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看不见的敌人(6)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思路客小说 www.siluke8.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他竟然知道沈冥不是人?对于这一点我十分的惊讶,可惊讶过后,是无止境的恐慌。 ()
洛越泽到底知道多少?
前不久还能够为了我放弃他的性命,如今却要亲手剥夺我的命。
“洛越泽,你冷静一点,你的死,我很愧疚,我曾经也尝试过救你,可是”三色珠只能够用一次,我的纯阴之血再也没有效果。
“阿禾也不是人对不对?”洛越泽露出嗜血的笑,步步紧逼,说出来的话像是利剑一般,朝我的心扎,他自嘲一笑,“即使我到死的时候,都还记得把三色珠送与你,而你是什么报答我的?如果没有柔柔,我的尸体便会在你的情郎沈冥手销毁,我的魂魄也会跟着破灭。你,是不是很开心。终于可以摆脱我了,你是不是很开心?”
最后一句,他似是自己对自己说。
我惊诧的盯着他,手臂的青筋暴起,我认识的沈冥是绝对不可能会做这种事情!不仅不可能,更是因为他不屑于做这种事!
洛越泽与沈冥两人本没有什么交集,却要因为我,沈冥担这样的骂名,我是怎么都不会同意的。
“洛越泽!你的尸体在我的手里完好无缺的保存着。如果有可能,我一定会复活你。不过”我想尽办法的解释,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到,这一切一定与连柔柔脱不了关系。
可是怎么样才能够让他再次相信把他害死的我,让他远离救活他的连柔柔呢?
他的眼底越发冰冷,目光散发着戾气,“即使到现在,你也要拿自己的性命来保全沈冥?”
“我并没有偏袒谁,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从心底升起一股无力,事已至此,人为的改变能够有多少?
“借口!”他放在我脖子的五指收紧,勒得我喘不过气来,“柔柔说得没错,你是该死!我要亲手杀了你,让你到地下和我陪伴!让你永生永世都没有办法和沈冥在一起,让你感受下我的痛苦!”
被勒住脖子的感觉特别的不好,这会让我很轻易的想起那只在我房间被吊死的猫。
我现在的姿势是不是和那只猫一样可笑?
在昏迷之前,脑海一闪而过连柔柔离去时,那抹挂在脸的诡异微笑。
沈冥在哪里?沈华在哪里?
我在哪里?
我的脸一阵冰凉,我惯性抬手在脸擦拭了下,手背湿濡一片。
猛地睁开眼睛。
白花花的天花板,窗外有阳光洒进屋子。
四周静的只有我的呼吸声。
我这样呆愣的躺在地,感受血液在身体流动,活着的感觉真好
唯一想不透的是,洛越泽为何在最后一步停手。
我躺了很久,躺到乌金沉沦,暮色四合。
外婆说过,黄昏时刻又被称为逢魔时刻,大凶。
我用手臂支撑着地板,勉强把自己沉重的身体抬高些许,借着屋外的光亮,视野开阔了不少。
放在墙角的梳妆台,粉嫩轻快的房间布局,应该是一个少女的闺房。此刻我应该在大厅吗?算是不在大厅,那也应该是在连家别墅之,鬼王设置的鬼空间,并不是我睡一觉能够打开的。
日头西斜,窗外的阳光越来越热烈,温度不高,颜色却是十分的浓郁,照在刷得惨白的墙,使我生出一种不真实的恍惚感。
像是每一次睡完懒觉的午后,盯着宿舍的墙壁发呆,吴勇已经收拾齐整的在楼下等我,风雨无阻,从来不会厌烦。
不过一段不长的时间,我却觉得这些像是辈子的事,当初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没想到在历史的长河之,这样悄无声息的渐渐忘却。
我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打开窗户,感受微风吹动发梢,望着窗外略带熟悉的景致。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每一处都透着一种难以言说的熟悉感。 莫名其妙的出现在别人的房间之,若是要离开,总不能从大门大摇大摆的走吧?
