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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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全书十一万字。
相较于上一本书,字数多了那么一丢丢。
这本书的均订达到了接近七千,比之《僵尸先生》的1万略低。
考虑到《僵尸先生》的后续推荐较多,所以并不能说它比《僵尸先生》差。
当然,写第一本书的时候他只是个新人,如今已经是个微博拥有近万粉丝的小作家,所以也决然不能证明《功夫》更好。
但是无论如何,总归说明他比自己想象的要厉害一点。
或者说他拥有将一个优秀的创意和大致剧情,书写整理成小说的能力。
这让他对手头正在书写的那本玄幻小说的成绩更加有信心。
只是为了避免那神经病系统猝不及防地发布任务,他并不打算将其发布出去。
所以……
得抄点东西增加名气吧?
乔森想到了前世的那些明星艺人们。
他们文化或许有限,水平或者一般,然而随便写一本什么自传啊生活笔记啊之类的东西,绝对是出版社争抢着要的东西。
那些东西卖起来可比很多世界名著容易多了。
也更赚钱。
名气一直都是这么重要。
特别是在当今这样宣称着“人人平等”的社会。
只是想到“人人平等”这几个字,乔森就有些eggache了。
先是僵尸,然后又冒出了这对月亮兄妹……
还有宋福吉那号称能跟鬼换钱的“冥钞”。
乔森感觉亚历山大。
而这个系统又是这么不靠谱。
或者说是他的运气不够逆天?
其实每次抽奖的确是有那么些好东西的。
不论是《茅山道术》还是《如来神掌》《狮吼功》什么的。
可惜几率太小了。
他侧头看了眼旁侧的棺材。
看习惯了倒是不觉得它那么碍眼,可是这东西也不平凡啊。
联想到系统商城中的“任婷婷的胭脂纸”与“包租婆的红兜肚”……
“难道这才是文娱超人系统的真谛?”
“将使用者打造成一个怼天怼地的女装大佬?”
请问可以解绑吗?
乔森裹紧被子,在床上翻来覆去。
他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刻意从自己大脑里剥离了。
这让他总感觉自己似乎忽略掉了什么,却又抓不住。
摇了摇头,他决定不再白费力气。
至少当前而言,这个世界仍旧是钱权支配的世界。
个人武力还不至于逆天,所以他应该想着赚钱出名才对。
登陆手机微博之后,他先是看了眼那即将突破10万大关的关注人数,随后将之前搬运的那首诗写了上来。
「来自一条单身狗的午夜遐思……」他率先写道。
「一首小诗:《从前慢》。」
……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写完这些之后,乔森便关上手机,将枕头往后拉,让脑袋靠在棺材壁上。
那冰凉的触感从他头顶直通脚底。
这让他浑身都有种通透之感。
只是今日他实在是耗费了过多的精力,因此他很快就睡着了。
……
尽管这个世界有僵尸鬼怪、道士和尚和武学宗师,但是这种人的数量总归是太少。
全球政府为了维稳,很是刻意地宣扬科学,且对于这些“超凡之人”处于一种既亲近又疏离的态度。
就像是女神对待备胎。
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对于那个超凡的世界,其实并非那么了解。
特别是在最近几十年来,科技爆发式发展,令得人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
为了养家糊口,很多人都将注意力从那些东西上转移开来。
这个世界和从前的乔森那样抱着同种想法的人很多。
譬如乔森的那个前辈,就是忽略了这些人的真实能力。
这里的生活环境其实和乔森前世所在的地球相差不多。
夜猫子也很多。
尤其是那些喜欢看小说刷微博的人。
……
李琦是一个单身狗。
他也是一个文艺青年。
前些天,他被一首《闺怨》圈粉,参与了那场论战,力挺BYD,甚至还回过头订阅了对方的两本书。
只是他最爱的还是对方的诗。
特别是那种朦胧描写爱情的诗。
或许这源于他骨子里的那些许闷骚以及……
多愁善感?
