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毛衣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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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曹雪芹
两场谈判下来,我心神俱疲,只想马上瘫在床上不动弹,但下班回家,周阿姨正在准备晚饭。我也不好意思游手好闲,就自告奋勇打扫房子,主要是把一些杂七杂八的零碎物品整理扫荡。
元旦佳节眼看着就到,张清重要的客人马上要入住,家里至少得讲究个整洁舒爽。目前我刚有女主人的名分,如果想要巩固女主人的地位,还要靠我自己积极主动争取。
虽然有点烦恼张清事事以他前岳父一家为主,但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子,况且彩云姐又不在了,他就被当儿子使唤了,多操点心也合情合理。算了,我也不作无谓纠结了,白白损耗自己的脑细胞。
他这样肯负责的男人,终归要比那些没有担当的男人要强,遇到那些只当甩手掌柜的夫婿,只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就是他担当的似乎多了一点,不过大度点想想也无可厚非吧。
我宰相肚里撑只船,说不定哪天他也会大发善心,想起来孝敬一下我的父母大人呢。虽然不知道这一天在猴年马月,我先图个表现吧。
我把美人鱼抱枕提溜到我的房间里,花花草草搬到露台上,走廊的壁画擦一擦。房子拾掇拾掇,看上去顺眼了不少。
我在张清的卧室门口静默了片刻,攥紧手心,做了个深呼吸壮了壮胆,探头探脑推开了门。走进这我几乎没有涉足的空间,我明显有些底气不足。女人的底气和自信,是靠男人作后盾的,我有点怀疑,张清是否会是我坚强的依靠。
卧室的装潢还是冷色调为主,驼色的窗帘,大气的楠木家俱,豪华的欧式双人床。床头他俩甜蜜的婚妙照已经摘下来,收藏在贮藏室,墙面突兀地空白着,显得十分单调。
张清那件爱不释手的暗红色毛衣,叠得周周正正,紧挨着枕头摆放。我鬼使神差,胡乱把它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不言而喻,这件毛衣旧得像个老古董,他却爱不释手不肯丢弃,肯定和彩云姐有关。
我突然很想和一件旧毛衣较较劲,看看在张清的心目中,究竟是它重要,还是我这个活人更有份量。
我害怕惊动周阿姨,把毛衣揣在怀里,蹑手蹑脚出门,然后蹬蹬地跑下楼。张清马上就要到家,我必须趁他进门之前处理好。
月黑风高,四处无人,正好适合干些遮遮掩掩的事,我胆从恶边生把毛衣朝垃圾桶胡乱一丢。我转而想想又不忍心,折回去又一把从垃圾车上捞起来。
我重新抱着毛衣上楼,像捧着块烫手山芋,在楼梯间上上下下,来回折腾了好几遍。眼见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终于下定决心再次下楼,索性眼睛一闭心一横,扔了。
我忐忑不安地在厨房里晃晃悠悠,设想着张清知道后的种种情形,焦躁得像找不到洞口的蚂蚁,团团乱转,连周阿姨都看出我魂不守舍。
当张清进门时,我根本没有勇气正视他的目光,忙不迭地去接他的公文包,讨好地递上拖鞋,一副典型的奴才样子,弄得他一头雾水。
“张清,我收拾屋子,把你那件红毛衣扔了。太旧了,都脱线了。”吃饭时,我实在受不住煎熬,吞吞吐吐说出来。也许早点坦白还能从宽,如果等下让他发现我是存心故意,定会不依不饶。
我至今对他都是直呼其名,没有昵称,从来也不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嗲嗲地唤“老公”,张清也从来没有提过这个问题。这些生活中的小资情趣,适合于蜜里调油的亲密恋人吧,我们似乎程度不够。
“啪”地一声,张清重重地把筷子朝桌子上一摔,脸色骤然变黑,鹰隼般的眸子死死地盯着我,似乎要将我生吞活剥,“你就那么喜欢计较吗?敏感的连我的一件旧毛衣也容不下?”
