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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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箐箐的灯笼是传统的长方形,有四个面可以作画,于是她给弄了小短漫。
穿着裙子的火柴人养兔子的故事,前面三幅有牵着兔子散步、和兔子晒太阳、带兔子荡秋千等。最后一幅却是一个大碗把火柴人和兔子都装里面了。
充满童趣的画面,有人不解的笑问:“把人和兔子共同弄到碗里,这是何意?”
‘快到碗里来’这个梗如何解释?叶箐箐眨眨眼,道:“冬天来了,嫦娥没有存粮,于是把兔子煮了吃。但是她想想又后悔了,于是自己也一块煮,最后她和小兔子一起到了天庭。”
把自己煮了……何等凶残的童言稚语!众人颇为无语的做鸟兽散。
“有趣。”裴闰之拿过那个灯笼,交给老板让他点亮。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灯笼之中,这无疑是最特别的一盏。
自己做的当然意义非凡,叶箐箐笑着伸出手准备接过。裴闰之却微微侧身避开了她,把自己画的那个递到她手中,笑道:“这个就归我了。”
叶箐箐挑起他的灯笼,扁圆的形状绘着点点红梅,白底衬托分外好看。感觉比自己那个漂亮,于是她也没有异议,就此交换。
柯盈盈的画让人颇为惊艳,朦朦胧胧一个女子的身影。月下美人孤芳自赏,与裴闰之的红梅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双美目不着痕迹的扫过叶箐箐手中的红梅灯笼,她笑道:“箐姑娘小小年纪,真是聪慧过人。”
“是说我聪明的意思嘛?”叶箐箐一脸天真的嘟嘟嘴,低调低调,她可不想做什么神童。
中秋节过后,泰然商行增加了订单量,整整五百坛子,这让苏氏又喜又忧。
坛子酱肉装罐后需要放置四五天,篱笆小院根本没有多余地方,如今她们刚买下屋子,实在没有闲钱再弄一处。
无奈之下,本打算再租个仓库使用,裴闰之却说这个问题由他们自己来解决。苏氏只需把完成品交上就行,他们会自行周转放置几日。
此举无疑帮了大忙,所谓互惠互利,苏氏做坛子肉也从不偷工减料,肉块份量足足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秀姑曾别别扭扭的想要上门求和。
苏氏需要大量的五花肉,跟城里一个猪肉摊定下了,每天一早人就赶着车过来送肉。村里人各种羡慕,这么多猪肉,成本就不低,不知里头有多少盈利呢!
秀姑家里就是卖猪肉的,当然也很心动,只是她先前跟苏氏闹得没脸,实在不好开口。而猪肉胡因为顺道拉苏氏一程被传流言,此番说什么也不去了。
于是秀姑眼巴巴的看了几天,想着那送猪肉的长期以往该是多大一笔银子,心痒痒的睡不着觉。几番思量,到底是厚着脸皮找上门来。
结果,苏氏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秀姑。倒不是她小心眼记仇,而是秀姑这人见钱眼开、爱贪小便宜,明显不是一个好的合作对象。
为了避免以后不愉快掰扯个没完,倒不如一开始就别接触。都是街坊邻居,她也不愿意整天吵闹,现在这样彼此冷脸互不搭理最好!
秀姑直骂苏氏不识好歹,真当自己是根葱了,心里不爽快,逢人就说苏氏的不是。村里人却大多不听,谁没跟她打过交道,还不知道秀姑那张嘴啊!
