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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四章 罕见的野参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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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面的故事,我现在不想去打探。只是,看着喜宝儿固执的小手,揪着我的小筐子,我只能无可奈何地回答道:“好吧。我会在森林里面给你留下红果子的记号。等到你看到树枝上挂着红果,就表示我曾经在那里逗留过。”

    我小心地看着他,并且向他保证着,希望他能够相信我。可是那孩子只是可怜兮兮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对我的保证半信半疑。

    捏着手里的鹿角棒,以及口袋里的软毛刷,我轻轻备好身后的箩筐,毫不犹豫地向着心中锁定的方向走去。

    就这样,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着森林的脊梁深处走去。

    当我大汗淋淋地走到森林的腹部之地的时候,无数的阳光碎点已经从叶片的间隙间,投射下来。

    这处由上帝所创造的神奇的万物生存,生长,生养的神奇之地,在人类的渺小的衬托之下,越显得神奇而令人望而生畏。

    不远处就是松树林,我已经闻到了松树的芬芳,以及松果的成熟香气。

    几只调皮的小身影,拖着长长的尾巴,从树林的细长树枝上窜来奔去,甚至有几只胆儿大的,还有几次在蹦跳之间,将修长的尾巴,毫不胆怯地落在了我的身上。

    “你们这些小家伙,倒是不害怕我!”

    我也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索性用汉语与他们交谈起来。

    “你们的松果要是被我找到了,可不能从我这里抢回去啊!”

    那片茶树林间,没有什么食物的储备。

    喜宝儿的野鸡,前几天被我跟老爷子吃掉了好几只,现在已经没有再看到多余的野味了。

    将脚小心地在一大片枯枝叶上,来回探索着。果然,不负所望,在一片带着枯枝的小树洼中,我发现了好几只肥大的松果。

    刚刚将它们掏了出来,一只成熟的大一点的灰色松鼠,就从我的手里飞快地抢走了一只大的。

    “你这小畜生,虽然不知道这些松果的主人是谁。但是,你们松鼠是最健忘的家伙了,你这样抢走也不能证明就是你的,赶紧还给我!”

    我气得站起身子,撑着腰指着它道。

    可是它却似在跟我游戏一般,将手里的松果瞬间就咬开了,然后将它使劲向我砸了过来。

    顿时,满脸的小松籽儿,迎着我的脸庞,满满地洒落在了我的衣角,衣襟。

    这些小畜生实在可气,气得我抓起地上一个干瘪而又坚硬的松果壳儿,随手就向它回击了过去。

    可是,这下可好了,那只松鼠居然似有了灵性,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几个更大的没有咬开的松果,就向着我不管不顾地砸了过来。它其余的几位同伴,居然更加兴奋,在观看了我跟这只松鼠不到几个来回的互砸之后,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我气得龇牙咧嘴,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脚边居然早已经堆满了松果。

    有些松果外壳坚硬,却被松鼠们亲自动过了手术,只需要轻轻一掰开,就可以轻易地取出里面高热量高蛋白的松子儿。

    我顿时发现我简直可以忽略了这些小东西的智慧和劳动力。

    它们自己藏匿起来的松果,自然寻找起来也会更加方便。而它们最爱的食物——松果,现在用这样的一种方式主动送到了我的面前,这难道不是上帝完美的馈赠吗?

    此时此刻,我只后悔自己的这个箩筐带的不够大。

    不知道什么时候,当我停下用东西砸它们之后不久,那些小东西也渐渐地觉得索然无味了,有几只还好似跟我建立起了深厚的革命友谊,刚刚还跟我见招拆招来着,此时居然飞快而又欢乐地在我的身边,高兴地窜来窜去。

    而就在此时,我却在藏匿多余的松果的时候,猛然间在一片布满绿色苔藓的树根和树枝之间,发现了一小丛鲜艳的红果。

    我小心翼翼地将红果剪下,迅速用一根红色的头绳,系住了它刚刚受伤的茎部,防止它逃跑。然后将刚剪下的红果,挂在了一旁朝着阳光的高高的树枝上。

    过不了几天,这些红果,就会在阳光的照耀下自动脱落,纷纷掉落在地,然后在来年长出新的野生参。

    我想这棵已经能在此时长出红果的人参,一定已经不止四十年的参龄了。这座蕴含着上帝巨大宝藏的森林中,有无数的人参在跟人们捉迷藏。

    将它四周的泥土细心地用鹿角签,细心地挖开了它根须四周的泥土,然后小心翼翼地注意着它的每一条根须,十分担心弄断它细小的根须,不然它很可能因为受伤的根茎,而躲到地表下面,以休养生息。

    整整用了将近四个多小时,我才将这颗将近五十年的野参完整地挖了出来。

    小心翼翼地将它包裹在绿色而又新鲜的苔藓里面,以保证它能够适应新的环境,保持新活的生命。

    这样,安以琛跟老爷子的身体恢复,才能有更加有力的保障。

    微微伸了伸懒腰,我沿着山坡,又继续慢慢地往上搜寻了一番,惊喜地发现在这山坡之上居然还藏着几棵不小的老顽童。

    天色已经不早了,而我一路走到这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远。只记得我留下的那些记号,只要我现在找寻,就能沿着我来时的路迹,顺利找到回去的路。

    不能再耽误了……

    走在回去的路上,我想起刚才简单清理过的那颗人参,那脖颈之上细细的纹路。

    那些古老而又神秘的纹路,叫雁脖芦。这些纹路告诉我,这棵参至少有五十年的参龄,并且,那些极其野生而又细密的根须,足足够安以琛和老爷子这两位大男人恢复元气了。

    我心中有一个模糊的想法,但是很快就一闪而过,什么也没有捕捉得到。

    这大森林是我跟安以琛被人逼着进入的危险地带,然而,上帝在这里似乎还预留着更大完美的计划,等待我们去挖掘。

    从野参,到茶叶,我发现这里的人似乎不懂饮茶,而是以果茶,薄荷,奶酒类居多。

    难道中国若干年前,那古老的茶文化,并没有迁徙到这个原生态的小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