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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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谷微闭双目,靠在椅子上久久不语。他跟徐平不熟,两个人之前几乎没有什么接触,也说不上是喜欢还是讨厌。如果只是自己,李若谷也不会去争什么,就跟徐平不跟他争班次一样,他又何苦去争那一口闲气?都是半截入土的人了,有什么必要去得罪一个新贵?结一个善缘,也为子孙留下一条后路。
可河南府不是李若谷一个人,只要开了这一道口子,转运使司就会逐渐参与到河南府的事务中来。洛阳和河南两个附郭县与府衙同处一城就苦不堪言,以后河南府衙也会面临一样的问题。李若谷不但是无法对下属交待,也无法向后任交待。
沉思良久,李若谷才道:“此事关系非小,还是容我回去慢慢想一想,再回答都漕。”
徐平点了点头:“如此最好。现在正是秋雨时节,还不急,留守可以慢慢想。”
面对州县,转运使司代表朝廷,面对朝廷,转运使司代表地方,这是这种中央派出机构的特点。而中央集权越强,派出机构的权威越重,会慢慢侵夺地方权利,甚至向新的地方权力中心转变。安抚使司管军政,与民政无涉,在其他几司中转运使司设置最早,侵夺地方权利的现象也最严重,已经开始有了一些地方权力中心的趋势。
大体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转运使司的地方色彩越来越浓厚,其后设置的提刑司更多具有中央色彩,又慢慢侵夺转运使司的权利。历史上后来设置的提举常平也是一样,越晚设置越是代表中央利益,带有监视地方的用意。
对这一点,徐平比这个年代的所有人都看得清楚。矛盾的对立与转化,这是必然的规律,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别说这个年代,一千年后的省级派出机构地区行署还慢慢变成地级市了呢,常设的地方派出机构,向地方权力中心转化是必然。
提点刑狱设了又废,废了复置,变来变去。说到底,是因为现在的转运使司还只是具有某些地方化的苗头,没有特别严重。天圣年间提点刑狱就废了几次,徐平刚到邕州任职就碰上一次,现在的各路提刑,是明道二年又重新设置的。
提刑司被废的时候,职权便就归转运使司。此时提刑司刚刚重新设置不久,还立足未稳,徐平不趁着这个机会夺地方州县之权,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如果朝廷给提点刑狱监督转运使的权力,再做事就要受到很多束缚。
徐平也一样对李若谷没有成见,但出于自己的部门利益,必须要借助这次开渠,让转运使司参与到河南府的地方事务中去。做不到这一点,自己要搞的一系列经济举措也就无从谈起。河南府是京西首州,所有的经济改革都要以这里为中心。
李若谷看着徐平胸有成竹的样子,感到无奈。河南府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他哪有什么底气跟徐平对抗?整治河道,开沟治渠,这种事情是无论如何也接不下来的。只有回去之后想办法,让朝廷拨钱下来,至于借口是用整修洛阳皇宫,还是修皇陵,那就再想了。
徐平喝了口茶,看了看李若谷,转过话题:“留守,前些日子朝廷有诏令,让选州县清廉能守的僚官,主持各州常平仓,不知河南府可有人选?”
