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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第113个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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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klxsw.org/book/1/ 御少新宠女人要听话唐锦衣御戌这是防盗章, 购买比例低于50%会被拦住, 48小时后恢复正文。  世人崇仙,光是一座岚城的方圆几百里内的山中, 就分布了杂七杂八的数个仙门宗派。最广为人知的,当属在仙魔大战时就成名的赤云宗。

    话又说回来,另外的那些杂鱼宗派, 之所以都骚包地选择了盛开的花卉来作为宗徽,也是在模仿这位老大哥的缘故——就像正版身边总会尾随着一两个不入流的高仿品。(=_=)

    也正是因为宗派太密集,在岚城的大街随便下手一捞, 分分钟修道者比平民还多, 厉害的人多了去了。若是碰到个嫉恶如仇的, 搞不好一言不合就会开打。哪像在西朔山那边, 碰到的基本都是初(十)出(分)茅(弱)庐(鸡)的年轻弟子,郑绥兄妹就连玄衣是人是兽都看不出来。

    简禾:“……”

    所以说,玄衣㚐㚐您到底为什么会与NPC在一个这么危险的地方相认啊!

    系统:“对了, 宿主, 从进入岚城这段剧情开始,我无法再为你实时转播玄衣的状态。所以,他是否已经与村民NPC重逢, 需要由你自行判断。”

    简禾点点头。

    为了安全着想,简禾决定在城中一家较为古旧的客栈下榻。仙门子弟爱排场、爱面子,没别的事是不会跑到这么老古董的地方来的。√

    顺利入城门后, 简禾驱着马车, 跟着系统的导航, 直截了当地往那家客栈而去。

    说起来,她现在用的这马车,正是【秦南吃心魔】那个副本完成后,壕刘老爷送她的礼物。两年过去了,两匹骏马蹭了系统奖励的玄衣粮食,都长得膘肥体壮的。

    半透的帘子后,玄衣手托下颌,一条长腿舒展开来,另一条则屈起,手肘搭在膝盖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街景,暗中犯嘀咕——明明他们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为什么简禾好像对岚城的地形非常熟悉?

    前面的路程走的都是大路,算不得数。进入岚城以后,简禾一次路也没问过,就能胸有成竹地在弯曲复杂的羊肠小道中穿行借道,简直像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一样。

    不知为何,玄衣心中浮现了一丝不安的阴影。

    若是不在乎的人,他根本懒得关心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可如果换了是简禾,在她身上浮现的每一寸每一毫的困惑与谜团,他都难以抑制自己探知的欲望。

    不再犹豫,玄衣略微坐直了上半身,修长的食指敲了敲案几,问道:“简禾,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没错。”简禾轻咳一声,轻描淡写道:“我小时候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原来是这样。

    玄衣松懈下来,重新倚回了靠垫上,暗道自己想太多了——这个月总想着村子被屠的事,全身都如同一张绷紧的弓,现在居然连她也怀疑,实在是荒谬。

    马车在目的地停住了。玄衣利落地跳下地后,护着简禾从马车上下来,抬头一看。

    这是一座三层高的小木楼,牌匾摇摇欲坠,人影都不多一个。大堂空无一人,伙计蹲在墙角拍苍蝇、打呵欠,掌柜坐在木柜台后,抱着算盘昏昏欲睡。

    两人:“……”

    一阵萧索的风吹来,门前的牌匾晃了晃,啪地一声砸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两人:“…………”

    这声巨响终于震醒了掌柜和小二。好在,虽然店面挺破的,但胜在员工服务态度好。一个方才还在打哈欠的伙计已经迅速进入状态,机灵地溜到门外,把马车拉到后院去了。

    掌柜压根儿看不出来玄衣是魔族人,迎上来热情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简禾掏出了钱袋:“住店吧。”

    “那敢情好。鄙人马上为两位打扫出天地一号房与二号房……”

    “不用了。”玄衣不耐烦道:“我们住同一间。”

    出门在外,为了互相照应,他们都是住同一间房,铺两张床,再用屏风之类的东西隔开的,这也算是惯例了。

    进了房间后,床铺、桌子什么的倒是挺整洁,可明显已经很久没人住过了,杯杯碟碟都积了一层灰,房间角落还织着蛛网。可以说是他们出门以来住过最差的一个房间了。

    玄衣平时性格骄纵,但这会儿,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流露出任何的嫌弃,把椅子擦干净、让简禾坐着休息后,他挽起袖子,把唯一的床铺好了。

    刚才叮嘱掌柜多搬一张床来,现在都不见人影,玄衣仰头咕噜咕噜地喝了点水,冲简禾道:“我出去看看,你坐着吧。”

