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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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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飞还是叶小飞,只不过此时的装扮,像一个落魄的亡灵法师,一根不入流的劣质桃木魔法杖,一袭破洞百出的破烂魔法袍,唯一算的上完整,只有那个黑色风帽,严严实实的遮掩整个头颅,仿佛一个羞于见人的亡灵,遮遮掩掩,神神叨叨。

    即便是帕米,不掀开帽子,万万不敢说堂堂的国之侯爵,会是眼前的流浪人。

    阿丽斯塔的半兽人大军正欢天喜地的列装重甲,厚达两三厘米的玄铁复合铠甲,玉器级别,号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而眼前每头兽一套的也有三六九等。其中最为精锐当属牛头人的全身重甲,上至牛角,下至牛蹄,全部被黝黑的钢铁包裹,黑光四溢,像一个高大两米多的钢铁人,浑身上下透着钢铁的气息,配备有制式武器:巨型双刃战斧,或者是巨型看山巨刃,堪称整个兽人大军中间力量。当然,最下等装备便是狗头人,配备胸铠,铁靴,护肘,头盔,手套。虽然不像牛头人全部塞进钢铁里,但防护力大增的情况下,丝毫不影响灵活性,而且,狗头人多样性的武器配置,甚至能发挥出不亚于牛头人的作用:战弩或战弓,射术低劣的狗头人大部分选择是战弩。还配备了弧刀极其锋利却又迅捷的窄刃长刀,还有半米圆的轻便圆盾,全部是玉器级品质,抵抗灵级一下魔法不在话下,乃至于黄金级的灵级,也不能破开,叶小飞相信,装备了矮人装备的兽人才是最终形态,战斗力乃至凌驾于精灵一族,最后,叶小飞特别要求,给每一个狗头人配备一柄匕首,用作最后的希望。

    最后的匕首,在最后时刻使用,要么终结敌人的生命,要么自裁以保密。这是充当伺候的狗头人所要付出的代价。

    叶小飞的兽人大军堪称种族大杂烩,有行动敏捷的狗头人,也有力大无穷的牛头人,还有防御力惊人的犀牛人,当然,柔若无骨的蛇人是最大的惊喜,他们无手无角,光溜溜的一根蛇躯,搭配上一个人头,十分惊悚,失去歹毒的蛇牙,这些蛇人天生就有喷吐毒液的天赋,极限射击时二十米,一个星期酝酿毒液,一次性喷完,像消防水龙头,一喷殆尽。即便是一颗十人怀抱的巨树,一条蛇就能放倒五颗。其腐蚀性之强,凌驾于毒性之上。

    不过,这些蛇人倒成了真个兽人大军最脆弱的,毕竟,即便是特制的皮甲都穿不了,只能光秃秃的上阵。唯一称得上自保的手段便是诡异的蛇型,让人捉摸不透。

    为了保卫这个珍惜兵种,叶小飞特意让最强大的牛头人在旁边。

    最让叶小飞不能理解的兵种:半人马!见鬼,这些家伙从来不让人骑,脖子以下是战马强而有力的四肢,马脖子之上,却二代之的确是一个失去双腿的人身,长的异常健硕,形态不一,唯一能称之为种族特性的只有那张长长的马脸,好像别人欠了几百万一样。

    这也是叶小飞稀有级兵种,唯一正规的远程打击力量,统一的两米长弓,双剑,投枪,长矛,双盾。一个正规的半人马自己就是一个小型武器库,他宽阔的马背上放着马鞍一样的武器架,会把所有武器挂在在上面,号称整个半兽人军团特种兵。

    但,和所有兽人一样,这些个家伙,一个个桀骜不顺,花费足足半年多近一年的时间训练,牛头人唯一会的是方阵,一旦走起来还会自我崩溃的差劲方正。至于狗头人,基本只接收两个指令:冲锋——————一窝蜂冲上去,如同马蜂窝。撤退————————撒腿就跑,甚至怕死的还会自动丢弃笨重的铠甲武器。不过狗头人有本能天赋,搜索和侦察,不过,在两军对垒,这个天赋基本白瞎。所以叶小飞一直期望能把他们训练成狩猎的群狼,群动群攻,利用他们灵敏的嗅觉和视觉,成为最顶尖的斥候。