除了猪肉,还有熬高汤用的老母鸡,隔三差五要一只,苏氏都在田心村买,价钱与城里分文不差,邻里双方都便利省事。家里有白菜萝卜的也过来打听,自家吃不完,卖出去都是钱啊。
苏氏挑着收了些,主要还是辣椒需求最多,辣串和坛子肉都少不了它。林林总总的,多少照顾到乡亲,有了这层往来,他们在村里的人缘越发好了。
坛子肉果然如同预测的那般火热起来,每天能售出一两百坛,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就该成立小作坊了。
其风味独特、取食方便,还能调节日常餐饮的口味,老少皆宜,在其他城镇推广也只是时间问题。
苏氏忙得团团转,叶箐箐也力所能及的帮着些,日子有条不絮地过着。
就在这时,消失许久的貂儿竟然回来了。
“咝咝~”
大半夜的,突然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窜到叶箐箐床上,把她吓得半死。
就着窗外的明亮月色,才看清它的模样,小家伙乖乖蹲着不动,嘴里还发出可怜兮兮的声音。
“你怎么来了?”叶箐箐揉揉眼睛坐起来,好困。
“咻~”貂儿有些躁动起来,在原地转来转去。
叶箐箐不明所以,伸手给它顺毛,没想到抚摸之后一手粘腻。
“这是什么?”心怀疑惑起床点亮油灯,还以为是沾到什么脏东西了,谁知竟是鲜红的血迹!
貂儿黑亮的小眼睛望着她:“咻咻~”
叶箐箐双手捧起它,凑近看了看,小家伙的后退有一个不小的伤口,貌似被利器伤到的。
“你怎么又受伤了?”
看样子是捕兽夹所伤,这么小一只,后腿没给夹断都算它好运。
叶箐箐拿出空间水给它清洗伤口,灵气有利于伤口愈合,谁知貂儿不依不饶的往碗里凑,硬是一口气喝光小半碗。
“咻~~”它发出满足的叫声。
叶箐箐:“……”
这贪吃的家伙,难怪老是中陷阱,能不能有点出息!无奈的重新舀水给它清洗,她没有任何伤药,也做不了其他事情,只能拿出旧衣给它随便绑一绑。
貂儿体型小,细细的后腿被绑了个大疙瘩,这下子完全瘸了,模样特别搞笑。
叶箐箐不厚道的笑出声,拿了橙子给它吃,道:“现在我们有肉吃了,明天给你尝尝。”
“咻咻~”貂儿荤素不忌吃得欢快,还不忘讨好地拿小脑袋蹭她。
第二天苏氏见到貂儿自然是惊奇的,它竟会自己跑回来,乡下人都有种说法:受到小动物青睐的人家多半是有福气的。
于是貂儿得到了优待,不愁被卖掉换钱,还有肉吃有伤药。草药是跛脚大叔友情提供,他对小动物特别钟爱,曾经养过小鸟,也不拘着它自由,可惜后来飞走了。
“你们家箐箐真好!”金兰看着叶箐箐照顾貂儿,满是羡慕道。
她每天过来做事,彼此都熟悉了,对叶箐箐一直赞不绝口。她大女儿跟人家差不多大,却是性格沉闷举止畏缩,一股小家子气,哪有箐箐聪明懂事。
“快别夸了,”苏氏听着这话笑着直摇头,道:“小孩子经不起夸,可折煞她!”
叶箐箐不去理会她们说话,她哪是聪明,不过是仗着年纪大沉稳些罢了。
金兰又道:“我瞧着箐箐的皮肤一天比一天好,可是用了什么秘方?若是不稀贵我也给我家丫头弄点。”
乡下丫头成天在野地里玩耍帮忙,晒得黑黑的,没几个好看的,不都说一白遮三丑吗?
这话同样引起了杨柳的注意,身为一个糙妹子,她当然想有所改变。
“哪有什么秘方,就是每天洗脸细致些,次数多一点,保持脸面干净。”叶箐箐哪敢透漏跟空间有关的事情,万一都认为她有良方,个个都来讨要,给不给是个问题。
金兰不疑有他,笑道:“那就是你们院子里这口井造得福了!”
