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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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离家已经足足十年,但罗布对于家乡的印象依旧很清晰。
在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他的档案里关于家乡这一栏上填的是自由城邦的剑弯港,那是自由城邦数一数二的临海大城,论繁荣程度可以抵的上两个半的布拉多港。但实际上罗布的家乡和剑弯港相差十万八千里,压根儿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少年其实来自一个叫做瑞恩的镇,在安黛拉公国的东北部,安黛拉公国是隶属于神圣同盟的一个中型国家,建国不到百年,现任统治者是人称紫荆花公爵的托曼三世。
罗布之所以当初在这件事情上撒了谎并不是出于虚荣的目的,觉得瑞恩这样的镇没有剑弯港那种大城市听起来有面子。反正他那会儿也只是个学费都未能凑齐的穷学生,无论来自哪座城市都改变不了这铁一般的事实。
硬要的话,少年只是下意识的不想将瑞恩牵扯进来,在他的记忆里瑞恩是个美丽而又宁静的镇,因为毗邻无尽树海而远离战火,镇上的居民都老实淳朴,唯一的特产只有砂糖,虽然经济落后,位置闭塞,但大家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见面会互相打招呼,嘴里着类似“哈哈哈,今天的天气不错”或者“你看上去气色很好啊”之类的闲话,收获的季节还会把各自地里的东西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这么多年,镇上出过最厉害的人物大概就是镇长的二儿子,一个一阶见习骑士,他是那时瑞恩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男孩子的偶像,传他曾被招入预备骑士团,去过国都,见过紫荆花公爵,甚至还和公爵过话。
一次阅兵式上,公爵想解手却找不到地方,很是着急,就问在一旁站岗的年轻人,“孩子,茅厕在哪儿。”
“当时在场的有那么多人,可公爵大人偏偏就挑中了我儿子!这明在危急的关头,公爵大人心里清楚自己最应该信任谁!!!”
镇长对于这件事是如此解释的,有时到兴头上他还会让见习骑士伸出手,嚷嚷着,“来来来,让大家看看,就是这只手为公爵大人指的路。”
而这时见习骑士往往都会满脸通红,声哀求着,“爸,别别了。”
是的,瑞恩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地方,这里的人都过着平凡的生活,魔法这种东西似乎离他们很遥远。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没有见过魔法师或者其他高阶职业者。
嗯,如果回到瑞恩的话,只要低调一,应该就可以隐姓埋名,像普通人那样生活吧。
也许当时少年已经预见到自己今后的悲惨未来,为了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所以才鬼使神差的隐瞒了自己的故乡。
而之所以选择剑弯港,是因为罗布在去往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的路上和一位来自自由城邦的商人结伴而行,商人向他讲述了剑弯港的繁华,之后又陆陆续续向他描绘了许多剑弯港的风土人情,聪明的少年不但将这些全部记下,而且还能把商人的口音模仿的七七八八。
因此他自己是来自剑弯港的孤儿,从来没有人表示过怀疑。
整片大陆,除了罗布自己,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来自于安黛拉公国东北方那个名叫瑞恩的镇,而且在那个地方,还生活着他的亲人。
对于那个他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少年的感情一直有些复杂。
