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7 游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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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公里五千大洋,别说抱着个昏迷的姑娘和一条流浪狗,就算抱着两个一丝不挂的男人,司机师傅也不会多问一句,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
“师傅,麻烦在前面停车。”
四十分钟后,距离宁海收费站还有十几公里时,丁宁突然喊道。
“啊?在这里?这可是高速啊?”
出租车司机心里一哆嗦,尼玛,在这黑漆嘛乌的高速路上下车,这也太吓人了。
这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鬼地方,这家伙不会是个杀人抢劫犯吧?脑洞大开的司机师傅立刻联想到月黑风高杀人夜之类的恐怖词组。
“没事,我家就在高速公路下面的村子里,从这翻下去就到家了,要是等到了宁海市区我再打车回家,又要耽误不少时间,麻烦你了师傅。”
丁宁编了个理由解释道。
这个理由很合理,没毛病,最关键的是没发现他有想要杀人抢劫的迹象。
司机师傅也松了口气,连忙在应急车道停车让丁宁下车,虽然高速上不准停车,但只要不在高清摄像头下面,谁在乎呢。
看着出租车尾灯消失在视线里,丁宁一手抱着凌云,一手抓着豆豆,扑棱一声,展开骨翅,扇动双翼向宁海飞去。
还好,带着一个人一条狗,消耗也只是比一个人飞稍微大了那么一点点,完全在承受范围之内。
不得不说,飞行的速度的确很快,只是短短的几分钟,十几里路程就被甩在了身后。
现在把凌云放在哪里都不安全,丁宁考虑半天还是决定把她暂时放在西郊小院,让楚云娜保护她。
楚云娜虽然战斗力不强,但拥有着乌鸦放哨,遇到危险可以随时撤到地下洞窟,那里不但有神经毒素,还有数不清的虫鼠大军,自保应该没有问题。
“主人,你回来啦!”
还没到西郊小院,楚云娜就和他建立了精神连接。
“我回来了,对了,下午跟踪我的是什么人?”
丁宁一边飞行,一边问道。
“对不起主人,小黑跟丢了,那些人很谨慎,始终在市区转来转去的,后来开进了一家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就再也没出来过,我想要让小黑跟进去,却被保安发现了,说它是不祥之兆,拿石头砸它,我就让它撤退了。”
楚云娜有些羞愧的说道。
“没关系,小黑毕竟是只乌鸦,保安见了肯定会撵它的。”
丁宁知道这不能怪她,毕竟乌鸦一向都是不祥之兆,没有人会喜欢它。
看来以后收灵宠,还是收个黄鹂、百灵之类喜庆的鸟才好,毕竟飞禽这玩意跟踪人太方便了。
到了小院后,丁宁才得知凌飞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这让两人都有些担心。
“凌叔身手不弱,估计是被什么事情绊住了,不会有事的。”
丁宁虽然也很担心,但也只能这样安慰楚云娜。
在得知凌云竟然是凌飞的女儿时,楚云娜毫不犹豫的包揽下照顾她的责任。
豆豆洗了个澡,恢复了雪白可爱的模样,想要缠着丁宁被他一脚踹开。
在贴心小女仆的强烈要求下,丁宁洗了个澡,又享受了她一番温柔的按摩,才觉得疲惫全消,只是奇怪的是那个神秘人始终没有打电话来。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丁宁正在跟楚云娜学习如何转换灵宠的视角时,他的手机再次响起。
终于来了吗?丁宁看着陌生的来电号码,不由冷笑一声,毫不犹豫的按下了接听键。
“怎么样?姑苏好玩吗?”神秘人带着戏谑的语气问道。
“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凌云究竟在哪里?”丁宁装出一副愤怒的样子怒声问道。
神秘人快意的哈哈大笑:“我可以告诉你,她就在姑苏梅花弄十三号,是不是很惊讶?是不是觉得的我在骗你?可惜啊,你猜错了,她确实就在我所说的那个地方,不过,你不要高兴的太早了,游戏才刚刚开始,我很想知道,你能救得了凌云,又能救得了沈牧晴吗?”
丁宁的脸色变了,霍然站起怒声道:“你想干什么?”
