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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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喜林和他一样是农家子,是寒门,底蕴不深,即使金榜题名了,顾青云认为如果他没有其他额外收入的话,家里最多是一般的乡绅人家。
他听说庞喜林家人众多,同一个祖父下来的上上下下有二三十口人,这样一来,应该不会有多富裕。即使他现在娶了白烨白大人的女儿,嫁妆多。可即便如此,以庞喜林的为人和自尊,定然不想动用妻子的嫁妆。
平时庞喜林都有兼职的,他作为探花,有过目不忘之能,在民间的名气很大,偶尔会有商人来找他题字之类的,润笔费比他们这一科的进士都高。
他考中进士后,他家乡的爹娘哥哥嫂嫂弟弟妹妹等十几口人都一起跟来京城生活,日子据说过得颇为拮据,而且妻子还和家人时不时有矛盾。
这是简薇在参加宴会时探听到的,听说后让顾青云叹息不已。
生活习惯不同的人挤在一个屋檐下,如果不相互宽容理解的话,的确很容易产生矛盾。就好像一开始他娶妻时想的就是门当户对。
后来他娶简薇为妻,一开始也会担心爹娘和简薇相处不来。幸亏他的运气比较好,爹娘和简薇都是和善之人,加上一成亲没多久就分开住,直到现在都是如此,这才没闹出什么大矛盾来。
想到这里,顾青云对于庞喜林的选择很是理解,肯定是在京城生活有压力了,想下放到地方,当然,也是一种锻炼,于是点头道:“喜林兄,那你准备到哪个县?”喜林是他的字。
庞喜林看了一眼正在跌跌撞撞跟在小鱼儿身后的儿子,叹了口气:“现在没还有确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是穷乡僻壤。”
顾青云一笑,如果是穷乡僻壤的话,那就是被发配了。有白大人在,怎么都不会落在那些小县上,估计是哪个富裕点的大县,或容易出政绩的地方,总会有人为他参考的。
“慎之,我发现真正考上进士,也不能一切都好,还是有很多烦恼,人心易变。”庞喜林的神情有些烦躁,他正正一下自己头上的木冠,继续道,“这次我到地方上任,就让我爹娘就带着兄弟姐妹们回家。”这样的压力会小一些。
“这样挺好的,在京城居住可能他们也不习惯。”顾青云应和一句,他去过庞家几次,知道他的亲人都不会说官话,是到京城后才慢慢学会的。
“我在地方一定要好好做,起码要作出一番成绩出来才行,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到县任职的。”庞喜林毕竟豁达,很快就把家事抛在脑后,开始兴致勃勃地憧憬自己作为父母官会有什么样的作为。
县令作为百里侯,是一县之地的父母官,的确可以让他一展才华,展现自己的治理能力。
顾青云平时和他交往,知道他素有大志,此时听他说这些也不觉得枯燥,频频点头。
两人站在杨柳树下,时不时有孩子们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加上暖风吹拂,格外宜人。
“慎之,不知为何,有你听我说话,我都比平时话多。”等庞喜林说完后,时间快到中午了,他哈哈一笑,“你就是有这一种让人想倾诉的*,对着你,我们总是很多话。”
这话很多人说过。
顾青云摇头微笑道:“承蒙喜林兄看得起在下,不胜感激。”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露出笑容。
“我娘子还在山坡上等我,先走一步,我儿子该饿了。”庞喜林看看天上的太阳,又见他家儿子已经在地上摔了几次,小衣裳上都是黄一块黑一块的,想到回去后要面对妻子的唠叨声,不禁头皮发紧,赶紧抱着儿子郁闷地走了。
小鱼儿见小弟弟走了,心里还颇为不舍,一个劲地挥手。
顾青云看到他脏兮兮的衣服,也不嫌弃,直接拍拍灰尘,就抱起来。
“夫君,你再在这里待一会,我和小石头到马车那里烧点热水,他们肯定饿了。”见顾青云终于和别人说完话,简薇忙走过来说。她刚才也遇到几名好友,只是因为要看着小鱼儿,没多说几句话。
顾青云同意:“那你去吧,我又看到熟人了。”他见小石头跑那么久,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知道简薇想给小石头换衣服。
啧啧,小石头身材圆滚滚的,可他经常跑动,是一个身手灵活的小胖子。
