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第 7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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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本文采用晋江防盗:防盗比例40%防盗时间一天半;  小半碗石灰用水化开搁置一边;

    然后是最重要的环节:将包着籽籽的包裹放到冷开水中用力搓揉;

    好在她手不大但是力气不小,双手飞快的搓揉着若大的袋子,很快感觉有滑滑的汁水从手指间流出来, 沈喜梅笑的眼眯成一天缝, 一直到感觉有细密的泡泡产生的时候手上的动作才停下来,仔细打量一番, 虽然看不出什么名堂,不过沈喜梅一点都不担心, 她以前做过的, 不会有差错。

    拿起一边静置的石灰水,将面上澄清的部分缓缓倒入大盆里,一边倒一边用擀面杖搅拌着, 就大功告成了!

    连盆带水端到自己房里, 搬来更大体积的洗衣盆和一桶深井里压出来的水, 井水倒在洗衣盆里, 装神秘吃食的盆就坐在井水上镇着, 面上盖上木质的大锅盖。

    一切忙完了,沈喜梅心满意足的绕着洗衣盆走了一圈,关上房门, 上锅屋做中饭去了。

    等吃完中饭,见家里人陆续出去上工,杨小红也带着沈永康去屋里睡午觉了, 沈喜梅快速洗好碗, 然后跑进房间里, 打开大木盆上的锅盖,紧张的检查成果。

    打开锅盖的动作晃动了里面的铝盆,很明显看见盆里水已经成凝胶状了,水汪汪的像是透明的果冻,炎热的夏天见了尤其诱人。

    这下沈喜梅彻底放心了,重新盖上锅盖,找出家里留着过年装米糖的大塑料袋,重新打来一桶深井水,将整盆凝胶状的膏体倒进塑料袋里,扎紧,放在水桶里,然后提着桶绑在自行车后面。

    由于怕路上太过颠簸,沈喜梅尽量放慢了汽车的速度,等到大国宾饭店的门口时差不多两点钟,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也是饭店开始闲下来的时候。

    沈喜梅进店的时候,一众厨师都在大厅堂里坐着休息,忙活了一中午,厨房里烧菜的活,那是又热又累,得缓缓才能吃得下饭。

    沈来旺这会正忙里偷闲准备侄女要的东西,但是在家里提起的想在饭店卖小吃的事情并没有和人说起,毕竟他只当侄女闹着玩的。

    见沈喜梅提了一个水桶进来,也不等服务员招待,忙过去接了过来,顺手拉着她往后面纳凉。

    看着桶里的东西,沈来旺傻眼了:“你顶着大太阳就提了桶水过来?”饭店里还能缺水?这水哪怕送上了天也变不成油啊!这能是什么好吃的?

    沈喜梅笑了笑,手伸进水桶,拉出塑料袋:“吃的在这里面呢!你们这有冰箱吧?放进去冻冻,温度不能太低,有没有零度左右的档?”

    沈来旺仔细瞧了瞧沈喜梅手上的东西,实在看不出个什么名堂,见有几个同仁往这边看,就带着沈喜梅往后面厨房去了。

    国宾饭店的厨房比农村堂屋面积还大,还有单独的食材处理库、餐具摆放间。

    沈喜梅找到温度合适的保鲜柜,将她带来的东西隔离放好,然后让沈来旺领着挑了一套合适的餐具出来,在托盘上放好。

    两个托盘,一共十二份——她进来时看过了,大厅里坐着的厨师和工作人差不多这个数。

    多了也不怕,她准备的量特别充足。

    沈来旺准备的各种辅料也一一摆放好,沈喜梅开始煮红糖水。

    饭店就是方便,有现成的食用冰块,煮的浓稠的红糖水倒入足量的冰块,很快就凉下来了。

    将冰柜里的塑料袋拿出来,剪开口子小心的倒在干净的盆里,一大块晶莹剔透的膏体在盆里颤悠悠晃动着,还是整一块的,没有碎掉。

    沈喜梅在沈来旺好奇的眼神下将整块琼脂状的膏体用刀子划成小块,然后挨个装进小碗里,膏体装了八分满,浇入红糖水,撒上沈来旺准备的食材,东西挺多的,坚果仁、水果块,果脯什么的都有,沈喜梅还是挑着每碗放了四五样,要不味道太杂了。

    沈来旺看着忍不住先用勺子舀了一口,吃到嘴里,眼睛睁得老大:“喜妹,这是啥?滑溜溜、冰凉凉的,味道确实不错,看上去也好漂亮,这大夏天吃这个美的没边了!”

