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四兄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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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龙,二十一岁,土生土长的农村小伙子,整个人长得浓眉大眼,身体也很结实,在其的眼角,长着一颗痣,在这二十一年间,王小龙的生活过的很是平凡,小的时候,一直是在家里疯玩儿,掏掏树上的鸟蛋,看看隔壁的寡妇,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那个时候,自己也不懂的什么是真正的英雄,什么样的生活是英雄般的生活,只是那样的一天天的过着。
等到自己该上学的年纪的时候,自己的父母亲便外出打工去了,而自己也是从此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自己和其他很多的小朋友一样,在为一件事情发愁,那就是学习,王小龙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面会有文字这种东西,这种深奥的东西里面还会有一种叫做数学的东西,而且,这些东西偏偏要用分数来衡量。
王小龙每每看着自己那手中少的可怜的分数的时候,便是会将这一切归结于自己眼角的那颗痣上,这是一颗苦情痣,王小龙这样想着。
读书不是自己的乐趣,自己该做些什么呢,王小龙在没事的时候,便是开始考虑这样的一件事情,这个问题是一个极其深奥复杂的问题,王小龙一直被这件事情说困扰着,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不应该在老师的呵斥声中度过,就这样,自己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匆匆七载,终于等到小学毕业了,王小龙终于是告别了那个让自己爱也悠悠,恨也悠悠的学校,说是爱它,毕竟在历练有着自己的一个美丽的回忆,那边是自己的美丽的语文女老师,说是恨,那就是说,自己的无数次挨打,便是留在了这宁静的小学校里面。
回到家中,自己便是无所事事了,和三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每天无所事事,他们分别是二蛋,虎子,王宝昌,这三个小伙伴和自己从小玩儿到现在,要不是有他们的陪伴,自己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童年该怎样的度过,可以说,他们之间是绝对的死党,那种从小便是可以穿着开裆裤的那种。
他们和自己一样,同样不知道自己的价值在哪里,直到有一天,在他们的村口的一个年轻的后生,特别有前瞻性的开了一家录像厅,王小龙四个小伙伴在录像厅中看到了改变了他们一生的一部电影,古惑仔。
他们的热血沸腾了,从此后,他们的人生便是有了目标,觉得之前的种种的不得志,种种的不幸,都是为了让他们等到有这样的一个机会,一个看到自己人生前进方向的一个机会,学习不好,老师不待见,父母不再身边,这一切,都是在为了今天做铺垫。
后来,王小龙等人便是在村里做起了自己的侠客,他们将自己定位在锄强扶弱的位置上面,整日里在村里专门寻找不平事,从而拔刀相助。
王小龙等人觉得很满足,他们觉得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于是乎,这种侠客行般的生活便是一直伴随着王小龙等人,可是,在村里,哪有那么多让他们行侠仗义的事情可做,平日里莫不是一些个帮助李婶子找丢了的鸡,帮助王寡妇挑挑水什么的。
当然了,他们也做一些比较血性的事情,见到哪个人不爽,暴揍一顿,等等,当然,这些暴揍是有理由的,王小龙找的理由。
就这样,他们一直到了二十一岁,就在这一年的一天清晨,一件事情彻底的改变了王小龙和兄弟们的生活轨迹,让他们踏上了那充满传奇的城市之旅。
这天,王小龙早早的便是起来,煮了两条玉米棒子,啃完后照常叫上二蛋他们在村里溜达,也不知道这些年是不是村里都勤劳致富安居乐业了,乡亲们过的都和和谐,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王小龙他们发挥自己的英雄本色了。
