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四章 饯行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汉末之乱、新帝谋婚:重生第一女将、梦幻两晋、3岁小萌宝:神医娘亲,又跑啦!
一秒记住【思路客小说 www.siluke8.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高兴啊,怎么会不高兴。
公主殿下要走了,李易有什么理由不开心?
不会有人每天盯着想要榨干他------的剩余价值,捣鼓出什么好东西,也不会第一时间就会被她抢过去,连一点辛苦费的不给
没有公主殿下的日子,他像是逃出了笼子的飞鸟,脱缰的野马,拱出------总之日子过的要多舒服就有多舒服。
有谁愿意过每天都被人盯着的日子?
李易一脸期待的看着她,说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眼看着年节就要到了,是该回去看看,对了,这次走了以后,还回来吗?”
李明珠心中默念了他刚才说的两句诗,说道:“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过了年就回来。”
“还回来啊”李易脸上的表情难以掩饰的失望。
李明珠抬眼看着他,“你希望我永远不回来?”
李易连忙摇头,“没有没有,现在距离年关还有一个月,也不用那么着急回去,多留几天也来得及。”
“那就多留几天吧。”李明珠点了点头,说道:“沈良将“天罚”的配方做了一点改良,下午要去城外试验,你也跟着一起来吧。”
李明珠说完了就转身离开,李易很想抽自己的嘴巴。
好好的,为什么要嘴贱多说一句呢?
李明珠到底还是要走了,堂堂公主,不可能大过年的流落在外,不管她还会不会回来,至少李易能够清闲好一阵子。
如意坊,李易亲自下厨,整整八菜一汤,最后一道菜还没有端上来,李轩就已经坐在那里吃的狼吞虎咽,丝毫没有皇家该有的风度。
李明珠没有动筷子,一杯一杯的喝着小酒。
以往都是一只手拎着酒坛仰头就灌,不知道是不是临走之前打算留下一个好印象,今天的动作文雅了许多。
李易有些郁闷,她要离开了,不在醉香楼群玉院这种高级场所设宴款待一下故友,在如意坊让他下厨做菜是个什么道理?
不过,看在马上就要看不到她这件大喜事的份上,就不和她计较这些了。
为了以后的美好生活,辛苦一下又何妨?
最后一盘糖醋里脊还没放到桌子上,李轩的筷子就伸了过来,没有外人的时候,这货根本就不像是受过皇家礼仪的样子,这是在别人家做客啊,普通人家的熊孩子要是敢什么干,早就被家长往死里揍了。
还算有点良心,桌上的饭菜知道给他留一些,夹了一块刚出锅的里脊,细嚼慢咽下去,不由的感叹,自己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李轩举起杯中酒,说道:“明珠明天就要走了,这一杯酒,为你送行!”
说罢,豪快的一饮而尽。
姿势很豪迈,颇有几分酒中豪杰的感觉,不知道的以为他的酒量有多好,其实杯子里面的酒度数不超过十度。
给了李轩一个鄙视的眼神,端起自己的杯子,浅酌了一口甜丝丝的葡萄酿,埋头继续吃菜。
李明珠就是真正的酒中豪杰了,旁边的酒坛里面是如意坊出产的度数最高的烈酒,喝了好几杯都不见她脸红。
“李易,你以后想要做什么?”李明珠似乎是喝够了,放下酒杯,看着他,忽然说道。
李易正在和李轩争抢最后一块糖醋里脊,有了真气之后,动作和反应都变快了许多,李轩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轻易的就击败了他,将那块里脊放在碗里,头也没抬的说道:“没想过,现在这样就挺好的,没事了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去勾栏听听戏,以后------可能也是这样的吧。”
吃饭吃的好好的,非要谈人生理想,在这一点上,李易和她没有什么好谈的。
大家的身份差了十万八千里,公主殿下喜欢除暴安良,想要天下和平,李易没有那么大的野心,能和如仪她们有一个院子晒太阳就行,虽然胸无大志,但乐得安生。
没抢过李易,最后一块糖醋里脊被他抢走了,李轩心里面有些失望,听他说完之后,又有些羡慕。
不羡慕他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也不羡慕他能去勾栏听戏,羡慕他想干什么都能干什么,不像自己,基本上他想干的,都不会得到允许。
父王已经不允许他在屋顶或者树上扔石头了,扔树叶也不行,不让他再去研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几位夫子离开之后,倒是没有再请人来教他,却会每天让人送来书籍让他自己看,要不是因为明珠的面子,他现在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
李易的一句话让李明珠准备的话都没能说出来,片刻后才看着他问道:“如果父皇下旨,让你入朝为官呢?”
