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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第 121 章

作者:渣三快住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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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安冉是他所见过的唯一一个如白纸般纯洁的人。从来都用最美好的目光看待他人, 善良助人又不求回报。流行也是她助过的人之一。

    当初他在外历练, 不小心中妖物计谋重伤难以行走, 昏迷在暗巷中,是安冉将他捡回去好生照顾。

    流行曾问过她,若是当初她遇见的他是个坏人怎办?安冉笑着回他,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坏人?人性本善。她还道, 她的运气不错,恩将仇报之人遇不到的。

    是啊,她的运气不错,流行以为她会一直好运下去, 哪知她这么好的人却撞上了最糟糕的姻缘。

    若是他早知岑家是个这样的骇人之物,他定不会因念着自己是修仙之人无法与她厮守,而弃了和她在一起的念头。

    就算他无法和她白头偕老又如何?无法同生共死又如何?至少他能陪她走过短暂的一生。至少,至少她不用陷入恐惧的深渊无法解脱。

    流行恨当初放弃的自己,也恨那岑家。他恨不得时光倒流, 好让安冉得到一段美好的情缘。他悔恨交加,日日夜夜想着安冉那满是泪水的脸。

    或许正是他日思夜想快疯了, 他才会不顾礼道, 在安冉醉酒后求着他来场露水情缘时犯下过错。

    有了夫妻之实,流行更是放不下安冉。他阻止不了安氏与岑家定下婚期,只能选择抢婚。他拼了命提升修为,不择手段, 甚至不惜与邪道合作以命作抵窥看天运, 抢走本该属于白祈杉的机缘。

    然而还是不行。他原以为以金丹剑修的能力足以从岑家手中夺回安冉, 哪知在岑家魔物的面前他不过是个蝼蚁。不但没能救下安冉,还让岑家注意到了她腹中的孩子。

    修士子嗣的灵魂自孕育起就强于常人,**中蕴含的灵气也远远不止高了凡人一点,对紧缺灵气的魔物来说是大补之物。

    眼睁睁看着他与安冉的孩子被夺走,流行做不到;看着安冉受到伤害,他也做不到。他要保下母子两人,只有一个办法——用其他修士的灵魂换他们。与其未能发育成熟的幼子,灵魂早已成熟且被修为增强过的修士对魔物的吸引力更大。

    于是他看上了白祈杉。白祈杉此人不过是个外门弟子,失去踪迹宗门也不会花费太多的精力查找,而且他在谢玄阳的帮助下还有了不下于莫凌烟的修为,以他去换安冉和幼子再适合不过。

    他将白祈杉骗来岑家,可没想到莫凌烟与谢玄阳两人竟也来了。他想过将他们分开,但无论他用尽什么手段,故意触发岑家祠堂内的多少机关,莫凌烟与白祈杉两人都能没分开。明明白祈杉都陷入了机关中,莫凌烟竟还不顾自身安危跳下救他。

    流行不知白祈杉对莫凌烟来说到底是什么,能让莫家大少奋不顾身。

    无法,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让他们两人一起去换安冉了。以他现在的修为,若是他刻意隐藏,这两人根本无法发现他的踪迹。他趁其不备扯走了莫凌烟随身携带的保命玉坠,又去寻谢玄阳,偷偷将玉坠塞入他的储物袋中。

    流行不想救回安冉就命丧在他师尊的手中。

    谢玄阳平日里与莫凌烟关系极好,只要他以剑峰大师兄的身份稍做歪曲,将他们的关系说成灵魂之契的道侣,莫凌烟又身死,在谢玄阳储物袋中寻到莫凌烟的保命玉坠后,谢玄阳定是百口难辩。

    只可惜,千算万算没算到谢玄阳此人竟灵通到这般地步,可从阎王的手中将人给抢回来。

    流行恨得咬牙切齿。这世间的奇人千千万,却从没出现过谢玄阳这种真能在短时间内将已死之人救活、生生打破生死边界之人。

    “谢、玄、阳......”他恶狠狠地瞪着谢玄阳,若是眼神能化作实体,谢玄阳四周此时定然已布满利刃。

    都是这个坏事的家伙,若是没了他,此事定不会暴露!

