66.六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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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凤一去不回。

    或者说,不是他不想回,而是他没有力气从女儿香闺中离开。

    欧阳情坐在梳妆镜前,一点一点的描眉涂脂,本来有些苍白的脸色重新变得红润起来,眼波流转间尽显风情。若是往日,陆小凤早就凑了过去,可他现在只能躺在床上,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

    陆小凤没想到自己会中算计,没错,他知道了欧阳情在红鞋子里的身份,也知道她定然不会是一个简单的女子,可他也相信,欧阳情并不知道他知道,以有心算无心,陆小凤还是有些自信能从她这里套出花满蹊的下落的。

    不能说陆小凤太自信,他只是轻视了欧阳情而已。然后,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欧阳情用的迷药极厉害,陆小凤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只知道醒来以后浑身无力,还有因久卧床上而产生的酸痛。单凭这个,再加上房间外的调笑走动声,陆小凤暗暗估计,时间至少过了一天一夜。

    画好满意的妆容,欧阳情又从匣子里取出一枚金簪插到头上,在铜镜前照了许久,终于满意了。

    “你呆在这里,等我回来。”欧阳情站在窗前,居高临下的看着陆小凤,最后弯腰拉开被子把人盖好,聘聘婷婷的转身离开了。

    陆小凤想要开口说话,可他被点了哑穴,连半个字都吐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欧阳情离开,暗自懊恼刚见欧阳情时自己把她气的跳脚,结果现在连说话都不能了。

    然而,这还算是小事,陆小凤所担忧的,是欧阳情明明在计划着什么事,而这件事让他直觉的感到不好。或者说,已经完全不需要直觉了,玉笙想要除掉红鞋子的意图完全没有遮掩,而向来无法无天的红鞋子又怎么会坐以待毙。

    陆小凤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无能为力,就在他陷入沮丧的时候,房门又被打开了。

    “陆小凤。”温润的声音响起。

    原本已经闭合的双眼猛然睁开,陆小凤发现他居然看到了连喝花酒就要他带着去才能找对门的人,“花满楼?你怎么在这里?”

    “玉大哥在你身上做了记号,见你许久未归,就让我前来寻找。”花满楼把陆小凤从床上扶起,打开随身携带的一个瓷瓶,从中倒出一丸药来,递到陆小凤口前。“吃下它。”

    陆小凤不疑有他,老老实实的张开嘴,药丸滚入口中顺势咽下,不多时,早已流失的力气又慢慢的恢复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在恢复力气的时候,陆小凤顺口问道。

    “我在百花楼里看到了玉大哥给我留下的信,知道他被人请去京城看病,索性左右无事,便跟着来了。”花满楼说的轻描淡写,仿佛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陆小凤也是这样决定,还有些遗憾,“想不到我们分手以后,除了西门吹雪,你,花兄,还有我虽然目的不同,竟然也是殊途同归。”

    花满楼是为玉笙而来,花满蹊是为了巡查生意,而他陆小凤则是寻美找乐子,如此一来目的地居然还一样,也算是缘分了。

    还是孽缘。

    想到下落不明的花满蹊,陆小凤的心情有些沉重。“你可知道花满蹊的下落?”

    “花家还是有些薄面的。”花满楼摇了摇折扇,“怡情院里的汀兰院昨日就被包下了,堂兄就在里面。”

    陆小凤见到花满蹊的时候才知道花满楼口中的有些薄面代表什么,在他因为中药而不得不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时候,花满蹊过得堪称享受。狡童美婢自不必说,美酒佳肴不过点缀,关键是他这个人,没有一点被危险分子掠去的危机感,淡定自如的让陆小凤自愧不如。

    “你们总算来了!”上一刻还被陆小凤认为特别享受的花满蹊一见来人,就像遇到了救星一样,“我差点以为这就是我最后的晚餐了。”

    介于他的手还揽着美人的腰,陆小凤认为花满蹊的话稍欠诚意,需要打折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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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笨蛋,但但凡能做出些成就的人,很少是笨蛋。而聪明和自作聪明也是两回事,只是在尘埃落定前,这两者并不那么好区分。

    就像在公孙兰眼里,凭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抓住自己三个姐妹的玉笙竟然没有再请帮手,这不是胸有成竹,而是自大。公孙兰决定大发慈悲,教导一下如今的年轻人,至于学费,就用他的命来交好了。

