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宿主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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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电梯口,沿着走廊前行,钢之门出现在尽头处。
“是它了!但怎么打开呢?”摸摸门的表面,冰冷的钢质,敲了一下,回音很少,说明它很厚重。
#右转三圈,左转四半,接着退三分之一圈。#
按着小海的提示,我扭动着门上的转盘,门锁机关发出“滴滴嗒嗒”响声,完成所有操作后,“咔嚓”门开了。
一股浓烈的化学气味钻进鼻子,我从手提袋中取出*,前脚一踏进去,灯马上全亮了。
化学气味似乎来自一间陈列室,铁架上摆满大大小小的玻璃罐,里面装着深黑色的液体,还漂浮着动物的内脏,有大肠,肝脏,肺部。
我对生物医学没多少认识,分辨不出这些器官属于那种生物的,直到看见其中一个玻璃瓶泡着的肢体,一段人类左臂。旁边还有用小罐装着的一颗心脏,铁架下面的一层,居然全是装人头的玻璃罐,人头带着毛发。
“我去!这个鬼地方是干嘛用的?”
我倒吸一口冷气,退后一步,背部碰了什么,冰凉的感觉从脊柱上传来。
转过头,一个比人还高的玻璃罐内,泡着一具完整的人体。
被它吓一跳,我差点扣动*的扳机。
尸体年约十三岁,仔细看那张浸泡在富尔马林中的脸,竟然与我有几分相似,由于尸体已经鼓胀,不太好辨认。
穿过陈列室,来到一个由胶帘围蔽起来的空间,推开薄薄的胶帘,一张手术台在正中央,顶上安装着一对能完成精密手术的机械触手。旁边有个铁架,上面整齐排放着手术刀具,在莲花灯底下,它们折射着白森森的光芒。
再往前,又一扇铁门挡住去路,门上有一把电子锁,是指纹识别系统。
#已解锁#
“谢了,小海。”
是一间密室!室内的灯光很猛,照着地面上形成强烈反射,我重新戴上墨镜,举着枪走进去,身上的影子也随即消失。
白茫茫之中,看见中央位置放着一具灵柩,与在冥王星遇见元莎公主时的灵柩一样,应该是来自同一时期,只是棺盖上的帝国徽章换成了一只火狐狸。
果然与火狐族有关联!
角落里有一*作台,一本笔记放置在上,我翻了翻,本子上记录着......
公元2596年四月,宿主的内脏开始出衰竭,不治之症,同年八月,宿主服下禁药,进入休眠状态。
公元2689年七月,一号复制体出生。2696年,五月,在一次例行体检中,发现复制体出现肌肉萎缩,同年九月,内脏开始衰竭,服下新药。2710年五月,一号复制出现呼吸衰竭,救治无效,死亡,尸首用富尔马林浸泡,存放于实验室。编号5671,实验失败。
公元2751年四月,二号复制体出生。2770年三月,二号复制体出现内脏衰竭。2774年,二号复制体服下新药,情况没有改善,2775年二月,二号复制体失踪。编号7021,实验情况不明。
公元2813年五月,三号复制体出生。2835年六月,根据之前的体检回传,三号复制体一切正常,同年七月,三号复制体失踪。编号8384,实验情况不明。
“编号8384?是我的出生号码,王远则是7021。”我合上笔记本,“靠!他们果然在秘密进行人体复制实验。”
将本子收于手提袋中,拉开工作台的抽屉,镇定剂,新药,抗生素,还有多种药品,其中一个写着“禁药”的瓶子吸引着我,“要是我没记错,宿主是服下这药才进入休眠状态。”不能便宜了他们!我将禁药扔进手提袋。
伸手敲了敲灵柩的棺盖,又快速缩回,皱皱眉,没发生什么事,将耳朵贴上去聆听,里面没动静。
本子上没有记载他的情况,如果禁药没有失灵,宿主一定躺在里面睡大觉。
棺盖很沉,使尽全身的力气,只能扳开一点点空隙。
“呀......”
一声女尖叫,像针子扎进我的左耳膜,似远尤近,摘下耳机,抽泣声分别从密室外面和耳机中传来。
“搞什么鬼?”
#是自己人!#
元莎!
我终于分辨出声音的主人,一定是她,急忙放下棺盖,提枪跑出密室。
在陈列室与惊慌的她撞个正着。
“雷雨!”元莎颤抖地指着大型的玻璃罐,“尸体......”
我顺顺她的后背,“别怕!只不过是一具人体标本。”
周围全是装着人体器官罐子,她不敢看,将头埋于我怀中,
“公主,你怎么一个人跑上来?”
从怀里传来她的声音,“怕你有危险!”
“傻瓜!”我摸摸她的头,“你是怎样通过保安区的?”