    谋害同门师弟的罪行足以他被他师尊处死。他师尊冷漠无情,处罚弟子从不会因师徒情谊手下留情。若他是其他长老或首座座下的弟子,无论如何他还能保下一命,但在清霄的手上不可能有这个机会。

    流行在清霄冰冷的视线下垂下头,看似认命,实则被无形之物反锁在身后的双手默默用力。

    “你可知错?”清霄问道,他的声音清冷,对此时的流行来说宛如收割生命的死神之刃。他的剑已在手。流行是他的首徒,处刑于他,清霄用的是本命剑。

    “知错?”流行哼笑一声,他抬起头,平日里总是摆在脸上的谦逊之色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吊着双眼斜看着眼前的清霄,“知不知,有何用?反正师尊定是要杀我了。”

    他双臂用力,手上的筋脉暴起,腕上清霄下的禁锢“咯吱”作响。

    “师尊啊。”他的墨眸底中浮现出暗红,慢慢扩到了整双眸中。

    “师尊啊,你知不知道?”他笑着,脸上的表情张扬肆意。身上的灵气渐渐被浑浊玄暗的魔气代替,“有时候太过无情,不会变通,可是会将人逼到绝路。”

    崩裂声在他身后响起,染血的手腕抱起身旁昏睡的安冉,他邪笑着,“我本想着做一辈子的剑修。可是,师尊你逼我,逼我做回我的魔界少主。”

    魔界…少主?

    谢玄阳闻言一顿,沉着眼仔细打量起流行来。流行此时白衣染血,原本束得干干净净的墨发有些凌乱,半披散了下来,他的双眸猩红如血,看起来桀骜不驯,好一派魔道姿态。

    流行的身后不知何时已出现了十来个黑衣修士,浑身上下都涌着血腥之气,标志般的红眸昭示着他们的身份——修仙界的宿敌,魔修。

    “你以为,他们阻得了我?”见如此多的魔修无声无息地出现,清霄却也面不改色。他的剑尖指地,显然已是做好了动手的准备。

    “当然不行,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流行笑道,“以师尊的修为,这些魔修伤不了你一分。可,师弟他们就不一样了。”

    他斜斜扫了眼带伤的莫凌烟、白祈杉两人,眼神中满是轻蔑。

    谢玄阳的修为,流行不清楚。但莫凌烟、白祈杉两人他清楚得很,不过是筑基二期的修为罢了。在一群杀人无数的魔修手下,就算有清霄、谢玄阳的保护也免不了伤害,更何况他们此时还有位身负重伤。

    猖狂。

    谢玄阳此时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流行。脱去了天衔宗剑峰大师兄的身份,不再禁锢自己,流行的本性暴露无遗。他嚣张自负,横行无忌。

    “师尊,看在我们多年的师徒情谊的份上,我给你个忠告。”流行说着,他的语气中夹杂着幸灾乐祸,“岑家的魔物,即便是合体期的你都不是对手。你们被深渊而来的东西,盯上了。”

    别看它们小,却是各个精悍,修士碰上了都很容易被它用爪子将灵魂撕个粉碎。血小鬼原是惨死在妇人腹中的胎儿,因新灵魂已入驻胎体却在出生之际被迫死去,无法正常离体再次投胎的魂魄再被生生掏出,经由阴气不止百年的日日夜夜灌注最终形成,是比厉鬼还凶恶百倍的鬼物。

    血小鬼远比千年尸人阴煞的多得多,但在谢玄阳看来比千年尸人好对付。血小鬼再怎么凶煞也不过是失去理智的鬼物,千年尸人却是有着理智又难杀死,只要有阴气就能重复起尸。千年的智慧再加上不灭的躯体,这样的敌人就算是身经百战的赶尸人都会头疼,更别提谢玄阳这个半吊子了。

    谢玄阳说白了是个剑痴,对鬼怪的了解还不及他爹一将军多,在家族中是最差劲的一个。

    不过谢玄阳在家族里再怎么差劲,放到现在的三人组里也是对这些东西最擅长的,算是矮子里挑高个。

    “你们两——”谢玄阳想嘱咐两人些东西,刚一转头便愣了,本来跟在他身后的两人竟然消失了,无声无息的,就好像突然蒸发了。

    他愣愣看着身后看不见头的黑色,那张总是表情淡淡的脸上终于浮上了怒色。若说之前他因被骗让几人陷入祠堂迷阵是心情不佳,那现在他想保护的两个人在他完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被弄走就是他火冒三丈。

    他敢确定这两人的消失绝对不是自愿。就谢玄阳对他们两人的了解,他们绝不是在这种不明情况下到处乱走的人,更何况他还不止一次与他们说过让他们跟好。再者以他们的修为根本无法在不惊动他感知的情况下自行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