“哈哈哈,我不想干什么,我只是想看看你这个小白脸在凌云和沈牧晴之间究竟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神秘人笑的极为猖狂,但笑声中却带着某种变态扭曲的戏谑:“现在是九点整,一个半小时后也就是十点半,沈牧晴会心脏病发作,如果你现在立刻赶回来,或许还来得及救沈牧晴,只是不知道你是打算抛下凌云不管立刻回来救沈牧晴呢,还是打算继续去救你的凌云,这两个女人你只能选一个,我很期待你的选择噢,哈哈哈!”
在大笑声中,神秘人挂断了电话,丁宁嘴角却露出了一抹不屑的冷笑。
还以为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阴谋呢,原来就是一个变态玩的游戏,在他看来,这游戏实在是有些幼稚,但却十分的歹毒。
按照神秘人的计算,从宁海到姑苏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车速快一点也就一个小时的事情,再快点甚至四五十分钟也可以。
但不要忘了,真正最耽误时间的不是从宁海到姑苏的高速,反而是宁海市区和姑苏市区里这段路程。
市区车水马龙,车速不可能太快,穿越市区路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往往比高速上耗费的时间还要多。
所以神秘人就跟他玩了这样一个极速狂奔的游戏,他之前不说凌云被关押在哪,现在故意说出来,就是想让丁宁面临最艰难的痛苦选择。
如果丁宁选择继续去梅花弄十三号救凌云,那就绝对来不及回来救沈牧晴。
但如果丁宁放弃凌云,一个半小时能不能来得及赶回来救沈牧晴还在未知之数。
为了赶时间,丁宁肯定会超速行驶,一个不好说不定就会出车祸,这样他们三个人都要完蛋。
所以丁宁认为这个神秘人很歹毒,如果他只是个普通人,很有可能真的会面临两难之境,到时候是救凌云?还是救沈牧晴?
但不管救谁,另一个死去的女人都将会成为丁宁一辈子的梦魇。
想到这里,丁宁不由的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幸好,他不是一般人,幸好,一时异想天开改造了豆豆的基因,让它提前找到了凌云,幸好,他有着一对骨翅能够飞行。
神秘人的计划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他唯一失败的就是太不了解丁宁了,当然,这和丁宁嘴巴严、隐藏的深也脱不了关系。
只是让丁宁好奇的是这个神秘人凭什么能够那么肯定沈牧晴十点半就一定会心脏病发作?
但既然他是精心策划的,丁宁倒不怀疑他会撒谎,或许,说不定能够从中查出神秘人的身份也未可知。
“娜娜,你的小黑我能不能用它的视野?”
丁宁不急着赶去沈牧晴家,他很想找出幕后黑手将其碎尸万段。
“恐怕不能,虽然你是我的主人,但我收的灵宠只能我自己使用。”
楚云娜很是歉疚的说道。
丁宁有些失望,但这也在预料当中,实在不行就让豆豆出马吧,提前去和沈牧晴打声招呼,让豆豆藏在她家里,应该没有问题。
“对了主人,你可以现收一只灵宠啊。”
楚云娜想起了什么,突然惊喜的说道:“前两天我发现距离咱们这不远的地方有一只受伤的小鹰,我想收它做灵宠的,可惜没抓住它,我又不会飞,可是主人可以飞啊,把它抓来当灵宠多好,鹰的视力可是飞禽中最好的了。”
丁宁眼前一亮,虽然鹰并不适合今晚的行动,但能够收一只有灵性的鹰做灵宠的机会可不多。
事不宜迟,丁宁让豆豆留下来看家,让乌鸦小黑放哨,丁宁则随着楚云娜去抓鹰。
为了节省时间,丁宁抱着楚云娜直接按照她指点的方位飞去。
在西郊一片庄稼地旁的一片树林中,发现了那只鹰的踪迹。
当看到那只高傲的昂着头歪着脑袋看着他们的鹰时,丁宁笑了。
