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零七章 效仿成化悍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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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古诗文里也有说,所谓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这烟花柳巷从来都是风流之人的温柔乡,芙蓉软帐,窈窕侧影依稀,风拂窗帷,熏烟袅袅而起,听着便是一番靡靡风情。
然而李秘来到了这红鸦巷之后,却又是另一番景致。
低矮的瓦房,昏暗的巷子,院门口挂着的旧旧暗红灯笼,空气中弥散着的兽性气息,肆无忌惮的*和叫喊或者浪荡的笑声,亦或是讨价还价不成而极其不堪的难听叫骂。
巷子里更是污水横流,喝醉了的买欢客摇摇晃晃走出来,目中无人地当街小便等等,实在是不堪入目。
有些女子便坐在门后,留了一道门缝,虽然只是留了一道门缝,透过门缝,能看到一个葫芦形的背影,亦或者什么也看不到,只看到房间灯光透出来,昏黄之中,半个雪白脚丫子伸出被角来,便是比青楼上那些头牌,更加的诱人!
这里就是个男人发泄*的地方,处处充满了最原始的渴求,便是天天读着圣贤书的老儒士,走进这巷子,都难免硬上一回。
李秘不是假正经,不会做甚么目不斜视的无聊事,该看就看,该流口水就流口水,面对那些丰腴姐儿们的挑逗,李秘也会心猿意马。
但想想这个时代并没有安全用具,这些人尽可夫的女子,满身都是妇人病,满脑子邪恶思想一下子也就全都消除了,马上就回归到了圣人模式。
即便是海瑞这样的理想派清官,最后还是抵不过传宗接代和封建思想,纳妾甚么的都是免不了俗。
古代去嫖就像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这么寻常,男人们也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将逛窑子当成理所当然的消遣,无论富贵贫贱,都没有太多的抵触。
宋知微是地道的文官,自然不会将逛窑子当成恶俗之事,这一路走来,甚至还跟李秘讲起红鸦巷的历史渊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逛的是大相国寺呢。
不过他们很快就遇到问题了。
宋知微原来也没找过这个余水莲的闺中密友,只是听旁人取证,既然有名有姓,又有住址,便该没问题才对。
可这红鸦巷里头摆布纷乱,姐儿们都在忙活着,也不好意思进门问路,走了好一会儿,才来到了魏楚娘的家门前。
这魏楚娘的家也是好认,因为其他宅子外头都有大红灯笼,那是挂牌做皮肉买卖的标志,她家倒是黑灯瞎火,总算是找到了。
宋知微敲了敲门,里头无人响应,借着隔壁家的灯笼,这才看清楚,竟是锁上了门。
宋知微难免要皱眉头,早先案子没了结,与案子有关的所有人,都不得离开本乡,如今余水莲的案子已经结了,这魏楚娘又只是来寻亲的,找不到人,余水莲又死了,她离开这里也就不是很奇怪了。
不过李秘到底是没放弃,到了隔壁家一问,才知道魏楚娘果真还是走了。
宋知微也是失望,不过到底是来寻了一回,便朝李秘道:“这人也走了,你也该收手了吧?”
李秘却摇了摇头,想了想,又走到隔壁来。
隔壁是个三十岁的老姐儿们,虽然浓妆艳抹,但到底是掩盖不住那口龅牙,脸蛋子再如何好看,也要被这口龅牙给拉低了水准。
不过这老姐儿身材丰腴有劲儿,只怕寻常汉子降她不住,久而久之,这生意也就淡了些。
李秘取出半袋子铜板来,塞到了这姐儿的手里,这姐儿一脸欢喜,就把李秘拉进屋,伸手就要来掏李秘的宝贝。
李秘赶忙伸手阻拦,朝她说道:“这位小姐,我是府衙里的知事,不是来找乐子的,是来找人的”
那姐儿却笑了,朝李秘道:“府衙里的知事也是男人,是男人就会找乐子,找人甚么的稍缓一些也无妨,姐儿最是善解人意,保证你来一回想一回,下次还来!”
李秘也是哭笑不得,宋知微却是冷哼一声,朝她低声喝了一句。
“问你几句话,如何这般罗嗦!”
宋知微到底是推官,这一开口便镇住了这妖孽姐儿,反观李秘倒有些穿着龙袍不像天子的意思,便是穿上官服,也没什么官威。
当然了,李秘若是认真起来,杀气也是极其吓唬人,不过今番又不是拼命,动不动杀气逼人,可不是甚么好事。
那姐儿被宋知微这么一斥,也变得老实起来,李秘便朝她问道。
“你可知道隔壁院子那个魏楚娘去了哪里?”
