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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危险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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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间,那声音已经越来越近了,欧阳潇潇这才得以见到这血影狼的真面目。

    这是一条全身都是血红色的狼,眼睛却是金黄色的,在浓雾中散发着幽暗的光。

    “这不是,血狼吗?不,还是,有点不一样!”欧阳潇潇发现,这跟她前世见过的一种叫血狼的妖兽长得极为相似。

    只是,个头要大了许多,要是说是血狼里最大的倒也说得过去。

    不过欧阳潇潇发现血影狼的长相和身上的花纹跟血狼还是有所不同的。

    这群人口中的血影狼,白森森的獠牙长得很长露在外面,而血狼的牙齿一般是不露出来的!

    “不会是血狼的祖先吧,这可是稀罕的东西,要是在现代指定能卖出个好价钱。”欧阳潇潇在心里暗想,要真是血狼的祖先,在欧阳潇潇的前世那个世界可是属于古董级的妖兽了。

    欧阳潇潇记得在一个拍卖会上,一只趴趴鼠的祖先尸体残骸被人发现了,至于叫什么名字她们那里没人知道。

    但是到最后,那只不知道名字的妖兽,被拍出了一个骇人的天价。

    “要是把这里的一些古老妖兽带回去,我可就发达了!”欧阳潇潇忍不住想道。

    在她想的时候,那只血影狼已经朝他们奔了过来,速度快的吓人。

    “看样子只是一只幼崽,应该是和自己的族群走散了,还好!”一个雇佣兵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地说道。

    血影狼之所以凶狠,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会一个族群出没,当他们凑到一起的时候杀伤力也是巨大的。

    “不过还是要当心,血影狼可是三级妖兽,虽然这只的修为并不高!”刚才说话的雇佣兵又接着说道。

    说时迟那时快,几人有武器的都拿出了各自的武器,展开了架势准备迎击血影狼的攻击。

    一阵红光嗖的一声破空而来,撞击在了一个雇用兵的身上,那雇佣兵朝后连退了好几步。

    噗地一声喷出一大口鲜血,额头上冷汗直流。

    “太逆天了吧,一只幼崽而已,居然已经快突破斗灵了!”那雇佣兵接了一招,一下子判断出了血影狼的实力,这名雇佣兵是大斗师三阶,在几人里面,算是实力较弱的一个。

    “妈的,这种魔物怎么会跑到外围来,大家速战速决。要是引来了找它的血影狼群,我们几个人全都得交代在这里。”

    几人的表情顿时都严肃了起来,全都周身斗气暴涨。

    那只血影狼被几人围在中间,却丝毫不惧的样子,看样子是要和几人抗争到底了。

    “嗷呜”很快,血影狼又发起了攻击,一阵狂扑猛抓,爪子所过之处红影闪现。

    “奶奶的,看老子不宰了你!”那最大个的雇佣兵说完,轮起自己的流星锤就像血影狼砸了过去。

    可是那血影狼的速度极快,纵身一跃就躲了过去。

    “大家不要拖延时间了,快上!”其中一人大吼道。

    几人对望了一眼,都在同一时间对这血影狼发起了猛攻,血影狼虽然彪悍。

    可是,也架不住这几人一起出手,更何况这些人里其实还有风逸白和欧阳潇潇两个斗灵。

    而南宫无双和另一名雇佣兵,也已经到了大斗师的巅峰。

    一时间,血影狼的身体被几人划出了好几条长长的大口子,鲜血四溅开来。

    弄的风逸白的白衣服上斑斑点点,欧阳潇潇的脸上,也沾到了几滴温热的血迹,欧阳潇潇只觉得一股腥臭味直冲鼻子。

    “嗷呜”血影狼受了伤,停住嚎叫起来。

    “快宰了它,它这是在呼唤族人吧!”一个雇佣兵惊叫。

    众人再次合力,这次都下了狠手,围攻中间的血影狼。

    血影狼在遭受了几次重击之后,轰地一声倒下,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那最大个的雇佣兵看了地上的血影狼一眼冷声说道:“今天算你倒霉,谁让你和自己的族群走散了,没有保护你这幼崽就是死路一条!”

    说着,从腰间抽出了一把匕首,手起刀落。

    欧阳潇潇只见眼前亮光一闪,那血影狼的脖颈处就被划出了一条很深的大口子,露出了里面的森森白骨。

    “嗷呜呜”血影狼呜咽起来,还想要做垂死挣扎,可是扭动了几下身体还是无奈的闭上了眼睛。

    “嘿嘿”那大个的雇佣兵笑了两身,蹲下身子,抓起血影狼的尸体,就准备再落刀。

    “你想干什么?”另外一个雇佣兵冷冷地问道。

    大个的雇用兵望了他一眼说道:“血影狼可是个好东西,我当然是要剥皮抽筋把他身上的好东西拿下来!怎么?难道你们不想要吗?”

    另外那个雇佣兵冷哼了一声道:“这血影狼的身体很难处理,万一有其它的过来你还想不想活命了,你要就留在这里吧我可不奉陪。”

    大个的雇佣兵听了他的话知道有道理,可是又心有不甘:“那就这么算了,多好的东西啊!”

    “是命重要还是东西重要,你自己取舍吧,只是别连累了大家!”

    大个的雇佣兵撇撇嘴:“那用储物戒指带走总可以吧!”

    “你有那么大的储物戒指么?再说,你带着它,身上一直残留这血影狼的血腥味。”

    储物戒指不是一般人都能有的东西,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价格昂贵,是个稀罕玩意。

    而且储物戒指也有好坏之分,最小的储物戒指仅仅能装下一袋半斤的大米。

    对雇佣兵来说储物戒指的用处极大,不禁能带一些紧急药品,还能装一些好东西回去。

    所以再经济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他们一般还是愿意花大价钱,买一个储物戒指的。

    显然,大个的雇用兵的储物戒指,还装不下这头血影狼。

    欧阳潇潇身上的储物戒指就是前世她的父亲留给她的,要是真要拿去卖的话,也能卖出一个天文数字。

    大个的雇佣兵彻底泄气了,嘟囔着:“好好好,不带就不带,我们继续赶路吧!”

    说完,还一步三回头的看着那血影狼的尸体,不停地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