这鹰有着一对黄色羽缘,具粗著的黑褐色纵纹,尾巴蓝灰色带着棕色横斑,和猎隼很像,其实是一只游隼,还是只幼隼。
成年的鹰隼也不过一斤多点,体长四十多厘米,这只幼隼最多能有半斤多,体长不超过二十厘米,跟只鹦鹉差不多大,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把满脸陶醉的楚云娜放在地上,丁宁伸出骨翅,吱溜一声就蹿上了树丫,伸手去抓游隼。
不料那游隼反应极快,在丁宁即将捉住它之际突然一个俯冲闪避开来,在空中不断的盘旋,翎羽倒竖,嘴里发出愤怒的鹰啼,似乎在质问丁宁为什么要抓它。
丁宁尴尬了,他忘记了游隼是世界上短距离冲刺速度最快的鸟类,在短距离内他根本不可能追上它。
不过它没有趁机飞走,明显是想要谈判,好吧,既然愿意谈那就好办。
丁宁嘴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和游隼商谈了起来,让楚云娜好一阵羡慕。
她只能感受到动物的情绪向它们传达自己的善意,也能隐约明白它们语言的意思,但在没有收为灵宠前,根本无法和它们直接交流,和丁宁这样直接沟通然后诱拐的便捷方法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很快,也不知道丁宁说了些什么,楚云娜能够感觉到这只游隼缓缓放松了戒备,看向丁宁的眼神中带着一抹渴望。
丁宁又叽里咕噜的说了半天伸出了手,那只游隼迟疑了一下,竟然真的飞了过来,落到了他的手上。
丁宁咧嘴一笑,终于诱拐成功,好吧,异能量发动改造基因,虽然他的异能量几乎会被消耗一空,但有了游隼当侦察兵还是很值得的。
不得不说,这游隼的灵性确实比豆豆那蠢狗强多了,基因改造后,它的智商相当于人类十二三岁的孩子,完全碾压豆豆。
“你脖子周围有一圈金色羽毛,以后我就叫你小金吧。”
丁宁也不征求它的意见,随意就给它起了个名字,怎么方便称呼怎么来。
小金似乎对名字也没有什么概念,开心的站在丁宁肩膀上跟他汇报了一下它的变化。
一百多公里五千大洋,别说抱着个昏迷的姑娘和一条流浪狗,就算抱着两个一丝不挂的男人,司机师傅也不会多问一句,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
“师傅,麻烦在前面停车。”
四十分钟后,距离宁海收费站还有十几公里时,丁宁突然喊道。
“啊?在这里?这可是高速啊?”
出租车司机心里一哆嗦,尼玛,在这黑漆嘛乌的高速路上下车,这也太吓人了。
这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鬼地方,这家伙不会是个杀人抢劫犯吧?脑洞大开的司机师傅立刻联想到月黑风高杀人夜之类的恐怖词组。
“没事,我家就在高速公路下面的村子里,从这翻下去就到家了,要是等到了宁海市区我再打车回家,又要耽误不少时间,麻烦你了师傅。”
丁宁编了个理由解释道。
这个理由很合理,没毛病,最关键的是没发现他有想要杀人抢劫的迹象。
司机师傅也松了口气,连忙在应急车道停车让丁宁下车,虽然高速上不准停车,但只要不在高清摄像头下面,谁在乎呢。
看着出租车尾灯消失在视线里,丁宁一手抱着凌云,一手抓着豆豆,扑棱一声,展开骨翅,扇动双翼向宁海飞去。
还好,带着一个人一条狗,消耗也只是比一个人飞稍微大了那么一点点,完全在承受范围之内。
不得不说,飞行的速度的确很快,只是短短的几分钟,十几里路程就被甩在了身后。
现在把凌云放在哪里都不安全,丁宁考虑半天还是决定把她暂时放在西郊小院,让楚云娜保护她。
楚云娜虽然战斗力不强,但拥有着乌鸦放哨,遇到危险可以随时撤到地下洞窟,那里不但有神经毒素,还有数不清的虫鼠大军,自保应该没有问题。
“主人,你回来啦!”
还没到西郊小院,楚云娜就和他建立了精神连接。
“我回来了,对了,下午跟踪我的是什么人?”
