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第九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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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樊掌柜倒也爽快, 立马就付了钱。大概是知道了苏清漪的能力, 他又极为爽快地给了她下一个任务。
苏清漪将银子和书本纸张收好,转身就要离开, 却不妨一个书生莽撞地跑了进来,两人差点撞上。书生连连道歉,又急不可耐地冲到了樊掌柜面前:“掌柜的, 璇玑先生的新书还有吗?”
樊掌柜愁眉苦脸道:“先生是今日第三个来问的了, 不瞒您说,璇玑先生的书一到就卖光了。”
那书生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失魂落魄地走出书铺, 也没注意到先前差点被他撞到的姑娘并没有离开,只是站在原地若有所思。
苏清漪等到那书生离开,才走上前去:“樊叔, 请问这位璇玑先生是什么人?”
她这话问出来,不止樊掌柜有些吃惊, 连一旁的一名书生也好奇地看了她一眼。
樊掌柜解释道:“这位璇玑先生两年前开始写话本, 因为写得太好了, 所以每当他的新话本一上市,立刻就被售卖一空。像刚刚那位公子, 就是晚了一步没有买到。”
他却不知道,苏清漪的心中此刻正在剧烈地跳动着。
在穿越前, 她本是网文大神, 写出的小说被千万人追捧, 被拍成电视剧电影, 即便在百万网文写手之中,她也足以称得上是顶尖的那个。只可惜,一朝穿越,这些都成了过眼云烟。
但现在,却有这样一条路摆在她的面前。
甭管这时候写话本的人地位有多低,更别提一个闺阁少女写这个会有多么惊世骇俗,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苏清漪润了润有些干燥的喉咙,才问樊掌柜:“您收话本吗?”
樊掌柜笑起来:“七娘说笑了,我们这等小本生意,哪里收得起话本,只有那等大的书坊,有自己的印坊,方能出书呢!”
“那……哪里有书坊?”
这时候,那个一直在旁边听他们说话的书生也凑了过来,插嘴道:“这关宁街的尽头便是咱们临江城最大的书坊了!还有其他几家……”
从这书生口中,苏清漪不仅知道了临江城的几家书坊,同时知道了,这时候也不是想出书就能出的。
这时候的民间的出版机构被称作书坊。当书坊要印刷一本书之前,首先要在在当地县衙下属的书局进行登记,登记之后,书局会发一张许可出版的文书,被称作“红签”。只有拿到了红签的书才算是许可出版,没有拿到红签,便只能私底下进行传播,书铺书坊是不敢正大光明地拿出来卖的。
而书本拿到了红签之后,也相当于得到了官府的保护。一旦发生盗版或者抄袭的现象,官府也会根据红签进行判决,根据严重程度从罚款到流放都是有可能的。
话本也是要拿到红签的,可对于一家书坊来说,他们的红签数量都是定额的,哪一家的书坊红签数量最多,也意味着出版的机会越大,投这家书坊的人也越多。
根据这书生和樊掌柜的介绍,苏清漪可谓是受益匪浅。只是也有些遗憾,不管什么时候,稿费永远都是滞后的,根据出版售卖这一系列的程序,想要拿到稿费来解决目前的危机,到时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但即便如此,这些信息对于苏清漪来说也很重要。
苏清漪谢过二人,才拿了书本和银子回家。
当忙碌完之后,苏清漪坐在书桌前,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抄书,反而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在发呆。
话本可以算是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不过在当时,写话本并不是什么正经职业,只有一些落魄的秀才偷偷地写了用来换钱,甚至羞于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才产生了笔名这种东西。不过再怎么地位地下,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娱乐方式还是发展得十分蓬勃,甚至也着实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作品。
苏清漪曾经因为好奇也看过不少古代的话本,多少也知道,在古代红极一时的话本究竟多么赚钱。
比如今天樊掌柜所说的璇玑先生。
这璇玑先生并非是临江本地人,而是荻州人,出版他的书的也是荻州的书坊。其他地方的书坊想要再版他的书,比荻州的书坊还要多出一分利,并且还有数量的限制。但即便如此,众书坊也趋之若鹜,只因为璇玑先生的书卖的太好了,哪怕有这么多家书坊出版,还是只要一印出来就立刻售罄。
