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 为什么不让白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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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秦炜晟还跟以前一样,亲力亲为地把她抱到二楼的房间,给她放了洗澡水,试了水温,又将她抱进浴室……
虽然向筱楌再三保证自己可以走路,但秦炜晟说了,为了避免给她的脚造成二次伤害,所以必须得由他亲自为她服务。
向筱楌还以为他会趁机欺负她一番的,没想到,他虽然对她狠狠地上下其手了一番,可最后却没有对她怎么样,这点儿,倒让她十分意外。
第二天,张晨曦以快要回帝都了,想买些港城特产回去做手信,约向筱楌陪她出去买东西时,向筱楌才发现,她昨晚穿过的那对鞋子居然不冀而飞了。
“你把我的鞋子放到哪儿去了?”她问某人。
“丢了,伤你脚的鞋子,留着何用?”
……
那对鞋子是新的啊,她昨晚才拿出来穿的啊!
就在向筱楌泪眼远望的时候,一对软底平跟的休闲帆布鞋已经摆到她脚边,秦炜晟挨着她蹲下身子,抬起她的脚,塞进软底平跟鞋里,“高跟鞋穿多了,对膝盖和腰都不好,老婆,”帮她把鞋子穿好后,他站起来,温柔缱绻地在她的唇上印了一下,“你在我眼里是最美的,不管你穿什么,都是最好看的,咱以后,就不要再穿那高跟鞋了?”
不是油嘴滑舌的人,说起油嘴滑舌的话来,真的,更让女人心悸感动。
向筱楌承认,哪怕心里还在气着,伤着,但听到他的这番话,她的心,还是狠狠地悸动着,感动着,这个男人啊,和好的时间不算太长,可她却感觉自己好像和他过了大半辈子似的,已经习惯依赖他了。
睡觉的时候,如果他不在身边,她会睡不安稳;吃饭的时候,如果他不一起陪着吃,她会觉得食之无味;遇到事情时,如果他不在身边,她会觉得心慌,没有安全感……
这样子下去,以后可该怎么办?
向筱楌昨晚窝在男人的怀里,暗暗在想,她还是得学着慢慢戒掉这个男人才行,否则,事情真到了不得不分道扬镳的时候,她该怎么办?
深吸一口气,从自己的思绪里回过神儿,她努力做出一副和往常差不多的样子,没好气地拍他一下,微恼,“我刚涂好的口红,你又给我弄花了。”
“我老婆,不涂口红,也是好看的。”他笑得柔很腻。
“早上偷偷吃蜜了?”向筱楌白他一眼,“走啦,晨曦该来电话催了。”
她说她自己开车过去就行,但有人非要当司机,争不过,她便由着他去了。
诚如秦炜晟所说,张晨曦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同时她也是个聪明的女人,约了向筱楌出来逛待买特产,还真只是逛街买特产,别的事情,特别是有关昨晚的事儿,她更是一个字儿都没有提起过。
弄得向筱楌还有点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毕竟在接到张晨曦的电话时,她一度以为,张晨曦是想借逛街之名,而质问她有关昨晚的事儿的。
但人家现在不仅一个字儿都没提,而且还想约她和秦炜晟今晚吃饭,算是替林珍娜这次的事情,向他们道歉。
已经对林珍娜做出惩戒的事情了,向筱楌自然也不好意再接受对方的道歉了,所以,她婉拒了张晨曦的邀请。
而就在她们俩一个尽力邀请,一个竭力婉拒的时候,港城的某处,一栋金壁辉煌,价值不菲的别墅里,轩辕墨端端正正地坐着,(轩辕家的规矩,在外面再怎么不正经,在家主面前,都得规规矩矩的,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的。)他其实很想按着家里规矩,正经严肃地说话来着,可是忍了忍,没忍住,他最后还是眉眼弯弯地笑道,“大哥,你也见到她了,感觉怎么样?”
随着这个问题,正对着电脑在处理事务的轩辕宸脑子里顿时浮现出昨晚在夜色寒风里,那张失魂落魄却素雅精致到令人痴迷的小脸儿来。
他以为,初次听到那样的话,向筱楌定然会像别的女人一样跟秦炜晟大吵大闹,最后闹得鸡犬不宁的以一拍两散为结局,不过,倒真是出乎他的意料——她竟然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不吵不闹的将这个消息承受住了,而且还不动声色地把它默默收着。
这个女人,她到底想干什么?
难道她还想像古代那些三从四德的女人一样?打算低声下气地将这事儿逆来顺受了?
如果是真是这样……
他额下那对如夜般漆黑深邃的眼睛,悄然凝滞住,眼底里不着痕迹地失望,那样的话,还真是可惜了。
不过,从向筱楌在国外那五年的经历来看,他对向筱楌接下来举动,还是比较感兴趣的。
是低声下气,逆来顺受?
