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本王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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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初笙跟在洛云清的身后,在心里踌躇了好一会儿,终于硬着头皮,喊了一声:“王爷。”
他回头,挑眉,看着她。
她咽了口唾沫,觉得如果自己不问,就要疯了。
她走上前去,故作轻松:“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问完,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自恋了?也许他只是一时情难自禁……但如果不喜欢她,又怎么会情难自禁……她赶忙低下头,只盯着自己的脚尖看,却迟迟不听他回答。
完了,真的是自己太自恋了。
她干笑两声,抬起头,那句“你就当我没问”还没说出口,洛云清的唇便覆了下来,如雨点般,很深很温柔。
他一只手按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搂着她纤细的腰,凉软的嘴唇在她的嘴唇上摩挲,这次不像刚才那个吻,刚才他只是浅尝即止,这个吻,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见她僵在原地,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他,他心里的那滩春水突的就荡漾了起来,他的唇贴着她的唇,含糊不清地说了句:“闭眼。”两个字似是有魔力一般,鱼初笙就真的闭上了眼睛。
她的心脏跳的快的几乎不受控制,他的也是。
他见她不反抗,而是在笨拙地回应着他的吻,心里忽然松了一口气。
他越发胆大起来,用滑腻的舌头撬开她的贝齿,顿时,两个人的气息便完全交织在了一起,少女的清甜,他的清冽,难舍难分。
夜色更深了,白洁的月光洒在地上,投射出两个人的暗影。
鱼初笙感觉自己快喘不过来气了,伸出还僵硬着的胳膊,抱上了洛云清的腰。
顿时,洛云清的全身起火了般,身体竟然有了反应,他加深了吻的力道,甚至想就这样,直到天荒地老。
两个人就这样吻了一会儿,洛云清放开鱼初笙,却一把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
他的怀里有好闻的清香味儿,鱼初笙可以听到他的心跳,沉稳有力,跳动的很快。
而她俯在他的怀里,并看不到,一向冷淡疏离的他,耳朵根和双颊,都浮现了一丝暗红。
抱了半晌,她听见他低沉的声音,在这夜色里带着几分蛊惑:“本王喜欢你。”
心跳突然跳的更快了,鱼初笙和白亦辰在一起时,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心里好像填满了欢喜,一不小心就会溢出来。
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自己以前不喜欢的品种?
洛云清放开她,一双眼睛熠熠闪光,替她拢了拢两鬓前的头发,还犹豫了一会儿,问:“你……喜欢本王吗?”
鱼初笙快速的低下头,手心里直冒汗,而洛云清的眼里,闪过一丝黯淡。
少女却突然抬起头,踮起脚尖,在他的嘴唇上印了一吻,如蜻蜓点水般。
她脸上荡着一层薄薄的红晕,一双眼睛笑成了月牙,伸出纤细的手指,摸摸洛云清的脸,笑道:“喜欢。”
是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竟然也喜欢上他了。
洛云清一怔,有些不可置信,又问一遍:“你说你喜欢本王?”
鱼初笙笑了笑,点点头。
洛云清把鱼初笙送回房间后,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房间。
只觉得整个人飘飘欲仙,心像是长了一双翅膀,慢慢的飞向高空,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因为一个姑娘的一句话,他就觉得不枉此生。
而另一边,鱼初笙回到房间,先是坐在凳子上怔愣了一会儿,然后突然跳起来,大喊了一声:“爽!”
躺在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都是洛云清的唇贴上她的唇时的感觉,又想起两个人相处的一幕幕,那座冰山,似乎一直对自己……很好。
——
宵禁时刻已到,黑漆漆的街上再没有一个行人,只有一轮明月铺洒大地,静的出奇,偏偏又有风吹枝桠的声音。
府衙门口却隐隐约约站了一个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一个飞镖过去,信和飞镖固定在了府衙的大门上。
他轻笑了两声,迈着轻盈的步子离去。
——
鱼初笙跟洛云清正在一起吃早饭的时候,钱远墨浩浩荡荡的来了。
鱼初笙一看,肯定是跟案子有关,就立马站了起来,洛云清却示意她,有什么事儿吃完了饭再说。
钱远墨根本没有一点打扰到人家吃饭的自觉,自己搬了个椅子就坐那了,一本正经地说:“昨晚在婉儿姑娘那里没有问到线索,可以确定她不是杀人凶手。”
鱼初笙挑眉:“那你今天来是做什么?”