姐儿一听是这事儿,却是皱了眉头,摇头道:“老娘跟她不熟,你们算是问错人了。”
这红鸦巷里虽然也有竞争,甚至有时候为了恩客也会相互骂街甚至撕扯打架,但大家都是可怜人儿,抬头不见低头见,到了关键时刻,到底还是能够一致对外的。
宋知微摆出官威来,她便该知道这魏楚娘是惹上甚么事了,赶忙撇清也是理所当然。
宋知微也恼怒了,他本就困乏,实在抵不过李秘,才陪同前来,如今让这个老*在这里拖拖拉拉,也是按捺不住,便朝她说道。
“好好说话!”
宋知微连温老三都镇住,更何况这种姐儿,窑姐儿们也都是有眼力的,宋知微又管理着姑苏城的治安和秩序,她又如何看不出宋知微的身份?
“是,奴奴不敢欺瞒大老爷,这楚娘子是个怪人,咱们姐妹寻常里是不太亲近她的”
李秘见她被吓到了,正好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便朝那姐儿问道:“如何个怪法?”
那姐儿见得李秘和气,也缓和了下来,朝外头扫了两眼,才压低声音道。
“奴奴也未曾亲见,只是听姐妹们说的,都说这魏楚娘不喜欢带把的,专门是祸害姐姐妹妹,夜里喜欢喜欢喜欢磨镜的功夫”
便是这等开朗的老姐儿们,说到此处也难免有些羞涩,也亏得她脸上胭脂厚重,看不出她脸红来。
李秘自也是知道的,这磨镜与磨豆腐一般,都是俗俚言语对女性同好们的称呼。
若这魏楚娘果真是个女同性恋,倒也能解释她为何与余水莲这么亲密了。
余水莲除了温老三,从未接触过其他男人,而常年处于温老三的控制之中,突然有个女子对她这般好,相对于温老三的粗暴,魏楚娘的温柔也就变得极其珍贵了。
如此说来,会不会是魏楚娘想要劝说余水莲离开温老三,让温老三知晓之后,便逼死了余水莲,而后在四处喊冤,以洗脱自己的嫌疑?
可这样也不合理,因为案子已经了解,温老三便是不去喊冤叫屈,也不会有人怀疑到他头上,他又何必多此一举?
亦或者说,魏楚娘想要带着余水莲离开,余水莲却不敢,她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到最后干脆逼死了她?
至于魏楚娘如何逼死余水莲,也是非常简单,余水莲有着极好的口碑,又有温老三严酷的操控,魏楚娘只需威胁余水莲,要将她们之间的事情说出去,余水莲便会因为恐惧而自寻短见了。
当然了,这些都只是猜测,而且这老姐儿虽然说出这等秘密来,但又推到其他人的头上,真实性还有待考证。
“也不瞒你,本官乃是苏州府推官宋知微,你该知道本官的手段,你可想好了再说话,若有一句作假,我让你吃一辈子牢饭!”
宋知微如此一威吓,那老姐儿也是吓到了,看了看李秘,又看了看宋知微,终于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咬牙说道。
“这桩事说起来也是羞死人,若不是两位老爷问起,奴奴是打死也不能说,不过两位老爷能不能答应奴奴,千万别把奴奴给扯出来?”
“若让人知道了,奴奴在这红鸦巷也是呆不下去,还不如不说的强。”
李秘听得此言,也朝她保证道:“你放心,咱们会保护首告者,姐儿你放心说来听便是。”
那老姐儿此时才支支吾吾地说道:“其实那楚娘子那楚娘子是有古怪的,因为她根本就不是女儿之身,他是个是个带把的爷儿们!”
“甚么?你说甚么!”这下漫说李秘,便是宋知微也给惊住了!
“不瞒二位老爷,早先他搬来之时,都是女儿姿态,与大家也是亲热,三日两头往我这里跑,她的女红做得极好,姐妹们都喜欢问她要底子来描,他也乐意教,这一来二往,也就熟络起来了”
“那天夜里,她说家里遭了鼠,井水不能洗身,便过来我这厢凑合,夜里头便睡在了一处,奴奴也没理会这许多,床头床尾地睡,到了夜里,迷迷糊糊便觉着有人舔我”
“奴奴以为发了发了春梦,也未曾多想迷迷糊糊便让他占了便宜,过得天亮,见得裤头上的污物,才知道他不是女儿身!”