罗布的父亲并不是镇的原住民,他之前是一个勇者,唔,这种职业在不同地方的称呼有时候也不太一样,也会有人管他们叫冒险者或佣兵,总之就是一群周游世界,帮别人解决麻烦偶尔自己也会制造麻烦的家伙。
实力的话嘛,参差不齐,其中倒是有些很厉害的家伙,但绝大多数比普通人也强不到哪儿去。
不过他们的生活倒是蛮潇洒的
勇者的标准生活大概是这样的——每天睡到自然醒——带着昨晚喝的昏昏沉沉的脑袋去公会接受委托任务——出发前再喝个爽!——完成任务或者嗝屁——用赚到的钱回到酒馆继续喝个爽!(如果有命回来的话)——睡到第二天自然醒。
基本上就是在不停重复上边的循环,反正和养生或健康沾不上边儿就是了。
罗布的父亲之前过的也是类似这种醉生梦死的日子,直到一次在执行委托的时候和同伴走散,一不心跑到瑞恩,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美丽又善良的姑娘。
老瑞克斯忽然发现自己好像跑不动了,手里的麦芽酒也没以前喝着带劲儿了。
于是他又回到了那个叫做瑞恩的镇上,和那个美丽姑娘一起,把他们住的阁楼分成了两部分,临街的一楼被他改成门脸,开了一家叫做“我们两口子”的杂货铺。
一年后他们生下了一个名叫罗布的男孩儿。
于是那座杂货的又换了新名字。
罗布时常会想,如果当初的故事就这样进行下去该有多好。
他们一家三口人永远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这座宁静又美丽的镇上,为此他宁愿放弃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什么未来的超魔导师,人类的希望,有史以来天赋最强的魔法师,这些东西他从未真的放在心上过。
少年攥紧了拳头,这一切都怪那个男人。
在罗布六岁那年,老瑞克斯不知怎么的迷上了赌博。
一开始还只是打闹,到后来他的赌瘾越来越大,不但把这些年开杂货铺攒下的钱都输了个干净,而且还欠了一屁股债。
妈妈每天都在为了这个和他吵架,有一天晚上下着暴雨,生气的妈妈摔门而去,一个人跑去镇郊,时候外公告诉她,如果有不开心的事情没法对别人讲,就都告诉树洞吧,完你的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而她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路过一座危桥的时候桥面突然发生了坍塌,第二天人们从下游找到她,已经没有了呼吸。
妈妈下葬的时候罗布整整哭了一夜,他从未如此的憎恨过一个人,少年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因为那个男人,都是因为他的任性陋习才让妈妈离开这个世界。
从那以后,少年没有再和那个男人过一句话。
而那个男人在妻子离世后也仿佛自暴自弃般,赌的更加凶狠了,没钱的时候还重新捡起他过去的老本行,去接一些危险的任务。
每次出门的时候,少年都希望他能就这样死掉。
但可惜他的愿望并没能被天上的诸神听到。
无论多危险的委托,老瑞克斯都能活着回来,无论多严重的伤,有好几次他看起来随时都有可能咽气一样,可在床上躺个四五天马上又能活蹦乱跳。
这难道就是传中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少年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直到罗布八岁生日那天,老瑞克斯把他叫到身边,从紧贴胸口的地方掏出一只荷包,交到他手上。
“我知道你一直想逃离这个家,那就去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吧,你刚出生的时候我请一位朋友来看过你,他你有成为魔法师的潜质,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为你攒钱,每年一枚金币,到今年刚好够你一年的学费,不过路费和伙食费需要你自己想办法了。”
罗布打开荷包,里面不多不少,正好躺着八枚金光闪闪的金币。
少年知道自己家的杂货铺一年下来生意好的话可以赚到六枚银币。
换句话这八枚金币,对他们家而言是毫无疑问的一笔巨款。
可他究竟是怎么不声不响赚到这么多钱的?