她一整个下午都在这里帮忙,总有喝水的时候,自然能分辨出不同,这是口好井。
村里有个老神棍,偶尔给人看风水挑日子整墓穴啥的,他曾指着篱笆小院里的玫瑰花说旺运道。那玫瑰花是苏氏说红花娇艳喜庆,叶箐箐就给移栽的几棵。
他们的日子顺风顺水好起来,村里人都看在眼里,多半信了老神棍的话。可不是格局改变风水么,这屋子先前的主人害天花死了,现在苏氏一家子无病无痛还发财了!
甭管外人议论是不是玫瑰花旺运道,只要不怀疑她身怀异宝就行,叶箐箐对此乐见其成。
貂儿的腿伤很快便好了大半,蹦蹦跳跳的活泼得很。它非常抗拒生人,只粘着叶箐箐,但凡有人来送辣椒串门子之类,总是一溜烟不见影。
虽然蹦的快,很多人还是瞧见了它,都稀罕它自投家门的举动,说是好兆头。这件事的后续便是……有人上门提亲了,对象是即将八岁的叶箐箐。
“这个……我们家箐箐还小。”
苏氏难掩意外神色,同时心里又是高兴,谁再敢说她女儿丑八怪没人要试试!
做媒的是金兰隔壁邻居周大妈,听了好几回关于叶箐箐的赞美之词,心中对苏氏的生意也很是看好,于是意动起来替侄子拉红线。
“话不是这么说,小孩子长得快,姑娘家更是一天一个样。”周大妈一脸兴奋的向苏氏说起自己侄子:
“我们高峰今年十一岁,家里让他在学堂混几年,不说考功名吧,总比大字不识的庄稼汉好得多,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这话倒是给苏氏提了醒,两个孩子都没进过学堂,特别是儿子叶志风,都快过了求学的好时机。
这亲事当然不能答应,兄妹俩就是苏氏的命根子,她哪里舍得这么快就给女儿定亲,婚姻大事岂容草率。于是苏氏直接拒绝了周大妈的好意,好在对方也不强求,买了辣串劝说两句便走了。
叶箐箐的灯笼是传统的长方形,有四个面可以作画,于是她给弄了小短漫。
穿着裙子的火柴人养兔子的故事,前面三幅有牵着兔子散步、和兔子晒太阳、带兔子荡秋千等。最后一幅却是一个大碗把火柴人和兔子都装里面了。
充满童趣的画面,有人不解的笑问:“把人和兔子共同弄到碗里,这是何意?”
‘快到碗里来’这个梗如何解释?叶箐箐眨眨眼,道:“冬天来了,嫦娥没有存粮,于是把兔子煮了吃。但是她想想又后悔了,于是自己也一块煮,最后她和小兔子一起到了天庭。”
把自己煮了……何等凶残的童言稚语!众人颇为无语的做鸟兽散。
“有趣。”裴闰之拿过那个灯笼,交给老板让他点亮。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灯笼之中,这无疑是最特别的一盏。
自己做的当然意义非凡,叶箐箐笑着伸出手准备接过。裴闰之却微微侧身避开了她,把自己画的那个递到她手中,笑道:“这个就归我了。”
叶箐箐挑起他的灯笼,扁圆的形状绘着点点红梅,白底衬托分外好看。感觉比自己那个漂亮,于是她也没有异议,就此交换。
柯盈盈的画让人颇为惊艳,朦朦胧胧一个女子的身影。月下美人孤芳自赏,与裴闰之的红梅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双美目不着痕迹的扫过叶箐箐手中的红梅灯笼,她笑道:“箐姑娘小小年纪,真是聪慧过人。”
“是说我聪明的意思嘛?”叶箐箐一脸天真的嘟嘟嘴,低调低调,她可不想做什么神童。
中秋节过后,泰然商行增加了订单量,整整五百坛子,这让苏氏又喜又忧。
坛子酱肉装罐后需要放置四五天,篱笆小院根本没有多余地方,如今她们刚买下屋子,实在没有闲钱再弄一处。
无奈之下,本打算再租个仓库使用,裴闰之却说这个问题由他们自己来解决。苏氏只需把完成品交上就行,他们会自行周转放置几日。
此举无疑帮了大忙,所谓互惠互利,苏氏做坛子肉也从不偷工减料,肉块份量足足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秀姑曾别别扭扭的想要上门求和。
苏氏需要大量的五花肉,跟城里一个猪肉摊定下了,每天一早人就赶着车过来送肉。村里人各种羡慕,这么多猪肉,成本就不低,不知里头有多少盈利呢!