丁宁一边飞行,一边问道。
“对不起主人,小黑跟丢了,那些人很谨慎,始终在市区转来转去的,后来开进了一家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就再也没出来过,我想要让小黑跟进去,却被保安发现了,说它是不祥之兆,拿石头砸它,我就让它撤退了。”
楚云娜有些羞愧的说道。
“没关系,小黑毕竟是只乌鸦,保安见了肯定会撵它的。”
丁宁知道这不能怪她,毕竟乌鸦一向都是不祥之兆,没有人会喜欢它。
看来以后收灵宠,还是收个黄鹂、百灵之类喜庆的鸟才好,毕竟飞禽这玩意跟踪人太方便了。
到了小院后,丁宁才得知凌飞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这让两人都有些担心。
“凌叔身手不弱,估计是被什么事情绊住了,不会有事的。”
丁宁虽然也很担心,但也只能这样安慰楚云娜。
在得知凌云竟然是凌飞的女儿时,楚云娜毫不犹豫的包揽下照顾她的责任。
豆豆洗了个澡,恢复了雪白可爱的模样,想要缠着丁宁被他一脚踹开。
在贴心小女仆的强烈要求下,丁宁洗了个澡,又享受了她一番温柔的按摩,才觉得疲惫全消,只是奇怪的是那个神秘人始终没有打电话来。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丁宁正在跟楚云娜学习如何转换灵宠的视角时,他的手机再次响起。
终于来了吗?丁宁看着陌生的来电号码,不由冷笑一声,毫不犹豫的按下了接听键。
“怎么样?姑苏好玩吗?”神秘人带着戏谑的语气问道。
“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凌云究竟在哪里?”丁宁装出一副愤怒的样子怒声问道。
神秘人快意的哈哈大笑:“我可以告诉你,她就在姑苏梅花弄十三号,是不是很惊讶?是不是觉得的我在骗你?可惜啊,你猜错了,她确实就在我所说的那个地方,不过,你不要高兴的太早了,游戏才刚刚开始,我很想知道,你能救得了凌云,又能救得了沈牧晴吗?”
丁宁的脸色变了,霍然站起怒声道:“你想干什么?”
“哈哈哈,我不想干什么,我只是想看看你这个小白脸在凌云和沈牧晴之间究竟要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神秘人笑的极为猖狂,但笑声中却带着某种变态扭曲的戏谑:“现在是九点整,一个半小时后也就是十点半,沈牧晴会心脏病发作,如果你现在立刻赶回来,或许还来得及救沈牧晴,只是不知道你是打算抛下凌云不管立刻回来救沈牧晴呢,还是打算继续去救你的凌云,这两个女人你只能选一个,我很期待你的选择噢,哈哈哈!”
在大笑声中,神秘人挂断了电话,丁宁嘴角却露出了一抹不屑的冷笑。
还以为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阴谋呢,原来就是一个变态玩的游戏,在他看来,这游戏实在是有些幼稚,但却十分的歹毒。
按照神秘人的计算,从宁海到姑苏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车速快一点也就一个小时的事情,再快点甚至四五十分钟也可以。
但不要忘了,真正最耽误时间的不是从宁海到姑苏的高速,反而是宁海市区和姑苏市区里这段路程。
市区车水马龙,车速不可能太快,穿越市区路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往往比高速上耗费的时间还要多。
所以神秘人就跟他玩了这样一个极速狂奔的游戏,他之前不说凌云被关押在哪,现在故意说出来,就是想让丁宁面临最艰难的痛苦选择。
如果丁宁选择继续去梅花弄十三号救凌云,那就绝对来不及回来救沈牧晴。
但如果丁宁放弃凌云,一个半小时能不能来得及赶回来救沈牧晴还在未知之数。
为了赶时间,丁宁肯定会超速行驶,一个不好说不定就会出车祸,这样他们三个人都要完蛋。
所以丁宁认为这个神秘人很歹毒,如果他只是个普通人,很有可能真的会面临两难之境,到时候是救凌云?还是救沈牧晴?