    简禾点点头。

    没过多久,门外传来了“咚咚”两声敲门声,随后“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

    简禾以为是玄衣回来了,可转念一想——玄衣那性格怎么会敲门,立刻就回过了头去。

    站在门外的是个端着餐盘的小童,看身板至多十岁,作小二打扮。奇就奇在,七八月的大热天,他却穿得十分密实,头上戴着顶破旧的帽子,一直低着头。

    简禾啧啧:“这儿连童工也有啊。”

    系统:“……”

    差不多到桌子前时,这家伙还绊了一跤,一整碗汤水哗啦一声洒到了地上,把简禾的鞋子也弄湿了。

    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平地摔,简禾哭笑不得,伸手想扶起他:“你没摔着吧?”

    小二哆嗦了一下,好似被火烧着一样,猛地缩回手,支支吾吾地应了声:“没、没事。”

    同时,慌张地收拾起地上的碗筷。简禾定睛一看,瞧见他的手指在发抖。这时,一个不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这怎么回事?”

    玄衣翘着手臂,立在了门口,身形高挑且挺拔。看到自己刚扫干净的地板汁水横流,他看这小二的眼神就更为不善了。

    “没什么,这小二上菜的时候,我不小心撞到他了,把汤洒了而已。”简禾解释了一句:“一会儿让他重新装进来就行。”

    小二一声不吭,逃也似的夺门而出,与玄衣擦身而过。

    衣袖轻擦,玄衣扶门的手指一顿,回头看了这小二的背影一眼,若有所思。

    没过多久,掌柜就亲自端来了晚饭,表示今天洒了东西的小二脑袋不灵光,一向都在后院扫地的。简禾笑呵呵地应了,虽然感觉那小孩儿古怪,但她感觉不到他身上有魔气,应该不是那村民NPC,也就没有在意了。

    晚饭过后,简禾套上了干净的靴子,拿起了一个包袱,自然地道:“玄衣,我在岚城有几个老朋友。今晚我得去与他们见个面,说不定能问出点什么话。”

    “朋友?”玄衣讶异地扬眉,也跟着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不可以。他们是道行高深的仙门中人,向来都不喜欢魔族人。再说了,你初来乍到,还是暂时别在岚城里四处走动了。”简禾推着他的肩膀,把他摁回了椅子上:“无须担心,我跟他们关系向来不错。再说了,见面的地点就在岚城里,一个人去就行了,不会有危险的。最迟明早回来,你今晚自己先休息吧。”

    玄衣勉为其难地被说服了。

    茫茫夜色中,简禾拎着个包袱出了门。

    跑远了两个街角后,她才做贼心虚地解开了包袱,从里面抽出了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藕色衣裙。

    没错,就是赤云宗的弟子服。

    封妩是在赤云宗长大的,前十几年的人生,每天都是“练功、吃饭、睡觉”三点一线,清心寡欲得很,在岚城,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好朋友。

    所以,简禾今晚真正要去的地方,是岚城之外的赤云宗。

    赤云宗的仙府屹立在山崖之巅,顺着一道望不到尽头的云梯直上,浓白色山雾之中,殿堂楼阁,层台累榭,气势相当恢宏。

    出了城门后,简禾御剑入山林数里。在山下迅速套上了藕色的弟子服,又把带有梅印的匕首煞有介事地悬在了腰上,她才轻咳一声,镇定自若地踏入了赤云宗的石门。

    封妩的死讯传了两年,虽说一直没有找到尸体,但按常理,如果人还活着,肯定早就回来了,故而,都默认她已死。守门的年轻弟子没见过这位逝世的师姐,只凭衣服和武器认人。

    简禾不费吹灰之力就溜进去了,鬼鬼祟祟地摸向了赤云宗后山的药阁。

    每个宗派都会自己制毒、自己炼药。赤云宗的药阁,放的是他们自个儿炼出来的丹药和一些药材孤本,这些均不会在市面上流通,任你再有钱也买不到。

    简禾唏嘘道:“所以说,有钱也是不能为所欲为的。”

    系统:“……”

    凡是弟子,都可以随时进来翻阅藏书。而丹药则都被放在了一个密室里,只有宗主级别的人才知道通行的密令。

    封妩的师父就是赤云宗最牛掰的一脉,作为他的首席爱徒,记得密令是很正常的事。

    简禾蹑手蹑脚地合上了药阁的门,在了两排高大的书架间穿过。举着蜡烛来到了地下室。下方伫立着一面刻满了符文的石壁。简禾定神,默念法诀,旋动石把。

    结印蹭地雪亮一闪,紧闭的沉重石门轰然一震,朝两侧缓缓打开。

    简禾心中一喜,猫着腰闪了进去。

    系统:“……”