“谭兄!”顾青云打招呼,两人在翰林院两年多,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可到底两人之间发生过一点龌蹉,心里有隔阂,所以关系一直是不咸不淡。
不过见面还是得打招呼。
“顾兄。”谭子礼见到他,微微点头,视线扫过趴在他肩膀上的小鱼儿,不再发一语。
他一袭白衫,俊眉朗目,在人群中极为出色,要不然顾青云也不会一眼就看到他。只是他神情颇为倨傲,大概是自己戴着有色眼镜,认为他很不讨喜。
两人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就分开了。
顾青云很奇怪谭子礼怎么只带一名书童来春游,难道是和别人约好了?要知道这个时候一般是一家人出行的。而且谭子礼去年已经成亲,妻子是国子监祭酒的嫡女,两人现在是新婚期,按理说应该黏在一起才对啊。
不再考虑别人的事,顾青云抱着小鱼儿再走一段路,一路听他说着幼稚的话,见不远处的野草逐渐浓密,人少,想了想就掉头,准备回马车那里吃午饭。
“爹爹,想尿尿。”怀里的小鱼儿动了动,突然叫道。
顾青云一听赶紧放下他,生怕他尿在自己身上,要知道这里人来人往的,真尿在身上就麻烦了。
在小鱼儿撒水进河时,顾青云突然听到一道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这《将军传奇》的结局到底是什么?真是急死人了。黄粱先生写的速度太慢了,你们大家谁知道他是谁吗?”
顾青云一愣,往左边转头看去,只见是几名贵族打扮的少女结伴从他对面缓步走来,她们的周围有一队丫鬟婆子小厮跟着,称得上是人多势众。
顾青云没敢细看,见小鱼儿尿完后还在玩弄他的小雀儿,赶紧给他拉上裤子,至于小手,现在没有水,这段河水太深,待会回去再洗。
谈话还在继续。
“到底将军和冯娘子能不能团聚啊?黄粱先生写得好可怕,一会团聚一会分离一会产生误会,让人恨不得跳进书里直接告诉他们这是误会,呜呜……冯娘子受伤那段我都看哭了,人家冯娘子一心为将军,偏偏将军失忆了,现在都记不得冯娘子!那个负心汉,亏人家刚开始还那么喜欢他!”一道还带着稚气的嗓音愤愤地响起。
顾青云颇为尴尬,脸有点红。他这是撒狗血撒得太高兴,连失忆梗都出来了。这篇话本他本来就打算写长点的,现在还没完结,因为这话本的开局不错,可渐渐的,那些男性读者觉得不刺激就放弃了,还有竞争对手的造谣,说他写的东西太娘气。之后收入下降,顾青云自己也颇为着急,只是自己这本书的风格就是如此,就慢慢冷静下来,继续按照大纲写。
结果安乐公主竟然很喜欢这本书,在她的带动下,京城的贵女、大家闺秀都跟风看,还给书籍带来了好大一波销量,几乎可以抵消男性读者的流失。
顾青云本来以为那些女子是因为安乐公主才那么支持的,没想到之后的每期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跟着买,还有人联系不到自己,就把打赏交给松竹书斋,让店里转交给自己。
谢长亭在问过自己的意见后就婉拒了贵女们的打赏。说实在的,当顾青云知道自己有价值上千两的打赏时心里都吓了一跳。这些女子出手实在是太大方了!还无师自通地想通过打赏来要求自己改剧情,特别是他写一波虐的剧情时,更是千方百计想把自己找出来。
好几次,简薇参加聚会回来都会转述夫人小姐们对自己的怨念。
当然,还有某些少女的情书也跟着递过来了,为了她们的名节着想,顾青云只能交代简薇烧掉,不留痕迹。
每次一收到写得含蓄隐晦的情书,顾青云就得在家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做人,免得家中葡萄架倒,后院失火。
前段时间写到男主角濒临死亡时,众人的怨念更是达到最大,松竹书斋的留言簿里写满了各种评论,其中有支持的,有感谢的,更多是威胁的。那段时间顾青云都不敢跟谢长亭联系,每次交稿都是让顾三元偷偷摸摸送去。
“就是,黄粱先生写的这本书太曲折了,我看了后觉得喘不过气来,心里好难受,有时候甚至睡不着,每次看完都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恨不得马上看到大结局。伤心,万一他们两个不成亲,我可怎么办?黄粱先生藏得那么紧。”
“哎,有公主护着,我们找不到黄粱先生,否则就可以把他抓起来专门写话本给我们看了。”有人感叹道。
“就是就是,我都没想到一篇小小的话本可以牵动人心,真的写得很好看啊,里面人物的性格很复杂,不像别人写的话本,不是好人就是坏人,难道就没有不好不坏的吗?”
