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余生。(BE番外,慎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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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爱上一个人太快, 那你遗忘或是不爱这个人的时间,要么就是一瞬,要么就是一生。
前者是因为乍见之欢, 肉.体之愉,所以遗忘非常容易;而后者则是因为一见钟情, 便钟情一生, 所以执迷不悟, 至死都舍不得忘记。
时亦南一直以为自己大概更像前者一些,可他忘不了白一尘,所以他大概也有些像后者。
又或许他其实是那个很中间的人,既贪恋乍见之欢,肉.体之愉, 也贪恋至死不渝——不过不是他的至死不渝,而是白一尘对他的。
他们分开已经四年了。
时亦南还记得白一尘的模样,因为他有他们的合照, 可是他几乎就快要忘了白一尘的声音, 不管他怎么去记, 那个人的声音似乎只会在记忆里出现, 不是真实听见的, 就没有一点被记住的感觉。
直至他们分开的第五年伊始,时亦南收到了同学聚会的邀请。
他在华城27层楼那么高的地方,站在窗前朝南边的方向眺望, 南方有座城, 叫南城, 他和白一尘曾经就是在那里念书,也是在那里在一起的。
这一刻,时亦南无比想要重新回到那座城市。
他不想念那座城市,他只想念住在城市里的那个人。
他们分开之后,他再也没有办法和其他人在一起,也没有办法爱上其他人——因为他总是会拿其他人和白一尘做对比。
而没有一个人是比得过白一尘的。
不管多么漂亮的人站在他的面前,时亦南能想到的只是白一尘的音容笑貌,不管那些人怎么向他诉说他们的情深,时亦南能想到的也只是在他离开后,白一尘难过又哀伤的模样。
虽然他没实际上见过,但只要闭上眼睛设想一下那个画面,他的往往会心疼的厉害,所以他总是不敢深想下去。
时亦南觉得,他一定还是爱着白一尘的,他想回南城,重新和白一尘在一起。
他会和白一尘好好道歉,请求他的原谅,他愿意用余生去弥补他的错误。
同学聚会的那一天,时亦南认真拾掇了自己,他希望多年以后的重逢,他在白一尘面前的形象是好的。
但是直至同学聚会结束,白一尘也没有出现。
时亦南等不到他,便在同学们都要散去之前,拉住了一个老同学问他:“白一尘没来吗?”
“没来,乐栋和他都没来啊。”那人说,“不过我们这些年的同学聚会,你和白一尘总是不来,没想到今年你居然来了。”
时亦南在心底说:我是来找白一尘的。
可是白一尘没有来,他要到哪去找他呢?
【2】
白一尘死了。
这是时亦南脑海里天旋地转回荡的五个字,就好像他的脑袋只塞的下这五个字,除此以外他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见了。
白一尘死了,死于一场车祸,死在他去参加同学聚会的那天。
那天白一尘不是没有去聚会,他去了,只是在路上他和乐栋出了车祸,乐栋受的伤不严重,手臂骨折了,而白一尘却被压断了肋骨,肋骨又刺破了他的肺部,在抢救的途中,他失血过多死了。
这件事是时亦南在同学聚会结束后的第三天才知道的。
第二天的时候,他让白维欢去查了有关白一尘近年来在南城的所有资料,他想知道白一尘过的怎么样,但是和那些资料一起被送过来的,还有白一尘去世的信息。
时亦南坐在办公室的桌前看着那些资料,只有久久的沉默。
因为资料中提及的那些事,他一件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白一尘在他离开后过得那样痛苦,他不知道杨孝和和叶婉香在同时腐蚀他的生命,他不知道白一尘因罹患抑郁症,曾经自杀过三次,他不知道他们分开之后,白一尘直到死去的这一天,都再也没有开心地笑过一次。
他不是死于车祸,而是死于绝望的一种悲哀。
而现在,时亦南呼吸到的也就只有这种悲哀,它渗入他的五脏六腑,让他几近窒息。
“白先生的别墅正在拍卖。”白维欢在他身边低声道,“白先生生前有过遗嘱,如果有天他不幸去世,画室将由他的助理唐乙先生继承,而他的别墅和所有遗作都将拍卖出售,出售资金捐献给慈善机构。”
时亦南怔怔地问:“他的别墅在哪?”
白维欢载着时亦南去了白一尘的别墅,因为时亦南现在的状态不太适合开车。
他们到别墅的时候,别墅里已经有些人待着了,有个陌生的男人对拍卖工作人员说:“能不能不要动白先生房子里的所有物品?包括遗作,我会全部买下的。”
拍卖工作人员问他:“白先生的遗作有很多人想要购买,价格不菲,您真的打算全部买下吗?”
“是的,我——”
“我买。”时亦南打断那个人的话。
他怔忡地望着白一尘曾经住过的这栋别墅,希冀着他只要踏上这块土地,就能触碰呼吸到白一尘遗留的气息。
拍卖工作人员地问他:“您是——”
时亦南没有看他,也没有说话,依旧怔愣地望着别墅。
白维欢见状,便将拍卖工作人员拉到一旁去商议购买别墅的事,那个陌生的男人听到时亦南说话后愣了几秒,攥拳走到他的身边,开口道:“你是时亦南?”
“是。”时亦南看了他一眼,回答道。
男人二话不说,伸手就给了时亦南重重的一拳:“你怎么有脸过来这里?!”