    密室别有洞天,数十排木柜,上千个抽屉,寂静无声,落针可闻。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甘香微涩的草药味,正对门边摆放了十埕酒,内里泡着黑乎乎的兽甲和兽鳞,晃一晃,还能听到回声。

    简禾环顾一周,把蜡烛放到了地上,搬了张梯子爬高爬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终于苦逼地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了。

    半敞开的抽屉中,华锦包裹着十多粒珍珠大小、质感半透明的丹药,静静地躺在了木盒里。

    简禾捻起了一颗,跟系统确认道:“这就是混元金丹了吧?”

    系统:“没错。”

    简禾如释重负地狠狠吐了口气:“终于找到了!”

    今晚,她宁可撒谎也要撇开玄衣,铤而走险地溜回来,就是为了回来偷这玩意儿。

    其实,混元金丹并非是绝顶罕见的草药,只是赤云宗炼丹的基础材料而已。珍稀程度两颗星不能再多了。

    虽然单独使用时平平无奇,但只要它与【秦南吃心魔】副本奖励的“炼骨仙草”结合起来服用,就能产生一种非常独特的功效——引丹上行,剖丹出体。

    在剧本里,玄衣之所以用那么残暴血腥的方式把封妩的元丹给活挖出来,一方面是为了折磨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元丹在她身体里待太久了,已经长成了血肉的一部分。想要剥离,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这种方式对封妩的伤害,就跟割破了她的大动脉差不多。如果不是玄衣吊着她的命,封妩铁定当场就game over了。

    当然,玄衣也没安好心,纯粹是为了多折磨她一阵子,才不让她死的。[蜡烛]

    简禾:“……”

    哦豁,在那种情形下,感觉活得越久越悲催啊。

    原本以为自己也免不了要走封妩的老路子了。但好在,当“炼骨仙草”出现的时候,简禾看到了结局的转机!

    把混元金丹与炼骨仙草合用的功效——通俗点来说,就是用一种平缓温和的方式,让那颗已经长死了的元丹,与血肉慢慢剥离,最后从口渡出。无须开膛破肚,即可把元丹物归原主。

    当然了,好处无法全占。这么挂逼的药材,难免会有一点副作用——她的身体已经习惯了与元丹共存。在剥离的时候,元丹的存在感逐渐变弱,她的体质也会变得极其虚弱,动辄就生病晕倒。

    不仅于此。她这些年作天作地、四处收妖,期间中过的奇毒,没有一百也有几十,全靠元丹以毒攻毒地压制着,才能活蹦乱跳到今时今日。

    一旦失去了元丹,这些毒势必会反噬她。可以说是十分蛋疼了。

    巴特,就算上述的副作用乘以十倍袭来,都总比“被玄衣开膛破肚”那种痛苦的死法好多了不是吗!

    系统:“宿主,你必须‘被玄衣夺走元丹’。如果是你自己剥离元丹、主动交还给玄衣,是违规的行为。”

    简禾摇了摇食指:“所以我就说你不懂变通。我肯定不会现在就还给他啊。你想想,等到玄衣真的要找我算账时,我才迫于他的淫.威把元丹吐出来还给他,不也符合‘被夺走元丹’的要求吗?”

    系统:“……”

    简禾:“综上,我现在提前做好准备,完全是O几把K的。哪里算违规了?”

    系统:“……”

    看系统哑口无言,简禾抹脸,心中暗爽。

    把混元金丹收好后,简禾把锦缎恢复原状,轻轻地落回了地上,无声无息地往外走去。岂料石门刚开,便有一道银亮的刀光在她眼底掠过。

    “锵——”

    利剑出鞘,寒气逼人。

    简禾瞳孔剧颤,条件反射地侧身闪躲,以匕首一挡。两刃相撞,无形的戾啸破空而来,蜡烛熄灭,无数书页哗啦啦地舞动。

    对方的长剑被震飞,倒退了好几步,勉强稳住了身子后,怒喝道:“你是哪个宗的弟子?!禁令已出,竟还敢在半夜潜入药阁!”

    *

    简禾眼皮一抖,恍若隔世地恢复了意识,发现自己正以啃泥的姿势趴在了地上,脸还不偏不倚地糊在了一滩被冷水浸透的污泥里。

    简禾:“……?”

