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高杰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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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杰算是个好人吧。
虽然有着从贼头李自成那抢老婆的过往,自然是被人指指点点的,但是高杰本人却很坦然,邢夫人堪称有才,多少次权力斗争,他一个和李自成同样出身的人,可以在**公开化,军阀派系化的时代,以一个降将的身份,混到四镇之一的身份,虽然能打能拼是一个首先的要素,但是这份左右逢源本事才是第一位的。
他在历史上死的有些可惜,本该趁着女真人尚未完全控制黄河以北的土地的时刻,身在河南,北伐而去,当时山西有姜襄这样的潜在造反派,两人联手,让女真人左右为难,而吴三桂绝对不是一个甘心蛰伏于人脚下的人。
可惜的是,到了河南后,却被以为是同伴的明军将官出卖,他本人也是粗疏的很,被几个妓女框进房间后,就这么惨死。
侯方域“请”他出门的理由很简单,此时天下大乱,几个商人想求个照应,而他们愿意捐献一笔粮食,足够军队行军打仗之用,高杰虽然忐忑不安帝都那边到底对他是什么意思,但任何合格将军都是喜欢自己手底下有兵有粮的日子的,有免费的粮食,高杰自然很开心。
此时还没有后世二代们找几个白手套吃干股的规则,基本上都是拜个门生,然后送点银子为多,对于高杰来说,银子还在其次,关键是粮食。
吃吃吃,饮食文化还是很博大精深的,高杰与几人吃的还算开怀,渐渐有些上头后,就有人问到:“高将军,不知你对着天下未来的局势如何看的呢。”
高杰瞄了眼前的胖子一眼,总觉得不对,搂了搂身旁的妓女,说道:“还能如何,总是听上司的话,老实做事就好,尔等只要好好伺候老子手下的兵,自然保你们顺顺当当的活过这日子。”
那胖子似乎看了一眼旁边一个一直默不作声的斯文男子,说道:“可那新朝更替,难道将军就不心痛吗。”
高杰说道:“那我有什么法子,你看,朝廷里的大臣们,谁不是去帝都里卖好,他们恨的,不过是朝廷不肯开闸放水,给个官做而已,如果一旦说,官复原职,个顶个跑的比老子手底下腿脚最快的兵还快!”
那胖子说道:“总有大明的忠臣吧。”
“忠臣,忠臣,老子跟了大明厮杀,也有些年头了,可就是没见过,这大明的忠臣是什么样子,你见过,跟我说说看呗。”
胖子有些尴尬,说道:“只是听说,马总督也亲身前去帝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折返呢,听说,帝都那边,新近的天下之主对我等江南人多有成见,这如何是好呢。”
以高杰的本性来说,陕北人的性格,与这些奸商真心是格格不入的,但还是说道:“有手不打送礼人,你把白花花的银子,还有那成堆的美女送进那大官的宅子里,他还能再去吃你啊,自己机灵点,别学那些书呆子,在江南一年了,天天叽叽歪歪的,我看着都烦。”
无论是高杰的出身,经历,还是跟随的主管马世英的贵州人身份,他都和江南的东林党们格格不入,自然也是关系疏远,历史上,他的死亡,就很有几分东林党在背后策划的模样,可是活生生死在东林党的门生武将手底下啊。
胖子见旁边的书生已经愤怒起来,讨好似的看了一眼,说道:“也不尽然吧,都是饱读诗书的士子,我看还是有章法的。”
“狗屁章法,书上的东西,就什么都明白了?都读进狗肚子里去了,我又不是没见过,哼哼,嘴巴里说得漂亮,你让他不拿俸禄,不能贪财,不能勾搭小娘子,有几个肯读那死书的,早就看透了。”
高杰说完这些,叫到:“说这些烦心事干什么,那些酸人不理他了,眼看着有人收拾他们!”