把头探出窗外,这里是二楼,与地面的高度大约是六米左右,我回头看了两眼床的传单被褥,如果把他们卷一卷,爬下去也不是没有可能。
一望无际的草坪,有三两个穿着同样制服的人认真的低头锄草或是给植被浇水。
我吓得立马把头缩了回去,还好没有被他们发现我的存在,要不然我该怎么解释出现在他们家。
我惊魂未定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我急得像是热锅的蚂蚁一般,寻找着躲藏的地方,可外面的人显然是不想给我任何一点反应的时间,直接推门进来了。
在我见到来人的时候,我停住动作,保持着一个极其扭曲的姿势,惊恐的望着门口。
如果有人看到一件会走路的衣服,恐怕反应会我更加激烈。
我很快认出那件站在门口的衣服是王翠送我的特等奖。一件漂亮的衣服罢了,没想到还会走路还好是白天,如果是晚的话,会吓得更呛。
端庄优雅的旗袍,头没有一丝褶皱,间是空心的,她走路不是用瞟的,而是真的在走,每一步都恰到好处的美丽。
衣服极美,可这诡异的画面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想看到的。思来想去,我来到这里,最大的可能便是这件衣服把我带来的。她带我来,有什么目的?
这四周除了这件衣服,再也没有令我感到熟悉的东西,有些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问她了,“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问完之后,我猛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它不过是一件衣服罢了,难道还会开口不成?
她停下脚步,领子处的布料扭了一下,仿佛是她的主人正盈盈的望向我,“是我带你来的。”
声音竟然出的好听。
我瞪大双眼,不敢置信,真的会说话。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连一件衣服都能够成精?
我不懂声色的往后退了几步,直到后腰触碰到冰凉的墙壁,才勉强停下脚步,“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愤怒的,一件衣服罢了,还能够奈何得了我一个人?
后来我才知道打脸是有多疼
“如果没有我,你早死在那个男子手。”她轻描淡写的说道,听她说话,每一个字都是享受,像刚才吹动我发丝的微风。
她所说的男子应该是洛越泽。
在心里叹了口气,这样说来,是这件衣服救了我,可我为什么有种十分强烈的不好的预感。
“你是谁?这里是哪里?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我一口气问了三个问题来掩饰我内心的惶惶不安。
“我的身份,在不久之后你会知道。这里是哪里,你难道认不出来吗?而我到底想要你做什么”她轻笑一声,连笑声都好听的像是风铃,“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只需要跟着我便是。”
“我什么时候能够离开这里?”她的话并不能够让我放下戒心。
“离开?那要看你的领悟能力。”她悠悠的说道,似是望着窗外的风景,感慨道,“景色真美。”
“无聊,我是不会听你的。你把我从连家别墅弄到这个地方来,现在又想要让我无条件帮你做事,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答应你,毕竟我没有欠过什么。”我一字一顿的说道,呼吸变得急促。
“你低头看一下。”她岔开了话题,或许是因为她的声音实在是太温柔,让我不由自主的按照她说的去做。
低头看,是我的脚掌,还在撒在我身边的金黄阳光。
我怪的盯着她,随意的问了句,“底下应该有什么吗?”
“阳光这么热烈,却留不下一道你的影子。”她略带惋惜的说道,像是可怜的是我,而不是她这一件衣服。
我再次低头,难怪刚才觉得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原来是因为我没有影子。
曾经听说过,有很多人死后依然会做着生前的事,因为他们并不觉得自己与常人不同,可他们的影子被身体带走,灵魂无处可依。
“我的影子呢?”
“跟着你的身体呢。”她开口,语气带着一丝狭促。
我几乎站不稳,嗓子哑得我难以忍受,“我死了?”
“不算是。如果你能够乖乖的听我的话,还有一线生机。”
我抓起窗台盆栽往她身砸去,她灵敏一闪,瞬间在我面前消失,盆栽落地,她的身影再次在原地出现。
“我知道,人们对死亡总是没有办法轻易接受,当初的我,也是这样的,没关系,时间会冲淡一切。”她像是一位温柔的长者,竭尽她全力在开导我。
“我是怎么死的”我淡淡的开口,心里头思绪万千,我死后会去哪里阴曹地府吗?喝了孟婆汤便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沈冥呢?