“龙哥,那个,最近我实在他娘的不心宽啊,心情老郁闷了。”二蛋的嘴里面叼着一根稻草,一脸的抱怨之色道。
二蛋的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六五左右,长的一个圆脸型,身子还很胖,倒是挺符合二蛋的名字的,整日里不管是春夏秋冬,都穿着一身迷彩服,他的个性很温和,属于随波逐流型的,每次什么事情都是王小龙说了算,他只顾执行,偶尔发表点儿小意见,便是直接被其他三兄弟无视。
“二蛋,有什么烦心事,说出来让兄弟几个开心一下。”王小龙道。王小龙的个子很高,为了和古惑仔里面的浩南哥的形象搭配的上,自己也是蓄起了长发,经常穿一件牛仔服,但是,他那张国字脸和那颗所谓的苦情痣,便是让自己的形象和自己的浩南哥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不过,王小龙对此丝毫不介意,他觉得,浩南哥之所以那么酷,就是因为他身上的那种江湖气质,还有他的那种精神,自己的精神和气质,绝对和浩南哥是百分百的吻合,甚至,自己觉得自己在某些事情上做的比浩南哥还有霸气,还有利索。
就比如说,有一次,刘婶子的鸡丢了,刘婶子觉得是混进了隔壁王大爷家,因为王大爷家有一只鸡和自己家的一模一样,而王大爷却坚持认定这只鸡是自己家的,两个人争执不下,眼看刘婶子就要脱下鞋抽王大爷了,我们的龙哥便是出现了,问清缘由,手起刀落,那只鸡顿时一命归天。
在刘婶子和王大爷诧异的目光中,王小龙等人给鸡拔毛,清洗,三个时辰后,一盆香喷喷的鸡肉便是出现在了刘婶子和王大爷的面前,两个人一人一半,王小龙等人觉得鸡脖子以上部分不好分,便是将其吃了,事情便以这样和平的方式解决了。
王小龙觉得,现在的社会是什么社会啊,出来行侠仗义也要讲究动脑子不是吗?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很多,但是,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渐渐的这些村里鸡毛蒜皮的小事似乎是少了很多,只要是王小龙一到现场,那些个争执声便没有了,人们好的像是一家人一样,这是让王小龙感觉到很欣慰的,他觉得,自己的精神已经是影响到了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多好,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呢。
作为乡里乡亲,人们看到王小龙等人总是挂着那种如沐春风一般的笑容,虽然王小龙有的时候觉得这样的笑容着实是让自己感觉到有些牵强。
二蛋挠挠后脑勺,对着王小龙道:“龙哥啊,各位弟兄们,我爹娘昨天给我出去说媒了。”
“啊,好事啊。”众人一听,都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不应该郁闷的啊,尤其是虎子,对此事是极其感兴趣的,虎子长得人高马大,脑门上面有三道很深的老人纹,油光蹭亮的大脑袋瓜子,整个人虎背熊腰,王小龙经常说,那天自己混牛掰了,就让虎子做自己的开路先锋,遇神杀神,遇佛灭佛。
虎子人性倒也不赖,就是有一点,喜欢小姑娘,看到漂亮小姑娘,眼睛就犯直,不过,在村里的时候,一般不这样,因为村里的姑娘们,那长得,真的不值当的让虎子犯直,只是在有一次的时候,村里来了一个唱花鼓戏的戏班,那里的长花鼓戏的小姑娘,让虎子那些天天天精力充沛,每天花鼓戏两场,白天一场,晚上一场,虎子场场不落,看着小姑娘的脸蛋犯痴。
不过,别看虎子这样,他就是表面上看起来这样子,内心对于这样的事情,可是胆小的很,就像是人们常说的,一个人害怕什么,偏偏要表现出一副勇敢的样子。
就像有的人明明个子不高,偏偏要打篮球一样,有的人长得不够帅,偏偏特别喜欢打扮一般。
“二蛋,你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哦,我们兄弟几个倒是想让爹娘给说个媒,你说哥儿几个都已经老大不小了,村里的其他小青年,大部分都有了媳妇儿了,很多小崽子都会跑了,你这是存心的炫耀呢是吧?”虎子明显的有些觉得二蛋这是在装逼呢。
不光是虎子,其他人也有着同样的想法,这小子,是不是在哥儿几个面前装起大头蒜来了,王宝昌用右手的食指推了推架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框,一副自己了解的模样道:“二蛋,莫不是那姑娘长得让你觉得了无生趣了?”