    而让叶小飞最操心的还是看起来最温顺的半人马,见鬼,他们就是太温顺了,太团结,一窝蜂的东跑西串,如果他们不介意马背上背着一个重甲战士,充当重骑兵,叶小飞到时乐于看见。但,他们可是要成为蒙古骑兵一样的幽灵猎手,按照叶小飞的期望,是一群足以比美兽人狼骑兵的强大存在。而不是长着马的身材,用人的嘴吃着各种植物的温顺小动物。当然,马就是马,始终不可能成为狼的凶残。

    最后,就是真正的核心,半狼人。狼人属于兽族最大的部族之一,自然人和狼杂交出来的半狼人,几乎占据半兽人一半。其基数之大,足以影响兽人的格局。出现这种过剩的情况,一个是狼人能生。一生就是一窝,少则三五个,多则十几个。再则就是狼的坚韧以及适应性极强,能在兽人那种肮脏而且多病的兽牢里活下来,注定是强大的存在。

    狼人!

    板甲,护腿,护肘,护腕,铁链手套,护径,战靴,头盔,锁子甲,圆盾,各式武器,战弩,面罩。

    如果说牛头人是移动的钢铁,追求极致的力量和防御力。狗头人简单配置,极致的速度以及灵活。

    那,狼人就是两则的中和,但战力稳稳的凌驾于牛头人和狗头人之上。拥有极快的速度以及不俗的防御,乃至不影响灵活的装备,这是矮人赫菲斯氏族的得意之作,一个拥有这么一套装备的狼人,能力敌十倍之敌。

    狼人的装备即繁琐又多样,穿戴所花费的时间,比牛头人还要久。

    玉器级,装备的核心还是品质。按照大陆军团配置,只有王级军团军团才会装备全套的玉器级武器。一线军团以黄金级武器为主,二线以白银级武器为主,三线和不入流级已经上不了台面,在这场百族大战中,连炮灰都不配。领地外游戈的亡灵都能杀死他们。

    同款武器,玉器级的刀力斩白银级的刀,拥有斩断效果。相反,白银级的刀砍十刀都不一定能刺破玉器级铠甲。像牛头人这种穿着两三厘米厚的重甲,黄金级只能望而兴叹,只有同级别的重武器,才有一丝机会破开牛头人的重甲。

    当然,魔法就另当别论。没有附魔的铠甲,总是像透风的窗户。

    不过,叶小飞已经相当满意,这支兽人大军,一跃成为最强战力,凌驾于成军最早的近卫军团之上。

    斯巴达被帕米指引着走过来,对着在墙根阴影中的叶小飞走来。

    “斯巴达族长,好久不见,你带来的礼物,足以让我倾家荡产。可惜,我是一个穷鬼,你从我身上一铜板都拿不到。”叶小飞的话依旧让人有痛扁一顿的冲动。

    斯巴达狠狠的拽着胡子,控制自己不那么冲动,左右张望,仿佛防备着什么,低声道:“你吃了雄心包子胆?居然敢在大众场合公然出现?尽管巴顿长老和裁决者被打发回去,但,他们似乎也有所怀疑,我想我的身边必然被安插了眼线。还有,我在城中的某些隐蔽角落看到矮人一族特有的标记,但绝不是我和血刃派出来的斥候,是长老会越过我们安插进来的,你悠着点。”

    “斯巴达,你让我从一个矮人贵族的身上看到一丝猥琐的气息,你是不是也在我身边安插了眼线?只有动了这门心思的人才会在这方面时刻流心,你的善意提醒我心领了,他们爱怎么标记就涂吧,实话告诉你,我所有的将军包括帕米一致同意,把整个领地抛售给你,当然,我可以告诉你,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少不了有精灵,兽族,光明教廷,魔族的眼线。”

    “什么?我怎么觉得是个烫手的芋头。”

    叶小飞拍了拍斯巴达的肩膀,顿时落了一肩膀的灰尘,尴尬的笑道:“你放心,送人送到西,帮人帮到底,这些个外来的眼线在我们这些本地人眼里,一眼就能看出来,放心,我在城里有一个流氓帮会,一批地痞无赖,不过他们的本事到不小,只要往酒馆一坐,基本就能看出那些人是外来的,怀着什么目的。就现在我手上就有一份名单,包括你的眼线,你们长老会的眼线,以及其他各方势力的眼线。我可以把整个地下系统给你,但,你怎么报答我?”