他厉声喊道。
时亦南趔趄几步,撞到了客厅里的长桌,将上面的花瓶不小心碰掉了,好在地上铺有厚实的地毯,那花瓶轱辘了几圈,倒是没有碎开,只有花瓶里破败的红玫瑰花瓣散了一地。
时亦南看到那青色的花瓶瞳孔骤缩,慌乱地将其从地上捡起,没有理那个无端打他的男人,而是把花瓶小心翼翼地又放回桌上。
——“我最喜欢玫瑰了。”
——“青色的花瓶装玫瑰是最好看的,如果你送我玫瑰,我会用青色的花瓶装它。”
这些都是白一尘曾经和他说过的话,但是白一尘有青色花瓶的时候,他没有送过他玫瑰花。
【3】
那个在白一尘别墅里打了他一拳的男人叫宋玉珩,是一家酒吧的老板,也是白一尘的好朋友。
时亦南不认识他,但是他见过这个人,在白一尘的遗作里见到过——就是二楼画室精心存放的那些画。那些画每一幅右下角都标注着作画的时间,大部分是画他的,只是后来不再画他了,变成了其他人,其中就有宋玉珩。
他的酒吧名字叫做“私藏品”,和白一尘画室“收藏品”仅有一字之差。
看过有关白一尘过去的资料,时亦南不觉得白一尘会喜欢这个人,但是白一尘明明已经封笔不再画人像了,为什么还要画这个人的画像?
时亦南想知道这是为什么,于是他去私藏品找了宋玉珩。
“为什么?”
宋玉珩笑着反问他,然后拿出手机给他听了一段录音。
“你大概不知道自己说话是什么声音吧?”
一个人是不知道自己原本的声音在他人耳朵里是什么样的,而宋玉珩播放的这段录音,是他们两人刚刚说话的录音,但是乍一听,这录音似乎只是一个人在自问自答而已——他们两人说话的声音,几乎一模一样。
宋玉珩告诉他:“那副画画的不是我,是你。在他离开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他还有这些画。”
时亦南不信,他亲眼见到过的,那画画的就是宋玉珩,不是他。
宋玉珩又说:“如果你不信的话,可以去问他的心理医生夏起。”
于是时亦南去见了夏起。
那是个儒雅温柔的医生,提起白一尘也只是深深地叹息:“白先生是个很可怜的人。”
而白一尘短暂的一生里,可怜而悲哀的起源是他。
时亦南如愿知道了那些画所代表的的含义,也知道了那些画的确画的都是他,只是时亦南更希望他永远不知道。
他不敢再踏进那间画室了,他更不知道他该怎么办,白一尘都走了啊……他要怎么去弥补呢?
但如果重新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选择,时亦南还是会选择知道。
可如果这世上人真的能够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时亦南想要回到四年前他离开的那一天,选择在傍晚的时候正常回家,和白一尘吃完饭。
然而时间是不可能重来的。
而他和白一尘分别的那一天,就是他们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
【4】
后来,时亦南经常会去私藏品酒吧喝点酒,但他总是选择在凌晨五点酒吧打烊了的时候去。
他怕在人多的时候去,他怕看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会想到这座城市那么大,人那么多,而他却再也见不到白一尘了。
更可况,白一尘就是在凌晨五点走进这间酒吧的。
时亦南想去私藏品的时候,就会从白一尘自杀被送进了的那个医院出发,顺着路一直往前走,走到予安路的街道上,然后再走进私藏品画室,就这样重复着白一尘曾经做过的事,就仿佛这样做他们起码有一部分人生是可以重叠的,这是他们最近的距离。
而每次去私藏品酒吧,时亦南都是希望能喝醉一次的。
但宋玉珩总是不肯卖给他酒,心情好时会给他一杯白开水,心情不好时什么也不给。
宋玉珩大概恨极了他,只要时亦南去酒吧,他就不关门,只给时亦南讲述白一尘过去的事,痛斥时亦南是个人渣,而时亦南也总是自虐般的,哪怕听着这些话他会很难受,哪怕已经听过好几遍了,他也还是重复地听。
就这样说了许多年,说到宋玉珩都觉得累了,也不想再和时亦南说这些了。
最后一个晚上,他破天荒的给时亦南倒了一杯苦艾,也给自己调了一杯果汁,说:“我要走了,去另外一个城市开酒吧,不想留在这里了。”
时亦南晃了晃杯里的绿色酒液,什么也没说,只是慢慢地喝着。
宋玉珩忽然问他:“你觉得一尘是恨你的吗?”
