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第118个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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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什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
……
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 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福。如果你们看过剧本, 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 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全, 别让家里人担心, 快回家吧。”
几个小孩儿虽然调皮, 却也很听话, 听到简禾的叮嘱,互相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推门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 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显然有些不满, 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今天, 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 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
人类仇视魔族, 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 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避免麻烦,也因为养伤,这段时间,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
今天,外面人潮拥挤,人气混乱,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
对此,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拒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性格,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赏月游江。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
“玄衣,咱们可以出发了。”简禾仰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无心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玄衣板着脸道:“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小事?”
简禾:“……”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好在,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他终于动了尊蹄,轻盈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微笑道:“好,出发了。”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小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清越琴声不绝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
虽然一切都很新鲜,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虽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踏着夜色,两人来到了江畔的酒楼。由于近水楼台,依江而建,这酒楼还把业务发展到了江面上。在天清气朗、江风不大的晚上,客人可以选择在船上用膳,赏月、游江、享用美食三不误。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地面,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自己的对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依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离去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畜生面对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还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眼花,总感觉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眼光凉飕飕的,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
船徐徐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其实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现在身体好转,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玄衣仰头,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他们在做什么?”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微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切实际。”
简禾:“……”
看来BOSS是实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
趁这机会,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这样算的。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见面之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愿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所在。”
话说,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抬了抬下巴,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把额心的鳞片拔.出来送给对方。”
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拔鳞?”
要知道,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全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口。
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那就更麻烦了。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斗的时候,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作是真•用生命表白啊。
巴特,像玄衣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制造弱点的。
好在,魔族仰慕强者。作为未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肯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简禾扶额。
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人家有大把妹子排队送上门,所以说,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啊!
玄衣不知道简禾短短几秒钟就想到了那么多东西,歪头反问道:“为什么那么惊讶?”
“因为听起来很痛。”简禾摊手,实话实说道:“虽然能想象送鳞片者义无反顾的心情。但假设我是收鳞片的那个人,不论我是否与对方两情相悦,都不希望他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决心。再说了,鳞片留在身上还能保护自己,拔下来以后,就真的什么用都没有了,何必呢?”
玄衣眼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掩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告诉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保护她的一层意思。”
简禾:“???”
这么神奇?魔族人全身都是挂——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
两人一直呆在船舱里,没有刻意控制船只飘动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下面。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直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忽然坐直了身体,鼻子在空气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反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什么都嗅不到了:“什么味道?”
玄衣静默了,在空气里辨别片刻后,肯定道:“腐尸。就在这里,在我们的船下面。”
桥洞幽暗无人,银色的波光粼粼闪动,阴风嗖嗖。小船上就横放着一根划水的长杆,简禾与玄衣对视一眼,拾起一端,在桥底的洞壁上一撑,船只晃晃悠悠漂离了原处。
两人定睛一看,果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漆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烂人手,指甲猩红,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晰可见。
系统:“叮!恭喜宿主成功触发主线剧情【秦南吃心怪】!”
——小彩蛋——
《玄衣日记》
用人类的词语说,额心鳞片就是魔族人的“聘礼”。
她却说如果是她,白送也不想要它。
其实,拔鳞虽然不舒服,但也没到不可忍受的地步,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哼。
话又说回来,另外的那些杂鱼宗派,之所以都骚包地选择了盛开的花卉来作为宗徽,也是在模仿这位老大哥的缘故——就像正版身边总会尾随着一两个不入流的高仿品。(=_=)
也正是因为宗派太密集,在岚城的大街随便下手一捞,分分钟修道者比平民还多,厉害的人多了去了。若是碰到个嫉恶如仇的,搞不好一言不合就会开打。哪像在西朔山那边,碰到的基本都是初(十)出(分)茅(弱)庐(鸡)的年轻弟子,郑绥兄妹就连玄衣是人是兽都看不出来。
简禾:“……”
所以说,玄衣㚐㚐您到底为什么会与NPC在一个这么危险的地方相认啊!
