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毛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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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双煞气袭人的玉屐,海二春沉吟片刻,转头问向一旁的付向阳:
“付队长,这双鞋子你准备直接放在证物室保管吗?”
付向阳眉宇间露出对二春这个问法的不解,理所应当的回答:
“按照正规程序,肯定要放在警队的证物室,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说话间,王忆童那边已经从各个角度给玉屐拍了照,这种方式实属无奈,毕竟民协是没有权力持有案件证物的。
“付队长,不是我危言耸听,这双鞋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我担心就这么不管不顾的锁起来,很可能会发生意外,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在这双玉屐旁边布置一下,以防万一。”
海二春话音刚落,旁边一名警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小声笑了一下,付向阳瞪了他一眼,那警员干咳了一声躲向一旁,付队长转过脸,面色显得很是为难。
“二春同志,希望你能理解,按说我们公安机关跟你们监事会是合作关系,大家都是为人民服务,理应通力合作不分彼此。但这层关系怎么说呢,算是公家与公家之间的‘私交’,实际上并没有行政基础,有些事,你们可以做,但我们警方却做不得,至少明面上不合适,证物放在我们这儿,你就放心吧,不会出问题的。”
付向阳的这番话自然有他的道理,毕竟对于国家机关来说,在单位里搞一些神神怪怪的事情影响会非常不好。虽说可以理解,但也难免让海二春有种热脸贴了冷屁股的感觉,既然人家认为没啥好担心的,二春也不便多说,与付队长告别之后,他就跟王忆童一起离开了刑警队。
对于他俩来说,现在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警方的审讯结果,海二春的思路很明确,只有查清赤足女鬼执念的根源,才能预测她的行为,进而彻底消除她对现世的危害。几天以来连日奔波,海二春和王忆童也都感到身心疲惫,当晚分手后就各自回家休息了。
翌日,海二春一觉睡到了晌午,起床后发现手机上居然有三十多个未接来电,除了王忆童打了两个,其他全是付向阳的。不用想了,肯定是出事儿了,海二春顾不上收拾个人卫生,马上就给付向阳回拨了过去,等待音只响了半声,那边就接起来了:
“可算是联系上你了海大师,快快快,赶紧来刑警队,出事了。你住哪?我派车去接你!”
海二春本想问问具体啥事,但听到付队长那边火上房的语气,干脆也不在电话里废话了,挂断之后,他抓紧时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警队的车说话就已经到了楼下,速度那叫一个快。二春这是头回坐警车,一路上警笛呼啸,接连闯了数个红灯,就一个字“爽”。
不到半小时,人送到了警队。在一名警员的引导下,海二春来到会议室,进门就看到除了很多警察外,王忆童也在,正专心的看着一叠资料,坐在首位的付向阳看到海二春来了,马上起身招呼道:
“海大师,你可算是到了,我是真后悔昨天没听你的意见,现在出状况了,锁在证物室的玉屐不见了,不翼而飞,门窗没有撬动的痕迹,警局的监控也没拍到什么可疑的痕迹,我派人勘察了现场,嫌疑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诺大的储藏室,单单丢了那双玉拖鞋。”
海二春落座后一面听付向阳介绍情况一面接过一叠资料,这叠资料是元冠和大饼的口供,二春大致浏览了一遍。原来这个叫外号叫大饼的古玩店老板原名熊奇志,他生活中最大的业余爱好是斗狗,这种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方式同样也是死者毛景龙的最爱,只不过毛景龙没养狗所以并不参与比斗,而只是单纯参赌。
一来二去,两个兴趣相同的人便认识了,但毕竟玩的不是正道儿的东西,熊奇志一直没敢向这些赌棍朋友透露过自己的真名,平日总是以他爱犬的名字“大饼”自居,人狗共用一名,虽然有人笑话他,但本着安全第一的生活态度,他也不在乎。