    “报答?”斯巴达激动的一嗓子,惊得所有人冷汗直冒,三个人二话不说,串进一个死胡同,果然一条尾巴毫不犹豫的冲了捡来。

    是一个矮人,似乎怕跟丢了,一头撞进来。

    斯巴达如石柱般在拐角站立,看着满脸骚红的矮人眼线,怒哼一声:“要不是看在同族,我捏爆你。滚,再跟着我,有你好果子吃。”

    矮人顿时唯唯诺诺的退了出去,头都不敢抬起来。

    “跟着你的车队过来的?巴顿那个家伙真是不省心。”叶小飞悠悠的道:“还好我一直带着斗篷,顶天就是一个神秘的落魄亡灵法师。而且还是一个低配版的。”

    “叶小飞,”斯巴达可没心情开玩笑,严肃的道:“我可不想接管一个处处透风的城市,洗个澡,内裤是什么颜色的第二天全城人都知道。说吧,你还想要什么?我警告你,外面那五万套重甲装备,价格不菲。”

    “老大,人给带来了,”帕米从外面走进死胡同,身后跟着一个年轻人,走路死叉八仰,像个十足的地痞无赖,但,看到叶小飞时,顿时便如一个最高贵的贵族,昂首阔步,气势如剑一般悄然出鞘。

    “侯爵大人,是你吗?”年轻人颤抖的说着,不确定的说:“可是,地下小道消息说您被矮人杀死了,在地底裂缝里。”

    斯巴达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地底裂缝击杀叶小飞的事情,就连帕米这个一城之主都不知道,更何况,不久前他还严令押运队伍不得泄密,见鬼,这才刚进城不到三个小时,就成小道消息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

    年轻人戒备的看着斯巴达,面对一个矮人的喝问,出自本能的戒备起来。见叶小飞没有反对,年轻人谨慎的道:“我用一瓶劣质的烧酒,从一个矮人嘴里套出来的。是否真实,还需要确认,不过,侯爵大人既然在这里,自然是假消息。”

    “见鬼!一瓶劣质烧酒就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了?告诉我,是那个下流的矮人说的————”斯巴达的愤怒溢于言表。

    叶小飞却是飒然一笑,在流氓帮会眼里,这是个流氓之城,流氓的天堂,因为他们在这里会获得官方认证,甚至只要是有用的消息,往往会得到一笔不少的佣金。自然,这股流氓之风一经开始,便席卷全城,即便是路边摊的小贩,也能拿到一个流氓证,或许不经意个一个消息,就能获得暴利。

    流氓,在叶小飞特意纵容和微妙的转变下,依然彻底改变这个词的原意。现在的流氓不再打家劫舍,犯法闹事,而是转门找人聊天,排忧解难,当然,资深的流氓还能获得发布假消息的资格,这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送钱,而且还有了聊天的资本。

    双重职业,似乎是这一座城普遍现象。

    叶小飞牵着碎碎叨叨的斯巴达,另一边牵起年轻人的手道:“给你们隆重介绍,赫菲斯——斯巴达,赫菲斯一脉现任族长。德黑兰——巴尔顿,德黑兰家族最璀璨的流氓,流氓帮会的总瓢把子。”

    两人寒蝉了一句,便见叶小飞把两个人的手交叠在一起道:“从今天开始,流氓帮会彻底归于斯巴达族长所有,有斯巴达族长全权接管。巴尔顿,从今天开始斯巴达就是你的顶头上司,将来也会是帕拉城的城主。”

    “什么?”斯巴达惊叫,巴尔顿的惊叫却更大。

    巴尔顿不敢相信的说:“侯爵大人,这是什么情况?我巴尔顿只认你这个人。”

