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太子归来(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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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如水,人声寂寂。
朦胧的月色,在巍峨的城墙之上洒下一片月辉。
破落的房屋之内,月光透过半敞的窗,映照房屋中央一袭白色锦衫的俊逸男子。
“郡主,我的提议你可考虑好了?”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房屋角落,尹晚晴咬牙切齿,“这种出城的办法太屈辱了!”
凤云渺血洗了她的郡主府之后,她心知自己在这帝都之内已经没有容身之处,便听从白路的建议,打算先离开此地。
禁卫军们在清扫府邸,他们趁着府里的人不多,便从酒窖中爬了出来,收拾了一些盘缠,趁夜离开了府邸。
他们暂时没有落脚点,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去住客栈,便在这条清冷的小巷中寻了一处破旧的屋子,一看就是失修已久,许久没有人打理过的。
“真是没有想到,我竟然如此一败涂地,我派人去杀良玉的事情竟然会被他们知道……说好的杀手不泄露雇主的讯息,言而无信!”
她恼,她恨。
郡主府经过一场血洗,这样的消息自然不可能瞒得住民众,更何况当时还有好些路人看在眼里,于是天亮后,这件事情就从街头传到了巷尾,成为茶楼饭馆中的热谈。
人人都在惋惜,说她晚晴郡主倒霉又可怜,说天子脚下,那下手之人有多猖狂等等。
之后,街角许多地方张贴出了悬赏令,悬赏令上所写的内容大概就是——晚晴郡主失踪一事,令陛下感到焦灼而担忧,若有人能寻回郡主,赏金千两。
这些悬赏令,都是摄政王府里的人贴出去的。
从字眼上看,说得十分好听,倒像是在担忧她的安危。
其实这悬赏令与通缉令无差别,一旦有人发现了她的踪迹去上报,尹默玄当着外人的面,自然会对她嘘寒问暖,暗中却会伺机除掉她,为良玉报仇。
所以,她万万不能出现,不能被任何人捕捉到她的踪迹。
茶楼饭馆不可进,客栈也不可住,只能委屈点在这破落的小屋里面暂时落脚。
出城也是个难题,白路猜测,凤云渺和尹默玄不会善罢甘休,只怕是会派人在城门外盯着,一旦暴露了踪迹,必定要被追杀。
白路想到了一个安全性高的出城办法——躲在粪桶之中。
粪桶和泔水桶出城只会进行粗略的检查,尤其粪桶,城门守卫几乎掀都懒得掀,只有在城门戒严之时会盘查。
“郡主,若是你能同意我的法子,今夜我们就可以出城,我已经去打听了,今夜有二十车粪桶出城,前往十里之外的菜园。”
“太恶心了!你为何一定要用这样的方法?咱们就不能去泔水桶里吗!”
泡在剩饭剩菜的池子里,也好过泡在粪池中。
与后者比起来,前者环境简直好得太多。
“郡主,大型车队出入城,都是要面临盘查的,只有粪桶车守卫不会检查得太仔细,在城门没有戒严的情况下,他们顶多看一眼就过去了,毕竟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躲在这种地方。”
白路说着,叹息一声,“性命重要,还是洁癖重要?又或者你想在这帝都里躲躲藏藏一辈子?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尹晚晴不语。
想到大半截身子都要泡在那种地方,她已经觉得想要作呕。
但白路说得不错。
这是有效并且简单的一个法子。
尹默玄和凤云渺不会给她活路,这帝都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待下去。
她终究妥协。
“那就按你说的办……离开帝都之后,我们去哪儿?”
“郡主想去哪儿?”
“离开这女权之国,无论去任何一片国土上,都不会比在鸾凤国快活自在,哪里对我来说都一样。”
要不是因为呆不下去,她怎么样都不会舍得离开这片国土。
“郡主,随我去东陵罢,我仅剩下的一位亲戚就在东陵国了,我们可以先去投靠他。”
“依你。”
……
半个时辰后,二十车粪桶陆续出城。
守卫检查的速度十分迅速,显然不愿意身上沾上臭气。
“过吧过吧,赶紧的!”
“臭死了。”
暗处,响起议论之声。
“殿下有令,要密切关注着出城之人,同时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件可以藏人的东西,你说这晚晴郡主,会不会躲在粪桶之内?”
“噗嗤,好歹是郡主之尊,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吗?”
“那可不一定,殿下说了,她不会留在帝都之内,这里已经不是她能呆的地方,她得躲躲藏藏到几时?必定是要想尽办法离开,我觉得这二十车粪桶不能放过。”
“有理,为了谨慎起见,咱们应该跟上去探一探。”
“留下一半人继续盯着,其余人随我一同前去检查。”
话音落下,五道黑影齐齐掠出。
脚下如风一般,落在搭载着粪桶的车上,将粪桶一个个掀开。
忍着熏天的臭气,也要将这二十车粪桶检查完毕。
五人动作很轻,确保不会引起车夫的注意。黑夜之中,夜行衣最是不容易被人发现。
检查过后便又聚到一起。
“我早说了,这不可能藏人。”
“万一呢?殿下说了,任何可能性都不能放过,将剑插进去探一探,这样最放心。”
“也罢。”
五人各自检验四个粪桶,甚至都将剑插进去探了探。
验过之后,再次齐聚。
“没有异常。”
“我这也没有。”
“我早说了,谁会藏在这儿……”
“我受不了了。”
“撤。”
五道人影齐齐飞离。
片刻之后,最后一车粪的桶盖被人掀开,探出了两颗脑袋。
两人齐齐翻出了桶,从车上跃下,由于站立不稳,落地之时便打了几个滚。
“呕”
尹晚晴上吐下泻。
就在那粪桶外的人说要将剑插进来时,白路几乎想也不想,就捂住了她的口鼻,带着她直接埋进了粪池子里,躺在了底部。
外面的人虽然将剑插了进来,但粪池的高度,终究高过了剑的长度。
检查的人虽然谨慎,却也不会将手伸入,他们因此而躲过了一劫。
虽然是躲过了一切,这心底的创伤……只怕是好不了。
尹晚晴起身之后便拼命狂奔,试图寻找水源。
这些粪桶原本就是要运到菜园,途经山郊野外,自然也就有河流。
寻到了一处河流,她想也不想,一个猛子扎了进去!