时亦南举着酒杯的手颤了下,哑声道:“大概恨吧,我也恨我自己。”
“他不恨你。”宋玉珩却笑了,摇头说,“他出车祸的那天,我也在,救护车电话是我打的。”
时亦南顿时怔住,怔忡地望着宋玉珩。
“我送他进抢救室的,但是医生还没把他的……推出来的时候,我就跑了,我不敢看他。”宋玉珩闭上眼睛,就像是说出这些话对他是种折磨一般。
事实上,那也的确是种折磨,宋玉珩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他在救护车里握着白一尘的手,听他说的那些话。他很庆幸最后一刻是他陪在白一尘的身边,他也多么希望白一尘在那一刻是不清醒的,能够把他错认为时亦南,这样他就可以了无憾恨地离开。
他都假装自己是时亦南了,他伏在白一尘耳边,对他说:“一尘我回来了,你撑住,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但是糊涂了那么久的白一尘,却在那一瞬清楚地认出了他——
“宋老板……宋老板……”白一尘孱弱地喊着他的名字,“如果你以后遇到一个叫时亦南的人……请帮我转告他……我不怪他……我只想要一支玫瑰……一支就好……”
宋玉珩记得他喜欢玫瑰,他割腕那次,他捧着一束开的灿烂的小向日葵去探望他,他却只想要一支玫瑰。
“你想要玫瑰?我给你买好不好?一尘你撑住……”
“我可以……”
但那个人却没有再听他说话了,他只是静静地望着随着病床不断后退的天花板灯低声喃喃,那些白色的光芒落在他的眼中,落在他的身体上,大概这样的冷光真的让他觉得寒冷,所以他的身体在打着颤,眼泪也争先恐后地从眼眶中滚落,只是不是因为死亡的来临,而是因为他真的再也见不到他最爱的人了。
“我……真的很想你……”
“我可以……原谅你……我只要一支玫瑰就够了……”
他轻轻蠕动嘴唇,宋玉珩几乎将耳朵贴到他的唇上,才微微听清他到底在说什么。
“他最后告诉我,他只想要你送他一支玫瑰。”宋玉珩笑着,却有一滴眼泪掉入他面前的果汁里,“以前他这个点来我这里的时候,我会给他调一杯果汁。”
“喝酒对身体不好,我是为了他好才不给他酒,而他总是埋怨我果汁调的酸,问我‘宋老板,难道没有人和你说过你调的果汁很酸吗’。”
“可我只给他一个人调过果汁,我怎么知道它酸不酸呢?”
宋玉珩喝掉那杯果汁,他说:“原来是真的酸,我再也不会给人调果汁了。”
【5】
黎明将至的时候,时亦南回到了白一尘的别墅。
他一夜未睡,身体极度疲倦,但是他却没有丝毫困意。
而黎明随至,但屋里还是十分昏暗的,时亦南下意识地打灯。刹那间,温暖明亮淡黄色光芒笼罩了他,但是他还是觉得有些冷。
时亦南仰着头怔怔地望着头顶高悬的吊灯。
那白炽灯明亮又耀眼,时亦南望着它们忽地流下了眼泪,缓缓跪倒在地上。
——“这间出租屋的灯居然是白色的,看上去好冷啊。”
——“那等以后我以后给你买了房子,就把我们家里灯全部都换成暖色的白炽灯,这样不管多冷回到家里,你也会感觉是温暖的。”
他骗了白一尘。
不管看上去再怎么温暖,这些灯都不是阳光,就如同顷刻即化的雪,是没有办法给人带来温暖的。
时亦南打电话给白维欢,让他去买一栋大房子,要装空调,要有暖气供应设施,地板也要铺满地毯,最好在客厅装个能用的壁炉,冬天可以烧火取暖,他会亲自去装修,亲自选购家具。他还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成白一尘的,但是他已经不在了。
第二天时亦南下班回家的时候,他去花店买了一支卡罗拉玫瑰,他想起白一尘种在别墅花园外的那些玫瑰因为长久无人打理,已经快要枯萎了,就顺便问了花店老板怎么种养卡罗拉玫瑰。
“卡罗拉啊,这个不难种的。”老板将所有秘诀都告诉他,祝福他能够养出漂亮的卡罗拉玫瑰来,“以前有个小伙子也经常来我这里买花,他也问了我卡罗拉玫瑰怎么种,我和他很投缘,就送了他一个青色的花瓶。唉,不过我很久没见过他了,不知道是不是搬家了。”
时亦南打断他的话,说:“青色的花瓶装玫瑰是最好看的。”
花店老板哈哈大笑:“对对对,他也是这么说的。”
【6】
宋玉珩离开南城之前请时亦南喝的那杯苦艾酒,时亦南一直念念不忘,不是因为酒有多好喝,而是因为他发现喝了这个酒,他入睡会比较容易,还能梦到白一尘。
不过苦艾酒在国内不能公开大批量销售,毕竟喝多了有可能会产生幻觉,所以国内能够买到这种酒的途径很少,但是这对于时亦南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他想喝多少都能买到。
周末这一天,他尽情在家里享用苦艾酒,还是在二楼画室喝的。
他将白一尘所有的画都摆了出来,不管画的是他的还是别人的,他将它们按顺序摆好,围绕着自己,他只需将它们按时间都看完一遍,就能读完白一尘对自己一生的思念。
时亦南嗤嗤地笑着,躺倒在画室中央的摇椅上,泪流满面。
他想:苦艾酒能够产生幻觉的话,为什么他从来没有产生过呢?他好想见见白一尘啊,不要在梦中,哪怕是幻觉也好。
他抱着酒瓶睡了过去,然后做了个光怪陆离的梦,梦到他回来了,白一尘没死,他们经历了许多,又有过一次分手,好在最后复合了,他和白一尘安稳地过完了一生。
可但凡是梦,就总有醒来的时候。
时亦南醒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冷风灌进屋内吹得窗帘猎猎作响,而窗帘掀起又打到了一旁的书柜,将书柜最顶端的一本书籍抽落。
时亦南走过去捡起它,想要放回去的时候却从书页里掉出来一张纸。
纸上写着几行字,是帕斯的诗《独白》——
在剥蚀的廊柱下,
在梦和虚无之间,
你的名字的声音,
穿插进我不眠的终点。
清秀的笔迹是白一尘的,大概是他摘抄下了这几句诗,时亦南攥着纸回到躺椅上坐下,怔怔地望着外面的雨天,再也没有了一点困意。
他忽然间想到什么,走到一楼在柜子里找了找,却找到了两把蓝白色格子的雨伞,一把很新,一把很旧,叫时亦南不至于分不清哪吧才是他的。
他撑开那边旧雨伞,然而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大,伞骨折了,戳破了伞面,时亦南怔怔地望着它发了会呆,只得拿起新的那把出门。
时亦南坐上17路公交车回了南城大学,他坐在第七排靠窗的那个座椅的后面,怔忡地望着前一个座位,外面的雨簌簌地下,车厢里每一个人都沉默而安静。
下车后,时亦南走进拐角处一家名叫7p.m.的小餐馆,点了一些过去他来这里时爱和白一尘吃的菜。
“啊,是你!”老板娘一下子就认出了他,“你回来南城了啊。”
时亦南答道:“您还记得我。”
“是啊。”老板娘笑道,她朝他旁边看了看,没见到另外一个的影子,就问他,“你爱人呢?他今天不来吗?”