他急急忙忙起身,连鞋也顾不上换,踢踢踏踏穿着拖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奔跑出去。
我的心陡然沉入谷底,一股无法言说的剧痛紧紧地攫取我的心神,彻骨的阴冷让我遍体生寒。我妄图使出浑身解数,想要抓住自己丈夫的心,却全都是我的一厢情愿,只落得个喜欢争的差评。满桌子珍馐佳肴,全成了奚落我的嘲讽。我停箸沉思,半点胃口也没有了。周阿姨左右为难,不知道如何是好。
过了许久,张清垂头丧气进来,不住地长吁短叹,“毛衣丢了,垃圾车已经运走了。”
他也不再理会我,一个人倚靠在沙发上,郁闷得好像就要虚脱了一般。偶尔,他会恼恨地瞥我一眼,那眸光像啐了毒,嘶嘶地吐着蛇信子,一股阴冷穿透我的脊梁骨。
我在餐桌边垂首坐着,拘谨地一动不敢动,生怕自己的呼吸声音过大,不小心又惹怒了他。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罪人。
“算了,丢了算了。”最后,张清无可奈何,唉声叹气,“我只是想不明白,你究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难道我少你吃了?少你喝了?有必要这样争吗?”
呵呵,我的张大处长,你不会幼稚的连垂髫小儿都不如吧?难道两个人坚守一段婚姻就只是为了有一个有吃有喝的地方吗?那我下辈子宁愿投胎做头猪,简单悠闲,啥烦恼也没有。
“我们当初不是约定好了的吗?你找一个栖身地方,我找一个同居伙伴,大家各取所需,互不干扰不好吗?”
我今天确实触动了张清的逆鳞,咄咄逼人的责问他毫不留情地脱口而出,照他内敛沉稳的性格,这样不经大脑的话平素是断断说不出来的。
我眼瞅着他怅然失态的丢魂模样,觉得自己实在可怜好笑。我就算勉强能约束他的身体,还能真的约束了他的心吗?我何苦要做个不逗他喜欢的恶人,作出丢掉毛衣的幼稚举动,生生斩断了他的珍贵念想,强求那份不属于自己的感情?
同居不同心,大家逢场作戏,在这段婚姻里做一个事不关己的无聊看客,对彼此来说,未必不是上上之策。
我拿了一个小手电筒,匆匆下楼。我知道垃圾回收站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公共厕所旁边,速度一点应该还来得及找回毛衣。
我在小区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跳上去就急忙催促师傅,“快点!快点!”我暗暗祈祷自己希望不要落空。
师傅瞧着我那心急火燎的炸毛模样,不轻不重开了个玩笑,“丫头,急着去救火呀?”
Wuli亲亲大叔,我救的何止是火呀,我挽救的是我岌岌可危的婚姻哪!
没等车停稳,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撒丫子飞跑。气也顾不上喘一口,就一头扎进了垃圾堆。
残羹剩饭,塑料瓶子,废旧纸箱……扑鼻的恶臭刺激得我睁不开眼。胃里的刚吃进去的东西不停地翻涌上来,我抑制住想呕吐的感觉,拎着小手电筒,埋头在垃圾堆里麻木地搜寻。
一条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狗跟在我的身后,用鼻子这儿触触,那儿嗅嗅,在垃圾堆里翻找着填肚子的吃食。我们一人一狗在苍黄的夜幕下显得分外狼狈,分外落寞。一样的无家可归,一样的无人怜惜。
就在我绝望地几乎想抽自己几耳光的时候,终于在一个油腻腻的空油壶身边觅得它的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紧紧地搂紧失而复得的、张清视若珍宝的旧毛衣,掩面而泣,瘦削单薄的双肩微微颤动。
我这时真的希望凭空窜出一辆失控的汽车,毫不顾忌地朝我撞过来,让我横尸街头,越惨越好。那时候,冷漠的张清会不会也为我掉一滴眼泪,会不会为他自己这样残忍地对待我而后悔半分?