少年想起那些年这个男人接过的那些危险任务,有多少次他满身是血,跌跌撞撞的爬回家门,像只死狗一样拼命的往床上爬,在半夜发出艰难的呼吸声,罗布终于明白,是什么支撑他始终不肯合上自己的双眼。
默默感受着那八枚金币上尚未逝去的余温,罗布陷入了沉默。
老瑞克斯嗜赌成性,赌急眼的时候连底裤都可以押上去,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的借钱,少年从没想过原来他的怀中始终揣着这么一笔巨款,即便在赌瘾发作最厉害的时候老瑞克斯也没想过动用这笔钱。
不,应该他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升起过。
“你多保重。”少年临走前终于再次开口对那个男人讲话,走出几步他又回头,迟疑了下用还有些生硬的口吻补充道,“等我回来,爸。”
虽然离家已经足足十年,但罗布对于家乡的印象依旧很清晰。
在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他的档案里关于家乡这一栏上填的是自由城邦的剑弯港,那是自由城邦数一数二的临海大城,论繁荣程度可以抵的上两个半的布拉多港。但实际上罗布的家乡和剑弯港相差十万八千里,压根儿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少年其实来自一个叫做瑞恩的镇,在安黛拉公国的东北部,安黛拉公国是隶属于神圣同盟的一个中型国家,建国不到百年,现任统治者是人称紫荆花公爵的托曼三世。
罗布之所以当初在这件事情上撒了谎并不是出于虚荣的目的,觉得瑞恩这样的镇没有剑弯港那种大城市听起来有面子。反正他那会儿也只是个学费都未能凑齐的穷学生,无论来自哪座城市都改变不了这铁一般的事实。
硬要的话,少年只是下意识的不想将瑞恩牵扯进来,在他的记忆里瑞恩是个美丽而又宁静的镇,因为毗邻无尽树海而远离战火,镇上的居民都老实淳朴,唯一的特产只有砂糖,虽然经济落后,位置闭塞,但大家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见面会互相打招呼,嘴里着类似“哈哈哈,今天的天气不错”或者“你看上去气色很好啊”之类的闲话,收获的季节还会把各自地里的东西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这么多年,镇上出过最厉害的人物大概就是镇长的二儿子,一个一阶见习骑士,他是那时瑞恩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男孩子的偶像,传他曾被招入预备骑士团,去过国都,见过紫荆花公爵,甚至还和公爵过话。
一次阅兵式上,公爵想解手却找不到地方,很是着急,就问在一旁站岗的年轻人,“孩子,茅厕在哪儿。”
“当时在场的有那么多人,可公爵大人偏偏就挑中了我儿子!这明在危急的关头,公爵大人心里清楚自己最应该信任谁!!!”
镇长对于这件事是如此解释的,有时到兴头上他还会让见习骑士伸出手,嚷嚷着,“来来来,让大家看看,就是这只手为公爵大人指的路。”
而这时见习骑士往往都会满脸通红,声哀求着,“爸,别别了。”
是的,瑞恩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地方,这里的人都过着平凡的生活,魔法这种东西似乎离他们很遥远。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没有见过魔法师或者其他高阶职业者。
嗯,如果回到瑞恩的话,只要低调一,应该就可以隐姓埋名,像普通人那样生活吧。
也许当时少年已经预见到自己今后的悲惨未来,为了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所以才鬼使神差的隐瞒了自己的故乡。
而之所以选择剑弯港,是因为罗布在去往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的路上和一位来自自由城邦的商人结伴而行,商人向他讲述了剑弯港的繁华,之后又陆陆续续向他描绘了许多剑弯港的风土人情,聪明的少年不但将这些全部记下,而且还能把商人的口音模仿的七七八八。
因此他自己是来自剑弯港的孤儿,从来没有人表示过怀疑。
整片大陆,除了罗布自己,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来自于安黛拉公国东北方那个名叫瑞恩的镇,而且在那个地方,还生活着他的亲人。
对于那个他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少年的感情一直有些复杂。
罗布的父亲并不是镇的原住民,他之前是一个勇者,唔,这种职业在不同地方的称呼有时候也不太一样,也会有人管他们叫冒险者或佣兵,总之就是一群周游世界,帮别人解决麻烦偶尔自己也会制造麻烦的家伙。
实力的话嘛,参差不齐,其中倒是有些很厉害的家伙,但绝大多数比普通人也强不到哪儿去。
