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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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青云没再多想,动作利索地拆信一看,只见一列列如行云流水般的字体出现在他眼前。
“这家伙,还是这么喜欢卖弄,似乎比以前写得更好了。”顾青云眼睛微眯,庞喜林喜欢行书,只是科考和当官都要求写楷书,因此私底下,他就特别喜欢写行书。
认真把信看了一遍后,顾青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惊。
庞喜林去当地上任后,刚开始工作的确进展不顺,当地的乡绅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但他感觉自己的政令几乎不能出县衙,权力被架空大半。经过仔细思考后,他把断案作为突破口。
经过这几年科考内容的实践,相比起前朝盛产书呆子,不得不说,如今能考中的进士没一个简单的,起码那种生活不能自理、缺乏基层常识的人少很多,因此庞喜林选的突破口很巧妙。他熟读律法,能独立断案,没有被衙门的小吏蒙蔽,在解决几个积压已久的案子后,在百姓心中迅速打开知名度,有了一定的信任度。
看到这些顾青云只是觉得庞喜林厉害,但后面的内容就让他佩服了。
庞喜林杀人了!在被一个书吏欺上瞒下后,他首先做的就是把书吏投入大牢,准备慢慢审理,没想到书吏竟然在他面前有恃无恐地叫嚣自己肯定能平安出去,认为庞喜林不敢把他怎么样。
事情的结果出乎顾青云的意料,庞喜林竟然直接抢过旁边捕快的刀,一刀就把书吏给削了!
削了!削了!竟然把书吏的脑袋给削下来了!
顾青云一阵恶寒,想起新科进士游街那天,庞喜林脑袋簪花对着自己笑呵呵的模样,再对比他信中的杀气腾腾,心里不由得涌起一股敬佩之情。
庞喜林实在是很有勇气,很有决断!
自古官吏就不和,这和后宅的正妻和小妾一样,不是东方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两个阶层的不同注定了他们很难相处融洽。
这次庞喜林杀吏,还特意写信来说明……
顾青云想了想,估计是怕京城出现不利于他的舆论,这才跟他们提前说。如果事情真是那样发展,自己肯定会力挺他的,毕竟自己现在是官。
把事情在心里过了一遍后,顾青云考虑了几个办法,觉得这件事也就这样了,只要书吏有确凿的罪证,庞喜林最后是一点事都没有,毕竟掌握权力的人是官。
“叔,马已经在等了。”顾三元见顾青云迟迟没有出来,就赶紧进来提醒。
顾青云看向漏壶,和谢长亭约好的时间快到了,刚才出后院和两个孩子歪缠一番,现在看信又耽搁了一点时间,的确得抓紧。
不要人跟着,顾青云自己骑上马直接就走。
“慎之!你可终于来了?”谢长亭看见顾青云终于出现,忙站起来打招呼。
“抱歉,迟到了。”顾青云从腰间解下自己的折扇,展开猛地扇了几扇,这鬼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路上行人多,我只能下马走来。”一边掏出手帕擦擦汗。
“今天是休沐日,荣华街那里今天一天都有蹴鞠赛,大家都赶过去看了,人多才正常。”谢长亭不以为意,仔细打量顾青云,语气怪异,“前几天我无意中在路上遇到小石头和伯父,小石头黑得只剩下牙齿是白的,你怎么一点都不黑?”
顾青云没好气地斜视他一眼:“你关注这个作甚?”他回来几天,没有人对他的容貌发表过意见,就他关注。
谢长亭一窒,撇撇嘴,不好再说了。
顾青云暗暗一笑,不知为何,可能是因为谢长亭喜欢唱戏的缘故,或者因为自己的花容月貌,他非常关注自身的容貌问题,他们刚认识不久,顾青云就见到过一次,谢长亭因为自己额头新出一颗豆大的青春痘而心情欠佳。
他有些奇怪,谢长亭没有断袖之癖,很讨厌男人喜欢他,他喜欢的是女人,偏偏他对自己的容貌爱惜得很,如今成亲了,竟然还和公主一起捣鼓起胭脂等护肤品,每次送过来的节礼其中就有他们亲自做的护肤品,行为颇为矛盾。
“好吧,我不说,那我说你写的算学书吧。”谢长亭一说起这个,语气很快就兴奋起来,“这几天我没空和你见面,因为我都在作坊里盯着他们抓紧时间刻书出版。”
顾青云点点头,他们虽然没见面,但是当他们家的特产送到公主府后,谢长亭很快就来信,信中除了表达对奇石的喜爱,大部分内容在描述算学书的情况。之前三个月算学书的确是不怎么好卖,只断断续续卖出了几十本,后来八月份那个老秀才的事一出,剩下的四百本就被一抢而空,直到昨天新刻的书才上架。
意料之中的,在证明自己的算学书对科考有用后,京城的考生们爆发出非常大的热情。
如今京城的读书人有多少?处于最低一层的读书人有多少?谁也无法精确算出,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颇大的市场。谢长亭虽然有其他一些产业,但他的重点还是放在松竹书斋这边,一个是经营这行业的名声较好,另一个就是他个人的喜好问题了。
特别是他接手后,靠着自己的努力把入不敷出、频临倒闭的松竹书斋一举推到现在的高度,堪称是京城最大的书肆之一,那种成就感是其他产业所无法比拟的。
顾青云清楚这一点,也一直和他合作得很愉快。
“辛苦你了!”顾青云殷勤地给他倒了杯热茶。
“嘿嘿,不辛苦。”谢长亭大模大样地端起来喝了一口,接着展开折扇掩住口鼻,桃花眼里的笑意却是怎么都掩饰不住,“我喜欢这种感觉,看到自己店里的书受到那些读书人的追捧,这会给我非常大的成就感!”
