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席琳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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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是往日席琳演唱的时间,但是她却不在酒馆,就连他的弟弟小迪都不在。
席琳姐弟俩去哪了?
夏洛问了很多人,都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因为所以来!
而酒馆老板也说,中午一个席琳在旧城区的邻居来找席琳,说了一会儿话,就带着席琳姐弟一起离开了。
夏洛感觉不对,赶紧就开始寻找。但是席琳在旧城区的破房子中,根本就没人。
这个时候,诗人歌德悄悄地找到了夏洛,告诉了夏洛席琳的去向。
“夏洛,你听我说。今天的事情,我当时就觉得不对。无缘无故的,一个原来的邻居忽然找席琳帮忙,显得很古怪。我悄悄跟在后头,竟然发现背后是血手帮的人!是他们抓走了席琳和小迪……”
后来歌德问夏洛:“血手帮在赫尔辛城中一手遮天,你打算怎么办?”
“血手帮凶狠毒辣,要是知道你向我们透漏消息,他们不会放过你的。”夏洛看着歌德,仔细的看他的表情。
“你不怕吗?”夏洛问道。
“我怕!”歌德非常干脆的承认了,“但是我更怕,席琳从此就被血手帮那群人渣掌控!那群人渣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我的养父就是因为制止他们作恶,被他们打成重伤,最后才死的。席琳是个好孩子,她不应该有这种遭遇!”
歌德的表情非常复杂,但是却很坚定。他从小喜欢听诗歌中英雄史诗,他崇拜英雄。他知道自己可能永远都无法成为一个英雄,但是他不能袖手旁观!
“我害怕,我怕死!我怕血手帮抓住我之后折磨我!但是我更怕自己变得软弱、变得畏惧邪恶、变得不像我自己。”
“我要帮助席琳!我要消灭血手帮!”
夏洛看着一脸坚毅的诗人,忽然笑了,“好吧!我相信你……”
当然,夏洛不光是因为诗人的这一番话,就相信他了。更主要是,诗人在小地图中显示的是绿点。这说明他是友善单位……
“好吧,现在势态明朗了。席琳被血手帮的人骗走了,现在恐怕被控制起来了。”夏洛看着屋子里的其他人,“看来我们与血手帮之间的战争要提前开始了!”
……
黑金苟德是血手帮的元老,六巨头之一,专门管财务的银柜。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枯瘦老头,皮肤黝黑其貌不扬,像是一个终年务农的老农夫。
但是消息领通的人都知道,黑金苟德脾气暴躁、最是心狠。不光是对敌人狠,对自己人都狠。就连血手帮中的很多人都害怕他。
此时血手帮的一个据点中,血手帮的六巨头之银柜,黑金苟德正在训斥着手下。
“蠢货!我要的是那些人手里的那一大笔钱,不是这个会唱歌的小姑娘。她就算是一天能给我挣来一百枚大金龙,换届选举马上就要开始了,我有那个时间等她吗?”
“我的手下怎么净是你们这样的蠢货?去!去给我把那伙人中的那个小女孩绑过来!让他们拿10000大金龙来赎人!”
黑金苟德的手下喽啰被训得是狗血淋头,连声道:“是,是的!我明白了……那个,请问那个唱歌的小女孩,要不要放掉?”
“放掉?放掉她你给我挣钱吗?给我滚!”
就在手下的喽啰屁滚尿流,想要逃离暴怒的苟德的时候,忽然苟德又叫住了他们。
“等一等,你们叫狂鼠一起去,既然已经得罪了,就不要留下后患。”苟德伸出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做干净一点!”
“明白了!”
……
晚上的时候,夏洛他们都跑去旧城区打探血手帮的消息,只有爱丽丝一个人被留在了酒馆中。
这时候房间门,被敲响了!
“是谁呀?”爱丽丝小声问道。
“请问是爱丽丝吗?快开门!夏洛他们遇到麻烦了,打算连夜离开赫尔辛,叫我来接你。”
爱丽丝怯生生的将门打开了一条缝隙,看着外边的人。那是一个又矮又瘦的男人。大概三十来岁,皮肤有些黑,长着一张倒三角的脸,淡黄色的头发非常不羁的倒竖着。
他的嘴有些大,眉毛很浓还向上竖起。最让人在意的是他的右脚。他的右脚自膝盖以下,是一支好似海盗船长一样的木棍。
他是一个残疾……
爱丽丝看到了他的右脚,好像害怕的缩了缩脑袋。
“你是谁呀?”