酒过三巡,高杰就搂着据说从秦淮河请来的名妓,前去爽爽,这里是凤阳城,在他眼里自然是自己的地盘,亲兵自然也是有不少妓女可以搂着取乐,他算是待下宽厚的主将,历史上被害死后,其部将不要任何女真人的金银赏赐,拼命攻城,拼着损伤也将害死他的明军将官杀死。
这也算是不错的人了吧。
在其他人眼中,高杰很有问题,起码在侯方域来说,这几句话几乎达到了完美的杀人诛心的地步,这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他爹自己亲口所说的事实,正如高杰所说,新朝廷什么都有,根本不需要和东林党合作的话,那距离东林党彻底被边缘化,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而且,高杰之所以对他们如此嘲讽,也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在不断的宣传攻势之下,东林党也渐渐发现,自己的行情开始一路走低,从原本的众正盈朝,独霸朝纲,到现在各种窃窃私语不断,场面已经非常难看了。
各种小段子,夹杂着各种黄段子也突如其来的出现,当长老们发现,大明百姓的识字率以及对各种咸湿段子有爱好之后,来自后世的各种积累了几百年的黄段子自然应运而生,虽然xx白洁,xx岂是池中物这些东西时代背景太强,但总有那些站在时代前沿的人物,那些跨越百年的黄段子可不是那么容易打败的。。
当然了,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所有的坏人,基本上都是以东林党的身份出席,黄世仁也从原本的地方恶霸,变成了之前做过东林党的劣绅。
哪怕东林党控制着土地,再控制依附于土地的农民,对散播小册子的人进行殴打,但随即,那些青皮打手就被毁灭性的灭亡,毕竟棍棒怎么可能打得过短枪?
一点点失血的东林党确实就是这样,历史上来说,任何类似于东林党这样以利益为核心的松散联盟,在上升期时刻,当然是群起响应,万人服从,但是稍微有点挫折,这个政党必然直接分崩离析,连半点时间都不需要浪费。
当然,对侯方域来说,做某些事情一点也不麻烦,大不了就是下令,让左良玉派人的凶悍士卒去做事就好。
高杰轻易不来一次城里,他自己平时还要可以爽爽的女人,而那亲兵们却是已经饥饿许久,高杰也许在钱财方面还会伸手,但毕竟有个可以当家主事的老婆邢夫人在,高杰军的军纪,在士兵的裤腰带方面还是盯的很紧,虽然隔三差五总有办法泻火,但亲兵小卒哪见过这么高级的美女,当时就都傻眼了。
他们在单另的酒桌上,猜枚行酒令,甚至还有一个把衣服都已经脱掉,等到觉得不对,抬起头来,发现外面来了一堆持刀的男子,目光凶悍,再想去抓兵器的时刻,早已被手起刀落,直接抓住了。
过了一会,当几把长刀指着高杰的时刻,他不慌不忙,虽然满嘴酒气,但是依然镇定喊道:“来人呐,给我把这几个小崽子杀了。”
他手下亲兵,当真都是在战场上见过血的,如果真是真刀真枪的厮杀,可不是怕谁了。
但是,却是全无动静一般,长久自以为身在“大本营”,马世英的手下怎么敢对付自己?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意识到手下可能已经被搞定,高杰却并不惊慌,对他来说,没什么好吃惊的地方,城外就是他的过万精锐,谁敢动他,立刻就会遭到报复。
那侯方域见高杰已然被擒住,自然是得意起来,说道:“高杰,速速将你的兵符交出来,从此你的兵马交给我来统领,自然饶了你的性命!”
“兵符?那是什么玩意儿?”
“嗯!你平时怎么带兵的,连个兵符也没有。”
“自家兄弟,万把人的队伍,要什么兵符,你傻了吧。”
中国在古典时代,起码春秋战国,就认识到军队是不能私有的,而发明了兵符制度,这也是比土匪流氓的程度要进步,反而是到了后来,军队制度慢慢崩坏,到了这明末,兵为将有,已经成为了主流。
作为高杰来说,他傻了才会用什么劳什子的兵符,将不对牢固的控制住手心里,才是未来保住荣华富贵的关键,兵符是什么?
