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夜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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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太阳开始西沉的时候,士兵们开始整理装备了。
穿上胸甲——这是由多层胶合在一起的亚麻布制成。其厚度约为五六厘米,很硬且有韧度,但不太重。下摆直到大腿,被剪成羽翼状以方便运动。
套上保护小腿肚的胫甲。将希腊军刀系在腰上——这是一种曲剑,剑身长六十五厘米,单刃,弯曲如狗后腿。
科林斯头盔此时不能带上,因为夜里行军原本就看不清,而这种只露口眼的头盔,会将视线变得狭窄。戴弗斯学别人将头盔系在两米长的刺枪上。
刺枪,这是希腊重步兵的主要武器。枪杆由白蜡树制成,叶形枪头为铁制,枪杆末端还镶有铜尾钉。
戴弗斯左手拎起圆盾。它呈浅碗形,里面为木制,外面整体包铜,直径约九十厘米,盾面绘有弥诺陶洛斯的脸。内侧有一条可供左臂插入至肘部的皮带,使士兵可以将整个左小臂套在圆盾上,不但省力,而且更便于防御和盾击。另有一个金属小弯钩镶在圆盾内侧外缘,可供其挂在肩上,方便行军携带。
戴弗斯左手持盾,右手持枪,不禁苦笑:自己由一个现代人变成一位古代西方的装甲武士。可是,整个身体的细胞却在欢呼雀跃式的沸腾起来,让他意识到,是这个身体的肌肉记忆在起作用。
他尝试着走了几步,感觉很自如。紧张之余,也有些激动。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勇士梦!那是祖先从茹毛饮血时代起就在血脉里的传承。和平时代的现代人再无法感受到面对面的勇气搏杀,而穿越的这个时代的戴弗斯有了这样机会!
戴弗斯还在适应这一身的装备时,希洛斯提醒他说:“你还有东西没拿。”
看到地上的两支标枪和一串肉肠。他苦笑:这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他将肉肠小心翼翼地套在自己胸前,唯恐油脂沾到胸甲上。
这时,中队长安东尼奥斯过来对希洛斯说道:“咱们得去辎重营地,和梅尔西斯一起行动。”说完还朝戴弗斯点头示意,显然戴弗斯的名声已经传到了这位中队长耳中,竟使他不敢轻忽。
“谁下的命令?梅农不是还在阿里柔斯那儿吗?”希洛斯奇怪的问。他不太愿意与辎重营一起行动,行动缓慢不说,危险性还大。
“副官斐利修斯的命令,他暂时代理梅农指挥。上次波斯人攻破我们的营地,辎重营的奴隶大部分逃散了,他们现在紧缺人手,梅尔西斯指名要我们队去帮忙。”说完,他又看了戴弗斯一眼。
“戴弗斯,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梅尔西斯哈哈笑着,径直穿过那些队官和士兵,给了戴弗斯一个拥抱。
就知道是这个胖子在捣鬼!戴弗斯无奈的苦笑。
“其他人都去牵那些牲口。戴弗斯跟我一块儿。”他吩咐道。
这个胖子跟你不熟的时候严厉无情,一旦关系好起来又热情过分。这不是帮自己拉仇恨吗?戴弗斯连忙拒绝。
辎重营有几百头牲畜和几十辆满载物品的牛车,同时还有不少奴隶和妇女。
同时。形成的纵列能达两里长。这还只是一个军营,能想象整个希腊雇佣军的辎重有多臃肿。戴弗斯观察着这一切,在心中默想。
这时,黑夜里悠长的宿营号在喧闹的营地上空响起。
该出发了。戴弗斯下意识的拽紧牛绳,心里有些许紧张。
队伍开始前进。辎重营在右侧,部队在左侧,队官们高举着火把。在清冷月光的照耀下。整个希腊军队就像一条长的望不见头的火龙缓缓的爬行。
走了约一个时辰,听见前方有哗哗的流水声。戴弗斯知道:幼发拉底河快到了。
夜晚的河水黑黝黝的,展眼望去,仿佛有无限宽、无限深,能让人产生极大的恐惧。因此队伍安静许多,唯恐惊动了河神。
这个时候,队列自然的变成了辎重营沿着幼发拉底河左岸行进,部队在外侧,保护着自己营地的财产,显然首领们对夜间行军是有一定经验的。戴弗斯看在眼里,默默的学习着。
梅农的部队是走在整个队列的最后。当然,这不是梅陇的要求,其实他是托人回来要求自己的部队走整个队伍中间的。可是首领们都对梅农不满。因为刚开始从亚细亚向巴比伦进军的时候,梅农为了在小居鲁士面前挣表现,抢着当先锋,烧杀抢掠,捞了不少好处。现在要撤退了,又想走中间让自己的士兵免遭袭击而减少损失。哪能什么好事都让他一个人占了!所以一致决定让他的队伍走最后。这是梅龙的心腹梅尔西斯给戴弗斯讲的,让他对梅农有了一定的认识。
这时,全军的传令官托尔米德终于赶到梅农的队伍前,传达命令道:“前方已经与阿里柔斯的军队汇合。首领们正与阿里柔斯商议。请原地休息,保持戒备,等候命令!”