钱远繁有些义愤填膺,说:“今早在府衙门上发现了一封信,不知道是谁放的,信里说,李家有事瞒着我们,还说,李家的后花园里,埋了一具女尸。”
洛云清正在夹菜的筷子一顿,给钱远墨了一记警告的眼神。
鱼初笙却毫不在意般,继续吃饭。
钱远墨忽的笑了,说:“你现在有孟华的风范了啊,不过那家伙是喜欢在尸体旁吃东西。”
察觉到洛云清又一记不太友善的眼神,钱远墨默默地打了个哆嗦。
鱼初笙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问:“然后呢?”
钱远墨一拍桌子,站了起来,道:“我带人去李家的后花园看了,确实有一具女尸,是李成材的另一个贴身侍女,叫做秀儿,应该是……被李成材凌虐致死。”
他现在想想那秀儿的尸体,都觉得李成材死有余辜。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长得清灵干净,身上的衣裳被抓的稀巴烂,皮肤上净是青紫的伤痕和掐痕,还有斑斑点点的吻痕。
鱼初笙蹙蹙眉,正想发问些什么,就听钱远墨又开口了:“本来我以为,凶手会是秀儿的亲人,为了报仇才杀死了李成材,但是已经查过,秀儿是个孤儿,李家从人贩子那买来的,没有家人,所以——”
“所以,写信的人就是杀死李成材的凶手。”鱼初笙说。
钱远墨也点头赞同。
写信的人,一定知道李成材该死,所以才杀了他,难道这次遇上了幻想型变态杀手?
把自己当做审判人,去评判某些人的对错,生死,去杀人,鱼初笙在现代时,是遇到过得,难道说,古代也有这样的杀手?
鱼初笙饭也不吃了,说:“走,我们再去一趟李府。”
两个人都没注意到洛云清的脸黑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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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初笙跟在洛云清的身后,在心里踌躇了好一会儿,终于硬着头皮,喊了一声:“王爷。”
他回头,挑眉,看着她。
她咽了口唾沫,觉得如果自己不问,就要疯了。
她走上前去,故作轻松:“你、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问完,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自恋了?也许他只是一时情难自禁……但如果不喜欢她,又怎么会情难自禁……她赶忙低下头,只盯着自己的脚尖看,却迟迟不听他回答。
完了,真的是自己太自恋了。
她干笑两声,抬起头,那句“你就当我没问”还没说出口,洛云清的唇便覆了下来,如雨点般,很深很温柔。
他一只手按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搂着她纤细的腰,凉软的嘴唇在她的嘴唇上摩挲,这次不像刚才那个吻,刚才他只是浅尝即止,这个吻,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见她僵在原地,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他,他心里的那滩春水突的就荡漾了起来,他的唇贴着她的唇,含糊不清地说了句:“闭眼。”两个字似是有魔力一般,鱼初笙就真的闭上了眼睛。
她的心脏跳的快的几乎不受控制,他的也是。
他见她不反抗,而是在笨拙地回应着他的吻,心里忽然松了一口气。
他越发胆大起来,用滑腻的舌头撬开她的贝齿,顿时,两个人的气息便完全交织在了一起,少女的清甜,他的清冽,难舍难分。
夜色更深了,白洁的月光洒在地上,投射出两个人的暗影。
鱼初笙感觉自己快喘不过来气了,伸出还僵硬着的胳膊,抱上了洛云清的腰。
顿时,洛云清的全身起火了般,身体竟然有了反应,他加深了吻的力道,甚至想就这样,直到天荒地老。
两个人就这样吻了一会儿,洛云清放开鱼初笙,却一把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
他的怀里有好闻的清香味儿,鱼初笙可以听到他的心跳,沉稳有力,跳动的很快。
而她俯在他的怀里,并看不到,一向冷淡疏离的他,耳朵根和双颊,都浮现了一丝暗红。
抱了半晌,她听见他低沉的声音,在这夜色里带着几分蛊惑:“本王喜欢你。”
心跳突然跳的更快了,鱼初笙和白亦辰在一起时,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心里好像填满了欢喜,一不小心就会溢出来。
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自己以前不喜欢的品种?
