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为了停车买两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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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就是吴东著名的酒吧一条街。
高一鸣显然对这个地方很熟悉,在停车场早已全满,路边都停了不少车的情况下,带着程煜把车拐到了一个小弄堂里,顺利的找到了停车位。
“嗬,这种地方能找到停车位你也是够牛的!”下车后,程煜挑起了大拇指。
高一鸣摆摆手,说:“哪有那么好,这是我的房子。”
“合着你就住这儿啊?”程煜打量着车旁边的房子,都是低矮的平房,后来又被主人加盖了的那种。
这附近虽然是闹市区,但由于这一片有个部队驻扎,同时又处于民国建筑保护区,直接导致了酒吧街旁边的两三条弄堂,虽然已经跟城市的格局严重不符了,但依旧无法拆迁。
毕竟,只有那么小小的两三千平米,并且还是南北长一百米东西宽不足十米的狭长地带,除非政府拆出来就直接给空着,否则还真是什么都开发不起来。
说白了,这是吴东市中心的一小片——不能说贫民窟吧,最起码也是社会比较底层的居民在居住着。
这种地方,又怎么可能是高一鸣的住所?
高一鸣笑着解释道:“我喜欢到这附近来玩,但每次来,都找不到停车位。后来我干脆在这儿买了两套房子。你看这块儿,原本这儿都盖着违建,我买下来之后全给拆了,就为腾出两个停车位来。”
程煜这才明白,再度挑起大拇指:“你这操作水平,也够风骚的啊!”
高一鸣哈哈大笑道:“所以今儿感受到你的操作之后,我觉得咱俩有必要真的认识一下。”
程煜笑着跟高一鸣一同走进了酒吧街,当然是高一鸣选了一家他熟悉的酒吧,俩人进去。
“你好像对吴东不太熟悉吧?刚来没多久?”坐下之后点了酒水,高一鸣跟程煜喝了一杯才问道。
程煜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家就是吴东的,不过很小就被送到国外去了,刚毕业,回来还没两天,对吴东的确不太熟悉。”
高一鸣顿时就明白了:“所以,你的衣服什么的,都还在美国,等着寄回来呢。家里没啥衣服,就出门随便买一件,买什么都无所谓,只为了打个折。可关键你不差钱吧?”
“省钱这种事,跟差不差钱没关系,既然他们设定可以打折的游戏规则,那我干嘛不利用起来?”
“你这是报复社会啊!”高一鸣无限感慨,举起杯子。
程煜跟他碰了一下,很严肃的说:“不,报复社会多低级,我这纯粹就是为了省钱!就好像现在,如果不是你说你请客,我是怎么都不会跟一个认识还不超过半小时的人跑来喝酒的!”
高一鸣愣了愣,觉得很受伤,但很快又哈哈大笑起来,无论如何,他都觉得程煜是在说笑。
大概,这家伙就是那种喜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人吧——高一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默默的想着。
酒吧是那种相对比较安静的酒吧,一个歌手在小舞台上,弹着吉他不急不慢,甚至可以说是懒洋洋的唱着歌。歌词都在嘴唇里含着,含糊不清,听的人也不在意,反正就当是个背景音乐,人声的感觉总比音响里放出来的亲切。
大家说话的声音都比较小,在这样的酒吧里,适合情侣或者亲密的朋友之间小声谈话,而不像大多数酒吧需要扯着嗓子喊,喝酒也是一瓶一瓶的晃。
总的来说,程煜还挺喜欢这间酒吧。
这种酒吧,在如此暴躁的年代,注定生意不会特别好。
酒吧也不大,一共就能坐个七八桌人,这会儿一共也就四桌客人,分坐在酒吧四个角落,将中间的四张桌子留空了出来。
酒吧门上挂着个风铃,风铃一响,就意味着有人进来了,出门的人推门,是不会触碰到风铃的。
程煜和高一鸣距离门口最近,两人下意识的抬眼望去,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半低着头走了进来。
门关上之后,可以看到,进门的人穿着一身特别紧身的皮衣皮裤,是以一眼就能让人看出这是个女孩子,上身饱满,双腿细长笔直。
虽然还戴着个摩托头盔,看不清楚长相,但就凭这身材,已经是万里挑一的水准。
尤其是当这个女孩子进门之后就顺手掀开了头盔,那一头卷曲的长发从头顶倾泻下来,配合酒吧里昏暗的灯光,哪怕还是看不清长相,却依旧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完美感觉。
酒吧里另外三桌人,也都把目光调转了过来。
哪怕这三桌有两桌是情侣,那两个女孩子也依旧看的目不转睛。
女孩子右手夹住头盔,走向吧台,顺手把头盔往吧台桌面上一放,坐下之后,离吧台很近的小舞台上的灯光,刚好就打在了她的脸上。
只是一个侧脸,却能看出是一副精致以极的面孔,用相声的专用词,就叫一想之美。也就是说,你光凭脑袋想,想到有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程煜和高一鸣自然也是一直看着那个女孩子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么,看到美女想多看几眼这状态很正常,倒不一定非得期待和她之间发生点什么,哪怕这是一个氛围很暧昧的酒吧。
小舞台上的歌手刚好唱完一段,继续慵懒的拨着手里的吉他弦,抬起头对女孩子说:“来了?”