今日的屈辱,铭记在心。
鸾凤国,她迟早有一日要回来!
这一边尹晚晴顺利离开了帝都,另一头,史家兄弟二人已经离开鸾凤国的边境,踏出了这片国土。
宽敞的马车之内,周身被冰霜覆盖的女子安静地躺在软榻之上。
身旁,一袭浅粉色锦衣椅靠着车壁,低头静静地注视着她。
“希望此趟东陵国之行,能有所收获。”
……
眨眼已是十日过去。
摄政王府南面的庭院之内,多人齐聚。
“今早接到赵大人的传信,说是咱们陛下这两日缠绵病榻,身体不适,却还要忙于处理政务,依我之见,应该让太子殿下回去才是。”
“不错,陛下身体抱恙,太子理应监国。可我看太子殿下并没有打算回国的意思,咱们是不是该去提议他这两日决定好回国的行程。”
“太子殿下在这鸾凤国已经逗留许久,也是时候该回国了。”
人群之后,凤伶俐将这些对话听在耳中,叹息一声,“他们说得也有道理,义父出来已经许久了,总不能一直停留在他国国土上,这于理不合啊。”
“他与颜天真的婚事原本都定下了,要不是这后来出了这么多意外,如今应该已经回了南旭国完婚。”
身旁的花无心摇了摇头,“真是造化弄人,阿弥陀佛。伶俐,这几位使臣说的都有理,若是你们陛下身子健朗,云渺他还可以闲上一闲,可如今传来了陛下抱恙的消息,那就必须得回国去了。”
“这个道理我自然是明白,晚些我也会去劝劝义父。”
“我倒觉得不用你劝,云渺应该是懂分寸的,如今颜天真不在,他停留在鸾凤国也没有多大意义,除了寻找颜天真之外,他眼下只有两件事情还没做完,一是杀晚晴郡主,二是找南绣郡主,这两件事情,摄政王也会做的,所以——云渺可以离开了。”
“也对。”凤伶俐想了想,道,“那我这就去收拾东西了,对了花大师,你还要在此地停留吗?我们回国之后,你想去何处?是不是该回香泽国去了。”
“贫僧也许久没有去南旭国了。”花无心笑道,“贫僧一介闲人,在香泽国也不过是挂个天师的头衔,每年逢过年之时陪着国主去祈祷上香一回,也就没什么要紧事了。前去贵国做客,你们欢迎不欢迎?”
他原本来这鸾凤国,见识了一番此地女子的热情与豪放,走在大街之上都有女子前来勾搭,那种感觉令他觉得新鲜,十分不赖。
他自然是不太舍得就这么离开,但是……奈何有个泼辣的女子对他紧追不舍啊。
随着南旭国的队伍离开,那花寡妇应该不敢来找麻烦吧?
凤伶俐自然是不知花无心的心思,笑道:“自然是欢迎的,那花大师就与我们随行罢。”
凤伶俐说着,便转过了身,打算回自己的住处。
而这么一个转身,就看见身后五尺之外,站立着一道杏色身影。
那女子明眸皓齿,柳眉杏目,正冲着他笑。
凤伶俐走上前,道:“管家,你可是有事?”
“能不能不叫管家了?从第一次见面到如今,你都是这么喊我的。”小莹撇了撇嘴,“你就不能叫我的名字吗?”
“那……小莹姐,有什么事吗?”
小莹注视着他片刻,叹息了一声,“与小将军相识一场,如今你就要走了,想着来给你送个东西作为纪念。”
说着,她抬起了手,掌心里赫然躺着一条剑穗。
采用银色与紫色的丝线交织编织,以扁圆形玉佩作为吊坠,丝线穿过玉佩两端的孔,在玉佩下垂落一寸左右的流苏,煞是好看。
简洁却又不失雅致。
“好漂亮。”凤伶俐毫不吝啬地赞扬,“这块玉佩看上去成色极好,应当很值钱。”
“你就只注意到了这一点吗。”小莹翻了个白眼,“先前看到你在庭院之中练剑,行云流水一般,就知道你擅长用剑,你这柄剑是好剑,却少了个剑穗,我便花了几天时间给你做了个,只盼着你别嫌弃我的手工。”
“这是小莹姐亲手做的?”凤伶俐有些讶异,随后笑道,“小莹姐可真是客气。”
“这不是客气!”
“小莹姐真是大方。”
“我也不是对谁都这么大方……唉,你果然还只是个孩子。”小莹说到这儿,伸手掐了一把他的脸,“或许再过两年你就明白了。”
说完之后,也不等凤伶俐回答,转身便走开了,步伐轻快。
凤伶俐怔愣了片刻,才回过神,冲着她的背影道:“小莹姐,谢谢!”
小莹脚下的步子一顿,回过头,冲他莞尔一笑。
凤伶俐又紧接着道:“不过,你以后可不要再掐我的脸了,拿人手短,我便让你掐上这么一回,义父说过,男女授受不亲啊。”
“……”
小莹翻了个白眼,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就不应该指望这个少年心里会有悸动。
他还是太单纯了。
“啧啧啧,伶俐啊,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花无心走到了凤伶俐身后,拍了拍他的肩,“你如此不解风情,以后很难娶到媳妇。”
“娶媳妇,这种事对我来说也太遥远,义父二十二岁遇上义母,我一切皆以义父马首是瞻,我也要到了这个年纪再娶媳妇。”
“有你这样马首是瞻的吗?”花无心忍不住敲了一下他的额头,“有些事情不能这样效仿的,尤其是终身大事,岂能儿戏?你要是对人家姑娘有好感,你可得说出来。”
凤伶俐一头雾水,“我没对谁有好感啊。”
“方才那位女管家,如花似玉,身姿曼妙……”
“这个我倒是不曾注意……我见过的漂亮姑娘太多了,若是每一个都有好感,就成了义母最不屑的那种花心人了,不行不行,男女情事,还是应该慎重又慎重。”
“唔,那位姑娘年龄似乎比你大上几岁,也难怪你不感兴趣了,如此姿色你都不动心,或许你喜欢那种娇俏可爱的黄毛丫头……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花无心一边摇头,一边走开了。
凤伶俐也懒得去琢磨他话里的意思,回屋收拾了行李之后,便前往凤云渺的屋子。
推开房门,便看见凤云渺在沏茶,他身后的床榻上,放着整理好的行李。
这让凤伶俐觉得有些意外,“义父,你已经收拾好行囊了?”
