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我在回忆里等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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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慵懒的阳光细细的洒满了半个客厅,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两个小女人猫一样安静的卧在沙发上,茶几上是两杯刚沏好的花草茶,白色的水雾袅娜出淡淡的清香,这样的生活惬意又美好。
电脑屏幕上有头像在闪烁,“QQ上有人找你!”项天歌推了推半眯着眼睛的苏小陌。
“嗯?刚才差点儿睡着了。”她迷迷糊糊地打开对话框,一看那个名字,匆匆地就准备合上电脑。
“谁呀?”项天歌好奇的凑过身子。
“没有了,群里发的短消息。”她支吾地说道。
“骗谁呀,我看看,你不会是网恋了吧?”她抢过电脑,在看到‘韩夕宇’三个字时脸上的笑容冻住了。
苏小陌有些懊恼的抓了抓头发,“天歌,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她从怔愣中回神,握住电脑的手指渐渐泛白。
“对不起!”苏小陌声音有些低微。
“傻丫头,干嘛说对不起。”
“当年要不是我,你们也……”
“好了,好了,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她放下电脑,自嘲的一笑,“这就叫有缘无份,你呀,就别再怪自己啦。”
“天歌,夕宇哥现在还没有女……”
“那又怎样?!他不是还在英国吗?”项天歌打断她的话,端起杯子,氤氲的水汽打湿了她的眸底,记忆的碎片在淡淡的花香间慢慢复原。原来自己从未学会遗忘,只要韩夕宇三个字就可以让那颗潮湿的心瞬间大雨滂沱。
第一次看见韩夕宇是在T台上,聚光灯下,一个帅气的男孩,带着浓郁的英伦风情自幕后款款而来。
直挺的鼻梁,浓淡适中的英眉,有些深邃的眼廓,翩翩羽睫下,幽深的眸底仿若一汪寒潭,散发着清冽却诱人的光芒,整个人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又不乏睿智和沉稳。
那一刻,舞台因为有这样一个俊美如神的魅惑王子而变得炫目,只是一个绅士的鞠躬,台下的女生已经尖叫出声,项天歌却痴迷在那抹魅惑的笑容里,久久不能言语,直到身边的苏小陌拉着她跑到后台,拨开那些围堵的人群,她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他的面前。
“怎么样,我就说夕宇哥很帅吧!”苏小陌仰起头,一脸得意的望着那个耀眼的男孩,此时他眸中的凌冽已退,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宠溺和柔情。项天歌不知该如何来接苏小陌的话,只觉得自己好像进了六月天的蒸笼,脸越来越烫,呼吸越来越急。
“项天歌,这个名字真是特别,我记住了。”清朗的声线,让项天歌的心猛的一颤,那是心动的感觉!“我记住了”就像一道爱情魔咒种在了十八岁少女的心上。
虽然以前也经常听苏小陌提起韩夕宇,可那时她只知道他是个颇有设计天份,又具备完美策划和领导能力的T台秀队长,她甚至觉得那些美誉的得来,更多的是因为他的家世背景,以及身上所流淌的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华而不实!
可今天这些彰显个性,又透着清新学院风的服装,无一不证明着设计者的才华横溢,而他举手投足间的高贵、优雅又岂非是一朝一夕所能练就的,这种与生俱来的优秀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她,让她不由自主的陷进了爱情的沼泽。
韩夕宇的爱慕者向来不少,可真正被他称为女朋友的却没有一个,他周旋于不同性格的女孩子中间,像个百变魔法师,时而温柔时而冷酷,他不会因为你的美丽而走近一分,也不会因为你的张扬而退之半步。
他总能恰到好处的和所有的女孩子都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这让很多女孩子伤心的同时也感到欣慰,毕竟摆在她们面前的机会都是平等的,总有一些人愿意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打动他的心,而项天歌无疑就是其中的一员。
苏小陌是韩夕宇的干妹妹,因着这一层关系,韩夕宇会经常来找她,而项天歌和他接触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那时的韩夕宇上大二,她和苏小陌都是大一,他们像所有的大学生一样,没有了父母的唠叨,没有了老师的管制,也没了升学的压力,尽情的享受着属于他们的自由。他们有着大把的时间来看自己喜欢的书,做自己喜欢的事,当然也有着大把的机会来开始一段华丽丽的恋爱。
那时的苏小陌还是个有些叛逆的小萝莉,她只沉浸在那些虚构的武侠世界里,对风花雪月的爱情,也只限于那些笑傲江湖的神仙眷侣。
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关系,韩夕宇对苏小陌的照顾是无微不至,他经常会过来和她一起吃饭,偶尔也会带她一起去看电影,作为苏小陌最依赖的影子,项天歌很有幸的成为其他女生的白眼攻击对象。
而韩夕宇总会宠溺地摸摸苏小陌的头,却温柔地对她说:“天歌,谢谢你对小陌的照顾。”向来大大咧咧的项天歌也会因为这样一句话,而娇羞地低下头,心中满是甜蜜和温馨,她想,这种感觉就叫幸福吧!
