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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我要一件东西

作者:蚕茧里的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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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云已经迫不及待了,他浇上了之前准备好的酱汁,撕下了一个鸡腿,深深的闻了一下,一口咬下去。

    真是皮爽肉滑,骨肉鲜嫩,齿间流油,满嘴留香。

    不得不说,这胖老头给自己的不知名野鸡实在是味道太鲜美了,也难怪老头子把鸡肉烤成了那个德行,也吃得津津有味。

    而且,这鸡肉之中还蕴含了一股精纯的能量,随着易云将鸡肉吞下腹中,这股能量也流遍易云全身,有一股暖融融的感觉,说不出的舒服。

    老头子给的酒也十分特别,盐焗之后,这酒味不散,渗入鸡肉之中,有醉人的酒香味。

    这美酒之中,蕴含的能量更为精纯,让易云全身舒坦得毛孔都张开了。

    林心瞳好奇的望向易云,光是闻这香味,看卖相就能猜到这鸡肉肯定味道绝佳了。

    这小孩子看起来最多十二岁,竟然有这一手?

    “仙子姐姐,你吃么?”

    易云这嘴巴,那是相当的甜,他看出来,这个少女身份、地位都不一般,这老头子也把这少女当掌上明珠了,易云不知道少女的名字,叫仙子姐姐肯定没错。

    “呃……”林心瞳愣了一下,看着易云撕下了另一只没有动过的鸡腿递给自己,她有些不知所措。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接了过来,咬下了一小口。

    果然鲜香沁人!

    这一比起来,她师父烤的“黑炭鸡”简直是没办法入口了。

    少女拿出手绢,擦了擦嘴角,笑了笑算是感谢。

    这种烹饪方法她从没尝试过,味道极为独特。

    林心瞳虽然生性淡薄,对吃没有太多迷恋,可是外出历练这么久,天天吃有苦糊味的“黑炭鸡”,也是吃够了。

    少女虽赞赏,倒没有什么过于夸张的表现。可是,胖老头就不同了,这胖老头是一个贪嘴的老不休,他不知多少年前就达到辟谷的境界了,但是他从来没有辟谷的觉悟,一日四餐不能少,早中晚饭加宵夜。

    平时在家里有下人供应着吃喝,味道倒是不错,吃得也过瘾,可是现在自己出来带徒弟历练,可就有点苦了,连续吃了这么久的煤灰烧烤,早腻味了。

    他馋的直流口水,但是也拉不下脸来向易云要,眼看易云是没打算把鸡分给他了,胖老头不高兴了,这小子真是忘恩负义,忘了是谁给他的鸡和酒吗?

    “看不出,你这小孩还会做菜,老夫这些年也算是尝遍天下美食了,品味的权威性就不用说了!来,小伙子,老夫帮你鉴定一下,看你的做菜技术怎么样,有什么地方可以改进的我也会不吝赐教的。”

    胖老头说着,一只油乎乎,还沾着黑灰的肥手就伸过来了,之前他吃了烤鸡之后,手还没擦呢!

    易云本能的想躲,然而这肥手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看起来速度不快,却根本躲不开,让他一把就扯下来了小半只鸡,两个精华的鸡翅膀全没了!

    尼玛呀!

    易云在心里咒骂,可是这时候,胖老头已经一口咬上去了,咬的时候他那小眼睛还捉狭的看了易云一眼,那意思好像是说,就你那小样,还想躲得过老夫的手?

    胖老头这一口咬下去,顿时油脂四溢,芳香满口,胖老头顿时两眼冒光!

    鸡肉本身的味道不用说,最重要的是酒的味道。

    事实上,老头以前也吃过不少珍馐美食,但是易云这样的做法,却是首次见到。

    美酒渗入鸡肉之中,竟是更加醇香!

    他不但是个吃货,还是个酒鬼。他想不到,酒还能有这种妙用,酒跟鸡,原本分开来两种美味结合在一起,妙不可言!

    对比而言,他之前自己做的烤鸡简直就是给狗吃的啊!

