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陆森!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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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点,陆森班上的同学全都准时在校门口集合完毕。
陆森也在,宋哲似笑非笑地看着陆森说道:“陆森,大家都齐了,现在可以走了吧?”
“嗯,走吧。”陆森点点头。
这时宋哲赶紧冲大家招了招手,说道:“大家可以出发了,班长和那几个女同学坐我的车,这几个女同学,坐杨尾的车,还有你们,坐赵谢的车,其他男同学,委屈一下,就坐那辆面包车好了。”
杨尾和赵谢都是宋哲的跟班,这两人都是开车来的,而且开的都是好车,但还是没有宋哲那辆宝马i8的跑车来得扎眼。
不少女生甚至都已经开始对宋哲暗送秋波了,引得马小蓉一阵不满,这可是自己不知羞耻掉到的凯子,谁敢跟老娘抢,老娘跟她拼命!
在这豪车面前,饶是陆森再帅再耀眼,也失去了很多风采,这在宋哲看来,也是一番较量,而陆森,明显完败了,宋哲顿时得意了起来。
陆森看在眼里,心里满是不屑,心想这傻比还真是幼稚得可爱。
宋哲见陆森面无表情,挑衅地看了陆森一眼,笑道。
“不好意思,陆森,我忘了你没有车,这里已经安排满了,面包车都装不下了,看来你只有打车去了。”
陆森笑了笑:“不碍事,你们先走吧,我打车过去就是了。”
其他人纷纷把头伸出窗外,冲陆森叫道。
“陆森,我们在那边等你,你快来哦。”
陆森微笑着挥手回应,宋哲面色阴沉,暗道:“再让你装会儿逼,今天晚上不整死你,我宋哲跟你姓!”
车都开走后,陆森也拦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到狼嚎会所。”
“好嘞!”
这松山大学是整个松山市最豪的一所大学,因为这里面聚集了太多的富家子弟,所以那些娱乐场所的商家都喜欢把店面开在这松山大学附近,而狼嚎会所就是这其中比较出名的一家。
之所以出名,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档次高,氛围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消费特别高,很多有钱人和上流人士请客聚会都喜欢来这儿。
到达狼嚎会所的时候,杨尾和赵谢已经候在了大门口,大步走过来迎接陆森,杨尾说哲哥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陆森点点头,心里却在思量宋哲在耍什么花招,不过他并没有太在意,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花样都是如同虚设。
进了狼嚎会所,来到一个豪华的包间,班里四十几个人都在这包间里面也不显拥挤,这里的装潢确实够豪华,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连啤酒都是进口的。
陆森暗道,这宋哲为了打压自己,还真舍得下血本,暴发户的儿子,就是不一样。
这包间里面有最大的显示屏和最好的音响设备,大家已经开始欢唱了起来,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一进包间,宋哲和他两个跟班就一直轮流给陆森敬酒。
陆森心里跟明镜似的,想把我灌醉,呵呵,那是不可能的!
之前在三界交易所里面给大家发酒的时候,从酒神那里换回来了一张千杯不醉符,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陆森借口去上厕所,在厕所里面把符贴在了身上,这符的效果有24个小时,足够应付宋哲他们了。
从厕所里面出来,陆森正往包间里面走去,忽然感到一股杀气环绕在周围,自从自己突破了练髓境界,就连感知力都提高了不少。
这一股杀气正是从走廊上的几个陌生人身上传来的,联想到宋哲今晚一定要请自己来这里,陆森立马就反应了过来,这些人是宋哲请来对付自己的。
杀气?想要干掉我么?宋哲,你还真够狠的。
周围这些人暂时没有什么动作,看来是还不到动手的时候,陆森明白,宋哲肯定是打算先把自己灌醉以后再下手,既然这样,那我就等着,看今天谁死在这里!