侯方域瞪着眼睛,说道:“兵符乃是朝廷的体制,你安敢不定!”
其他人几乎都要绝倒,这皇帝都死了,拿朝廷吓唬人干什么。
侯方域也知道自己似乎是说话理亏了,于是说道:“好吧,你下令让你的军队听命于我,我就饶你不死。”
高杰冷笑一下,说道:“好啊,你放我回去,我命令他们听你的。”
侯方域只是读死书,又不是傻,说道:“那可不行,你就自己下令就是,人就居住在城内就是,你不是还有个儿子吗,也让他进城来,代替你就是。”
没有人质在手,放你离开,不就等于转头等你带兵回来洗城了吗。
高杰看了看,其他人都是商人,就这年轻人似乎是主事人,于是说道:“你是哪个,从未见过你。”
侯方域得意道:“在下侯方域,乃是前户部候询之子,你不知道我,也是正常。”
高杰说道:“哦,是公子哥啊,公子,你赶紧放了我,不然的话,我有个三长两短,我手下的兵将怒了,冲进来洗城,到时候,谁也拦不住他们的。”
侯方域说道:“他们安敢如此,这里可是朝廷的府城。”
“朝廷,朝廷,”高杰说道:“现在连一个黄毛小子都敢拘禁总兵了,还敢说什么朝廷!”
侯方域一阵脸黑,但想到了什么,拿出手中那委任状,说道:“你可看好了,这可是当今太子开出的委任状,我才是信任的凤阳总督,你还敢不听令?”
高杰说道:“我只知道马总督,不知道别的总督,再说了,太子的东西,怎么会落在你的手里。”
侯方域说道:“自然是我候家世代忠心,方可托孤了,不然的话,其他人哪有如此可信?”
高杰冷笑一下,也不答话,此时原本陪酒的富商妓女都已经远远躲开,他左右看看,忽然吼道:“都给我过来倒酒,我看有谁敢冒犯于我,我有什么事,全城都要给我赔命!”
高杰到底是经历过陕北大乱的厮杀汉,比起侯方域,以及几个打手,在气势上是完全被镇住,人人都不敢答话,却有个妓女战战兢兢地走过去,为其斟酒了。
高杰依然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满不在乎,他兵权在手,虽然不小心中了圈套,误入了敌人的地方,但老营里都是多年心腹,自然不怕什么。
侯方域哪见过这阵势,吼道:“高杰,你安敢,我告诉你,我爹可是候询,你不怕死吗。”
“猴儿?孙悟空来了我都不怕。”
侯方域喊道:“来人,把他给我绑了,再让人去送信,让高杰手下主要的几个尉官小将都来凤阳城,朝廷有大事封赏。”
高杰表面上很不在乎,实际上内心却是翻江倒海起来。
“坏了,这个坏种要是一点点把我的人骗进城,之前马总督不在,没有提防,那不就坏事了吗。”
许多人都不理解邢夫人。
作为多年前,李自成的前妻,邢夫人目光如炬,在义军内部的火并斗争中选择了高杰进行劈腿活动,这个行为很让人诧异,不过看看现在,却也是非常明智的举动,让人不佩服都不行。
她在军营里,看着儿子,心理想着昨晚进凤阳城,说是有要事的丈夫,也没什么别的想法,都多少年了,老夫老妻,也不在乎高杰偶尔睡一下外面的野草了。
“你是说,昨晚我家老爷酒喝多了,现在还没起?身边的人也都醉了?”