“君王卧病,储君岂有不回国之理。这么些天过去了,也没有尹晚晴的半点儿消息,多半是已经逃出去了,史家兄弟二人想必也不在这片国土上,继续在此停留,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说的也是,义父打算何时动身?”
“明日一早,你吩咐下去,让所有人各自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明早出发回国。”
凤伶俐应着,“是。”
第二日一早,凤云渺领着南旭国的众人,陆续离开了摄政王府。
王府门前,尹默玄亲自相送。
“你放心,镇安王府那边我会看着,你我都继续寻找良玉和史家兄弟,我若找到,必定通知你,你若找到,也要知会我。”
“好。”
“后会有期,妹夫。”
“后会有期。”
……
凤云渺所带领的队伍赶路十分迅速,除了夜间留宿之外,几乎没有停歇。
终于在第四天的中午抵达南旭国帝都。
凤云渺回了皇宫,自然是第一时间去探望卧病在榻的皇帝。
寒暄了几句之后,便帮忙处理剩下的政务。
太子归来,原本不是大事,可那满头银发一时引起朝臣议论。
“远行了一趟,归国之时青丝白发,这当中是发生了什么?”
“先前听闻,太子在外停留多时,乃是因为看上了鸾凤国的良玉郡主。”
“女权之国,皇女不外嫁的道理大家都晓得,这郡主能愿意远嫁?”
“现在先别管她愿不愿意远嫁了,人都不知所踪了,想嫁也是嫁不成了。或许太子殿下这满头银发就是因为那良玉郡主,难得看上一位女子,却与之无缘,也是无奈。”
“咱们南旭又不是没有美女,回头宴请太子殿下,寻几个绝色美人给殿下瞧瞧,若是殿下不喜欢,咱们再接着换,呵呵。”
……
湛蓝的天空之下,金黄色的琉璃瓦重檐殿顶,显得格外辉煌。
瓦顶之下,正红色的朱漆大门顶端悬黑色金丝楠木匾额,匾额之上,书‘东宫’二字。
此时窗户半敞,有细细的微风吹进,拂过桌边那道瘦削的身躯。
这两日的奏折,都是凤云渺在批。
“义父,外界对你的头发……猜测颇多。”凤伶俐坐在书案之前,“肖梦与肖洁就上街采购了半个时辰,就听到了好几种不同的说法。有说您是愁白发,还有说,是因情伤而白发,还有更离谱的,说是义父练了邪功,走火入魔……”
凤云渺闻言,面上并无表情,很显然对这些传言不感兴趣,“你若是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就先退下去罢。”
“有。”凤伶俐道,“户部尚书金大人说,想要宴请义父,义父远行多日回来似乎消瘦了些,他昨日打了些野鹿,说是十分补身子,想邀请义父前去尝尝。”
凤伶俐顿了顿,又道:“义父若是不喜欢那种场合,我随意找个借口推脱了就是。”
凤云渺道:“不用推,应下来。”
凤伶俐怔了怔,随机道:“是。”
转眼就到了傍晚。
城东尚书府内,一片热闹。
尚书大人宴请太子殿下,排场自然是大,设宴的地点就定在自家庭院。
来来往往的仆人丫鬟忙碌着,或是端着托盘或是摆上美酒穿梭于庭院中,酒席遍布还伴有悠悠琴曲。
金尚书所宴请的宾客已经来了大半,众人到各自的席位上坐下之后便开始谈笑。
“许久没有吃野味了,今日能得到金大人的邀请,不胜荣幸。”
“咱们可都是沾了太子殿下的光。”
众人正谈笑着,忽听一声——
“太子殿下来了!”
