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任坤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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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被关上,正宇靠在床头休息一会,想想江晓艺家的事情,又想想唐颖的事情,最后思绪又飘到国庆时候遇到的谭黎静身上,不知不觉发呆了将近一个钟头才挠着头:“不行啊!不能这样下去了,要开始写小说了啊!”
提笔,写下第一个字“夜”,就听得敲门声咚咚。
“谁?”在房间里大声喊,不过估计屋子之外的人并没有听到,所以对方又敲门:“咚咚!”
正宇掀开被子,慢吞吞下床,在正宇认识的人里别人都去上课,这种时候会过来的只有唐颖了,也就她对逃课毫不在意。
出了房间,单脚跳着去开门,木门打开之后一眼却没有看到唐颖,听得女孩的声音:“李正宇家吗?”之后铁门之下一个头升起,露出一双眼睛在铁门之上。
“嗯?你是?”正宇疑惑地问。
女孩留有短发,脸颊上有几颗小小的青春痘,她表情紧张,鼻尖冒汗,在正宇看来这个人稍微有些熟悉。
“你好。”女孩礼貌地打招呼,“我是十三班的任坤,对了,我们之前是初中同学哦,你不认得我了吗?”
“初中同学?”正宇回忆一下,不过记起来的却不是所谓的初中时代的事情,而是刚刚开学的时候,高一迎新大会上的事情,那个时候正宇还在跟林子晴纠缠不清,因为她的天赋忙得焦头烂额。
而这个任坤在那个时候第一次进入正宇的世界里,就是因为她身上的一颗象征着“喜欢”的小白球,本来那天正宇打算把她的小白球戳破,不过好像并不能戳破,所以就没有多去理会。
想到这里正宇心下一惊,莫非是这个女孩喜欢我的程度又一次提高了?发展到那种喜欢到愿意主动找上门的程度了?
“我脸上怎么了吗?”任坤这样问着,但手已经挡在一侧脸颊的青春痘上,她也清楚自己长的痘痘很难看,但是因为每晚都因为家里的事情而晚睡,痘痘根本消不下去。
正宇打量着任坤,她看起来充满活力,像是动漫里田径队的角色,留着短发的英气逼人的女孩,这种女孩为什么会喜欢身为宅男的我啊?
虽然有这种困惑,正宇还是礼貌地问:“找我有什么事?”假如是告白的话请快一点,后面还有人排队呢。
“是这样的,”任坤从背后书包里拿出一个透明袋子,里面装了一本厚厚的书还有一盒细长的东西,“有人托我给你送这个过来。”
“嗯?”正宇一看到袋子里的练习册一样的东西就知道不对劲,说,“这又是哪个老师的作业?”
“不是作业。”任坤想要递进门给正宇,但是本子太厚塞不进去。
正宇开了门接过,顺便挪开位子说:“进来坐坐吗?”
“啊,谢谢。”任坤低头进了屋子。
关了门,正宇一瘸一拐走到沙发上坐下,随口问:“你不用上课的吗?”
“我刚从S市参加比赛回来。”
“S市?”正宇想起一个人,问,“这不会是谭.......”提起名字的时候觉得别扭,所以也就没有说全。
任坤倒是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而是吃惊于正宇猜到了,说:“是呀,静静她让我把东西还给你。”
“哦。”正宇不知道里面的是什么,所以拆开袋子先看看。
这时候任坤又拿出来一盒巧克力放桌子上,说:“静静也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巧克力?”
“嗯,她说她也不喜欢吃,就给你了,希望你每一天都能开开心心。”
“诶?这是什么鬼?”
我跟谭黎静什么时候熟悉的?明明之前初中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关系最好的一次就是某次考试的时候她笔芯没墨水,借了她一支笔以后她说的“谢谢”。
这样的关系对她来说是属于可以送礼物的程度吗?
任坤同样疑惑,直白地问:“你们两个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我也不知道哇。”正宇拿出袋子里的东西,翻开一看却是自己的字迹,因为里面的字潦草得正常人绝对看不懂但是自己偏偏每个字都能认得出来。
我什么时候写过这种东西?
抱着这样的疑惑,把厚厚的一本都翻了个遍,里面写满了小说素材,除此之外还有场景绘图,而且在每一个素材的最后都有一行字“我李正宇真是天才”。
正宇合上笔记本,心里有了个猜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个就是复制体留下来的遗物了。
任坤犹豫了一会,开口说:“那个......”
“嗯?”