“是啊,夫人,现在帝都来的使者,都请营中的几位将军一起去城中领取封赏,人人有份,夫人您身上也有诰命夫人的赏赐呢。”
作为二婚,能混这么一个身份,本可以知足而欣喜,不过,早就听说了这些事后,邢夫人却觉得很是奇怪。
高杰算是个好人吧。
虽然有着从贼头李自成那抢老婆的过往,自然是被人指指点点的,但是高杰本人却很坦然,邢夫人堪称有才,多少次权力斗争,他一个和李自成同样出身的人,可以在**公开化,军阀派系化的时代,以一个降将的身份,混到四镇之一的身份,虽然能打能拼是一个首先的要素,但是这份左右逢源本事才是第一位的。
他在历史上死的有些可惜,本该趁着女真人尚未完全控制黄河以北的土地的时刻,身在河南,北伐而去,当时山西有姜襄这样的潜在造反派,两人联手,让女真人左右为难,而吴三桂绝对不是一个甘心蛰伏于人脚下的人。
可惜的是,到了河南后,却被以为是同伴的明军将官出卖,他本人也是粗疏的很,被几个妓女框进房间后,就这么惨死。
侯方域“请”他出门的理由很简单,此时天下大乱,几个商人想求个照应,而他们愿意捐献一笔粮食,足够军队行军打仗之用,高杰虽然忐忑不安帝都那边到底对他是什么意思,但任何合格将军都是喜欢自己手底下有兵有粮的日子的,有免费的粮食,高杰自然很开心。
此时还没有后世二代们找几个白手套吃干股的规则,基本上都是拜个门生,然后送点银子为多,对于高杰来说,银子还在其次,关键是粮食。
吃吃吃,饮食文化还是很博大精深的,高杰与几人吃的还算开怀,渐渐有些上头后,就有人问到:“高将军,不知你对着天下未来的局势如何看的呢。”
高杰瞄了眼前的胖子一眼,总觉得不对,搂了搂身旁的妓女,说道:“还能如何,总是听上司的话,老实做事就好,尔等只要好好伺候老子手下的兵,自然保你们顺顺当当的活过这日子。”
那胖子似乎看了一眼旁边一个一直默不作声的斯文男子,说道:“可那新朝更替,难道将军就不心痛吗。”
高杰说道:“那我有什么法子,你看,朝廷里的大臣们,谁不是去帝都里卖好,他们恨的,不过是朝廷不肯开闸放水,给个官做而已,如果一旦说,官复原职,个顶个跑的比老子手底下腿脚最快的兵还快!”
那胖子说道:“总有大明的忠臣吧。”
“忠臣,忠臣,老子跟了大明厮杀,也有些年头了,可就是没见过,这大明的忠臣是什么样子,你见过,跟我说说看呗。”
胖子有些尴尬,说道:“只是听说,马总督也亲身前去帝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折返呢,听说,帝都那边,新近的天下之主对我等江南人多有成见,这如何是好呢。”
以高杰的本性来说,陕北人的性格,与这些奸商真心是格格不入的,但还是说道:“有手不打送礼人,你把白花花的银子,还有那成堆的美女送进那大官的宅子里,他还能再去吃你啊,自己机灵点,别学那些书呆子,在江南一年了,天天叽叽歪歪的,我看着都烦。”
无论是高杰的出身,经历,还是跟随的主管马世英的贵州人身份,他都和江南的东林党们格格不入,自然也是关系疏远,历史上,他的死亡,就很有几分东林党在背后策划的模样,可是活生生死在东林党的门生武将手底下啊。
胖子见旁边的书生已经愤怒起来,讨好似的看了一眼,说道:“也不尽然吧,都是饱读诗书的士子,我看还是有章法的。”
“狗屁章法,书上的东西,就什么都明白了?都读进狗肚子里去了,我又不是没见过,哼哼,嘴巴里说得漂亮,你让他不拿俸禄,不能贪财,不能勾搭小娘子,有几个肯读那死书的,早就看透了。”
高杰说完这些,叫到:“说这些烦心事干什么,那些酸人不理他了,眼看着有人收拾他们!”