“嗯。”时亦南淡淡应道。
“他生病了吗?”老板娘有些担忧的问道,“唉,我还以为今天能都见到你们两呢。”
时亦南问她:“一尘……他经常来这里吃饭吗?”
“是呀,不过总是一个人,我问他你怎么不来,他说你很忙,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你们一年见不到几次面,等过几年安稳了,你就回来了。”
时亦南扯了扯唇角,哑声道:“这样啊……”
老板娘感慨着:“现在你回来了,两个人就好好在一起吧,这么多年了也是不容易……”
老板娘絮絮叨叨地又说了一些话,时亦南不像以前每次来这里时那样沉默,很有耐心地和她说了会话,等到老板娘离开后,时亦南动筷夹起一个肉丸。
白一尘以前总爱吃这道菜,每次吃都还一次要吃两个,左边塞一个右边塞一个,然后两边一起嚼,也不知道哪学来的奇怪习惯。
而时亦南也现在学着他的习惯,夹了两团肉丸放进嘴里,一口咬下,肉丸弹牙鲜美,塞满整个嘴巴,每咬一口都是满满的幸福感。
但时亦南吃着这些的肉丸,却无声地哭了。眼泪落进碗里,又被他咽下,既苦又涩。
【7】
白维欢打电话告诉时亦南,他新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可以拎包入住了。
但是时亦南只是进去看了一圈,在屋子里沉默了许久就离开了,并没有要在那里住下的意思。
回白一尘别墅的路上,白维欢望着靠在椅背上休息的时亦南,小心问道:“时总,您不打算住这房子吗?”
“不打算,就放着吧。”时亦南没睁眼,淡淡回答道。
白维欢闻言就没在说话了,他看了眼时亦南的侧脸,只觉得他老了许久,明明才三十出头,鬓边已经生满了白发,他也不肯染黑,只是任由它们肆意生长。
时亦南下车后,和他交代了下明天会议要注意的事,这些年时亦南的生活几乎就是两点一线,公司——别墅,除此以外他不会再去哪了。
白维欢和他道别后准备离开,余光却瞥见别墅花园里开着几朵嫣红的卡罗拉玫瑰,而时亦南折下其中开的最好的一朵后才进了屋。
那朵花被时亦南插.进了那个圆肚高颈的青色花瓶中,他捧着花瓶怔怔地凝望许久,然后把它放在桌上,而自己就坐在另一旁的椅子上静静地继续看花。
他想起了他和白一尘第一次吵架,他后来和白一尘道歉的事。
吵架的具体缘由他已经记不太清了,不过他清晰地记得白一尘对他说的话:“你永远也不要和我说对不起,因为只要你说对不起,我就一定会心软地想要原谅你。”
他问白一尘:“那如果以后我又惹你生气了怎么办?”
白一尘告诉他:“唉,也是,哪怕你永远可恶,我都会忍不住心软地原谅你。这样的话,那你就送我一支玫瑰好了,如果我接受了,那就代表我原谅你了。”
他想要送给白一尘一支玫瑰,可是白一尘不会接受了。
时亦南半阖着眼帘,从模糊的视线中,他似乎看到他当年手捧一束玫瑰和白一尘道歉的模样。
他多想重回那一刻,在那里再看到青年,看着青年望着他手上繁盛的玫瑰花束,只抽走里面一支,笑着对他说:“你总是这样可恶,但我只要一支就够了。”
时亦南怔怔望着花瓶里的玫瑰,不知不觉已经满脸是泪,他张口,轻轻喊着那个人的名字,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更显得寂静。
“我好想你……”
“不要等我了,不要爱我了,也不要原谅我……”
“我只想……再见你一次就好了……”
如果爱上一个人太快,那你遗忘或是不爱这个人的时间,要么就是一瞬,要么就是一生。
那如果爱上一个人太迟了呢?