安静的队伍顿时骚动起来:
“终于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我们走了有两个小时了吧,我都快累死了!”
“我也是。牵着牛车走,简直太累了!我们明天不能再跟着辎重营了!”
“说得对!明天去跟中队长说。”
“现在就说去!”
看着吵嚷的战士们,戴弗斯站起来大声说道:“兄弟们,请安静!兄弟们!我是戴弗斯!”
没想到他的喊话竟比中队长安东尼奥斯更管用,辎重营的士兵们停止了吵闹,想听听这位‘神眷者’要说什么。
“我给你们讲个故事,解解乏,好不好?”
“什么故事?”
“它叫阿阿里斯与四十大盗。”
“听起来不错!说来听听!”
于是,戴弗斯清清嗓子,开始大声讲道:“从前在爱奥尼亚的一个小城里住着一户人家”
渐渐的,辎重营完全安静下来,连驮兽也停止了嘶鸣。士兵们、还有奴隶和妇女都聚精会神的听着。他们为阿里斯无意获得盗贼的财富而羡慕;为阿里斯的哥哥乱叫山洞口令而好笑;为盗贼找到阿里斯的屋子而紧张;为女奴的智慧而叫好。
故事讲完,大家意犹未尽:
“阿里斯运气真好!
“他运气好,是因为他有一个聪明美丽的波斯女奴!”
“对!我看他可以为女奴赎身,让她成为自由民!毕竟她可是救了阿里斯!”
“笨蛋!他应该娶女奴为妾。这样女奴就能继续帮助他了!”
大家议论不休。
“戴弗斯,真有装满金银财宝的山洞?”连梅尔西斯都禁不住凑到戴弗斯身边问。
安东尼奥斯看着前方戴弗斯的背影,忍不住感叹道:“希洛斯,你们村庄出了一个人才啊!”
“你说的是戴弗斯吗?那当然,他可是‘神眷者’!我甚至想把自己小队长的位置让给他。”
“小队长?”安东尼奥斯撇撇嘴。一个雇佣军首领会经常更换补充他的士兵,而带队的中高级军官则多数为其心腹,是不会轻易换的,因为这便于他掌控部队。安东尼奥斯跟梅农也有五六年了,因为接任务也见过不少希腊的、波斯的权贵人物,看人也有一些经验。
经过一天的观察,他发现戴弗斯性格沉稳,完全不像一个十九岁的孩子。做事很有章法,待人接物谦虚有礼,口才又好,士兵们乐于与他接近。偏偏他还时常有奇思妙想,能解决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行军时,他还亲眼看见戴弗斯不是帮别人拎盾牌、就是推驮车。这样的一个人,即使年轻,也能让人信赖。
如果他指挥作战的能力也不弱的话,那么这样一位有魅力、有能力的人,他的前途不可估量。如果他再有足够的财力,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雇佣军首领!安东尼奥斯想到这儿,又联想到梅农:等他知道自己的军营里突然冒出这样一个人物时,他会怎么做?