酒过三巡,高杰就搂着据说从秦淮河请来的名妓,前去爽爽,这里是凤阳城,在他眼里自然是自己的地盘,亲兵自然也是有不少妓女可以搂着取乐,他算是待下宽厚的主将,历史上被害死后,其部将不要任何女真人的金银赏赐,拼命攻城,拼着损伤也将害死他的明军将官杀死。
这也算是不错的人了吧。
在其他人眼中,高杰很有问题,起码在侯方域来说,这几句话几乎达到了完美的杀人诛心的地步,这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他爹自己亲口所说的事实,正如高杰所说,新朝廷什么都有,根本不需要和东林党合作的话,那距离东林党彻底被边缘化,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而且,高杰之所以对他们如此嘲讽,也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在不断的宣传攻势之下,东林党也渐渐发现,自己的行情开始一路走低,从原本的众正盈朝,独霸朝纲,到现在各种窃窃私语不断,场面已经非常难看了。
各种小段子,夹杂着各种黄段子也突如其来的出现,当长老们发现,大明百姓的识字率以及对各种咸湿段子有爱好之后,来自后世的各种积累了几百年的黄段子自然应运而生,虽然xx白洁,xx岂是池中物这些东西时代背景太强,但总有那些站在时代前沿的人物,那些跨越百年的黄段子可不是那么容易打败的。。
当然了,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所有的坏人,基本上都是以东林党的身份出席,黄世仁也从原本的地方恶霸,变成了之前做过东林党的劣绅。
哪怕东林党控制着土地,再控制依附于土地的农民,对散播小册子的人进行殴打,但随即,那些青皮打手就被毁灭性的灭亡,毕竟棍棒怎么可能打得过短枪?
一点点失血的东林党确实就是这样,历史上来说,任何类似于东林党这样以利益为核心的松散联盟,在上升期时刻,当然是群起响应,万人服从,但是稍微有点挫折,这个政党必然直接分崩离析,连半点时间都不需要浪费。
当然,对侯方域来说,做某些事情一点也不麻烦,大不了就是下令,让左良玉派人的凶悍士卒去做事就好。
高杰轻易不来一次城里,他自己平时还要可以爽爽的女人,而那亲兵们却是已经饥饿许久,高杰也许在钱财方面还会伸手,但毕竟有个可以当家主事的老婆邢夫人在,高杰军的军纪,在士兵的裤腰带方面还是盯的很紧,虽然隔三差五总有办法泻火,但亲兵小卒哪见过这么高级的美女,当时就都傻眼了。
他们在单另的酒桌上,猜枚行酒令,甚至还有一个把衣服都已经脱掉,等到觉得不对,抬起头来,发现外面来了一堆持刀的男子,目光凶悍,再想去抓兵器的时刻,早已被手起刀落,直接抓住了。
过了一会,当几把长刀指着高杰的时刻,他不慌不忙,虽然满嘴酒气,但是依然镇定喊道:“来人呐,给我把这几个小崽子杀了。”
他手下亲兵,当真都是在战场上见过血的,如果真是真刀真枪的厮杀,可不是怕谁了。
但是,却是全无动静一般,长久自以为身在“大本营”,马世英的手下怎么敢对付自己?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意识到手下可能已经被搞定,高杰却并不惊慌,对他来说,没什么好吃惊的地方,城外就是他的过万精锐,谁敢动他,立刻就会遭到报复。
那侯方域见高杰已然被擒住,自然是得意起来,说道:“高杰,速速将你的兵符交出来,从此你的兵马交给我来统领,自然饶了你的性命!”
“兵符?那是什么玩意儿?”
“嗯!你平时怎么带兵的,连个兵符也没有。”
“自家兄弟,万把人的队伍,要什么兵符,你傻了吧。”
中国在古典时代,起码春秋战国,就认识到军队是不能私有的,而发明了兵符制度,这也是比土匪流氓的程度要进步,反而是到了后来,军队制度慢慢崩坏,到了这明末,兵为将有,已经成为了主流。
作为高杰来说,他傻了才会用什么劳什子的兵符,将不对牢固的控制住手心里,才是未来保住荣华富贵的关键,兵符是什么?