哪怕你所见他第一眼,就是一生沦陷的开端,只要你爱得太迟。
那你错过这个人的时间,就是余生。
===End===
【1】
如果爱上一个人太快, 那你遗忘或是不爱这个人的时间,要么就是一瞬,要么就是一生。
前者是因为乍见之欢, 肉.体之愉,所以遗忘非常容易;而后者则是因为一见钟情, 便钟情一生, 所以执迷不悟, 至死都舍不得忘记。
时亦南一直以为自己大概更像前者一些,可他忘不了白一尘,所以他大概也有些像后者。
又或许他其实是那个很中间的人,既贪恋乍见之欢,肉.体之愉, 也贪恋至死不渝——不过不是他的至死不渝,而是白一尘对他的。
他们分开已经四年了。
时亦南还记得白一尘的模样,因为他有他们的合照, 可是他几乎就快要忘了白一尘的声音, 不管他怎么去记, 那个人的声音似乎只会在记忆里出现, 不是真实听见的, 就没有一点被记住的感觉。
直至他们分开的第五年伊始,时亦南收到了同学聚会的邀请。
他在华城27层楼那么高的地方,站在窗前朝南边的方向眺望, 南方有座城, 叫南城, 他和白一尘曾经就是在那里念书,也是在那里在一起的。
这一刻,时亦南无比想要重新回到那座城市。
他不想念那座城市,他只想念住在城市里的那个人。
他们分开之后,他再也没有办法和其他人在一起,也没有办法爱上其他人——因为他总是会拿其他人和白一尘做对比。
而没有一个人是比得过白一尘的。
不管多么漂亮的人站在他的面前,时亦南能想到的只是白一尘的音容笑貌,不管那些人怎么向他诉说他们的情深,时亦南能想到的也只是在他离开后,白一尘难过又哀伤的模样。
虽然他没实际上见过,但只要闭上眼睛设想一下那个画面,他的往往会心疼的厉害,所以他总是不敢深想下去。
时亦南觉得,他一定还是爱着白一尘的,他想回南城,重新和白一尘在一起。
他会和白一尘好好道歉,请求他的原谅,他愿意用余生去弥补他的错误。
同学聚会的那一天,时亦南认真拾掇了自己,他希望多年以后的重逢,他在白一尘面前的形象是好的。
但是直至同学聚会结束,白一尘也没有出现。
时亦南等不到他,便在同学们都要散去之前,拉住了一个老同学问他:“白一尘没来吗?”
“没来,乐栋和他都没来啊。”那人说,“不过我们这些年的同学聚会,你和白一尘总是不来,没想到今年你居然来了。”
时亦南在心底说:我是来找白一尘的。
可是白一尘没有来,他要到哪去找他呢?
【2】
白一尘死了。
这是时亦南脑海里天旋地转回荡的五个字,就好像他的脑袋只塞的下这五个字,除此以外他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见了。
白一尘死了,死于一场车祸,死在他去参加同学聚会的那天。
那天白一尘不是没有去聚会,他去了,只是在路上他和乐栋出了车祸,乐栋受的伤不严重,手臂骨折了,而白一尘却被压断了肋骨,肋骨又刺破了他的肺部,在抢救的途中,他失血过多死了。
这件事是时亦南在同学聚会结束后的第三天才知道的。
第二天的时候,他让白维欢去查了有关白一尘近年来在南城的所有资料,他想知道白一尘过的怎么样,但是和那些资料一起被送过来的,还有白一尘去世的信息。
时亦南坐在办公室的桌前看着那些资料,只有久久的沉默。
因为资料中提及的那些事,他一件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白一尘在他离开后过得那样痛苦,他不知道杨孝和和叶婉香在同时腐蚀他的生命,他不知道白一尘因罹患抑郁症,曾经自杀过三次,他不知道他们分开之后,白一尘直到死去的这一天,都再也没有开心地笑过一次。
他不是死于车祸,而是死于绝望的一种悲哀。
而现在,时亦南呼吸到的也就只有这种悲哀,它渗入他的五脏六腑,让他几近窒息。
“白先生的别墅正在拍卖。”白维欢在他身边低声道,“白先生生前有过遗嘱,如果有天他不幸去世,画室将由他的助理唐乙先生继承,而他的别墅和所有遗作都将拍卖出售,出售资金捐献给慈善机构。”
时亦南怔怔地问:“他的别墅在哪?”
白维欢载着时亦南去了白一尘的别墅,因为时亦南现在的状态不太适合开车。
他们到别墅的时候,别墅里已经有些人待着了,有个陌生的男人对拍卖工作人员说:“能不能不要动白先生房子里的所有物品?包括遗作,我会全部买下的。”
拍卖工作人员问他:“白先生的遗作有很多人想要购买,价格不菲,您真的打算全部买下吗?”
“是的,我——”
“我买。”时亦南打断那个人的话。
他怔忡地望着白一尘曾经住过的这栋别墅,希冀着他只要踏上这块土地,就能触碰呼吸到白一尘遗留的气息。
拍卖工作人员地问他:“您是——”
时亦南没有看他,也没有说话,依旧怔愣地望着别墅。
白维欢见状,便将拍卖工作人员拉到一旁去商议购买别墅的事,那个陌生的男人听到时亦南说话后愣了几秒,攥拳走到他的身边,开口道:“你是时亦南?”
“是。”时亦南看了他一眼,回答道。
男人二话不说,伸手就给了时亦南重重的一拳:“你怎么有脸过来这里?!”