但不管救谁,另一个死去的女人都将会成为丁宁一辈子的梦魇。
想到这里,丁宁不由的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幸好,他不是一般人,幸好,一时异想天开改造了豆豆的基因,让它提前找到了凌云,幸好,他有着一对骨翅能够飞行。
神秘人的计划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他唯一失败的就是太不了解丁宁了,当然,这和丁宁嘴巴严、隐藏的深也脱不了关系。
只是让丁宁好奇的是这个神秘人凭什么能够那么肯定沈牧晴十点半就一定会心脏病发作?
但既然他是精心策划的,丁宁倒不怀疑他会撒谎,或许,说不定能够从中查出神秘人的身份也未可知。
“娜娜,你的小黑我能不能用它的视野?”
丁宁不急着赶去沈牧晴家,他很想找出幕后黑手将其碎尸万段。
“恐怕不能,虽然你是我的主人,但我收的灵宠只能我自己使用。”
楚云娜很是歉疚的说道。
丁宁有些失望,但这也在预料当中,实在不行就让豆豆出马吧,提前去和沈牧晴打声招呼,让豆豆藏在她家里,应该没有问题。
“对了主人,你可以现收一只灵宠啊。”
楚云娜想起了什么,突然惊喜的说道:“前两天我发现距离咱们这不远的地方有一只受伤的小鹰,我想收它做灵宠的,可惜没抓住它,我又不会飞,可是主人可以飞啊,把它抓来当灵宠多好,鹰的视力可是飞禽中最好的了。”
丁宁眼前一亮,虽然鹰并不适合今晚的行动,但能够收一只有灵性的鹰做灵宠的机会可不多。
事不宜迟,丁宁让豆豆留下来看家,让乌鸦小黑放哨,丁宁则随着楚云娜去抓鹰。
为了节省时间,丁宁抱着楚云娜直接按照她指点的方位飞去。
在西郊一片庄稼地旁的一片树林中,发现了那只鹰的踪迹。
当看到那只高傲的昂着头歪着脑袋看着他们的鹰时,丁宁笑了。
这鹰有着一对黄色羽缘,具粗著的黑褐色纵纹,尾巴蓝灰色带着棕色横斑,和猎隼很像,其实是一只游隼,还是只幼隼。
成年的鹰隼也不过一斤多点,体长四十多厘米,这只幼隼最多能有半斤多,体长不超过二十厘米,跟只鹦鹉差不多大,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把满脸陶醉的楚云娜放在地上,丁宁伸出骨翅,吱溜一声就蹿上了树丫,伸手去抓游隼。
不料那游隼反应极快,在丁宁即将捉住它之际突然一个俯冲闪避开来,在空中不断的盘旋,翎羽倒竖,嘴里发出愤怒的鹰啼,似乎在质问丁宁为什么要抓它。
丁宁尴尬了,他忘记了游隼是世界上短距离冲刺速度最快的鸟类,在短距离内他根本不可能追上它。
不过它没有趁机飞走,明显是想要谈判,好吧,既然愿意谈那就好办。
丁宁嘴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和游隼商谈了起来,让楚云娜好一阵羡慕。
她只能感受到动物的情绪向它们传达自己的善意,也能隐约明白它们语言的意思,但在没有收为灵宠前,根本无法和它们直接交流,和丁宁这样直接沟通然后诱拐的便捷方法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很快,也不知道丁宁说了些什么,楚云娜能够感觉到这只游隼缓缓放松了戒备,看向丁宁的眼神中带着一抹渴望。
丁宁又叽里咕噜的说了半天伸出了手,那只游隼迟疑了一下,竟然真的飞了过来,落到了他的手上。
丁宁咧嘴一笑,终于诱拐成功,好吧,异能量发动改造基因,虽然他的异能量几乎会被消耗一空,但有了游隼当侦察兵还是很值得的。
不得不说,这游隼的灵性确实比豆豆那蠢狗强多了,基因改造后,它的智商相当于人类十二三岁的孩子,完全碾压豆豆。
“你脖子周围有一圈金色羽毛,以后我就叫你小金吧。”
丁宁也不征求它的意见,随意就给它起了个名字,怎么方便称呼怎么来。
小金似乎对名字也没有什么概念,开心的站在丁宁肩膀上跟他汇报了一下它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