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劫信(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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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没有中毒,大概会带着她一路走遍这中原万里江山,去塞外看玉门风光,去丝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去江南看小桥流水,看她母亲长大的地方,去出海远游,看沧海变迁,去看那些孤悬海外的异域番邦……”他脸色苍白,眼中却满是怅然和怀念,一向洒脱的眉眼间陇上了一丝从未看到过的愁绪,“阿仄,我……舍不得。”
这不是世人眼里那个名动天下的名士,而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舍不得女儿的父亲。
“我想为她做很多事,可临到跟前才发现什么都做不了。”那个名动天下的名士叹了口气,语气怅然,“她母亲的事让我想了很多,我以为我纵横所学那么多年可以救的出她也护得住她,可临到最后却终究是于事无补。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若为父,应当怎么教导我的阿颜,是知书达理,温柔恭疏吗?这些重要却也不重要,她得先活着。”
同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孩子说你得先活着?江平仄觉得有些古怪,也从未见过这样教导女儿的父亲。
“父兄总会老去,便是再好的夫君也总有不在身边的时候,就如她母亲一样,我的阿颜她该学会自己去解决遇到的麻烦。”他喃喃道。
自己学会解决麻烦?年少的江平仄脸上神情微怔,想着那个还在襁褓里的孩子……这是要他帮忙带孩子教导孩子吗?可他人在军伍,便是阿颜是个男孩子也不便跟着,更别提女孩子了。
即便是觉得江氏族人不靠谱,可也不得不说,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人相护的奔波当真不如留在长安了。
这一点江平仄能想到,江公自然也能想到。
“我留下了万卷藏书,还有一个姓张的大夫朋友欠了我一个人情,希望我的阿颜莫要辜负我这一番安排,”他叹了口气,看向江平仄,神情郑重,“阿仄,你能做的便是真正在这千万兵马中出头,只有你站的高了,才能护住我的阿颜。”
兜兜转转的委托相护居然只是这么一件事。
江平仄咬牙,带着少年的意气坚定道:“那是自然,我若是连这点都做不到,哪好意思说姓江?”
“姓江的可不少。”他闻言却是哈哈大笑了起来,笑的肆意而豪爽,一点都看不出是个中毒已深,即将油尽灯枯之人。
待到笑够了,离别之时,他才收了笑,淡淡道:“阿仄,帮我照顾我的阿颜,这是我平生最贵重的一件至宝。”
那些价值千金的字画于一个父亲而言哪比得上自己的掌上明珠重要?
只要他站的够高,就能护得住阿颜!江平仄坚定的点头应了下来。
而后便是江公突然离世的消息传来,彼时他远在军营,向着长安的方向摇摇举起了一杯酒。
再之后便是军营之中摸爬滚打,他结识了那位赵家的小将军,待到小将军年少慕艾之时,“阿颜”这个名字再次出现在了自己耳边。
他的阿颜终究是没有如他想的那样“少颜”,似乎还多了些。不过赵小将军是个至臻至善的人,以赵家的本事和地位确实也足以护得住阿颜。
两人相貌更是十分登对,真是不管怎么看都是极其般配的。
江平仄觉得他嘱咐的照料阿颜的嘱托已经完成大半了,赵小将军那般喜欢她,一定会很爱护她,护佑她一生。
不过不管是赵小将军还是她都不知道的是他曾经见过她。
有一回他独自自军营中出来办事,途径长安朱雀桥边,鬼使神差的,他绕了路,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仿佛冥冥之中的安排一般,他绕路经过了朱雀桥边,最初大抵只是想看看江氏族人在他的威望之下活的怎么样了。
而后,他便看到了很是滑稽的一幕。
那是入冬的时候,长安城的冬日比江南要冷的多,朱雀桥边江氏大宅之外,几个上了年纪的老者揣着手靠着墙角在下棋对弈晒太阳。
距离这等“寻常可见”的老者活动旁不远处却蹲着一个女孩子,身上是一身颜色暗淡不显眼的灰色冬袄,她揣着手望着天正在……晒太阳。
江平仄:“……”
看着女孩子那张美丽的过分的脸,江平仄心中一时生出一股无以言表的感觉:这就是他的女儿吗?一晃眼那么大了。可所作所为却与他印象中这么大的女孩子截然不同。
穿的是女孩子甚至可以说年长的女子都不会穿的灰扑扑的冬袄,当然,江氏族人于外物上不会亏待她,冬袄并不便宜,只是这颜色全然不似这么大的女孩子该穿的一样。
当然,因着那张过分美丽的脸,什么叫“荆钗布裙也不堕颜色”他是彻底明白了。
身后两个穿着鲜妍的丫鬟在不远处跟着,仿佛习以为常了。
冬天嘛,江小姐喜欢出来晒太阳有什么问题?那些七八十的阿嬷阿公都喜欢嘛,江小姐提前喜欢……好似也没什么问题。
女孩子脚边还有只白毛的猫儿,听她一样懒懒的晒着太阳,看着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
江平仄从来没有看到这样“成熟过头”了的少女,忍不住停下脚步多看了两眼,而后便看到女孩子抬头望天,随着懒洋洋的动作一同抬起的是那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形状极美的眼睛,不过让他注意到的却是眼睛中的眼神,清亮的仿佛什么都看得懂一般。
这眼神……江平仄看的浑身一震:仿佛透过那个懒洋洋的少女看到了那个峨冠博带的名士。
血脉当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东西:这眼神……即便自她记事起应当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却同他有种出奇的相似。
果然是父女,江平仄轻哂着摇了摇头,待回到军营便看到了正趴在桌上寻找长安城好吃好玩的小铺子的赵小将军。
虽然已经问过很多遍了,可这一次江平仄还是忍不住停下脚步,问了出来:“小将军很喜欢江小姐?”
