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拜尔斯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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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根蜡烛将屋子映照的有如白昼,几个男人在几张长桌边来回踱步,仔细查看着桌上呈现着的种种信息。
拜尔斯觉得自从自己在八年前上任到现在,应该只有这一刻才对得起自己的位置。他眯着眼睛,仔细阅读着手中的卷宗。这样的工作已经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往日这时候他早已烦躁的将一切丢开,去找女人或是找吃的了。
但今天却没有那样做,下午的时候城主找到了他,尽管言语之间并未直接的说些什么,但那遣词造句中的意思拜尔斯也能听得出来,他只是胖,却并不傻。自然能感觉得到全城上下那惶惶不安的情绪。
该死的剥皮鬼!
如果不是这个混蛋,我根本不需要这么辛苦。
该死的剥皮鬼!
别让我抓到,要不然非得活剐了你。
该死的剥皮鬼!该死的剥皮鬼!该死的剥皮鬼!混蛋混蛋混蛋,你究竟躲在哪里?!
他烦躁的将手中的卷宗扔到一边,肥胖的身躯靠坐在那特别定制的宽大座椅上,那双不大的眼睛微微眯着,打量着屋子里那星星点点的烛火。
第一起案件是在半年前,当时城里算不得秩序井然,偶尔也会有些摩擦,但打死人的情况却也不多,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个女人被剥了皮,血淋淋的尸首被丢在了路边,那条路人流量算不得大,但起码也有些人在走。
女人如青蛙般被剥了皮,全身上下沁血的样子只花了不到半天时间便传遍了全城,整个城市里都在讨论这可怕的事情。
那个女人是一名外乡人,事后甚至没有人出面认领她的尸首,表明她的身份,这让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官方甚至给不出太合理的说法。至今在拜尔斯手头的卷宗中这名受害者还是被称为一号受害者。
尽管人心惶惶,可没有人会认为这样的案件还会重新出现。
当议论声逐渐平息时,第二起案件悄然的出现在午夜的街头,发现尸体的人是一名巡夜人。这个中年人显然并没有严格遵循他工作的规章制度,在上岗之前便已喝的醉醺醺。满身酒气的他走着走着便有了尿意,便随便找了个小巷打算解决一下。
巷子里黑乎乎的,透着股难以形容的怪味,他当时被酒精麻痹的大脑却也察觉不出有什么不对,就这样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然后,他被绊倒了,身子重重的倒下前,压住了一个湿答答的东西上面。
巡夜人摔的迷糊,只觉的嘴边湿乎乎一片,睁开眼一看,便见到一双惨白的瞳孔正死死的盯着自己。
当夜巡夜人就差点疯了,当拜尔斯看到他的时候,这个可怜的家伙满身是血,身子颤的如筛糠般。城中关于第二个死者的传闻跟着另一个称号同时传开,那个称号叫做——亲吻被剥皮女人的勇士。
这名不幸的亲吻了第二名死者的勇士不到两个月就彻底疯了,拜尔斯最后见到他的时候是给他收尸的时候,他掉入了城里的河流中,等到被发现拉上来时身子都已泡的肿了,拜尔斯忍着恶心看了许久才确定这就是那名倒霉蛋。
第二名女死者是一名女纺工,家境清白,毫无疑点,唯一能值得说到的是出事前有人看到她和她的雇主发生了严重的争执,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她生前的雇主倒了大霉。足足在牢里蹲了十数天,直到第三起案件发生,这才重获自由。
只是这短短十数天里,他家因为这事倒了大霉,与他有联系的人都与之划清关系,生意上往来的都不再继续与他来往,等到他出狱时,已是物是人非,原本辛苦经营的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即使这样还总有人用杀人犯的目光看待这个倒霉的家伙。没过多久,他就举家搬出了城,不过也没有搬走太远,毕竟案件上的侦破还需要他的证词。
第三名女死者被发现时的情景最为恐怖,这个可怜的女人在一条堆满垃圾的巷子里被发现,发现时她坐在地上,靠着墙,四肢扭曲,两条胳膊放在脑后交叉着,两天腿则怪异的弯折到身后,脸上因为剧烈的痛苦呈现着扭曲的表情,验尸官说这足以证明她是活着的时候被剥了皮。
没有多久,这名死状恐怖的女死者的身份便得到了证实——当天来到碎星城巡演的知名马戏团丢失了一名特型演员,据说这名女演员身子骨极为柔韧,可以做出许多常人根本无法做到的动作。