    “这叫冰粉,味道冰凉香甜,嫩滑爽口,还能生津解暑,清凉降火呢!”

    沈来旺几口就吞掉了一碗,见托盘里摆放得诱人的吃食,好容易忍住再去端一碗的冲动,想起侄女此行的目的,咽下口水说:“我帮你端出去,顺便问问。这东西这么好吃,应该能卖。”

    “不是,小叔,我不是要卖这个。我是想弄个窗口买凉菜、卤菜什么的,这个顶多只是算个添头。这里多着呢,你先端出去,我再来装几份,待会出去谈。”

    “行,我先给你探探口气,不行的话上纺织厂门口摆个摊也行,那边有些摆摊的,不过这叫冰粉是吧?不便宜吧?”沈来旺没说的是好像也不怎么抵饿。

    一道冷清又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传来:“冰粉是什么?你打算在我家饭店卖?”

    沈来旺吃惊的转过头,见了来人,有些慌了:“小江先生?这……这是我侄女,她就来看看,带点新颖的吃食来给大伙尝尝。”

    这是东家的小少爷,当然这年代不能叫东家,更不能叫小少爷,是国宾饭店江老板的儿子。

    虽然国宾饭店是国营企业,但是江老板是唯一的领导,内里他们这些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只知道这个国宾饭店里,江老板是一言堂,但是她只管大事,小事宋主厨可以做主的。

    江老板偶尔才会出现在店里,这位来的就更少了,每次都是直接上四楼,今天不知怎的跑到厨房来了?

    沈喜梅也打量着来人,看着十六七岁的样子,个子比她就高一点点,听声音应该是赶上发育变声期。

    不过为什么看着有些面熟的样子。

    江泽站在四楼时,正好从窗外看见沈喜梅骑着自行车过来,看着像是进了他们家饭店,原还有些怀疑,哪想下楼还真看见越看越像的身影往厨房去,他就跟过来看看。

    哪想才一年没见,对方好像不记得他了。

    江泽皱起眉头,有些不满的盯着沈喜梅。

    见小少爷的表情,沈来旺头上有些冒汗:“小江先生,是这样的……我们用的这些东西,我有和主厨说过的,会按价……”

    “你真不记得我了?”江泽直接打断沈来旺的话,冲着沈喜梅问道。

    沈喜梅想了想,摇了摇头,面孔有点模糊的印象,但是真不记得了。

    不能怪她,她是重生回来的呀,这个年纪的人,就算认识也隔着上辈子几十年呢。

    江泽气恼:“你怎么能不记得呢?高一期末考试的时候,你给我带了红薯干,我说开学给你带炸小黄鱼的!”亏得他一直惦记着这人。

    “你是我三哥同学?!”

    “我也是你同学!我们是一个班的,我就坐你前桌!”

    江泽绝倒:看样子真像姚丽君说的,这人一门心思想着嫁人去了。也就一年不见,居然连前后桌的同学都不记得了,亏得他还给她讲过不少题目,这丫头,真是气煞我也!

    沈喜梅脑里灵光一闪:“江同学?”

    “江泽!”江泽没好气的吼了一声。

    沈喜梅总算是搭起这根神经,这个江泽,由于个子特别矮,老师将他放在最前排,就坐在她前面,身体好像也不怎么好,经常请假不来上课。

    他刚刚说什么来着,这家饭店是他家的?

    沈喜梅眼睛滴流转了一圈,她记得他好像是个吃货来着!还专爱些接地气的山货。

    “小叔你先端出去好了,我给我同学再弄一份!”

    沈喜梅想她现在眼睛肯定是元宝状,这家“日进斗金”的国宾饭店居然是她同学家开的?!

    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沈喜梅热情的招待江泽坐下,给他装了一份大量的,还听着他的指示,挑了几样水果肉进去。

    江泽同学傲娇的坐在那里,沈喜梅小心妥帖的伺候着:“你好像长高了不少,也不能怪我认不出来!”以前至少比她矮半个头,在男同学边上就更打眼了,在学校里大家都不带这样的小孩玩。

    不过江泽成绩特别好,经常请假,但是总能考第一名,作为脑子不开窍的学渣,沈喜梅因着地利没少请教对方问题。

    过去一年,沈喜梅大概长了三五厘米,这家伙至少长了二十厘米,现在比她还高了一拳头的样子。

    “你这一年吃了什么,居然长这么多?”揠苗助长也没这么快吧!