趴在桌案上的赵小将军抬起头来,神情郑重又激动:“自然了,我会保护好江小姐的,爱护她,让她一世无忧!”
赵家儿郎出口从无戏言,江平仄心中大定。
可世事难料,后来他同赵小将军死守白帝,那个冬日里毫不在意的穿着灰扑扑的冬袄晒太阳眼神明亮的少女被软禁在家中,逼上了花轿,最后死在了进宫的途中。
白帝长安两处他两头皆输的一塌糊涂。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大周天下初定的时候,他去过一次长安。重回故土,昔人却已尽数不在。
当年在长安城中风头无两的赵小郎君无人提及,取而代之的是不断被歌功颂德的天子,他在长安城中走了一圈,城还是那个城,甚至城里还有不少百姓是那般的熟悉,可故人却已尽数不见了。
他去了曾经江氏族人所住的大宅,有人说江氏族人死在了战乱之中,原来的江氏大宅成无主之地后建了一座书苑,里头的学生皆是长安寻常百姓家的学生,念着启蒙的《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他还去了曾经赵家军的军营,已成一片马场,权贵纨绔于其中打马球玩乐,纵情高歌。
临行前,他去了长安城西最不起眼的永定门。
长安城中城门大小有十七座,毕竟是多朝古都,长安城的大小一直在变,不变的却是“长安”这个名字,长安长安,永世长安。
永定门虽是城门,却并未离城,如今也早已荒废,是以不消任何人的阻拦,他便登上了永定门的高头,而后俯身向下看去。
城门之下一片斑驳,杂草丛生,城门不算顶高,却足够红颜堕为白骨,一个女孩子只消一用力就能轻松的越过城门跳下来。
看着斑驳的杂草,他仿佛看到了那一日穿着凤冠霞帔一身鲜红嫁衣躺在杂草上的女孩子。江平仄心口一阵酸涩:他没有保护住这个女孩子,终究是食言了。
长安城西永定门这一片已经荒废了,附近的百姓也不多,他自城门上下来,终于找到了一个住在附近的老人。
荒废的永定门这里鲜少有什么大事发生,这里是繁华奢靡的长安城,可长安城的繁华奢靡似乎与荒废、偏僻又穷苦的永定门无关。
是以老人对永定门这里发生的大事可谓如数家珍,最大的就是大靖末年那一次的十里红妆了。
“我在永定门这里过了一辈子也是头一次看到这么热闹的时候了,听说有个大家小姐性子有些古怪,却被宫里的天子看上了,天子喜欢得紧,特地准许她用民间嫁女的方式出嫁同她成亲。当然,那出嫁队伍比旁人自然隆重的很,要游城,所以会经过永定门,我便跟着街坊邻居在这里等着看了。”老人说着感慨了起来,“快到午时的时候,队伍到永定门了,那摇摇晃晃的队伍突然停了下来。”
谷“前头带着迎的那个人听人说就是宫里头那时候的天子,后来说书先生口中的暴君。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说他生了八只手十只腿什么的,像个怪物,不过我们瞧着那人到也不像怪物,相貌还行,就是眼神看起来有些凶,脾气不大好的样子。”老人说道,“不过轿子里的新娘子一说停,他倒是立刻便停了,当时我们就在想这轿子里的新娘子一定很好看,不然这瞧着便不好惹的天子怎么会对她这般听话呢?”
