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8章 番外: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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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太太,一会儿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逛街?”
“你别问了,今天可是周五,云太太忙着呢,怎么会有时间?”
耳边传来两个闺蜜略显促狭的声音,阮绵绵感觉自己的头都大了。
可偏偏她人如其名,从小就是软绵绵的性格,别说和人吵架,就连回嘴都不擅长。
以至于阮媚气得在家跺脚,就差破口大骂:“老天爷,我的女儿怎么一点儿都不像我?连我一分的泼辣劲儿都没有,这不是非得被云家那小子给吃得死死的?”
虽然阮绵绵是她和盛天骄领养的女儿,但两个人对孩子可是比亲生得还要亲。
而且,他们之后也没有再生孩子,这二十多年来,阮绵绵就是家里唯一的千金大小姐,受尽了万千宠爱。
更别说,她从小就是云思宁相中的老婆人选,一直都是唯一的。
盛家,云家,门当户对,多年交情,所以,两家的大人都很愿意这门亲事。
至于云思宁本人,那更是愿意了。
毕竟是自己亲自选的嘛!
但是,从来也没有一个人问问阮绵绵本人,她愿不愿意。
“你们别开我玩笑了!我有名字,干嘛叫我云太太?”
憋了半天,阮绵绵涨红着一张脸,向两个闺蜜小声抱怨道。
“你是板上钉钉的云太太,早叫晚叫,又有什么区别?”
一个闺蜜笑道,另一个也急忙附和道:“就是,要不是你爸妈舍不得你早早嫁人,还想多留你几年,说不定你一过二十岁,就要去和云思宁领结婚证啦!”
领结婚证?
阮绵绵蓦地打了一个哆嗦。
她……她还不想嫁人啊!
起码,不想这么早就结婚。
更重要的是,她有一个问题还一直想不通。
那就是,自己究竟喜不喜欢云思宁?
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自打阮绵绵有记忆开始,就有这么一个小哥哥存在。
身边的所有人都告诉他们,他们两个是一对儿,包括双方的父母。
青春期的时候,学校里也曾有男同学主动追求阮绵绵。
结果,没过两天,那个男同学就不见了,据说是转学了。
类似的事情又发生过几次,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打阮绵绵的主意了。
到了大学,宿舍里的室友都陆陆续续恋爱了,只有阮绵绵是例外。
因为每到周五傍晚,云思宁都会亲自开车来接她。
豪车配帅哥,早就在整个校园里传开了,谁还会那么不长眼,敢和云天集团的大少爷抢女人,不想活了吗?
“绵绵,你怎么了?”
过了片刻,闺蜜总算发现了阮绵绵的异样。
她咬着嘴唇,犹豫了半天,这才将自己心中的疑虑说了出来。
“什么?!”
“闹了半天,你还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
两个闺蜜一起尖叫出声。
“我有个办法!你找一个机会,看看你愿不愿意和他发生亲密关系,女人和男人不一样,只有爱他,才能接受被他触碰!要是你的身体都那么诚实了,嘿嘿……”
一个闺蜜眼前一亮,想到了好主意。
另一个闺蜜则是大喊道:“不错!我来订酒店,买睡衣,准备套套!就在今晚,我马上打给你妈,就说你今晚来我家,不回去了!”
阮绵绵:“……”
这是闺蜜吗?
这是会所里的妈妈桑吧!
见到云思宁的时候,一向话少内向的阮绵绵更是连两只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了。
她上了车,一言不发,脸颊微红。
“绵绵,你不舒服吗?”
云思宁跟往常一样,主动帮她系好了安全带。
他一俯身,刚靠近她,两个人的身体不可避免地有着小小的触碰。
结果,阮绵绵直接哆嗦了一下。
这丫头好像不太对劲儿啊……云思宁一边开车,一边想道。
“我们……我们去凯德酒店一楼吃自助餐吧,我听说那里的味道不错……”
深吸一口气,阮绵绵忽然说了一声。
云思宁愣了一下,向她确认:“凯德酒店?”
她点头:“嗯。可以吗?”
他自然同意。
吃晚饭的时候,阮绵绵一直心不在焉的,就连一向喜欢的甜点,她也几乎没吃。
云思宁也不是什么爱说话的性格,两个人都闷闷不乐。
他正准备带她离开,阮绵绵好像豁出去了一样,猛地抬起头:“你带身份证了吗?楼上就有客房,我们今天晚上不要回家了!”
