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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四章 【抢班,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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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两人今天仅仅是第一次相遇。

    甚至于,都没有一个正常的“仪式”,但是,感情,感觉这回事,都是水到渠成的。

    就现在来说,莫轩与苏菲玛索之间,都培养出了某些默契来了。

    “啊!

    你怎么知道?高蒙它....这.....”

    原本,得到男人的安慰,苏菲玛索心里面的紧张,也舒缓了许多了。

    不过,当男人的最后一句话,他说出了“高蒙”“合约”几个关键的字眼的时候,少女的心,一下子又跳了起来了。

    这.....

    关于高蒙电影公司,关于违约金,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可是从来就没有在男人的跟前提起过。

    可现在,听见莫轩的话语,这毫无疑问在表示,对方对于她现在所遇到的困境,完全知情,知道的一清二楚。

    可直到现在,苏菲玛索才与面前的男人认识几个小时,这....

    莫轩,是如何知道的?

    “噗呲!!!”

    “傻丫头!你忘了,我们在刚刚相遇的时候,我不就说了我是你的影迷的嘛。

    你在法国影坛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可是时常的出现在电影杂志报纸上面的,我知道这个,有什么好奇怪的。”

    见到面前的苏菲玛索小嘴微张,那迷人的“棕绿色”双眸,莫轩的心里面微微的一乐。

    嘴角一翘,“傻丫头”三个字便落到了少女的头上,当然与此同时,他的手上也没有耽误功夫,刮了刮苏菲玛索那挺拔高立的鼻子。

    自己怎么知道她与高蒙电影公司合约的?

    对于这个,莫轩自然是有一套“天衣无缝”的说法,让苏菲玛索觉得不存在任何的疑问的。

    “哦”。

    ......

    “一对倩影映进浅水湾的水中

    为什么吸呐着绵绵的深情

    倩影双双却被海波摇散

    各自走着漂泊不定的漫漫的人生

    浅水湾浅水湾睁开期侍的眼睛

    寻找着那双抱肩的倩影

    浅水湾浅水湾他们已经远去再没有回来

    浅水湾还荡着那空旷的涛声

    又一对倩影映进浅水湾的水中

    浅水湾的浅水饱含着深情

    倩影双双永不要被摇散

    浅水湾不再有掀波的飓风

    浅水湾浅水湾睁开期侍的眼睛

    等待着那双双热吻的倩影

    浅水湾浅水湾他们永不诀别浅水湾的倩影

    就在这没被摇曳的剪影中”

    上面的这段歌词,源于一九九七年,香江回归的时候,一个著名的词人所做的歌曲《浅水湾的倩影》。

    这首歌不像一般的主旋律歌曲那样从正面简单的说教,而是通过描写浅水湾被海波摇散而又重新找回的双双倩影,来抒发对香江回归的情感。

    虽然,歌词中无数次出现过“倩影”两个字,貌似是在写一个深情的少女。

    但是,这其实,是一首关于“香江”的歌曲,而浅水湾,就是“香江”的象征,从中不难看出浅水湾的地位来了。

    自从香江开阜以来,它就一直是香江的名流富豪聚集的地方。

    在香江,太平山白加道自然是排在所有的豪宅第一位的,而浅水湾,也不差多少,可以说的紧跟其后,是香江著名的富豪之地。

    众多的别墅豪宅遍布于海湾的坡地上,其中就有李嘉成,包玉钢等人的宅子。

    能够在此处拥有一栋自己的宅子的人,最少最少,也得身家数千万港币才行的。

    而此时,在浅水湾弯曲的小道上,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在慢慢的行驶着——

    “大哥,你让我一直盯着的梁应伟,他今天又有新的行动了。”

    在奔驰轿车的后座,比自己的兄长要“矮小”一点的刘栾鸿正襟危坐,向着刘栾雄汇报着“商业大事”。

    在前世,身兼华人置业、广生行等多家香港上市公司主席及董事的刘栾鸿,人称细刘,与其胞兄大刘栾雄一道在香港地产界呼风唤雨。

    比之性情张扬、曝光率不亚于娱乐界明星的大刘,刘栾雄的知名度并不高。

    不过,背靠南京西路的车水马龙,掺杂着外交辞令和真性情的侃侃而谈,他所表现出的潮山人的精明、商场上舍我予谁的自信应该不输其兄。

    只不过,他的性子低调罢了。

    现在,刘栾雄就在和他的兄长刘栾雄,策划着一场能够让他们“刘家”的家族事业更上一层楼的“大买卖。”

    “哦,那个不中用的家伙,又想着什么异想天开的事情啦?”

    一听见自己的“亲弟弟”这么说,刘栾雄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的“嘲讽”。

    不错,以前,他与梁应伟在之前,的确是关系不错的,不然的话,他在想到要独自创业的时候,也不会找来了梁应伟了。

    只不过嘛,在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最难以揣测的,就是“所谓”的人心了。

    而人心,经不起利诱。

    随着“爱美高公司”的发展,越来越顺利,名气,利益,金钱,这些都随之而来。

    有一句话,叫做“共患难容易,共富贵难”,刘栾雄与梁应伟便是逐渐的演变成为了如此的状态。

    在梁应伟的眼中——

    他在爱美高公司所占有的股份,实在是太少太少了,起码在他看来,是绝对对不起他的付出的。

    但是刘栾雄,公司的事务,基本上没怎么搭理,但是却是最大的股东,这让梁应伟的心里面,产生了深深的不满。

    而在刘栾雄的眼中,梁应伟实在是太不堪了。

    这一来嘛,在爱美高,他负责的那些事务,按部就班的,都干不好,时常会有差错发生。

    其次,梁应伟这人,目光短浅,缺少应变性,只知道看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如果说在创业初期,爱美高公司刚刚成立的时候,梁应伟如此,倒也是罢了。

    但是,现在随着“爱美高公司越来越壮大,梁应伟的那一套,早就已经被这个时代的发展所淘汰了,至少,他是达不到刘栾雄心目中的安稳度。

    偏偏,这个“草包”能力不够,野心倒是不少,居然还想着“抢他的班,夺他的权。”

    这个,可就犯了刘栾雄的逆鳞了。

    素来,刘栾雄就是一个“心大,胆大,心狠,决断”,具有了所有的“枭雄”气质的人物。

    既然梁应伟“找死”,那么也就怪不得他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