    “明年我就十八了,自然该长高了,你也长了点,不过最明显的是你变黑了许多!”他记得当初回过头给她讲题的时候,那脸蛋,白里透着红,粉嫩嫰的仿佛能能掐出水,和周围同学差别好大,和他病态的苍白也不同,是一种健康的诱人的肤色。

    其实如今也不算黑,最起码比起他在这一片所认得的女孩子都来的白,但是整个人显得不一样了,一年前仿佛还是一团孩子气,天真懵懂不知世事的样子,现在眼里似乎多了些看不懂的东西,有些像他妈妈给人的感觉,文叔说那叫沧桑。

    肯定是他想多了,沈喜梅才多大,怎么可能眼里有沧桑,据说她在家挺受宠的,定下的亲事也是她自己想要的。

    沈喜梅尴尬的笑笑,指指他面前的碗:“你吃吃看,夏天吃这个最合适了。”

    江泽早就想吃了,但是他在和老同学叙旧呢,一边吃东西一边讲话似乎不礼貌,听了沈喜梅这样说,决定还是先吃了这碗很奇怪的东东再说。

    沈喜梅笑道:“这么晚了,我小姑肯定睡了,她明天早上自己就过来了,回头剩下的都紧着我小姑。”沈喜梅想着,我待会使劲吃,使劲吃,绝不留碗底!

    正好沈平助攻:“不用给她留了,她能差这点吃的?新磊和喜妹几个多吃点,新华,将剩下的那只鸽子夹到紫燕碗里……都吃!”

    听了这话,大家都闷着头敞开了吃,连沈母碗里都被沈喜梅夹了好些块肉。

    杨小红更是被沈喜梅哄着吃的眉开眼笑,转眼就将沈喜乐忘了,等反应过来,桌上除了要打包走的,就剩点蒸鱼边角了。

    沈喜梅见她奶这会清醒过来了,麻溜的收拾桌上的残余,刷锅洗碗去了。

    沈来旺端着碗也赶紧开溜,走前朝沈喜梅喊了一嘴:“明天早上到小叔家来趟。”他得问问侄女今天在饭店都做了啥。

    沈喜梅自是满口应了,收拾好厨房,将鸽子汤用凉水镇着,连盆放到水缸里,然后上沈母房里坦白从宽。

    好在沈喜梅会耍痴卖萌,轻轻松松将这顿胖揍彻底避过去了。

    最主要的是她懂得抓住石芸榴的要害:“我就想挣点钱,以后不像姐姐那样受制于人,再说,我看姐姐那样难受,若是真能挣到钱,也能拉扯姐姐一番。”

    这其实不是搪塞父母之言,她真的想着能干的好的话,就到县里粮集中学边开个小吃铺,到时候姐妹俩一起挣钱。

    再有一年,张家平反了,学校给张丰年安排了工作,张丰年摇身一变成了有铁饭碗的人,张家那老迂婆就开始嫌东嫌西,说沈喜桃小学才念了二年级,没文化上不得台面、在县城里吃干饭,想将她留在生产队上种地。

    虽然张丰年没同意,带着姐姐去了县里,但是等她入狱后,张寡妇逼着张丰年和姐姐离了婚,说是不能影响张丰年的工作。

    父母这里很容易就说通了,毕竟这两年政策变了,投机倒把喊的也少了,沈喜梅也是要嫁到镇上去的,再说她也没种过地,没进项,以后说不得也被人家说是吃干饭的。

    大女儿大着肚子直到生产前一天还在地里挣工分,一天不上工,张寡妇就说她在家里吃干饭。她回娘家那么几天,不得空过去,张寡妇又让她出来干活了,可还没出月子呢。

    想当年喜桃在家做闺女时候,哪里这样操劳过?家里劳力充足,从来没舍得让女孩子到地里挣工分的。

    惜儿是害儿,石芸榴可算是体会透彻了,这年头女孩子也得有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要不然碰到张家那样的婆家,可不得一夜成长起来。

    想到这里,很自然又想到幺女的婆家:生产队长石家,石芸榴又担心了:“你做小买卖,石家那边会不会有意见?石爱国可是要在镇上做老师的,你同他商量过没有?”这年头做小商贩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特别是对于知识分子家庭来说。

    听到沈母提起石家,沈喜梅低着头,眼里却暗沉下来:就某些方面来说,石家比张寡妇还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