“你不会真打算这么做吧?”李易一脸警惕的看着她,八菜一汤啊,他这么辛苦的为她饯行,到头来她不仅不感恩,反而恩将仇报,公主都是这么不讲道理吗?
李易放下筷子,看着她说道:“还是饶了我吧,朝堂有多么复杂、多么黑暗,你比我要清楚的多,我要是进了那里,没几天就被吞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倒也不用麻烦你帮我收尸了。”
当一个县尉就是他能够接受的极限了,没进过朝堂,但华夏几千年历史,李易怎么能不知道,那就是一个吃人的地方,李易不认为在那里他能比那些个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混的更好,能爬到那个位置的,哪一个不是人精,那是他的底线,如果皇帝真有这个意思,他不会有任何犹豫,还是立刻跑路的好,他对景国没有多少归属感,在哪里过不是过,实在不行了去哪个地方占个山头当大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反正干那种事情家里有经验,重操旧业嘛,听说西北匪患严重,深山之中,到处都是山贼响马,官府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里面去,大不了收拾收拾去那里当山贼王,也算是不忘初心,追求最初的理想
李明珠不知道如何反驳,她很想说朝堂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黑暗,但这话说出来违背良心,仔细想想,以李易的性子,在地方还好,进了朝堂,或许真像他说的那样,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那个地方就是豪门和勋贵们的战场,利益相争,不见刀兵,却比真正的战场更加惨烈,牵扯甚大,就连父皇都无可奈何,让他去朝堂会害了他------难道说她一开始的想法就是错误的?
看着李易和李轩又在盘中争抢,眼看着就要的手,脸上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李明珠拿起筷子,将盘中最后一根青菜夹走,陷入了沉思之中。
高兴啊,怎么会不高兴。
公主殿下要走了,李易有什么理由不开心?
不会有人每天盯着想要榨干他------的剩余价值,捣鼓出什么好东西,也不会第一时间就会被她抢过去,连一点辛苦费的不给
没有公主殿下的日子,他像是逃出了笼子的飞鸟,脱缰的野马,拱出------总之日子过的要多舒服就有多舒服。
有谁愿意过每天都被人盯着的日子?
李易一脸期待的看着她,说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眼看着年节就要到了,是该回去看看,对了,这次走了以后,还回来吗?”
李明珠心中默念了他刚才说的两句诗,说道:“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过了年就回来。”
“还回来啊”李易脸上的表情难以掩饰的失望。
李明珠抬眼看着他,“你希望我永远不回来?”
李易连忙摇头,“没有没有,现在距离年关还有一个月,也不用那么着急回去,多留几天也来得及。”
“那就多留几天吧。”李明珠点了点头,说道:“沈良将“天罚”的配方做了一点改良,下午要去城外试验,你也跟着一起来吧。”
李明珠说完了就转身离开,李易很想抽自己的嘴巴。
好好的,为什么要嘴贱多说一句呢?
李明珠到底还是要走了,堂堂公主,不可能大过年的流落在外,不管她还会不会回来,至少李易能够清闲好一阵子。
如意坊,李易亲自下厨,整整八菜一汤,最后一道菜还没有端上来,李轩就已经坐在那里吃的狼吞虎咽,丝毫没有皇家该有的风度。
李明珠没有动筷子,一杯一杯的喝着小酒。
以往都是一只手拎着酒坛仰头就灌,不知道是不是临走之前打算留下一个好印象,今天的动作文雅了许多。
李易有些郁闷,她要离开了,不在醉香楼群玉院这种高级场所设宴款待一下故友,在如意坊让他下厨做菜是个什么道理?
不过,看在马上就要看不到她这件大喜事的份上,就不和她计较这些了。
为了以后的美好生活,辛苦一下又何妨?