“就是,而且我还在里面学到不少知识,你们知道的,前几天忠勇侯府的远亲有个小孩不是落水吗?当时大家用以前的方法都不管用,以为他活不了,他母亲哭得几乎昏厥过去,结果他哥哥不信,愣是用话本仔细描写过的落水人工呼吸法救活了!”
“真的?原来这件事是真的?我也听说了,我还以为是下人们乱诌的,没想到竟是真的!话说,人工呼吸是不是在第四册那里的?”
“是的,我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就是在第四册,当时冯婉儿落水,聂文就是用这种方法救活她的,印象深刻。”聂文就是男主人公的名字。
“嘻嘻,为何印象深刻?是不是里面救活的动作……嘻嘻。”
“人家不和你们说了,你好坏!先生写得很含蓄的。”
……
慢慢的,随着距离的拉远,顾青云就听不到她们的声音了。不过她们留下的信息让他高兴不已,如果说他书上的某些知识真的能帮上人的话,那写的就很有价值了。
至于那个救活弟弟的小哥哥,顾青云不得不感叹对方看书的认真,虽说他在书中写了三次救活的经过,可他能学以致用,死马当活马医,真的救活弟弟,实在是很聪明和幸运。
顾青云想起最近自己已经在写的大结局,是悲剧,因为后来男主角的地位大大提高,而女主角已经家道中落,两人的家世不匹配,所有人都在反对他们结成正式的夫妻。男主人的家里也是如此,最大的让步就是让他娶女配,纳女主为妾。
女主当然不肯做妾,加上她的家人已经不在,就起了寻死的念头,最后的结局是男主出家,成为一代高僧。
这是顾青云仿写红楼梦的结局,认为也是最适合的结局。
一想到他发布新册时那些人的怨念,顾青云就有些头疼。他没想到这篇话本会那么受欢迎,连载两年,有一批固定读者,很多女眷和男子都喜欢看。
而且最近方子茗老是用诡异的眼光看自己,百般试探,似乎已经知道自己的马甲。主要是,文中的思想总会和他本人相似,加上有简薇写的诗句,方子茗只要一怀疑,几乎就可以确定了。
可他这段时间按兵不动,让顾青云忐忑不已。
他到底知不知道啊?自己是不是已经暴露了?他真恨自己一开始没有坦白,弄得现在不上不下。
庞喜林和他一样是农家子,是寒门,底蕴不深,即使金榜题名了,顾青云认为如果他没有其他额外收入的话,家里最多是一般的乡绅人家。
他听说庞喜林家人众多,同一个祖父下来的上上下下有二三十口人,这样一来,应该不会有多富裕。即使他现在娶了白烨白大人的女儿,嫁妆多。可即便如此,以庞喜林的为人和自尊,定然不想动用妻子的嫁妆。
平时庞喜林都有兼职的,他作为探花,有过目不忘之能,在民间的名气很大,偶尔会有商人来找他题字之类的,润笔费比他们这一科的进士都高。
他考中进士后,他家乡的爹娘哥哥嫂嫂弟弟妹妹等十几口人都一起跟来京城生活,日子据说过得颇为拮据,而且妻子还和家人时不时有矛盾。
这是简薇在参加宴会时探听到的,听说后让顾青云叹息不已。
生活习惯不同的人挤在一个屋檐下,如果不相互宽容理解的话,的确很容易产生矛盾。就好像一开始他娶妻时想的就是门当户对。
后来他娶简薇为妻,一开始也会担心爹娘和简薇相处不来。幸亏他的运气比较好,爹娘和简薇都是和善之人,加上一成亲没多久就分开住,直到现在都是如此,这才没闹出什么大矛盾来。
想到这里,顾青云对于庞喜林的选择很是理解,肯定是在京城生活有压力了,想下放到地方,当然,也是一种锻炼,于是点头道:“喜林兄,那你准备到哪个县?”喜林是他的字。
庞喜林看了一眼正在跌跌撞撞跟在小鱼儿身后的儿子,叹了口气:“现在没还有确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是穷乡僻壤。”
顾青云一笑,如果是穷乡僻壤的话,那就是被发配了。有白大人在,怎么都不会落在那些小县上,估计是哪个富裕点的大县,或容易出政绩的地方,总会有人为他参考的。
“慎之,我发现真正考上进士,也不能一切都好,还是有很多烦恼,人心易变。”庞喜林的神情有些烦躁,他正正一下自己头上的木冠,继续道,“这次我到地方上任,就让我爹娘就带着兄弟姐妹们回家。”这样的压力会小一些。