云思宁:“……我带了!”
都到了这种时候,他要是还不懂得对方的意思,那就是大傻瓜了,实在不配做云晋尧和林逾静的儿子!
眼看着两个人走进电梯,躲在酒店大堂角落里的云舒终于松了一口气,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她打了一通电话,没多久,家里的司机拎着两个大纸袋,一路送到了云舒的面前。
云舒笑眯眯地对着坐在沙发上的两个美女说道:“多谢姐姐,我知道,你们是真心想要帮助我哥和我嫂子,不过,还是请收下我的一点心意。放心吧,这是我拿压岁钱买的,我爸,我妈,我哥都不知道!”
限量款的名牌手袋,一个五十万,用来收买阮绵绵的两个闺蜜,也值了!
两个女人一起抽了抽眼角,对视一眼。
这年头,连未成年少女都这么厉害嘛!
解决完了这件大事,云舒得意洋洋地走出酒店。
哪知道,刚走到门口,她就遇到了一个最不想看见的人——
宁家大少爷宁擎宇。
名字挺霸气,其实是一个瘦不拉几的孱弱少年,皮肤特别白,好像风一吹就要倒了。
他比云舒的岁数还小,十多年来,一直都是她的跟屁虫。
“你、你才多大,就和男人来酒店开房?”
一见到云舒出现在酒店,宁擎宇气得连脸都红了。
”关你屁事,小不点儿,走开!“
云舒高傲地一扬下巴,从他身边走过。
“你、你不许和别人好!你得等着我长大,跟我在一起!”
宁擎宇握着拳头,用一副男孩子在变声期特有的公鸭嗓,大声喊道。
“呸!跟你在一起,我还不如去做尼姑呢!”
云舒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跑了。
十年后,穿着婚纱的云舒看着那个高大的男人缓缓地向自己走来,心中不免好奇。
这小子到底偷偷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不仅身高长到了一米八五,而且身材更是好到让她流口水。
“比起做尼姑,我觉得还是做宁太太好一点吧。”
云舒自我安慰道。
嗯,没错。
“云太太,一会儿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逛街?”
“你别问了,今天可是周五,云太太忙着呢,怎么会有时间?”
耳边传来两个闺蜜略显促狭的声音,阮绵绵感觉自己的头都大了。
可偏偏她人如其名,从小就是软绵绵的性格,别说和人吵架,就连回嘴都不擅长。
以至于阮媚气得在家跺脚,就差破口大骂:“老天爷,我的女儿怎么一点儿都不像我?连我一分的泼辣劲儿都没有,这不是非得被云家那小子给吃得死死的?”
虽然阮绵绵是她和盛天骄领养的女儿,但两个人对孩子可是比亲生得还要亲。
而且,他们之后也没有再生孩子,这二十多年来,阮绵绵就是家里唯一的千金大小姐,受尽了万千宠爱。
更别说,她从小就是云思宁相中的老婆人选,一直都是唯一的。
盛家,云家,门当户对,多年交情,所以,两家的大人都很愿意这门亲事。
至于云思宁本人,那更是愿意了。
毕竟是自己亲自选的嘛!
但是,从来也没有一个人问问阮绵绵本人,她愿不愿意。
“你们别开我玩笑了!我有名字,干嘛叫我云太太?”
憋了半天,阮绵绵涨红着一张脸,向两个闺蜜小声抱怨道。
“你是板上钉钉的云太太,早叫晚叫,又有什么区别?”
一个闺蜜笑道,另一个也急忙附和道:“就是,要不是你爸妈舍不得你早早嫁人,还想多留你几年,说不定你一过二十岁,就要去和云思宁领结婚证啦!”
领结婚证?
阮绵绵蓦地打了一个哆嗦。
她……她还不想嫁人啊!
起码,不想这么早就结婚。
更重要的是,她有一个问题还一直想不通。
那就是,自己究竟喜不喜欢云思宁?
