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第 3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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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星宇娱乐自易晖离奇自杀后在业界影响力江河日下, 就像老虎头上掉了个王字,空有其壳少其魂,然而即使这样, 想签约一名只上过一次热门话题的小艺人,只需随便派个普通的经纪人便可,王胜南之所以亲自前来,自然是为了那两句歌词。
在电话里对那般劝秦松, 等她折腾完公司一众老小回到家中, 王胜男几乎一夜未眠,夜色遮盖住城市的喧嚣,亦抚平心中烦躁, 往日种种飘飘而至。。
轮了解易晖,秦松还得排在她后面。
她带着易晖从乐坛新人摸爬滚打,一步步成为天王巨星,在某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结束完商演回来的路上,两人对着雨伞起誓拜了把子, 从此成了干姐弟。
易晖几乎所有的事她都了解, 吃什么会打嗝,上厕所喜欢朗诵谁的诗歌,认识什么人,去过哪些地方, 甚至祖坟上种的喇叭花开了几朵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和秦松一样, 王胜南思来想去也想不起易晖的交际群中有白锦寅这么一个人, 于是去公司处理完要务,索性赶了过来。
王胜南眼神迅速在‘北方不败裁缝铺’扫了一遍,店面寒酸而狭小,不过收拾的很干净,再看眼前黑瘦妇人,正是陪着白锦寅一起参赛的那位。
确定没有找错地方,王胜南简洁明了说明来意:“星宇娱乐,来找白锦寅。”
白汝莲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放下手中衣服,从墙角拿出个很接地气的马扎——她这里来来往往的都是老头老太太,加上面积小,自然也就没有沙发之类。
然后她发现有些不妥,灿灿一笑:“一大早就听到喜鹊在外面渣渣叫的那个欢,原来是有贵客上门,那个,蓬荜生辉,这里又脏又乱的,锦寅在屋里练歌呢,我带您过去?”
进了屋,喊出白锦寅,白汝莲热情沏茶倒水,寒暄几句后将空间交给二人。
王胜南仔细打量白锦寅,从艺人条件看,他长相只能算是中等以上,然而眉宇之间有股冷冷的气质,当下娱乐圈,单靠脸吃饭已经不够,想长得好看,去趟韩国回来只能验DNA才能知道是谁。
因此,气质这东西成了衡量艺人的标准之一。
这点来看,白锦寅是个好苗子。
王胜南此行目的不在此,她按住心中微微的急躁正想开口,就见坐的板板整整,面无表情的白锦寅一扯嘴角,家长里短唠嗑般问道:“路上挺堵的吧。”
接着不等她回到又说:“中午别走了,留下吃顿便饭吧。”
王胜南:“……”
她自然不知道,得知对方身份和来因,不知怎么该怎么聊天的白锦寅正在生搬硬套嘿嘿传授的社交礼仪之十大常用语。
饶是见多识广,社交能力满级如王胜南也愣了片刻,她打量着白锦寅,然后,俩人对了个眼。
按照常理,白锦寅此刻选手身份见到主办方来访,表现好的不卑不亢,素质差点的可能会来套马屁十八掌。
再说,娱乐圈人少有不认识王胜男的,无论是以前陪着易晖出入各种场合,接受采访,还是现在星宇娱乐公司副总身份。
一时摸不清状况,王胜南按下疑惑,公事公办开了口:“昨天微博热门话题效果不错,公司想了解一下你的情况,恩,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微博热门话题?”白锦寅险些想说那是啥,这表情落在王胜南眼里自动理解成他原来没有看到。
王胜南双手交叉,右手拇指在左手拇指快速划来划去,了解她的人知道,这个动作通常代表烦躁和不耐心,若是在听取下属回报工作,这基本就相当于暴风雨前兆。
她轻轻吐了口气,直奔主题缓缓问道:“最后唱的那两句歌你从哪里听到的?”
白锦寅一怔,他不善于说谎,骷髅领主转世是最大的秘密,两句歌词没头没尾,原本以为和字母歌一样,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记忆,人人都会。
轮警惕心和对人情绪波动的感知,亡灵界生涯和灵魂之火让他远超生活在和平盛世的普通人。
难道说这两句歌词有什么来历?或者是和什么事物有关?