等太阳开始西沉的时候,士兵们开始整理装备了。
穿上胸甲——这是由多层胶合在一起的亚麻布制成。其厚度约为五六厘米,很硬且有韧度,但不太重。下摆直到大腿,被剪成羽翼状以方便运动。
套上保护小腿肚的胫甲。将希腊军刀系在腰上——这是一种曲剑,剑身长六十五厘米,单刃,弯曲如狗后腿。
科林斯头盔此时不能带上,因为夜里行军原本就看不清,而这种只露口眼的头盔,会将视线变得狭窄。戴弗斯学别人将头盔系在两米长的刺枪上。
刺枪,这是希腊重步兵的主要武器。枪杆由白蜡树制成,叶形枪头为铁制,枪杆末端还镶有铜尾钉。
戴弗斯左手拎起圆盾。它呈浅碗形,里面为木制,外面整体包铜,直径约九十厘米,盾面绘有弥诺陶洛斯的脸。内侧有一条可供左臂插入至肘部的皮带,使士兵可以将整个左小臂套在圆盾上,不但省力,而且更便于防御和盾击。另有一个金属小弯钩镶在圆盾内侧外缘,可供其挂在肩上,方便行军携带。
戴弗斯左手持盾,右手持枪,不禁苦笑:自己由一个现代人变成一位古代西方的装甲武士。可是,整个身体的细胞却在欢呼雀跃式的沸腾起来,让他意识到,是这个身体的肌肉记忆在起作用。
他尝试着走了几步,感觉很自如。紧张之余,也有些激动。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勇士梦!那是祖先从茹毛饮血时代起就在血脉里的传承。和平时代的现代人再无法感受到面对面的勇气搏杀,而穿越的这个时代的戴弗斯有了这样机会!
戴弗斯还在适应这一身的装备时,希洛斯提醒他说:“你还有东西没拿。”
看到地上的两支标枪和一串肉肠。他苦笑:这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他将肉肠小心翼翼地套在自己胸前,唯恐油脂沾到胸甲上。
这时,中队长安东尼奥斯过来对希洛斯说道:“咱们得去辎重营地,和梅尔西斯一起行动。”说完还朝戴弗斯点头示意,显然戴弗斯的名声已经传到了这位中队长耳中,竟使他不敢轻忽。
“谁下的命令?梅农不是还在阿里柔斯那儿吗?”希洛斯奇怪的问。他不太愿意与辎重营一起行动,行动缓慢不说,危险性还大。
“副官斐利修斯的命令,他暂时代理梅农指挥。上次波斯人攻破我们的营地,辎重营的奴隶大部分逃散了,他们现在紧缺人手,梅尔西斯指名要我们队去帮忙。”说完,他又看了戴弗斯一眼。
“戴弗斯,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梅尔西斯哈哈笑着,径直穿过那些队官和士兵,给了戴弗斯一个拥抱。
就知道是这个胖子在捣鬼!戴弗斯无奈的苦笑。
“其他人都去牵那些牲口。戴弗斯跟我一块儿。”他吩咐道。
这个胖子跟你不熟的时候严厉无情,一旦关系好起来又热情过分。这不是帮自己拉仇恨吗?戴弗斯连忙拒绝。
辎重营有几百头牲畜和几十辆满载物品的牛车,同时还有不少奴隶和妇女。
同时。形成的纵列能达两里长。这还只是一个军营,能想象整个希腊雇佣军的辎重有多臃肿。戴弗斯观察着这一切,在心中默想。
这时,黑夜里悠长的宿营号在喧闹的营地上空响起。
该出发了。戴弗斯下意识的拽紧牛绳,心里有些许紧张。
队伍开始前进。辎重营在右侧,部队在左侧,队官们高举着火把。在清冷月光的照耀下。整个希腊军队就像一条长的望不见头的火龙缓缓的爬行。
走了约一个时辰,听见前方有哗哗的流水声。戴弗斯知道:幼发拉底河快到了。
夜晚的河水黑黝黝的,展眼望去,仿佛有无限宽、无限深,能让人产生极大的恐惧。因此队伍安静许多,唯恐惊动了河神。
这个时候,队列自然的变成了辎重营沿着幼发拉底河左岸行进,部队在外侧,保护着自己营地的财产,显然首领们对夜间行军是有一定经验的。戴弗斯看在眼里,默默的学习着。
梅农的部队是走在整个队列的最后。当然,这不是梅陇的要求,其实他是托人回来要求自己的部队走整个队伍中间的。可是首领们都对梅农不满。因为刚开始从亚细亚向巴比伦进军的时候,梅农为了在小居鲁士面前挣表现,抢着当先锋,烧杀抢掠,捞了不少好处。现在要撤退了,又想走中间让自己的士兵免遭袭击而减少损失。哪能什么好事都让他一个人占了!所以一致决定让他的队伍走最后。这是梅龙的心腹梅尔西斯给戴弗斯讲的,让他对梅农有了一定的认识。
这时,全军的传令官托尔米德终于赶到梅农的队伍前,传达命令道:“前方已经与阿里柔斯的军队汇合。首领们正与阿里柔斯商议。请原地休息,保持戒备,等候命令!”
