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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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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采苓一大清早就被白荷梦乡中拉起来洗漱装扮,活脱像是一只宠物一样,等她终于醒了困劲,看着铜镜里娇嫩颜色的姑娘不禁骇了一跳。

    一身浅粉穿花罗裙配着一个毛茸茸的领子,柔顺的头发梳成了双环髻,两边各插着一朵粉白色的绒团团,双颊被胭脂染成了粉红色,倒真的像是一个毛绒绒的宠物了。

    “白荷,你这是要做什么?”江采苓自身年纪不小了,见到如此粉嫩的打扮,只觉得浑身不自在,说话时口气不禁重了一些。

    白荷咧唇一笑,露出了一排小白牙,继续手里的动作帮江采苓画眉道:“姑娘刚才和周公下棋激烈没听到白荷的话,可怨不得白荷。这顾相昨日就下了请涵邀请姑娘赏枫叶,夫人因昨日发生了很多事就忘了同姑娘说,这一清早想起来,便唤白荷为姑娘好好穿衣装扮。”

    一听到顾既明名字,江采苓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下意识咳嗽起来。

    “姑娘咳嗽也没有用的,夫人说近日务必将姑娘送到明镜山。”白荷手里的动作爽利,话音刚落,双颊就泛起了笑容,错开身子让江采苓更好地看到铜镜,“姑娘之前就喜欢这颜色,这阵子倒是装扮得有些老气,净是深蓝色的衣服,这样粉粉嫩嫩的看起来多好看。”

    “我怎么没觉得,粉色衬得我脸色灰暗,哪里好看了?”

    又粉又白又毛茸茸的,难不成是要扮成兔子?

    江采苓着实受不了,抬手就要摘了头上的绒团子。

    “我的好姑娘,这可是夫人要求这么装扮的,若是你惹了夫人不开心,姑娘又不能出府了。”

    孟云向来温柔温婉,在记忆中贺翎儿从来也没有被她骂过,然而每当贺翎儿做错事情,她都会用各种办法惩罚她。贺翎儿爱吃糖的时候,做错事就罚她一个月不能吃糖;贺翎儿长大知道打扮了,就罚不给她做新衣裳买新出的首饰。

    现在到了江采苓这里,孟云就罚她不许出门,完全是掐准了她的七寸。

    江采苓最终还是放下了手,接受了兔子一样打扮,乘着轿子到了明镜山。

    一座明镜,十里醉红。

    如今正是枫叶最红的时候,明镜山是整个洛阳赏枫的最好地点,路上的行人不绝如缕,有携家眷前来享受天伦之乐的,也有少年少女同游感受花前月下的。

    江采苓下了轿子,远远看去,整座明镜山像是画师手里的朱砂倾洒一片,点缀成了红得醉人的成片火枫,映着碧天白云和火红枫叶的浅潭上浮着三四片落下来的枫叶,勾勒整个明镜山充满诗情画意,美丽得仿若仙境。

    “汪汪!”

    一个金色的小小身影向江采苓奔来,定睛一看正是阿瓜。阿瓜张大着嘴巴,伸出的舌头一荡一荡的,泛着阳光的金色毛发随着奔跑的动作起起落落,一眨眼就从远处跑到了江采苓近前,开心地大叫,蹭着她的小腿,毛茸茸的尾巴左右摇晃着。

    见到阿瓜,便知道顾既明就在附近了。

    蹲下身,抚摸着柔软的毛发,像是想到了什么,抬手将头上毛茸茸的雪白绒团子摘了下来,绑在阿瓜耳朵两边的毛发上。

    刚绑好一个,看着眼前可爱的阿瓜,江采苓便忍不住笑声,抬手要将另一个绒团子解下来的时候,手腕感受到了一阵温暖的触感。

    接着,头顶传来磁性动听的声音,“翎儿很喜欢阿瓜。”

    抬眼,就对上了一双墨色的眸子。

    翎字和苓字读音一样,顾既明不知怎么,自从上次将她从牢中救了出来,就一直唤她翎儿,每次一喊翎儿,她便总觉他说的是苓儿,让她心中不禁一惊,生出些许涟漪。

    江采苓站起身,标准地施礼后,淡淡开口,“这狗叫阿瓜,很有趣的名字,顾相怎么想到起这个名字?”

    顾既明俯身摸了摸阿瓜的头,眸中难得溢出些许暖意,阳光之下,一人一狗在这风景秀丽的地方竟让顿感温馨,顾既明薄唇轻启,唇角若有似无地牵起,“是一个无趣的人起的。”

    眸中的神色一愣,心中的涟漪重归平静,江采苓想不到在顾既明眼中她是一个无趣的人。明明她用尽了方法逗他开心,可是没有想到顾既明却说她无趣,还真是一颗真心喂了狗,在顾既明俯身摸毛的时候,江采苓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眸不禁狠狠地瞪了顾既明一眼。

    这神色落在了顾既明眼中,一双如画的墨色眸子闪过一丝笑意。

    二人继续往前走,九歌亦步亦趋跟着,白荷皱着眉拦住了九歌,“他们二人出来培养感情,你紧紧跟在后面算什么?”