那姐儿说到此处,已经是深埋着头,声若微蚊,即便是做皮肉生意的,说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羞臊到不行了的。
李秘心中已经开始思考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而宋知微却是想起了成化年间的一个人来!
此人乃是成化年间最有名的采花大盗,女红极其了得,面子也长得不赖,时常女扮男装,亲近那些孤单女子,以闺蜜的身份接近,而后再行奸淫之事。
许多女子羞于启齿,更不敢去举告,以致于他屡试不爽,十余年间犯案近乎二百起,受害女子要么羞愤自尽,要么忍气吞声,才使得他多年未败露!
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效仿这等作案手法!
如此一想,这余水莲的死,可就不是自尽这么简单了!
宋知微心潮起伏,也是激动万分,朝李秘道:“贤弟可知道成化年间的采花悍贼桑冲?”
李秘是研究过古代奇案疑案的,听得桑冲这名字有些陌生,可联系到成化年间和采花悍将,当即便联系到了一处!
“贤兄是说,这魏楚娘是在效仿桑冲这恶贼?!!!”
宋知微点了点头,而后长叹一声道:“李贤弟你算是又歪打正着了,若这魏楚娘果真是桑冲那般的采花大盗,这桩案子可就牵连大了,却是不知有多少女子妇人要受害啊!”
虽然他不愿意承认,但李秘终究又牵出一桩大案来,若果真破获,这年关之前,说不定又能立一件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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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古诗文里也有说,所谓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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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秘来到了这红鸦巷之后,却又是另一番景致。
低矮的瓦房,昏暗的巷子,院门口挂着的旧旧暗红灯笼,空气中弥散着的兽性气息,肆无忌惮的*和叫喊或者浪荡的笑声,亦或是讨价还价不成而极其不堪的难听叫骂。
巷子里更是污水横流,喝醉了的买欢客摇摇晃晃走出来,目中无人地当街小便等等,实在是不堪入目。
有些女子便坐在门后,留了一道门缝,虽然只是留了一道门缝,透过门缝,能看到一个葫芦形的背影,亦或者什么也看不到,只看到房间灯光透出来,昏黄之中,半个雪白脚丫子伸出被角来,便是比青楼上那些头牌,更加的诱人!
这里就是个男人发泄*的地方,处处充满了最原始的渴求,便是天天读着圣贤书的老儒士,走进这巷子,都难免硬上一回。
李秘不是假正经,不会做甚么目不斜视的无聊事,该看就看,该流口水就流口水,面对那些丰腴姐儿们的挑逗,李秘也会心猿意马。
但想想这个时代并没有安全用具,这些人尽可夫的女子,满身都是妇人病,满脑子邪恶思想一下子也就全都消除了,马上就回归到了圣人模式。
即便是海瑞这样的理想派清官,最后还是抵不过传宗接代和封建思想,纳妾甚么的都是免不了俗。
古代去嫖就像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这么寻常,男人们也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将逛窑子当成理所当然的消遣,无论富贵贫贱,都没有太多的抵触。
宋知微是地道的文官,自然不会将逛窑子当成恶俗之事,这一路走来,甚至还跟李秘讲起红鸦巷的历史渊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逛的是大相国寺呢。
不过他们很快就遇到问题了。
宋知微原来也没找过这个余水莲的闺中密友,只是听旁人取证,既然有名有姓,又有住址,便该没问题才对。
可这红鸦巷里头摆布纷乱,姐儿们都在忙活着,也不好意思进门问路,走了好一会儿,才来到了魏楚娘的家门前。
这魏楚娘的家也是好认,因为其他宅子外头都有大红灯笼,那是挂牌做皮肉买卖的标志,她家倒是黑灯瞎火,总算是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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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知微难免要皱眉头,早先案子没了结,与案子有关的所有人,都不得离开本乡,如今余水莲的案子已经结了,这魏楚娘又只是来寻亲的,找不到人,余水莲又死了,她离开这里也就不是很奇怪了。
不过李秘到底是没放弃,到了隔壁家一问,才知道魏楚娘果真还是走了。
宋知微也是失望,不过到底是来寻了一回,便朝李秘道:“这人也走了,你也该收手了吧?”