洛云清放开她,一双眼睛熠熠闪光,替她拢了拢两鬓前的头发,还犹豫了一会儿,问:“你……喜欢本王吗?”
鱼初笙快速的低下头,手心里直冒汗,而洛云清的眼里,闪过一丝黯淡。
少女却突然抬起头,踮起脚尖,在他的嘴唇上印了一吻,如蜻蜓点水般。
她脸上荡着一层薄薄的红晕,一双眼睛笑成了月牙,伸出纤细的手指,摸摸洛云清的脸,笑道:“喜欢。”
是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竟然也喜欢上他了。
洛云清一怔,有些不可置信,又问一遍:“你说你喜欢本王?”
鱼初笙笑了笑,点点头。
洛云清把鱼初笙送回房间后,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房间。
只觉得整个人飘飘欲仙,心像是长了一双翅膀,慢慢的飞向高空,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因为一个姑娘的一句话,他就觉得不枉此生。
而另一边,鱼初笙回到房间,先是坐在凳子上怔愣了一会儿,然后突然跳起来,大喊了一声:“爽!”
躺在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都是洛云清的唇贴上她的唇时的感觉,又想起两个人相处的一幕幕,那座冰山,似乎一直对自己……很好。
——
宵禁时刻已到,黑漆漆的街上再没有一个行人,只有一轮明月铺洒大地,静的出奇,偏偏又有风吹枝桠的声音。
府衙门口却隐隐约约站了一个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一个飞镖过去,信和飞镖固定在了府衙的大门上。
他轻笑了两声,迈着轻盈的步子离去。
——
鱼初笙跟洛云清正在一起吃早饭的时候,钱远墨浩浩荡荡的来了。
鱼初笙一看,肯定是跟案子有关,就立马站了起来,洛云清却示意她,有什么事儿吃完了饭再说。
钱远墨根本没有一点打扰到人家吃饭的自觉,自己搬了个椅子就坐那了,一本正经地说:“昨晚在婉儿姑娘那里没有问到线索,可以确定她不是杀人凶手。”
鱼初笙挑眉:“那你今天来是做什么?”
钱远繁有些义愤填膺,说:“今早在府衙门上发现了一封信,不知道是谁放的,信里说,李家有事瞒着我们,还说,李家的后花园里,埋了一具女尸。”
洛云清正在夹菜的筷子一顿,给钱远墨了一记警告的眼神。
鱼初笙却毫不在意般,继续吃饭。
钱远墨忽的笑了,说:“你现在有孟华的风范了啊,不过那家伙是喜欢在尸体旁吃东西。”
察觉到洛云清又一记不太友善的眼神,钱远墨默默地打了个哆嗦。
鱼初笙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问:“然后呢?”
钱远墨一拍桌子,站了起来,道:“我带人去李家的后花园看了,确实有一具女尸,是李成材的另一个贴身侍女,叫做秀儿,应该是……被李成材凌虐致死。”
他现在想想那秀儿的尸体,都觉得李成材死有余辜。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长得清灵干净,身上的衣裳被抓的稀巴烂,皮肤上净是青紫的伤痕和掐痕,还有斑斑点点的吻痕。
鱼初笙蹙蹙眉,正想发问些什么,就听钱远墨又开口了:“本来我以为,凶手会是秀儿的亲人,为了报仇才杀死了李成材,但是已经查过,秀儿是个孤儿,李家从人贩子那买来的,没有家人,所以——”
“所以,写信的人就是杀死李成材的凶手。”鱼初笙说。
钱远墨也点头赞同。
写信的人,一定知道李成材该死,所以才杀了他,难道这次遇上了幻想型变态杀手?
把自己当做审判人,去评判某些人的对错,生死,去杀人,鱼初笙在现代时,是遇到过得,难道说,古代也有这样的杀手?
鱼初笙饭也不吃了,说:“走,我们再去一趟李府。”
两个人都没注意到洛云清的脸黑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