他厉声喊道。
时亦南趔趄几步,撞到了客厅里的长桌,将上面的花瓶不小心碰掉了,好在地上铺有厚实的地毯,那花瓶轱辘了几圈,倒是没有碎开,只有花瓶里破败的红玫瑰花瓣散了一地。
时亦南看到那青色的花瓶瞳孔骤缩,慌乱地将其从地上捡起,没有理那个无端打他的男人,而是把花瓶小心翼翼地又放回桌上。
——“我最喜欢玫瑰了。”
——“青色的花瓶装玫瑰是最好看的,如果你送我玫瑰,我会用青色的花瓶装它。”
这些都是白一尘曾经和他说过的话,但是白一尘有青色花瓶的时候,他没有送过他玫瑰花。
【3】
那个在白一尘别墅里打了他一拳的男人叫宋玉珩,是一家酒吧的老板,也是白一尘的好朋友。
时亦南不认识他,但是他见过这个人,在白一尘的遗作里见到过——就是二楼画室精心存放的那些画。那些画每一幅右下角都标注着作画的时间,大部分是画他的,只是后来不再画他了,变成了其他人,其中就有宋玉珩。
他的酒吧名字叫做“私藏品”,和白一尘画室“收藏品”仅有一字之差。
看过有关白一尘过去的资料,时亦南不觉得白一尘会喜欢这个人,但是白一尘明明已经封笔不再画人像了,为什么还要画这个人的画像?
时亦南想知道这是为什么,于是他去私藏品找了宋玉珩。
“为什么?”
宋玉珩笑着反问他,然后拿出手机给他听了一段录音。
“你大概不知道自己说话是什么声音吧?”
一个人是不知道自己原本的声音在他人耳朵里是什么样的,而宋玉珩播放的这段录音,是他们两人刚刚说话的录音,但是乍一听,这录音似乎只是一个人在自问自答而已——他们两人说话的声音,几乎一模一样。
宋玉珩告诉他:“那副画画的不是我,是你。在他离开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他还有这些画。”
时亦南不信,他亲眼见到过的,那画画的就是宋玉珩,不是他。
宋玉珩又说:“如果你不信的话,可以去问他的心理医生夏起。”
于是时亦南去见了夏起。
那是个儒雅温柔的医生,提起白一尘也只是深深地叹息:“白先生是个很可怜的人。”
而白一尘短暂的一生里,可怜而悲哀的起源是他。
时亦南如愿知道了那些画所代表的的含义,也知道了那些画的确画的都是他,只是时亦南更希望他永远不知道。
他不敢再踏进那间画室了,他更不知道他该怎么办,白一尘都走了啊……他要怎么去弥补呢?
但如果重新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选择,时亦南还是会选择知道。
可如果这世上人真的能够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时亦南想要回到四年前他离开的那一天,选择在傍晚的时候正常回家,和白一尘吃完饭。
然而时间是不可能重来的。
而他和白一尘分别的那一天,就是他们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
【4】
后来,时亦南经常会去私藏品酒吧喝点酒,但他总是选择在凌晨五点酒吧打烊了的时候去。
他怕在人多的时候去,他怕看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会想到这座城市那么大,人那么多,而他却再也见不到白一尘了。
更可况,白一尘就是在凌晨五点走进这间酒吧的。
时亦南想去私藏品的时候,就会从白一尘自杀被送进了的那个医院出发,顺着路一直往前走,走到予安路的街道上,然后再走进私藏品画室,就这样重复着白一尘曾经做过的事,就仿佛这样做他们起码有一部分人生是可以重叠的,这是他们最近的距离。
而每次去私藏品酒吧,时亦南都是希望能喝醉一次的。
但宋玉珩总是不肯卖给他酒,心情好时会给他一杯白开水,心情不好时什么也不给。
宋玉珩大概恨极了他,只要时亦南去酒吧,他就不关门,只给时亦南讲述白一尘过去的事,痛斥时亦南是个人渣,而时亦南也总是自虐般的,哪怕听着这些话他会很难受,哪怕已经听过好几遍了,他也还是重复地听。
就这样说了许多年,说到宋玉珩都觉得累了,也不想再和时亦南说这些了。
最后一个晚上,他破天荒的给时亦南倒了一杯苦艾,也给自己调了一杯果汁,说:“我要走了,去另外一个城市开酒吧,不想留在这里了。”
时亦南晃了晃杯里的绿色酒液,什么也没说,只是慢慢地喝着。
宋玉珩忽然问他:“你觉得一尘是恨你的吗?”