“这样挺好的,在京城居住可能他们也不习惯。”顾青云应和一句,他去过庞家几次,知道他的亲人都不会说官话,是到京城后才慢慢学会的。
“我在地方一定要好好做,起码要作出一番成绩出来才行,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到县任职的。”庞喜林毕竟豁达,很快就把家事抛在脑后,开始兴致勃勃地憧憬自己作为父母官会有什么样的作为。
县令作为百里侯,是一县之地的父母官,的确可以让他一展才华,展现自己的治理能力。
顾青云平时和他交往,知道他素有大志,此时听他说这些也不觉得枯燥,频频点头。
两人站在杨柳树下,时不时有孩子们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加上暖风吹拂,格外宜人。
“慎之,不知为何,有你听我说话,我都比平时话多。”等庞喜林说完后,时间快到中午了,他哈哈一笑,“你就是有这一种让人想倾诉的*,对着你,我们总是很多话。”
这话很多人说过。
顾青云摇头微笑道:“承蒙喜林兄看得起在下,不胜感激。”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露出笑容。
“我娘子还在山坡上等我,先走一步,我儿子该饿了。”庞喜林看看天上的太阳,又见他家儿子已经在地上摔了几次,小衣裳上都是黄一块黑一块的,想到回去后要面对妻子的唠叨声,不禁头皮发紧,赶紧抱着儿子郁闷地走了。
小鱼儿见小弟弟走了,心里还颇为不舍,一个劲地挥手。
顾青云看到他脏兮兮的衣服,也不嫌弃,直接拍拍灰尘,就抱起来。
“夫君,你再在这里待一会,我和小石头到马车那里烧点热水,他们肯定饿了。”见顾青云终于和别人说完话,简薇忙走过来说。她刚才也遇到几名好友,只是因为要看着小鱼儿,没多说几句话。
顾青云同意:“那你去吧,我又看到熟人了。”他见小石头跑那么久,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知道简薇想给小石头换衣服。
啧啧,小石头身材圆滚滚的,可他经常跑动,是一个身手灵活的小胖子。
“谭兄!”顾青云打招呼,两人在翰林院两年多,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可到底两人之间发生过一点龌蹉,心里有隔阂,所以关系一直是不咸不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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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兄。”谭子礼见到他,微微点头,视线扫过趴在他肩膀上的小鱼儿,不再发一语。
他一袭白衫,俊眉朗目,在人群中极为出色,要不然顾青云也不会一眼就看到他。只是他神情颇为倨傲,大概是自己戴着有色眼镜,认为他很不讨喜。
两人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就分开了。
顾青云很奇怪谭子礼怎么只带一名书童来春游,难道是和别人约好了?要知道这个时候一般是一家人出行的。而且谭子礼去年已经成亲,妻子是国子监祭酒的嫡女,两人现在是新婚期,按理说应该黏在一起才对啊。
不再考虑别人的事,顾青云抱着小鱼儿再走一段路,一路听他说着幼稚的话,见不远处的野草逐渐浓密,人少,想了想就掉头,准备回马车那里吃午饭。
“爹爹,想尿尿。”怀里的小鱼儿动了动,突然叫道。
顾青云一听赶紧放下他,生怕他尿在自己身上,要知道这里人来人往的,真尿在身上就麻烦了。
在小鱼儿撒水进河时,顾青云突然听到一道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这《将军传奇》的结局到底是什么?真是急死人了。黄粱先生写的速度太慢了,你们大家谁知道他是谁吗?”