不回答自然是不行,怎么回答是个问题。
白锦寅不动声色,边飞快思考边用意识和嘿嘿交流,正常人类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
他不躲不避迎着王胜男直视的目光开了口:“在梦里,听到有人这么唱。”
王胜男长期混迹于娱乐圈,日常接触的人非富即贵,此刻眼神凌厉,普通人在这般注视下,想说谎很难不被它察觉。
只可惜,她这点气场在骷髅领主眼里,还不如白汝莲做的香菜炒鸡蛋有震撼力,在亡灵界,巫妖声音沙哑如破锣,一吼可杀死数百骷髅,黑骑士,鬼魅般无声无息,砍头如切瓜,远隔数千米就能感觉到死亡来袭,那才叫真正的气场。
白锦寅眼皮不眨,是真的不眨……
从骷髅变成人,要改变的不止是各种习惯,还有对多出来零件的适应,比如吃喝拉撒,比如——眼皮这东西。
眼睛被成为人的窗户,表情可以作假,唯独眼神难以掩饰,但白锦寅这道窗户就是个类似灯泡的装饰品,看上去昭昭郎朗,实则相隔两个位面。
王胜南再怎么强还是个女人,在你看我,我看你的游戏中很快败下阵来,侧开目光换了个问法:“你认识易晖?”
这又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原主的记忆白锦寅没有继承,也正是怕露出马脚,平常他少言寡语。
若是承认,万一对方再问怎么认识的怎么回答?
白锦寅摇摇头
全国上下十多亿人,不认识易晖的没多少,更何况在每个歌手心里,易晖是望其项背般的存在。
王胜南若有所思,说谎?那也太低级了。
她顿了片刻,微微一笑:“行吧,我今天上门只是先提前了解情况,公司觉得你各方面条件还不错,后期会有工作人员过来谈签约事项,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
待到出了门,辞别依依不舍宛如送亲人去远方的白汝莲,王胜南眉头皱起,想了一会后拿出电话:“秦少,我刚从白锦寅家出来,恩…..他说那两句歌词是做梦听到的,也不认识易晖…..还有,没有一点和易晖相似的地方。”
王胜南没看到,身后某棵枝丫繁茂的大树上,忽然飞来只黑色八哥鸟,侧着脑袋似乎正在聆听她说话。
听起来直击灵魂深处,让人尿意滚滚!
好在这里的居民大都是没有意识,没有记忆的骷髅和僵尸,不然整个亡灵界说不定能汇聚出一条尿河。
智慧和记忆只有高等生物才有,比如黑骑士,最低层的骷髅和僵尸只有靠着吞噬进化成骷髅领主或者僵尸王才能想起前生,就像从猴进化成人一样,至此才有了自我意识。
在某一隅,生活着一位有些古怪的骷髅领主,自称白将军。
他不像别的领主一般整日忙着扩张领地,吞噬灵魂之火壮大自己,而是安静的像块风吹不动的石头,喜欢发呆。
原因是这位白将军没能像别人一样有前生记忆,甚至不知道是怎么来到的这里。
为此他很羡慕两位邻居,左边的是个女僵尸王,叫美莉娅,进化后想起自己原来是位高贵美丽,艳名远播的皇家公主,她为此刻丑陋的模样嚎叫了整整一百天,而后诞生了一个爱好,每日找来颜色不同的骷髅头,用爪子细细雕刻成或含苞待放,或绽放盛开的花朵,挂的满头满脸都是,远远看去,她腐烂的只剩肉丝的身体百花绽放,活像个阴森恐怖的花圈。
右边的同是骷髅领主,据他自己说前生是个有着宏大理想的哲学家,为了让文明在这个不毛之地落根发芽,他发明了一种计时方式——每过一天就在领地上插一根白骨。
从白将军醒来的那天起,已经插了整整一千根,也就是三年的光阴。
三年来,他和两位邻居关系处的很是融洽,甚至在某个大风起兮的夜晚,对着天上一轮血月磕头拜了把子,美莉娅为二姐,他最小是为三弟。
在杀戮无处不在,残杀恶斗的亡灵界,三人和平相处实属少见。
这一日,白将军如往常一样,以个蹲坑的姿势思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目光所及处,胯/下花生米大小的一撮。
只有他自己知道,虽然记不起前生,但脑子中有很多莫名的记忆,比如一些光怪陆离的画面和古怪的歌曲。
他忍不住抬起头,迎着无尽的灰色天空张开大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这是其中最古怪的一首曲子,音节单一,据一位曾经见过大场面的僵尸讲,和巫妖施法时吟唱的咒语很像。
所以,他前生莫非是个魔法师?