系统:“对了,宿主,从进入岚城这段剧情开始,我无法再为你实时转播玄衣的状态。所以,他是否已经与村民NPC重逢,需要由你自行判断。”
简禾点点头。
为了安全着想,简禾决定在城中一家较为古旧的客栈下榻。仙门子弟爱排场、爱面子,没别的事是不会跑到这么老古董的地方来的。√
顺利入城门后,简禾驱着马车,跟着系统的导航,直截了当地往那家客栈而去。
说起来,她现在用的这马车,正是【秦南吃心魔】那个副本完成后,壕刘老爷送她的礼物。两年过去了,两匹骏马蹭了系统奖励的玄衣粮食,都长得膘肥体壮的。
半透的帘子后,玄衣手托下颌,一条长腿舒展开来,另一条则屈起,手肘搭在膝盖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街景,暗中犯嘀咕——明明他们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为什么简禾好像对岚城的地形非常熟悉?
前面的路程走的都是大路,算不得数。进入岚城以后,简禾一次路也没问过,就能胸有成竹地在弯曲复杂的羊肠小道中穿行借道,简直像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一样。
不知为何,玄衣心中浮现了一丝不安的阴影。
若是不在乎的人,他根本懒得关心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可如果换了是简禾,在她身上浮现的每一寸每一毫的困惑与谜团,他都难以抑制自己探知的欲望。
不再犹豫,玄衣略微坐直了上半身,修长的食指敲了敲案几,问道:“简禾,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没错。”简禾轻咳一声,轻描淡写道:“我小时候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原来是这样。
玄衣松懈下来,重新倚回了靠垫上,暗道自己想太多了——这个月总想着村子被屠的事,全身都如同一张绷紧的弓,现在居然连她也怀疑,实在是荒谬。
马车在目的地停住了。玄衣利落地跳下地后,护着简禾从马车上下来,抬头一看。
这是一座三层高的小木楼,牌匾摇摇欲坠,人影都不多一个。大堂空无一人,伙计蹲在墙角拍苍蝇、打呵欠,掌柜坐在木柜台后,抱着算盘昏昏欲睡。
两人:“……”
一阵萧索的风吹来,门前的牌匾晃了晃,啪地一声砸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两人:“…………”
这声巨响终于震醒了掌柜和小二。好在,虽然店面挺破的,但胜在员工服务态度好。一个方才还在打哈欠的伙计已经迅速进入状态,机灵地溜到门外,把马车拉到后院去了。
掌柜压根儿看不出来玄衣是魔族人,迎上来热情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简禾掏出了钱袋:“住店吧。”
“那敢情好。鄙人马上为两位打扫出天地一号房与二号房……”
“不用了。”玄衣不耐烦道:“我们住同一间。”
出门在外,为了互相照应,他们都是住同一间房,铺两张床,再用屏风之类的东西隔开的,这也算是惯例了。
进了房间后,床铺、桌子什么的倒是挺整洁,可明显已经很久没人住过了,杯杯碟碟都积了一层灰,房间角落还织着蛛网。可以说是他们出门以来住过最差的一个房间了。
玄衣平时性格骄纵,但这会儿,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流露出任何的嫌弃,把椅子擦干净、让简禾坐着休息后,他挽起袖子,把唯一的床铺好了。
刚才叮嘱掌柜多搬一张床来,现在都不见人影,玄衣仰头咕噜咕噜地喝了点水,冲简禾道:“我出去看看,你坐着吧。”
简禾点点头。
没过多久,门外传来了“咚咚”两声敲门声,随后“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
简禾以为是玄衣回来了,可转念一想——玄衣那性格怎么会敲门,立刻就回过了头去。
站在门外的是个端着餐盘的小童,看身板至多十岁,作小二打扮。奇就奇在,七八月的大热天,他却穿得十分密实,头上戴着顶破旧的帽子,一直低着头。
简禾啧啧:“这儿连童工也有啊。”
系统:“……”
差不多到桌子前时,这家伙还绊了一跤,一整碗汤水哗啦一声洒到了地上,把简禾的鞋子也弄湿了。
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平地摔,简禾哭笑不得,伸手想扶起他:“你没摔着吧?”
小二哆嗦了一下,好似被火烧着一样,猛地缩回手,支支吾吾地应了声:“没、没事。”
同时,慌张地收拾起地上的碗筷。简禾定睛一看,瞧见他的手指在发抖。这时,一个不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这怎么回事?”