不过他们的生活倒是蛮潇洒的
勇者的标准生活大概是这样的——每天睡到自然醒——带着昨晚喝的昏昏沉沉的脑袋去公会接受委托任务——出发前再喝个爽!——完成任务或者嗝屁——用赚到的钱回到酒馆继续喝个爽!(如果有命回来的话)——睡到第二天自然醒。
基本上就是在不停重复上边的循环,反正和养生或健康沾不上边儿就是了。
罗布的父亲之前过的也是类似这种醉生梦死的日子,直到一次在执行委托的时候和同伴走散,一不心跑到瑞恩,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美丽又善良的姑娘。
老瑞克斯忽然发现自己好像跑不动了,手里的麦芽酒也没以前喝着带劲儿了。
于是他又回到了那个叫做瑞恩的镇上,和那个美丽姑娘一起,把他们住的阁楼分成了两部分,临街的一楼被他改成门脸,开了一家叫做“我们两口子”的杂货铺。
一年后他们生下了一个名叫罗布的男孩儿。
于是那座杂货的又换了新名字。
罗布时常会想,如果当初的故事就这样进行下去该有多好。
他们一家三口人永远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这座宁静又美丽的镇上,为此他宁愿放弃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什么未来的超魔导师,人类的希望,有史以来天赋最强的魔法师,这些东西他从未真的放在心上过。
少年攥紧了拳头,这一切都怪那个男人。
在罗布六岁那年,老瑞克斯不知怎么的迷上了赌博。
一开始还只是打闹,到后来他的赌瘾越来越大,不但把这些年开杂货铺攒下的钱都输了个干净,而且还欠了一屁股债。
妈妈每天都在为了这个和他吵架,有一天晚上下着暴雨,生气的妈妈摔门而去,一个人跑去镇郊,时候外公告诉她,如果有不开心的事情没法对别人讲,就都告诉树洞吧,完你的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而她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路过一座危桥的时候桥面突然发生了坍塌,第二天人们从下游找到她,已经没有了呼吸。
妈妈下葬的时候罗布整整哭了一夜,他从未如此的憎恨过一个人,少年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因为那个男人,都是因为他的任性陋习才让妈妈离开这个世界。
从那以后,少年没有再和那个男人过一句话。
而那个男人在妻子离世后也仿佛自暴自弃般,赌的更加凶狠了,没钱的时候还重新捡起他过去的老本行,去接一些危险的任务。
每次出门的时候,少年都希望他能就这样死掉。
但可惜他的愿望并没能被天上的诸神听到。
无论多危险的委托,老瑞克斯都能活着回来,无论多严重的伤,有好几次他看起来随时都有可能咽气一样,可在床上躺个四五天马上又能活蹦乱跳。
这难道就是传中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少年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直到罗布八岁生日那天,老瑞克斯把他叫到身边,从紧贴胸口的地方掏出一只荷包,交到他手上。
“我知道你一直想逃离这个家,那就去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吧,你刚出生的时候我请一位朋友来看过你,他你有成为魔法师的潜质,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为你攒钱,每年一枚金币,到今年刚好够你一年的学费,不过路费和伙食费需要你自己想办法了。”
罗布打开荷包,里面不多不少,正好躺着八枚金光闪闪的金币。
少年知道自己家的杂货铺一年下来生意好的话可以赚到六枚银币。
换句话这八枚金币,对他们家而言是毫无疑问的一笔巨款。
可他究竟是怎么不声不响赚到这么多钱的?
少年想起那些年这个男人接过的那些危险任务,有多少次他满身是血,跌跌撞撞的爬回家门,像只死狗一样拼命的往床上爬,在半夜发出艰难的呼吸声,罗布终于明白,是什么支撑他始终不肯合上自己的双眼。
默默感受着那八枚金币上尚未逝去的余温,罗布陷入了沉默。
老瑞克斯嗜赌成性,赌急眼的时候连底裤都可以押上去,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的借钱,少年从没想过原来他的怀中始终揣着这么一笔巨款,即便在赌瘾发作最厉害的时候老瑞克斯也没想过动用这笔钱。
不,应该他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升起过。
“你多保重。”少年临走前终于再次开口对那个男人讲话,走出几步他又回头,迟疑了下用还有些生硬的口吻补充道,“等我回来,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