“我向零借了它。”元莎指了指带在耳窝的微型耳机。
我拉着她的手向密室方向走,她不时回头去看那具泡在防腐液中的尸体,“如果它爬出来,那怎么办?”
我微笑,抡起手中的*,“那我就一枪轰爆他的头。”
“要是它打不死呢?”她又问。
“跑!跟他赛跑。”
“我跑不过它。”
“不怕,我们打车。”
“......”
回到密室,灯光依旧强烈,灵柩也呆在原地,突然,元莎僵住了,目光久久定在灵柩上。
我走过去,用力推,棺盖向对面斜去,接着一阵沉闷的金属落地声。
“我的天!”
我看见灵柩之中躺着另一个自己,外貌特征简直是与我照镜子,仔细看,他的躯体比我要瘦弱一点,左臂上有一只火狐狸的纹身。
元莎慢慢靠近灵柩,双手攀在边缘,“我们都做了很长的一个梦,仿如隔世!”
“公主,他像我吧!”我捏着他的面皮说:“按笔记本上所说,这家伙就是宿主。”
元莎专注地看着他,嘴唇微颤一下,手伸进灵柩,手掌贴在宿主那不会起伏的胸膛上。
“这家伙还没死,只是处在休眠中,跟你当初在冥王星时的状态一样。”我用*假意指向他。
她怔了怔,“不,雷雨!”
“别紧张!”我将枪往她双手一塞,然后从衣袋中掏出一个按钮装置,“我要用这个把他弄醒,你先退到外面躲起来!”
“你要对他做什么?”她问。
“他得给我一个说法,若不能让我满意,我就狠狠揍他。”我推着她向门口走去。
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世上?
我看一眼手中的按钮装置,然*起宿主的右手,问题的答案就在眼前,随着一股强电流穿心而过,周围静止了!
再次感觉到时间流动时,我已经瘫在地面上,四肢没半点力气,天花上的灯光很刺目,但仍强迫着双眼注视旁边的灵柩。
一只白皙的手坚了起来,紧紧抓住灵柩边沿,他坐直身子,我在地面上只能看见他的后背,宽阔的束腰服装,属于帝国时期的衣着。
他抬起自己的双手瞧了瞧,然后打量着周围。
我蠕动一下手臂,完全使不上劲,每次使用那个按钮装置后,都只剩下半条命,需要一个慢长的过程才能恢复体力,我心里有点担心,强烈的电击可能让人折损寿命。
一个无意动作,手臂碰到灵柩下沿,使金属发出一声闷响,他扭过头来,我暴露在他的目光之下。
“你是谁?”我问。
他一愣,但很快恢复过来,像是突然明白很事情。他没有理会我,双眼撇向墙上的电子时钟,“已经二百多年了,看来这些蠢货没能研究出特效药。”
宿主跨出灵柩,向工作台走去,在上面寻找着什么。
“你在找笔记本吧?”我问。
他立刻走过来,手扯住衣领,将我上半身拉离地面,“它在哪里?”
“手提袋!”我指了指工作台下面。
他扔下我,急忙跑去,从袋中取出本子,翻了翻,然后皱着眉头。
“你是三号复制体。”他来到我面前问。
“不,我叫雷雨。”
他嘴角上扬,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白痴!我告诉你,你只是从我身体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细胞,你的基因,四肢,身躯,脑袋全是我给你的。”
“滚你蛋!我不属于任何人。”
“白痴,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你只是一个复制品,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我尝试新药。”
“靠,谁要当你的试药工具,我只为自己活着。”
他双手环于胸前,“你没得选,这是命运!我与生俱来遗有“肌肉衰竭症”,从二十岁开始发病,身体会渐渐衰退,生命不会超过三十个年头。你的基因来自于我,肯定也被这不治之症折磨得不轻。”
“我呸!老子身体健康,连老虎也可以打死五六只!”
他一怔,放开环抱的双手,“你没病?!”
“你才病,还病得不轻!”
“你今年几岁?”