    九歌闻言,咧唇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你这小丫头知道的倒是不少。”

    白荷没再言语,和江采苓二人保持着十步的距离慢慢跟上。

    枫叶如酒,骄阳似火。

    今天天气格外的暖,平日都要穿毛领子衣服出门,今日穿着单衣走了几步倒觉得有些出汗。

    走不远处就有一亭子,上面写着集贤亭,里面都是书生打扮的青年,中间是一个长桌,上面铺满了宣纸,旁边是三两书童温酒烹茶,看样子是一个读书人的集会。

    还没有走近,便听到一个瘦得像是竹竿的青年动情地吟诗一首,“林间暖酒烧红叶,一行白鹭上青天。”

    话音一落,便听到周围叫好声不断,“好诗啊好诗!”

    “好一红叶,好一青天,画面瑰丽浪漫,有着李太白遗风。”

    林间暖酒烧红叶,石上题诗扫绿苔。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没想到这两首诗竟然能被按倒一处,江采苓红唇一扬,白居易和杜甫若是听到自己的诗有着李白风骨,不知应是勃然大怒还是哭笑不得。

    “翎儿笑什么?”

    江采苓一抬头就对上了顾既明那双如画的眉眼,掩饰一笑,装傻充愣道:“这些文人雅士在枫林煮酒,实在是雅事一件,听刚才那人吟的那首诗朗朗上口,应该是佳作吧。”

    “诗句,的确是佳作。”

    没走多远,江采苓就觉得脚底有些发酸,走路的速度不禁慢了下来。

    贺翎儿的身子骨娇生惯养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江采苓等店铺开起来之后,练一练这副身子,至少能走远路。

    见她额上冒着一层薄汗,顾既明便停了下来,“去那边的亭子休息一下吧。”

    江采苓点点头,拿手帕擦了擦额上的虚汗。

    刚巧的是,在亭子里刚休息了一会儿,顾既明去随从处去水囊,空气中就飘来了一股脂粉味道,没一会儿,就看到五六个穿着粉粉蓝蓝华服的女子向这边走来,为首正是那日千灯会上没少挤兑她的侍郎之女钱兰。

    钱兰穿着一身杏黄色的罗裙,攥着白绒毛的领子和袖口衬得整个越发俏丽,金线描绘的双鱼图样束腰将原本玲珑有致的线条勾勒出来。钱兰的容貌是极好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大周和旧唐不同,崇尚以瘦为美,若是女子有一细腰,那可比脸蛋美若天仙还要吸引人。

    钱兰就有着引以为傲的细腰,单手可握,加上本就白皙精致的脸蛋,很多士族才俊对其趋之若鹜,若是多读一些诗书、精练些舞琴应该能与位列十二贵女之首的袁高阳齐名。

    “这不是贺五小姐吗,怎么自己一人在这里赏风景?难不成是因为贺五小姐没有朋友?”钱兰说完,她身边的一众贵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

    江采苓也扬唇笑了笑,像是没有听出钱兰语气中的揶揄一样柔声道,“钱小姐今日打扮得好生俏丽。”

    钱兰心中闪过得意,“贺五小姐一个人,要不要同我们玩玩。”

    江采苓没说话说,众人只当是接受了,相视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一个蓝衣贵女手中拿着一个长条白布,”这就是我们要玩的,一个人蒙上眼睛,然后来找我们。既然贺五小姐新来加入我们,这个白布就先给你蒙上。”

    说着,也不问愿不愿意,三个人按住将江采苓,另几个就将她的眼睛蒙上。

    江采苓心中染上淡淡的不悦,她重获一世,虽想岁月静好,但是也断不会让别人一而再而三被人欺负了去,今天就顺势让钱兰尝尝苦头。

    当然这还只是原因之一,她刚才之所以没有拒绝,还因为看到了顾既明回来的身影。

    她之前一直走的蠢笨路线,但是顾既明似乎并不在意自己未来的妻子是个笨的,于是她准备换一个路线。

    都说娶妻娶贤,若是她表现出来蠢笨而且善妒的性格,顾既明会不会厌恶痛觉呢?

    她耳朵一向好使,自然听得到五个人在哪里,于是蒙着白布的江采苓按照气息准确地找到了钱兰的位置,伴随着风吹河水的声音,猜到钱兰躲在了一个靠水边的位置。

    话说两边,钱兰张罗玩游戏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故意要让江采苓难堪落水。

    凭什么这个要长相没长相,要家世没家世的女人能如此好命嫁进相府?

    好看的脸上此时浮现出嫉妒的丑陋,为了让自己的计划尽快变成现实,钱兰故意开口道,“我在这里,你来抓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