暗恋是爱情中最让人刻骨铭心的一种方式吧,因为你的付出,你的感受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一路苦涩的芬芳只能留给日记珍藏。
19岁的她已经出落的婷婷玉立,她开朗活泼,又不失江南女子的典雅。可从韩夕宇的眼中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和其他的女孩子并没有什么区别,他和她之所以走的这样近,完全是因苏小陌。
苏小陌才是他眼中唯一的女孩,她羡慕却不嫉妒,因为她知道,苏小陌对他的喜欢更多的是崇拜和妹妹对哥哥的依赖。想到这儿,她又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直到那个元旦庆功会。
苏小陌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项天歌,她的眼中微带着空濛的笑意,仿佛陷入了那些甜蜜又忧伤的往事中。沙发上的光线一寸寸的变短,那些浸染了时光的记忆,正在一点点变长。
从她记事开始,韩夕宇就一直在她身边,她总喜欢用肉乎乎的小手去抓他那棕色的卷发,盯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一遍又一遍地问:“为什么我的洋娃娃没有你漂亮?”后来才明白他的外公是英国人,他的妈妈虽然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老外,但却是地地道道的中英混血美人,所以他长得这么出众就不足为奇了。
韩夕宇虽然只比苏小陌大五岁,但在她的眼里,却是个无所不能的小超人。干妈是个优雅的知性女人,她认为良好的艺术熏陶是提高自身修养的第一步,于是除了亲自教授钢琴之外,还给他报了许多特长班,绘画、舞蹈、器乐……而他,总是不负众望,成为众多小孩当中最耀眼的一个。
她能够喜欢上绘画,完全是被他那一堆五颜六色的画笔和厚厚的涂鸦本所吸引。那时的韩夕宇已经上了小学,俨然一个小老师,他会很耐心的纠正她的握笔姿势,也会很认真地教她一些简笔画。
初尝其乐的她总是把水彩弄得满手都是,有时也会趁他不注意,在他的脸上抹出小猫的胡子,每每这时,他就会扮成大脸猫的样子来挠她的痒痒,直到她笑出眼泪,才捏捏她的小鼻子,带她去洗手。那是她儿时最快乐的时光,就像水彩画一样,明媚又闪亮。
在韩夕宇十岁的时候,他的亲妹妹韩夕啨出生了,中年得女的韩家夫妇,对这个如洋娃娃般可爱的小人更是宠爱有嘉,本以为韩夕宇会因为有了亲妹妹,而疏远她,事实却并非如此,也许是因为年龄差距太大,韩夕宇对夕晴虽然也疼爱,却不如对她的宠溺。
那时的她还是个单纯的孩子,她认为正是这早出生的5年,让她和韩夕宇有了一段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回忆,所以只要她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她的夕宇哥哥就不会被别人抢走了。
她开始拼命的学习,从小学到初中连跳四级,成为大人眼中的天才少女,却不知道这样努力追赶的背后,只是不想失去那个曾经给她带来无数快乐和宠爱的哥哥。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才慢慢的懂得自己当时的想法是多么幼稚,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要过早的面对成熟,而她,已然没了退路。
彼时的夕晴已经上了幼儿园,她喜欢自己盛过喜欢哥哥夕宇,虽然那时她已经明白感情不是能抢来或抢走的,但她总觉得对夕晴亏欠,所以也就对她格外的好。
直到上了大学,她的世界才重新有了色彩,她认识了好多来自天南地北的同学,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六人宿舍就像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每个人都对她很照顾。
项天歌是她们宿舍的老大,两个人的脾气又很投缘,没多久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大家都戏称她们为“连体婴儿”,不论项天歌走到哪儿,她都会像小尾巴似的跟在身后。
因为在她的眼里项天歌就是女版的韩夕宇,她开朗幽默,机灵活泼,对什么东西都感兴趣,而且学起来特别快,最重要的是她颇具侠义精神,喜欢打抱不平。
那时的她曾经豪迈地说:“天歌,我们义结金兰吧!天涯海角,我苏小陌愿意誓死追随。”逗得大家哈哈大笑,都说她是深受武侠小说的荼毒,不可救药,毕业后即使不是天各一方,两人也终是要嫁人的。
现在想来,她到底还是追随项天歌踏江而来,年少的豪言也并非都是戏言,也许骨子里她就是一个对感情很偏执的人,一旦认定的事情,就不会轻易的去放弃。
午后慵懒的阳光细细的洒满了半个客厅,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两个小女人猫一样安静的卧在沙发上,茶几上是两杯刚沏好的花草茶,白色的水雾袅娜出淡淡的清香,这样的生活惬意又美好。