回到包间,宋哲等人已经喝得有些大了,而陆森酒量本来就好,又贴上了酒神符,现在一点醉的感觉也没有。
看到陆森负手进来,一副淡定的样子,宋哲有些傻眼,妈的!这小子怎么跟个没事人一样,酒量比我还好,不行了,我得歇歇,再喝下去,他没醉我先醉了。
此时现场的气氛已经进行到了最高chao,宋哲借着一点酒劲,拿了一个话筒说道。
“大家静一下,我想借此机会为我女朋友,马小蓉同学,献唱一首歌,这首歌叫,《因为爱情》。”
“啪!啪!啪!”
大家纷纷鼓起掌来,就连陆森也鼓起了掌。
宋哲本来是想借此刺激陆森一下,他却不知马小蓉在陆森心里已经如同垃圾一般,他更没想到陆森也会跟着鼓起掌。
其实陆森心里在说:“你们这两货,简直是侮辱了爱情这两个字。”
于是,宋哲自我感觉良好的开始了。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这首歌的歌词非常的美,陈奕迅和王菲演唱得也很好听,但是宋哲的嗓门一开,众人心里皆是一阵腹诽。
“卧槽!宋哲唱得也太难听了吧!”
“他这调跑得也太厉害了,简直是五音不全,这家伙哪来的勇气唱歌……”
“他妈的,看着歌词都能唱错,他是来搞笑的吧!”
……
就连杨尾和赵谢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但宋哲好像没看见,依旧忘情地唱着。
只有马小蓉一个人被感动了,竟掉下了感动的泪水,站起来在宋哲脸上吧唧了一口。
陆森心里暗自好笑,还真是biao子配狗,天长地久。
好不容易一首歌唱完了,没一个人鼓掌,杨尾和赵谢立马大声叫道。
“好听!大家鼓掌!鼓掌!”
顿时,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不情愿的响了起来,宋哲自我感觉良好的哈哈大笑起来,对着陆森喊道。
“陆森,你也来一首吧!”
这话响起,周围的女生都纷纷附和了起来。
“对啊对啊!陆森你也来一首吧!”
“陆森这么帅,唱歌肯定也好听!”
“好想听陆森唱歌哦!”
……
“陆森,你就来一首吧,别辜负大家对你的期望哦。”
宋哲笑着把话筒塞给了陆森手里,心里暗道:“这小子农村人,只怕从来没来过这些地方,唱歌?待会他开口,你们就知道我唱得有多好听了!”
“好吧!还真是盛情难却呢。”陆森笑着接过话筒,起身去点歌。
宋哲不知道的是,陆森在被富婆包养的期间,频繁出入这种娱乐会所,虽然没有来过这种档次比较高的地方,但唱歌这种必备的技能陆森是早已学会的,而且唱得不比那些明星差。
点好了一首《小酒窝》,这首歌虽然有点老,但却是陆森最喜欢的一首。
“那我给大家唱一首,难听的话大家别笑话,这首歌我也不知道送给谁,就送给在座的各位美女吧。”
一阵花痴声响起。
陆森缓缓开唱:“我还在寻找,一个依靠,和一个拥抱,谁替我祈祷,替我烦恼,为我生气为我恼……”
本来男女合唱的一首歌,此刻竟让陆森一个人唱得宛转悠扬,陆森清澈的声音打动了现场的所有人,当然这里面不包括宋哲,但他也听呆了。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
唱到高chao处,有的女生竟听得落下了泪水,就好像陆森是在跟她们表白一样,连马小蓉此刻心里都微微颤动,以往陆森对她的好,对她的付出,现在一股脑的都涌上了心头。
难道,我真的错了吗?我真的不该放弃陆森吗?
曲闭!
铺天盖地的鼓掌声响了起来。
“太好听了!真的太好听了!”
“陆森,你是我的男神!我爱你!”
“唱得比原唱还好听,陆森,你太完美了!”
陆森给大家微微颔首,对于装逼二字,陆森现在是颇有心得,时刻不忘装逼。
一旁的宋哲胸口一阵发闷,尤其是看到马小蓉的表情,他恨不得将这显示屏都给砸了。
“草!又让这小子出了风头!妈的,待会你们就知道,你们男神就是一条狗,老子要让他像狗一样给我跪下!”