秀姑家里就是卖猪肉的,当然也很心动,只是她先前跟苏氏闹得没脸,实在不好开口。而猪肉胡因为顺道拉苏氏一程被传流言,此番说什么也不去了。
于是秀姑眼巴巴的看了几天,想着那送猪肉的长期以往该是多大一笔银子,心痒痒的睡不着觉。几番思量,到底是厚着脸皮找上门来。
结果,苏氏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秀姑。倒不是她小心眼记仇,而是秀姑这人见钱眼开、爱贪小便宜,明显不是一个好的合作对象。
为了避免以后不愉快掰扯个没完,倒不如一开始就别接触。都是街坊邻居,她也不愿意整天吵闹,现在这样彼此冷脸互不搭理最好!
秀姑直骂苏氏不识好歹,真当自己是根葱了,心里不爽快,逢人就说苏氏的不是。村里人却大多不听,谁没跟她打过交道,还不知道秀姑那张嘴啊!
除了猪肉,还有熬高汤用的老母鸡,隔三差五要一只,苏氏都在田心村买,价钱与城里分文不差,邻里双方都便利省事。家里有白菜萝卜的也过来打听,自家吃不完,卖出去都是钱啊。
苏氏挑着收了些,主要还是辣椒需求最多,辣串和坛子肉都少不了它。林林总总的,多少照顾到乡亲,有了这层往来,他们在村里的人缘越发好了。
坛子肉果然如同预测的那般火热起来,每天能售出一两百坛,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就该成立小作坊了。
其风味独特、取食方便,还能调节日常餐饮的口味,老少皆宜,在其他城镇推广也只是时间问题。
苏氏忙得团团转,叶箐箐也力所能及的帮着些,日子有条不絮地过着。
就在这时,消失许久的貂儿竟然回来了。
“咝咝~”
大半夜的,突然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窜到叶箐箐床上,把她吓得半死。
就着窗外的明亮月色,才看清它的模样,小家伙乖乖蹲着不动,嘴里还发出可怜兮兮的声音。
“你怎么来了?”叶箐箐揉揉眼睛坐起来,好困。
“咻~”貂儿有些躁动起来,在原地转来转去。
叶箐箐不明所以,伸手给它顺毛,没想到抚摸之后一手粘腻。
“这是什么?”心怀疑惑起床点亮油灯,还以为是沾到什么脏东西了,谁知竟是鲜红的血迹!
貂儿黑亮的小眼睛望着她:“咻咻~”
叶箐箐双手捧起它,凑近看了看,小家伙的后退有一个不小的伤口,貌似被利器伤到的。
“你怎么又受伤了?”