他在《功夫》书评区发过很多次希望“BYD”写诗,可是总是被其他书评淹没。
长夜漫漫。
跟五姑娘完成生命大和谐的他扔掉卫生纸,无聊地刷着手机。
然后,他便看到了乔森的那条微博。
“一首诗!”他眼前一亮。
可是大概瞅了一眼,他便皱了皱眉:“怎么是一首现代诗?”
他向来喜欢古诗,总觉得现代诗差了那么点味道。
但是……
“B哥写的,应该还不错吧?”
他试图安慰自己。
他朝着下方看去。
“诗名叫《从前慢》,没有一点点韵味啊。”他暗自吐槽道。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似乎有那么点味道……”李琦心想。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李琦目光闪了闪,想到了自己小时候,家门口的早餐店。
“还可以。”他默默点头。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李琦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他反复读着这三行字,脑中不由浮现出一张面孔。
那张面孔在他的记忆中越来越清晰,让他的眼睛微微发红。
他想到了那个高中时被大家笑称作“PH”的女孩。
女孩叫潘虹。
他的初恋。
暗恋。
期间他倒是表白过,可是对方委婉的说“高中毕业不想谈恋爱”。
高三的时候,他偶尔看到PH跟班里另一个男孩牵手走在一条巷子里。
他捡了块砖头,最终颓然地放下。
只能装成班主任打电话给了女孩的父母,拆散了两人。
女孩转学了,成绩一落千丈。
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卑鄙的告密者。
一个无耻的小偷!
大学的时候,他每周都会给女孩写信。
可是他从来不敢署名。
从同学那里打听到对方的GG号。
他加了对方后从不敢主动说话。
默默关注了女孩的微博,可是他从不敢在微博中表现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他知道女孩交过三任男友……
他总是卑微地存在着,小心翼翼注视着她的一切。
只能在心里憧憬两人假若能在一起的岁月。
——
《功夫》全书十一万字。
相较于上一本书,字数多了那么一丢丢。
这本书的均订达到了接近七千,比之《僵尸先生》的1万略低。
考虑到《僵尸先生》的后续推荐较多,所以并不能说它比《僵尸先生》差。
当然,写第一本书的时候他只是个新人,如今已经是个微博拥有近万粉丝的小作家,所以也决然不能证明《功夫》更好。
但是无论如何,总归说明他比自己想象的要厉害一点。
或者说他拥有将一个优秀的创意和大致剧情,书写整理成小说的能力。
这让他对手头正在书写的那本玄幻小说的成绩更加有信心。
只是为了避免那神经病系统猝不及防地发布任务,他并不打算将其发布出去。
所以……
得抄点东西增加名气吧?
乔森想到了前世的那些明星艺人们。
他们文化或许有限,水平或者一般,然而随便写一本什么自传啊生活笔记啊之类的东西,绝对是出版社争抢着要的东西。
那些东西卖起来可比很多世界名著容易多了。
也更赚钱。
名气一直都是这么重要。
特别是在当今这样宣称着“人人平等”的社会。
只是想到“人人平等”这几个字,乔森就有些eggache了。
先是僵尸,然后又冒出了这对月亮兄妹……
还有宋福吉那号称能跟鬼换钱的“冥钞”。
乔森感觉亚历山大。
而这个系统又是这么不靠谱。
或者说是他的运气不够逆天?
其实每次抽奖的确是有那么些好东西的。
不论是《茅山道术》还是《如来神掌》《狮吼功》什么的。
可惜几率太小了。
他侧头看了眼旁侧的棺材。
看习惯了倒是不觉得它那么碍眼,可是这东西也不平凡啊。
联想到系统商城中的“任婷婷的胭脂纸”与“包租婆的红兜肚”……
“难道这才是文娱超人系统的真谛?”
“将使用者打造成一个怼天怼地的女装大佬?”
