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那天阳光正好,乌云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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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修!”王颖喊道:“我会跟在你身边的,我会从你的身上学习武学,然后打败你,你给我等着!”
“好啊,我等着。”林修笑笑,走进别墅。
“这个混蛋。”王颖挥了挥小粉拳,一脸不忿。
族人们都休息了,林修回到房间时,慕容十三已经来了。
“公子,你找我?”
“嗯,把门关上。”林修坐在沙发上,将木盒放在茶几上,道:“看看,喜不喜欢。”
慕容十三走过来,将木盒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一柄宝剑。
宝剑三尺七寸,紫檀木剑柄,景纹纲剑身,铸剑时镌刻了极为漂亮的宣花纹。
他将宝剑取出,放在手中掂了掂,心下立刻便是知道,这不是一柄普通的宝剑。
“公子,这宝剑太贵重……”
“收下。”林修打断他的话,道:“宝剑配佳人,这是我送你的。你常年用剑,但这些年来我也没能得到什么拿得出手的剑,这把剑不算多么贵重,但比你现在的剑多少要好一些。好歹也是一名封号宗师,总用一把木头剑惹人笑话。”
“公子……”慕容十三望着他,微微低下了头,心中感动,声音有些哽咽。
他抿了抿薄唇,心情极为的复杂。
他是被驱赶的慕容家人,他无父无母,若不是遇见了公子,早在10岁那年,他就已经横死街头了。
八年的时间,他从一个普通人,成长为令人闻风丧胆的封号宗师鬼剑十三,这一切都是公子赐给他的。
虽然公子从未拿他当做外人,甚至将他视作为亲兄弟一般,但在他的心里,对林修是非常的尊敬。
他握着宣花宝剑,心中发誓,这条命,若公子要,随手都可拿去!
他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
“好了,一个大男人别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似的。”林修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忽然笑着问道:“那个梁素素,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慕容十三愣了一下,不明白。
林修心里叹气,道:“没什么,你的伤势还没痊愈,回去早点休息吧。”
“嗯,那我走了。”
林修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里泛起了嘀咕。
首先可以确认的是,这家伙并不是弯的,不过现在看来,他距离弯曲状态,似乎也不远了……
真是造孽啊。
一夜无话。
第二天林修离开时,和爷爷还有爸妈简单说了一声,只是告诉他们要送叶秀秀去一个地方习武。
他们也没有多问,毕竟林修现在做的事情,他们已经很难插得上手了。
天海市港口,停放着一艘豪华游轮,这是歌诗达赛琳娜号邮轮,据说有和谐与安宁的象征。
确定乘坐邮轮前往日国,又有带着两女顺便旅游的想法,林修特地选了一个五天的路线。
天海市出发,济州岛停留半天,最后是长崎。
虽然主要的目的是送叶秀秀和月樱晴子,但加上苏瑜和庄颜,等到登船的那一刻,他才猛地发现,这次的旅途居然是四女一男的令人羡慕嫉妒恨的搭配。
苏瑜换上了长长的罗莎裙,海风吹来的时候还得压着裙子以免跑光,白皙的皮肤在阳光和海水的印辉下,绽放出令人眼花绚烂的荧光。
庄颜踩着一双细带的大红色凉拖,齐臀的黑色亚麻短裤,露腰的白色小背心,戴着蛤蟆镜和鸭舌帽,全身充满着活力。
月樱晴子还是喜欢穿和服,家族长年累月对她的培训,让她对和服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喜好,但这一次在林修的要求下,她不得不换上正常的衣服。
尽管只是一条七分小脚牛仔裤与纯白的宽松T恤,可是配上她齐刘海的精致脸蛋,依旧给人一种怦然心动的清纯初恋感。
叶秀秀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居然穿了一条旗袍,开叉高到能看见半边屁股,林修随眼一瞥,发现她里面似乎是真空的。
聪明的女人格外注重细节,与林修有过鱼水之欢的叶秀秀,发现林修似乎很喜欢着装成熟的自己。
说到底他的身体还只是一个少年状态,对女人的审美似乎也逃不开对成熟女人的偏爱。
而且同行的三个少女,虽然个个都美的冒泡,但穿着打扮还是能看出一些青涩。
如此一来,刻意伪装成熟的自己,似乎就很吃香了呢。
她心里这样想着,走动时轻轻吸气,让自己的曲线看上去更加的曼妙。
这可就苦了其他的游客,那些男人一双双眼睛就没能从四个少女的身上移开过,时不时能听见一声声倒吸凉气的声音,那是他们的女伴在他们腰上掐捏的教训。
今天的航线主要针对的是上层社会人士,最普通的船票也要卖到七千块一张,而像林修几人居住的顶层,一张船票接近五万。
而游轮上还有赌场以及其他的一些成年人才能玩的娱乐设施,一趟游玩下来,每个人至少也得贡献十几二十万。
住房时有些尴尬,林修一个人居住,苏瑜和庄颜住一屋,月樱晴子和叶秀秀住一屋。
大家都觉得这是正常的搭配,叶秀秀好像看见了林修传递过来的眼神,羞涩的撇开了头,再度对上的时候,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林修心里纳闷,她对我点头干什么?