众人连忙起了身,转头望向不远处缓步行来的男子。
那一袭海蓝色锦衣,随着他的走动,衣袖轻拂,他的步履轻缓而漫不经心,正如他给人的感觉,淡漠又慵懒。
一头银白的发丝被玉冠高束着,只余些许散在肩后,光洁的额头下,深邃的桃花美目如同深不见底的海一般,流转着一片神秘清冷。
纵然青丝白发,也是风华不减。
众人纷纷行礼。
“参见太子殿下——”
凤云渺淡淡道了一句,“诸位不必多礼。”
“太子殿下,请上座。”金大人笑着迎上了前,冲他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凤云渺被领到了首座之上坐下,望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野味,“金大人还真是有心了。”
“太子殿下回国之后,可真是比从前消瘦了。下官打的这些野味,不敢说是绝顶美味,但配上一些珍稀药材,必然是很好的补品,给殿下补补身子。”
凤云渺漫不经心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拿到口中品尝。
眼见着凤云渺动筷子,金大人便又朝着一旁的下人吩咐道——
“去,把昨日我挑选的那些美人喊来,献上歌舞助兴。”
“是。”下人应声而退。
不多时,空气中响起了悠扬的丝竹之声。
而后,有九名身姿曼妙的女子缓缓入场。八名粉衣,一名红衣,均是轻纱遮面。
为首的那女子,一身火红的紧身束腰衣裙,勾勒出美好的身段,衣领处绣着精致的牡丹花,以红纱遮面,面纱之上一双秋水明眸,她一头乌黑的秀发高高挽起,以深红色的珠花雕饰。
轻纱掩着她的面容让人看不见,但也似乎能想象得出这女子一定极美,再看轻纱之下,锁骨晶莹,隐隐可见胸前的沟壑。
众宾客望着这女子,不禁多了几分期待。
这样的尤物,舞姿想必很是不赖。
那一双含情目真是水波荡漾,格外勾人。
凤云渺面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口中吃着野味,目光却是落在手腕上的那串红豆上。
从不曾停止过去想她。
早在很久之前,她就说他偏瘦削,希望他能多长几两肉,如今,非但没长肉,反而更瘦削,衣带渐宽。
她若是看见了,大概又会数落他了。
今日这顿野味,要真是补身子能长肉,他倒是不介意多吃一些。
耳畔,悠扬清澈的丝竹之声,如青峦间嬉戏的山泉那样的清逸无拘,他却没什么心思去认真聆听。
他虽然对眼前的歌舞没兴致,却并不影响舞娘们的热情。
在众人的眸光下,那九名女子缓缓起舞。
领头的红衣女子显然与其他女子不同,就连舞姿也奇特了几分,她被众女簇拥着舞动,那一身红衣格外显眼。
琴音渐响,只见她一个旋身跃起,向后一扬,宽广的袖子抛出两道长缎,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度,身体也随着韵律翩翩起舞。
那华美柔软的舞衣,在摇曳之间裙摆晃动煞是好看,一起一跃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这舞,确实好看。
坐在宾客席上的凤伶俐望着这样的舞蹈,有些许怔然。
他今日是与凤云渺一起来的,凤云渺被请到了首座上,他则是与其他宾客坐在一起。
此刻他注意着红衣女子的舞蹈,只觉得这舞姿……
与昔日的义母有五分相似。
曾经,四国交流会上,她一支水袖舞艳惊四座,一曲红颜劫令人赞叹。不禁艳压群芳,更是技压群芳。
从那之后,舞王音仙的头衔就挂上了。
今日这名红衣女子的舞,像是效仿了当日义母的水袖舞,有四五分相似。
不过想想也是,当日的那一场四国交流会,多少人观赏,会被人学了去也不足为奇。
再说那名舞动的红衣女子,一双秋水明眸不曾离开过凤云渺身上,眼见着凤云渺无动于衷,便大着胆子上前,袖子里的红缎有意无意地从凤云渺面前拂过。
凤云渺原本是不去注意,蓦然察觉到一条火红的袖子闯入眼帘,下意识抬头去看。
正前方那红衣舞娘扭动的身姿,看起来倒是有几分熟悉。
效仿了颜天真。
竟然也能给她学了几分像。
凤云渺桃花美眸眯起。
这女子,是金尚书刻意安排了讨他欢心的吗?
不对,金尚书并未离开过南旭国,也没有眼福看过那一场四国交流会,这个女子或许不是他安排的。
红衣女子眼见着凤云渺的视线投递了过来,眉眼弯起,抬手摘下了蒙面的轻纱。
面纱揭晓的那一刻,周围响起一阵倒抽冷气的声音。
凤伶俐望着那红衣女子的相貌,有些惊愕。
这个舞娘,不仅舞姿学了颜天真的几分像,就连长相,也有那么六分相似。
颜天真的绝色被众人所承认,更是鸾凤国当之无愧的第一美人,她若说自己是第二,无人敢认第一。
只要有与她五六分像的容貌,那也是上等的美人,令人称赞。
此刻周围的赞美之声不断,显然都是在表扬那名红衣女子。
“哎哟,金大人这是哪里找来的舞娘,这容貌这身段,可真是令人大饱眼福。”
“这番容貌,真是稀有的绝色啊。”
金尚书听着众人对舞娘的夸奖,心中自然是喜不自胜。
今日他安排了这么一出歌舞,只盼着能引起凤云渺的兴致,若是能讨他的开心,被他看中了哪一个,那自然是极好的。
将美人送与太子,这往后太子殿下对他自然会有些关照,起码会比对别人好上几分。
他心知这位太子殿下不近女色,寻常的美人必定是瞧不上,想要能入他的眼,自然要寻一些极品的货色。
昨日海选美人,这红衣女子在人群当中,一眼就被他看中,只因为她这番容貌实在是扎眼,想不被注意都难。
金尚书将目光投向了凤云渺,只见凤云渺此刻也把视线投在那红衣女子的身上。
金尚书心中窃喜,只觉得自己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凤云渺至少也该对这女子感兴趣了才对。
而在凤云渺的注视之下,那女子似乎也大胆了几分,舞动之间,缓缓凑上前来,眉眼之间一片妖娆风情。
曼妙的身姿,离凤云渺的坐席越来越近。
凤云渺望着她,似乎没有要阻拦她的意思。
她自然也就更大胆放肆了些,只觉得自己是勾起了对方的兴致,便到了凤云渺身旁,宽大的袖子似乎就要拂过凤云渺的肩膀。
凤云渺的手,慢条斯理地伸向了眼前的一盘菜,捏住了盘子的边缘。
下一刻,变故陡生——
一盘子菜连油带肉,整盘扣在了那红衣姑娘的脸上,惹得她闷哼一声,栽倒在地上。
------题外话------
~
二更晚上七点!
晚晴:为什么我不选择易容术,而是要选择藏在粪桶里,这当然是为了给你们解解气→_→
推个文——
淡粥《天后,忠犬已到请签收》
【双洁宠文,苏爽虐渣】
推崇传统音乐的当红歌手秦笙偏偏“娶”回了一个长着金发和八块腹肌的洋女婿;
卡斯特:自打我入坑以来,就独得女神恩宠。这后宫粉丝千千万,女神偏偏独宠我一人,于是我就劝女神,一(不)定(要)雨露均沾。可她呢,非是不听呢,就宠我,就宠我~
总裁版:污力天后和她的金发小忠犬~
文艺版:
听一首歌,看一场球赛,来一场跨国的甜蜜恋情。
知音体:
俊美的男神哦,为了她漂洋过海;
美丽的少女呀,我该拿什么来追逐你那动听的声音!