而这段曲子难道是禁咒?
抱着这个念头,他生怕日子久了遗忘,每天都要唱那么几次。
一曲唱罢,正欲再来一首之时,白将军忽然警惕的向远处天空看去,那里有一个黑点正急速飞来,眨眼之间,黑点越来越大,它面目狰狞,双翅快速扇动,仰天发出声闷雷似的尖唳。
是骨龙!
骷髅领主虽称为领主,却只不过是最低级骷髅的进化版,就像搬砖工人摆了个小摊卖麻辣烫,只能算是个体户小老板,和真正的集团CEO总裁啥的压根不是一个档次。
来不及多想,白将军头盖骨的中灵魂之火猛然大亮,散布在四周的普通白骷髅,灰骷髅瞬间飞奔而来,以他为中心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与此同时向着右边的美莉娅一声大叫:“二姐,快跑!”
亡灵界杀戮无处不在,他虽然没有争胜之心,但并不意味着会任人宰割,骷髅领主的天赋技能是召唤一定范围内的普通骷髅为自己所用,此外说不清是模糊不清的记忆还是天性警惕,三年来,白将军在领地内挖了足足九十九道地洞,但凡有对付不了敌人就在众炮灰骷髅的保护下躲到地下。
拜把子之后,地道理所当然成了三人共同的逃难所,靠着这个,不知道多少次死里逃生。
一切发生的太快,骨龙以近似瞬移到速度来到了上空,二话不说吞出一道遮天蔽日的火红色龙息,美莉娅是僵尸王,尖牙利爪速度快是优势,她堪堪跑过来和白将军一起宛如两只受惊的野兔钻到地洞时,旁边前世是哲学家的骷髅领主才跑到一半。
此为防盗章 星宇娱乐自易晖离奇自杀后在业界影响力江河日下, 就像老虎头上掉了个王字,空有其壳少其魂,然而即使这样, 想签约一名只上过一次热门话题的小艺人,只需随便派个普通的经纪人便可,王胜南之所以亲自前来,自然是为了那两句歌词。
在电话里对那般劝秦松, 等她折腾完公司一众老小回到家中, 王胜男几乎一夜未眠,夜色遮盖住城市的喧嚣,亦抚平心中烦躁, 往日种种飘飘而至。。
轮了解易晖,秦松还得排在她后面。
她带着易晖从乐坛新人摸爬滚打,一步步成为天王巨星,在某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结束完商演回来的路上,两人对着雨伞起誓拜了把子, 从此成了干姐弟。
易晖几乎所有的事她都了解, 吃什么会打嗝,上厕所喜欢朗诵谁的诗歌,认识什么人,去过哪些地方, 甚至祖坟上种的喇叭花开了几朵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和秦松一样, 王胜南思来想去也想不起易晖的交际群中有白锦寅这么一个人, 于是去公司处理完要务,索性赶了过来。
王胜南眼神迅速在‘北方不败裁缝铺’扫了一遍,店面寒酸而狭小,不过收拾的很干净,再看眼前黑瘦妇人,正是陪着白锦寅一起参赛的那位。
确定没有找错地方,王胜南简洁明了说明来意:“星宇娱乐,来找白锦寅。”
白汝莲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放下手中衣服,从墙角拿出个很接地气的马扎——她这里来来往往的都是老头老太太,加上面积小,自然也就没有沙发之类。
然后她发现有些不妥,灿灿一笑:“一大早就听到喜鹊在外面渣渣叫的那个欢,原来是有贵客上门,那个,蓬荜生辉,这里又脏又乱的,锦寅在屋里练歌呢,我带您过去?”