女孩子笑了笑,头顶的灯光都为之失色。
高一鸣已经看傻了,程煜反倒要好一些,他拿起了酒杯,看到高一鸣整个人都呆了的样子,便笑着说:“嘿,擦擦你那口水!”
高一鸣下意识的就伸手去摸自己的下巴,但很快反应过来,翻了个白眼:“我去,真好看!”
程煜懒洋洋的用手里的酒杯碰了一下高一鸣的杯子,杯壁之间发出好听的声音,程煜道:“你看,这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啊!”
高一鸣不解,张着嘴问:“啊?”
“一个文化人,看到这样的女孩子,用成语呢,那叫沉鱼落雁婉约清扬。用古句呢,就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又或是顾盼生辉撩人心怀。要是用诗词呢,那就更多了,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皎皎兮似轻云之闭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可是像你这样没文化的,就只会说,我去,真好看!”
高一鸣黑了脸,一口气喝完杯中的酒,骂了一句:“麻蛋!”
程煜哈哈一笑,毫不介意,也喝光了杯子里的酒:“你要想去搭讪就去,你要是成功了,我现在就走。”
高一鸣顿时感动的不行,这朋友交定了,简直太善解人意了:“好,如果我成功了,我下次开瓶好酒!”
不远就是吴东著名的酒吧一条街。
高一鸣显然对这个地方很熟悉,在停车场早已全满,路边都停了不少车的情况下,带着程煜把车拐到了一个小弄堂里,顺利的找到了停车位。
“嗬,这种地方能找到停车位你也是够牛的!”下车后,程煜挑起了大拇指。
高一鸣摆摆手,说:“哪有那么好,这是我的房子。”
“合着你就住这儿啊?”程煜打量着车旁边的房子,都是低矮的平房,后来又被主人加盖了的那种。
这附近虽然是闹市区,但由于这一片有个部队驻扎,同时又处于民国建筑保护区,直接导致了酒吧街旁边的两三条弄堂,虽然已经跟城市的格局严重不符了,但依旧无法拆迁。
毕竟,只有那么小小的两三千平米,并且还是南北长一百米东西宽不足十米的狭长地带,除非政府拆出来就直接给空着,否则还真是什么都开发不起来。
说白了,这是吴东市中心的一小片——不能说贫民窟吧,最起码也是社会比较底层的居民在居住着。
这种地方,又怎么可能是高一鸣的住所?
高一鸣笑着解释道:“我喜欢到这附近来玩,但每次来,都找不到停车位。后来我干脆在这儿买了两套房子。你看这块儿,原本这儿都盖着违建,我买下来之后全给拆了,就为腾出两个停车位来。”
程煜这才明白,再度挑起大拇指:“你这操作水平,也够风骚的啊!”
高一鸣哈哈大笑道:“所以今儿感受到你的操作之后,我觉得咱俩有必要真的认识一下。”
程煜笑着跟高一鸣一同走进了酒吧街,当然是高一鸣选了一家他熟悉的酒吧,俩人进去。
“你好像对吴东不太熟悉吧?刚来没多久?”坐下之后点了酒水,高一鸣跟程煜喝了一杯才问道。
程煜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家就是吴东的,不过很小就被送到国外去了,刚毕业,回来还没两天,对吴东的确不太熟悉。”
高一鸣顿时就明白了:“所以,你的衣服什么的,都还在美国,等着寄回来呢。家里没啥衣服,就出门随便买一件,买什么都无所谓,只为了打个折。可关键你不差钱吧?”