“而后我们便见轿门被掀开,那新娘子穿着凤冠霞帔的从轿子里走了出来。”老人说着忽地顿了下来,半晌之后,忽然叹了口气,怜悯而惋惜,“她突然自己用手拨开了凤冠前的垂帘,就是那一下,可叫我们看呆了,”老人说着唏嘘不已,“那么多年,我们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好看的新娘子……”
想到那张穿着灰扑扑冬袄都那般美丽的女孩子,江平仄心头一阵酸楚:凤冠霞帔的阿颜一定很美,大哥若在一定舍不得的厉害。
“那新娘子不止人美,心也善。”老人说道,“那暴君见了那新娘子表情立刻便痴了,不过待到回过神来,便立即狠狠的剐向我们,说要把我们的眼睛都挖掉,不配看新娘子……”
江平仄听到这里神情微凝:便是阿颜不跳,进了宫,以那暴君的做派,这宫里大部分看过阿颜的人怕是都要没眼睛了。
疯子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疯子还有个至高无上的身份,这就很可怕了。
“是新娘子阻止了他,说要登上城门看看这长安城。”老人说道,“那暴君自是同意了,待到上了城门,暴君便指着长安城吹嘘了起来,说要为新娘子建什么园子,她喜欢什么他便给她什么,不喜欢的就通通杀掉埋了做花费。新娘子笑的很是温柔,点头应着,后一刻却突地一跃就这么跳了下来……”老人说到这里,忍不住伸手捂住了眼,“那么好看的姑娘,一眨眼的工夫就摔在了地上,红颜转瞬成了白骨,我们都惊呆了,那暴君也发疯了……”
江平仄闭上了眼睛,听不下去了,心头的钝痛无端蔓延了开来:真的是两头皆输,那个叫阿颜的女孩子就这么没了。想他江平仄自诩自非寻常人,可到头来却谁也没保住。
对,她得先活着。直到那个时候他才隐隐明白了大哥所说的话。
他在那时便已看透了大靖腐朽糜烂,看透了女孩子无人相护之下的艰幸。
江平仄眨了眨眼,深吸了一口气,思绪从过往中抽了出来,对身旁的掌柜道:“走吧!”
掌柜看着无端发了一会儿呆的江平仄突然回过神来顿时松了口气,正要开口便听江平仄道:“那个药还差多少药材?”
掌柜听的一怔,怔了半晌才道:“别的都集齐了,就是雪莲叶还差一些,他要的不少,眼下皇宫国库又不好再闯……”
“这个……我来想办法。”江平仄打断了他的话,顿了片刻之后,对掌柜道,“我明日要去一趟晏城,你替我安排一番。”
掌柜听的脸色顿变,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可话临到嘴边还是低头应了一声“是”。
不过……晏城啊!
……
……
晏城的方家大宅里一片萧瑟。
风卷起的残叶被一双方便行走的女子鹿皮靴踩在了脚下,方大小姐方知瑶踩着残叶进了门。
“三妹,你还要跟我闹到什么时候?”从门外走进来的方家大小姐方知瑶头疼的揉了揉眉心,走到桌案前低头写字的方家三小姐方知秀面前,从怀里抽出一沓书信扔在了方知秀面前的桌案上,“你写下这些人的名字是要做什么?”方知瑶看着坐在桌案后咬唇不吭声的方知秀,眼里带了些许怒意,“你是要交给晏城衙门里的人,让我们都跟着陪葬吗?”
方知秀听到这里下意识的抬了抬眼皮,却没有出声。
自从那一日她自晏城衙门大牢回来之后,曾经无话不谈的姐妹便成了这个样子。往日里最熟悉的姐妹形同陌路。
“你便是怨我,也该明白这是我们那么多年的心血,也是周方想要做的事。”方知瑶看着方知秀有些头疼,聪明人一旦钻起牛角尖来远比人想象的执拗的多,“你素日里最是聪慧了,到底要做什么?要毁了周方的心血吗?你有问过周方愿意不愿意?”
垂眸坐在桌案后的方知秀直到此时才抬起头来,看向方知瑶道,神情冷漠中带了几分嘲讽:“我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便是他恨我,我也只要他活着,就像你当年救那个濒死的人一样!”