    “你也看到外面五万套重甲装备,他们的价值远远超过一个王国的财富,而我们的领地,久经战火,已经无力偿付,但,我们必须拿到这批装备。所以,我们商量后把整个领地让给矮人族,当然,是以叛乱的形式易主,巴尔顿我需要你暗中安抚全城平民,免生事端,造成无辜伤亡。自然,”叶小飞看着斯巴达道:“整座城都归了斯巴达族长,我们的流氓帮会自然不能存在,当然,如果斯巴达族长需要你们,就另当别论。”

    “要!”斯巴达激动的脖子都红了,急道:“我要,我当然需要这个组织存在,天,难怪我的眼线每次都只给我带回来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原来你们一早就知道他们的身份。还要多谢你们没有为难他们。”

    叶小飞心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只要流氓帮会继续合法的存在下去,就放心的把城市交出去,即便易主,也能平稳的渡过过渡阶段。

    “恭喜,恭喜,”叶小飞笑道:“斯巴达族长,以后帕拉城就是你的了,至于起点城,只要我们一撤军,基本上就全部是你们的人。领地就能平静的度过易主风险期。”

    斯巴达微微一叹,赞道:“叶小飞兄弟,我明白,你把流氓帮会送给我,不过是为了让百万平民有惊无险的度过,他们有你这个领主,是他们福气,在这种生死关头,你居然还牵挂着他们,为他们着想,甚至牺牲一个如此大的情报机构,为他们铺路。你的深情我领了,放心,只要我在,没有人敢欺负帕拉城的市民,他们以后的生活和以前一样平静。”

    果然不愧是一族之长,叶小飞暗暗竖起大拇指,看着这座城一点一滴成长起来的城,顿时万般不舍。这一去,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兽人大军北上,他也要跟着去,然后就是转战原诺森王国故土,再无一丝机会了。

    “战火无情,斯巴达兄弟,珍重。”叶小飞热情的拥抱矮了一截的斯巴达,道:“我很怀念那天夜里和你一醉方休。下次,有时间再聚。”

    “叶小飞兄弟,”斯巴达短小粗壮的手像铁扎一样抱着叶小飞,道:“记住,你是矮人一族的朋友,不管如何,我斯巴达和血刃愿意撑起你最后的归宿地。即便败了,也要活着回来。”

    “我不会败,也不能败。”叶小飞重重的拍了拍斯巴达的后背,道:“人族不允许我失败。”

    是的,这已经是人族最后的援兵,除此之外,只有灭亡。

    “巴尔顿,”叶小飞抱着巴尔顿道:“当初我听见你父亲阵亡,我发誓要替他报仇,但,看来我没有机会了,或许你能帮我完成这个誓言,你的父亲,德黑兰——慕尼黑是一个伟大的英雄,他如果不死,诺森王国兴许就不会亡。如果我倒下了,记住,继承你父亲的意志,复活诺森王国。”

    复国?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巴尔顿哽咽着点头,道:“侯爵大人,你说我父亲之外最伟大的人,我会继承德黑兰家族的荣耀。”

    叶小飞孤独的走在出城的道路,脚步是如此城中,每踏出一步,就像失去了什么,当最后跨出帕拉城,便失去了一个百万人口的城市。

    “老大,”一直默默跟着的帕米忍住了,道:“我们会有再会的一天。”

    “嗯,交接好整个城市,以免出现动乱,斯巴达是一个值得信任的矮人,帕拉城想要延续,只有寄托在别人的羽翼之下。把城镇中心的三层大楼也交接出去。如果斯巴达对于里面的管理运转还认可,并且想要保留,我希望你能倾囊相授,让矮人畅通无阻的运转起整个城市。一个百万人口的城市,矮人肯定一时之间管不过来。或许,还需要你的帮助。”

    “可,”帕米发自内心的舍不得,道:“帕拉城,我们会要不回来的。”

    “我走了,”叶小飞拄着桃木魔法杖,孤独的上路,只留下一句:“今日失去帕拉城,是为了获得千千万万个帕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