他只是单纯觉得叶秀秀的衣品很不错,大红色的旗袍在她身上丝毫不俗气,媚而不妖。
这种旗袍一般女人很难驾驭,要么显得风尘气极重,要么气质不符。
但叶秀秀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却将清纯与妩媚融合的恰到好处,虽说行走间刻意模仿金陵歌姬的猫步,摇弋生姿扭屁股也没能抓住精髓,但正是这种生涩的感觉才更加诱人。
林修躺在床上,面前是一块巨大的落地窗,没有任何遮挡的视线可以清晰看见一望无际的深蓝大海。
游轮起航了,但天气似乎有些不给力,乌云在海面上汇聚,随时都有下雨的迹象。
林修翻了个身,准备小憩一会,晚点出去吃点东西。
两个女孩按捺不住游玩的心,涂了防晒霜就出门去了。
月樱晴子像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婆,安静的坐在沙发上,偶尔会站起来走动两步,嘴里念念有词,然后脚下一滑从原地消失,再出现时已经站在屋内的另一边。
真是无时无刻不在向着修炼。
“晴子,你要出去吗?”叶秀秀从包包里拿出一只小杜攥在手里,随口问道。
月樱晴子摇头,道:“秀秀姐,我不出去。”
“那我先出去咯。”叶秀秀揉揉她可爱的脑袋,道:“公子说过,不能一直紧绷,修炼需要张弛有道,哈哈,反正我还没你厉害,也给不了你太多建议,我先出去了,拜拜。”
三人的住处紧挨着,叶秀秀站在苏瑜的门前敲了敲,半晌不见动静,才转过身来到林修的门前敲了敲。
“进来。”里面响起林修的声音。
叶秀秀看了看手里的小杜,心里有一种偷晴的慌张感觉。
“林修!”王颖喊道:“我会跟在你身边的,我会从你的身上学习武学,然后打败你,你给我等着!”
“好啊,我等着。”林修笑笑,走进别墅。
“这个混蛋。”王颖挥了挥小粉拳,一脸不忿。
族人们都休息了,林修回到房间时,慕容十三已经来了。
“公子,你找我?”
“嗯,把门关上。”林修坐在沙发上,将木盒放在茶几上,道:“看看,喜不喜欢。”
慕容十三走过来,将木盒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一柄宝剑。
宝剑三尺七寸,紫檀木剑柄,景纹纲剑身,铸剑时镌刻了极为漂亮的宣花纹。
他将宝剑取出,放在手中掂了掂,心下立刻便是知道,这不是一柄普通的宝剑。
“公子,这宝剑太贵重……”
“收下。”林修打断他的话,道:“宝剑配佳人,这是我送你的。你常年用剑,但这些年来我也没能得到什么拿得出手的剑,这把剑不算多么贵重,但比你现在的剑多少要好一些。好歹也是一名封号宗师,总用一把木头剑惹人笑话。”
“公子……”慕容十三望着他,微微低下了头,心中感动,声音有些哽咽。
他抿了抿薄唇,心情极为的复杂。
他是被驱赶的慕容家人,他无父无母,若不是遇见了公子,早在10岁那年,他就已经横死街头了。
八年的时间,他从一个普通人,成长为令人闻风丧胆的封号宗师鬼剑十三,这一切都是公子赐给他的。
虽然公子从未拿他当做外人,甚至将他视作为亲兄弟一般,但在他的心里,对林修是非常的尊敬。
他握着宣花宝剑,心中发誓,这条命,若公子要,随手都可拿去!