“省钱这种事,跟差不差钱没关系,既然他们设定可以打折的游戏规则,那我干嘛不利用起来?”
“你这是报复社会啊!”高一鸣无限感慨,举起杯子。
程煜跟他碰了一下,很严肃的说:“不,报复社会多低级,我这纯粹就是为了省钱!就好像现在,如果不是你说你请客,我是怎么都不会跟一个认识还不超过半小时的人跑来喝酒的!”
高一鸣愣了愣,觉得很受伤,但很快又哈哈大笑起来,无论如何,他都觉得程煜是在说笑。
大概,这家伙就是那种喜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人吧——高一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默默的想着。
酒吧是那种相对比较安静的酒吧,一个歌手在小舞台上,弹着吉他不急不慢,甚至可以说是懒洋洋的唱着歌。歌词都在嘴唇里含着,含糊不清,听的人也不在意,反正就当是个背景音乐,人声的感觉总比音响里放出来的亲切。
大家说话的声音都比较小,在这样的酒吧里,适合情侣或者亲密的朋友之间小声谈话,而不像大多数酒吧需要扯着嗓子喊,喝酒也是一瓶一瓶的晃。
总的来说,程煜还挺喜欢这间酒吧。
这种酒吧,在如此暴躁的年代,注定生意不会特别好。
酒吧也不大,一共就能坐个七八桌人,这会儿一共也就四桌客人,分坐在酒吧四个角落,将中间的四张桌子留空了出来。
酒吧门上挂着个风铃,风铃一响,就意味着有人进来了,出门的人推门,是不会触碰到风铃的。
程煜和高一鸣距离门口最近,两人下意识的抬眼望去,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半低着头走了进来。
门关上之后,可以看到,进门的人穿着一身特别紧身的皮衣皮裤,是以一眼就能让人看出这是个女孩子,上身饱满,双腿细长笔直。
虽然还戴着个摩托头盔,看不清楚长相,但就凭这身材,已经是万里挑一的水准。
尤其是当这个女孩子进门之后就顺手掀开了头盔,那一头卷曲的长发从头顶倾泻下来,配合酒吧里昏暗的灯光,哪怕还是看不清长相,却依旧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完美感觉。
酒吧里另外三桌人,也都把目光调转了过来。
哪怕这三桌有两桌是情侣,那两个女孩子也依旧看的目不转睛。
女孩子右手夹住头盔,走向吧台,顺手把头盔往吧台桌面上一放,坐下之后,离吧台很近的小舞台上的灯光,刚好就打在了她的脸上。
只是一个侧脸,却能看出是一副精致以极的面孔,用相声的专用词,就叫一想之美。也就是说,你光凭脑袋想,想到有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程煜和高一鸣自然也是一直看着那个女孩子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么,看到美女想多看几眼这状态很正常,倒不一定非得期待和她之间发生点什么,哪怕这是一个氛围很暧昧的酒吧。
小舞台上的歌手刚好唱完一段,继续慵懒的拨着手里的吉他弦,抬起头对女孩子说:“来了?”
女孩子笑了笑,头顶的灯光都为之失色。
高一鸣已经看傻了,程煜反倒要好一些,他拿起了酒杯,看到高一鸣整个人都呆了的样子,便笑着说:“嘿,擦擦你那口水!”
高一鸣下意识的就伸手去摸自己的下巴,但很快反应过来,翻了个白眼:“我去,真好看!”
程煜懒洋洋的用手里的酒杯碰了一下高一鸣的杯子,杯壁之间发出好听的声音,程煜道:“你看,这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啊!”
高一鸣不解,张着嘴问:“啊?”
“一个文化人,看到这样的女孩子,用成语呢,那叫沉鱼落雁婉约清扬。用古句呢,就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又或是顾盼生辉撩人心怀。要是用诗词呢,那就更多了,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皎皎兮似轻云之闭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可是像你这样没文化的,就只会说,我去,真好看!”
高一鸣黑了脸,一口气喝完杯中的酒,骂了一句:“麻蛋!”
程煜哈哈一笑,毫不介意,也喝光了杯子里的酒:“你要想去搭讪就去,你要是成功了,我现在就走。”
高一鸣顿时感动的不行,这朋友交定了,简直太善解人意了:“好,如果我成功了,我下次开瓶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