朋友圈版:
惊!一名外国金发美男子抵达我国,竟被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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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我的提议你可考虑好了?”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房屋角落,尹晚晴咬牙切齿,“这种出城的办法太屈辱了!”
凤云渺血洗了她的郡主府之后,她心知自己在这帝都之内已经没有容身之处,便听从白路的建议,打算先离开此地。
禁卫军们在清扫府邸,他们趁着府里的人不多,便从酒窖中爬了出来,收拾了一些盘缠,趁夜离开了府邸。
他们暂时没有落脚点,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去住客栈,便在这条清冷的小巷中寻了一处破旧的屋子,一看就是失修已久,许久没有人打理过的。
“真是没有想到,我竟然如此一败涂地,我派人去杀良玉的事情竟然会被他们知道……说好的杀手不泄露雇主的讯息,言而无信!”
她恼,她恨。
郡主府经过一场血洗,这样的消息自然不可能瞒得住民众,更何况当时还有好些路人看在眼里,于是天亮后,这件事情就从街头传到了巷尾,成为茶楼饭馆中的热谈。
人人都在惋惜,说她晚晴郡主倒霉又可怜,说天子脚下,那下手之人有多猖狂等等。
之后,街角许多地方张贴出了悬赏令,悬赏令上所写的内容大概就是——晚晴郡主失踪一事,令陛下感到焦灼而担忧,若有人能寻回郡主,赏金千两。
这些悬赏令,都是摄政王府里的人贴出去的。
从字眼上看,说得十分好听,倒像是在担忧她的安危。
其实这悬赏令与通缉令无差别,一旦有人发现了她的踪迹去上报,尹默玄当着外人的面,自然会对她嘘寒问暖,暗中却会伺机除掉她,为良玉报仇。
所以,她万万不能出现,不能被任何人捕捉到她的踪迹。
茶楼饭馆不可进,客栈也不可住,只能委屈点在这破落的小屋里面暂时落脚。
出城也是个难题,白路猜测,凤云渺和尹默玄不会善罢甘休,只怕是会派人在城门外盯着,一旦暴露了踪迹,必定要被追杀。
白路想到了一个安全性高的出城办法——躲在粪桶之中。
粪桶和泔水桶出城只会进行粗略的检查,尤其粪桶,城门守卫几乎掀都懒得掀,只有在城门戒严之时会盘查。
“郡主,若是你能同意我的法子,今夜我们就可以出城,我已经去打听了,今夜有二十车粪桶出城,前往十里之外的菜园。”
“太恶心了!你为何一定要用这样的方法?咱们就不能去泔水桶里吗!”
泡在剩饭剩菜的池子里,也好过泡在粪池中。
与后者比起来,前者环境简直好得太多。
“郡主,大型车队出入城,都是要面临盘查的,只有粪桶车守卫不会检查得太仔细,在城门没有戒严的情况下,他们顶多看一眼就过去了,毕竟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躲在这种地方。”
白路说着,叹息一声,“性命重要,还是洁癖重要?又或者你想在这帝都里躲躲藏藏一辈子?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尹晚晴不语。
想到大半截身子都要泡在那种地方,她已经觉得想要作呕。
但白路说得不错。
这是有效并且简单的一个法子。
尹默玄和凤云渺不会给她活路,这帝都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待下去。
她终究妥协。
“那就按你说的办……离开帝都之后,我们去哪儿?”
“郡主想去哪儿?”
“离开这女权之国,无论去任何一片国土上,都不会比在鸾凤国快活自在,哪里对我来说都一样。”
要不是因为呆不下去,她怎么样都不会舍得离开这片国土。
“郡主,随我去东陵罢,我仅剩下的一位亲戚就在东陵国了,我们可以先去投靠他。”
“依你。”
……
半个时辰后,二十车粪桶陆续出城。
守卫检查的速度十分迅速,显然不愿意身上沾上臭气。
“过吧过吧,赶紧的!”
“臭死了。”
暗处,响起议论之声。
“殿下有令,要密切关注着出城之人,同时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件可以藏人的东西,你说这晚晴郡主,会不会躲在粪桶之内?”
“噗嗤,好歹是郡主之尊,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吗?”
“那可不一定,殿下说了,她不会留在帝都之内,这里已经不是她能呆的地方,她得躲躲藏藏到几时?必定是要想尽办法离开,我觉得这二十车粪桶不能放过。”
“有理,为了谨慎起见,咱们应该跟上去探一探。”
“留下一半人继续盯着,其余人随我一同前去检查。”
话音落下,五道黑影齐齐掠出。
脚下如风一般,落在搭载着粪桶的车上,将粪桶一个个掀开。
忍着熏天的臭气,也要将这二十车粪桶检查完毕。
五人动作很轻,确保不会引起车夫的注意。黑夜之中,夜行衣最是不容易被人发现。
检查过后便又聚到一起。
“我早说了,这不可能藏人。”
“万一呢?殿下说了,任何可能性都不能放过,将剑插进去探一探,这样最放心。”
“也罢。”
五人各自检验四个粪桶,甚至都将剑插进去探了探。
验过之后,再次齐聚。
“没有异常。”
“我这也没有。”
“我早说了,谁会藏在这儿……”
“我受不了了。”
“撤。”
五道人影齐齐飞离。
片刻之后,最后一车粪的桶盖被人掀开,探出了两颗脑袋。
两人齐齐翻出了桶,从车上跃下,由于站立不稳,落地之时便打了几个滚。
“呕”
尹晚晴上吐下泻。
就在那粪桶外的人说要将剑插进来时,白路几乎想也不想,就捂住了她的口鼻,带着她直接埋进了粪池子里,躺在了底部。
外面的人虽然将剑插了进来,但粪池的高度,终究高过了剑的长度。
检查的人虽然谨慎,却也不会将手伸入,他们因此而躲过了一劫。
虽然是躲过了一切,这心底的创伤……只怕是好不了。
尹晚晴起身之后便拼命狂奔,试图寻找水源。
这些粪桶原本就是要运到菜园,途经山郊野外,自然也就有河流。
寻到了一处河流,她想也不想,一个猛子扎了进去!