“别怕。”男人说倒,“我叫詹米森*法尔克斯,是夏洛他们的朋友,夏洛他们受伤了,必须连夜离开赫尔辛城。你也看到了,我的腿脚不方便,如果我们再不抓紧时间的话,恐怕就来不及了!”
“可是……”爱丽丝还是有点犹豫。
“没什么可是了,多耽搁一分钟,夏洛他们就多一分钟的危险。我们快点走。不用带什么了,来不及了!”
爱丽丝被男人的一番说辞吓坏了,只好连连点头,“好、好吧……”
“快跟我来……”男人在前面带路。嘴角扯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那本来就很大嘴,让这一丝微笑显得非常的邪恶。
爱丽丝唯唯诺诺的跟在男人身后,嘴角也扯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那本来就很可爱的笑脸,让着一丝微笑显得非常的冷酷。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两个人互飙了一阵对手戏,都觉得自己是个演员。但是最后这出戏,还需要导演来决定……
这个男人的右脚,是个简单的木棍假肢。但是走路一瘸一拐的却非常的快,就连下台阶都非常的敏捷,一点都不比正常人差,甚至要更敏捷一些。
爱丽丝在后面装作很吃力的跟着。七拐八拐的好一阵子,男人带着爱丽丝渐渐地往旧城区靠近了。
爱丽丝疑惑的问道:“詹米森先生,那边好像不是城门的方向?”
男人停下来,回头看着爱丽丝,慢悠悠的说道:“哦,夏洛他们没有躲在城门口,你跟我来就是了。还有,不用叫我詹米森,相比起这个原来的名字,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狂鼠……”
爱丽丝连忙点头,“哦、哦,狂鼠先生……请问夏洛他们在哪里呀?还有多远啊?”
“哦,不远了。马上就要到了,不用着急……”男人继续带路。
而身后的爱丽丝再次笑了一笑。
嘻嘻嘻……狂鼠先生吗?请你快一点吧,我都有些等不及了!
现在正是往日席琳演唱的时间,但是她却不在酒馆,就连他的弟弟小迪都不在。
席琳姐弟俩去哪了?
夏洛问了很多人,都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因为所以来!
而酒馆老板也说,中午一个席琳在旧城区的邻居来找席琳,说了一会儿话,就带着席琳姐弟一起离开了。
夏洛感觉不对,赶紧就开始寻找。但是席琳在旧城区的破房子中,根本就没人。
这个时候,诗人歌德悄悄地找到了夏洛,告诉了夏洛席琳的去向。
“夏洛,你听我说。今天的事情,我当时就觉得不对。无缘无故的,一个原来的邻居忽然找席琳帮忙,显得很古怪。我悄悄跟在后头,竟然发现背后是血手帮的人!是他们抓走了席琳和小迪……”
后来歌德问夏洛:“血手帮在赫尔辛城中一手遮天,你打算怎么办?”
“血手帮凶狠毒辣,要是知道你向我们透漏消息,他们不会放过你的。”夏洛看着歌德,仔细的看他的表情。
“你不怕吗?”夏洛问道。
“我怕!”歌德非常干脆的承认了,“但是我更怕,席琳从此就被血手帮那群人渣掌控!那群人渣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我的养父就是因为制止他们作恶,被他们打成重伤,最后才死的。席琳是个好孩子,她不应该有这种遭遇!”
歌德的表情非常复杂,但是却很坚定。他从小喜欢听诗歌中英雄史诗,他崇拜英雄。他知道自己可能永远都无法成为一个英雄,但是他不能袖手旁观!
“我害怕,我怕死!我怕血手帮抓住我之后折磨我!但是我更怕自己变得软弱、变得畏惧邪恶、变得不像我自己。”
“我要帮助席琳!我要消灭血手帮!”
夏洛看着一脸坚毅的诗人,忽然笑了,“好吧!我相信你……”
当然,夏洛不光是因为诗人的这一番话,就相信他了。更主要是,诗人在小地图中显示的是绿点。这说明他是友善单位……
“好吧,现在势态明朗了。席琳被血手帮的人骗走了,现在恐怕被控制起来了。”夏洛看着屋子里的其他人,“看来我们与血手帮之间的战争要提前开始了!”
