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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大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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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刀倾城又被称为神州第一刀,还有的叫大刀王五。主要是以武侠片的形式描述中国近代史中悲壮的一页,非一般仇杀内容的同类电影可比。

    影片的剧情以清末戊戌变法为背景,讲述了名将刘永福麾下黑旗军的大刀队长王五,率领大刀队刺杀日军司令,部众全体壮烈牺牲。王五愧对部下,弃刀跳崖,但幸免于难。他稳居东北乡野,遇名士谭嗣同和清末名将袁世凯,三人意气相投,遂携手往京城欲创作一番事业。

    王五在京创立“强武学会”,势力日增,并得保守派元老奕亲王赏识,欲纳为己用。其间,王五巧逢佳人颜夕,情愫默生,不料颜夕竟是奕亲王妃子。

    此时,奕亲王招揽王五不果,暗遣高手往“强武学会”残杀王五弟子,谭嗣同遂求袁世凯派军助其一臂之力。岂料袁却倒戈投向奕亲王,并将谭嗣同送上死路。最后,王五满怀悲愤的手扬六十九斤大刀直闯袁世凯的龙潭虎穴。

    这是一部很老的电影,但是秦云记得非常清楚。最让秦云感慨的就是谭嗣同的豪气冲天和王五的义气满怀,甚至还有着袁世凯的八面玲珑以及心中的煎熬和决然。

    这部电影的武打其实不算重点,在他看来这是一部男人电影,而且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汉民族的断代精神。谭嗣同与王五相交相知、相惜,王五理解他,而谭有如此知己,他才会安心坦荡的在水牢里睡大觉,次日的砍头已经与他无关。这种豪迈,在清朝外族统治的几百年中,是不多见的。

    成功不必在我,谭嗣同的豪侠之气,对于找不到传统根源的困惑一代,是一种认知与回归,就像太史公刺客列传的壮士赴义: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谭嗣同有志有心有情有义,他果断坦然,是一个真正能做大事的人,袁世凯亦是如此。

    他不是对谭嗣同等人没有感情,他们只不过是目标不同,选择了不同的路。说不得谁好谁坏,谁胜谁败。谭嗣同不是输给袁世凯,他输给了时局。他亦不是所托非人,他是付错了年代。做大事,不是大成,就是大败。成之我幸,败之我命。成我固欣慰,败我亦坦然。君子的一生当如此,斗士的一生当如此。

    一万年太长,只争朝夕。然而朝夕的选择得失,却成就生生世世的南辕北辙。谁永留青史,谁遗臭万年。生前生后名,太过虚妄的东西,无法控制也就不必执著。

    他们只为自己存在时想要的东西付出代价,每到挣扎矛盾处,无论善恶,都动人心魄。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百转不移,于是此生足矣。

    一万年,也许并不那么长。一万年,还会不会有人等我在征程在前途,随我策马扬鞭,伴我共荐轩辕;一万年,还会不会有人等我在退路在归宿,赠我一琴一伞,与我回眸擦肩。

    从来忧国之士,俱是千古伤心之人。

    可是一万年伤心,也不留一瞬间遗憾。因为有生之年,最好听的已经听过

    “考核任务?特殊奖励?看来这次的任务有些‘凶’啊!也不知道是不是系统认为可以正式‘出师’了?”秦云还是第一次看见任务中有着击杀的要求,嘴中喃喃地说道。

    以往的任务大多是要求拯救,就算是其他方面,也是换一种说法来。这次有着明显的要求击杀的任务,还真是罕见!

    这可是谋国的大事,不是那么轻松的,比秦云之前任何一个任务都要来的艰难百倍。他所要面对的不在是少数人,而是以慈禧、奕亲王为首的保守派强大势力,他们可掌握着这个庞大帝国绝大部分的军权。就算绿林军再不堪,只要调动三千绿营军,秦云保证连被挫骨扬灰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好在任务虽然艰巨,可是系统也给了秦云一些便利,不至于让他无从下手。

    秦云从系统灌输给他的记忆中得知,现在是97年中旬,距离剧情的开始还有着近一年的时间,虽然时间不多,可是也能够让他有所谋划。而且,他现在还有一个重要的身份,能够让他在这次的任务中有着绝大的便利。

    那就是他是剧情主角谭嗣同的表弟,现在也正住在谭嗣同的家中,与谭嗣同是一同长大的情谊。有着这层身份,等到维新党得势的时候,秦云也不是完全无还手之力。

    “表弟,好些了吗?”秦云的耳边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语气中有着一丝严厉,还有着一丝的关心。

    秦云猛然反应过来,正是谭嗣同的声音,连忙回道:“好多了,多谢表哥的关心。”

    谭嗣同的身影出现在秦云的面前,这是一个还很年轻的男子,刚过而立之年,风度翩翩,是那种大家闺秀心仪的对象。再加上他通晓西学,开始创作著仁学,并曾经为官,他的身上除了书生气息外,还有着一丝淡淡的威严和现代社会的气质。

    “还是要多加注意,你一向体弱,更加需要小心。要不,还是让九斤过来照顾你一段时间。”谭嗣同对着这个表弟一向非常好,闻言说道。

    “啊!少爷,我不要啊,我要跟着你。”谭嗣同后面的九斤一听,顿时有些慌乱了。

    她从小就跟在谭嗣同身边,可从来没有离开过。

    秦云看到九斤焦急、可爱的样子,心中的阴霾也消去一些,不由得调侃道:“好啊,九斤照顾我,我就放心了。”