今日的屈辱,铭记在心。
鸾凤国,她迟早有一日要回来!
这一边尹晚晴顺利离开了帝都,另一头,史家兄弟二人已经离开鸾凤国的边境,踏出了这片国土。
宽敞的马车之内,周身被冰霜覆盖的女子安静地躺在软榻之上。
身旁,一袭浅粉色锦衣椅靠着车壁,低头静静地注视着她。
“希望此趟东陵国之行,能有所收获。”
……
眨眼已是十日过去。
摄政王府南面的庭院之内,多人齐聚。
“今早接到赵大人的传信,说是咱们陛下这两日缠绵病榻,身体不适,却还要忙于处理政务,依我之见,应该让太子殿下回去才是。”
“不错,陛下身体抱恙,太子理应监国。可我看太子殿下并没有打算回国的意思,咱们是不是该去提议他这两日决定好回国的行程。”
“太子殿下在这鸾凤国已经逗留许久,也是时候该回国了。”
人群之后,凤伶俐将这些对话听在耳中,叹息一声,“他们说得也有道理,义父出来已经许久了,总不能一直停留在他国国土上,这于理不合啊。”
“他与颜天真的婚事原本都定下了,要不是这后来出了这么多意外,如今应该已经回了南旭国完婚。”
身旁的花无心摇了摇头,“真是造化弄人,阿弥陀佛。伶俐,这几位使臣说的都有理,若是你们陛下身子健朗,云渺他还可以闲上一闲,可如今传来了陛下抱恙的消息,那就必须得回国去了。”
“这个道理我自然是明白,晚些我也会去劝劝义父。”
“我倒觉得不用你劝,云渺应该是懂分寸的,如今颜天真不在,他停留在鸾凤国也没有多大意义,除了寻找颜天真之外,他眼下只有两件事情还没做完,一是杀晚晴郡主,二是找南绣郡主,这两件事情,摄政王也会做的,所以——云渺可以离开了。”
“也对。”凤伶俐想了想,道,“那我这就去收拾东西了,对了花大师,你还要在此地停留吗?我们回国之后,你想去何处?是不是该回香泽国去了。”
“贫僧也许久没有去南旭国了。”花无心笑道,“贫僧一介闲人,在香泽国也不过是挂个天师的头衔,每年逢过年之时陪着国主去祈祷上香一回,也就没什么要紧事了。前去贵国做客,你们欢迎不欢迎?”
他原本来这鸾凤国,见识了一番此地女子的热情与豪放,走在大街之上都有女子前来勾搭,那种感觉令他觉得新鲜,十分不赖。
他自然是不太舍得就这么离开,但是……奈何有个泼辣的女子对他紧追不舍啊。
随着南旭国的队伍离开,那花寡妇应该不敢来找麻烦吧?
凤伶俐自然是不知花无心的心思,笑道:“自然是欢迎的,那花大师就与我们随行罢。”
凤伶俐说着,便转过了身,打算回自己的住处。
而这么一个转身,就看见身后五尺之外,站立着一道杏色身影。
那女子明眸皓齿,柳眉杏目,正冲着他笑。
凤伶俐走上前,道:“管家,你可是有事?”
“能不能不叫管家了?从第一次见面到如今,你都是这么喊我的。”小莹撇了撇嘴,“你就不能叫我的名字吗?”
“那……小莹姐,有什么事吗?”
小莹注视着他片刻,叹息了一声,“与小将军相识一场,如今你就要走了,想着来给你送个东西作为纪念。”
说着,她抬起了手,掌心里赫然躺着一条剑穗。
采用银色与紫色的丝线交织编织,以扁圆形玉佩作为吊坠,丝线穿过玉佩两端的孔,在玉佩下垂落一寸左右的流苏,煞是好看。
简洁却又不失雅致。
“好漂亮。”凤伶俐毫不吝啬地赞扬,“这块玉佩看上去成色极好,应当很值钱。”
“你就只注意到了这一点吗。”小莹翻了个白眼,“先前看到你在庭院之中练剑,行云流水一般,就知道你擅长用剑,你这柄剑是好剑,却少了个剑穗,我便花了几天时间给你做了个,只盼着你别嫌弃我的手工。”
“这是小莹姐亲手做的?”凤伶俐有些讶异,随后笑道,“小莹姐可真是客气。”
“这不是客气!”
“小莹姐真是大方。”
“我也不是对谁都这么大方……唉,你果然还只是个孩子。”小莹说到这儿,伸手掐了一把他的脸,“或许再过两年你就明白了。”
说完之后,也不等凤伶俐回答,转身便走开了,步伐轻快。
凤伶俐怔愣了片刻,才回过神,冲着她的背影道:“小莹姐,谢谢!”
小莹脚下的步子一顿,回过头,冲他莞尔一笑。
凤伶俐又紧接着道:“不过,你以后可不要再掐我的脸了,拿人手短,我便让你掐上这么一回,义父说过,男女授受不亲啊。”
“……”
小莹翻了个白眼,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就不应该指望这个少年心里会有悸动。
他还是太单纯了。
“啧啧啧,伶俐啊,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花无心走到了凤伶俐身后,拍了拍他的肩,“你如此不解风情,以后很难娶到媳妇。”
“娶媳妇,这种事对我来说也太遥远,义父二十二岁遇上义母,我一切皆以义父马首是瞻,我也要到了这个年纪再娶媳妇。”
“有你这样马首是瞻的吗?”花无心忍不住敲了一下他的额头,“有些事情不能这样效仿的,尤其是终身大事,岂能儿戏?你要是对人家姑娘有好感,你可得说出来。”
凤伶俐一头雾水,“我没对谁有好感啊。”
“方才那位女管家,如花似玉,身姿曼妙……”
“这个我倒是不曾注意……我见过的漂亮姑娘太多了,若是每一个都有好感,就成了义母最不屑的那种花心人了,不行不行,男女情事,还是应该慎重又慎重。”
“唔,那位姑娘年龄似乎比你大上几岁,也难怪你不感兴趣了,如此姿色你都不动心,或许你喜欢那种娇俏可爱的黄毛丫头……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花无心一边摇头,一边走开了。
凤伶俐也懒得去琢磨他话里的意思,回屋收拾了行李之后,便前往凤云渺的屋子。
推开房门,便看见凤云渺在沏茶,他身后的床榻上,放着整理好的行李。
这让凤伶俐觉得有些意外,“义父,你已经收拾好行囊了?”