玄衣翘着手臂,立在了门口,身形高挑且挺拔。看到自己刚扫干净的地板汁水横流,他看这小二的眼神就更为不善了。
“没什么,这小二上菜的时候,我不小心撞到他了,把汤洒了而已。”简禾解释了一句:“一会儿让他重新装进来就行。”
小二一声不吭,逃也似的夺门而出,与玄衣擦身而过。
衣袖轻擦,玄衣扶门的手指一顿,回头看了这小二的背影一眼,若有所思。
没过多久,掌柜就亲自端来了晚饭,表示今天洒了东西的小二脑袋不灵光,一向都在后院扫地的。简禾笑呵呵地应了,虽然感觉那小孩儿古怪,但她感觉不到他身上有魔气,应该不是那村民NPC,也就没有在意了。
晚饭过后,简禾套上了干净的靴子,拿起了一个包袱,自然地道:“玄衣,我在岚城有几个老朋友。今晚我得去与他们见个面,说不定能问出点什么话。”
“朋友?”玄衣讶异地扬眉,也跟着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不可以。他们是道行高深的仙门中人,向来都不喜欢魔族人。再说了,你初来乍到,还是暂时别在岚城里四处走动了。”简禾推着他的肩膀,把他摁回了椅子上:“无须担心,我跟他们关系向来不错。再说了,见面的地点就在岚城里,一个人去就行了,不会有危险的。最迟明早回来,你今晚自己先休息吧。”
玄衣勉为其难地被说服了。
茫茫夜色中,简禾拎着个包袱出了门。
跑远了两个街角后,她才做贼心虚地解开了包袱,从里面抽出了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藕色衣裙。
没错,就是赤云宗的弟子服。
封妩是在赤云宗长大的,前十几年的人生,每天都是“练功、吃饭、睡觉”三点一线,清心寡欲得很,在岚城,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好朋友。
所以,简禾今晚真正要去的地方,是岚城之外的赤云宗。
赤云宗的仙府屹立在山崖之巅,顺着一道望不到尽头的云梯直上,浓白色山雾之中,殿堂楼阁,层台累榭,气势相当恢宏。
出了城门后,简禾御剑入山林数里。在山下迅速套上了藕色的弟子服,又把带有梅印的匕首煞有介事地悬在了腰上,她才轻咳一声,镇定自若地踏入了赤云宗的石门。
封妩的死讯传了两年,虽说一直没有找到尸体,但按常理,如果人还活着,肯定早就回来了,故而,都默认她已死。守门的年轻弟子没见过这位逝世的师姐,只凭衣服和武器认人。
简禾不费吹灰之力就溜进去了,鬼鬼祟祟地摸向了赤云宗后山的药阁。
每个宗派都会自己制毒、自己炼药。赤云宗的药阁,放的是他们自个儿炼出来的丹药和一些药材孤本,这些均不会在市面上流通,任你再有钱也买不到。
简禾唏嘘道:“所以说,有钱也是不能为所欲为的。”
系统:“……”
凡是弟子,都可以随时进来翻阅藏书。而丹药则都被放在了一个密室里,只有宗主级别的人才知道通行的密令。
封妩的师父就是赤云宗最牛掰的一脉,作为他的首席爱徒,记得密令是很正常的事。
简禾蹑手蹑脚地合上了药阁的门,在了两排高大的书架间穿过。举着蜡烛来到了地下室。下方伫立着一面刻满了符文的石壁。简禾定神,默念法诀,旋动石把。
结印蹭地雪亮一闪,紧闭的沉重石门轰然一震,朝两侧缓缓打开。
简禾心中一喜,猫着腰闪了进去。
系统:“……”
密室别有洞天,数十排木柜,上千个抽屉,寂静无声,落针可闻。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甘香微涩的草药味,正对门边摆放了十埕酒,内里泡着黑乎乎的兽甲和兽鳞,晃一晃,还能听到回声。
简禾环顾一周,把蜡烛放到了地上,搬了张梯子爬高爬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终于苦逼地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了。
半敞开的抽屉中,华锦包裹着十多粒珍珠大小、质感半透明的丹药,静静地躺在了木盒里。
简禾捻起了一颗,跟系统确认道:“这就是混元金丹了吧?”
系统:“没错。”
简禾如释重负地狠狠吐了口气:“终于找到了!”