电脑屏幕上有头像在闪烁,“QQ上有人找你!”项天歌推了推半眯着眼睛的苏小陌。
“嗯?刚才差点儿睡着了。”她迷迷糊糊地打开对话框,一看那个名字,匆匆地就准备合上电脑。
“谁呀?”项天歌好奇的凑过身子。
“没有了,群里发的短消息。”她支吾地说道。
“骗谁呀,我看看,你不会是网恋了吧?”她抢过电脑,在看到‘韩夕宇’三个字时脸上的笑容冻住了。
苏小陌有些懊恼的抓了抓头发,“天歌,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她从怔愣中回神,握住电脑的手指渐渐泛白。
“对不起!”苏小陌声音有些低微。
“傻丫头,干嘛说对不起。”
“当年要不是我,你们也……”
“好了,好了,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她放下电脑,自嘲的一笑,“这就叫有缘无份,你呀,就别再怪自己啦。”
“天歌,夕宇哥现在还没有女……”
“那又怎样?!他不是还在英国吗?”项天歌打断她的话,端起杯子,氤氲的水汽打湿了她的眸底,记忆的碎片在淡淡的花香间慢慢复原。原来自己从未学会遗忘,只要韩夕宇三个字就可以让那颗潮湿的心瞬间大雨滂沱。
第一次看见韩夕宇是在T台上,聚光灯下,一个帅气的男孩,带着浓郁的英伦风情自幕后款款而来。
直挺的鼻梁,浓淡适中的英眉,有些深邃的眼廓,翩翩羽睫下,幽深的眸底仿若一汪寒潭,散发着清冽却诱人的光芒,整个人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又不乏睿智和沉稳。
那一刻,舞台因为有这样一个俊美如神的魅惑王子而变得炫目,只是一个绅士的鞠躬,台下的女生已经尖叫出声,项天歌却痴迷在那抹魅惑的笑容里,久久不能言语,直到身边的苏小陌拉着她跑到后台,拨开那些围堵的人群,她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他的面前。
“怎么样,我就说夕宇哥很帅吧!”苏小陌仰起头,一脸得意的望着那个耀眼的男孩,此时他眸中的凌冽已退,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宠溺和柔情。项天歌不知该如何来接苏小陌的话,只觉得自己好像进了六月天的蒸笼,脸越来越烫,呼吸越来越急。
“项天歌,这个名字真是特别,我记住了。”清朗的声线,让项天歌的心猛的一颤,那是心动的感觉!“我记住了”就像一道爱情魔咒种在了十八岁少女的心上。
虽然以前也经常听苏小陌提起韩夕宇,可那时她只知道他是个颇有设计天份,又具备完美策划和领导能力的T台秀队长,她甚至觉得那些美誉的得来,更多的是因为他的家世背景,以及身上所流淌的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华而不实!
可今天这些彰显个性,又透着清新学院风的服装,无一不证明着设计者的才华横溢,而他举手投足间的高贵、优雅又岂非是一朝一夕所能练就的,这种与生俱来的优秀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她,让她不由自主的陷进了爱情的沼泽。
韩夕宇的爱慕者向来不少,可真正被他称为女朋友的却没有一个,他周旋于不同性格的女孩子中间,像个百变魔法师,时而温柔时而冷酷,他不会因为你的美丽而走近一分,也不会因为你的张扬而退之半步。
他总能恰到好处的和所有的女孩子都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这让很多女孩子伤心的同时也感到欣慰,毕竟摆在她们面前的机会都是平等的,总有一些人愿意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打动他的心,而项天歌无疑就是其中的一员。
苏小陌是韩夕宇的干妹妹,因着这一层关系,韩夕宇会经常来找她,而项天歌和他接触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那时的韩夕宇上大二,她和苏小陌都是大一,他们像所有的大学生一样,没有了父母的唠叨,没有了老师的管制,也没了升学的压力,尽情的享受着属于他们的自由。他们有着大把的时间来看自己喜欢的书,做自己喜欢的事,当然也有着大把的机会来开始一段华丽丽的恋爱。
那时的苏小陌还是个有些叛逆的小萝莉,她只沉浸在那些虚构的武侠世界里,对风花雪月的爱情,也只限于那些笑傲江湖的神仙眷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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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韩夕宇总会宠溺地摸摸苏小陌的头,却温柔地对她说:“天歌,谢谢你对小陌的照顾。”向来大大咧咧的项天歌也会因为这样一句话,而娇羞地低下头,心中满是甜蜜和温馨,她想,这种感觉就叫幸福吧!