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自打阮绵绵有记忆开始,就有这么一个小哥哥存在。
身边的所有人都告诉他们,他们两个是一对儿,包括双方的父母。
青春期的时候,学校里也曾有男同学主动追求阮绵绵。
结果,没过两天,那个男同学就不见了,据说是转学了。
类似的事情又发生过几次,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打阮绵绵的主意了。
到了大学,宿舍里的室友都陆陆续续恋爱了,只有阮绵绵是例外。
因为每到周五傍晚,云思宁都会亲自开车来接她。
豪车配帅哥,早就在整个校园里传开了,谁还会那么不长眼,敢和云天集团的大少爷抢女人,不想活了吗?
“绵绵,你怎么了?”
过了片刻,闺蜜总算发现了阮绵绵的异样。
她咬着嘴唇,犹豫了半天,这才将自己心中的疑虑说了出来。
“什么?!”
“闹了半天,你还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
两个闺蜜一起尖叫出声。
“我有个办法!你找一个机会,看看你愿不愿意和他发生亲密关系,女人和男人不一样,只有爱他,才能接受被他触碰!要是你的身体都那么诚实了,嘿嘿……”
一个闺蜜眼前一亮,想到了好主意。
另一个闺蜜则是大喊道:“不错!我来订酒店,买睡衣,准备套套!就在今晚,我马上打给你妈,就说你今晚来我家,不回去了!”
阮绵绵:“……”
这是闺蜜吗?
这是会所里的妈妈桑吧!
见到云思宁的时候,一向话少内向的阮绵绵更是连两只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了。
她上了车,一言不发,脸颊微红。
“绵绵,你不舒服吗?”
云思宁跟往常一样,主动帮她系好了安全带。
他一俯身,刚靠近她,两个人的身体不可避免地有着小小的触碰。
结果,阮绵绵直接哆嗦了一下。
这丫头好像不太对劲儿啊……云思宁一边开车,一边想道。
“我们……我们去凯德酒店一楼吃自助餐吧,我听说那里的味道不错……”
深吸一口气,阮绵绵忽然说了一声。
云思宁愣了一下,向她确认:“凯德酒店?”
她点头:“嗯。可以吗?”
他自然同意。
吃晚饭的时候,阮绵绵一直心不在焉的,就连一向喜欢的甜点,她也几乎没吃。
云思宁也不是什么爱说话的性格,两个人都闷闷不乐。
他正准备带她离开,阮绵绵好像豁出去了一样,猛地抬起头:“你带身份证了吗?楼上就有客房,我们今天晚上不要回家了!”
云思宁:“……我带了!”
都到了这种时候,他要是还不懂得对方的意思,那就是大傻瓜了,实在不配做云晋尧和林逾静的儿子!
眼看着两个人走进电梯,躲在酒店大堂角落里的云舒终于松了一口气,蹦蹦跳跳地走了出来。
她打了一通电话,没多久,家里的司机拎着两个大纸袋,一路送到了云舒的面前。
云舒笑眯眯地对着坐在沙发上的两个美女说道:“多谢姐姐,我知道,你们是真心想要帮助我哥和我嫂子,不过,还是请收下我的一点心意。放心吧,这是我拿压岁钱买的,我爸,我妈,我哥都不知道!”
限量款的名牌手袋,一个五十万,用来收买阮绵绵的两个闺蜜,也值了!
两个女人一起抽了抽眼角,对视一眼。
这年头,连未成年少女都这么厉害嘛!
解决完了这件大事,云舒得意洋洋地走出酒店。
哪知道,刚走到门口,她就遇到了一个最不想看见的人——
宁家大少爷宁擎宇。
名字挺霸气,其实是一个瘦不拉几的孱弱少年,皮肤特别白,好像风一吹就要倒了。
他比云舒的岁数还小,十多年来,一直都是她的跟屁虫。
“你、你才多大,就和男人来酒店开房?”
一见到云舒出现在酒店,宁擎宇气得连脸都红了。
”关你屁事,小不点儿,走开!“
云舒高傲地一扬下巴,从他身边走过。
“你、你不许和别人好!你得等着我长大,跟我在一起!”
宁擎宇握着拳头,用一副男孩子在变声期特有的公鸭嗓,大声喊道。
“呸!跟你在一起,我还不如去做尼姑呢!”
云舒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跑了。
十年后,穿着婚纱的云舒看着那个高大的男人缓缓地向自己走来,心中不免好奇。
这小子到底偷偷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不仅身高长到了一米八五,而且身材更是好到让她流口水。
“比起做尼姑,我觉得还是做宁太太好一点吧。”
云舒自我安慰道。
嗯,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