今晚,她宁可撒谎也要撇开玄衣,铤而走险地溜回来,就是为了回来偷这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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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
……
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 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福。如果你们看过剧本, 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 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全, 别让家里人担心, 快回家吧。”
几个小孩儿虽然调皮, 却也很听话, 听到简禾的叮嘱,互相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推门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 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显然有些不满, 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今天, 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 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
人类仇视魔族, 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 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避免麻烦,也因为养伤,这段时间,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
今天,外面人潮拥挤,人气混乱,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
对此,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拒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性格,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赏月游江。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
“玄衣,咱们可以出发了。”简禾仰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无心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玄衣板着脸道:“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小事?”
简禾:“……”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㚐㚐,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好在,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他终于动了尊蹄,轻盈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微笑道:“好,出发了。”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小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清越琴声不绝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
虽然一切都很新鲜,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虽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踏着夜色,两人来到了江畔的酒楼。由于近水楼台,依江而建,这酒楼还把业务发展到了江面上。在天清气朗、江风不大的晚上,客人可以选择在船上用膳,赏月、游江、享用美食三不误。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地面,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自己的对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依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离去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畜生面对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还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眼花,总感觉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眼光凉飕飕的,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
船徐徐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其实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现在身体好转,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玄衣仰头,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他们在做什么?”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微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切实际。”
简禾:“……”
看来BOSS是实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
趁这机会,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这样算的。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见面之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愿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所在。”
话说,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抬了抬下巴,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把额心的鳞片拔.出来送给对方。”
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拔鳞?”
要知道,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全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口。
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那就更麻烦了。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斗的时候,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作是真•用生命表白啊。
巴特,像玄衣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制造弱点的。
好在,魔族仰慕强者。作为未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肯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简禾扶额。
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人家有大把妹子排队送上门,所以说,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啊!
玄衣不知道简禾短短几秒钟就想到了那么多东西,歪头反问道:“为什么那么惊讶?”
“因为听起来很痛。”简禾摊手,实话实说道:“虽然能想象送鳞片者义无反顾的心情。但假设我是收鳞片的那个人,不论我是否与对方两情相悦,都不希望他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决心。再说了,鳞片留在身上还能保护自己,拔下来以后,就真的什么用都没有了,何必呢?”
玄衣眼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掩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告诉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保护她的一层意思。”
简禾:“???”
这么神奇?魔族人全身都是挂——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
两人一直呆在船舱里,没有刻意控制船只飘动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下面。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直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忽然坐直了身体,鼻子在空气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反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什么都嗅不到了:“什么味道?”
玄衣静默了,在空气里辨别片刻后,肯定道:“腐尸。就在这里,在我们的船下面。”
桥洞幽暗无人,银色的波光粼粼闪动,阴风嗖嗖。小船上就横放着一根划水的长杆,简禾与玄衣对视一眼,拾起一端,在桥底的洞壁上一撑,船只晃晃悠悠漂离了原处。
两人定睛一看,果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漆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烂人手,指甲猩红,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晰可见。
系统:“叮!恭喜宿主成功触发主线剧情【秦南吃心怪】!”
——小彩蛋——
《玄衣日记》
用人类的词语说,额心鳞片就是魔族人的“聘礼”。
她却说如果是她,白送也不想要它。
其实,拔鳞虽然不舒服,但也没到不可忍受的地步,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哼。
话又说回来,另外的那些杂鱼宗派,之所以都骚包地选择了盛开的花卉来作为宗徽,也是在模仿这位老大哥的缘故——就像正版身边总会尾随着一两个不入流的高仿品。(=_=)
也正是因为宗派太密集,在岚城的大街随便下手一捞,分分钟修道者比平民还多,厉害的人多了去了。若是碰到个嫉恶如仇的,搞不好一言不合就会开打。哪像在西朔山那边,碰到的基本都是初(十)出(分)茅(弱)庐(鸡)的年轻弟子,郑绥兄妹就连玄衣是人是兽都看不出来。
简禾:“……”
所以说,玄衣㚐㚐您到底为什么会与NPC在一个这么危险的地方相认啊!
