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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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霍家对大乔的到来很是期待和高兴。
霍华清和戴淑芳两人发现大乔送给他们的干花效果十分神奇,每次使用之后,他们都能一觉睡到天亮,身体也一天天跟着变好。
要知道早些年他们在农场吃了不少苦,每天吃不饱也就算了,最惨的是住在牛棚里面,那牛棚又脏又臭又潮湿,每到冬天更是四面来风,冷得他们牙齿都在打颤。
霍华清的关节炎和风湿病就是在那个时候埋下病根的,每次下雨时,都疼得他浑身冒冷汗,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
后来去了七里村,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每年还是要发作好几次,可这次回了京市之后,除了刚回来那会儿发作过一次,之后再也没有发作过!
而这一切都是在喝了大乔送给他们的干花之后才发生的。
他想起他刚到七里村的事情,那时候他发着高烧,还咳嗽了大半个月,原本以为那次要熬不过去了,谁知道在吃了大乔给的几个鸡蛋之后,他居然渐渐好了起来。
那时候他就有些怀疑了,只是没有证据,而且当时受限于他们的身份,就算发现了什么,他们也不敢嚷嚷出去。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将大乔送给他们的干花拿出来研究,为了确认是不是那干花在起作用,他们还拿出一些送给邻居。
他们邻居有个年纪七十来岁的老妇人,因为生病整天整夜都睡不着,活着不过是在等死罢了,那天晚上服用了霍家送的干花茶后,不仅多吃了小半碗粥,而且当晚很早就睡着了!
她家人看到她睡着了,一度还以为她死了,甚至还偷偷将手放在她鼻子下去探她的呼吸,在看到她只是睡着后,都震惊得不得了!
第二天,邻居立即就亲自过来,问他们那些干花是在哪里买的,他们愿意花大价钱购买!
可霍家不过才只有几瓶,哪里舍得将干花给他们,至于在哪里买的,他们更不会擅作主张地说出来,最后还是挨不过邻居的哀求,才给了他们半瓶。
邻居也是不差钱的人家,当场就给他们霍家送来了不少名贵的补品,还唠叨个不停,让他们要是再有干花的话,一定不要忘记他们!
霍家这才确定下来,大乔送给他们的干花的确不是一般的东西,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他们不知道,也没有进一步去深究。
只是他们很确定的一点是,他们一定要感谢大乔!
所以他们才会那么盼着大乔过来,还没放假就寄信和东西过去乔家,后来怕她不来,当霍迟自告奋勇说要去接她的时候,霍华清和戴淑芳也没有阻止。
除了要感谢大乔,其实他们两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在他们看来,大乔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性子乖巧懂事,读书还那么聪明,真是样样都出色。
除去大乔自身很优秀,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霍迟不排斥大乔,而且还很听她的话,若是将来霍迟能娶到她做媳妇,那真是霍迟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因此霍家才会这么热切期盼大乔过来住,除了真心喜欢,也是想着给这对小青梅竹马制造机会。
当然,霍家肯定不会逼迫大乔。
若是长大以后大乔对霍迟无意,那霍家会当做嫁女儿一样给她准备嫁妆!
“来来,大乔,这是芳姨给你买的裙子,你看看合不合适?”
一吃完饭,戴淑芳就拉着大乔去她的房间,打开给她准备的衣柜,只见里面挂满了各色的连衣裙。
大乔绕是知道霍家的人都很喜欢她,可看到满满一个衣柜的衣服,她还是忍不住震惊了!
她大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软声道:“芳姨,这也太多了吧?而且你之前不是已经寄了好几条裙子给我了吗?”
戴淑芳将裙子一条条拿出来,然后在大乔身上比来比去:“不多不多,这些裙子你每一天换一套,要是不喜欢就丢在一旁,你不要有任何心里负担,这点钱芳姨给得起!”
刚怀上霍迟那会,她经常跟霍正琛笑着说,希望肚子里的是个女娃儿,那样子她就可以天天给女儿打扮,两母女穿一样的衣服,可惜后来出来的是个带把子。
记得那时候霍正琛握着她的手,安慰她说他会再接再厉,让他们的女儿早点来到霍家!
她听了之后顿时哭笑不得,其实不管儿子还是女儿,只要是他们的孩子,她都会爱他们,她原以为他们很快会有个女儿,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
想起以前的时光,戴淑芳鼻子一酸,眼眶突然有些红了。
大乔注意到芳姨的异样,扶着她的手着急问道:“芳姨,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戴淑芳摇摇头,将心里那点感伤驱散,笑着道:“芳姨没事,来,你快试试这条,你皮肤这么白,穿上肯定很好看!”
大乔不忍心驳了芳姨的好意,于是便拿着裙子进去衣帽间换。
戴淑芳嫁人之前是千金小姐,嫁人之后霍家是当时京市的屈指一数的富翁,换句话说,她自出生开始就不缺钱花,加上她爱打扮,所以她一直都是走在时尚潮流前锋的人,因此她选衣服的目光自然不会差。
她给大乔买的连衣裙,有些是成衣做好的,有些是手工定做的,不过不管是哪一种,都很符合大乔的气质和年纪。
白色的连衣裙穿在大乔的身上,显得她的肌肤越发白皙,整个人娇嫩得好像春天枝头绽放的第一朵迎春花,娇娇嫩嫩的,让人看了心生怜惜之情。
“哎哟,我就知道你穿上这裙子会很好看!”