    这也难怪她会满头问号。毕竟当初那四个任务全部失败后,她的意识就被系统从身体里抽走,闲置到了一个鸟不生蛋的数据库里,成了一串只会游动的电波。都八百辈子没当过活人了,现在冷不丁被塞进了一具陌生的身体里,搁谁身上,谁都得懵上一阵。

    用力咳出了堵在喉间的污泥后,简禾晕头转向地以手肘支起了上半身,视野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

    淡薄的朝晖斜穿雾霭。她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藕色衣裙,趴在了一个湖泊边的空地上。

    朝前看,湖面碧波荡漾,袅袅生烟,对岸的万仞高山倒映在粼粼虹光中。朝后看,则是一片水泽丰茂的树林,古木参天,漫林碧透,寂静无人。

    简禾一头雾水地翻身坐起来。

    这什么情况?又是什么鬼地方?

    就在这时,一道虚无缥缈的电子音在她脑海中响起,跟播音念白似的字正腔圆:“叮!欢迎宿主进入我们总部专门为你设计的融合任务,我是你这趟旅途的忠实伙伴——感化人渣反派系统。”

    “任务基本信息如下:总难度评级:鬼畜级。初始血条值:10点。初始咸鱼值:5000点。攻略进度:0/4。进阶功能:未解锁。宿主称号:普通咸鱼。”

    简禾:“……”

    这信息量有点大,简禾觉得有点儿眩晕,得缓缓。

    系统:“宿主,你还记得不——你曾经绑定过一个系统,还在它的指导下做了四个任务。只不过,由于它没及时升级,中了病毒,给你下载了错误的剧本,所以那四个任务全都惨烈失败了。”

    在生前,简禾是个孤靠着星际联邦发放的援助基金长大的孤儿。成年后好不容易才在帝都星找了份工作糊口,结果干了不到一年就被解雇。人要倒霉,喝凉水也会塞牙。当她灰溜溜地卷好包袱、准备回母星搬砖时,却又在出发那天不慎摔进了轨道,被一辆疾驰而来的空间列车撞上了西天。

    就在那关头,一个叫做【感化人渣反派系统】的AI冒了出来,游说她跟自己签份合同。合同里写了:只要她能按系统的指示完成四个任务,系统就会为她实现一个她梦寐以求的愿望。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等好事,简禾想都不想就签下了卖身契,还一阵暗爽——这可是车到山前必有路啊。

    然而,在开始做任务后,简禾才发现这根本就是车到山前被砸扁。[蜡烛]

    ——按照合约所写,系统将她送到了四个不同的世界里,要求她刷满各个世界的反派对自己的好感度。简而言之,就是泡汉子。

    泡汉子这事儿本身没问题。问题是她要追的那几个反派,全他妈走的暗黑路线,一个赛着一个有病。黑化、扭曲、病娇、暴虐,集人世间所有的BUG和不和谐于一身。难度本来就不低,简禾还左手一个中毒的猪队友,右手一本坑爹的假剧本,故而每次都难逃Boom!shakalaka的命运……(=_=)

    系统的声音把简禾的思绪唤回了现实:“宿主,每个意识体能承受的穿越次数是有限的,不能超过五次。也就是说,你只剩下最后的一次机会了,无法匀给四个任务,这就意味着你永远没法完成合约内容,也就跟我们解不了绑。为了破解这个困局,我们将你失败的任务融合为一,这样,你就可以在同个世界里,一次过把所有反派都攻略下来了。”

    简禾抚额,无奈道:“在同个世界里泡四个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确定不会变成大型NTR修罗场?”

    系统自信道:“这点你大可放心。每完成一次攻略,我就会为你物色新的身体来装载你的意识。届时,就算你和攻略过的对象再次见面,他也很难凭新的外表认出你。至于言行举止等方面,就要靠你自己掩饰了。”

    原来可以追到手就跑,然后换马重来,这还好一点。简禾定了定神,依稀记得系统一开始念了串什么难度评定,便问道:“你开头说的‘鬼畜难度’是什么意思?”

    系统:“你前四个任务的难度都是‘新手级’。这次升级为‘鬼畜级’,表示规则改变:你不仅要刷满反派对你的好感度,还要填补主线剧情、修改不合逻辑的漏洞,让这个世界更好地运转下去。”

    “那血条值和咸鱼值又是什么东西?”

    系统:“【血条值】,顾名思义,就是你的生命线。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你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步走动,都会消耗血条值。假如一直不补充,一旦让它降到0以下,任务就会失败并终止,你将会被打回总部的数据库。【咸鱼值】则相反。在每成功攻略完一个反派后,它会自动降低。等它降到0时,就表示剧情走完了,任务也就结束了。所以,咸鱼值是越低越好的哦。”

    虽然有点绕,但还是挺容易明白的,简禾摸了摸下巴,道:“说白了,咸鱼值就是进度条吧?”