看样子是捕兽夹所伤,这么小一只,后腿没给夹断都算它好运。
叶箐箐拿出空间水给它清洗伤口,灵气有利于伤口愈合,谁知貂儿不依不饶的往碗里凑,硬是一口气喝光小半碗。
“咻~~”它发出满足的叫声。
叶箐箐:“……”
这贪吃的家伙,难怪老是中陷阱,能不能有点出息!无奈的重新舀水给它清洗,她没有任何伤药,也做不了其他事情,只能拿出旧衣给它随便绑一绑。
貂儿体型小,细细的后腿被绑了个大疙瘩,这下子完全瘸了,模样特别搞笑。
叶箐箐不厚道的笑出声,拿了橙子给它吃,道:“现在我们有肉吃了,明天给你尝尝。”
“咻咻~”貂儿荤素不忌吃得欢快,还不忘讨好地拿小脑袋蹭她。
第二天苏氏见到貂儿自然是惊奇的,它竟会自己跑回来,乡下人都有种说法:受到小动物青睐的人家多半是有福气的。
于是貂儿得到了优待,不愁被卖掉换钱,还有肉吃有伤药。草药是跛脚大叔友情提供,他对小动物特别钟爱,曾经养过小鸟,也不拘着它自由,可惜后来飞走了。
“你们家箐箐真好!”金兰看着叶箐箐照顾貂儿,满是羡慕道。
她每天过来做事,彼此都熟悉了,对叶箐箐一直赞不绝口。她大女儿跟人家差不多大,却是性格沉闷举止畏缩,一股小家子气,哪有箐箐聪明懂事。
“快别夸了,”苏氏听着这话笑着直摇头,道:“小孩子经不起夸,可折煞她!”
叶箐箐不去理会她们说话,她哪是聪明,不过是仗着年纪大沉稳些罢了。
金兰又道:“我瞧着箐箐的皮肤一天比一天好,可是用了什么秘方?若是不稀贵我也给我家丫头弄点。”
乡下丫头成天在野地里玩耍帮忙,晒得黑黑的,没几个好看的,不都说一白遮三丑吗?
这话同样引起了杨柳的注意,身为一个糙妹子,她当然想有所改变。
“哪有什么秘方,就是每天洗脸细致些,次数多一点,保持脸面干净。”叶箐箐哪敢透漏跟空间有关的事情,万一都认为她有良方,个个都来讨要,给不给是个问题。
金兰不疑有他,笑道:“那就是你们院子里这口井造得福了!”
她一整个下午都在这里帮忙,总有喝水的时候,自然能分辨出不同,这是口好井。
村里有个老神棍,偶尔给人看风水挑日子整墓穴啥的,他曾指着篱笆小院里的玫瑰花说旺运道。那玫瑰花是苏氏说红花娇艳喜庆,叶箐箐就给移栽的几棵。
他们的日子顺风顺水好起来,村里人都看在眼里,多半信了老神棍的话。可不是格局改变风水么,这屋子先前的主人害天花死了,现在苏氏一家子无病无痛还发财了!
甭管外人议论是不是玫瑰花旺运道,只要不怀疑她身怀异宝就行,叶箐箐对此乐见其成。
貂儿的腿伤很快便好了大半,蹦蹦跳跳的活泼得很。它非常抗拒生人,只粘着叶箐箐,但凡有人来送辣椒串门子之类,总是一溜烟不见影。
虽然蹦的快,很多人还是瞧见了它,都稀罕它自投家门的举动,说是好兆头。这件事的后续便是……有人上门提亲了,对象是即将八岁的叶箐箐。
“这个……我们家箐箐还小。”
苏氏难掩意外神色,同时心里又是高兴,谁再敢说她女儿丑八怪没人要试试!
做媒的是金兰隔壁邻居周大妈,听了好几回关于叶箐箐的赞美之词,心中对苏氏的生意也很是看好,于是意动起来替侄子拉红线。
“话不是这么说,小孩子长得快,姑娘家更是一天一个样。”周大妈一脸兴奋的向苏氏说起自己侄子:
“我们高峰今年十一岁,家里让他在学堂混几年,不说考功名吧,总比大字不识的庄稼汉好得多,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这话倒是给苏氏提了醒,两个孩子都没进过学堂,特别是儿子叶志风,都快过了求学的好时机。
这亲事当然不能答应,兄妹俩就是苏氏的命根子,她哪里舍得这么快就给女儿定亲,婚姻大事岂容草率。于是苏氏直接拒绝了周大妈的好意,好在对方也不强求,买了辣串劝说两句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