安静的队伍顿时骚动起来:
“终于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我们走了有两个小时了吧,我都快累死了!”
“我也是。牵着牛车走,简直太累了!我们明天不能再跟着辎重营了!”
“说得对!明天去跟中队长说。”
“现在就说去!”
看着吵嚷的战士们,戴弗斯站起来大声说道:“兄弟们,请安静!兄弟们!我是戴弗斯!”
没想到他的喊话竟比中队长安东尼奥斯更管用,辎重营的士兵们停止了吵闹,想听听这位‘神眷者’要说什么。
“我给你们讲个故事,解解乏,好不好?”
“什么故事?”
“它叫阿阿里斯与四十大盗。”
“听起来不错!说来听听!”
于是,戴弗斯清清嗓子,开始大声讲道:“从前在爱奥尼亚的一个小城里住着一户人家”
渐渐的,辎重营完全安静下来,连驮兽也停止了嘶鸣。士兵们、还有奴隶和妇女都聚精会神的听着。他们为阿里斯无意获得盗贼的财富而羡慕;为阿里斯的哥哥乱叫山洞口令而好笑;为盗贼找到阿里斯的屋子而紧张;为女奴的智慧而叫好。
故事讲完,大家意犹未尽:
“阿里斯运气真好!
“他运气好,是因为他有一个聪明美丽的波斯女奴!”
“对!我看他可以为女奴赎身,让她成为自由民!毕竟她可是救了阿里斯!”
“笨蛋!他应该娶女奴为妾。这样女奴就能继续帮助他了!”
大家议论不休。
“戴弗斯,真有装满金银财宝的山洞?”连梅尔西斯都禁不住凑到戴弗斯身边问。
安东尼奥斯看着前方戴弗斯的背影,忍不住感叹道:“希洛斯,你们村庄出了一个人才啊!”
“你说的是戴弗斯吗?那当然,他可是‘神眷者’!我甚至想把自己小队长的位置让给他。”
“小队长?”安东尼奥斯撇撇嘴。一个雇佣军首领会经常更换补充他的士兵,而带队的中高级军官则多数为其心腹,是不会轻易换的,因为这便于他掌控部队。安东尼奥斯跟梅农也有五六年了,因为接任务也见过不少希腊的、波斯的权贵人物,看人也有一些经验。
经过一天的观察,他发现戴弗斯性格沉稳,完全不像一个十九岁的孩子。做事很有章法,待人接物谦虚有礼,口才又好,士兵们乐于与他接近。偏偏他还时常有奇思妙想,能解决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行军时,他还亲眼看见戴弗斯不是帮别人拎盾牌、就是推驮车。这样的一个人,即使年轻,也能让人信赖。
如果他指挥作战的能力也不弱的话,那么这样一位有魅力、有能力的人,他的前途不可估量。如果他再有足够的财力,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雇佣军首领!安东尼奥斯想到这儿,又联想到梅农:等他知道自己的军营里突然冒出这样一个人物时,他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