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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喊了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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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亦泽的反应,无疑是梅初雪心中最期望的。

    甚至,可以说是她意料之中的。

    之前她就让小荷打听过,这段时间里,权亦泽一直都睡的是书房,也算是素了很久,跟和尚没什么区别了。

    遇到她这样温香软玉,投怀送抱的,不动心才怪。

    所以,热情的回应着权亦泽的吻,梅初雪的心里反而乐开了花儿,因为权亦泽对她的反应,让她心中确定,自己还是有那么些位置的。

    既然如此,就一定得好好利用!

    而此时,权亦泽的脑中已经无暇再思索其他,只想赶快释放心中一头不住叫嚣着,冲撞着束缚的猛兽。

    须臾之间,床前再无人影,帷帐被有些粗鲁的扯下,只余两人与呼吸双双交叠在内。

    权亦泽觉得,自己最近的不爽和郁闷,好像都被发泄掉了,筋疲力尽的他,将梅初雪抱在怀中,一边抚摸着长发,一边整个人都放空似的,缓缓的叹了口气。

    而梅初雪小鸟依人的被他抱着,此时也是非常的心满意足,因为她有把握,再一次将权亦泽的心,拉回到自己这边。

    一旦实现,慕云玖的死期也就到了。

    竟然敢为了一个贱婢打她!就连倩兮那个贱人,也敢打她!

    这些帐,她将都会百倍千倍的奉还给她!她要亲眼看着慕云玖去死!

    “云玖——”

    心里头正盘算着,忽然的,头顶上却响起一声迷迷糊糊的呼唤,让梅初雪不禁怔了怔,瞪着眼睛愣住了。

    她刚刚听到的,是什么?

    此时,权亦泽已经睡了过去,好看的薄唇立体而性感。

    这双唇曾经只会亲吻在她的脸颊,还会温柔的吐出她的名字,可现在,却咋子亲吻她之后,喊了慕云玖。

    而且,还是在她的床上!

    这让她怎么能忍!

    梅初雪已经不知道自己的心有多痛,因为早就麻木了。

    而另一边,慕云玖却接待了一位久违的客人。

    金万千。

    “老狐狸,你似乎消失了很久,干嘛去了?”

    慕云玖饶有兴致的摆弄着面前一堆的珠宝首饰,那琳琅满目的程度,简直都快没有用语言来形容了。

    此次回来,金万千给她带了很多礼物。

    衣服绸缎、奇珍异玩、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就连一直笑不改色的倩兮,这时候也禁不住感叹,这位舅老爷对于自家外甥女的疼爱,可真的到达了顶峰。

    “有些别国的大生意,我自然是得亲自去,表示一下诚意,才能谈得妥嘛。”

    许久不见,金万千一如既往的身材圆润,像是一尊精雕细琢、活灵活现的弥勒佛,只不过,眼神中全是奸商的精明就罢了。

    不过,他要是知道,自己在慕云玖心中一直都是这个形象,只怕又得摇着头哭笑不得。

    “什么大生意?”

    慕云玖顿时好奇的睁大了眼睛,就连刚刚在摆弄的一支玉如意也扔在了一旁。

    然而,金万千却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又道,“天机不可泄露。”

    慕云玖不禁瘪瘪嘴,“切,你什么时候和匡弈一个腔调了。”

    虽然,慕云玖恢复了记忆的事情,顾卿夜特地派人通知过金万千,所以两人也早就已经心照不宣,但因为所处之地,慕云玖根本就不放心,于是,便一直都没有张口喊过他舅舅。

    当然了,关于身世的事情,她也一直都没有告诉过秋月,生怕吓着她。

    金万千心中也明白,自然也不提。

    不过,说起匡弈,慕云玖不禁又在想,这家伙也不知道安顿好了没。

    “哈哈哈,给你看个好玩意儿。”

    金万千只是笑笑,便冲着外面拍了拍手掌,随即,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便飞快的跑了进来,一双眼睛虎视眈眈的,桀骜而冷静,好像将屋中人都当做了猎物似的。

    “啊!”

    一旁正站在慕云玖身后的秋月,见到这只动物,立马就吓得尖叫起来。

    这只动物外形很像猫,但却一看又不是猫,是一只兽。

    四肢粗长而矫健,尾巴很短,上体颜色浅棕,腹面黄白色,尾端却是黑色,这样子的色彩搭配,粗狂而凶悍。

    它的体型要比寻常见过的猫高大一些,可看的出来,它还只处于幼兽期,但耳尖那两撮黑色的耸立簇毛,却无时无刻彰显着它的威风。

    明明个头不大的小东西,却因为这般的体态和眼神,让人不得不小心起来。

    “这——豹子?”

    慕云玖愣了愣,看着门口小豹子一样趾高气昂的小动物,感觉有些陌生。

    她印象之中的动物,完全跟这个小家伙对不上号。

    “错了。”

    金万千笑嘻嘻的摇着一把折扇,可慕云玖却更加觉得,他像弥勒佛了。

    “那是什么呢?”

