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影坛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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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陈家洛根本没和冼杞燃约了一起食晚饭,只不过是委婉的回绝高之森来做中间人介绍去德宝电影公司而已。
当然了,现在《监狱风云》这么大卖,联系陈家洛的人自然多得很。就算是嘉禾,一样有人透过曾志玮来跟陈家洛做个再次接触。冼杞燃自然也是联系过陈家洛的,他虽然收缩投资但主要还是控制投资拍片以及花大钱去邀请那些大明星。
如果说出钱邀请有能力的导演,他自然是钟意的。陈家洛也不是那种靠大卡司烧钱玩大场面的演员,从《倩女幽魂》和《监狱风云》都可以看出这个导演的能力。
甚至有很多的影评人觉得,就算《监狱风云》不用周闰发,而是换一个演技可以的男演员,同样是可以驾驭这个角色的。当然了,这种都是后话。一个角色成就一个演员亦或者一个演员成就一个角色,都是说不清楚的东西。
但不论怎么说,在香江影坛现在可以说是大卡司、大场面碾压的情况,陈家洛的电影显然是花小钱赚大钱的代表性人物。
冼杞燃很直接,给陈家洛开出的价格是四百万一部电影,外加日韩两国的分红。这种模式换做以前算是罕见,但现在房龙、洪劲宝他们的待遇都高于这些,其实算是很常见了。
前世很多娱乐小说动辄就是主角自己搞电影公司,自己全额投资,好像发行方面无人可挡,这显然是说笑了。
在院线为主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几乎就是零蛋。你就算看不上香江的院线,拿去赚香江以外的钱,那一样需要渠道。比如说日韩、新马泰或者台湾地区,你的片子拍的几多好,想赚钱,一样要当地院线的黄金档期。
这样的黄金档期在谁的手上呢?一样是在新艺城、嘉禾、德宝这些香江影坛巨鳄的手上。
你自己拍电影,一年能给人家院线贡献多少片子?你一部片子再赚钱,抵得过人家一条院线一年拍片的钱吗?
退一万步说你的电影真的拍的很好,可你没那个能力打通渠道,就是死路一条。就像是在香江,人家院线大佬卡你的片,卡你的档期和场次,你能卖几个钱?
人家就是压着不放你的电影,放其他电影一样赚钱,真正死亡的就是你而已。
所以香江那么多有能力的导演,有能力的电影人,你见过有谁拍电影,是自己本人拿钱出来投资的?
首先,就算是神仙都没把握说自己的电影肯定赚钱。哪怕强如徐勀等人,一样需要找老板来投资。拿自己的钱去拍电影,那就是烧钱,而且烧光也不见的有声响。
其次,不管是哪行哪业,一旦是赚钱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分蛋糕的举动。你有能力拍好片,能赚钱,那么那些大佬们自然就会盯着你。你不把好处分散出来,谁会放任你疯狂捞钱?眼红是个通病,特别是人家有能力卡死你,然后自己赚钱的情况下。
再者,所有优秀的演员都掌握在各个影视公司的手上,你就算砸钱就砸不过来人。砸过来了,片子卖不起价格,一样是浪费钱。拍电影,可真不是你有能力拍好片就可以的。
哪怕强如新记的向氏兄弟,他们将永盛电影公司做起来,也没能力一个人吃下全部的钱。更多的还是选择跟嘉禾合作,一起投资拍片,一起赚钱,有一个强有力的院线大佬在后面撑着,这才能分润蛋糕。
当初邵氏强力推行大片厂制度,邵六叔与旗下一众演员皆属雇佣关系,因邵氏向来要求演员或导演与之签长约,时限也往往是一年至几年。合约期间艺人的片酬多无增减(一线演员为2000美元一部,且无分红),且“包身”于制度下的演员也不能外出接戏,即使饶有成就,也最多在邵氏高层全盘掌控创作及拍摄权的前提下自成一派,故此在创作上的自由度相当有限。
加上全盛时期的邵氏虽拥有数以千计的工作人员和一座规模极大的影城,但这个“中国电影有史以来空前的电影王国”毕竟不是每天都在开戏,故此更非对所有人都能物尽其用,继而问题就出现了。
有些轮不上进组的工作人员每月照例发薪水不说,许多人更不得不日日等戏开工,结果庞大的影城里时常出现“守株待兔”的尴尬情景。再加上从不间断的片场维护、机器保养、日常用品等开支,实在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还有一点在于,大片厂制度下的制片人掣肘于戏院商的干涉和“捞过界”的禁忌下,因此工作范围往往较窄(如安排拍摄时间及寻找场地等寥寥职责),若谈自由岂非多管闲事?