“你爷爷我芳龄二十三。”
“这不可能!他们还没有在你身上用药,你不可能一点事也没有。”
“呵呵,一定是老天看在我长得帅气的份上,让病魔远离。”
他瞪向我,“你只是个复制品。”
“你才是,臭冒牌,烂山寨!”我也瞪向他。
他从抽屉中拿出一把小刀,“小心我割下你的舌头。”
哼,本来想痛骂他一顿,但身体不能动弹,现在形势对我不利,“本大爷不跟你计较,我来日方长,还有许多好日子等着我去过。哪像你,说不定下一刻就死翘翘。”
他走过来,蹲在旁边,用小刀背拍拍我的脸,说:“臭家伙,你不清楚自己的形势有多糟?你的一切是我所给予,现在我要将它一点不剩地收回来。”
出电梯口,沿着走廊前行,钢之门出现在尽头处。
“是它了!但怎么打开呢?”摸摸门的表面,冰冷的钢质,敲了一下,回音很少,说明它很厚重。
#右转三圈,左转四半,接着退三分之一圈。#
按着小海的提示,我扭动着门上的转盘,门锁机关发出“滴滴嗒嗒”响声,完成所有操作后,“咔嚓”门开了。
一股浓烈的化学气味钻进鼻子,我从手提袋中取出*,前脚一踏进去,灯马上全亮了。
化学气味似乎来自一间陈列室,铁架上摆满大大小小的玻璃罐,里面装着深黑色的液体,还漂浮着动物的内脏,有大肠,肝脏,肺部。
我对生物医学没多少认识,分辨不出这些器官属于那种生物的,直到看见其中一个玻璃瓶泡着的肢体,一段人类左臂。旁边还有用小罐装着的一颗心脏,铁架下面的一层,居然全是装人头的玻璃罐,人头带着毛发。
“我去!这个鬼地方是干嘛用的?”
我倒吸一口冷气,退后一步,背部碰了什么,冰凉的感觉从脊柱上传来。
转过头,一个比人还高的玻璃罐内,泡着一具完整的人体。
被它吓一跳,我差点扣动*的扳机。
尸体年约十三岁,仔细看那张浸泡在富尔马林中的脸,竟然与我有几分相似,由于尸体已经鼓胀,不太好辨认。
穿过陈列室,来到一个由胶帘围蔽起来的空间,推开薄薄的胶帘,一张手术台在正中央,顶上安装着一对能完成精密手术的机械触手。旁边有个铁架,上面整齐排放着手术刀具,在莲花灯底下,它们折射着白森森的光芒。
再往前,又一扇铁门挡住去路,门上有一把电子锁,是指纹识别系统。
#已解锁#
“谢了,小海。”
是一间密室!室内的灯光很猛,照着地面上形成强烈反射,我重新戴上墨镜,举着枪走进去,身上的影子也随即消失。
白茫茫之中,看见中央位置放着一具灵柩,与在冥王星遇见元莎公主时的灵柩一样,应该是来自同一时期,只是棺盖上的帝国徽章换成了一只火狐狸。
果然与火狐族有关联!
角落里有一*作台,一本笔记放置在上,我翻了翻,本子上记录着......
公元2596年四月,宿主的内脏开始出衰竭,不治之症,同年八月,宿主服下禁药,进入休眠状态。
公元2689年七月,一号复制体出生。2696年,五月,在一次例行体检中,发现复制体出现肌肉萎缩,同年九月,内脏开始衰竭,服下新药。2710年五月,一号复制出现呼吸衰竭,救治无效,死亡,尸首用富尔马林浸泡,存放于实验室。编号5671,实验失败。
公元2751年四月,二号复制体出生。2770年三月,二号复制体出现内脏衰竭。2774年,二号复制体服下新药,情况没有改善,2775年二月,二号复制体失踪。编号7021,实验情况不明。
公元2813年五月,三号复制体出生。2835年六月,根据之前的体检回传,三号复制体一切正常,同年七月,三号复制体失踪。编号8384,实验情况不明。
“编号8384?是我的出生号码,王远则是7021。”我合上笔记本,“靠!他们果然在秘密进行人体复制实验。”
将本子收于手提袋中,拉开工作台的抽屉,镇定剂,新药,抗生素,还有多种药品,其中一个写着“禁药”的瓶子吸引着我,“要是我没记错,宿主是服下这药才进入休眠状态。”不能便宜了他们!我将禁药扔进手提袋。
伸手敲了敲灵柩的棺盖,又快速缩回,皱皱眉,没发生什么事,将耳朵贴上去聆听,里面没动静。
本子上没有记载他的情况,如果禁药没有失灵,宿主一定躺在里面睡大觉。
棺盖很沉,使尽全身的力气,只能扳开一点点空隙。
“呀......”
一声女尖叫,像针子扎进我的左耳膜,似远尤近,摘下耳机,抽泣声分别从密室外面和耳机中传来。
“搞什么鬼?”
#是自己人!#
元莎!
我终于分辨出声音的主人,一定是她,急忙放下棺盖,提枪跑出密室。
在陈列室与惊慌的她撞个正着。
“雷雨!”元莎颤抖地指着大型的玻璃罐,“尸体......”
我顺顺她的后背,“别怕!只不过是一具人体标本。”
周围全是装着人体器官罐子,她不敢看,将头埋于我怀中,
“公主,你怎么一个人跑上来?”
从怀里传来她的声音,“怕你有危险!”
“傻瓜!”我摸摸她的头,“你是怎样通过保安区的?”