最后一盘糖醋里脊还没放到桌子上,李轩的筷子就伸了过来,没有外人的时候,这货根本就不像是受过皇家礼仪的样子,这是在别人家做客啊,普通人家的熊孩子要是敢什么干,早就被家长往死里揍了。
还算有点良心,桌上的饭菜知道给他留一些,夹了一块刚出锅的里脊,细嚼慢咽下去,不由的感叹,自己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李轩举起杯中酒,说道:“明珠明天就要走了,这一杯酒,为你送行!”
说罢,豪快的一饮而尽。
姿势很豪迈,颇有几分酒中豪杰的感觉,不知道的以为他的酒量有多好,其实杯子里面的酒度数不超过十度。
给了李轩一个鄙视的眼神,端起自己的杯子,浅酌了一口甜丝丝的葡萄酿,埋头继续吃菜。
李明珠就是真正的酒中豪杰了,旁边的酒坛里面是如意坊出产的度数最高的烈酒,喝了好几杯都不见她脸红。
“李易,你以后想要做什么?”李明珠似乎是喝够了,放下酒杯,看着他,忽然说道。
李易正在和李轩争抢最后一块糖醋里脊,有了真气之后,动作和反应都变快了许多,李轩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轻易的就击败了他,将那块里脊放在碗里,头也没抬的说道:“没想过,现在这样就挺好的,没事了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去勾栏听听戏,以后------可能也是这样的吧。”
吃饭吃的好好的,非要谈人生理想,在这一点上,李易和她没有什么好谈的。
大家的身份差了十万八千里,公主殿下喜欢除暴安良,想要天下和平,李易没有那么大的野心,能和如仪她们有一个院子晒太阳就行,虽然胸无大志,但乐得安生。
没抢过李易,最后一块糖醋里脊被他抢走了,李轩心里面有些失望,听他说完之后,又有些羡慕。
不羡慕他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也不羡慕他能去勾栏听戏,羡慕他想干什么都能干什么,不像自己,基本上他想干的,都不会得到允许。
父王已经不允许他在屋顶或者树上扔石头了,扔树叶也不行,不让他再去研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几位夫子离开之后,倒是没有再请人来教他,却会每天让人送来书籍让他自己看,要不是因为明珠的面子,他现在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
李易的一句话让李明珠准备的话都没能说出来,片刻后才看着他问道:“如果父皇下旨,让你入朝为官呢?”
“你不会真打算这么做吧?”李易一脸警惕的看着她,八菜一汤啊,他这么辛苦的为她饯行,到头来她不仅不感恩,反而恩将仇报,公主都是这么不讲道理吗?
李易放下筷子,看着她说道:“还是饶了我吧,朝堂有多么复杂、多么黑暗,你比我要清楚的多,我要是进了那里,没几天就被吞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倒也不用麻烦你帮我收尸了。”
当一个县尉就是他能够接受的极限了,没进过朝堂,但华夏几千年历史,李易怎么能不知道,那就是一个吃人的地方,李易不认为在那里他能比那些个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混的更好,能爬到那个位置的,哪一个不是人精,那是他的底线,如果皇帝真有这个意思,他不会有任何犹豫,还是立刻跑路的好,他对景国没有多少归属感,在哪里过不是过,实在不行了去哪个地方占个山头当大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反正干那种事情家里有经验,重操旧业嘛,听说西北匪患严重,深山之中,到处都是山贼响马,官府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里面去,大不了收拾收拾去那里当山贼王,也算是不忘初心,追求最初的理想
李明珠不知道如何反驳,她很想说朝堂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黑暗,但这话说出来违背良心,仔细想想,以李易的性子,在地方还好,进了朝堂,或许真像他说的那样,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那个地方就是豪门和勋贵们的战场,利益相争,不见刀兵,却比真正的战场更加惨烈,牵扯甚大,就连父皇都无可奈何,让他去朝堂会害了他------难道说她一开始的想法就是错误的?
看着李易和李轩又在盘中争抢,眼看着就要的手,脸上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李明珠拿起筷子,将盘中最后一根青菜夹走,陷入了沉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