侯方域瞪着眼睛,说道:“兵符乃是朝廷的体制,你安敢不定!”
其他人几乎都要绝倒,这皇帝都死了,拿朝廷吓唬人干什么。
侯方域也知道自己似乎是说话理亏了,于是说道:“好吧,你下令让你的军队听命于我,我就饶你不死。”
高杰冷笑一下,说道:“好啊,你放我回去,我命令他们听你的。”
侯方域只是读死书,又不是傻,说道:“那可不行,你就自己下令就是,人就居住在城内就是,你不是还有个儿子吗,也让他进城来,代替你就是。”
没有人质在手,放你离开,不就等于转头等你带兵回来洗城了吗。
高杰看了看,其他人都是商人,就这年轻人似乎是主事人,于是说道:“你是哪个,从未见过你。”
侯方域得意道:“在下侯方域,乃是前户部候询之子,你不知道我,也是正常。”
高杰说道:“哦,是公子哥啊,公子,你赶紧放了我,不然的话,我有个三长两短,我手下的兵将怒了,冲进来洗城,到时候,谁也拦不住他们的。”
侯方域说道:“他们安敢如此,这里可是朝廷的府城。”
“朝廷,朝廷,”高杰说道:“现在连一个黄毛小子都敢拘禁总兵了,还敢说什么朝廷!”
侯方域一阵脸黑,但想到了什么,拿出手中那委任状,说道:“你可看好了,这可是当今太子开出的委任状,我才是信任的凤阳总督,你还敢不听令?”
高杰说道:“我只知道马总督,不知道别的总督,再说了,太子的东西,怎么会落在你的手里。”
侯方域说道:“自然是我候家世代忠心,方可托孤了,不然的话,其他人哪有如此可信?”
高杰冷笑一下,也不答话,此时原本陪酒的富商妓女都已经远远躲开,他左右看看,忽然吼道:“都给我过来倒酒,我看有谁敢冒犯于我,我有什么事,全城都要给我赔命!”
高杰到底是经历过陕北大乱的厮杀汉,比起侯方域,以及几个打手,在气势上是完全被镇住,人人都不敢答话,却有个妓女战战兢兢地走过去,为其斟酒了。
高杰依然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满不在乎,他兵权在手,虽然不小心中了圈套,误入了敌人的地方,但老营里都是多年心腹,自然不怕什么。
侯方域哪见过这阵势,吼道:“高杰,你安敢,我告诉你,我爹可是候询,你不怕死吗。”
“猴儿?孙悟空来了我都不怕。”
侯方域喊道:“来人,把他给我绑了,再让人去送信,让高杰手下主要的几个尉官小将都来凤阳城,朝廷有大事封赏。”
高杰表面上很不在乎,实际上内心却是翻江倒海起来。
“坏了,这个坏种要是一点点把我的人骗进城,之前马总督不在,没有提防,那不就坏事了吗。”
许多人都不理解邢夫人。
作为多年前,李自成的前妻,邢夫人目光如炬,在义军内部的火并斗争中选择了高杰进行劈腿活动,这个行为很让人诧异,不过看看现在,却也是非常明智的举动,让人不佩服都不行。
她在军营里,看着儿子,心理想着昨晚进凤阳城,说是有要事的丈夫,也没什么别的想法,都多少年了,老夫老妻,也不在乎高杰偶尔睡一下外面的野草了。
“你是说,昨晚我家老爷酒喝多了,现在还没起?身边的人也都醉了?”
“是啊,夫人,现在帝都来的使者,都请营中的几位将军一起去城中领取封赏,人人有份,夫人您身上也有诰命夫人的赏赐呢。”
作为二婚,能混这么一个身份,本可以知足而欣喜,不过,早就听说了这些事后,邢夫人却觉得很是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