下午五点,陆森班上的同学全都准时在校门口集合完毕。
陆森也在,宋哲似笑非笑地看着陆森说道:“陆森,大家都齐了,现在可以走了吧?”
“嗯,走吧。”陆森点点头。
这时宋哲赶紧冲大家招了招手,说道:“大家可以出发了,班长和那几个女同学坐我的车,这几个女同学,坐杨尾的车,还有你们,坐赵谢的车,其他男同学,委屈一下,就坐那辆面包车好了。”
杨尾和赵谢都是宋哲的跟班,这两人都是开车来的,而且开的都是好车,但还是没有宋哲那辆宝马i8的跑车来得扎眼。
不少女生甚至都已经开始对宋哲暗送秋波了,引得马小蓉一阵不满,这可是自己不知羞耻掉到的凯子,谁敢跟老娘抢,老娘跟她拼命!
在这豪车面前,饶是陆森再帅再耀眼,也失去了很多风采,这在宋哲看来,也是一番较量,而陆森,明显完败了,宋哲顿时得意了起来。
陆森看在眼里,心里满是不屑,心想这傻比还真是幼稚得可爱。
宋哲见陆森面无表情,挑衅地看了陆森一眼,笑道。
“不好意思,陆森,我忘了你没有车,这里已经安排满了,面包车都装不下了,看来你只有打车去了。”
陆森笑了笑:“不碍事,你们先走吧,我打车过去就是了。”
其他人纷纷把头伸出窗外,冲陆森叫道。
“陆森,我们在那边等你,你快来哦。”
陆森微笑着挥手回应,宋哲面色阴沉,暗道:“再让你装会儿逼,今天晚上不整死你,我宋哲跟你姓!”
车都开走后,陆森也拦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到狼嚎会所。”
“好嘞!”
这松山大学是整个松山市最豪的一所大学,因为这里面聚集了太多的富家子弟,所以那些娱乐场所的商家都喜欢把店面开在这松山大学附近,而狼嚎会所就是这其中比较出名的一家。
之所以出名,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档次高,氛围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消费特别高,很多有钱人和上流人士请客聚会都喜欢来这儿。
到达狼嚎会所的时候,杨尾和赵谢已经候在了大门口,大步走过来迎接陆森,杨尾说哲哥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陆森点点头,心里却在思量宋哲在耍什么花招,不过他并没有太在意,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花样都是如同虚设。
进了狼嚎会所,来到一个豪华的包间,班里四十几个人都在这包间里面也不显拥挤,这里的装潢确实够豪华,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连啤酒都是进口的。
陆森暗道,这宋哲为了打压自己,还真舍得下血本,暴发户的儿子,就是不一样。
这包间里面有最大的显示屏和最好的音响设备,大家已经开始欢唱了起来,该吃的吃,该喝的喝。
一进包间,宋哲和他两个跟班就一直轮流给陆森敬酒。
陆森心里跟明镜似的,想把我灌醉,呵呵,那是不可能的!
之前在三界交易所里面给大家发酒的时候,从酒神那里换回来了一张千杯不醉符,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陆森借口去上厕所,在厕所里面把符贴在了身上,这符的效果有24个小时,足够应付宋哲他们了。
从厕所里面出来,陆森正往包间里面走去,忽然感到一股杀气环绕在周围,自从自己突破了练髓境界,就连感知力都提高了不少。
这一股杀气正是从走廊上的几个陌生人身上传来的,联想到宋哲今晚一定要请自己来这里,陆森立马就反应了过来,这些人是宋哲请来对付自己的。
杀气?想要干掉我么?宋哲,你还真够狠的。
周围这些人暂时没有什么动作,看来是还不到动手的时候,陆森明白,宋哲肯定是打算先把自己灌醉以后再下手,既然这样,那我就等着,看今天谁死在这里!