“听说你的脚受伤了?我这里正好有一罐药膏,因为我是体育特长生嘛,平时身上肯定带有些药,不是专门带给你,你别想太多了。没事,你接着看,我帮你把药膏擦上吧,哈哈,我擦药的技术还是可以的,因为之前经常受伤,久病成医,是这样啦。”
碎碎叨叨的,任坤一边从书包里拿出绷带还有一罐药膏,蹲过来要帮正宇上药。
正宇缩了脚,他的目光与任坤羞赧的目光对上,下意识地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啊?”任坤错愕一秒,下一秒马上就用力拍了正宇脚踝一下,“你突然说什么啊!”
“呜啊!”正宇抱着脚疼得脸都青了。
“我是看在静静的面子上才关心你,我怎么会喜欢你,再说,我喜欢的是女生,对男生没有兴趣。”任坤一路说下去,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心里顿时慌了起来。
我到底在说什么傻话啊,这下不就把后路都断了吗?明明从初中开始喜欢他,已经暗恋了三年了,好不容易在今天有机会说上话啊!
正宇一脸疼痛:“我知道了知道了,我错了!”
“知道就好,你也不想想,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这种男生,没有特长,不高,长得也不帅,天天跟妹妹腻在一起,完全没有闪光点。”说完,任坤自觉天塌地陷,彻底完蛋了。
她有一个毛病,遇到在意的东西就很害怕让人发现,所以从小养成了“喜欢什么就假装讨厌什么,依靠讨厌跟喜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习惯。
而正宇并不清楚这个,看任坤表情认真,并不像唐颖那样在说反话,也就信了九成。
“我帮你包扎,要不是静静,我才懒得来搭理一个从来都没有说过话的没有优点的男生。”
“对不起,我错了。”
“道歉就可以了吗?你最少要写一千字的检讨给我,真的恶心,你居然会对我说那种话,你未免太自恋了吧。”
正宇在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那种话是可以随便对一个女生说的吗?李正宇啊李正宇,你太得意忘形了。
“对不起!”正宇就差跪下道歉了。
任坤一口气说话,觉得整个世界都黑了,彻底完蛋了,失去梦想的她气势湮灭,无力地回应一句:“没事了,道歉就可以了,我帮你包扎。”
“谢谢!十分感谢!麻烦绑的时候轻点,谢谢。”
“对不起。”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你够了,给我安静!渣滓!”
完了。
门被关上,正宇靠在床头休息一会,想想江晓艺家的事情,又想想唐颖的事情,最后思绪又飘到国庆时候遇到的谭黎静身上,不知不觉发呆了将近一个钟头才挠着头:“不行啊!不能这样下去了,要开始写小说了啊!”
提笔,写下第一个字“夜”,就听得敲门声咚咚。
“谁?”在房间里大声喊,不过估计屋子之外的人并没有听到,所以对方又敲门:“咚咚!”
正宇掀开被子,慢吞吞下床,在正宇认识的人里别人都去上课,这种时候会过来的只有唐颖了,也就她对逃课毫不在意。
出了房间,单脚跳着去开门,木门打开之后一眼却没有看到唐颖,听得女孩的声音:“李正宇家吗?”之后铁门之下一个头升起,露出一双眼睛在铁门之上。
“嗯?你是?”正宇疑惑地问。
女孩留有短发,脸颊上有几颗小小的青春痘,她表情紧张,鼻尖冒汗,在正宇看来这个人稍微有些熟悉。
“你好。”女孩礼貌地打招呼,“我是十三班的任坤,对了,我们之前是初中同学哦,你不认得我了吗?”
“初中同学?”正宇回忆一下,不过记起来的却不是所谓的初中时代的事情,而是刚刚开学的时候,高一迎新大会上的事情,那个时候正宇还在跟林子晴纠缠不清,因为她的天赋忙得焦头烂额。
而这个任坤在那个时候第一次进入正宇的世界里,就是因为她身上的一颗象征着“喜欢”的小白球,本来那天正宇打算把她的小白球戳破,不过好像并不能戳破,所以就没有多去理会。
想到这里正宇心下一惊,莫非是这个女孩喜欢我的程度又一次提高了?发展到那种喜欢到愿意主动找上门的程度了?
“我脸上怎么了吗?”任坤这样问着,但手已经挡在一侧脸颊的青春痘上,她也清楚自己长的痘痘很难看,但是因为每晚都因为家里的事情而晚睡,痘痘根本消不下去。
正宇打量着任坤,她看起来充满活力,像是动漫里田径队的角色,留着短发的英气逼人的女孩,这种女孩为什么会喜欢身为宅男的我啊?