    “不要。”九斤没有听到谭嗣同的回话,有些担心。她听到秦云的话顿时瞪过去,气鼓鼓地说道。

    她从小就是被谭嗣同和秦云一起带大的,与秦云更是青梅竹马,所以说话有些没有顾忌。而且谭嗣同通晓西学,原本的秦云也是待人和善,根本没有把九斤当作下人看,所以九斤跟他们俩异常的亲近,有些话也没有什么顾忌的。

    “啊!九斤,你说的话太让我伤心了,我们可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啊!”秦云大叫道。

    “哼!谁跟你青梅竹马,我要跟着少爷。”九斤气哄哄地说道。

    “你你太让我伤心了。”秦云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谭嗣同看着秦云和九斤的‘战斗’,嘴角含笑,默然不语。

    最后,九斤还是如愿以偿的继续跟着谭嗣同,她临走的时候对着秦云扮了个鬼脸,得意极了。

    秦云看着谭嗣同和九斤的身影远去,脸上的笑容渐渐的消失。他来到窗前,望着窗外的风景,心里已经有所决断。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近三天了,为了纪念这个时代,秦云又购买了一把秦剑。

    这次秦云足足花费了一千欢乐点,购买了一把与无名剑一模一样的秦剑,但是质量却好上许多。就算秦云现在已经突破至脱俗境界,这把秦剑也足堪使用。

    秦云望着灰黄色的光华剑身,长剑一竖,道:“好剑,就叫破虏剑。”

    破虏剑,破祸害天下的胡虏,还要破狼子野心的外虏。

    秦云离开了谭家,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四天就离开了谭家。虽然谭嗣同百般的挽留,九斤的百般不舍,都没有让秦云停下脚步。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秦云真正的成熟了。他有着自己的事情要去完成,决心一下,百死莫悔。

    大刀会,是清代华北由贫苦农民为主的一个团体,以其成员练武时携带大刀而得名,练武时在场内横置大刀一口。主要习练排刀、排枪、排砖石等“金钟罩”硬气功。具有吞符念咒等迷信色彩,宣称可以神灵护卫,刀枪不入。是义和团的起源之一,也是最重要的分支之一。

    义和团的成分极为复杂,既有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小商贩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也有部分官军、富绅甚至王公贵族,后期也混杂进了不少流氓无赖。“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使得义和团的组织极为松散,除了对付一些手无寸铁的洋人和教士外,连已经烂到根子里的绿营军都远远的不如。

    甚至在秦云看来,不论兵器,现代的黑社会也完全可以暴打义和团。

    不过大刀会又有所不同,最起码现在还没有被腐化,内部的人都有着一定的战斗力,而且大多数是一些贫苦农民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能够让秦云真正的站稳脚跟。

    秦云的目标正是大刀会。

    在这个年代,想要找一些有着足够胆子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以义和团这种清末武装社团,是秦云目前最好的选择。

    想要做事,就要有人。不需要他们有多大的本事,可是胆子一定要够大。秦云要做的事情不小,而且时间紧急,容不得他再去训练一批人出来。本事可以快速练,可是胆子却没有那么容易迅速的变大。

    最重要的是,他没钱!明的不行,他只能来捞偏门了。

    秦云总结了谭嗣同他们失败的原因,他不是政治家,看不出别的可能,只知道按照他们的情况来看,他们完全没有成功的可能。因为他们没有兵,没有可以保障他们安全,保障他们权益,真正属于他们的枪杆子。要是那时侯维新党自己的手上掌握着几千精锐,那结果说不定就不一样了。

    而秦云此番出来,除了历练之外,就是去找枪杆子。大刀会的成员大多来自于鲁西南地区,而那里素来“风气强悍”,有“土匪窝”之称,所以正是秦云瞄准的目标。

    离京城几百里外的地方,有一处不大的庄院,起先是属于一个大户人家的。后来大户人家死绝,又经了几次手,如今百十年过去,谁还说得清这个庄子到底是属于谁的。

    不过这两年来,这小庄子却点神秘兮兮的。原来只有不多十几家庄户,现在居然有几百户人家了,一个个却又不像正经的农户,反而舞刀弄枪的。前些日子夜里还有车队过来,不知道运了多少东西进来。

    平日里白天的时候,庄子外头总有百十条壮汉,摆得远远儿的,一起操练,舞刀弄枪。夜晚也是喝声如雷,搅的没有一点安宁。即使偶尔有兵丁官员过来巡查,也有如没有看见一样。

    这个庄子,正是大刀会现在的大本营,也是大刀会首领庞三多的居所。

    最近几年,民间秘密结社严重,虽然清庭一再严禁,可是却拿这些社团没有办法,甚至有官员暗中勾结。大刀会成立多年,有着不菲的名声,不过以前都是在鲁西南地区活动,现在已经开始向京城蔓延了。就连大刀会的首领庞三多和一众高层,也都陆续向着京城而来。

    秦云靠着谭家提供的情报和自己获取的信息,来到了庄院外。他望着庄院大门,微微一笑,不顾周围传来的不善目光,径直向着庄院内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