男人总是钟情自己得不到的女人,总是念念不忘自己失之交臂的女人,对默默陪在自己身边风雨同舟的那一位女人无动于衷,甚至弃之如敝履。
如果我也瞬间灰飞烟灭,消失无踪,在张清的心中会留下一丝痕迹吗?我根本没有把握判定结果。那么,我这样委屈自己,迁就别人,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有一些茫然了。
旁边走过来一位可爱的小男孩,好心地递给我一元纸币,怯声声地说,“阿姨,你饿了吗?你不要哭啦,去买点吃的吧。”
我满头满脸沾着纸屑、果皮,浑身上下散发出难闻的臭味,确实跟一个落魄的乞丐差不离,难怪小男孩会误解。
我再没有坐车,一直走,一直走,残阳将我孤寂的背影拖曳的凄清绵长。回到家时已经筋疲力竭,累得小腿打闪。我夸张地朝张清举着毛衣强颜欢笑,“诺,你的宝贝!我找到了,马上就给你洗干净。”
“不用了,”张清可能也觉得自己今天的表现有些过份,不自然地跟在我身后解释,“这是彩云给我织的,所以……”
“我知道。”我头也不抬,卖力地搓洗着毛衣。
是的,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在你心中我连彩云姐的一件旧毛衣都比不上。
衣不如旧,人不如新。我这个新人大约一辈子也超越不了彩云姐,她在你张清的心中永远占据无法撼动的位置。
我真是自不量力,和张清的心尖子较什么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然会落个狼狈不堪的下场。
可是,我终究不甘心,很想大胆地问他几句:张清,在你心中,我究竟算一个什么样的存在?你为什么总是那么残忍?每次当我跃跃欲试,鼓起勇气想要抓住你的时候,你立马就会给我当头一棒,让我从幸福的云端跌落到尘埃里。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曹雪芹
两场谈判下来,我心神俱疲,只想马上瘫在床上不动弹,但下班回家,周阿姨正在准备晚饭。我也不好意思游手好闲,就自告奋勇打扫房子,主要是把一些杂七杂八的零碎物品整理扫荡。
元旦佳节眼看着就到,张清重要的客人马上要入住,家里至少得讲究个整洁舒爽。目前我刚有女主人的名分,如果想要巩固女主人的地位,还要靠我自己积极主动争取。
虽然有点烦恼张清事事以他前岳父一家为主,但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子,况且彩云姐又不在了,他就被当儿子使唤了,多操点心也合情合理。算了,我也不作无谓纠结了,白白损耗自己的脑细胞。
他这样肯负责的男人,终归要比那些没有担当的男人要强,遇到那些只当甩手掌柜的夫婿,只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就是他担当的似乎多了一点,不过大度点想想也无可厚非吧。
我宰相肚里撑只船,说不定哪天他也会大发善心,想起来孝敬一下我的父母大人呢。虽然不知道这一天在猴年马月,我先图个表现吧。
我把美人鱼抱枕提溜到我的房间里,花花草草搬到露台上,走廊的壁画擦一擦。房子拾掇拾掇,看上去顺眼了不少。
我在张清的卧室门口静默了片刻,攥紧手心,做了个深呼吸壮了壮胆,探头探脑推开了门。走进这我几乎没有涉足的空间,我明显有些底气不足。女人的底气和自信,是靠男人作后盾的,我有点怀疑,张清是否会是我坚强的依靠。
卧室的装潢还是冷色调为主,驼色的窗帘,大气的楠木家俱,豪华的欧式双人床。床头他俩甜蜜的婚妙照已经摘下来,收藏在贮藏室,墙面突兀地空白着,显得十分单调。