听到最后一句“像你当年救那个濒死的人一样”时方知瑶脸色顿变,本能的张了张嘴反驳道:“我不是……”
“你不是什么?这么多年你们拿药吊着那个人,看着他痛苦不堪,不就是不想让他死,可你问过他想不想活了没有?”从来说话轻声细语的方知秀语气尖锐了起来,她冷笑着看着方知瑶,每一句话都戳进了这个往日里最尊敬的长姐的心坎里,“若不是你要执意救他,我方家也不过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商户罢了,哪会被人这般盯着,更……”
“更不会有你和周方的认识。”方知瑶抬眸,定定的看着面前脸色顿变的方知秀,心中苦笑。
果然是姐妹,只有姐妹才最懂对方的软肋,就如同周方是方知秀的软肋一般,看似稳重老成的方家大小姐方知瑶也有自己的软肋。
看着白了脸的方知秀痛苦的抱着双臂埋头呜咽起来,方知瑶沉默了片刻,叹了口气转身走出了屋子。
“看好她,莫要让她随意外出!”离开前,方知瑶道。
身后的护卫闻言神情大惊:大小姐的意思该不会是要软禁三小姐吧!
不过即便方三小姐也是主子,这方家上下真正做主的还是大小姐,所以护卫很快便点头应了一声“是”。
“暂且不回宝陵城了。”方知瑶顿了顿,又道,“我们暂且留在晏城。”
原本是想着通过周方来换三妹,毕竟于现在的他们而言,三妹的价值远比周方要高的多了。可奈何什么事一旦涉及感情,那就不是单凭价值便能衡量的。
方知秀的反应可说在情理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方知瑶站在院中深吸了一口气,她为三妹来的晏城,可不曾想此时最大的麻烦不是别人,正是好不容易救出来的三妹!
也直到此时,她才发现那两位从长安来的年轻官员有些棘手。好不容易借着周方换出了三妹,此时却因为三妹,回宝陵的计划不得不搁浅了。
晏城衙门里的这两位可不是什么酒囊饭袋,一个是长安城大名鼎鼎、破案如神的玉面判官,观察力惊人,另一个则是简在帝心的天子近臣,城府极深。这两个人在看到第一眼时方知瑶便觉得麻烦来了:尤其是那位季世子,那般熟悉的让她时常恍神的相貌只可惜芯子里却截然不同。
方知瑶眉头紧蹙:他们大可以直接放了三妹,却偏偏状似“好心”的让三妹去牢里看了受过刑的周方,若说不是故意的,她可不信。
这两位决计是盯上了自己,妄图从自己身上套到什么东西。
既然如此,她便不回宝陵了,干脆便留在晏城同这二位周旋周旋好了,毕竟不将麻烦带回宝陵,也好保住宝陵城中的……脑中闪过一道熟悉的面庞:那张脸明明该是清风霁月、光明磊落的模样,可到了晏城衙门里那位身上却莫名的有些正邪难辨。
……
……
“方家原先离开的商队暂时停了下来,听说是方大小姐授意的。”林彦从门外走了进来,看到正在喂信鸽的季崇言时不由愣了一愣,“这是……”
“杨家的信鸽。”季崇言伸出手指弹了弹正在喂食的那只信鸽的脑袋,信鸽脑袋被弹了一下,也不觉的如何,反而更是亲昵的蹭了蹭季崇言。
林彦:“……”这信鸽傻了吧,“投敌”也投的太快了!
不过好端端的,杨家的信鸽怎么跑到晏城来的?