在诸多的因素的情况下,这才给了邹文淮他们的机会。嘉禾的外判制度恰好与邵氏的大片厂制度相对,一方面突破了“包身工”的局限,主动寻觅或接受与不同戏院商和制片商的合作,以求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优化组合”。
另一方面则以合作关系的形式给予明星和制片人更平等的创作地位,即支持对方成立“卫星公司”,以母公司监督剧本、成本及拍摄进度的前提下自主开拍电影,由此让其得以创作出更多元化的类型题材。
而影片完成拍摄后既可直接交由母公司进行宣传发行,亦可独立“外判”给其他电影公司负责,这样即减少了额外的成本投入,更拓宽了电影制作的空间,可谓两全齐美。
至于分红方面,嘉禾的外判制度也不同于片厂化下的“既定式条款”。除了片酬和制作费,影片卖座的利润更可按一定比例分红(最高可达到五五分账),共享对象也包括演员个人及合作公司等,如此“平等互利”的模式,自然能够让更多明星、制片人或其他戏院发行商乐于合作。
当然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对电影题材的要求愈加严格,流水线作业早已无法满足观众的眼光,取而代之者则是对创作者的认同及渴望。
因此才使得新艺城等创作者人才的不断涌现,开始强势介入,造就了现在香江影坛百花齐放的局面。
由此可见香江影坛的发展速度之快,稍有不慎就会跟不上脚步被淘汰。陈家洛对于香江影坛的目光,自然是极其透彻的。用不了多久,香江影坛又会发生一次巨大的变动。
现在放在他面前的选择,其实并不多。对他而言,最好的抉择就是进入德宝电影公司,执掌一座院线巨鳄增加经验以及资历。而另外一个抉择,就是等待即将到来的香江影坛巨大风暴。
陈家洛心思大动:“高之森他们还是目光短浅,曾志玮虽然勇于求变,终究还是跳不出院线巨鳄的把控。看样子,我是该去拜访一下潘迪森了。”
据说潘迪森很钟意电影,这才投资电影业,而且他爸爸也很钟意看电影,这是一家资深的电影迷来的。
“呀,陈导演?!”
就在陈家洛思忖着走出咖啡厅,前往车场取车的时候,一声熟悉的声音传来,带着几分欣喜。
其实陈家洛根本没和冼杞燃约了一起食晚饭,只不过是委婉的回绝高之森来做中间人介绍去德宝电影公司而已。
当然了,现在《监狱风云》这么大卖,联系陈家洛的人自然多得很。就算是嘉禾,一样有人透过曾志玮来跟陈家洛做个再次接触。冼杞燃自然也是联系过陈家洛的,他虽然收缩投资但主要还是控制投资拍片以及花大钱去邀请那些大明星。
如果说出钱邀请有能力的导演,他自然是钟意的。陈家洛也不是那种靠大卡司烧钱玩大场面的演员,从《倩女幽魂》和《监狱风云》都可以看出这个导演的能力。
甚至有很多的影评人觉得,就算《监狱风云》不用周闰发,而是换一个演技可以的男演员,同样是可以驾驭这个角色的。当然了,这种都是后话。一个角色成就一个演员亦或者一个演员成就一个角色,都是说不清楚的东西。
但不论怎么说,在香江影坛现在可以说是大卡司、大场面碾压的情况,陈家洛的电影显然是花小钱赚大钱的代表性人物。
冼杞燃很直接,给陈家洛开出的价格是四百万一部电影,外加日韩两国的分红。这种模式换做以前算是罕见,但现在房龙、洪劲宝他们的待遇都高于这些,其实算是很常见了。
前世很多娱乐小说动辄就是主角自己搞电影公司,自己全额投资,好像发行方面无人可挡,这显然是说笑了。
在院线为主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几乎就是零蛋。你就算看不上香江的院线,拿去赚香江以外的钱,那一样需要渠道。比如说日韩、新马泰或者台湾地区,你的片子拍的几多好,想赚钱,一样要当地院线的黄金档期。
这样的黄金档期在谁的手上呢?一样是在新艺城、嘉禾、德宝这些香江影坛巨鳄的手上。
你自己拍电影,一年能给人家院线贡献多少片子?你一部片子再赚钱,抵得过人家一条院线一年拍片的钱吗?
退一万步说你的电影真的拍的很好,可你没那个能力打通渠道,就是死路一条。就像是在香江,人家院线大佬卡你的片,卡你的档期和场次,你能卖几个钱?