    倩兮也感到非常的好奇,眼神不住的打量着那只小动物。

    不同于一般的猫儿,即便是脾气比较差的猫儿,也比不上面前这只动物与生俱来的野性和不逊。

    “这叫做猞猁。”

    金万千冲它伸了伸手,猞猁便安静的走上前来,用脸颊蹭了蹭他的手。

    可即便做着如此乖巧的动作,猞猁的头也未曾低下。

    “猞猁?”

    慕云玖不禁一愣,“这个名字倒是听过的,但是……的确没见过。”

    猞猁的确是一种猫科动物,但是却生性喜寒,身形有豹子的矫健,狼的孤傲,独居而且偏好夜间出没。

    “我在北境停留的时候,一位友人刚好收养了它,稍稍驯服了一下,但却还是野性十足的,我想到你身边颇为单调,便要了它回来,跟你做个伴。”

    “北境?”

    听了金万千的话,慕云玖更是有些疑惑了。

    之前,倩兮也跟她讲过一些,这个时代的各国各朝。

    北境地处极北方向的北寒之地,那里高原高山林布,还有着寒冷的荒漠与丛林,气候极其恶劣,但是,环境却别有一番独特的美感。

    生活在那边的,有很多游牧民族。

    类似于,现代社会的蒙古族、藏族那种。

    金万千去那边干什么?买手抓牛羊肉吗?

    “对,那边有一些生意。”

    金万千依旧不准备解释一下,便又摸了摸猞猁的背,冲它指了指慕云玖。

    而猞猁却只是看了慕云玖一眼,丝毫不动。

    “路人感零分啊。”

    慕云玖哭笑不得,觉得这猞猁的眼神,分明是看不上自己。

    “哦对了,它很喜欢吃鹿肉。”

    金万千仿佛才想起什么似的,便指指已经摆在屋里,其中一个大袋子,说道,“那里面都是鹿肉干,我路上喂了它一路,终于不打算咬我了。”

    说着,还举了举自己有很多抓痕的手。

    “鹿肉干?”

    慕云玖一听就觉得,那得很硬吧?

    可像是这种生猛的动物,应该会更喜欢吃生鲜肉?

    呸,都在想些什么。

    “那个东西,是让它跟你多亲近的好法宝。”

    金万千笑眯眯的点着头,倩兮就已经将大袋子打开,拿出一小块来,而果然的,猞猁动了动鼻子,它的目光,就一直跟随着倩兮的手在移动。

    慕云玖见状不禁失笑,敢情,这又是个小吃货。

    “小姐,给你。”

    倩兮将鹿肉干递在她手中,随即,猞猁的目光便又移到了慕云玖这里,而且,是一直静静的看着。

    慕云玖不禁心中默默泪流满面,她的好人缘,竟然要靠着鹿肉干来帮忙了。

    “大兄弟,来一块?”

    左思右想,慕云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猞猁,而听她这么说,金万千一个没绷住哈哈大笑起来,就连倩兮也不得不无奈掩面。

    这个称呼,实在是——

    哈哈哈哈哈。

    然而,猞猁歪了头看着她,好一会儿,才慢悠悠走到她面前,就着她的手,张开嘴巴将肉干含着,又慢悠悠的走到一边去,面目狰狞的咬着肉干。

    见状,慕云玖不禁还是觉得,的确是有点硬了吧?

    “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

    看着吃肉干的猞猁,金万千又笑笑,“猞猁的牙齿非常锋利,这点小东西不在话下,而且,取个名字,加上肉干一起配合着,很快就能熟悉你的气息了。”

    “取名字这种事情啊。”

    慕云玖叹了口气,无辜摊手道,“我最不擅长了。”

    之前的迪奥,还是匡弈取的。

    那个不正经的家伙,估计要是此时在场的话,一大串名字就跟报菜名儿一样,被他撒出来供以挑选了。

    当然了,什么口味的,不敢保证。

    但是,她自己想了很久之后,却也没得出什么结论。

    而倩兮也陷入了沉思之中,她觉得,猞猁这种动物,一定要取个符合它本身特性,又一点都不俗套的好名字。

    “不如叫发财吧。”

    见慕云玖迟迟想不出名字,金万千乐呵呵的提供了自己的创意。

    然后,慕云玖差点没把倩兮刚递给自己的一小袋鹿肉干,都洒在地上。

    发财?怎么不叫银子!!!

    “我拒绝。”

    慕云玖坚决的摇着头,倩兮也微微嫌弃,“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秋月依然躲在慕云玖的另一旁,胆怯的看着,又把一双闪亮眼睛对着慕云玖的猞猁,感觉快要哭出来一样。

    回来之后,她的话少了很多,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躲避,似乎是羞于和人接触,更是害怕与人对视。

    这是让慕云玖一直都在担心的地方。

    现在倒好了,竟然连动物也怕上了。

    “发财多好呀,吉利话。”

    金万千依旧笑眯眯的,慕云玖依然坚决的摇头,“你干脆叫银子得了,铜臭味比发财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