时亦南举着酒杯的手颤了下,哑声道:“大概恨吧,我也恨我自己。”
“他不恨你。”宋玉珩却笑了,摇头说,“他出车祸的那天,我也在,救护车电话是我打的。”
时亦南顿时怔住,怔忡地望着宋玉珩。
“我送他进抢救室的,但是医生还没把他的……推出来的时候,我就跑了,我不敢看他。”宋玉珩闭上眼睛,就像是说出这些话对他是种折磨一般。
事实上,那也的确是种折磨,宋玉珩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他在救护车里握着白一尘的手,听他说的那些话。他很庆幸最后一刻是他陪在白一尘的身边,他也多么希望白一尘在那一刻是不清醒的,能够把他错认为时亦南,这样他就可以了无憾恨地离开。
他都假装自己是时亦南了,他伏在白一尘耳边,对他说:“一尘我回来了,你撑住,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但是糊涂了那么久的白一尘,却在那一瞬清楚地认出了他——
“宋老板……宋老板……”白一尘孱弱地喊着他的名字,“如果你以后遇到一个叫时亦南的人……请帮我转告他……我不怪他……我只想要一支玫瑰……一支就好……”
宋玉珩记得他喜欢玫瑰,他割腕那次,他捧着一束开的灿烂的小向日葵去探望他,他却只想要一支玫瑰。
“你想要玫瑰?我给你买好不好?一尘你撑住……”
“我可以……”
但那个人却没有再听他说话了,他只是静静地望着随着病床不断后退的天花板灯低声喃喃,那些白色的光芒落在他的眼中,落在他的身体上,大概这样的冷光真的让他觉得寒冷,所以他的身体在打着颤,眼泪也争先恐后地从眼眶中滚落,只是不是因为死亡的来临,而是因为他真的再也见不到他最爱的人了。
“我……真的很想你……”
“我可以……原谅你……我只要一支玫瑰就够了……”
他轻轻蠕动嘴唇,宋玉珩几乎将耳朵贴到他的唇上,才微微听清他到底在说什么。
“他最后告诉我,他只想要你送他一支玫瑰。”宋玉珩笑着,却有一滴眼泪掉入他面前的果汁里,“以前他这个点来我这里的时候,我会给他调一杯果汁。”
“喝酒对身体不好,我是为了他好才不给他酒,而他总是埋怨我果汁调的酸,问我‘宋老板,难道没有人和你说过你调的果汁很酸吗’。”
“可我只给他一个人调过果汁,我怎么知道它酸不酸呢?”
宋玉珩喝掉那杯果汁,他说:“原来是真的酸,我再也不会给人调果汁了。”
【5】
黎明将至的时候,时亦南回到了白一尘的别墅。
他一夜未睡,身体极度疲倦,但是他却没有丝毫困意。
而黎明随至,但屋里还是十分昏暗的,时亦南下意识地打灯。刹那间,温暖明亮淡黄色光芒笼罩了他,但是他还是觉得有些冷。
时亦南仰着头怔怔地望着头顶高悬的吊灯。
那白炽灯明亮又耀眼,时亦南望着它们忽地流下了眼泪,缓缓跪倒在地上。
——“这间出租屋的灯居然是白色的,看上去好冷啊。”
——“那等以后我以后给你买了房子,就把我们家里灯全部都换成暖色的白炽灯,这样不管多冷回到家里,你也会感觉是温暖的。”
他骗了白一尘。
不管看上去再怎么温暖,这些灯都不是阳光,就如同顷刻即化的雪,是没有办法给人带来温暖的。
时亦南打电话给白维欢,让他去买一栋大房子,要装空调,要有暖气供应设施,地板也要铺满地毯,最好在客厅装个能用的壁炉,冬天可以烧火取暖,他会亲自去装修,亲自选购家具。他还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成白一尘的,但是他已经不在了。
第二天时亦南下班回家的时候,他去花店买了一支卡罗拉玫瑰,他想起白一尘种在别墅花园外的那些玫瑰因为长久无人打理,已经快要枯萎了,就顺便问了花店老板怎么种养卡罗拉玫瑰。
“卡罗拉啊,这个不难种的。”老板将所有秘诀都告诉他,祝福他能够养出漂亮的卡罗拉玫瑰来,“以前有个小伙子也经常来我这里买花,他也问了我卡罗拉玫瑰怎么种,我和他很投缘,就送了他一个青色的花瓶。唉,不过我很久没见过他了,不知道是不是搬家了。”
时亦南打断他的话,说:“青色的花瓶装玫瑰是最好看的。”
花店老板哈哈大笑:“对对对,他也是这么说的。”
【6】
宋玉珩离开南城之前请时亦南喝的那杯苦艾酒,时亦南一直念念不忘,不是因为酒有多好喝,而是因为他发现喝了这个酒,他入睡会比较容易,还能梦到白一尘。
不过苦艾酒在国内不能公开大批量销售,毕竟喝多了有可能会产生幻觉,所以国内能够买到这种酒的途径很少,但是这对于时亦南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他想喝多少都能买到。
周末这一天,他尽情在家里享用苦艾酒,还是在二楼画室喝的。
他将白一尘所有的画都摆了出来,不管画的是他的还是别人的,他将它们按顺序摆好,围绕着自己,他只需将它们按时间都看完一遍,就能读完白一尘对自己一生的思念。
时亦南嗤嗤地笑着,躺倒在画室中央的摇椅上,泪流满面。
他想:苦艾酒能够产生幻觉的话,为什么他从来没有产生过呢?他好想见见白一尘啊,不要在梦中,哪怕是幻觉也好。
他抱着酒瓶睡了过去,然后做了个光怪陆离的梦,梦到他回来了,白一尘没死,他们经历了许多,又有过一次分手,好在最后复合了,他和白一尘安稳地过完了一生。
可但凡是梦,就总有醒来的时候。
时亦南醒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冷风灌进屋内吹得窗帘猎猎作响,而窗帘掀起又打到了一旁的书柜,将书柜最顶端的一本书籍抽落。
时亦南走过去捡起它,想要放回去的时候却从书页里掉出来一张纸。
纸上写着几行字,是帕斯的诗《独白》——
在剥蚀的廊柱下,
在梦和虚无之间,
你的名字的声音,
穿插进我不眠的终点。
清秀的笔迹是白一尘的,大概是他摘抄下了这几句诗,时亦南攥着纸回到躺椅上坐下,怔怔地望着外面的雨天,再也没有了一点困意。
他忽然间想到什么,走到一楼在柜子里找了找,却找到了两把蓝白色格子的雨伞,一把很新,一把很旧,叫时亦南不至于分不清哪吧才是他的。
他撑开那边旧雨伞,然而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大,伞骨折了,戳破了伞面,时亦南怔怔地望着它发了会呆,只得拿起新的那把出门。
时亦南坐上17路公交车回了南城大学,他坐在第七排靠窗的那个座椅的后面,怔忡地望着前一个座位,外面的雨簌簌地下,车厢里每一个人都沉默而安静。
下车后,时亦南走进拐角处一家名叫7p.m.的小餐馆,点了一些过去他来这里时爱和白一尘吃的菜。
“啊,是你!”老板娘一下子就认出了他,“你回来南城了啊。”
时亦南答道:“您还记得我。”
“是啊。”老板娘笑道,她朝他旁边看了看,没见到另外一个的影子,就问他,“你爱人呢?他今天不来吗?”