李秘却摇了摇头,想了想,又走到隔壁来。
隔壁是个三十岁的老姐儿们,虽然浓妆艳抹,但到底是掩盖不住那口龅牙,脸蛋子再如何好看,也要被这口龅牙给拉低了水准。
不过这老姐儿身材丰腴有劲儿,只怕寻常汉子降她不住,久而久之,这生意也就淡了些。
李秘取出半袋子铜板来,塞到了这姐儿的手里,这姐儿一脸欢喜,就把李秘拉进屋,伸手就要来掏李秘的宝贝。
李秘赶忙伸手阻拦,朝她说道:“这位小姐,我是府衙里的知事,不是来找乐子的,是来找人的”
那姐儿却笑了,朝李秘道:“府衙里的知事也是男人,是男人就会找乐子,找人甚么的稍缓一些也无妨,姐儿最是善解人意,保证你来一回想一回,下次还来!”
李秘也是哭笑不得,宋知微却是冷哼一声,朝她低声喝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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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知微到底是推官,这一开口便镇住了这妖孽姐儿,反观李秘倒有些穿着龙袍不像天子的意思,便是穿上官服,也没什么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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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姐儿被宋知微这么一斥,也变得老实起来,李秘便朝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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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儿一听是这事儿,却是皱了眉头,摇头道:“老娘跟她不熟,你们算是问错人了。”
这红鸦巷里虽然也有竞争,甚至有时候为了恩客也会相互骂街甚至撕扯打架,但大家都是可怜人儿,抬头不见低头见,到了关键时刻,到底还是能够一致对外的。
宋知微摆出官威来,她便该知道这魏楚娘是惹上甚么事了,赶忙撇清也是理所当然。
宋知微也恼怒了,他本就困乏,实在抵不过李秘,才陪同前来,如今让这个老*在这里拖拖拉拉,也是按捺不住,便朝她说道。
“好好说话!”
宋知微连温老三都镇住,更何况这种姐儿,窑姐儿们也都是有眼力的,宋知微又管理着姑苏城的治安和秩序,她又如何看不出宋知微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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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秘见她被吓到了,正好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便朝那姐儿问道:“如何个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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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奴也未曾亲见,只是听姐妹们说的,都说这魏楚娘不喜欢带把的,专门是祸害姐姐妹妹,夜里喜欢喜欢喜欢磨镜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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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秘自也是知道的,这磨镜与磨豆腐一般,都是俗俚言语对女性同好们的称呼。
若这魏楚娘果真是个女同性恋,倒也能解释她为何与余水莲这么亲密了。
余水莲除了温老三,从未接触过其他男人,而常年处于温老三的控制之中,突然有个女子对她这般好,相对于温老三的粗暴,魏楚娘的温柔也就变得极其珍贵了。
如此说来,会不会是魏楚娘想要劝说余水莲离开温老三,让温老三知晓之后,便逼死了余水莲,而后在四处喊冤,以洗脱自己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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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这些都只是猜测,而且这老姐儿虽然说出这等秘密来,但又推到其他人的头上,真实性还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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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知微如此一威吓,那老姐儿也是吓到了,看了看李秘,又看了看宋知微,终于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咬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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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奴以为发了发了春梦,也未曾多想迷迷糊糊便让他占了便宜,过得天亮,见得裤头上的污物,才知道他不是女儿身!”
那姐儿说到此处,已经是深埋着头,声若微蚊,即便是做皮肉生意的,说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羞臊到不行了的。
李秘心中已经开始思考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而宋知微却是想起了成化年间的一个人来!
此人乃是成化年间最有名的采花大盗,女红极其了得,面子也长得不赖,时常女扮男装,亲近那些孤单女子,以闺蜜的身份接近,而后再行奸淫之事。
许多女子羞于启齿,更不敢去举告,以致于他屡试不爽,十余年间犯案近乎二百起,受害女子要么羞愤自尽,要么忍气吞声,才使得他多年未败露!
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效仿这等作案手法!
如此一想,这余水莲的死,可就不是自尽这么简单了!
宋知微心潮起伏,也是激动万分,朝李秘道:“贤弟可知道成化年间的采花悍贼桑冲?”
李秘是研究过古代奇案疑案的,听得桑冲这名字有些陌生,可联系到成化年间和采花悍将,当即便联系到了一处!
“贤兄是说,这魏楚娘是在效仿桑冲这恶贼?!!!”
宋知微点了点头,而后长叹一声道:“李贤弟你算是又歪打正着了,若这魏楚娘果真是桑冲那般的采花大盗,这桩案子可就牵连大了,却是不知有多少女子妇人要受害啊!”
虽然他不愿意承认,但李秘终究又牵出一桩大案来,若果真破获,这年关之前,说不定又能立一件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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