恐惧随着三起案件的接连发生,终于蔓延开来,随着第三起案件的出现,城中的局势一下子变得紧张,昔日繁华的夜生活立刻变得萧条,城中的居民们变得寡言少语,总是用提防的目光打量着别人,无论是外乡人,还是身边那共同生活了数十年的熟悉邻居。
短短一周时间拜尔斯接到了三十几起揭发,都说找到了凶手,随后牢里一下子多了许多人,他一一审问,可悲的发现这些人不过是同样的倒霉蛋,更应该关进监狱的明显是那些因为特殊原因而诬告他们的人。
拜尔斯忙的晕头转向,事后狠狠的将这群给自己添乱的人抽了一顿鞭子,发泄心中的愤怒。
自从那次之后他原本还算过得去的声望一下子便跌入了谷底,市民开始指责他的无能,甚至他的一名手下,连夜去城主那控诉他的罪证,要不是姐夫威斯马特的强势介入,说不定那一次拜尔斯便得从这个位置上挪开他肥硕的屁股了。
对于威斯马特的帮助,拜尔斯始终记在心上,他知道这座城市中谁才是最为牢固的关系。只可惜拜尔斯的亲姐姐,因为恐惧剥皮者而不再出门,整天待在家中,就连上门探望的拜尔斯也没有再见到他那位美丽的姐姐一面。
“你姐姐她身子骨一直都弱,城里的传闻吓到她了,她生病了。”说这话时,威斯马特脸上满是哀伤,拜尔斯看得出他是真心实意的爱着自己的姐姐,这种感情让他很是羡慕,因为他还无法感受得到那种复杂而美好的情感,无论他在床上征服了多少女人,那些女人看他的目光中总是藏着些怨怒。往往因为这样他爬起身穿好裤子便离开,毫不停留。
第四起案件发生在一个月前的雨夜,一名渔夫在城中一处桥洞中发现了这名被用许多鱼篓遮挡住的女死者。死者的身份很快就查到了,竟是住在离案发地只有半条街距离的一名女渔民。
凶手行凶四起,选择的都是女性,作案手法残忍无比,在她们还活着的时候剥掉她们的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些被剥下的人皮又去了何处?这种颇具仪式感的可怕杀戮难道是某个邪教的特殊仪式?
没有人知道答案。
人们互相猜疑,互相戒备,再也不复当年的关系。日渐凝重的城中局势,就连那些上层社会也减少了舞会的频率,尽管这事基本上与他们无缘。
第五起案件发生的比想象中更快,一名**的尸首被发现在妓院后巷,依旧是熟悉的手法,只是这一次验尸官有所发现。
“她的手臂被彻底拧断了,应该是生前挣扎的厉害,惹怒了行凶者。”
这么大的力量可见凶手是名男性,年龄应该在20~45之间,也只有这个年龄段的男性才拥有这么强盛的体力。
拜尔斯可悲的发现直到第五起案件,他才勉强能缩减一下行凶者的范围,这之后又是毫无线索。那隐藏在暗处的凶手强大,冷静,手段残忍。每每想起自己在调查这样一位凶徒,拜尔斯都觉得后脑勺发寒。他只能沉默的低调的调查,在各种场合谨言慎行,生怕触怒了那位凶徒,成为第六名,也是唯一一名男性受害者。
而今,就在两天前,第六名受害者出现了,而这一次,死者的身份不再那么简单。发现她尸首时这名被活剥了人皮的可怜女人竟然还穿着那身昂贵的长裙,鲜血浸润之下,那宝石蓝色的长裙呈现着妖异的颜色。
“被剥了皮以后,重新穿上的裙子,凶手不知道是想要表达什么。”拜尔斯的副手说完这话陷入了沉默。
受害者不再是身份低微的女性,而是频频出现在上流社会的一名知名女性。她的丈夫是城中有名的富商,女人总是穿金戴银,身上始终穿着昂贵的衣服,挂着精致的饰品,喷着最贵的香水。
拜尔斯不止一次见过那个笑容很甜美,身材似魔鬼的女人,各种晚宴上她总是陪伴着那名体态发福的富商,言行举止无不透露着恩爱两字。
但拜尔斯知道那只是假象,他们根本并不相爱,男人看中的是她的身子,女人看中的则是钱。你要问为什么拜尔斯清楚这些,当然是在床上知道的啊,当他在这名贵妇人身上发力驰骋时,女人可是亲昵的喊着他的名字。
“那个死鬼,他早就不行了。”事后,女人将脸贴在拜尔斯宽阔的背脊上这样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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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尔斯觉得自从自己在八年前上任到现在,应该只有这一刻才对得起自己的位置。他眯着眼睛,仔细阅读着手中的卷宗。这样的工作已经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往日这时候他早已烦躁的将一切丢开,去找女人或是找吃的了。
但今天却没有那样做,下午的时候城主找到了他,尽管言语之间并未直接的说些什么,但那遣词造句中的意思拜尔斯也能听得出来,他只是胖,却并不傻。自然能感觉得到全城上下那惶惶不安的情绪。
该死的剥皮鬼!