还是理智面对,绝地反击?
轩辕宸觉得还是值得拭目以待的。
没听到回应,轩辕墨又“嘿嘿”地笑着,自顾自地说起来,“你还真别说,我觉得她蛮有趣儿的,我很喜欢她。”
噢……
这话才刚说完,轩辕墨便觉得自己浑身一阵刺骨的寒意冷得他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抬眼对上轩辕宸那对正在对源源不断释放冷气的眼睛,他这才恍然大悟 过来,赶紧解释道,“大哥,你误会了,我是喜欢 她,”见轩辕宸阴冷的瞳仁随着他的话一出口,凌厉地往下一沉,吓得他又赶紧改了词儿,“啊,不,不是,我不喜欢她……”
……
连他自己都被自己弄糊涂了,停下来,从轩辕宸的y-i-n威中缓了一下,整理整理自己凌乱的思绪后,才再次说道,“大哥,你放心,我知道她将来是我们的大嫂,我不会做那种没分寸的事情的。”
开什么玩笑!
就是再给他十个狗胆儿,他也不敢去跟他家大哥抢女人啊。
他家大哥那简直就是一头魔兽,谁敢去跟他抢?
“我是喜欢大嫂没错,但是我不是喜欢这个人,我是喜欢她的性格,像咱们家那样古板寂静的氛围,就需要一个像大嫂这样的女人,大哥,我觉得大嫂跟你绝对是绝配,就你这样的不苟言笑的人,就应该有一个像大嫂那样活泼的女人来配你,这叫性格上的互补,这样,你们的生活才不会过得索然无味,妈妈可真是有先见之明,知道嫂子是这样的性格,所以早早地就把她给你订下了。”
轩辕墨也绝对是个马屁精,看到轩辕宸的脸色,在自己的解释中,越来越好了,他便越说越带劲儿了。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儿,接下来跟她接触的过程中,你最好给我稳住子,要是露出纰漏,吓到她了,小心你的皮。”轩辕宸都没有发觉,自己在说半句话的时候,语气比最后面那半句话要柔和得多。
轩辕墨瘪瘪嘴,在心里暗哼,这还娶过门呢,就开始这样护着了,等娶过门了,还不知道得护成什么样儿了。
果然是重色兄弟的家伙!
他只敢在心里这么哼哼几句罢了,倒也不敢说出来,眸子轻轻转了转,突然问道,“大哥,你为什么不让白家知道我们已经找到大嫂了?”
后来,秦炜晟还跟以前一样,亲力亲为地把她抱到二楼的房间,给她放了洗澡水,试了水温,又将她抱进浴室……
虽然向筱楌再三保证自己可以走路,但秦炜晟说了,为了避免给她的脚造成二次伤害,所以必须得由他亲自为她服务。
向筱楌还以为他会趁机欺负她一番的,没想到,他虽然对她狠狠地上下其手了一番,可最后却没有对她怎么样,这点儿,倒让她十分意外。
第二天,张晨曦以快要回帝都了,想买些港城特产回去做手信,约向筱楌陪她出去买东西时,向筱楌才发现,她昨晚穿过的那对鞋子居然不冀而飞了。
“你把我的鞋子放到哪儿去了?”她问某人。
“丢了,伤你脚的鞋子,留着何用?”
……
那对鞋子是新的啊,她昨晚才拿出来穿的啊!
就在向筱楌泪眼远望的时候,一对软底平跟的休闲帆布鞋已经摆到她脚边,秦炜晟挨着她蹲下身子,抬起她的脚,塞进软底平跟鞋里,“高跟鞋穿多了,对膝盖和腰都不好,老婆,”帮她把鞋子穿好后,他站起来,温柔缱绻地在她的唇上印了一下,“你在我眼里是最美的,不管你穿什么,都是最好看的,咱以后,就不要再穿那高跟鞋了?”
不是油嘴滑舌的人,说起油嘴滑舌的话来,真的,更让女人心悸感动。
向筱楌承认,哪怕心里还在气着,伤着,但听到他的这番话,她的心,还是狠狠地悸动着,感动着,这个男人啊,和好的时间不算太长,可她却感觉自己好像和他过了大半辈子似的,已经习惯依赖他了。
睡觉的时候,如果他不在身边,她会睡不安稳;吃饭的时候,如果他不一起陪着吃,她会觉得食之无味;遇到事情时,如果他不在身边,她会觉得心慌,没有安全感……
这样子下去,以后可该怎么办?
向筱楌昨晚窝在男人的怀里,暗暗在想,她还是得学着慢慢戒掉这个男人才行,否则,事情真到了不得不分道扬镳的时候,她该怎么办?