    老头之前明明就已经吃了一只鸡了,这不知名的野鸡体型可是很肥硕的,易云學过吞象术,他能感觉到这种鸡肉非常耐消化,普通人只吃下一只鸡腿,大概就可以几天不饿了。

    这老头却吃了一只半,还完全没感觉。

    胖老头吃起来鸡看似很文雅,但是速度奇快。小半只鸡,他用了一分多钟的时间就吃剩了一堆鸡骨头了。

    而且这堆鸡骨头啃得那叫一个干净,哪怕纤细的鸡肋骨也根根分明,连狗都要自愧不如了。

    老头不顾易云惊愕的目光,很淡定的抹了抹嘴上的油,说道:“味道还行吧,再改进改进也能赶上老夫的烤鸡了。”

    老头厚颜无耻的说道,易云被噎着了,眼前这货到底是什么人啊,感觉他身份地位都很不一般啊,怎么这副德行?

    老头似乎没注意到易云鄙视的目光,看了看易云手上的盐焗鸡,说道:“你怎么不吃,吃饱了么?”

    “没!”易云吓了一跳,赶紧摇头,快速对付起手中的盐焗鸡了。

    开玩笑,自己要是慢上一秒钟,怕是转眼间,自己手中的鸡也成了一堆鸡骨头了。

    这鸡肉,美味是一方面,对身体也是大补,易云感觉这一会儿的功夫,自己原本亏空的身体就补充了许多能量,让他体内的骨血又开始蠢蠢欲动,似乎又要强化了一般。

    难道这种鸡是一种与荒兽类似的古禽?

    易云心中有些感慨,这富贵人家天天吃的都是这种东西,实力自然是一日千里。

    他刚刚还因为炼体圆满而心情大好,不过这一下也冷静了下来。

    他的起点还是很低,在小部族中是孤峰突起,可是到了大家族之中,怕是也不见得多出彩了,他的路还长啊。

    “喂,老夫看你这小孩做菜还算有几分本事,老夫跟你结识一场,也算是有缘……”

    胖老头说着,去摸自己的扳指。

    易云已经是第二次听到这话了,基本免疫了,他淡定的擦了擦嘴,等着胖老头拿出东西来。

    “嘿嘿,小伙子,这些拿去买糖吃。”胖老头从扳指里面摸出了两块分量十足的金锭,看起来有四五十两。

    易云这是第一次看到金锭,以前在地球的时候,也只有在银行的橱窗里才能看到展示金条,但也没有这个大。

    易云不禁多看了两眼。

    “来,老夫这里还有二三十只鸡,你加工一下,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能买好多糖。”老头笑呵呵的,他虽然口上不承认,但也知道,自己的烹饪水平,跟易云一比那就没法看了,易云做出来的盐焗鸡,尤其是酒味与肉香结合的这一手,让胖老头馋涎欲滴。

    易云听了撇撇嘴,在云荒,金子中看不中用。

    要是在地球上,这两大块金子够买一辈子吃的粮食了,但是在这异世,粮食可是很贵的,尤其在云荒,有金子都未必买得到,自己要是用金子去跟连成玉那里买粮食,那不是羊入虎口么。

    “我不要金子。”易云根本不为所动,这老头一开始给自己铜钱,现在又给金子,说到底,他始终将易云当成一个走了好运的凡人小孩,而不是一个习武之人。“前辈难道不知道,孩童持金过闹市,下场会很惨么?”

    “呃?”胖老头一下子被噎着了,心想你自己不拿,也能给你父母吧。

    在胖老头身边,林心瞳诧异的看了易云一眼,怀璧其罪的道理是简单,但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看到这么大的金子丝毫不动心,却很淡定的说出这番话来,倒是让人刮目相看了。

    “那你要啥?”胖老头把金子收了起来。

    “我只想向前辈要一样东西。”易云语调缓慢,平静的与胖老头对视。

    胖老头来了兴趣,“说说看吧。”

    “小子我一看前辈就知道您不是一般人,您定然身居高位,身份超然,拥有……”

    “好了,别拍马屁了。”胖老头鄙视的看了易云一眼,这小子,真是古灵精怪。

    “嗯……小子我不是在拍马屁,我只是表示一下对您的敬仰,您会有拥有这一切,会让包括小子在内的无数人敬仰,那是因为……前辈您有实力!!”

    “在这大荒,有实力才能被人尊敬!”

    “所以小子斗胆,想向您要的这一样东西,就是实力!!”

    易云这番话说得极有底气,语调虽然缓慢,但直入耳膜,让胖老头听得猛地一愣。

    林心瞳也是眨动着一双美眸,意外的看向易云,其实易云说的道理很简单,可是在自己师父问他要什么的时候,他引出这样的道理来,却能更郑重的表明他变强的愿望,而不是像一般的孩子那样,随口说说。

    这番话,真不像一个孩子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