张清那件爱不释手的暗红色毛衣,叠得周周正正,紧挨着枕头摆放。我鬼使神差,胡乱把它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不言而喻,这件毛衣旧得像个老古董,他却爱不释手不肯丢弃,肯定和彩云姐有关。
我突然很想和一件旧毛衣较较劲,看看在张清的心目中,究竟是它重要,还是我这个活人更有份量。
我害怕惊动周阿姨,把毛衣揣在怀里,蹑手蹑脚出门,然后蹬蹬地跑下楼。张清马上就要到家,我必须趁他进门之前处理好。
月黑风高,四处无人,正好适合干些遮遮掩掩的事,我胆从恶边生把毛衣朝垃圾桶胡乱一丢。我转而想想又不忍心,折回去又一把从垃圾车上捞起来。
我重新抱着毛衣上楼,像捧着块烫手山芋,在楼梯间上上下下,来回折腾了好几遍。眼见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终于下定决心再次下楼,索性眼睛一闭心一横,扔了。
我忐忑不安地在厨房里晃晃悠悠,设想着张清知道后的种种情形,焦躁得像找不到洞口的蚂蚁,团团乱转,连周阿姨都看出我魂不守舍。
当张清进门时,我根本没有勇气正视他的目光,忙不迭地去接他的公文包,讨好地递上拖鞋,一副典型的奴才样子,弄得他一头雾水。
“张清,我收拾屋子,把你那件红毛衣扔了。太旧了,都脱线了。”吃饭时,我实在受不住煎熬,吞吞吐吐说出来。也许早点坦白还能从宽,如果等下让他发现我是存心故意,定会不依不饶。
我至今对他都是直呼其名,没有昵称,从来也不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嗲嗲地唤“老公”,张清也从来没有提过这个问题。这些生活中的小资情趣,适合于蜜里调油的亲密恋人吧,我们似乎程度不够。
“啪”地一声,张清重重地把筷子朝桌子上一摔,脸色骤然变黑,鹰隼般的眸子死死地盯着我,似乎要将我生吞活剥,“你就那么喜欢计较吗?敏感的连我的一件旧毛衣也容不下?”
他急急忙忙起身,连鞋也顾不上换,踢踢踏踏穿着拖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奔跑出去。
我的心陡然沉入谷底,一股无法言说的剧痛紧紧地攫取我的心神,彻骨的阴冷让我遍体生寒。我妄图使出浑身解数,想要抓住自己丈夫的心,却全都是我的一厢情愿,只落得个喜欢争的差评。满桌子珍馐佳肴,全成了奚落我的嘲讽。我停箸沉思,半点胃口也没有了。周阿姨左右为难,不知道如何是好。
过了许久,张清垂头丧气进来,不住地长吁短叹,“毛衣丢了,垃圾车已经运走了。”
他也不再理会我,一个人倚靠在沙发上,郁闷得好像就要虚脱了一般。偶尔,他会恼恨地瞥我一眼,那眸光像啐了毒,嘶嘶地吐着蛇信子,一股阴冷穿透我的脊梁骨。
我在餐桌边垂首坐着,拘谨地一动不敢动,生怕自己的呼吸声音过大,不小心又惹怒了他。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个罪人。
“算了,丢了算了。”最后,张清无可奈何,唉声叹气,“我只是想不明白,你究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难道我少你吃了?少你喝了?有必要这样争吗?”
呵呵,我的张大处长,你不会幼稚的连垂髫小儿都不如吧?难道两个人坚守一段婚姻就只是为了有一个有吃有喝的地方吗?那我下辈子宁愿投胎做头猪,简单悠闲,啥烦恼也没有。
“我们当初不是约定好了的吗?你找一个栖身地方,我找一个同居伙伴,大家各取所需,互不干扰不好吗?”
