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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它们只吃新鲜大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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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用手轻轻地扒开一丛茂盛高大的小蓬草,目光落在弯曲的树干和陷阱上,绳套很隐蔽地藏在草丛里,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诱饵是一块拌了老鼠药的鹿肉,半夏摇摇头,轻手轻脚地后退,身形再次消失在茂密的草丛里。

    这是第三个陷阱,仍然一无所获。

    她在小区里设下了四处陷阱,用于捕捉那个不速之客。

    但对方比她预计得更狡猾。

    这是个狡诈的猎手,它不轻易上当。

    半夏转头往第四处陷阱去了,她在草丛里穿行,衣服摩擦植物的枝叶带起簌簌的声响,仰起头,四周围绕着斑驳的居民楼。

    最后的陷阱设在小区边缘,靠近南边的围墙,半夏判断这里是潜在的兽道,动物的行为也是有规律的,猎人要学会观察它们的行动规律,半夏还不像老师那样老练,但经验也在逐步增长,她认为野兽有大概率从此经过。

    半夏穿过楼群,远远地望向那棵树。

    果不其然。

    她猜对了!

    陷阱抓着东西了,半夏远远地看见树干直立了起来,尼龙绳绷直了吊着什么,她兴奋地冲过去,一跃而起跨过灌木丛。

    “总算抓到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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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到了一只野猫而已啦,僵硬的死猫,除此之外一无所获。”半夏伸长双腿,搭在桌子上,戴着耳机挠了挠头,“不过你知道的,打猎就是这样,十有九空,但是你不能焦躁,得有耐心,要慢慢地等。”

    “主动出击,去抓它,OVER.”

    “那很危险,人在野外很难和野兽对抗,就算你有武器。”半夏靠在椅背上悠悠地说,嘎吱嘎吱地晃着椅子腿,“万一受伤的话就很麻烦,需要做处理,伤口有可能感染,还有各种奇怪的病……总之一个合格的猎人,要学会借用外力。”

    “BG4MSR,一直抓不到怎么办?OVER.”

    “你要沉住气,少年。”半夏把脖子上的硬币挂坠绕在手指上,吊在半空中晃来晃去,“一定要沉住气。”

    “你需要武器吗?OVER.”

    “我有武器。”半夏说。

    “给你送更强力的武器?我们可以试试看,虽然不一定能成功,但可以试试,OVER.”

    “武器不是越厉害越好,是越适合越好,大叔。”女孩翻了个白眼,拖长声调,“武器能伤人也能伤己,你送给我机关枪和榴弹炮,我也用不了呀。”

    “上一秒还叫我少年,下一秒就变成了大叔,我老得有那么快?OVER.”

    “好的,老爷子。”

    “BG4MSR,你能知道潜伏在小区里的动物是什么吗?OVER.”

    “可能是某种猫科动物,也有可能是犬科。”半夏回答。

    “犬科?有狼?”耳机里的语气明显紧张了一下。

    “南京市里可能有狼,但我没见过。”女孩说,“我觉得可能是豺,我在附近看到过疑似豺的痕迹。”

    她的目光落在桌面上,那里有一小撮棕黄色的毛发。

    半夏把它捏起来,透着光观察。

    今天半夏在小区里搜索,寻找相关的蛛丝马迹,她确实找到了疑似豺活动的痕迹,那簇棕黄色的动物毛发就是在第四处陷阱附近发现的,半夏判断,如果不出意外,之前跟踪自己的动物就是豺。

    豺多是群居生活,且凶残强悍,虽然体型不大,但绝对是危险的掠食者。

    有一群豺侵入附近一带,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BG4MSR,要怎么消灭它们?OVER.”

    很显然半夏不可能和一群凶残胆大的犬科动物和平共处,它们面对体型比自己庞大得多的猎物也不畏惧,反而会扑上来掏刚,老师曾经说豺是一种喜欢把猎物肠子掏出来的猎手,这些东西大概是喜欢吃大肠,还喜欢吃新鲜大肠,不吃卤的,口味奇重不说,还心性残忍狡诈,像牛皮糖一样黏住就甩不掉。

    卧榻之侧,不容他人酣睡,梅花山庄是绝不允许有掠食动物存在的,如果有,半夏就要把它们干掉。

    有一个,杀一个。

    有两个,杀一双。

    有一群,杀一群。

    有十群,赶紧跑。

    “该怎么消灭怎么消灭,一群野狗罢了。”半夏盯着手里的金黄色硬币,目光陡然锐利起来。

    她才是这个世上最顶级的猎手。

    “BG4MSR,会很危险吧?有什么我可以帮得上忙的?OVER.”

    “你么……”半夏沉吟几秒钟,然后促狭地一笑,握着手咪像耳语似地说:“你呀,晚上乖乖地等我回来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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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晨。

    女孩起了个大早,简单地吃过干粮,扎起头发,穿着内衣站在衣柜前。

    她给自己裹上厚实的长裤和卫衣外套,再从墙上取下破旧的单兵携行装具,套在身上,拉紧绑带,搭上尼龙扣。

    从柜子上拿起匕首,轻推刀鞘,寒光迸射,这是一把多功能军刀,刀尖带钩,刀背带齿,拇指从刀刃侧面轻轻滑过,半夏眯着眼睛端详半晌,然后推回刀鞘,绑在腿上。

    接下来是手枪,半夏熟稔地退出弹匣,把黄铜子弹一颗一颗地推出来,叮叮当当地落在柜子上,然后再一颗一颗地复装回去,关上保险,插进腰间的枪套。

    最后是弓箭,半夏面对客厅的墙壁摘下弓臂,扳了扳,又放了回去。

    她摇摇头,今天要用的不是这个。

    蹲下来打开电视柜,更致命的武器藏在这里。

    它包着塑料布,平躺在木板上,半夏把它端出来,将近四公斤的重量,沉得很,放在茶几上沉闷地一声响,揭开包裹在外的塑料布,那一刻独属于人类武力最巅峰时期的锋芒顿时外泄,1060毫米的全长,坚硬的工程塑料枪托,黑色哑光外漆,使用18.4毫米口径的12号霰弹,这是一把传奇级别的雷明顿870泵动式霰弹枪。

    如果说这个世界是RPG游戏,那么女孩毫无疑问手握传奇装备,说它传奇,不仅仅是因为这东西诞生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更因为它绝对是世界上杀伤力最强的武器。

    半夏不清楚这把枪的来历,因为雷明顿870产量实在太大,世界各地都有生产,半夏只知道它威力极大,一枪能把水牛爆头。

    一把霰弹枪备八发弹。

    此刻她全副武装,是全世界最不好惹的人。

    半夏背上背包,转身和父母打了个招呼,她那模样活像是个要上前线的少女兵。

    “爸妈,我去去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