他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
“好了,一个大男人别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似的。”林修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忽然笑着问道:“那个梁素素,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慕容十三愣了一下,不明白。
林修心里叹气,道:“没什么,你的伤势还没痊愈,回去早点休息吧。”
“嗯,那我走了。”
林修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里泛起了嘀咕。
首先可以确认的是,这家伙并不是弯的,不过现在看来,他距离弯曲状态,似乎也不远了……
真是造孽啊。
一夜无话。
第二天林修离开时,和爷爷还有爸妈简单说了一声,只是告诉他们要送叶秀秀去一个地方习武。
他们也没有多问,毕竟林修现在做的事情,他们已经很难插得上手了。
天海市港口,停放着一艘豪华游轮,这是歌诗达赛琳娜号邮轮,据说有和谐与安宁的象征。
确定乘坐邮轮前往日国,又有带着两女顺便旅游的想法,林修特地选了一个五天的路线。
天海市出发,济州岛停留半天,最后是长崎。
虽然主要的目的是送叶秀秀和月樱晴子,但加上苏瑜和庄颜,等到登船的那一刻,他才猛地发现,这次的旅途居然是四女一男的令人羡慕嫉妒恨的搭配。
苏瑜换上了长长的罗莎裙,海风吹来的时候还得压着裙子以免跑光,白皙的皮肤在阳光和海水的印辉下,绽放出令人眼花绚烂的荧光。
庄颜踩着一双细带的大红色凉拖,齐臀的黑色亚麻短裤,露腰的白色小背心,戴着蛤蟆镜和鸭舌帽,全身充满着活力。
月樱晴子还是喜欢穿和服,家族长年累月对她的培训,让她对和服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喜好,但这一次在林修的要求下,她不得不换上正常的衣服。
尽管只是一条七分小脚牛仔裤与纯白的宽松T恤,可是配上她齐刘海的精致脸蛋,依旧给人一种怦然心动的清纯初恋感。
叶秀秀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居然穿了一条旗袍,开叉高到能看见半边屁股,林修随眼一瞥,发现她里面似乎是真空的。
聪明的女人格外注重细节,与林修有过鱼水之欢的叶秀秀,发现林修似乎很喜欢着装成熟的自己。
说到底他的身体还只是一个少年状态,对女人的审美似乎也逃不开对成熟女人的偏爱。
而且同行的三个少女,虽然个个都美的冒泡,但穿着打扮还是能看出一些青涩。
如此一来,刻意伪装成熟的自己,似乎就很吃香了呢。
她心里这样想着,走动时轻轻吸气,让自己的曲线看上去更加的曼妙。
这可就苦了其他的游客,那些男人一双双眼睛就没能从四个少女的身上移开过,时不时能听见一声声倒吸凉气的声音,那是他们的女伴在他们腰上掐捏的教训。
今天的航线主要针对的是上层社会人士,最普通的船票也要卖到七千块一张,而像林修几人居住的顶层,一张船票接近五万。
而游轮上还有赌场以及其他的一些成年人才能玩的娱乐设施,一趟游玩下来,每个人至少也得贡献十几二十万。
住房时有些尴尬,林修一个人居住,苏瑜和庄颜住一屋,月樱晴子和叶秀秀住一屋。
大家都觉得这是正常的搭配,叶秀秀好像看见了林修传递过来的眼神,羞涩的撇开了头,再度对上的时候,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林修心里纳闷,她对我点头干什么?
他只是单纯觉得叶秀秀的衣品很不错,大红色的旗袍在她身上丝毫不俗气,媚而不妖。
这种旗袍一般女人很难驾驭,要么显得风尘气极重,要么气质不符。
但叶秀秀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却将清纯与妩媚融合的恰到好处,虽说行走间刻意模仿金陵歌姬的猫步,摇弋生姿扭屁股也没能抓住精髓,但正是这种生涩的感觉才更加诱人。
林修躺在床上,面前是一块巨大的落地窗,没有任何遮挡的视线可以清晰看见一望无际的深蓝大海。
游轮起航了,但天气似乎有些不给力,乌云在海面上汇聚,随时都有下雨的迹象。
林修翻了个身,准备小憩一会,晚点出去吃点东西。
两个女孩按捺不住游玩的心,涂了防晒霜就出门去了。
月樱晴子像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婆,安静的坐在沙发上,偶尔会站起来走动两步,嘴里念念有词,然后脚下一滑从原地消失,再出现时已经站在屋内的另一边。
真是无时无刻不在向着修炼。
“晴子,你要出去吗?”叶秀秀从包包里拿出一只小杜攥在手里,随口问道。
月樱晴子摇头,道:“秀秀姐,我不出去。”
“那我先出去咯。”叶秀秀揉揉她可爱的脑袋,道:“公子说过,不能一直紧绷,修炼需要张弛有道,哈哈,反正我还没你厉害,也给不了你太多建议,我先出去了,拜拜。”
三人的住处紧挨着,叶秀秀站在苏瑜的门前敲了敲,半晌不见动静,才转过身来到林修的门前敲了敲。
“进来。”里面响起林修的声音。
叶秀秀看了看手里的小杜,心里有一种偷晴的慌张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