“对了,这次我加印了两千本,每本的售价是四百文,算了算,能够完全售出的话,成本就回来了。”谢长亭的语气带着佩服,“慎之,本以为你这次出书会亏本,没想到最后可能还会有点赚头,这种情况可不多见。”
他眼睛闪亮地看着顾青云,哈哈,自己还和公主一起研究过这本算学书,结果他们两个不喜欢算学的人竟然能看得进去!中途没有困意!而且还看懂了!
这可把他兴奋坏了,以后舅舅就不能说他是绣花枕头了。
顾青云心里也高兴得很,虽说他现在衣食无忧,但要说多宽裕也不算。他和简薇的俸禄只够一家人的日常开销,那座位于日南坊的院子的房租和二十亩田的收入,加起来每年大概只有六十两银子的收入。至于在新开书院附近的那亩地,现在还在修建当中,京城的人工和材料都比乡下贵,修好后估计至少要花两百两银子,这部分的钱他已经留出来,加上最近回乡中途的花费,还有印书的费用,顾家的账面上就只剩下一百三十多两。
当然,这是没包括简薇嫁妆的产出,她这次回乡把存在她娘亲那里的钱一次性带来,最近正琢磨着在京城买个小商铺出租。
论银子,简薇绝对比自己有钱!看她用嫁妆给他爹娘制衣买首饰的手笔就知道了。
不过简薇再有钱,那是她的事,养家还是得靠自己,现在账面上还剩这么一点钱,虽说早就习惯了,顾青云还是觉得没有安全感。
如今听到这个好消息,他心中十分喜悦,面上情不自禁地露出愉悦的笑容。
“走,咱们亲自去看一下售卖情况。”谢长亭突然站起来。
顾青云心里也急切,松竹书斋这段时间扩张,把隔壁的店铺买下来了,店面扩大后,为了*和安全,他这次是从后门上二楼的,没有从前门进。
两人兴致勃勃地下到一楼。
“掌柜的,有顾慎之写的《算学初解》吗?”两人刚走到一楼,就见到有一年轻学子从门外急匆匆地走进来,劈头就问,神情很是着急。
谢掌柜满面红光,大声回道:“公子,都有都有,不急,昨天刚上架。”
“太好了!我找了这么多家书肆都没找着,幸亏问了同窗,否则还不知道你们这里有。”年轻学子呼出一口气,平复下急切的心情,忙叫道,“给我拿三本!”