沈冥承诺我的婚礼,是不是这样作罢了。
“谁说你已经死了。”她无所谓的开口,踱步到我身边。
他竟然知道沈冥不是人?对于这一点我十分的惊讶,可惊讶过后,是无止境的恐慌。 ()
洛越泽到底知道多少?
前不久还能够为了我放弃他的性命,如今却要亲手剥夺我的命。
“洛越泽,你冷静一点,你的死,我很愧疚,我曾经也尝试过救你,可是”三色珠只能够用一次,我的纯阴之血再也没有效果。
“阿禾也不是人对不对?”洛越泽露出嗜血的笑,步步紧逼,说出来的话像是利剑一般,朝我的心扎,他自嘲一笑,“即使我到死的时候,都还记得把三色珠送与你,而你是什么报答我的?如果没有柔柔,我的尸体便会在你的情郎沈冥手销毁,我的魂魄也会跟着破灭。你,是不是很开心。终于可以摆脱我了,你是不是很开心?”
最后一句,他似是自己对自己说。
我惊诧的盯着他,手臂的青筋暴起,我认识的沈冥是绝对不可能会做这种事情!不仅不可能,更是因为他不屑于做这种事!
洛越泽与沈冥两人本没有什么交集,却要因为我,沈冥担这样的骂名,我是怎么都不会同意的。
“洛越泽!你的尸体在我的手里完好无缺的保存着。如果有可能,我一定会复活你。不过”我想尽办法的解释,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到,这一切一定与连柔柔脱不了关系。
可是怎么样才能够让他再次相信把他害死的我,让他远离救活他的连柔柔呢?
他的眼底越发冰冷,目光散发着戾气,“即使到现在,你也要拿自己的性命来保全沈冥?”
“我并没有偏袒谁,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从心底升起一股无力,事已至此,人为的改变能够有多少?
“借口!”他放在我脖子的五指收紧,勒得我喘不过气来,“柔柔说得没错,你是该死!我要亲手杀了你,让你到地下和我陪伴!让你永生永世都没有办法和沈冥在一起,让你感受下我的痛苦!”
被勒住脖子的感觉特别的不好,这会让我很轻易的想起那只在我房间被吊死的猫。
我现在的姿势是不是和那只猫一样可笑?
在昏迷之前,脑海一闪而过连柔柔离去时,那抹挂在脸的诡异微笑。
沈冥在哪里?沈华在哪里?
我在哪里?
我的脸一阵冰凉,我惯性抬手在脸擦拭了下,手背湿濡一片。
猛地睁开眼睛。
白花花的天花板,窗外有阳光洒进屋子。
四周静的只有我的呼吸声。
我这样呆愣的躺在地,感受血液在身体流动,活着的感觉真好
唯一想不透的是,洛越泽为何在最后一步停手。
我躺了很久,躺到乌金沉沦,暮色四合。
外婆说过,黄昏时刻又被称为逢魔时刻,大凶。
我用手臂支撑着地板,勉强把自己沉重的身体抬高些许,借着屋外的光亮,视野开阔了不少。
放在墙角的梳妆台,粉嫩轻快的房间布局,应该是一个少女的闺房。此刻我应该在大厅吗?算是不在大厅,那也应该是在连家别墅之,鬼王设置的鬼空间,并不是我睡一觉能够打开的。
日头西斜,窗外的阳光越来越热烈,温度不高,颜色却是十分的浓郁,照在刷得惨白的墙,使我生出一种不真实的恍惚感。
像是每一次睡完懒觉的午后,盯着宿舍的墙壁发呆,吴勇已经收拾齐整的在楼下等我,风雨无阻,从来不会厌烦。
不过一段不长的时间,我却觉得这些像是辈子的事,当初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没想到在历史的长河之,这样悄无声息的渐渐忘却。
我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打开窗户,感受微风吹动发梢,望着窗外略带熟悉的景致。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每一处都透着一种难以言说的熟悉感。 莫名其妙的出现在别人的房间之,若是要离开,总不能从大门大摇大摆的走吧?