我今天确实触动了张清的逆鳞,咄咄逼人的责问他毫不留情地脱口而出,照他内敛沉稳的性格,这样不经大脑的话平素是断断说不出来的。
我眼瞅着他怅然失态的丢魂模样,觉得自己实在可怜好笑。我就算勉强能约束他的身体,还能真的约束了他的心吗?我何苦要做个不逗他喜欢的恶人,作出丢掉毛衣的幼稚举动,生生斩断了他的珍贵念想,强求那份不属于自己的感情?
同居不同心,大家逢场作戏,在这段婚姻里做一个事不关己的无聊看客,对彼此来说,未必不是上上之策。
我拿了一个小手电筒,匆匆下楼。我知道垃圾回收站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公共厕所旁边,速度一点应该还来得及找回毛衣。
我在小区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跳上去就急忙催促师傅,“快点!快点!”我暗暗祈祷自己希望不要落空。
师傅瞧着我那心急火燎的炸毛模样,不轻不重开了个玩笑,“丫头,急着去救火呀?”
Wuli亲亲大叔,我救的何止是火呀,我挽救的是我岌岌可危的婚姻哪!
没等车停稳,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撒丫子飞跑。气也顾不上喘一口,就一头扎进了垃圾堆。
残羹剩饭,塑料瓶子,废旧纸箱……扑鼻的恶臭刺激得我睁不开眼。胃里的刚吃进去的东西不停地翻涌上来,我抑制住想呕吐的感觉,拎着小手电筒,埋头在垃圾堆里麻木地搜寻。
一条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狗跟在我的身后,用鼻子这儿触触,那儿嗅嗅,在垃圾堆里翻找着填肚子的吃食。我们一人一狗在苍黄的夜幕下显得分外狼狈,分外落寞。一样的无家可归,一样的无人怜惜。
就在我绝望地几乎想抽自己几耳光的时候,终于在一个油腻腻的空油壶身边觅得它的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紧紧地搂紧失而复得的、张清视若珍宝的旧毛衣,掩面而泣,瘦削单薄的双肩微微颤动。
我这时真的希望凭空窜出一辆失控的汽车,毫不顾忌地朝我撞过来,让我横尸街头,越惨越好。那时候,冷漠的张清会不会也为我掉一滴眼泪,会不会为他自己这样残忍地对待我而后悔半分?
男人总是钟情自己得不到的女人,总是念念不忘自己失之交臂的女人,对默默陪在自己身边风雨同舟的那一位女人无动于衷,甚至弃之如敝履。
如果我也瞬间灰飞烟灭,消失无踪,在张清的心中会留下一丝痕迹吗?我根本没有把握判定结果。那么,我这样委屈自己,迁就别人,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有一些茫然了。
旁边走过来一位可爱的小男孩,好心地递给我一元纸币,怯声声地说,“阿姨,你饿了吗?你不要哭啦,去买点吃的吧。”
我满头满脸沾着纸屑、果皮,浑身上下散发出难闻的臭味,确实跟一个落魄的乞丐差不离,难怪小男孩会误解。
我再没有坐车,一直走,一直走,残阳将我孤寂的背影拖曳的凄清绵长。回到家时已经筋疲力竭,累得小腿打闪。我夸张地朝张清举着毛衣强颜欢笑,“诺,你的宝贝!我找到了,马上就给你洗干净。”
“不用了,”张清可能也觉得自己今天的表现有些过份,不自然地跟在我身后解释,“这是彩云给我织的,所以……”
“我知道。”我头也不抬,卖力地搓洗着毛衣。
是的,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在你心中我连彩云姐的一件旧毛衣都比不上。
衣不如旧,人不如新。我这个新人大约一辈子也超越不了彩云姐,她在你张清的心中永远占据无法撼动的位置。
我真是自不量力,和张清的心尖子较什么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然会落个狼狈不堪的下场。
可是,我终究不甘心,很想大胆地问他几句:张清,在你心中,我究竟算一个什么样的存在?你为什么总是那么残忍?每次当我跃跃欲试,鼓起勇气想要抓住你的时候,你立马就会给我当头一棒,让我从幸福的云端跌落到尘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