“它飞过咱们晏城衙门上空看到了我,觉得惊为天人,所以决定改换个主人,不要杨衍当主人,要我了。”季崇言说着,神情冷淡,一本正经的模样可半点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林彦:“……”有这样自夸的人吗?他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不要脸……呃,也不能这么说,崇言的脸还是当得上“惊为天人”四个字的。
他当然不会相信季崇言的胡说八道,这信鸽八成是季崇言捉来的,眼下倒是被季崇言喂了两粒米直接投诚了。
不过季崇言当然不会闲着没事去抓鸽子,又不是馋了想吃,毕竟会做菜的姜四小姐不在,季崇言这厮还是挺挑嘴的。想来是他用了些手段弄来的。
“鸽子是杨衍发来的还是发给杨衍的?信上写了什么?”林彦坐下来,自己为自己倒了杯茶,问道。
季崇言弹了弹信鸽的脑袋,让信鸽飞去一旁之后才走到林彦面前坐下来,顺手拿走了他倒好的茶轻啜了一口,道:“是杨衍母亲发给杨衍的,对他那位藏在后宅的二夫人似乎有些意见,想练练手。”
“我若没有中毒,大概会带着她一路走遍这中原万里江山,去塞外看玉门风光,去丝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去江南看小桥流水,看她母亲长大的地方,去出海远游,看沧海变迁,去看那些孤悬海外的异域番邦……”他脸色苍白,眼中却满是怅然和怀念,一向洒脱的眉眼间陇上了一丝从未看到过的愁绪,“阿仄,我……舍不得。”
这不是世人眼里那个名动天下的名士,而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舍不得女儿的父亲。
“我想为她做很多事,可临到跟前才发现什么都做不了。”那个名动天下的名士叹了口气,语气怅然,“她母亲的事让我想了很多,我以为我纵横所学那么多年可以救的出她也护得住她,可临到最后却终究是于事无补。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若为父,应当怎么教导我的阿颜,是知书达理,温柔恭疏吗?这些重要却也不重要,她得先活着。”
同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孩子说你得先活着?江平仄觉得有些古怪,也从未见过这样教导女儿的父亲。
“父兄总会老去,便是再好的夫君也总有不在身边的时候,就如她母亲一样,我的阿颜她该学会自己去解决遇到的麻烦。”他喃喃道。
自己学会解决麻烦?年少的江平仄脸上神情微怔,想着那个还在襁褓里的孩子……这是要他帮忙带孩子教导孩子吗?可他人在军伍,便是阿颜是个男孩子也不便跟着,更别提女孩子了。
即便是觉得江氏族人不靠谱,可也不得不说,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人相护的奔波当真不如留在长安了。
这一点江平仄能想到,江公自然也能想到。
“我留下了万卷藏书,还有一个姓张的大夫朋友欠了我一个人情,希望我的阿颜莫要辜负我这一番安排,”他叹了口气,看向江平仄,神情郑重,“阿仄,你能做的便是真正在这千万兵马中出头,只有你站的高了,才能护住我的阿颜。”
兜兜转转的委托相护居然只是这么一件事。
江平仄咬牙,带着少年的意气坚定道:“那是自然,我若是连这点都做不到,哪好意思说姓江?”
“姓江的可不少。”他闻言却是哈哈大笑了起来,笑的肆意而豪爽,一点都看不出是个中毒已深,即将油尽灯枯之人。
待到笑够了,离别之时,他才收了笑,淡淡道:“阿仄,帮我照顾我的阿颜,这是我平生最贵重的一件至宝。”
那些价值千金的字画于一个父亲而言哪比得上自己的掌上明珠重要?
只要他站的够高,就能护得住阿颜!江平仄坚定的点头应了下来。
而后便是江公突然离世的消息传来,彼时他远在军营,向着长安的方向摇摇举起了一杯酒。
再之后便是军营之中摸爬滚打,他结识了那位赵家的小将军,待到小将军年少慕艾之时,“阿颜”这个名字再次出现在了自己耳边。
他的阿颜终究是没有如他想的那样“少颜”,似乎还多了些。不过赵小将军是个至臻至善的人,以赵家的本事和地位确实也足以护得住阿颜。
两人相貌更是十分登对,真是不管怎么看都是极其般配的。
江平仄觉得他嘱咐的照料阿颜的嘱托已经完成大半了,赵小将军那般喜欢她,一定会很爱护她,护佑她一生。
不过不管是赵小将军还是她都不知道的是他曾经见过她。
有一回他独自自军营中出来办事,途径长安朱雀桥边,鬼使神差的,他绕了路,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仿佛冥冥之中的安排一般,他绕路经过了朱雀桥边,最初大抵只是想看看江氏族人在他的威望之下活的怎么样了。
而后,他便看到了很是滑稽的一幕。
那是入冬的时候,长安城的冬日比江南要冷的多,朱雀桥边江氏大宅之外,几个上了年纪的老者揣着手靠着墙角在下棋对弈晒太阳。
距离这等“寻常可见”的老者活动旁不远处却蹲着一个女孩子,身上是一身颜色暗淡不显眼的灰色冬袄,她揣着手望着天正在……晒太阳。
江平仄:“……”
看着女孩子那张美丽的过分的脸,江平仄心中一时生出一股无以言表的感觉:这就是他的女儿吗?一晃眼那么大了。可所作所为却与他印象中这么大的女孩子截然不同。
穿的是女孩子甚至可以说年长的女子都不会穿的灰扑扑的冬袄,当然,江氏族人于外物上不会亏待她,冬袄并不便宜,只是这颜色全然不似这么大的女孩子该穿的一样。
当然,因着那张过分美丽的脸,什么叫“荆钗布裙也不堕颜色”他是彻底明白了。
身后两个穿着鲜妍的丫鬟在不远处跟着,仿佛习以为常了。
冬天嘛,江小姐喜欢出来晒太阳有什么问题?那些七八十的阿嬷阿公都喜欢嘛,江小姐提前喜欢……好似也没什么问题。
女孩子脚边还有只白毛的猫儿,听她一样懒懒的晒着太阳,看着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
江平仄从来没有看到这样“成熟过头”了的少女,忍不住停下脚步多看了两眼,而后便看到女孩子抬头望天,随着懒洋洋的动作一同抬起的是那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形状极美的眼睛,不过让他注意到的却是眼睛中的眼神,清亮的仿佛什么都看得懂一般。
这眼神……江平仄看的浑身一震:仿佛透过那个懒洋洋的少女看到了那个峨冠博带的名士。
血脉当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东西:这眼神……即便自她记事起应当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却同他有种出奇的相似。
果然是父女,江平仄轻哂着摇了摇头,待回到军营便看到了正趴在桌上寻找长安城好吃好玩的小铺子的赵小将军。
虽然已经问过很多遍了,可这一次江平仄还是忍不住停下脚步,问了出来:“小将军很喜欢江小姐?”