如果不是这个混蛋,我根本不需要这么辛苦。
该死的剥皮鬼!
别让我抓到,要不然非得活剐了你。
该死的剥皮鬼!该死的剥皮鬼!该死的剥皮鬼!混蛋混蛋混蛋,你究竟躲在哪里?!
他烦躁的将手中的卷宗扔到一边,肥胖的身躯靠坐在那特别定制的宽大座椅上,那双不大的眼睛微微眯着,打量着屋子里那星星点点的烛火。
第一起案件是在半年前,当时城里算不得秩序井然,偶尔也会有些摩擦,但打死人的情况却也不多,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个女人被剥了皮,血淋淋的尸首被丢在了路边,那条路人流量算不得大,但起码也有些人在走。
女人如青蛙般被剥了皮,全身上下沁血的样子只花了不到半天时间便传遍了全城,整个城市里都在讨论这可怕的事情。
那个女人是一名外乡人,事后甚至没有人出面认领她的尸首,表明她的身份,这让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了僵局,官方甚至给不出太合理的说法。至今在拜尔斯手头的卷宗中这名受害者还是被称为一号受害者。
尽管人心惶惶,可没有人会认为这样的案件还会重新出现。
当议论声逐渐平息时,第二起案件悄然的出现在午夜的街头,发现尸体的人是一名巡夜人。这个中年人显然并没有严格遵循他工作的规章制度,在上岗之前便已喝的醉醺醺。满身酒气的他走着走着便有了尿意,便随便找了个小巷打算解决一下。
巷子里黑乎乎的,透着股难以形容的怪味,他当时被酒精麻痹的大脑却也察觉不出有什么不对,就这样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然后,他被绊倒了,身子重重的倒下前,压住了一个湿答答的东西上面。
巡夜人摔的迷糊,只觉的嘴边湿乎乎一片,睁开眼一看,便见到一双惨白的瞳孔正死死的盯着自己。
当夜巡夜人就差点疯了,当拜尔斯看到他的时候,这个可怜的家伙满身是血,身子颤的如筛糠般。城中关于第二个死者的传闻跟着另一个称号同时传开,那个称号叫做——亲吻被剥皮女人的勇士。
这名不幸的亲吻了第二名死者的勇士不到两个月就彻底疯了,拜尔斯最后见到他的时候是给他收尸的时候,他掉入了城里的河流中,等到被发现拉上来时身子都已泡的肿了,拜尔斯忍着恶心看了许久才确定这就是那名倒霉蛋。
第二名女死者是一名女纺工,家境清白,毫无疑点,唯一能值得说到的是出事前有人看到她和她的雇主发生了严重的争执,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她生前的雇主倒了大霉。足足在牢里蹲了十数天,直到第三起案件发生,这才重获自由。
只是这短短十数天里,他家因为这事倒了大霉,与他有联系的人都与之划清关系,生意上往来的都不再继续与他来往,等到他出狱时,已是物是人非,原本辛苦经营的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即使这样还总有人用杀人犯的目光看待这个倒霉的家伙。没过多久,他就举家搬出了城,不过也没有搬走太远,毕竟案件上的侦破还需要他的证词。
第三名女死者被发现时的情景最为恐怖,这个可怜的女人在一条堆满垃圾的巷子里被发现,发现时她坐在地上,靠着墙,四肢扭曲,两条胳膊放在脑后交叉着,两天腿则怪异的弯折到身后,脸上因为剧烈的痛苦呈现着扭曲的表情,验尸官说这足以证明她是活着的时候被剥了皮。
没有多久,这名死状恐怖的女死者的身份便得到了证实——当天来到碎星城巡演的知名马戏团丢失了一名特型演员,据说这名女演员身子骨极为柔韧,可以做出许多常人根本无法做到的动作。