大概五六年前,一次斗完狗之后几个朋友小聚,酒过三巡,毛景龙忽然大着舌头跟人说自己在工地挖到了好东西,说着还伸手在挎包里翻找起来,众人定睛望去,只见他很快拿出了一个暗红色的长方形石头,石头一端平直,另一端雕了一只做工极为精细的小貔貅。
熊奇志是干嘛的,玩古董的行家啊,他一眼就瞅出来毛景龙拿的是个玛瑙印章,无论是工艺还是用料的,都是上等玩意儿。熊奇志识货,桌上的其他人就没这么亮的招子了,大家你拿拿他摸摸,都没当回事。饭局结束,众人散去,熊奇志趁着毛景龙没走远,转头追了回去,将自己一直没向外透露过的主业告诉了毛。
毛景龙并不懂古玩,只是从印章的外观胡乱猜测其价值,当然不可能准确,熊奇志当即出价一万五,直接将貔貅印章收了过来,还跟毛景龙商定好,以后再挖出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拿到他这儿来,他包销。毛景龙尝到了甜头,一口答应下来。
虽说施工队伍挖出宝贝不是啥稀罕事儿,但也不可能天天见。无巧不成书,这种小概率事件还真就再次被毛景龙遇上了,只不过这一回,他不仅没赚到钱,还把小命给弄丢了。自上一次出手玛瑙印章后的第二年,毛景龙所在的顺义地产集团在广洛门一带开发了一片小区,他是当时的现场负责人。
在打地基的挖坑阶段,毛景龙在地基底部边沿的土壁上发现一块奇怪的凸起,看材质非常像是棺木,而且是名贵的金丝楠木。当天晚上下工后,他便找两个工人,将土壁掘开,果然露出一副楠木棺材,只是棺木横于土壁中,与毛景龙三人所处的位置成九十度,以三个人的力量,拖是拖不动的,想把棺材打开只有从露出的部分,也就是棺材尾部掏洞,三个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在棺材屁股上开了一个大洞。
由于怕被看工地的人发现,毛景龙不敢一直开着手电,他瞧棺材已经被掏开,便亲自上前探着身子进去摸,要说一点儿不怕也不可能,他刚把手伸进去便抓到了一双冷冰冰的脚掌,差点儿没吓尿了,但毕竟钱的力量是无穷的,毛景龙硬着头皮,乱划拉一通,没摸到什么整状的玩意儿,就在他有些失望的准备收手时,却发现刚刚手里触到的冰凉并不是死人的脚掌,而是穿在它脚上的鞋。
下面的故事就顺理成章了,毛景龙从棺木里掏出了墓主人的玉屐,第二天就兴冲冲的拿去给熊奇志看,熊奇志研究了半天,认定玉屐至少是汉代时的东西,但他根据毛景龙对棺木情况的描述推断,墓主人绝不是汉代下葬的人,不过对他们来说这些细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玉屐的价值。
得知自己找到的这双死人穿的拖鞋可能价值七位数,毛景龙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熊奇志却让他不要高兴太早,依着熊的经验,这种东西往往有价无市,有市无价,不容易脱手,所以需要时间,而在这段时间,他叮嘱毛景龙一定要好好把东西藏好,同时工地那边也不能走漏了风声。
毛景龙把玉鞋藏在自己床下,而后回到工地给那两个帮他挖棺材的工人每人两万块遣散费,让他们尽快离开,由于工地的工程刚开始还不到一个月,这俩工人基本还啥活都没咋干就平白拿了两万块钱,肯定一百个乐意,拿着钱就消失了。自此,毛景龙做上了每日等着巨款到账的发财梦。
玉鞋拿回家后的起初的两天还挺正常,但从第三天开始,奇怪的事情开始接连发生,毛景龙在夜里睡觉的时候,常被一阵阵难以忍受的恶臭熏醒,这种臭味跟厕所或者垃圾堆等地方发出的味道完全不同,是那种闻一下就能让人记一辈子的恶劣味道,如果他的职业是刑警或法医的话,那么在闻到这个味道时一定会第一时间警觉起来,可惜他只是个钻进钱眼儿里的工头儿,
他也曾仔细检查了整个房间,客厅,浴室,厨房,包括藏玉屐的床底,一无所获,房间里根本没有什东西能散发出这种气味儿。更有一次,他半夜起来上厕所,上完厕所迷迷糊糊回到床边才发现自己脚上竟然正穿着那双玉屐,当时就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
如果说这莫名的恶臭只是让他觉得诡异的话,那真正使他产生恐惧的便是在他自杀前一个月发生的事情。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毛景龙跟他哥毛景天约了去吃地摊儿,兄弟俩有日子没聚,所以多喝了两杯,吃完饭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他进了卧室衣服鞋子都懒得脱直接扑到床上睡了过去。
平时喝了酒,他大都是一夜无梦的睡到大天亮,而这天却不同,迷迷糊糊中他感觉旁边有人在晃他的床,而且力道很大,本就喝了酒胃里不舒服,再被这么一晃,毛景龙只觉得喉咙里一阵翻滚,作势便要吐出来,而当他起身的那瞬,借着窗外路灯的光亮,他清清楚楚的看到自己的床头居然站着一个赤脚的女人!