趴在桌案上的赵小将军抬起头来,神情郑重又激动:“自然了,我会保护好江小姐的,爱护她,让她一世无忧!”
赵家儿郎出口从无戏言,江平仄心中大定。
可世事难料,后来他同赵小将军死守白帝,那个冬日里毫不在意的穿着灰扑扑的冬袄晒太阳眼神明亮的少女被软禁在家中,逼上了花轿,最后死在了进宫的途中。
白帝长安两处他两头皆输的一塌糊涂。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大周天下初定的时候,他去过一次长安。重回故土,昔人却已尽数不在。
当年在长安城中风头无两的赵小郎君无人提及,取而代之的是不断被歌功颂德的天子,他在长安城中走了一圈,城还是那个城,甚至城里还有不少百姓是那般的熟悉,可故人却已尽数不见了。
他去了曾经江氏族人所住的大宅,有人说江氏族人死在了战乱之中,原来的江氏大宅成无主之地后建了一座书苑,里头的学生皆是长安寻常百姓家的学生,念着启蒙的《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他还去了曾经赵家军的军营,已成一片马场,权贵纨绔于其中打马球玩乐,纵情高歌。
临行前,他去了长安城西最不起眼的永定门。
长安城中城门大小有十七座,毕竟是多朝古都,长安城的大小一直在变,不变的却是“长安”这个名字,长安长安,永世长安。
永定门虽是城门,却并未离城,如今也早已荒废,是以不消任何人的阻拦,他便登上了永定门的高头,而后俯身向下看去。
城门之下一片斑驳,杂草丛生,城门不算顶高,却足够红颜堕为白骨,一个女孩子只消一用力就能轻松的越过城门跳下来。
看着斑驳的杂草,他仿佛看到了那一日穿着凤冠霞帔一身鲜红嫁衣躺在杂草上的女孩子。江平仄心口一阵酸涩:他没有保护住这个女孩子,终究是食言了。
长安城西永定门这一片已经荒废了,附近的百姓也不多,他自城门上下来,终于找到了一个住在附近的老人。
荒废的永定门这里鲜少有什么大事发生,这里是繁华奢靡的长安城,可长安城的繁华奢靡似乎与荒废、偏僻又穷苦的永定门无关。
是以老人对永定门这里发生的大事可谓如数家珍,最大的就是大靖末年那一次的十里红妆了。
“我在永定门这里过了一辈子也是头一次看到这么热闹的时候了,听说有个大家小姐性子有些古怪,却被宫里的天子看上了,天子喜欢得紧,特地准许她用民间嫁女的方式出嫁同她成亲。当然,那出嫁队伍比旁人自然隆重的很,要游城,所以会经过永定门,我便跟着街坊邻居在这里等着看了。”老人说着感慨了起来,“快到午时的时候,队伍到永定门了,那摇摇晃晃的队伍突然停了下来。”
谷“前头带着迎的那个人听人说就是宫里头那时候的天子,后来说书先生口中的暴君。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说他生了八只手十只腿什么的,像个怪物,不过我们瞧着那人到也不像怪物,相貌还行,就是眼神看起来有些凶,脾气不大好的样子。”老人说道,“不过轿子里的新娘子一说停,他倒是立刻便停了,当时我们就在想这轿子里的新娘子一定很好看,不然这瞧着便不好惹的天子怎么会对她这般听话呢?”