把头探出窗外,这里是二楼,与地面的高度大约是六米左右,我回头看了两眼床的传单被褥,如果把他们卷一卷,爬下去也不是没有可能。
一望无际的草坪,有三两个穿着同样制服的人认真的低头锄草或是给植被浇水。
我吓得立马把头缩了回去,还好没有被他们发现我的存在,要不然我该怎么解释出现在他们家。
我惊魂未定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我急得像是热锅的蚂蚁一般,寻找着躲藏的地方,可外面的人显然是不想给我任何一点反应的时间,直接推门进来了。
在我见到来人的时候,我停住动作,保持着一个极其扭曲的姿势,惊恐的望着门口。
如果有人看到一件会走路的衣服,恐怕反应会我更加激烈。
我很快认出那件站在门口的衣服是王翠送我的特等奖。一件漂亮的衣服罢了,没想到还会走路还好是白天,如果是晚的话,会吓得更呛。
端庄优雅的旗袍,头没有一丝褶皱,间是空心的,她走路不是用瞟的,而是真的在走,每一步都恰到好处的美丽。
衣服极美,可这诡异的画面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想看到的。思来想去,我来到这里,最大的可能便是这件衣服把我带来的。她带我来,有什么目的?
这四周除了这件衣服,再也没有令我感到熟悉的东西,有些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问她了,“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问完之后,我猛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它不过是一件衣服罢了,难道还会开口不成?
她停下脚步,领子处的布料扭了一下,仿佛是她的主人正盈盈的望向我,“是我带你来的。”
声音竟然出的好听。
我瞪大双眼,不敢置信,真的会说话。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连一件衣服都能够成精?
我不懂声色的往后退了几步,直到后腰触碰到冰凉的墙壁,才勉强停下脚步,“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愤怒的,一件衣服罢了,还能够奈何得了我一个人?
后来我才知道打脸是有多疼
“如果没有我,你早死在那个男子手。”她轻描淡写的说道,听她说话,每一个字都是享受,像刚才吹动我发丝的微风。
她所说的男子应该是洛越泽。
在心里叹了口气,这样说来,是这件衣服救了我,可我为什么有种十分强烈的不好的预感。
“你是谁?这里是哪里?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我一口气问了三个问题来掩饰我内心的惶惶不安。
“我的身份,在不久之后你会知道。这里是哪里,你难道认不出来吗?而我到底想要你做什么”她轻笑一声,连笑声都好听的像是风铃,“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只需要跟着我便是。”
“我什么时候能够离开这里?”她的话并不能够让我放下戒心。
“离开?那要看你的领悟能力。”她悠悠的说道,似是望着窗外的风景,感慨道,“景色真美。”
“无聊,我是不会听你的。你把我从连家别墅弄到这个地方来,现在又想要让我无条件帮你做事,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答应你,毕竟我没有欠过什么。”我一字一顿的说道,呼吸变得急促。
“你低头看一下。”她岔开了话题,或许是因为她的声音实在是太温柔,让我不由自主的按照她说的去做。
低头看,是我的脚掌,还在撒在我身边的金黄阳光。
我怪的盯着她,随意的问了句,“底下应该有什么吗?”
“阳光这么热烈,却留不下一道你的影子。”她略带惋惜的说道,像是可怜的是我,而不是她这一件衣服。
我再次低头,难怪刚才觉得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原来是因为我没有影子。
曾经听说过,有很多人死后依然会做着生前的事,因为他们并不觉得自己与常人不同,可他们的影子被身体带走,灵魂无处可依。
“我的影子呢?”
“跟着你的身体呢。”她开口,语气带着一丝狭促。
我几乎站不稳,嗓子哑得我难以忍受,“我死了?”
“不算是。如果你能够乖乖的听我的话,还有一线生机。”
我抓起窗台盆栽往她身砸去,她灵敏一闪,瞬间在我面前消失,盆栽落地,她的身影再次在原地出现。
“我知道,人们对死亡总是没有办法轻易接受,当初的我,也是这样的,没关系,时间会冲淡一切。”她像是一位温柔的长者,竭尽她全力在开导我。
“我是怎么死的”我淡淡的开口,心里头思绪万千,我死后会去哪里阴曹地府吗?喝了孟婆汤便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沈冥呢?
沈冥承诺我的婚礼,是不是这样作罢了。
“谁说你已经死了。”她无所谓的开口,踱步到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