在离开书铺之前,苏清漪也看了樊掌柜私藏的璇玑先生的话本,虽然是半文半白的行文方式,却并不影响阅读,且情节跌宕,用词优美讲究,即便比不上历史长河中那一颗颗璀璨的明珠,却也有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了。
苏清漪的文采自然比不上对方,但话本的核心是故事,在这一方面,苏清漪很有信心,哪怕隔着时间长河,一个好看的故事也是不会有隔阂的。
如此想明白了,苏清漪也不耽搁,拿炭笔在纸上写了几个题材,再三考量之后,她选择了武侠和悬疑两个元素。有了目标,她才开始构思情节。
武侠是从古代的传奇小说所演化而来的,而无论什么时候,这种超脱于凡人的英雄主义,总是很容易受到大众的喜欢。即便在苏清漪穿越之前,武侠已经逐渐没落,但它依然是华夏文学历史上的一道浓墨重彩。
而在传统的武侠故事中加入悬疑,这时候还没有人这么做过,但苏清漪很清楚,这两者所能产生的化学反应有多么惊人。
故事的设定并不复杂,一桩离奇的案件,在拨开层层迷雾之后,牵扯出一段十几年前的武林旧案。在主线结构的设计上,苏清漪既然在故事上采用了悬疑的模式,在叙事手法上便不再卖弄技巧,只是用简简单单的常规线性叙事,将开头与结尾以及几个大的故事节点设计好。
主线设定好了,接着就是做人设。
苏清漪用的是双主角设定,在这个故事中,第一主角钱三木是一名捕头,武功高强、断案如神,在江湖中十分有名气,而第二主角殷无涯,表面的身份是一名秀才,实则武功诡异莫测,来历成谜。
光这两人的人设,就已经能够脑补出不少情节了。
苏清漪在纸上添添改改,不知不觉竟写了足足几页纸,直到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她才意识到天又黑了。
她慌忙将东西放下,温了药,喂苏燮喝完,又将中午的剩饭热了热,食不知味地吃完,又拿着这几页纸开始修改,直到将主线和人设做的差不多了,才放下来。
此时外面已是月华初上,柔和的月光洒在院落中,苏清漪躺在床上,脑海中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自从穿越过来之后,她一直忙碌个不停,一方面是现实让她手忙脚乱,另一方面却是她自己对于身处这个时代没有一点实感。而如今,她就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锚点一般,不再如无根浮萍一般随波逐流。
从小到大,从出身到外貌到身材,她从来都是自卑的,而唯有在写作这件事上,她自信到近乎狂妄。哪怕她也曾经为了赚钱向市场低头,哪怕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多年,她也不是没有走过弯路,大火过、扑街过,可却从没有对自己失去过信心。
其实,她当初也是机缘巧合进入网文这个行当,因为自己喜欢看小说,后来便萌生了尝试写一写的想法。她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处境并不好,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依靠自己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哪有空闲时间去写小说。她也是凭着热爱坚持了下来,那时候收费网文刚刚兴起,她兴奋地发现写小说居然能够赚钱,便不管再苦再累都坚持了下来。
毕业之后,苏清漪已经凭借韧性给自己拼出了一个未来。
后来她再回想自己大学那几年的生活时,多苦多累都已经不太记得了,唯有自己当初那股子拼劲,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样子,始终保留在了记忆中。
如今……不过是再来一次罢了。
黄奉书随手拿起一本,先是看了看字,随后才硬着头皮看了下去。
如此看了几本,黄奉书额上青筋都快蹦出来了,他用力地拍着桌子:“连字都认不全,还写什么!连我家的猫儿拿支笔都比他强!”
隔壁一间房间里,其他几名奉书有人在品茶,有人在赏玩,有人在如痴如醉地看书,却都被黄奉书的动静给惊动了。
一人道:“老黄向来严谨,少东家的这个要求,最难以接受的人就是他了。”
“他这性子不改改,迟早要被气死。”
“我一会去给他送壶菊花茶好了。”
三人笑嘻嘻的,脸上都是劫后余生的表情。可不是吗?偌大一个书坊,奉书就他们几人,有这功夫,看几位秀才公的文章,便是写的不那么有趣,至少也能读下去不是?总好过去看一些狗屁不通的,简直让他们跟吃了屎一般恶心。
当然,也不是所有箩筐里的本子都像狗屎一样,至少常奉书还是从来里面挖掘出了白先生。
常奉书见众人的目光都投向自己,淡淡一笑:“老黄向来爱争先,如今倒看看,能否让他从里头找出一个璇玑先生?”