请问可以解绑吗?
乔森裹紧被子,在床上翻来覆去。
他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刻意从自己大脑里剥离了。
这让他总感觉自己似乎忽略掉了什么,却又抓不住。
摇了摇头,他决定不再白费力气。
至少当前而言,这个世界仍旧是钱权支配的世界。
个人武力还不至于逆天,所以他应该想着赚钱出名才对。
登陆手机微博之后,他先是看了眼那即将突破10万大关的关注人数,随后将之前搬运的那首诗写了上来。
「来自一条单身狗的午夜遐思……」他率先写道。
「一首小诗:《从前慢》。」
……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写完这些之后,乔森便关上手机,将枕头往后拉,让脑袋靠在棺材壁上。
那冰凉的触感从他头顶直通脚底。
这让他浑身都有种通透之感。
只是今日他实在是耗费了过多的精力,因此他很快就睡着了。
……
尽管这个世界有僵尸鬼怪、道士和尚和武学宗师,但是这种人的数量总归是太少。
全球政府为了维稳,很是刻意地宣扬科学,且对于这些“超凡之人”处于一种既亲近又疏离的态度。
就像是女神对待备胎。
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对于那个超凡的世界,其实并非那么了解。
特别是在最近几十年来,科技爆发式发展,令得人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
为了养家糊口,很多人都将注意力从那些东西上转移开来。
这个世界和从前的乔森那样抱着同种想法的人很多。
譬如乔森的那个前辈,就是忽略了这些人的真实能力。
这里的生活环境其实和乔森前世所在的地球相差不多。
夜猫子也很多。
尤其是那些喜欢看小说刷微博的人。
……
李琦是一个单身狗。
他也是一个文艺青年。
前些天,他被一首《闺怨》圈粉,参与了那场论战,力挺BYD,甚至还回过头订阅了对方的两本书。
只是他最爱的还是对方的诗。
特别是那种朦胧描写爱情的诗。
或许这源于他骨子里的那些许闷骚以及……
多愁善感?
他在《功夫》书评区发过很多次希望“BYD”写诗,可是总是被其他书评淹没。
长夜漫漫。
跟五姑娘完成生命大和谐的他扔掉卫生纸,无聊地刷着手机。
然后,他便看到了乔森的那条微博。
“一首诗!”他眼前一亮。
可是大概瞅了一眼,他便皱了皱眉:“怎么是一首现代诗?”
他向来喜欢古诗,总觉得现代诗差了那么点味道。
但是……
“B哥写的,应该还不错吧?”
他试图安慰自己。
他朝着下方看去。
“诗名叫《从前慢》,没有一点点韵味啊。”他暗自吐槽道。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似乎有那么点味道……”李琦心想。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李琦目光闪了闪,想到了自己小时候,家门口的早餐店。
“还可以。”他默默点头。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李琦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他反复读着这三行字,脑中不由浮现出一张面孔。
那张面孔在他的记忆中越来越清晰,让他的眼睛微微发红。
他想到了那个高中时被大家笑称作“PH”的女孩。
女孩叫潘虹。
他的初恋。
暗恋。
期间他倒是表白过,可是对方委婉的说“高中毕业不想谈恋爱”。
高三的时候,他偶尔看到PH跟班里另一个男孩牵手走在一条巷子里。
他捡了块砖头,最终颓然地放下。
只能装成班主任打电话给了女孩的父母,拆散了两人。
女孩转学了,成绩一落千丈。
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卑鄙的告密者。
一个无耻的小偷!
大学的时候,他每周都会给女孩写信。
可是他从来不敢署名。
从同学那里打听到对方的GG号。
他加了对方后从不敢主动说话。
默默关注了女孩的微博,可是他从不敢在微博中表现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他知道女孩交过三任男友……
他总是卑微地存在着,小心翼翼注视着她的一切。
只能在心里憧憬两人假若能在一起的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