看着这双煞气袭人的玉屐,海二春沉吟片刻,转头问向一旁的付向阳:
“付队长,这双鞋子你准备直接放在证物室保管吗?”
付向阳眉宇间露出对二春这个问法的不解,理所应当的回答:
“按照正规程序,肯定要放在警队的证物室,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说话间,王忆童那边已经从各个角度给玉屐拍了照,这种方式实属无奈,毕竟民协是没有权力持有案件证物的。
“付队长,不是我危言耸听,这双鞋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我担心就这么不管不顾的锁起来,很可能会发生意外,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在这双玉屐旁边布置一下,以防万一。”
海二春话音刚落,旁边一名警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小声笑了一下,付向阳瞪了他一眼,那警员干咳了一声躲向一旁,付队长转过脸,面色显得很是为难。
“二春同志,希望你能理解,按说我们公安机关跟你们监事会是合作关系,大家都是为人民服务,理应通力合作不分彼此。但这层关系怎么说呢,算是公家与公家之间的‘私交’,实际上并没有行政基础,有些事,你们可以做,但我们警方却做不得,至少明面上不合适,证物放在我们这儿,你就放心吧,不会出问题的。”
付向阳的这番话自然有他的道理,毕竟对于国家机关来说,在单位里搞一些神神怪怪的事情影响会非常不好。虽说可以理解,但也难免让海二春有种热脸贴了冷屁股的感觉,既然人家认为没啥好担心的,二春也不便多说,与付队长告别之后,他就跟王忆童一起离开了刑警队。
对于他俩来说,现在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警方的审讯结果,海二春的思路很明确,只有查清赤足女鬼执念的根源,才能预测她的行为,进而彻底消除她对现世的危害。几天以来连日奔波,海二春和王忆童也都感到身心疲惫,当晚分手后就各自回家休息了。
翌日,海二春一觉睡到了晌午,起床后发现手机上居然有三十多个未接来电,除了王忆童打了两个,其他全是付向阳的。不用想了,肯定是出事儿了,海二春顾不上收拾个人卫生,马上就给付向阳回拨了过去,等待音只响了半声,那边就接起来了:
“可算是联系上你了海大师,快快快,赶紧来刑警队,出事了。你住哪?我派车去接你!”
海二春本想问问具体啥事,但听到付队长那边火上房的语气,干脆也不在电话里废话了,挂断之后,他抓紧时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警队的车说话就已经到了楼下,速度那叫一个快。二春这是头回坐警车,一路上警笛呼啸,接连闯了数个红灯,就一个字“爽”。
不到半小时,人送到了警队。在一名警员的引导下,海二春来到会议室,进门就看到除了很多警察外,王忆童也在,正专心的看着一叠资料,坐在首位的付向阳看到海二春来了,马上起身招呼道:
“海大师,你可算是到了,我是真后悔昨天没听你的意见,现在出状况了,锁在证物室的玉屐不见了,不翼而飞,门窗没有撬动的痕迹,警局的监控也没拍到什么可疑的痕迹,我派人勘察了现场,嫌疑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诺大的储藏室,单单丢了那双玉拖鞋。”
海二春落座后一面听付向阳介绍情况一面接过一叠资料,这叠资料是元冠和大饼的口供,二春大致浏览了一遍。原来这个叫外号叫大饼的古玩店老板原名熊奇志,他生活中最大的业余爱好是斗狗,这种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方式同样也是死者毛景龙的最爱,只不过毛景龙没养狗所以并不参与比斗,而只是单纯参赌。
一来二去,两个兴趣相同的人便认识了,但毕竟玩的不是正道儿的东西,熊奇志一直没敢向这些赌棍朋友透露过自己的真名,平日总是以他爱犬的名字“大饼”自居,人狗共用一名,虽然有人笑话他,但本着安全第一的生活态度,他也不在乎。
大概五六年前,一次斗完狗之后几个朋友小聚,酒过三巡,毛景龙忽然大着舌头跟人说自己在工地挖到了好东西,说着还伸手在挎包里翻找起来,众人定睛望去,只见他很快拿出了一个暗红色的长方形石头,石头一端平直,另一端雕了一只做工极为精细的小貔貅。