几个奉书都捂嘴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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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掌柜倒也爽快, 立马就付了钱。大概是知道了苏清漪的能力, 他又极为爽快地给了她下一个任务。
苏清漪将银子和书本纸张收好,转身就要离开, 却不妨一个书生莽撞地跑了进来,两人差点撞上。书生连连道歉,又急不可耐地冲到了樊掌柜面前:“掌柜的, 璇玑先生的新书还有吗?”
樊掌柜愁眉苦脸道:“先生是今日第三个来问的了, 不瞒您说,璇玑先生的书一到就卖光了。”
那书生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失魂落魄地走出书铺, 也没注意到先前差点被他撞到的姑娘并没有离开,只是站在原地若有所思。
苏清漪等到那书生离开,才走上前去:“樊叔, 请问这位璇玑先生是什么人?”
她这话问出来,不止樊掌柜有些吃惊, 连一旁的一名书生也好奇地看了她一眼。
樊掌柜解释道:“这位璇玑先生两年前开始写话本, 因为写得太好了, 所以每当他的新话本一上市,立刻就被售卖一空。像刚刚那位公子, 就是晚了一步没有买到。”
他却不知道,苏清漪的心中此刻正在剧烈地跳动着。
在穿越前, 她本是网文大神, 写出的小说被千万人追捧, 被拍成电视剧电影, 即便在百万网文写手之中,她也足以称得上是顶尖的那个。只可惜,一朝穿越,这些都成了过眼云烟。
但现在,却有这样一条路摆在她的面前。
甭管这时候写话本的人地位有多低,更别提一个闺阁少女写这个会有多么惊世骇俗,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苏清漪润了润有些干燥的喉咙,才问樊掌柜:“您收话本吗?”
樊掌柜笑起来:“七娘说笑了,我们这等小本生意,哪里收得起话本,只有那等大的书坊,有自己的印坊,方能出书呢!”
“那……哪里有书坊?”
这时候,那个一直在旁边听他们说话的书生也凑了过来,插嘴道:“这关宁街的尽头便是咱们临江城最大的书坊了!还有其他几家……”
从这书生口中,苏清漪不仅知道了临江城的几家书坊,同时知道了,这时候也不是想出书就能出的。
这时候的民间的出版机构被称作书坊。当书坊要印刷一本书之前,首先要在在当地县衙下属的书局进行登记,登记之后,书局会发一张许可出版的文书,被称作“红签”。只有拿到了红签的书才算是许可出版,没有拿到红签,便只能私底下进行传播,书铺书坊是不敢正大光明地拿出来卖的。
而书本拿到了红签之后,也相当于得到了官府的保护。一旦发生盗版或者抄袭的现象,官府也会根据红签进行判决,根据严重程度从罚款到流放都是有可能的。
话本也是要拿到红签的,可对于一家书坊来说,他们的红签数量都是定额的,哪一家的书坊红签数量最多,也意味着出版的机会越大,投这家书坊的人也越多。
根据这书生和樊掌柜的介绍,苏清漪可谓是受益匪浅。只是也有些遗憾,不管什么时候,稿费永远都是滞后的,根据出版售卖这一系列的程序,想要拿到稿费来解决目前的危机,到时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但即便如此,这些信息对于苏清漪来说也很重要。
苏清漪谢过二人,才拿了书本和银子回家。
当忙碌完之后,苏清漪坐在书桌前,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抄书,反而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在发呆。
话本可以算是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不过在当时,写话本并不是什么正经职业,只有一些落魄的秀才偷偷地写了用来换钱,甚至羞于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才产生了笔名这种东西。不过再怎么地位地下,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娱乐方式还是发展得十分蓬勃,甚至也着实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作品。
苏清漪曾经因为好奇也看过不少古代的话本,多少也知道,在古代红极一时的话本究竟多么赚钱。
比如今天樊掌柜所说的璇玑先生。
这璇玑先生并非是临江本地人,而是荻州人,出版他的书的也是荻州的书坊。其他地方的书坊想要再版他的书,比荻州的书坊还要多出一分利,并且还有数量的限制。但即便如此,众书坊也趋之若鹜,只因为璇玑先生的书卖的太好了,哪怕有这么多家书坊出版,还是只要一印出来就立刻售罄。