李若谷淡淡地道:“此事我再想想,过些日子再议吧。”
本来想与徐平谈的就是管理常平仓的人选,没想到提起修河的事情,让李若谷一下子没了心情,也就懒得再说了。
常平仓设置于太宗当政时期,规模一直不大。在京城主管常平事务的是司农寺,三司不得过问,更加不能支用常平钱物。但另一方面,三司下面又设有常平案,自己记账,作为对司农寺的牵制。这是衙门之间常有的事情,叠床架屋,各有打算。
地方上常平仓一般随着劝农使,提点刑狱带劝农使,常平仓就隶提点刑狱,转运使带劝农使,便就由转运使司主管各州常平事务。徐平是兼任本路劝农使的,京西路的常平仓自然就归他管辖。前些天发下来的诏令,本来就跟他有关。
要以路一级统筹搞经济变革,必须要有一个机构作为依托。转运使没有行政职能,没有这样一个依托,下面的州县根本就不会理自己。徐平大约还记得课本上王安石变法,其中一条便就是在地方上用了常平仓,直至新设了提举常平这一个监司出来。这是历史的经验,徐平自然要借鉴,实际上路一级也没有比这一机构更合适的机构了。
汉朝的时候,便就开始有了常平仓,但真正完善起来,还是要到宋朝。太宗时候设常平仓的时候,功能相对很简单,就是收获的季节用市价收购粮食,遇到荒年或者青黄不接的时候比市价略低出售粮食。在这一段时间,常平仓有作用,但作用不大。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常平仓的储存不多,也就是能够覆盖州府,下面的县里基本就享受不到好处。再一个朝廷主管的司农寺地位不高,挡不住下面州县的支借挪移,往往实物与账面数字不符。这道诏令出来,便就跟这现状有关,就一步就挡住地方伸来的手。
但徐平的用意不仅是在于这些,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由转运使主管常平仓,不再单纯地买卖粮食,而是可以用这些作为本钱经营,经商也好,开场务也好,都可以。这样一来常平仓便就成了一个有经济功能的单独机构,很多经济措施可以借这个壳子推行。
此事过于重大,朝廷里还没有决断,只是下诏令选择管理常平仓的人员。
此时下边州县的钱粮,一般来说,除了州一级的公使库等少数,基本都是由三司掌控的。一部分要送到京城,还有一部分是留在地方,留在地方的也在三司账上,地方只是代为保管,称为系省钱物。系省钱物州县无权动手,支配权在转运使司。
正是握住了钱袋子,转运使便就掌握了地方的经济命脉,可以在本路各州之间调配钱物。徐平正是借助这一条,明明白白地要插手河南府的政务。
一手用常平仓在路一级做统筹规划,一手用系省钱物侵夺地方之权,这是徐平上任之后首先要做的。只有把地方权力收到自己的手里来,才能够大刀阔府地做事情。
而用来掐住地方脖子的,就是那一条引洛入汴的河道。
(备注:常平仓由转运使经营,历史上是景祐三年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提出来的。
今天只有这一更了,读者见谅,这一两天我会把欠的补上。)(未完待续。)
李若谷微闭双目,靠在椅子上久久不语。他跟徐平不熟,两个人之前几乎没有什么接触,也说不上是喜欢还是讨厌。如果只是自己,李若谷也不会去争什么,就跟徐平不跟他争班次一样,他又何苦去争那一口闲气?都是半截入土的人了,有什么必要去得罪一个新贵?结一个善缘,也为子孙留下一条后路。
可河南府不是李若谷一个人,只要开了这一道口子,转运使司就会逐渐参与到河南府的事务中来。洛阳和河南两个附郭县与府衙同处一城就苦不堪言,以后河南府衙也会面临一样的问题。李若谷不但是无法对下属交待,也无法向后任交待。
沉思良久,李若谷才道:“此事关系非小,还是容我回去慢慢想一想,再回答都漕。”
徐平点了点头:“如此最好。现在正是秋雨时节,还不急,留守可以慢慢想。”
面对州县,转运使司代表朝廷,面对朝廷,转运使司代表地方,这是这种中央派出机构的特点。而中央集权越强,派出机构的权威越重,会慢慢侵夺地方权利,甚至向新的地方权力中心转变。安抚使司管军政,与民政无涉,在其他几司中转运使司设置最早,侵夺地方权利的现象也最严重,已经开始有了一些地方权力中心的趋势。
大体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转运使司的地方色彩越来越浓厚,其后设置的提刑司更多具有中央色彩,又慢慢侵夺转运使司的权利。历史上后来设置的提举常平也是一样,越晚设置越是代表中央利益,带有监视地方的用意。
对这一点,徐平比这个年代的所有人都看得清楚。矛盾的对立与转化,这是必然的规律,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别说这个年代,一千年后的省级派出机构地区行署还慢慢变成地级市了呢,常设的地方派出机构,向地方权力中心转化是必然。
提点刑狱设了又废,废了复置,变来变去。说到底,是因为现在的转运使司还只是具有某些地方化的苗头,没有特别严重。天圣年间提点刑狱就废了几次,徐平刚到邕州任职就碰上一次,现在的各路提刑,是明道二年又重新设置的。
提刑司被废的时候,职权便就归转运使司。此时提刑司刚刚重新设置不久,还立足未稳,徐平不趁着这个机会夺地方州县之权,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如果朝廷给提点刑狱监督转运使的权力,再做事就要受到很多束缚。
徐平也一样对李若谷没有成见,但出于自己的部门利益,必须要借助这次开渠,让转运使司参与到河南府的地方事务中去。做不到这一点,自己要搞的一系列经济举措也就无从谈起。河南府是京西首州,所有的经济改革都要以这里为中心。
李若谷看着徐平胸有成竹的样子,感到无奈。河南府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他哪有什么底气跟徐平对抗?整治河道,开沟治渠,这种事情是无论如何也接不下来的。只有回去之后想办法,让朝廷拨钱下来,至于借口是用整修洛阳皇宫,还是修皇陵,那就再想了。
徐平喝了口茶,看了看李若谷,转过话题:“留守,前些日子朝廷有诏令,让选州县清廉能守的僚官,主持各州常平仓,不知河南府可有人选?”