    公孙兰的自负并非没有道理,谢彬借给玉笙的这套别院,说好听的是清幽,照直说就是偏僻,可想而知,这里的人并不多。偏偏这天晚上,好多生意人像是约好了一样,把这里摆成了一个夜市。即便不算上天上那轮满月,那些人也生生把这里弄出了灯如昼的感觉。

    “外面真热闹啊。”院子里,玉笙在扎孔明灯。这早在三国时期就被发明出的东西他并不熟悉,只是白天里闲着无聊着人去街上买了几本话本,里面正好有一本写着幽男怨女被棒打鸳鸯后以孔明灯传情。玉笙对传情不感兴趣,但他忽然想放孔明灯了。

    对此,无花只能表示:我等着看你怎么使坏。

    玉笙可以发誓,自己没起什么坏心思,但而听着外面热闹的叫卖声,眼见着自己扎好的孔明灯,还有被无花摆出来的凉盘下酒菜——

    “我们也出去摆摊吧!”玉笙如此提议道。

    被折腾的心力憔悴的无花淡定点头,“你高兴就好。”只要这坏不使到自己身上,一切好商量。

    至于外面那过于热闹的夜市,无花完全没有放在眼里。也许那的确是红鞋子搞出来的,但她们能做的,也只有浑水摸鱼了。和这个相比,无花其实更乐意他们直接闯进来,玉笙特意留下的那些药粉,可不只是用来熏屋子的。

    外面果真很热闹,灯如昼,香满道,只是和热闹的摊位比起来,几乎没有游人。当一桩买卖做到只有卖家不见买家偏偏还是一片热闹沸腾景象时,傻瓜都知道这里面是有问题的。

    玉笙的摊位就摆在府门前,支上两张桌子,摆好东西,无花坐在桌后,这买卖就算开张了。

    “你先坐着,我去逛逛。”玉笙觉得自己不应该蔑视红鞋子的工作成果,偌大一条街,没有一个买家,面子上该多挂不住啊。

    无花很沉稳的点了点头,闭上眼开始念经,完全不管生意这回事。

    虽然原本就一个客人也没有。

    玉笙从未有过这种体验,他走在路中间,两侧皆是摊位。有卖小吃的,有卖顽具的,有写信画画的,也有支摊算命的,而在街上走的,只有他一人。那些摊主们并不矜持,叫卖声此起彼伏,硬生生的造出了一个热闹的夜市。这甚至给了玉笙一种错觉,仿佛着夜市的确是热闹的,那些摊主在招揽路上的行人,只有他看不见罢了。

    虚假到诡异的热闹。

    若平白无故出现了一个这样的地方,玉笙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误入了鬼市。然而此情此景此地,他只想到了红鞋子。

    空气中传来极香的香气,那是非常实在的肉香,令人难以抗拒。玉笙没想着抗拒,所以他的脚步非常忠实的朝发出香气的摊位走去。

    天气很热,可那个摊主却穿着一看就感觉会流汗的厚衣,歪歪斜斜的坐在锅后面的椅子上,锅里咕咚咕咚的冒着热气,那令人无法抵挡的香气正是从锅里传出来的。

    “给我来一碗。”玉笙坐在摊前的空桌子旁,对老板说。

    老板的手枯瘦如柴,看上去就仿佛皮包骨一般,可这双手又很稳,他用汤勺盛出一勺汤羹到入碗中,旁边的小伙计便把碗端到了玉笙面前,“承惠十个铜板!”

    玉笙数好铜钱,递了过去看着面无表情没有一点生意人热情的老板,“恭喜发财啊。”

    老板一动不动,对着街头似是发呆。

    肉羹很鲜,完全满足了玉笙那被无花喂了两天草的胃口。待他放下碗决定继续逛的时候,他终于见到了走在街上的另一人。

    那是一名老妇人,像是因为长久的辛苦劳作被压弯了脊梁,佝偻着背在街上慢慢的走着。她的身前挎着一个大篮子,篮子用棉被盖的严实,却仍旧泄漏出一丝香甜。

    “糖炒栗子,新鲜的糖炒栗子……”那位老妇人一边走,一边叫卖着。

    和其他有摊位的人相比,这位老妇人实在可怜。

    “这位客官,来一份糖炒栗子吧。”她在玉笙面前站定,脊背更加的弯了,连声音都带着沙哑,“刚出锅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甜,都是老太太亲手一个一个挑出来的好栗子,一斤才十文钱。”

    “那就来两斤吧。”玉笙看着自己面前腰弯的都看不清脸的老妇人,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