“我向零借了它。”元莎指了指带在耳窝的微型耳机。
我拉着她的手向密室方向走,她不时回头去看那具泡在防腐液中的尸体,“如果它爬出来,那怎么办?”
我微笑,抡起手中的*,“那我就一枪轰爆他的头。”
“要是它打不死呢?”她又问。
“跑!跟他赛跑。”
“我跑不过它。”
“不怕,我们打车。”
“......”
回到密室,灯光依旧强烈,灵柩也呆在原地,突然,元莎僵住了,目光久久定在灵柩上。
我走过去,用力推,棺盖向对面斜去,接着一阵沉闷的金属落地声。
“我的天!”
我看见灵柩之中躺着另一个自己,外貌特征简直是与我照镜子,仔细看,他的躯体比我要瘦弱一点,左臂上有一只火狐狸的纹身。
元莎慢慢靠近灵柩,双手攀在边缘,“我们都做了很长的一个梦,仿如隔世!”
“公主,他像我吧!”我捏着他的面皮说:“按笔记本上所说,这家伙就是宿主。”
元莎专注地看着他,嘴唇微颤一下,手伸进灵柩,手掌贴在宿主那不会起伏的胸膛上。
“这家伙还没死,只是处在休眠中,跟你当初在冥王星时的状态一样。”我用*假意指向他。
她怔了怔,“不,雷雨!”
“别紧张!”我将枪往她双手一塞,然后从衣袋中掏出一个按钮装置,“我要用这个把他弄醒,你先退到外面躲起来!”
“你要对他做什么?”她问。
“他得给我一个说法,若不能让我满意,我就狠狠揍他。”我推着她向门口走去。
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世上?
我看一眼手中的按钮装置,然*起宿主的右手,问题的答案就在眼前,随着一股强电流穿心而过,周围静止了!
再次感觉到时间流动时,我已经瘫在地面上,四肢没半点力气,天花上的灯光很刺目,但仍强迫着双眼注视旁边的灵柩。
一只白皙的手坚了起来,紧紧抓住灵柩边沿,他坐直身子,我在地面上只能看见他的后背,宽阔的束腰服装,属于帝国时期的衣着。
他抬起自己的双手瞧了瞧,然后打量着周围。
我蠕动一下手臂,完全使不上劲,每次使用那个按钮装置后,都只剩下半条命,需要一个慢长的过程才能恢复体力,我心里有点担心,强烈的电击可能让人折损寿命。
一个无意动作,手臂碰到灵柩下沿,使金属发出一声闷响,他扭过头来,我暴露在他的目光之下。
“你是谁?”我问。
他一愣,但很快恢复过来,像是突然明白很事情。他没有理会我,双眼撇向墙上的电子时钟,“已经二百多年了,看来这些蠢货没能研究出特效药。”
宿主跨出灵柩,向工作台走去,在上面寻找着什么。
“你在找笔记本吧?”我问。
他立刻走过来,手扯住衣领,将我上半身拉离地面,“它在哪里?”
“手提袋!”我指了指工作台下面。
他扔下我,急忙跑去,从袋中取出本子,翻了翻,然后皱着眉头。
“你是三号复制体。”他来到我面前问。
“不,我叫雷雨。”
他嘴角上扬,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白痴!我告诉你,你只是从我身体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细胞,你的基因,四肢,身躯,脑袋全是我给你的。”
“滚你蛋!我不属于任何人。”
“白痴,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你只是一个复制品,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我尝试新药。”
“靠,谁要当你的试药工具,我只为自己活着。”
他双手环于胸前,“你没得选,这是命运!我与生俱来遗有“肌肉衰竭症”,从二十岁开始发病,身体会渐渐衰退,生命不会超过三十个年头。你的基因来自于我,肯定也被这不治之症折磨得不轻。”
“我呸!老子身体健康,连老虎也可以打死五六只!”
他一怔,放开环抱的双手,“你没病?!”
“你才病,还病得不轻!”
“你今年几岁?”
“你爷爷我芳龄二十三。”
“这不可能!他们还没有在你身上用药,你不可能一点事也没有。”
“呵呵,一定是老天看在我长得帅气的份上,让病魔远离。”
他瞪向我,“你只是个复制品。”
“你才是,臭冒牌,烂山寨!”我也瞪向他。
他从抽屉中拿出一把小刀,“小心我割下你的舌头。”
哼,本来想痛骂他一顿,但身体不能动弹,现在形势对我不利,“本大爷不跟你计较,我来日方长,还有许多好日子等着我去过。哪像你,说不定下一刻就死翘翘。”
他走过来,蹲在旁边,用小刀背拍拍我的脸,说:“臭家伙,你不清楚自己的形势有多糟?你的一切是我所给予,现在我要将它一点不剩地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