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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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门!开门!”趁着老婆子被审问的时间,有人报官,速度相当快,已经踹开了门。

    但官兵没想到,情况是这样的……

    “来来来吃吃吃!”一群人围着桌子吃饭,还很香,都往老婆子碗里面夹菜。

    老婆子叫王婆,她满脸褶子笑的像菊花,“好好好。”

    官兵,“……有人报案,你们谁是王婆?听说你状告店家吃死人?”

    虽然问谁是王婆,但眼神一直盯着王婆。

    “今天不营业。”杨小束抱着青瓷大碗,笑呵呵的,“哪有吃死人?不过是我们请王婆吃饭罢了,哪个小人抹黑我?这件事可不能姑息!”

    “是啊是啊,东施姑娘请我吃饭罢了,你们大惊小怪什么?”王婆不满的板脸,还有点吓人。

    官兵顿了顿,想到什么,“王婆你过来,是不是有人威胁你?有我张捕头在,你放心!”

    王婆小心瞄了眼杨小束,见对方淡定吃饭,似乎很有把握似得,她咬牙,跟着捕快出去,不一会,捕快黑着脸带着人离开。

    “东施,别让我知道你违背大越国历法,否则!”张捕快暗恨道。

    杨小束想了想,她没得罪张捕快啊。

    戳戳余道安,“怎么了,我的罪过他?那个张捕快。”

    余道安咽下饭菜,想了想,缓缓道,“你调戏他……弟弟”

    弟弟?

    谁啊?

    杨小束翻了翻记忆,完全没印象啊!

    是不是搞错了?

    不管了。

    杨小束继续吃饭,吃完饭上楼看死透了的王婆儿子王十一。

    让人意外的是,猫大仙居然蹲在王十一脑门上,舌头舔着人脸蛋。

    “咦,你看上他了?别想了,你们不可能。”杨小束一本正经道,“人妖不能结合。”

    “你脑袋里都是鸡腿么?”猫大仙鄙视,“这人不对劲,不是单纯中毒,你看看。”

    “王婆说他是上山吃了野蘑菇中毒的,大夫说没救了,想着干脆讹人一笔钱,就被人当枪使,来砸场子。不是中毒么?”杨小束凑近一看,“嚯,奇怪……”

    “看出来了?这印堂发黑……”猫大仙道。

    “这人居然是王婆孩子?他爸怕不是潘安吧?”杨小束惊叹,“长得太他妈可爱了,让我想起秦朝的小道士大走召……对了,小道士后来怎样了?”

    猫大仙看她一眼,炸毛“你怕不是个傻子吧?谁让你看长相了?我让你看妖气!有妖气!”

    “哦哦,看出来了啊,你能驱逐妖气嘛?反正我不能。”杨小束摊手。

    猫大仙真想一巴掌拍飞杨小束,“你以为我在这玩的?啊?啊?”

    “哦,大爷,要我做什么?”

    “设阵,隔绝妖气逃跑,免得祸害人间。”

    “我尽量。”杨小束漫不经心,吃完饭犯困。

    猫大仙呵呵呵呵。

    杨小束摆下阵法,跟楼下打好招呼没事别上楼,有事烧纸,虽然她肯定收不到。

    猫大仙站在王十一脑门,浑身开始冒黑气,看起来比妖还妖。

    突然一阵异常波动从王十一身上传来,霎时间红光大作,杨小束不得不闭上眼伸手挡在眼前。

    “唉!呆子,你昨日怎的没来看我的戏?”

    突然,耳边传来轻佻笑声。

    杨小束睁开眼,发现眼前站着桃色衣衫男子,丹凤眼飞扬,说话的时候语调勾人。

    杨小束想要挣扎,惊恐发现自己动不了,而所在的身体却在回应“太忙了。”

    其实没人通知他。

    桃衫男子道,“我让王七通知你,你居然不来,虽然王七赢了你,但戏文真的很好,你真的应该来看看。”

    话音落,心脏一阵委屈怨恨传来,由瞬间失控,却听到声音平稳道,“知道了。”

    杨小束看到这身体居然是王十一。

    王十一回到房子,一把扫掉桌上堆积的戏文,怒火燃烧。

    王七在比赛之前找他喝酒,说自愧不如,只当为他提前庆祝,毕竟王十一写戏文天赋极好的。

    有的人十年的努力都比不上天赋的灵光一闪。

    王十一无疑就是老天给饭吃的。

    王十一么没多想,甚至安慰王七,谁成想,王七竟然盗取他准呕心沥血备参赛的《绝唱》,并且防止他有手稿,竟然一把火烧了房子!

    要不是邻居发现不对劲,将他救出来,他必然葬身火海!

    他昏迷五日醒来后,一切尘埃落地,他的绝唱成了空响,绝唱被王七顶替,一举夺魁,甚至当朝大才子也夸赞:戏子无情,这绝唱倒真是绝唱。

    《绝唱》是王十一某日梦中所得灵感,关在屋子七天七夜,一出门直接晕倒,抓破脑袋写出来的、那井喷式的灵感和可歌可泣的故事,可谓空前绝后!

    然而,这样的故事,被可耻的骗子盗取了!

    还暗自改掉几个重要角色!

    王十一心脏在滴血!

    却有口说不出!

    王七被邀请进皇宫,要给王上表演,听说王上龙心大悦赏赐金笔题名。

    从此,王七的梨园成立,就在最好的大街上——在王十一曾经筹划赢了之后计划梨园坐落的地方。

    桃衫男子是反串青衣梨园的顶梁柱,叫繁华。

    繁华为扮演过王十一笔下许多主角,两人早就新生情愫,芳心暗许,平日里当做彼此知己。

    繁华要出演绝唱,王十一第一个反对。

    “十一,我喜欢这个戏文,你知道我没法拒绝,除非,你说出理由,只要你说出来,我就不演。”繁华道。

    王十一张嘴又合上,戏文非常完美,他没办法反驳。

    繁华眉眼间带上失落,“王七和我们是朋友,我和他没关系,你怎么不信呢。”

    王十一,“我没有。”

    “你有。”繁华站起来,袖子扫过落花,“我以为,我们能一直走下去,一直。”

    王十一死死攥着拳头,最后忍者痛苦道,“如果,我说绝唱是我写的,你信么?”

    繁华愣了下,然后笑着说,“别开玩笑了……”

    王十一垂下脑袋,“你去吧,我不拦你。”

    繁华惊喜睁大眼,“当真?你认真的?”他不安道,“十一,你不愿我做,我是不会做的……”

    “去吧。”王十一在抬头淡笑了,“做你想做的。”

    繁华临走前道,“十一,你说绝唱是你的,那你一定能在写出比绝唱还要好的戏文,是么?”

    “嗯。”

    王十一脸部扭曲了瞬间,不是的……他写不出来了。

    拿起笔,再也写不出来,仿佛所有的天赋被老天收回,老天不高兴了,就拿回去。

    王十一颓唐的一遍遍写着开头,写到手指出血、喉头咳血、眼前发黑、写到绝望。

    他旋转着抛起沾染墨的纸张,像个疯子张开手臂在屋子里奔跑,在那个雨夜冲出屋子,在城里失魂落魄的像个乞丐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