进了屋,喊出白锦寅,白汝莲热情沏茶倒水,寒暄几句后将空间交给二人。
王胜南仔细打量白锦寅,从艺人条件看,他长相只能算是中等以上,然而眉宇之间有股冷冷的气质,当下娱乐圈,单靠脸吃饭已经不够,想长得好看,去趟韩国回来只能验DNA才能知道是谁。
因此,气质这东西成了衡量艺人的标准之一。
这点来看,白锦寅是个好苗子。
王胜南此行目的不在此,她按住心中微微的急躁正想开口,就见坐的板板整整,面无表情的白锦寅一扯嘴角,家长里短唠嗑般问道:“路上挺堵的吧。”
接着不等她回到又说:“中午别走了,留下吃顿便饭吧。”
王胜南:“……”
她自然不知道,得知对方身份和来因,不知怎么该怎么聊天的白锦寅正在生搬硬套嘿嘿传授的社交礼仪之十大常用语。
饶是见多识广,社交能力满级如王胜南也愣了片刻,她打量着白锦寅,然后,俩人对了个眼。
按照常理,白锦寅此刻选手身份见到主办方来访,表现好的不卑不亢,素质差点的可能会来套马屁十八掌。
再说,娱乐圈人少有不认识王胜男的,无论是以前陪着易晖出入各种场合,接受采访,还是现在星宇娱乐公司副总身份。
一时摸不清状况,王胜南按下疑惑,公事公办开了口:“昨天微博热门话题效果不错,公司想了解一下你的情况,恩,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微博热门话题?”白锦寅险些想说那是啥,这表情落在王胜南眼里自动理解成他原来没有看到。
王胜南双手交叉,右手拇指在左手拇指快速划来划去,了解她的人知道,这个动作通常代表烦躁和不耐心,若是在听取下属回报工作,这基本就相当于暴风雨前兆。
她轻轻吐了口气,直奔主题缓缓问道:“最后唱的那两句歌你从哪里听到的?”
白锦寅一怔,他不善于说谎,骷髅领主转世是最大的秘密,两句歌词没头没尾,原本以为和字母歌一样,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记忆,人人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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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这两句歌词有什么来历?或者是和什么事物有关?
不回答自然是不行,怎么回答是个问题。
白锦寅不动声色,边飞快思考边用意识和嘿嘿交流,正常人类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
他不躲不避迎着王胜男直视的目光开了口:“在梦里,听到有人这么唱。”
王胜男长期混迹于娱乐圈,日常接触的人非富即贵,此刻眼神凌厉,普通人在这般注视下,想说谎很难不被它察觉。
只可惜,她这点气场在骷髅领主眼里,还不如白汝莲做的香菜炒鸡蛋有震撼力,在亡灵界,巫妖声音沙哑如破锣,一吼可杀死数百骷髅,黑骑士,鬼魅般无声无息,砍头如切瓜,远隔数千米就能感觉到死亡来袭,那才叫真正的气场。
白锦寅眼皮不眨,是真的不眨……
从骷髅变成人,要改变的不止是各种习惯,还有对多出来零件的适应,比如吃喝拉撒,比如——眼皮这东西。
眼睛被成为人的窗户,表情可以作假,唯独眼神难以掩饰,但白锦寅这道窗户就是个类似灯泡的装饰品,看上去昭昭郎朗,实则相隔两个位面。
王胜南再怎么强还是个女人,在你看我,我看你的游戏中很快败下阵来,侧开目光换了个问法:“你认识易晖?”
这又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原主的记忆白锦寅没有继承,也正是怕露出马脚,平常他少言寡语。
若是承认,万一对方再问怎么认识的怎么回答?
白锦寅摇摇头
全国上下十多亿人,不认识易晖的没多少,更何况在每个歌手心里,易晖是望其项背般的存在。
王胜南若有所思,说谎?那也太低级了。
她顿了片刻,微微一笑:“行吧,我今天上门只是先提前了解情况,公司觉得你各方面条件还不错,后期会有工作人员过来谈签约事项,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
待到出了门,辞别依依不舍宛如送亲人去远方的白汝莲,王胜南眉头皱起,想了一会后拿出电话:“秦少,我刚从白锦寅家出来,恩…..他说那两句歌词是做梦听到的,也不认识易晖…..还有,没有一点和易晖相似的地方。”
王胜南没看到,身后某棵枝丫繁茂的大树上,忽然飞来只黑色八哥鸟,侧着脑袋似乎正在聆听她说话。
听起来直击灵魂深处,让人尿意滚滚!