熊奇志是干嘛的,玩古董的行家啊,他一眼就瞅出来毛景龙拿的是个玛瑙印章,无论是工艺还是用料的,都是上等玩意儿。熊奇志识货,桌上的其他人就没这么亮的招子了,大家你拿拿他摸摸,都没当回事。饭局结束,众人散去,熊奇志趁着毛景龙没走远,转头追了回去,将自己一直没向外透露过的主业告诉了毛。
毛景龙并不懂古玩,只是从印章的外观胡乱猜测其价值,当然不可能准确,熊奇志当即出价一万五,直接将貔貅印章收了过来,还跟毛景龙商定好,以后再挖出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拿到他这儿来,他包销。毛景龙尝到了甜头,一口答应下来。
虽说施工队伍挖出宝贝不是啥稀罕事儿,但也不可能天天见。无巧不成书,这种小概率事件还真就再次被毛景龙遇上了,只不过这一回,他不仅没赚到钱,还把小命给弄丢了。自上一次出手玛瑙印章后的第二年,毛景龙所在的顺义地产集团在广洛门一带开发了一片小区,他是当时的现场负责人。
在打地基的挖坑阶段,毛景龙在地基底部边沿的土壁上发现一块奇怪的凸起,看材质非常像是棺木,而且是名贵的金丝楠木。当天晚上下工后,他便找两个工人,将土壁掘开,果然露出一副楠木棺材,只是棺木横于土壁中,与毛景龙三人所处的位置成九十度,以三个人的力量,拖是拖不动的,想把棺材打开只有从露出的部分,也就是棺材尾部掏洞,三个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在棺材屁股上开了一个大洞。
由于怕被看工地的人发现,毛景龙不敢一直开着手电,他瞧棺材已经被掏开,便亲自上前探着身子进去摸,要说一点儿不怕也不可能,他刚把手伸进去便抓到了一双冷冰冰的脚掌,差点儿没吓尿了,但毕竟钱的力量是无穷的,毛景龙硬着头皮,乱划拉一通,没摸到什么整状的玩意儿,就在他有些失望的准备收手时,却发现刚刚手里触到的冰凉并不是死人的脚掌,而是穿在它脚上的鞋。
下面的故事就顺理成章了,毛景龙从棺木里掏出了墓主人的玉屐,第二天就兴冲冲的拿去给熊奇志看,熊奇志研究了半天,认定玉屐至少是汉代时的东西,但他根据毛景龙对棺木情况的描述推断,墓主人绝不是汉代下葬的人,不过对他们来说这些细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玉屐的价值。
得知自己找到的这双死人穿的拖鞋可能价值七位数,毛景龙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熊奇志却让他不要高兴太早,依着熊的经验,这种东西往往有价无市,有市无价,不容易脱手,所以需要时间,而在这段时间,他叮嘱毛景龙一定要好好把东西藏好,同时工地那边也不能走漏了风声。
毛景龙把玉鞋藏在自己床下,而后回到工地给那两个帮他挖棺材的工人每人两万块遣散费,让他们尽快离开,由于工地的工程刚开始还不到一个月,这俩工人基本还啥活都没咋干就平白拿了两万块钱,肯定一百个乐意,拿着钱就消失了。自此,毛景龙做上了每日等着巨款到账的发财梦。
玉鞋拿回家后的起初的两天还挺正常,但从第三天开始,奇怪的事情开始接连发生,毛景龙在夜里睡觉的时候,常被一阵阵难以忍受的恶臭熏醒,这种臭味跟厕所或者垃圾堆等地方发出的味道完全不同,是那种闻一下就能让人记一辈子的恶劣味道,如果他的职业是刑警或法医的话,那么在闻到这个味道时一定会第一时间警觉起来,可惜他只是个钻进钱眼儿里的工头儿,
他也曾仔细检查了整个房间,客厅,浴室,厨房,包括藏玉屐的床底,一无所获,房间里根本没有什东西能散发出这种气味儿。更有一次,他半夜起来上厕所,上完厕所迷迷糊糊回到床边才发现自己脚上竟然正穿着那双玉屐,当时就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
如果说这莫名的恶臭只是让他觉得诡异的话,那真正使他产生恐惧的便是在他自杀前一个月发生的事情。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毛景龙跟他哥毛景天约了去吃地摊儿,兄弟俩有日子没聚,所以多喝了两杯,吃完饭回到家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他进了卧室衣服鞋子都懒得脱直接扑到床上睡了过去。
平时喝了酒,他大都是一夜无梦的睡到大天亮,而这天却不同,迷迷糊糊中他感觉旁边有人在晃他的床,而且力道很大,本就喝了酒胃里不舒服,再被这么一晃,毛景龙只觉得喉咙里一阵翻滚,作势便要吐出来,而当他起身的那瞬,借着窗外路灯的光亮,他清清楚楚的看到自己的床头居然站着一个赤脚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