王宝昌这个人,绝对是兄弟几个人中脑子最为灵光的,身材瘦弱,个子有一米七五左右,做事灵活,不拘一格,是这几个兄弟中,最有谋略的,王小龙小龙想着便是等以后让王小龙做自己的军师。
自己小时候经常听村里的瘸子李将三国的故事,自己最敬佩的人物是赵云,其实便是诸葛亮,王小龙小时候在没有看古惑仔之前,将自己的形象便是定位在赵云身上,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气质是不可能做诸葛亮的了,最起码自己每次考试都不及格,那动脑子的事情,自己是万万也做不来的。
但是,诸葛亮也是很牛掰的人物啊,在那些大英雄的身边,总是有这么一个没什么战斗力,但是却很重要的出谋划策的人,在遇到王宝昌这个家伙后,王小龙便是觉得这个人选就是他了。
先不说别的,光是从王宝昌这个人名上,便是觉得有那么很有味道的感觉,一看便是很有学问的样子,宝昌,嗯,听起来就和葛亮这个名字在一个水准上的。
王小龙,二十一岁,土生土长的农村小伙子,整个人长得浓眉大眼,身体也很结实,在其的眼角,长着一颗痣,在这二十一年间,王小龙的生活过的很是平凡,小的时候,一直是在家里疯玩儿,掏掏树上的鸟蛋,看看隔壁的寡妇,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那个时候,自己也不懂的什么是真正的英雄,什么样的生活是英雄般的生活,只是那样的一天天的过着。
等到自己该上学的年纪的时候,自己的父母亲便外出打工去了,而自己也是从此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自己和其他很多的小朋友一样,在为一件事情发愁,那就是学习,王小龙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面会有文字这种东西,这种深奥的东西里面还会有一种叫做数学的东西,而且,这些东西偏偏要用分数来衡量。
王小龙每每看着自己那手中少的可怜的分数的时候,便是会将这一切归结于自己眼角的那颗痣上,这是一颗苦情痣,王小龙这样想着。
读书不是自己的乐趣,自己该做些什么呢,王小龙在没事的时候,便是开始考虑这样的一件事情,这个问题是一个极其深奥复杂的问题,王小龙一直被这件事情说困扰着,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不应该在老师的呵斥声中度过,就这样,自己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匆匆七载,终于等到小学毕业了,王小龙终于是告别了那个让自己爱也悠悠,恨也悠悠的学校,说是爱它,毕竟在历练有着自己的一个美丽的回忆,那边是自己的美丽的语文女老师,说是恨,那就是说,自己的无数次挨打,便是留在了这宁静的小学校里面。
回到家中,自己便是无所事事了,和三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每天无所事事,他们分别是二蛋,虎子,王宝昌,这三个小伙伴和自己从小玩儿到现在,要不是有他们的陪伴,自己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童年该怎样的度过,可以说,他们之间是绝对的死党,那种从小便是可以穿着开裆裤的那种。
他们和自己一样,同样不知道自己的价值在哪里,直到有一天,在他们的村口的一个年轻的后生,特别有前瞻性的开了一家录像厅,王小龙四个小伙伴在录像厅中看到了改变了他们一生的一部电影,古惑仔。
他们的热血沸腾了,从此后,他们的人生便是有了目标,觉得之前的种种的不得志,种种的不幸,都是为了让他们等到有这样的一个机会,一个看到自己人生前进方向的一个机会,学习不好,老师不待见,父母不再身边,这一切,都是在为了今天做铺垫。
后来,王小龙等人便是在村里做起了自己的侠客,他们将自己定位在锄强扶弱的位置上面,整日里在村里专门寻找不平事,从而拔刀相助。
王小龙等人觉得很满足,他们觉得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于是乎,这种侠客行般的生活便是一直伴随着王小龙等人,可是,在村里,哪有那么多让他们行侠仗义的事情可做,平日里莫不是一些个帮助李婶子找丢了的鸡,帮助王寡妇挑挑水什么的。
当然了,他们也做一些比较血性的事情,见到哪个人不爽,暴揍一顿,等等,当然,这些暴揍是有理由的,王小龙找的理由。
就这样,他们一直到了二十一岁,就在这一年的一天清晨,一件事情彻底的改变了王小龙和兄弟们的生活轨迹,让他们踏上了那充满传奇的城市之旅。
这天,王小龙早早的便是起来,煮了两条玉米棒子,啃完后照常叫上二蛋他们在村里溜达,也不知道这些年是不是村里都勤劳致富安居乐业了,乡亲们过的都和和谐,几乎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王小龙他们发挥自己的英雄本色了。
“龙哥,那个,最近我实在他娘的不心宽啊,心情老郁闷了。”二蛋的嘴里面叼着一根稻草,一脸的抱怨之色道。