在离开书铺之前,苏清漪也看了樊掌柜私藏的璇玑先生的话本,虽然是半文半白的行文方式,却并不影响阅读,且情节跌宕,用词优美讲究,即便比不上历史长河中那一颗颗璀璨的明珠,却也有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了。
苏清漪的文采自然比不上对方,但话本的核心是故事,在这一方面,苏清漪很有信心,哪怕隔着时间长河,一个好看的故事也是不会有隔阂的。
如此想明白了,苏清漪也不耽搁,拿炭笔在纸上写了几个题材,再三考量之后,她选择了武侠和悬疑两个元素。有了目标,她才开始构思情节。
武侠是从古代的传奇小说所演化而来的,而无论什么时候,这种超脱于凡人的英雄主义,总是很容易受到大众的喜欢。即便在苏清漪穿越之前,武侠已经逐渐没落,但它依然是华夏文学历史上的一道浓墨重彩。
而在传统的武侠故事中加入悬疑,这时候还没有人这么做过,但苏清漪很清楚,这两者所能产生的化学反应有多么惊人。
故事的设定并不复杂,一桩离奇的案件,在拨开层层迷雾之后,牵扯出一段十几年前的武林旧案。在主线结构的设计上,苏清漪既然在故事上采用了悬疑的模式,在叙事手法上便不再卖弄技巧,只是用简简单单的常规线性叙事,将开头与结尾以及几个大的故事节点设计好。
主线设定好了,接着就是做人设。
苏清漪用的是双主角设定,在这个故事中,第一主角钱三木是一名捕头,武功高强、断案如神,在江湖中十分有名气,而第二主角殷无涯,表面的身份是一名秀才,实则武功诡异莫测,来历成谜。
光这两人的人设,就已经能够脑补出不少情节了。
苏清漪在纸上添添改改,不知不觉竟写了足足几页纸,直到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她才意识到天又黑了。
她慌忙将东西放下,温了药,喂苏燮喝完,又将中午的剩饭热了热,食不知味地吃完,又拿着这几页纸开始修改,直到将主线和人设做的差不多了,才放下来。
此时外面已是月华初上,柔和的月光洒在院落中,苏清漪躺在床上,脑海中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自从穿越过来之后,她一直忙碌个不停,一方面是现实让她手忙脚乱,另一方面却是她自己对于身处这个时代没有一点实感。而如今,她就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锚点一般,不再如无根浮萍一般随波逐流。
从小到大,从出身到外貌到身材,她从来都是自卑的,而唯有在写作这件事上,她自信到近乎狂妄。哪怕她也曾经为了赚钱向市场低头,哪怕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多年,她也不是没有走过弯路,大火过、扑街过,可却从没有对自己失去过信心。
其实,她当初也是机缘巧合进入网文这个行当,因为自己喜欢看小说,后来便萌生了尝试写一写的想法。她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处境并不好,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依靠自己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哪有空闲时间去写小说。她也是凭着热爱坚持了下来,那时候收费网文刚刚兴起,她兴奋地发现写小说居然能够赚钱,便不管再苦再累都坚持了下来。
毕业之后,苏清漪已经凭借韧性给自己拼出了一个未来。
后来她再回想自己大学那几年的生活时,多苦多累都已经不太记得了,唯有自己当初那股子拼劲,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样子,始终保留在了记忆中。
如今……不过是再来一次罢了。
黄奉书随手拿起一本,先是看了看字,随后才硬着头皮看了下去。
如此看了几本,黄奉书额上青筋都快蹦出来了,他用力地拍着桌子:“连字都认不全,还写什么!连我家的猫儿拿支笔都比他强!”
隔壁一间房间里,其他几名奉书有人在品茶,有人在赏玩,有人在如痴如醉地看书,却都被黄奉书的动静给惊动了。
一人道:“老黄向来严谨,少东家的这个要求,最难以接受的人就是他了。”
“他这性子不改改,迟早要被气死。”
“我一会去给他送壶菊花茶好了。”
三人笑嘻嘻的,脸上都是劫后余生的表情。可不是吗?偌大一个书坊,奉书就他们几人,有这功夫,看几位秀才公的文章,便是写的不那么有趣,至少也能读下去不是?总好过去看一些狗屁不通的,简直让他们跟吃了屎一般恶心。
当然,也不是所有箩筐里的本子都像狗屎一样,至少常奉书还是从来里面挖掘出了白先生。
常奉书见众人的目光都投向自己,淡淡一笑:“老黄向来爱争先,如今倒看看,能否让他从里头找出一个璇玑先生?”
几个奉书都捂嘴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