“君王卧病,储君岂有不回国之理。这么些天过去了,也没有尹晚晴的半点儿消息,多半是已经逃出去了,史家兄弟二人想必也不在这片国土上,继续在此停留,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说的也是,义父打算何时动身?”
“明日一早,你吩咐下去,让所有人各自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明早出发回国。”
凤伶俐应着,“是。”
第二日一早,凤云渺领着南旭国的众人,陆续离开了摄政王府。
王府门前,尹默玄亲自相送。
“你放心,镇安王府那边我会看着,你我都继续寻找良玉和史家兄弟,我若找到,必定通知你,你若找到,也要知会我。”
“好。”
“后会有期,妹夫。”
“后会有期。”
……
凤云渺所带领的队伍赶路十分迅速,除了夜间留宿之外,几乎没有停歇。
终于在第四天的中午抵达南旭国帝都。
凤云渺回了皇宫,自然是第一时间去探望卧病在榻的皇帝。
寒暄了几句之后,便帮忙处理剩下的政务。
太子归来,原本不是大事,可那满头银发一时引起朝臣议论。
“远行了一趟,归国之时青丝白发,这当中是发生了什么?”
“先前听闻,太子在外停留多时,乃是因为看上了鸾凤国的良玉郡主。”
“女权之国,皇女不外嫁的道理大家都晓得,这郡主能愿意远嫁?”
“现在先别管她愿不愿意远嫁了,人都不知所踪了,想嫁也是嫁不成了。或许太子殿下这满头银发就是因为那良玉郡主,难得看上一位女子,却与之无缘,也是无奈。”
“咱们南旭又不是没有美女,回头宴请太子殿下,寻几个绝色美人给殿下瞧瞧,若是殿下不喜欢,咱们再接着换,呵呵。”
……
湛蓝的天空之下,金黄色的琉璃瓦重檐殿顶,显得格外辉煌。
瓦顶之下,正红色的朱漆大门顶端悬黑色金丝楠木匾额,匾额之上,书‘东宫’二字。
此时窗户半敞,有细细的微风吹进,拂过桌边那道瘦削的身躯。
这两日的奏折,都是凤云渺在批。
“义父,外界对你的头发……猜测颇多。”凤伶俐坐在书案之前,“肖梦与肖洁就上街采购了半个时辰,就听到了好几种不同的说法。有说您是愁白发,还有说,是因情伤而白发,还有更离谱的,说是义父练了邪功,走火入魔……”
凤云渺闻言,面上并无表情,很显然对这些传言不感兴趣,“你若是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就先退下去罢。”
“有。”凤伶俐道,“户部尚书金大人说,想要宴请义父,义父远行多日回来似乎消瘦了些,他昨日打了些野鹿,说是十分补身子,想邀请义父前去尝尝。”
凤伶俐顿了顿,又道:“义父若是不喜欢那种场合,我随意找个借口推脱了就是。”
凤云渺道:“不用推,应下来。”
凤伶俐怔了怔,随机道:“是。”
转眼就到了傍晚。
城东尚书府内,一片热闹。
尚书大人宴请太子殿下,排场自然是大,设宴的地点就定在自家庭院。
来来往往的仆人丫鬟忙碌着,或是端着托盘或是摆上美酒穿梭于庭院中,酒席遍布还伴有悠悠琴曲。
金尚书所宴请的宾客已经来了大半,众人到各自的席位上坐下之后便开始谈笑。
“许久没有吃野味了,今日能得到金大人的邀请,不胜荣幸。”
“咱们可都是沾了太子殿下的光。”
众人正谈笑着,忽听一声——
“太子殿下来了!”