    系统:“可以这么说。但是,请宿主注意,咸鱼值不是只会一味地降低的。若检测到你有犯规行为,它会自动增高。剧情也会配合着变得更长、更曲折、难度更大。如果你想早点搞定任务,最好别让咸鱼值太高了,否则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到终点。”

    简禾:“???”

    居然还有这种令人窒息的操作?

    系统:“好了,宿主,打起精神来。我已经把背景资料发给你了。”

    花了几分钟的时间,简禾皱着脸,大致弄懂了这世界的设定,也捊清了这身体的原主到底是何方神圣。

    ——本次的任务,是个设定大糅杂的架空幻想世界。东方风味的仙门修士、江湖神棍、没有灵根的麻瓜,以及带有西幻色彩的秘境魔族、狞恶魔兽……均在同一片大陆上繁衍生息。

    在两百多年前,九州的边界撕裂了一道连通魔界的门。异境的魔族涌入,祸乱人世,在人类的地盘上称王称霸。

    当然,他们也确实有得天独厚的资本去嚣张——不仅天生双卡双待,可随时在魅惑的人形与残暴的兽形之间切换,还能驱策低级的魔兽小弟为自己卖命。满身都是技能点。

    反观同一时期的人类,可就弱鸡得多了。虽然那会儿已经出现了除魔修士这个职业方向,但一切都还在萌芽阶段,连派系也没形成。跟魔族掐架时,往往还没过几招,就会被对方殴成渣渣。不走运的人,还会被活捉回去,沦为魔族战宠的腹中餐。

    打个形象的比喻吧,若说魔族的金手指有象腿粗细,那人类的,顶多就是一根牙签,可以说是非常惨烈的对比了。

    简禾:“……”

    这双方的出厂设置也太悬殊了吧,剧本是赤|裸裸的偏心啊。

    简而言之,在趾高气昂的魔族面前,人类缩头搭耳、忍气吞声地度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当然,这期间,他们并非一味忍让。实力在悄然增强之余,耻辱值和仇恨值也积少成多,不知不觉就刷到了MAX,如同鼓胀到了极点的气球,只等锐利的针头戳破,让所有的怨气得以痛快地释放。

    终于,在某次魔族再度戕害人类时,仙门的两个宗派一同揭竿而起,号召天下人合力剿魔。压抑已久的仙门因此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同仇敌忾的众人纷纷应和。细弱的溪流汇成了磅礴的海浪,势不可挡地冲垮了魔族的壁垒。

    魔族被狼狈地打落尘泥,连老窝也被踹掉了,风光的日子到此结束。这对宿敌的地位,也正式倒了个转儿。迄今,百年已逝。曾经恨不得用鼻子看人的魔族,现在一个个都变得安静如鸡,行踪难觅,很少再在光天化日下跑出来刷存在感了。而当日落魄的仙门,如今百宗林立,一派繁荣的气象,甚至兴起了一股猎魔、养魔宠的风气。

    这风气是打哪来的呢?

    起因是在老祖宗的年代,人魔两族干架时,都会带上各自的战宠助威。在传统的仙门战宠排行榜里,最热门的就是雕、犬、雪狼三种动物。它们凭借爆表的忠诚度和优秀的战斗力,一直牢牢占据着金榜前三的宝座。

    而在驯养魔宠这股歪风邪气吹起来后,仙门的年轻一辈不再以自己养了多少只名贵的仙宠为荣,反倒觉得那些能活捉魔兽、并把它们驯服成战宠的人,才叫做有真本事。

    ——废话了,仙宠又不是啥稀罕货,只要肯花钱,什么样的动物搞不到?换言之,你能搞到的,别人也能搞到。届时仙盟大会一开场,满目皆是同款仙宠。这酸爽难言的滋味,就好比“走进车厢看到十个人里有九个跟自己撞了衫,其中一个还是自己最讨厌的小婊砸”。

    如果战宠是魔兽就不同了。它们数量稀少、性情凶猛,天生不亲近人,虽然智商不高,但战斗力强得一批,只要主人能控制住,那杀伤力可不是普通仙宠能比的。

    猎魔驯兽,既能彰显自己的能力,又可以在同辈间出尽风头,跟别人同款的几率也大大降低了,可谓是一举三得。

    魔兽是魔族人的小弟。相对于它们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大,这群小弟的藏匿功夫就拙劣得多了,时不时就会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野林里出没。所以,仙门子弟组队猎魔时,通常都是挑最荒芜的地方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