“公子,怎么是三本?”让伙计把书拿过来后,谢掌柜有些好奇地问。
“不止我要,同窗们还要的。”年轻学子擦了把汗,眼睛盯着伙计的动作,见书本递过来,忙接过仔细看封面。
“顾青云,字慎之。对,就是顾大人写的!”他如获至宝,问清价格,从荷包里掏出碎银子付钱,把书抱在怀里,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顾青云和谢长亭站在一旁看着,短短的一刻钟内,就有三个人进来问起《算学初解》。
顾青云发现,有些不差钱的读书人会直接买,有些衣衫洗得发白的就留在书斋里抄书。自己抄书的话价格很便宜,抄两本自己可得一本。
看着书架后面那一群群认真抄书的士子,顾青云不由得想起了少年时期的自己。那时只要是对自己科举有帮助的,自己都会抄一本留下来,到目前为止,他在翰林院看到喜欢的书还会选择抄下来,自己内书房的书架上如今已经有上百册书籍了,其中就有四五十本是他手抄的。
“掌柜的,这里还有一枕黄粱写的《冒险记》吗?”突然,一位身材微胖、身穿绸衣的中年人匆匆忙忙地闯入书斋,语气颇为急促地询问。
谢掌柜很奇怪,想了一会,忍不住问道:“还有几本,客官,这书已经写完很久了,是有什么不对吗?”很少人看这本书了。
那中年人满头大汗,不说,直到把书拿到手了,才回答道:“把你们店里有关于外海的书都给我找出来。告诉你们也无妨,反正有人知道了。是南方那边有几个龟孙子出海找到一座银矿,重点是这座银矿的位置在这什么冒险记上写有!我靠!他奶奶的,那帮龟孙子真是走了狗屎运,祖坟上肯定是冒青烟了!”语气非常妒忌,透着一股浓浓的酸味。
顾青云没再多想,动作利索地拆信一看,只见一列列如行云流水般的字体出现在他眼前。
“这家伙,还是这么喜欢卖弄,似乎比以前写得更好了。”顾青云眼睛微眯,庞喜林喜欢行书,只是科考和当官都要求写楷书,因此私底下,他就特别喜欢写行书。
认真把信看了一遍后,顾青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惊。
庞喜林去当地上任后,刚开始工作的确进展不顺,当地的乡绅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但他感觉自己的政令几乎不能出县衙,权力被架空大半。经过仔细思考后,他把断案作为突破口。
经过这几年科考内容的实践,相比起前朝盛产书呆子,不得不说,如今能考中的进士没一个简单的,起码那种生活不能自理、缺乏基层常识的人少很多,因此庞喜林选的突破口很巧妙。他熟读律法,能独立断案,没有被衙门的小吏蒙蔽,在解决几个积压已久的案子后,在百姓心中迅速打开知名度,有了一定的信任度。
看到这些顾青云只是觉得庞喜林厉害,但后面的内容就让他佩服了。
庞喜林杀人了!在被一个书吏欺上瞒下后,他首先做的就是把书吏投入大牢,准备慢慢审理,没想到书吏竟然在他面前有恃无恐地叫嚣自己肯定能平安出去,认为庞喜林不敢把他怎么样。
事情的结果出乎顾青云的意料,庞喜林竟然直接抢过旁边捕快的刀,一刀就把书吏给削了!
削了!削了!竟然把书吏的脑袋给削下来了!
顾青云一阵恶寒,想起新科进士游街那天,庞喜林脑袋簪花对着自己笑呵呵的模样,再对比他信中的杀气腾腾,心里不由得涌起一股敬佩之情。
庞喜林实在是很有勇气,很有决断!
自古官吏就不和,这和后宅的正妻和小妾一样,不是东方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两个阶层的不同注定了他们很难相处融洽。
这次庞喜林杀吏,还特意写信来说明……
顾青云想了想,估计是怕京城出现不利于他的舆论,这才跟他们提前说。如果事情真是那样发展,自己肯定会力挺他的,毕竟自己现在是官。
把事情在心里过了一遍后,顾青云考虑了几个办法,觉得这件事也就这样了,只要书吏有确凿的罪证,庞喜林最后是一点事都没有,毕竟掌握权力的人是官。
“叔,马已经在等了。”顾三元见顾青云迟迟没有出来,就赶紧进来提醒。
顾青云看向漏壶,和谢长亭约好的时间快到了,刚才出后院和两个孩子歪缠一番,现在看信又耽搁了一点时间,的确得抓紧。
不要人跟着,顾青云自己骑上马直接就走。
“慎之!你可终于来了?”谢长亭看见顾青云终于出现,忙站起来打招呼。
“抱歉,迟到了。”顾青云从腰间解下自己的折扇,展开猛地扇了几扇,这鬼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路上行人多,我只能下马走来。”一边掏出手帕擦擦汗。
“今天是休沐日,荣华街那里今天一天都有蹴鞠赛,大家都赶过去看了,人多才正常。”谢长亭不以为意,仔细打量顾青云,语气怪异,“前几天我无意中在路上遇到小石头和伯父,小石头黑得只剩下牙齿是白的,你怎么一点都不黑?”
顾青云没好气地斜视他一眼:“你关注这个作甚?”他回来几天,没有人对他的容貌发表过意见,就他关注。
谢长亭一窒,撇撇嘴,不好再说了。
顾青云暗暗一笑,不知为何,可能是因为谢长亭喜欢唱戏的缘故,或者因为自己的花容月貌,他非常关注自身的容貌问题,他们刚认识不久,顾青云就见到过一次,谢长亭因为自己额头新出一颗豆大的青春痘而心情欠佳。
他有些奇怪,谢长亭没有断袖之癖,很讨厌男人喜欢他,他喜欢的是女人,偏偏他对自己的容貌爱惜得很,如今成亲了,竟然还和公主一起捣鼓起胭脂等护肤品,每次送过来的节礼其中就有他们亲自做的护肤品,行为颇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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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京城的读书人有多少?处于最低一层的读书人有多少?谁也无法精确算出,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颇大的市场。谢长亭虽然有其他一些产业,但他的重点还是放在松竹书斋这边,一个是经营这行业的名声较好,另一个就是他个人的喜好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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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青云清楚这一点,也一直和他合作得很愉快。
“辛苦你了!”顾青云殷勤地给他倒了杯热茶。
“嘿嘿,不辛苦。”谢长亭大模大样地端起来喝了一口,接着展开折扇掩住口鼻,桃花眼里的笑意却是怎么都掩饰不住,“我喜欢这种感觉,看到自己店里的书受到那些读书人的追捧,这会给我非常大的成就感!”