顾青云一愣,往左边转头看去,只见是几名贵族打扮的少女结伴从他对面缓步走来,她们的周围有一队丫鬟婆子小厮跟着,称得上是人多势众。
顾青云没敢细看,见小鱼儿尿完后还在玩弄他的小雀儿,赶紧给他拉上裤子,至于小手,现在没有水,这段河水太深,待会回去再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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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将军和冯娘子能不能团聚啊?黄粱先生写得好可怕,一会团聚一会分离一会产生误会,让人恨不得跳进书里直接告诉他们这是误会,呜呜……冯娘子受伤那段我都看哭了,人家冯娘子一心为将军,偏偏将军失忆了,现在都记不得冯娘子!那个负心汉,亏人家刚开始还那么喜欢他!”一道还带着稚气的嗓音愤愤地响起。
顾青云颇为尴尬,脸有点红。他这是撒狗血撒得太高兴,连失忆梗都出来了。这篇话本他本来就打算写长点的,现在还没完结,因为这话本的开局不错,可渐渐的,那些男性读者觉得不刺激就放弃了,还有竞争对手的造谣,说他写的东西太娘气。之后收入下降,顾青云自己也颇为着急,只是自己这本书的风格就是如此,就慢慢冷静下来,继续按照大纲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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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青云本来以为那些女子是因为安乐公主才那么支持的,没想到之后的每期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跟着买,还有人联系不到自己,就把打赏交给松竹书斋,让店里转交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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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次,简薇参加聚会回来都会转述夫人小姐们对自己的怨念。
当然,还有某些少女的情书也跟着递过来了,为了她们的名节着想,顾青云只能交代简薇烧掉,不留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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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黄粱先生写的这本书太曲折了,我看了后觉得喘不过气来,心里好难受,有时候甚至睡不着,每次看完都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恨不得马上看到大结局。伤心,万一他们两个不成亲,我可怎么办?黄粱先生藏得那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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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就是,我都没想到一篇小小的话本可以牵动人心,真的写得很好看啊,里面人物的性格很复杂,不像别人写的话本,不是好人就是坏人,难道就没有不好不坏的吗?”
“就是,而且我还在里面学到不少知识,你们知道的,前几天忠勇侯府的远亲有个小孩不是落水吗?当时大家用以前的方法都不管用,以为他活不了,他母亲哭得几乎昏厥过去,结果他哥哥不信,愣是用话本仔细描写过的落水人工呼吸法救活了!”
“真的?原来这件事是真的?我也听说了,我还以为是下人们乱诌的,没想到竟是真的!话说,人工呼吸是不是在第四册那里的?”
“是的,我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就是在第四册,当时冯婉儿落水,聂文就是用这种方法救活她的,印象深刻。”聂文就是男主人公的名字。
“嘻嘻,为何印象深刻?是不是里面救活的动作……嘻嘻。”
“人家不和你们说了,你好坏!先生写得很含蓄的。”
……
慢慢的,随着距离的拉远,顾青云就听不到她们的声音了。不过她们留下的信息让他高兴不已,如果说他书上的某些知识真的能帮上人的话,那写的就很有价值了。
至于那个救活弟弟的小哥哥,顾青云不得不感叹对方看书的认真,虽说他在书中写了三次救活的经过,可他能学以致用,死马当活马医,真的救活弟弟,实在是很聪明和幸运。
顾青云想起最近自己已经在写的大结局,是悲剧,因为后来男主角的地位大大提高,而女主角已经家道中落,两人的家世不匹配,所有人都在反对他们结成正式的夫妻。男主人的家里也是如此,最大的让步就是让他娶女配,纳女主为妾。
女主当然不肯做妾,加上她的家人已经不在,就起了寻死的念头,最后的结局是男主出家,成为一代高僧。
这是顾青云仿写红楼梦的结局,认为也是最适合的结局。
一想到他发布新册时那些人的怨念,顾青云就有些头疼。他没想到这篇话本会那么受欢迎,连载两年,有一批固定读者,很多女眷和男子都喜欢看。
而且最近方子茗老是用诡异的眼光看自己,百般试探,似乎已经知道自己的马甲。主要是,文中的思想总会和他本人相似,加上有简薇写的诗句,方子茗只要一怀疑,几乎就可以确定了。
可他这段时间按兵不动,让顾青云忐忑不已。
他到底知不知道啊?自己是不是已经暴露了?他真恨自己一开始没有坦白,弄得现在不上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