系统:“对了,宿主,从进入岚城这段剧情开始,我无法再为你实时转播玄衣的状态。所以,他是否已经与村民NPC重逢,需要由你自行判断。”
简禾点点头。
为了安全着想,简禾决定在城中一家较为古旧的客栈下榻。仙门子弟爱排场、爱面子,没别的事是不会跑到这么老古董的地方来的。√
顺利入城门后,简禾驱着马车,跟着系统的导航,直截了当地往那家客栈而去。
说起来,她现在用的这马车,正是【秦南吃心魔】那个副本完成后,壕刘老爷送她的礼物。两年过去了,两匹骏马蹭了系统奖励的玄衣粮食,都长得膘肥体壮的。
半透的帘子后,玄衣手托下颌,一条长腿舒展开来,另一条则屈起,手肘搭在膝盖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街景,暗中犯嘀咕——明明他们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为什么简禾好像对岚城的地形非常熟悉?
前面的路程走的都是大路,算不得数。进入岚城以后,简禾一次路也没问过,就能胸有成竹地在弯曲复杂的羊肠小道中穿行借道,简直像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一样。
不知为何,玄衣心中浮现了一丝不安的阴影。
若是不在乎的人,他根本懒得关心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可如果换了是简禾,在她身上浮现的每一寸每一毫的困惑与谜团,他都难以抑制自己探知的欲望。
不再犹豫,玄衣略微坐直了上半身,修长的食指敲了敲案几,问道:“简禾,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没错。”简禾轻咳一声,轻描淡写道:“我小时候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原来是这样。
玄衣松懈下来,重新倚回了靠垫上,暗道自己想太多了——这个月总想着村子被屠的事,全身都如同一张绷紧的弓,现在居然连她也怀疑,实在是荒谬。
马车在目的地停住了。玄衣利落地跳下地后,护着简禾从马车上下来,抬头一看。
这是一座三层高的小木楼,牌匾摇摇欲坠,人影都不多一个。大堂空无一人,伙计蹲在墙角拍苍蝇、打呵欠,掌柜坐在木柜台后,抱着算盘昏昏欲睡。
两人:“……”
一阵萧索的风吹来,门前的牌匾晃了晃,啪地一声砸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两人:“…………”
这声巨响终于震醒了掌柜和小二。好在,虽然店面挺破的,但胜在员工服务态度好。一个方才还在打哈欠的伙计已经迅速进入状态,机灵地溜到门外,把马车拉到后院去了。
掌柜压根儿看不出来玄衣是魔族人,迎上来热情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简禾掏出了钱袋:“住店吧。”
“那敢情好。鄙人马上为两位打扫出天地一号房与二号房……”
“不用了。”玄衣不耐烦道:“我们住同一间。”
出门在外,为了互相照应,他们都是住同一间房,铺两张床,再用屏风之类的东西隔开的,这也算是惯例了。
进了房间后,床铺、桌子什么的倒是挺整洁,可明显已经很久没人住过了,杯杯碟碟都积了一层灰,房间角落还织着蛛网。可以说是他们出门以来住过最差的一个房间了。
玄衣平时性格骄纵,但这会儿,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流露出任何的嫌弃,把椅子擦干净、让简禾坐着休息后,他挽起袖子,把唯一的床铺好了。
刚才叮嘱掌柜多搬一张床来,现在都不见人影,玄衣仰头咕噜咕噜地喝了点水,冲简禾道:“我出去看看,你坐着吧。”
简禾点点头。
没过多久,门外传来了“咚咚”两声敲门声,随后“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
简禾以为是玄衣回来了,可转念一想——玄衣那性格怎么会敲门,立刻就回过了头去。
站在门外的是个端着餐盘的小童,看身板至多十岁,作小二打扮。奇就奇在,七八月的大热天,他却穿得十分密实,头上戴着顶破旧的帽子,一直低着头。
简禾啧啧:“这儿连童工也有啊。”
系统:“……”
差不多到桌子前时,这家伙还绊了一跤,一整碗汤水哗啦一声洒到了地上,把简禾的鞋子也弄湿了。
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平地摔,简禾哭笑不得,伸手想扶起他:“你没摔着吧?”
小二哆嗦了一下,好似被火烧着一样,猛地缩回手,支支吾吾地应了声:“没、没事。”
同时,慌张地收拾起地上的碗筷。简禾定睛一看,瞧见他的手指在发抖。这时,一个不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这怎么回事?”