李若谷淡淡地道:“此事我再想想,过些日子再议吧。”
本来想与徐平谈的就是管理常平仓的人选,没想到提起修河的事情,让李若谷一下子没了心情,也就懒得再说了。
常平仓设置于太宗当政时期,规模一直不大。在京城主管常平事务的是司农寺,三司不得过问,更加不能支用常平钱物。但另一方面,三司下面又设有常平案,自己记账,作为对司农寺的牵制。这是衙门之间常有的事情,叠床架屋,各有打算。
地方上常平仓一般随着劝农使,提点刑狱带劝农使,常平仓就隶提点刑狱,转运使带劝农使,便就由转运使司主管各州常平事务。徐平是兼任本路劝农使的,京西路的常平仓自然就归他管辖。前些天发下来的诏令,本来就跟他有关。
要以路一级统筹搞经济变革,必须要有一个机构作为依托。转运使没有行政职能,没有这样一个依托,下面的州县根本就不会理自己。徐平大约还记得课本上王安石变法,其中一条便就是在地方上用了常平仓,直至新设了提举常平这一个监司出来。这是历史的经验,徐平自然要借鉴,实际上路一级也没有比这一机构更合适的机构了。
汉朝的时候,便就开始有了常平仓,但真正完善起来,还是要到宋朝。太宗时候设常平仓的时候,功能相对很简单,就是收获的季节用市价收购粮食,遇到荒年或者青黄不接的时候比市价略低出售粮食。在这一段时间,常平仓有作用,但作用不大。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常平仓的储存不多,也就是能够覆盖州府,下面的县里基本就享受不到好处。再一个朝廷主管的司农寺地位不高,挡不住下面州县的支借挪移,往往实物与账面数字不符。这道诏令出来,便就跟这现状有关,就一步就挡住地方伸来的手。
但徐平的用意不仅是在于这些,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由转运使主管常平仓,不再单纯地买卖粮食,而是可以用这些作为本钱经营,经商也好,开场务也好,都可以。这样一来常平仓便就成了一个有经济功能的单独机构,很多经济措施可以借这个壳子推行。
此事过于重大,朝廷里还没有决断,只是下诏令选择管理常平仓的人员。
此时下边州县的钱粮,一般来说,除了州一级的公使库等少数,基本都是由三司掌控的。一部分要送到京城,还有一部分是留在地方,留在地方的也在三司账上,地方只是代为保管,称为系省钱物。系省钱物州县无权动手,支配权在转运使司。
正是握住了钱袋子,转运使便就掌握了地方的经济命脉,可以在本路各州之间调配钱物。徐平正是借助这一条,明明白白地要插手河南府的政务。
一手用常平仓在路一级做统筹规划,一手用系省钱物侵夺地方之权,这是徐平上任之后首先要做的。只有把地方权力收到自己的手里来,才能够大刀阔府地做事情。
而用来掐住地方脖子的,就是那一条引洛入汴的河道。
(备注:常平仓由转运使经营,历史上是景祐三年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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