……
黑金苟德是血手帮的元老,六巨头之一,专门管财务的银柜。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枯瘦老头,皮肤黝黑其貌不扬,像是一个终年务农的老农夫。
但是消息领通的人都知道,黑金苟德脾气暴躁、最是心狠。不光是对敌人狠,对自己人都狠。就连血手帮中的很多人都害怕他。
此时血手帮的一个据点中,血手帮的六巨头之银柜,黑金苟德正在训斥着手下。
“蠢货!我要的是那些人手里的那一大笔钱,不是这个会唱歌的小姑娘。她就算是一天能给我挣来一百枚大金龙,换届选举马上就要开始了,我有那个时间等她吗?”
“我的手下怎么净是你们这样的蠢货?去!去给我把那伙人中的那个小女孩绑过来!让他们拿10000大金龙来赎人!”
黑金苟德的手下喽啰被训得是狗血淋头,连声道:“是,是的!我明白了……那个,请问那个唱歌的小女孩,要不要放掉?”
“放掉?放掉她你给我挣钱吗?给我滚!”
就在手下的喽啰屁滚尿流,想要逃离暴怒的苟德的时候,忽然苟德又叫住了他们。
“等一等,你们叫狂鼠一起去,既然已经得罪了,就不要留下后患。”苟德伸出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做干净一点!”
“明白了!”
……
晚上的时候,夏洛他们都跑去旧城区打探血手帮的消息,只有爱丽丝一个人被留在了酒馆中。
这时候房间门,被敲响了!
“是谁呀?”爱丽丝小声问道。
“请问是爱丽丝吗?快开门!夏洛他们遇到麻烦了,打算连夜离开赫尔辛,叫我来接你。”
爱丽丝怯生生的将门打开了一条缝隙,看着外边的人。那是一个又矮又瘦的男人。大概三十来岁,皮肤有些黑,长着一张倒三角的脸,淡黄色的头发非常不羁的倒竖着。
他的嘴有些大,眉毛很浓还向上竖起。最让人在意的是他的右脚。他的右脚自膝盖以下,是一支好似海盗船长一样的木棍。
他是一个残疾……
爱丽丝看到了他的右脚,好像害怕的缩了缩脑袋。
“你是谁呀?”
“别怕。”男人说倒,“我叫詹米森*法尔克斯,是夏洛他们的朋友,夏洛他们受伤了,必须连夜离开赫尔辛城。你也看到了,我的腿脚不方便,如果我们再不抓紧时间的话,恐怕就来不及了!”
“可是……”爱丽丝还是有点犹豫。
“没什么可是了,多耽搁一分钟,夏洛他们就多一分钟的危险。我们快点走。不用带什么了,来不及了!”
爱丽丝被男人的一番说辞吓坏了,只好连连点头,“好、好吧……”
“快跟我来……”男人在前面带路。嘴角扯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那本来就很大嘴,让这一丝微笑显得非常的邪恶。
爱丽丝唯唯诺诺的跟在男人身后,嘴角也扯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那本来就很可爱的笑脸,让着一丝微笑显得非常的冷酷。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两个人互飙了一阵对手戏,都觉得自己是个演员。但是最后这出戏,还需要导演来决定……
这个男人的右脚,是个简单的木棍假肢。但是走路一瘸一拐的却非常的快,就连下台阶都非常的敏捷,一点都不比正常人差,甚至要更敏捷一些。
爱丽丝在后面装作很吃力的跟着。七拐八拐的好一阵子,男人带着爱丽丝渐渐地往旧城区靠近了。
爱丽丝疑惑的问道:“詹米森先生,那边好像不是城门的方向?”
男人停下来,回头看着爱丽丝,慢悠悠的说道:“哦,夏洛他们没有躲在城门口,你跟我来就是了。还有,不用叫我詹米森,相比起这个原来的名字,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狂鼠……”
爱丽丝连忙点头,“哦、哦,狂鼠先生……请问夏洛他们在哪里呀?还有多远啊?”
“哦,不远了。马上就要到了,不用着急……”男人继续带路。
而身后的爱丽丝再次笑了一笑。
嘻嘻嘻……狂鼠先生吗?请你快一点吧,我都有些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