好在这里的居民大都是没有意识,没有记忆的骷髅和僵尸,不然整个亡灵界说不定能汇聚出一条尿河。
智慧和记忆只有高等生物才有,比如黑骑士,最低层的骷髅和僵尸只有靠着吞噬进化成骷髅领主或者僵尸王才能想起前生,就像从猴进化成人一样,至此才有了自我意识。
在某一隅,生活着一位有些古怪的骷髅领主,自称白将军。
他不像别的领主一般整日忙着扩张领地,吞噬灵魂之火壮大自己,而是安静的像块风吹不动的石头,喜欢发呆。
原因是这位白将军没能像别人一样有前生记忆,甚至不知道是怎么来到的这里。
为此他很羡慕两位邻居,左边的是个女僵尸王,叫美莉娅,进化后想起自己原来是位高贵美丽,艳名远播的皇家公主,她为此刻丑陋的模样嚎叫了整整一百天,而后诞生了一个爱好,每日找来颜色不同的骷髅头,用爪子细细雕刻成或含苞待放,或绽放盛开的花朵,挂的满头满脸都是,远远看去,她腐烂的只剩肉丝的身体百花绽放,活像个阴森恐怖的花圈。
右边的同是骷髅领主,据他自己说前生是个有着宏大理想的哲学家,为了让文明在这个不毛之地落根发芽,他发明了一种计时方式——每过一天就在领地上插一根白骨。
从白将军醒来的那天起,已经插了整整一千根,也就是三年的光阴。
三年来,他和两位邻居关系处的很是融洽,甚至在某个大风起兮的夜晚,对着天上一轮血月磕头拜了把子,美莉娅为二姐,他最小是为三弟。
在杀戮无处不在,残杀恶斗的亡灵界,三人和平相处实属少见。
这一日,白将军如往常一样,以个蹲坑的姿势思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目光所及处,胯/下花生米大小的一撮。
只有他自己知道,虽然记不起前生,但脑子中有很多莫名的记忆,比如一些光怪陆离的画面和古怪的歌曲。
他忍不住抬起头,迎着无尽的灰色天空张开大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这是其中最古怪的一首曲子,音节单一,据一位曾经见过大场面的僵尸讲,和巫妖施法时吟唱的咒语很像。
所以,他前生莫非是个魔法师?
而这段曲子难道是禁咒?
抱着这个念头,他生怕日子久了遗忘,每天都要唱那么几次。
一曲唱罢,正欲再来一首之时,白将军忽然警惕的向远处天空看去,那里有一个黑点正急速飞来,眨眼之间,黑点越来越大,它面目狰狞,双翅快速扇动,仰天发出声闷雷似的尖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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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领主虽称为领主,却只不过是最低级骷髅的进化版,就像搬砖工人摆了个小摊卖麻辣烫,只能算是个体户小老板,和真正的集团CEO总裁啥的压根不是一个档次。
来不及多想,白将军头盖骨的中灵魂之火猛然大亮,散布在四周的普通白骷髅,灰骷髅瞬间飞奔而来,以他为中心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与此同时向着右边的美莉娅一声大叫:“二姐,快跑!”
亡灵界杀戮无处不在,他虽然没有争胜之心,但并不意味着会任人宰割,骷髅领主的天赋技能是召唤一定范围内的普通骷髅为自己所用,此外说不清是模糊不清的记忆还是天性警惕,三年来,白将军在领地内挖了足足九十九道地洞,但凡有对付不了敌人就在众炮灰骷髅的保护下躲到地下。
拜把子之后,地道理所当然成了三人共同的逃难所,靠着这个,不知道多少次死里逃生。
一切发生的太快,骨龙以近似瞬移到速度来到了上空,二话不说吞出一道遮天蔽日的火红色龙息,美莉娅是僵尸王,尖牙利爪速度快是优势,她堪堪跑过来和白将军一起宛如两只受惊的野兔钻到地洞时,旁边前世是哲学家的骷髅领主才跑到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