人家就是压着不放你的电影,放其他电影一样赚钱,真正死亡的就是你而已。
所以香江那么多有能力的导演,有能力的电影人,你见过有谁拍电影,是自己本人拿钱出来投资的?
首先,就算是神仙都没把握说自己的电影肯定赚钱。哪怕强如徐勀等人,一样需要找老板来投资。拿自己的钱去拍电影,那就是烧钱,而且烧光也不见的有声响。
其次,不管是哪行哪业,一旦是赚钱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分蛋糕的举动。你有能力拍好片,能赚钱,那么那些大佬们自然就会盯着你。你不把好处分散出来,谁会放任你疯狂捞钱?眼红是个通病,特别是人家有能力卡死你,然后自己赚钱的情况下。
再者,所有优秀的演员都掌握在各个影视公司的手上,你就算砸钱就砸不过来人。砸过来了,片子卖不起价格,一样是浪费钱。拍电影,可真不是你有能力拍好片就可以的。
哪怕强如新记的向氏兄弟,他们将永盛电影公司做起来,也没能力一个人吃下全部的钱。更多的还是选择跟嘉禾合作,一起投资拍片,一起赚钱,有一个强有力的院线大佬在后面撑着,这才能分润蛋糕。
当初邵氏强力推行大片厂制度,邵六叔与旗下一众演员皆属雇佣关系,因邵氏向来要求演员或导演与之签长约,时限也往往是一年至几年。合约期间艺人的片酬多无增减(一线演员为2000美元一部,且无分红),且“包身”于制度下的演员也不能外出接戏,即使饶有成就,也最多在邵氏高层全盘掌控创作及拍摄权的前提下自成一派,故此在创作上的自由度相当有限。
加上全盛时期的邵氏虽拥有数以千计的工作人员和一座规模极大的影城,但这个“中国电影有史以来空前的电影王国”毕竟不是每天都在开戏,故此更非对所有人都能物尽其用,继而问题就出现了。
有些轮不上进组的工作人员每月照例发薪水不说,许多人更不得不日日等戏开工,结果庞大的影城里时常出现“守株待兔”的尴尬情景。再加上从不间断的片场维护、机器保养、日常用品等开支,实在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还有一点在于,大片厂制度下的制片人掣肘于戏院商的干涉和“捞过界”的禁忌下,因此工作范围往往较窄(如安排拍摄时间及寻找场地等寥寥职责),若谈自由岂非多管闲事?
在诸多的因素的情况下,这才给了邹文淮他们的机会。嘉禾的外判制度恰好与邵氏的大片厂制度相对,一方面突破了“包身工”的局限,主动寻觅或接受与不同戏院商和制片商的合作,以求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优化组合”。
另一方面则以合作关系的形式给予明星和制片人更平等的创作地位,即支持对方成立“卫星公司”,以母公司监督剧本、成本及拍摄进度的前提下自主开拍电影,由此让其得以创作出更多元化的类型题材。
而影片完成拍摄后既可直接交由母公司进行宣传发行,亦可独立“外判”给其他电影公司负责,这样即减少了额外的成本投入,更拓宽了电影制作的空间,可谓两全齐美。
至于分红方面,嘉禾的外判制度也不同于片厂化下的“既定式条款”。除了片酬和制作费,影片卖座的利润更可按一定比例分红(最高可达到五五分账),共享对象也包括演员个人及合作公司等,如此“平等互利”的模式,自然能够让更多明星、制片人或其他戏院发行商乐于合作。
当然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对电影题材的要求愈加严格,流水线作业早已无法满足观众的眼光,取而代之者则是对创作者的认同及渴望。
因此才使得新艺城等创作者人才的不断涌现,开始强势介入,造就了现在香江影坛百花齐放的局面。
由此可见香江影坛的发展速度之快,稍有不慎就会跟不上脚步被淘汰。陈家洛对于香江影坛的目光,自然是极其透彻的。用不了多久,香江影坛又会发生一次巨大的变动。
现在放在他面前的选择,其实并不多。对他而言,最好的抉择就是进入德宝电影公司,执掌一座院线巨鳄增加经验以及资历。而另外一个抉择,就是等待即将到来的香江影坛巨大风暴。
陈家洛心思大动:“高之森他们还是目光短浅,曾志玮虽然勇于求变,终究还是跳不出院线巨鳄的把控。看样子,我是该去拜访一下潘迪森了。”
据说潘迪森很钟意电影,这才投资电影业,而且他爸爸也很钟意看电影,这是一家资深的电影迷来的。
“呀,陈导演?!”
就在陈家洛思忖着走出咖啡厅,前往车场取车的时候,一声熟悉的声音传来,带着几分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