深吸一口气,从自己的思绪里回过神儿,她努力做出一副和往常差不多的样子,没好气地拍他一下,微恼,“我刚涂好的口红,你又给我弄花了。”
“我老婆,不涂口红,也是好看的。”他笑得柔很腻。
“早上偷偷吃蜜了?”向筱楌白他一眼,“走啦,晨曦该来电话催了。”
她说她自己开车过去就行,但有人非要当司机,争不过,她便由着他去了。
诚如秦炜晟所说,张晨曦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同时她也是个聪明的女人,约了向筱楌出来逛待买特产,还真只是逛街买特产,别的事情,特别是有关昨晚的事儿,她更是一个字儿都没有提起过。
弄得向筱楌还有点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毕竟在接到张晨曦的电话时,她一度以为,张晨曦是想借逛街之名,而质问她有关昨晚的事儿的。
但人家现在不仅一个字儿都没提,而且还想约她和秦炜晟今晚吃饭,算是替林珍娜这次的事情,向他们道歉。
已经对林珍娜做出惩戒的事情了,向筱楌自然也不好意再接受对方的道歉了,所以,她婉拒了张晨曦的邀请。
而就在她们俩一个尽力邀请,一个竭力婉拒的时候,港城的某处,一栋金壁辉煌,价值不菲的别墅里,轩辕墨端端正正地坐着,(轩辕家的规矩,在外面再怎么不正经,在家主面前,都得规规矩矩的,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的。)他其实很想按着家里规矩,正经严肃地说话来着,可是忍了忍,没忍住,他最后还是眉眼弯弯地笑道,“大哥,你也见到她了,感觉怎么样?”
随着这个问题,正对着电脑在处理事务的轩辕宸脑子里顿时浮现出昨晚在夜色寒风里,那张失魂落魄却素雅精致到令人痴迷的小脸儿来。
他以为,初次听到那样的话,向筱楌定然会像别的女人一样跟秦炜晟大吵大闹,最后闹得鸡犬不宁的以一拍两散为结局,不过,倒真是出乎他的意料——她竟然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不吵不闹的将这个消息承受住了,而且还不动声色地把它默默收着。
这个女人,她到底想干什么?
难道她还想像古代那些三从四德的女人一样?打算低声下气地将这事儿逆来顺受了?
如果是真是这样……
他额下那对如夜般漆黑深邃的眼睛,悄然凝滞住,眼底里不着痕迹地失望,那样的话,还真是可惜了。
不过,从向筱楌在国外那五年的经历来看,他对向筱楌接下来举动,还是比较感兴趣的。
是低声下气,逆来顺受?
还是理智面对,绝地反击?
轩辕宸觉得还是值得拭目以待的。
没听到回应,轩辕墨又“嘿嘿”地笑着,自顾自地说起来,“你还真别说,我觉得她蛮有趣儿的,我很喜欢她。”
噢……
这话才刚说完,轩辕墨便觉得自己浑身一阵刺骨的寒意冷得他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抬眼对上轩辕宸那对正在对源源不断释放冷气的眼睛,他这才恍然大悟 过来,赶紧解释道,“大哥,你误会了,我是喜欢 她,”见轩辕宸阴冷的瞳仁随着他的话一出口,凌厉地往下一沉,吓得他又赶紧改了词儿,“啊,不,不是,我不喜欢她……”
……
连他自己都被自己弄糊涂了,停下来,从轩辕宸的y-i-n威中缓了一下,整理整理自己凌乱的思绪后,才再次说道,“大哥,你放心,我知道她将来是我们的大嫂,我不会做那种没分寸的事情的。”
开什么玩笑!
就是再给他十个狗胆儿,他也不敢去跟他家大哥抢女人啊。
他家大哥那简直就是一头魔兽,谁敢去跟他抢?
“我是喜欢大嫂没错,但是我不是喜欢这个人,我是喜欢她的性格,像咱们家那样古板寂静的氛围,就需要一个像大嫂这样的女人,大哥,我觉得大嫂跟你绝对是绝配,就你这样的不苟言笑的人,就应该有一个像大嫂那样活泼的女人来配你,这叫性格上的互补,这样,你们的生活才不会过得索然无味,妈妈可真是有先见之明,知道嫂子是这样的性格,所以早早地就把她给你订下了。”
轩辕墨也绝对是个马屁精,看到轩辕宸的脸色,在自己的解释中,越来越好了,他便越说越带劲儿了。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儿,接下来跟她接触的过程中,你最好给我稳住子,要是露出纰漏,吓到她了,小心你的皮。”轩辕宸都没有发觉,自己在说半句话的时候,语气比最后面那半句话要柔和得多。
轩辕墨瘪瘪嘴,在心里暗哼,这还娶过门呢,就开始这样护着了,等娶过门了,还不知道得护成什么样儿了。
果然是重色兄弟的家伙!
他只敢在心里这么哼哼几句罢了,倒也不敢说出来,眸子轻轻转了转,突然问道,“大哥,你为什么不让白家知道我们已经找到大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