暗恋是爱情中最让人刻骨铭心的一种方式吧,因为你的付出,你的感受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一路苦涩的芬芳只能留给日记珍藏。
19岁的她已经出落的婷婷玉立,她开朗活泼,又不失江南女子的典雅。可从韩夕宇的眼中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和其他的女孩子并没有什么区别,他和她之所以走的这样近,完全是因苏小陌。
苏小陌才是他眼中唯一的女孩,她羡慕却不嫉妒,因为她知道,苏小陌对他的喜欢更多的是崇拜和妹妹对哥哥的依赖。想到这儿,她又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直到那个元旦庆功会。
苏小陌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项天歌,她的眼中微带着空濛的笑意,仿佛陷入了那些甜蜜又忧伤的往事中。沙发上的光线一寸寸的变短,那些浸染了时光的记忆,正在一点点变长。
从她记事开始,韩夕宇就一直在她身边,她总喜欢用肉乎乎的小手去抓他那棕色的卷发,盯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一遍又一遍地问:“为什么我的洋娃娃没有你漂亮?”后来才明白他的外公是英国人,他的妈妈虽然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老外,但却是地地道道的中英混血美人,所以他长得这么出众就不足为奇了。
韩夕宇虽然只比苏小陌大五岁,但在她的眼里,却是个无所不能的小超人。干妈是个优雅的知性女人,她认为良好的艺术熏陶是提高自身修养的第一步,于是除了亲自教授钢琴之外,还给他报了许多特长班,绘画、舞蹈、器乐……而他,总是不负众望,成为众多小孩当中最耀眼的一个。
她能够喜欢上绘画,完全是被他那一堆五颜六色的画笔和厚厚的涂鸦本所吸引。那时的韩夕宇已经上了小学,俨然一个小老师,他会很耐心的纠正她的握笔姿势,也会很认真地教她一些简笔画。
初尝其乐的她总是把水彩弄得满手都是,有时也会趁他不注意,在他的脸上抹出小猫的胡子,每每这时,他就会扮成大脸猫的样子来挠她的痒痒,直到她笑出眼泪,才捏捏她的小鼻子,带她去洗手。那是她儿时最快乐的时光,就像水彩画一样,明媚又闪亮。
在韩夕宇十岁的时候,他的亲妹妹韩夕啨出生了,中年得女的韩家夫妇,对这个如洋娃娃般可爱的小人更是宠爱有嘉,本以为韩夕宇会因为有了亲妹妹,而疏远她,事实却并非如此,也许是因为年龄差距太大,韩夕宇对夕晴虽然也疼爱,却不如对她的宠溺。
那时的她还是个单纯的孩子,她认为正是这早出生的5年,让她和韩夕宇有了一段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回忆,所以只要她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她的夕宇哥哥就不会被别人抢走了。
她开始拼命的学习,从小学到初中连跳四级,成为大人眼中的天才少女,却不知道这样努力追赶的背后,只是不想失去那个曾经给她带来无数快乐和宠爱的哥哥。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才慢慢的懂得自己当时的想法是多么幼稚,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要过早的面对成熟,而她,已然没了退路。
彼时的夕晴已经上了幼儿园,她喜欢自己盛过喜欢哥哥夕宇,虽然那时她已经明白感情不是能抢来或抢走的,但她总觉得对夕晴亏欠,所以也就对她格外的好。
直到上了大学,她的世界才重新有了色彩,她认识了好多来自天南地北的同学,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六人宿舍就像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每个人都对她很照顾。
项天歌是她们宿舍的老大,两个人的脾气又很投缘,没多久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大家都戏称她们为“连体婴儿”,不论项天歌走到哪儿,她都会像小尾巴似的跟在身后。
因为在她的眼里项天歌就是女版的韩夕宇,她开朗幽默,机灵活泼,对什么东西都感兴趣,而且学起来特别快,最重要的是她颇具侠义精神,喜欢打抱不平。
那时的她曾经豪迈地说:“天歌,我们义结金兰吧!天涯海角,我苏小陌愿意誓死追随。”逗得大家哈哈大笑,都说她是深受武侠小说的荼毒,不可救药,毕业后即使不是天各一方,两人也终是要嫁人的。
现在想来,她到底还是追随项天歌踏江而来,年少的豪言也并非都是戏言,也许骨子里她就是一个对感情很偏执的人,一旦认定的事情,就不会轻易的去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