回到包间,宋哲等人已经喝得有些大了,而陆森酒量本来就好,又贴上了酒神符,现在一点醉的感觉也没有。
看到陆森负手进来,一副淡定的样子,宋哲有些傻眼,妈的!这小子怎么跟个没事人一样,酒量比我还好,不行了,我得歇歇,再喝下去,他没醉我先醉了。
此时现场的气氛已经进行到了最高chao,宋哲借着一点酒劲,拿了一个话筒说道。
“大家静一下,我想借此机会为我女朋友,马小蓉同学,献唱一首歌,这首歌叫,《因为爱情》。”
“啪!啪!啪!”
大家纷纷鼓起掌来,就连陆森也鼓起了掌。
宋哲本来是想借此刺激陆森一下,他却不知马小蓉在陆森心里已经如同垃圾一般,他更没想到陆森也会跟着鼓起掌。
其实陆森心里在说:“你们这两货,简直是侮辱了爱情这两个字。”
于是,宋哲自我感觉良好的开始了。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这首歌的歌词非常的美,陈奕迅和王菲演唱得也很好听,但是宋哲的嗓门一开,众人心里皆是一阵腹诽。
“卧槽!宋哲唱得也太难听了吧!”
“他这调跑得也太厉害了,简直是五音不全,这家伙哪来的勇气唱歌……”
“他妈的,看着歌词都能唱错,他是来搞笑的吧!”
……
就连杨尾和赵谢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但宋哲好像没看见,依旧忘情地唱着。
只有马小蓉一个人被感动了,竟掉下了感动的泪水,站起来在宋哲脸上吧唧了一口。
陆森心里暗自好笑,还真是biao子配狗,天长地久。
好不容易一首歌唱完了,没一个人鼓掌,杨尾和赵谢立马大声叫道。
“好听!大家鼓掌!鼓掌!”
顿时,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不情愿的响了起来,宋哲自我感觉良好的哈哈大笑起来,对着陆森喊道。
“陆森,你也来一首吧!”
这话响起,周围的女生都纷纷附和了起来。
“对啊对啊!陆森你也来一首吧!”
“陆森这么帅,唱歌肯定也好听!”
“好想听陆森唱歌哦!”
……
“陆森,你就来一首吧,别辜负大家对你的期望哦。”
宋哲笑着把话筒塞给了陆森手里,心里暗道:“这小子农村人,只怕从来没来过这些地方,唱歌?待会他开口,你们就知道我唱得有多好听了!”
“好吧!还真是盛情难却呢。”陆森笑着接过话筒,起身去点歌。
宋哲不知道的是,陆森在被富婆包养的期间,频繁出入这种娱乐会所,虽然没有来过这种档次比较高的地方,但唱歌这种必备的技能陆森是早已学会的,而且唱得不比那些明星差。
点好了一首《小酒窝》,这首歌虽然有点老,但却是陆森最喜欢的一首。
“那我给大家唱一首,难听的话大家别笑话,这首歌我也不知道送给谁,就送给在座的各位美女吧。”
一阵花痴声响起。
陆森缓缓开唱:“我还在寻找,一个依靠,和一个拥抱,谁替我祈祷,替我烦恼,为我生气为我恼……”
本来男女合唱的一首歌,此刻竟让陆森一个人唱得宛转悠扬,陆森清澈的声音打动了现场的所有人,当然这里面不包括宋哲,但他也听呆了。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
唱到高chao处,有的女生竟听得落下了泪水,就好像陆森是在跟她们表白一样,连马小蓉此刻心里都微微颤动,以往陆森对她的好,对她的付出,现在一股脑的都涌上了心头。
难道,我真的错了吗?我真的不该放弃陆森吗?
曲闭!
铺天盖地的鼓掌声响了起来。
“太好听了!真的太好听了!”
“陆森,你是我的男神!我爱你!”
“唱得比原唱还好听,陆森,你太完美了!”
陆森给大家微微颔首,对于装逼二字,陆森现在是颇有心得,时刻不忘装逼。
一旁的宋哲胸口一阵发闷,尤其是看到马小蓉的表情,他恨不得将这显示屏都给砸了。
“草!又让这小子出了风头!妈的,待会你们就知道,你们男神就是一条狗,老子要让他像狗一样给我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