虽然有这种困惑,正宇还是礼貌地问:“找我有什么事?”假如是告白的话请快一点,后面还有人排队呢。
“是这样的,”任坤从背后书包里拿出一个透明袋子,里面装了一本厚厚的书还有一盒细长的东西,“有人托我给你送这个过来。”
“嗯?”正宇一看到袋子里的练习册一样的东西就知道不对劲,说,“这又是哪个老师的作业?”
“不是作业。”任坤想要递进门给正宇,但是本子太厚塞不进去。
正宇开了门接过,顺便挪开位子说:“进来坐坐吗?”
“啊,谢谢。”任坤低头进了屋子。
关了门,正宇一瘸一拐走到沙发上坐下,随口问:“你不用上课的吗?”
“我刚从S市参加比赛回来。”
“S市?”正宇想起一个人,问,“这不会是谭.......”提起名字的时候觉得别扭,所以也就没有说全。
任坤倒是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而是吃惊于正宇猜到了,说:“是呀,静静她让我把东西还给你。”
“哦。”正宇不知道里面的是什么,所以拆开袋子先看看。
这时候任坤又拿出来一盒巧克力放桌子上,说:“静静也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巧克力?”
“嗯,她说她也不喜欢吃,就给你了,希望你每一天都能开开心心。”
“诶?这是什么鬼?”
我跟谭黎静什么时候熟悉的?明明之前初中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关系最好的一次就是某次考试的时候她笔芯没墨水,借了她一支笔以后她说的“谢谢”。
这样的关系对她来说是属于可以送礼物的程度吗?
任坤同样疑惑,直白地问:“你们两个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我也不知道哇。”正宇拿出袋子里的东西,翻开一看却是自己的字迹,因为里面的字潦草得正常人绝对看不懂但是自己偏偏每个字都能认得出来。
我什么时候写过这种东西?
抱着这样的疑惑,把厚厚的一本都翻了个遍,里面写满了小说素材,除此之外还有场景绘图,而且在每一个素材的最后都有一行字“我李正宇真是天才”。
正宇合上笔记本,心里有了个猜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个就是复制体留下来的遗物了。
任坤犹豫了一会,开口说:“那个......”
“嗯?”
“听说你的脚受伤了?我这里正好有一罐药膏,因为我是体育特长生嘛,平时身上肯定带有些药,不是专门带给你,你别想太多了。没事,你接着看,我帮你把药膏擦上吧,哈哈,我擦药的技术还是可以的,因为之前经常受伤,久病成医,是这样啦。”
碎碎叨叨的,任坤一边从书包里拿出绷带还有一罐药膏,蹲过来要帮正宇上药。
正宇缩了脚,他的目光与任坤羞赧的目光对上,下意识地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啊?”任坤错愕一秒,下一秒马上就用力拍了正宇脚踝一下,“你突然说什么啊!”
“呜啊!”正宇抱着脚疼得脸都青了。
“我是看在静静的面子上才关心你,我怎么会喜欢你,再说,我喜欢的是女生,对男生没有兴趣。”任坤一路说下去,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心里顿时慌了起来。
我到底在说什么傻话啊,这下不就把后路都断了吗?明明从初中开始喜欢他,已经暗恋了三年了,好不容易在今天有机会说上话啊!
正宇一脸疼痛:“我知道了知道了,我错了!”
“知道就好,你也不想想,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这种男生,没有特长,不高,长得也不帅,天天跟妹妹腻在一起,完全没有闪光点。”说完,任坤自觉天塌地陷,彻底完蛋了。
她有一个毛病,遇到在意的东西就很害怕让人发现,所以从小养成了“喜欢什么就假装讨厌什么,依靠讨厌跟喜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习惯。
而正宇并不清楚这个,看任坤表情认真,并不像唐颖那样在说反话,也就信了九成。
“我帮你包扎,要不是静静,我才懒得来搭理一个从来都没有说过话的没有优点的男生。”
“对不起,我错了。”
“道歉就可以了吗?你最少要写一千字的检讨给我,真的恶心,你居然会对我说那种话,你未免太自恋了吧。”
正宇在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那种话是可以随便对一个女生说的吗?李正宇啊李正宇,你太得意忘形了。
“对不起!”正宇就差跪下道歉了。
任坤一口气说话,觉得整个世界都黑了,彻底完蛋了,失去梦想的她气势湮灭,无力地回应一句:“没事了,道歉就可以了,我帮你包扎。”
“谢谢!十分感谢!麻烦绑的时候轻点,谢谢。”
“对不起。”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你够了,给我安静!渣滓!”
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