二蛋的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六五左右,长的一个圆脸型,身子还很胖,倒是挺符合二蛋的名字的,整日里不管是春夏秋冬,都穿着一身迷彩服,他的个性很温和,属于随波逐流型的,每次什么事情都是王小龙说了算,他只顾执行,偶尔发表点儿小意见,便是直接被其他三兄弟无视。
“二蛋,有什么烦心事,说出来让兄弟几个开心一下。”王小龙道。王小龙的个子很高,为了和古惑仔里面的浩南哥的形象搭配的上,自己也是蓄起了长发,经常穿一件牛仔服,但是,他那张国字脸和那颗所谓的苦情痣,便是让自己的形象和自己的浩南哥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不过,王小龙对此丝毫不介意,他觉得,浩南哥之所以那么酷,就是因为他身上的那种江湖气质,还有他的那种精神,自己的精神和气质,绝对和浩南哥是百分百的吻合,甚至,自己觉得自己在某些事情上做的比浩南哥还有霸气,还有利索。
就比如说,有一次,刘婶子的鸡丢了,刘婶子觉得是混进了隔壁王大爷家,因为王大爷家有一只鸡和自己家的一模一样,而王大爷却坚持认定这只鸡是自己家的,两个人争执不下,眼看刘婶子就要脱下鞋抽王大爷了,我们的龙哥便是出现了,问清缘由,手起刀落,那只鸡顿时一命归天。
在刘婶子和王大爷诧异的目光中,王小龙等人给鸡拔毛,清洗,三个时辰后,一盆香喷喷的鸡肉便是出现在了刘婶子和王大爷的面前,两个人一人一半,王小龙等人觉得鸡脖子以上部分不好分,便是将其吃了,事情便以这样和平的方式解决了。
王小龙觉得,现在的社会是什么社会啊,出来行侠仗义也要讲究动脑子不是吗?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很多,但是,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渐渐的这些村里鸡毛蒜皮的小事似乎是少了很多,只要是王小龙一到现场,那些个争执声便没有了,人们好的像是一家人一样,这是让王小龙感觉到很欣慰的,他觉得,自己的精神已经是影响到了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多好,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呢。
作为乡里乡亲,人们看到王小龙等人总是挂着那种如沐春风一般的笑容,虽然王小龙有的时候觉得这样的笑容着实是让自己感觉到有些牵强。
二蛋挠挠后脑勺,对着王小龙道:“龙哥啊,各位弟兄们,我爹娘昨天给我出去说媒了。”
“啊,好事啊。”众人一听,都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不应该郁闷的啊,尤其是虎子,对此事是极其感兴趣的,虎子长得人高马大,脑门上面有三道很深的老人纹,油光蹭亮的大脑袋瓜子,整个人虎背熊腰,王小龙经常说,那天自己混牛掰了,就让虎子做自己的开路先锋,遇神杀神,遇佛灭佛。
虎子人性倒也不赖,就是有一点,喜欢小姑娘,看到漂亮小姑娘,眼睛就犯直,不过,在村里的时候,一般不这样,因为村里的姑娘们,那长得,真的不值当的让虎子犯直,只是在有一次的时候,村里来了一个唱花鼓戏的戏班,那里的长花鼓戏的小姑娘,让虎子那些天天天精力充沛,每天花鼓戏两场,白天一场,晚上一场,虎子场场不落,看着小姑娘的脸蛋犯痴。
不过,别看虎子这样,他就是表面上看起来这样子,内心对于这样的事情,可是胆小的很,就像是人们常说的,一个人害怕什么,偏偏要表现出一副勇敢的样子。
就像有的人明明个子不高,偏偏要打篮球一样,有的人长得不够帅,偏偏特别喜欢打扮一般。
“二蛋,你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哦,我们兄弟几个倒是想让爹娘给说个媒,你说哥儿几个都已经老大不小了,村里的其他小青年,大部分都有了媳妇儿了,很多小崽子都会跑了,你这是存心的炫耀呢是吧?”虎子明显的有些觉得二蛋这是在装逼呢。
不光是虎子,其他人也有着同样的想法,这小子,是不是在哥儿几个面前装起大头蒜来了,王宝昌用右手的食指推了推架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框,一副自己了解的模样道:“二蛋,莫不是那姑娘长得让你觉得了无生趣了?”
王宝昌这个人,绝对是兄弟几个人中脑子最为灵光的,身材瘦弱,个子有一米七五左右,做事灵活,不拘一格,是这几个兄弟中,最有谋略的,王小龙小龙想着便是等以后让王小龙做自己的军师。
自己小时候经常听村里的瘸子李将三国的故事,自己最敬佩的人物是赵云,其实便是诸葛亮,王小龙小时候在没有看古惑仔之前,将自己的形象便是定位在赵云身上,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气质是不可能做诸葛亮的了,最起码自己每次考试都不及格,那动脑子的事情,自己是万万也做不来的。
但是,诸葛亮也是很牛掰的人物啊,在那些大英雄的身边,总是有这么一个没什么战斗力,但是却很重要的出谋划策的人,在遇到王宝昌这个家伙后,王小龙便是觉得这个人选就是他了。
先不说别的,光是从王宝昌这个人名上,便是觉得有那么很有味道的感觉,一看便是很有学问的样子,宝昌,嗯,听起来就和葛亮这个名字在一个水准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