恐惧随着三起案件的接连发生,终于蔓延开来,随着第三起案件的出现,城中的局势一下子变得紧张,昔日繁华的夜生活立刻变得萧条,城中的居民们变得寡言少语,总是用提防的目光打量着别人,无论是外乡人,还是身边那共同生活了数十年的熟悉邻居。
短短一周时间拜尔斯接到了三十几起揭发,都说找到了凶手,随后牢里一下子多了许多人,他一一审问,可悲的发现这些人不过是同样的倒霉蛋,更应该关进监狱的明显是那些因为特殊原因而诬告他们的人。
拜尔斯忙的晕头转向,事后狠狠的将这群给自己添乱的人抽了一顿鞭子,发泄心中的愤怒。
自从那次之后他原本还算过得去的声望一下子便跌入了谷底,市民开始指责他的无能,甚至他的一名手下,连夜去城主那控诉他的罪证,要不是姐夫威斯马特的强势介入,说不定那一次拜尔斯便得从这个位置上挪开他肥硕的屁股了。
对于威斯马特的帮助,拜尔斯始终记在心上,他知道这座城市中谁才是最为牢固的关系。只可惜拜尔斯的亲姐姐,因为恐惧剥皮者而不再出门,整天待在家中,就连上门探望的拜尔斯也没有再见到他那位美丽的姐姐一面。
“你姐姐她身子骨一直都弱,城里的传闻吓到她了,她生病了。”说这话时,威斯马特脸上满是哀伤,拜尔斯看得出他是真心实意的爱着自己的姐姐,这种感情让他很是羡慕,因为他还无法感受得到那种复杂而美好的情感,无论他在床上征服了多少女人,那些女人看他的目光中总是藏着些怨怒。往往因为这样他爬起身穿好裤子便离开,毫不停留。
第四起案件发生在一个月前的雨夜,一名渔夫在城中一处桥洞中发现了这名被用许多鱼篓遮挡住的女死者。死者的身份很快就查到了,竟是住在离案发地只有半条街距离的一名女渔民。
凶手行凶四起,选择的都是女性,作案手法残忍无比,在她们还活着的时候剥掉她们的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些被剥下的人皮又去了何处?这种颇具仪式感的可怕杀戮难道是某个邪教的特殊仪式?
没有人知道答案。
人们互相猜疑,互相戒备,再也不复当年的关系。日渐凝重的城中局势,就连那些上层社会也减少了舞会的频率,尽管这事基本上与他们无缘。
第五起案件发生的比想象中更快,一名**的尸首被发现在妓院后巷,依旧是熟悉的手法,只是这一次验尸官有所发现。
“她的手臂被彻底拧断了,应该是生前挣扎的厉害,惹怒了行凶者。”
这么大的力量可见凶手是名男性,年龄应该在20~45之间,也只有这个年龄段的男性才拥有这么强盛的体力。
拜尔斯可悲的发现直到第五起案件,他才勉强能缩减一下行凶者的范围,这之后又是毫无线索。那隐藏在暗处的凶手强大,冷静,手段残忍。每每想起自己在调查这样一位凶徒,拜尔斯都觉得后脑勺发寒。他只能沉默的低调的调查,在各种场合谨言慎行,生怕触怒了那位凶徒,成为第六名,也是唯一一名男性受害者。
而今,就在两天前,第六名受害者出现了,而这一次,死者的身份不再那么简单。发现她尸首时这名被活剥了人皮的可怜女人竟然还穿着那身昂贵的长裙,鲜血浸润之下,那宝石蓝色的长裙呈现着妖异的颜色。
“被剥了皮以后,重新穿上的裙子,凶手不知道是想要表达什么。”拜尔斯的副手说完这话陷入了沉默。
受害者不再是身份低微的女性,而是频频出现在上流社会的一名知名女性。她的丈夫是城中有名的富商,女人总是穿金戴银,身上始终穿着昂贵的衣服,挂着精致的饰品,喷着最贵的香水。
拜尔斯不止一次见过那个笑容很甜美,身材似魔鬼的女人,各种晚宴上她总是陪伴着那名体态发福的富商,言行举止无不透露着恩爱两字。
但拜尔斯知道那只是假象,他们根本并不相爱,男人看中的是她的身子,女人看中的则是钱。你要问为什么拜尔斯清楚这些,当然是在床上知道的啊,当他在这名贵妇人身上发力驰骋时,女人可是亲昵的喊着他的名字。
“那个死鬼,他早就不行了。”事后,女人将脸贴在拜尔斯宽阔的背脊上这样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