“对了,这次我加印了两千本,每本的售价是四百文,算了算,能够完全售出的话,成本就回来了。”谢长亭的语气带着佩服,“慎之,本以为你这次出书会亏本,没想到最后可能还会有点赚头,这种情况可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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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青云心里也高兴得很,虽说他现在衣食无忧,但要说多宽裕也不算。他和简薇的俸禄只够一家人的日常开销,那座位于日南坊的院子的房租和二十亩田的收入,加起来每年大概只有六十两银子的收入。至于在新开书院附近的那亩地,现在还在修建当中,京城的人工和材料都比乡下贵,修好后估计至少要花两百两银子,这部分的钱他已经留出来,加上最近回乡中途的花费,还有印书的费用,顾家的账面上就只剩下一百三十多两。
当然,这是没包括简薇嫁妆的产出,她这次回乡把存在她娘亲那里的钱一次性带来,最近正琢磨着在京城买个小商铺出租。
论银子,简薇绝对比自己有钱!看她用嫁妆给他爹娘制衣买首饰的手笔就知道了。
不过简薇再有钱,那是她的事,养家还是得靠自己,现在账面上还剩这么一点钱,虽说早就习惯了,顾青云还是觉得没有安全感。
如今听到这个好消息,他心中十分喜悦,面上情不自禁地露出愉悦的笑容。
“走,咱们亲自去看一下售卖情况。”谢长亭突然站起来。
顾青云心里也急切,松竹书斋这段时间扩张,把隔壁的店铺买下来了,店面扩大后,为了*和安全,他这次是从后门上二楼的,没有从前门进。
两人兴致勃勃地下到一楼。
“掌柜的,有顾慎之写的《算学初解》吗?”两人刚走到一楼,就见到有一年轻学子从门外急匆匆地走进来,劈头就问,神情很是着急。
谢掌柜满面红光,大声回道:“公子,都有都有,不急,昨天刚上架。”
“太好了!我找了这么多家书肆都没找着,幸亏问了同窗,否则还不知道你们这里有。”年轻学子呼出一口气,平复下急切的心情,忙叫道,“给我拿三本!”
“公子,怎么是三本?”让伙计把书拿过来后,谢掌柜有些好奇地问。
“不止我要,同窗们还要的。”年轻学子擦了把汗,眼睛盯着伙计的动作,见书本递过来,忙接过仔细看封面。
“顾青云,字慎之。对,就是顾大人写的!”他如获至宝,问清价格,从荷包里掏出碎银子付钱,把书抱在怀里,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顾青云和谢长亭站在一旁看着,短短的一刻钟内,就有三个人进来问起《算学初解》。
顾青云发现,有些不差钱的读书人会直接买,有些衣衫洗得发白的就留在书斋里抄书。自己抄书的话价格很便宜,抄两本自己可得一本。
看着书架后面那一群群认真抄书的士子,顾青云不由得想起了少年时期的自己。那时只要是对自己科举有帮助的,自己都会抄一本留下来,到目前为止,他在翰林院看到喜欢的书还会选择抄下来,自己内书房的书架上如今已经有上百册书籍了,其中就有四五十本是他手抄的。
“掌柜的,这里还有一枕黄粱写的《冒险记》吗?”突然,一位身材微胖、身穿绸衣的中年人匆匆忙忙地闯入书斋,语气颇为急促地询问。
谢掌柜很奇怪,想了一会,忍不住问道:“还有几本,客官,这书已经写完很久了,是有什么不对吗?”很少人看这本书了。
那中年人满头大汗,不说,直到把书拿到手了,才回答道:“把你们店里有关于外海的书都给我找出来。告诉你们也无妨,反正有人知道了。是南方那边有几个龟孙子出海找到一座银矿,重点是这座银矿的位置在这什么冒险记上写有!我靠!他奶奶的,那帮龟孙子真是走了狗屎运,祖坟上肯定是冒青烟了!”语气非常妒忌,透着一股浓浓的酸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