“嗯。”时亦南淡淡应道。
“他生病了吗?”老板娘有些担忧的问道,“唉,我还以为今天能都见到你们两呢。”
时亦南问她:“一尘……他经常来这里吃饭吗?”
“是呀,不过总是一个人,我问他你怎么不来,他说你很忙,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你们一年见不到几次面,等过几年安稳了,你就回来了。”
时亦南扯了扯唇角,哑声道:“这样啊……”
老板娘感慨着:“现在你回来了,两个人就好好在一起吧,这么多年了也是不容易……”
老板娘絮絮叨叨地又说了一些话,时亦南不像以前每次来这里时那样沉默,很有耐心地和她说了会话,等到老板娘离开后,时亦南动筷夹起一个肉丸。
白一尘以前总爱吃这道菜,每次吃都还一次要吃两个,左边塞一个右边塞一个,然后两边一起嚼,也不知道哪学来的奇怪习惯。
而时亦南也现在学着他的习惯,夹了两团肉丸放进嘴里,一口咬下,肉丸弹牙鲜美,塞满整个嘴巴,每咬一口都是满满的幸福感。
但时亦南吃着这些的肉丸,却无声地哭了。眼泪落进碗里,又被他咽下,既苦又涩。
【7】
白维欢打电话告诉时亦南,他新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可以拎包入住了。
但是时亦南只是进去看了一圈,在屋子里沉默了许久就离开了,并没有要在那里住下的意思。
回白一尘别墅的路上,白维欢望着靠在椅背上休息的时亦南,小心问道:“时总,您不打算住这房子吗?”
“不打算,就放着吧。”时亦南没睁眼,淡淡回答道。
白维欢闻言就没在说话了,他看了眼时亦南的侧脸,只觉得他老了许久,明明才三十出头,鬓边已经生满了白发,他也不肯染黑,只是任由它们肆意生长。
时亦南下车后,和他交代了下明天会议要注意的事,这些年时亦南的生活几乎就是两点一线,公司——别墅,除此以外他不会再去哪了。
白维欢和他道别后准备离开,余光却瞥见别墅花园里开着几朵嫣红的卡罗拉玫瑰,而时亦南折下其中开的最好的一朵后才进了屋。
那朵花被时亦南插.进了那个圆肚高颈的青色花瓶中,他捧着花瓶怔怔地凝望许久,然后把它放在桌上,而自己就坐在另一旁的椅子上静静地继续看花。
他想起了他和白一尘第一次吵架,他后来和白一尘道歉的事。
吵架的具体缘由他已经记不太清了,不过他清晰地记得白一尘对他说的话:“你永远也不要和我说对不起,因为只要你说对不起,我就一定会心软地想要原谅你。”
他问白一尘:“那如果以后我又惹你生气了怎么办?”
白一尘告诉他:“唉,也是,哪怕你永远可恶,我都会忍不住心软地原谅你。这样的话,那你就送我一支玫瑰好了,如果我接受了,那就代表我原谅你了。”
他想要送给白一尘一支玫瑰,可是白一尘不会接受了。
时亦南半阖着眼帘,从模糊的视线中,他似乎看到他当年手捧一束玫瑰和白一尘道歉的模样。
他多想重回那一刻,在那里再看到青年,看着青年望着他手上繁盛的玫瑰花束,只抽走里面一支,笑着对他说:“你总是这样可恶,但我只要一支就够了。”
时亦南怔怔望着花瓶里的玫瑰,不知不觉已经满脸是泪,他张口,轻轻喊着那个人的名字,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更显得寂静。
“我好想你……”
“不要等我了,不要爱我了,也不要原谅我……”
“我只想……再见你一次就好了……”
如果爱上一个人太快,那你遗忘或是不爱这个人的时间,要么就是一瞬,要么就是一生。
那如果爱上一个人太迟了呢?
哪怕你所见他第一眼,就是一生沦陷的开端,只要你爱得太迟。
那你错过这个人的时间,就是余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