“而后我们便见轿门被掀开,那新娘子穿着凤冠霞帔的从轿子里走了出来。”老人说着忽地顿了下来,半晌之后,忽然叹了口气,怜悯而惋惜,“她突然自己用手拨开了凤冠前的垂帘,就是那一下,可叫我们看呆了,”老人说着唏嘘不已,“那么多年,我们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好看的新娘子……”
想到那张穿着灰扑扑冬袄都那般美丽的女孩子,江平仄心头一阵酸楚:凤冠霞帔的阿颜一定很美,大哥若在一定舍不得的厉害。
“那新娘子不止人美,心也善。”老人说道,“那暴君见了那新娘子表情立刻便痴了,不过待到回过神来,便立即狠狠的剐向我们,说要把我们的眼睛都挖掉,不配看新娘子……”
江平仄听到这里神情微凝:便是阿颜不跳,进了宫,以那暴君的做派,这宫里大部分看过阿颜的人怕是都要没眼睛了。
疯子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疯子还有个至高无上的身份,这就很可怕了。
“是新娘子阻止了他,说要登上城门看看这长安城。”老人说道,“那暴君自是同意了,待到上了城门,暴君便指着长安城吹嘘了起来,说要为新娘子建什么园子,她喜欢什么他便给她什么,不喜欢的就通通杀掉埋了做花费。新娘子笑的很是温柔,点头应着,后一刻却突地一跃就这么跳了下来……”老人说到这里,忍不住伸手捂住了眼,“那么好看的姑娘,一眨眼的工夫就摔在了地上,红颜转瞬成了白骨,我们都惊呆了,那暴君也发疯了……”
江平仄闭上了眼睛,听不下去了,心头的钝痛无端蔓延了开来:真的是两头皆输,那个叫阿颜的女孩子就这么没了。想他江平仄自诩自非寻常人,可到头来却谁也没保住。
对,她得先活着。直到那个时候他才隐隐明白了大哥所说的话。
他在那时便已看透了大靖腐朽糜烂,看透了女孩子无人相护之下的艰幸。
江平仄眨了眨眼,深吸了一口气,思绪从过往中抽了出来,对身旁的掌柜道:“走吧!”
掌柜看着无端发了一会儿呆的江平仄突然回过神来顿时松了口气,正要开口便听江平仄道:“那个药还差多少药材?”
掌柜听的一怔,怔了半晌才道:“别的都集齐了,就是雪莲叶还差一些,他要的不少,眼下皇宫国库又不好再闯……”
“这个……我来想办法。”江平仄打断了他的话,顿了片刻之后,对掌柜道,“我明日要去一趟晏城,你替我安排一番。”
掌柜听的脸色顿变,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可话临到嘴边还是低头应了一声“是”。
不过……晏城啊!
……
……
晏城的方家大宅里一片萧瑟。
风卷起的残叶被一双方便行走的女子鹿皮靴踩在了脚下,方大小姐方知瑶踩着残叶进了门。
“三妹,你还要跟我闹到什么时候?”从门外走进来的方家大小姐方知瑶头疼的揉了揉眉心,走到桌案前低头写字的方家三小姐方知秀面前,从怀里抽出一沓书信扔在了方知秀面前的桌案上,“你写下这些人的名字是要做什么?”方知瑶看着坐在桌案后咬唇不吭声的方知秀,眼里带了些许怒意,“你是要交给晏城衙门里的人,让我们都跟着陪葬吗?”
方知秀听到这里下意识的抬了抬眼皮,却没有出声。
自从那一日她自晏城衙门大牢回来之后,曾经无话不谈的姐妹便成了这个样子。往日里最熟悉的姐妹形同陌路。
“你便是怨我,也该明白这是我们那么多年的心血,也是周方想要做的事。”方知瑶看着方知秀有些头疼,聪明人一旦钻起牛角尖来远比人想象的执拗的多,“你素日里最是聪慧了,到底要做什么?要毁了周方的心血吗?你有问过周方愿意不愿意?”
垂眸坐在桌案后的方知秀直到此时才抬起头来,看向方知瑶道,神情冷漠中带了几分嘲讽:“我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便是他恨我,我也只要他活着,就像你当年救那个濒死的人一样!”