众人连忙起了身,转头望向不远处缓步行来的男子。
那一袭海蓝色锦衣,随着他的走动,衣袖轻拂,他的步履轻缓而漫不经心,正如他给人的感觉,淡漠又慵懒。
一头银白的发丝被玉冠高束着,只余些许散在肩后,光洁的额头下,深邃的桃花美目如同深不见底的海一般,流转着一片神秘清冷。
纵然青丝白发,也是风华不减。
众人纷纷行礼。
“参见太子殿下——”
凤云渺淡淡道了一句,“诸位不必多礼。”
“太子殿下,请上座。”金大人笑着迎上了前,冲他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凤云渺被领到了首座之上坐下,望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野味,“金大人还真是有心了。”
“太子殿下回国之后,可真是比从前消瘦了。下官打的这些野味,不敢说是绝顶美味,但配上一些珍稀药材,必然是很好的补品,给殿下补补身子。”
凤云渺漫不经心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拿到口中品尝。
眼见着凤云渺动筷子,金大人便又朝着一旁的下人吩咐道——
“去,把昨日我挑选的那些美人喊来,献上歌舞助兴。”
“是。”下人应声而退。
不多时,空气中响起了悠扬的丝竹之声。
而后,有九名身姿曼妙的女子缓缓入场。八名粉衣,一名红衣,均是轻纱遮面。
为首的那女子,一身火红的紧身束腰衣裙,勾勒出美好的身段,衣领处绣着精致的牡丹花,以红纱遮面,面纱之上一双秋水明眸,她一头乌黑的秀发高高挽起,以深红色的珠花雕饰。
轻纱掩着她的面容让人看不见,但也似乎能想象得出这女子一定极美,再看轻纱之下,锁骨晶莹,隐隐可见胸前的沟壑。
众宾客望着这女子,不禁多了几分期待。
这样的尤物,舞姿想必很是不赖。
那一双含情目真是水波荡漾,格外勾人。
凤云渺面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口中吃着野味,目光却是落在手腕上的那串红豆上。
从不曾停止过去想她。
早在很久之前,她就说他偏瘦削,希望他能多长几两肉,如今,非但没长肉,反而更瘦削,衣带渐宽。
她若是看见了,大概又会数落他了。
今日这顿野味,要真是补身子能长肉,他倒是不介意多吃一些。
耳畔,悠扬清澈的丝竹之声,如青峦间嬉戏的山泉那样的清逸无拘,他却没什么心思去认真聆听。
他虽然对眼前的歌舞没兴致,却并不影响舞娘们的热情。
在众人的眸光下,那九名女子缓缓起舞。
领头的红衣女子显然与其他女子不同,就连舞姿也奇特了几分,她被众女簇拥着舞动,那一身红衣格外显眼。
琴音渐响,只见她一个旋身跃起,向后一扬,宽广的袖子抛出两道长缎,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度,身体也随着韵律翩翩起舞。
那华美柔软的舞衣,在摇曳之间裙摆晃动煞是好看,一起一跃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这舞,确实好看。
坐在宾客席上的凤伶俐望着这样的舞蹈,有些许怔然。
他今日是与凤云渺一起来的,凤云渺被请到了首座上,他则是与其他宾客坐在一起。
此刻他注意着红衣女子的舞蹈,只觉得这舞姿……
与昔日的义母有五分相似。
曾经,四国交流会上,她一支水袖舞艳惊四座,一曲红颜劫令人赞叹。不禁艳压群芳,更是技压群芳。
从那之后,舞王音仙的头衔就挂上了。
今日这名红衣女子的舞,像是效仿了当日义母的水袖舞,有四五分相似。
不过想想也是,当日的那一场四国交流会,多少人观赏,会被人学了去也不足为奇。
再说那名舞动的红衣女子,一双秋水明眸不曾离开过凤云渺身上,眼见着凤云渺无动于衷,便大着胆子上前,袖子里的红缎有意无意地从凤云渺面前拂过。
凤云渺原本是不去注意,蓦然察觉到一条火红的袖子闯入眼帘,下意识抬头去看。
正前方那红衣舞娘扭动的身姿,看起来倒是有几分熟悉。
效仿了颜天真。
竟然也能给她学了几分像。
凤云渺桃花美眸眯起。
这女子,是金尚书刻意安排了讨他欢心的吗?
不对,金尚书并未离开过南旭国,也没有眼福看过那一场四国交流会,这个女子或许不是他安排的。
红衣女子眼见着凤云渺的视线投递了过来,眉眼弯起,抬手摘下了蒙面的轻纱。
面纱揭晓的那一刻,周围响起一阵倒抽冷气的声音。
凤伶俐望着那红衣女子的相貌,有些惊愕。
这个舞娘,不仅舞姿学了颜天真的几分像,就连长相,也有那么六分相似。
颜天真的绝色被众人所承认,更是鸾凤国当之无愧的第一美人,她若说自己是第二,无人敢认第一。
只要有与她五六分像的容貌,那也是上等的美人,令人称赞。
此刻周围的赞美之声不断,显然都是在表扬那名红衣女子。
“哎哟,金大人这是哪里找来的舞娘,这容貌这身段,可真是令人大饱眼福。”
“这番容貌,真是稀有的绝色啊。”
金尚书听着众人对舞娘的夸奖,心中自然是喜不自胜。
今日他安排了这么一出歌舞,只盼着能引起凤云渺的兴致,若是能讨他的开心,被他看中了哪一个,那自然是极好的。
将美人送与太子,这往后太子殿下对他自然会有些关照,起码会比对别人好上几分。
他心知这位太子殿下不近女色,寻常的美人必定是瞧不上,想要能入他的眼,自然要寻一些极品的货色。
昨日海选美人,这红衣女子在人群当中,一眼就被他看中,只因为她这番容貌实在是扎眼,想不被注意都难。
金尚书将目光投向了凤云渺,只见凤云渺此刻也把视线投在那红衣女子的身上。
金尚书心中窃喜,只觉得自己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凤云渺至少也该对这女子感兴趣了才对。
而在凤云渺的注视之下,那女子似乎也大胆了几分,舞动之间,缓缓凑上前来,眉眼之间一片妖娆风情。
曼妙的身姿,离凤云渺的坐席越来越近。
凤云渺望着她,似乎没有要阻拦她的意思。
她自然也就更大胆放肆了些,只觉得自己是勾起了对方的兴致,便到了凤云渺身旁,宽大的袖子似乎就要拂过凤云渺的肩膀。
凤云渺的手,慢条斯理地伸向了眼前的一盘菜,捏住了盘子的边缘。
下一刻,变故陡生——
一盘子菜连油带肉,整盘扣在了那红衣姑娘的脸上,惹得她闷哼一声,栽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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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晚上七点!
晚晴:为什么我不选择易容术,而是要选择藏在粪桶里,这当然是为了给你们解解气→_→
推个文——
淡粥《天后,忠犬已到请签收》
【双洁宠文,苏爽虐渣】
推崇传统音乐的当红歌手秦笙偏偏“娶”回了一个长着金发和八块腹肌的洋女婿;
卡斯特:自打我入坑以来,就独得女神恩宠。这后宫粉丝千千万,女神偏偏独宠我一人,于是我就劝女神,一(不)定(要)雨露均沾。可她呢,非是不听呢,就宠我,就宠我~
总裁版:污力天后和她的金发小忠犬~
文艺版:
听一首歌,看一场球赛,来一场跨国的甜蜜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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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美的男神哦,为了她漂洋过海;
美丽的少女呀,我该拿什么来追逐你那动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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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一名外国金发美男子抵达我国,竟被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