玄衣翘着手臂,立在了门口,身形高挑且挺拔。看到自己刚扫干净的地板汁水横流,他看这小二的眼神就更为不善了。
“没什么,这小二上菜的时候,我不小心撞到他了,把汤洒了而已。”简禾解释了一句:“一会儿让他重新装进来就行。”
小二一声不吭,逃也似的夺门而出,与玄衣擦身而过。
衣袖轻擦,玄衣扶门的手指一顿,回头看了这小二的背影一眼,若有所思。
没过多久,掌柜就亲自端来了晚饭,表示今天洒了东西的小二脑袋不灵光,一向都在后院扫地的。简禾笑呵呵地应了,虽然感觉那小孩儿古怪,但她感觉不到他身上有魔气,应该不是那村民NPC,也就没有在意了。
晚饭过后,简禾套上了干净的靴子,拿起了一个包袱,自然地道:“玄衣,我在岚城有几个老朋友。今晚我得去与他们见个面,说不定能问出点什么话。”
“朋友?”玄衣讶异地扬眉,也跟着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不可以。他们是道行高深的仙门中人,向来都不喜欢魔族人。再说了,你初来乍到,还是暂时别在岚城里四处走动了。”简禾推着他的肩膀,把他摁回了椅子上:“无须担心,我跟他们关系向来不错。再说了,见面的地点就在岚城里,一个人去就行了,不会有危险的。最迟明早回来,你今晚自己先休息吧。”
玄衣勉为其难地被说服了。
茫茫夜色中,简禾拎着个包袱出了门。
跑远了两个街角后,她才做贼心虚地解开了包袱,从里面抽出了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藕色衣裙。
没错,就是赤云宗的弟子服。
封妩是在赤云宗长大的,前十几年的人生,每天都是“练功、吃饭、睡觉”三点一线,清心寡欲得很,在岚城,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好朋友。
所以,简禾今晚真正要去的地方,是岚城之外的赤云宗。
赤云宗的仙府屹立在山崖之巅,顺着一道望不到尽头的云梯直上,浓白色山雾之中,殿堂楼阁,层台累榭,气势相当恢宏。
出了城门后,简禾御剑入山林数里。在山下迅速套上了藕色的弟子服,又把带有梅印的匕首煞有介事地悬在了腰上,她才轻咳一声,镇定自若地踏入了赤云宗的石门。
封妩的死讯传了两年,虽说一直没有找到尸体,但按常理,如果人还活着,肯定早就回来了,故而,都默认她已死。守门的年轻弟子没见过这位逝世的师姐,只凭衣服和武器认人。
简禾不费吹灰之力就溜进去了,鬼鬼祟祟地摸向了赤云宗后山的药阁。
每个宗派都会自己制毒、自己炼药。赤云宗的药阁,放的是他们自个儿炼出来的丹药和一些药材孤本,这些均不会在市面上流通,任你再有钱也买不到。
简禾唏嘘道:“所以说,有钱也是不能为所欲为的。”
系统:“……”
凡是弟子,都可以随时进来翻阅藏书。而丹药则都被放在了一个密室里,只有宗主级别的人才知道通行的密令。
封妩的师父就是赤云宗最牛掰的一脉,作为他的首席爱徒,记得密令是很正常的事。
简禾蹑手蹑脚地合上了药阁的门,在了两排高大的书架间穿过。举着蜡烛来到了地下室。下方伫立着一面刻满了符文的石壁。简禾定神,默念法诀,旋动石把。
结印蹭地雪亮一闪,紧闭的沉重石门轰然一震,朝两侧缓缓打开。
简禾心中一喜,猫着腰闪了进去。
系统:“……”
密室别有洞天,数十排木柜,上千个抽屉,寂静无声,落针可闻。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甘香微涩的草药味,正对门边摆放了十埕酒,内里泡着黑乎乎的兽甲和兽鳞,晃一晃,还能听到回声。
简禾环顾一周,把蜡烛放到了地上,搬了张梯子爬高爬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终于苦逼地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了。
半敞开的抽屉中,华锦包裹着十多粒珍珠大小、质感半透明的丹药,静静地躺在了木盒里。
简禾捻起了一颗,跟系统确认道:“这就是混元金丹了吧?”
系统:“没错。”
简禾如释重负地狠狠吐了口气:“终于找到了!”
今晚,她宁可撒谎也要撇开玄衣,铤而走险地溜回来,就是为了回来偷这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