听到最后一句“像你当年救那个濒死的人一样”时方知瑶脸色顿变,本能的张了张嘴反驳道:“我不是……”
“你不是什么?这么多年你们拿药吊着那个人,看着他痛苦不堪,不就是不想让他死,可你问过他想不想活了没有?”从来说话轻声细语的方知秀语气尖锐了起来,她冷笑着看着方知瑶,每一句话都戳进了这个往日里最尊敬的长姐的心坎里,“若不是你要执意救他,我方家也不过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商户罢了,哪会被人这般盯着,更……”
“更不会有你和周方的认识。”方知瑶抬眸,定定的看着面前脸色顿变的方知秀,心中苦笑。
果然是姐妹,只有姐妹才最懂对方的软肋,就如同周方是方知秀的软肋一般,看似稳重老成的方家大小姐方知瑶也有自己的软肋。
看着白了脸的方知秀痛苦的抱着双臂埋头呜咽起来,方知瑶沉默了片刻,叹了口气转身走出了屋子。
“看好她,莫要让她随意外出!”离开前,方知瑶道。
身后的护卫闻言神情大惊:大小姐的意思该不会是要软禁三小姐吧!
不过即便方三小姐也是主子,这方家上下真正做主的还是大小姐,所以护卫很快便点头应了一声“是”。
“暂且不回宝陵城了。”方知瑶顿了顿,又道,“我们暂且留在晏城。”
原本是想着通过周方来换三妹,毕竟于现在的他们而言,三妹的价值远比周方要高的多了。可奈何什么事一旦涉及感情,那就不是单凭价值便能衡量的。
方知秀的反应可说在情理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方知瑶站在院中深吸了一口气,她为三妹来的晏城,可不曾想此时最大的麻烦不是别人,正是好不容易救出来的三妹!
也直到此时,她才发现那两位从长安来的年轻官员有些棘手。好不容易借着周方换出了三妹,此时却因为三妹,回宝陵的计划不得不搁浅了。
晏城衙门里的这两位可不是什么酒囊饭袋,一个是长安城大名鼎鼎、破案如神的玉面判官,观察力惊人,另一个则是简在帝心的天子近臣,城府极深。这两个人在看到第一眼时方知瑶便觉得麻烦来了:尤其是那位季世子,那般熟悉的让她时常恍神的相貌只可惜芯子里却截然不同。
方知瑶眉头紧蹙:他们大可以直接放了三妹,却偏偏状似“好心”的让三妹去牢里看了受过刑的周方,若说不是故意的,她可不信。
这两位决计是盯上了自己,妄图从自己身上套到什么东西。
既然如此,她便不回宝陵了,干脆便留在晏城同这二位周旋周旋好了,毕竟不将麻烦带回宝陵,也好保住宝陵城中的……脑中闪过一道熟悉的面庞:那张脸明明该是清风霁月、光明磊落的模样,可到了晏城衙门里那位身上却莫名的有些正邪难辨。
……
……
“方家原先离开的商队暂时停了下来,听说是方大小姐授意的。”林彦从门外走了进来,看到正在喂信鸽的季崇言时不由愣了一愣,“这是……”
“杨家的信鸽。”季崇言伸出手指弹了弹正在喂食的那只信鸽的脑袋,信鸽脑袋被弹了一下,也不觉的如何,反而更是亲昵的蹭了蹭季崇言。
林彦:“……”这信鸽傻了吧,“投敌”也投的太快了!
不过好端端的,杨家的信鸽怎么跑到晏城来的?
“它飞过咱们晏城衙门上空看到了我,觉得惊为天人,所以决定改换个主人,不要杨衍当主人,要我了。”季崇言说着,神情冷淡,一本正经的模样可半点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林彦:“……”有这样自夸的人吗?他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不要脸……呃,也不能这么说,崇言的脸还是当得上“惊为天人”四个字的。
他当然不会相信季崇言的胡说八道,这信鸽八成是季崇言捉来的,眼下倒是被季崇言喂了两粒米直接投诚了。
不过季崇言当然不会闲着没事去抓鸽子,又不是馋了想吃,毕竟会做菜的姜四小姐不在,季崇言这厮还是挺挑嘴的。想来是他用了些手段弄来的。
“鸽子是杨衍发来的还是发给杨衍的?信上写了什么?”林彦坐下来,自己为自己倒了杯茶,问道。
季崇言弹了弹信鸽的脑袋,让信鸽飞去一旁之后才走到林彦面前坐下来,顺手拿走了他倒好的茶轻啜了一口,道:“是杨衍母亲发给杨衍的,对他那位藏在后宅的二夫人似乎有些意见,想练练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