戴淑芳看着小仙女一样的大乔,真是恨不得她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就在这个时候,霍迟走了进来。
戴淑芳看儿子过来,连忙朝他招手道:“迟儿,你快来看看,你大乔妹妹穿这身裙子好不好看?”
大乔也不是扭捏的人,原地转了一圈歪着头问道:“霍迟哥哥,我好看吗?”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这声“霍迟哥哥”好像沾了糖的糯米软膏,简直要黏糊到人的心里去!
霍迟看着眼前白皙鲜妍如鲜花的大乔,脸一热,然后心跳快速跳动了起来:“也就……还可以吧。”
大乔闻言,嘴巴微嘟了起来:“霍迟哥哥,你应该说很可以!”
霍迟突然不敢看她的眼睛,耳根一点一点在变红:“之前我看到小冬芸那么臭美,我还想不通她像谁,现在想来她应该是受了你的影响,你自小也是这么臭美!”
大乔越发不满了,双颊鼓鼓的:“霍迟哥哥,我们那不叫臭美,我们那叫自信!”
霍迟挑眉:“自信?”
小冬芸长得又丑又黑,能有那样的自信,其实也是一件十分稀奇的事情。
戴淑芳原本有意让儿子夸夸大乔,让他们自小就培养一下默契和感情,没想到儿子这么不给力!
她一脸嫌弃地将儿子往外推:“出去出去,瞧你一来就惹大乔生气!”
大乔躲在芳姨背后朝他做了个鬼脸。
霍迟看他妈和大乔两人同仇敌忾的样子,无奈地笑了:“好吧,那我不打扰你们了。”
对于他妈和爷爷这么喜欢和疼爱大乔,他心里一点也不嫉妒,反而觉得很开心。
在他看来,对大乔再好都不为过!
……
大乔这次过来,又给霍家送了好几瓶玫瑰干花和茉莉干花。
霍华清收到之后,立即将干花锁到柜子里,那样子要是被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他在藏什么稀世宝贝呢。
藏好之后,他想起邻居拜托他的事情,他便婉转地跟大乔打听干花的事情:“大乔,你做的这些干花都是你自己种的吗?”
大乔乖巧地点点头:“对,花种是沈家的干爷爷给我的,我种了好多年了,霍爷爷也有兴趣种花吗?”
霍华清连忙点头:“对,我和你芳姨喝了你给的干花茶后,觉得身子很好,所以也想亲自种一些来试试。”
听到这话,大乔心里顿时有些心虚。
霍爷爷要是想种花那倒不难,可要想种出她那样的效果来,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霍华清人老成精,看到大乔的样子,便知道她隐瞒了什么,不过他没打算用自己长辈的身份逼问对方。
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问种花的方法。
大乔见状心里大大松了一口气,将种花该注意的事项都讲给霍爷爷听。
霍华清做戏做全套,还特意拿出纸笔来记录。
大乔走后,霍华清一个人在书房研究那些干花。
那干花从外表来看,跟其他干花没什么两样,制作的过程也没什么稀奇的,就不知道中间因为什么关系而有了那样神奇的效果。
霍华清想不明白,不过他知道这个事情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否则将会给大乔带来灭顶之灾!
至于邻居那边,他就只能说谎,说这是以前的老伙伴送给他,那老伙伴如今已经去世,他也不知道这些干花是从哪里来的。
倒不是他不想帮助邻居家,只是在邻居和大乔之间,他毫不犹豫选择了保护大乔。
大乔在霍家住了一天,便提起要去师范大学看堂姐乔冬荷。
戴淑芳闻言,立即自责道:“瞧我这脑子,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记了!我昨天就应该派人去将你堂姐一起接过来!”
大乔体贴道:“芳姨不要自责,我没有怪你。”
戴淑芳看她这么懂事,心里越发爱得不行。
她连忙安排司机送她去师范大学,因为她还有事情,于是便让霍迟陪她一起去。
轿车上,霍家十分体贴地给她准备了好多零食。
霍迟一边帮她打开零食袋子,一边将零食递到她手里,动作十分自然,仿佛以前就做惯了。
大乔也没觉得不妥,像只小松鼠一样,将两颊塞得满满的,一边吃一边告诉霍迟乔家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霍迟听得很专注,一点也不嫌她话多。
前面开车的司机见状,心里很是感叹,霍家对这乡下来的少女实在太好了,好得让人嫉妒!
在他看来,大乔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才能让霍家一家老小都这么喜欢她。
他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若是他知道大乔对霍家所作的事情,只怕他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因为大学开学比较晚,所以这会儿中小学已经放假了,可乔冬荷他们还没有放假。
大乔过去的时候,乔冬荷正在上课,她便和霍迟在校园里随便逛了起来。
校园里的学生看到他们,都忍不住朝他们身上多看一眼,实在是他们两人长得太好看了,而且两人打扮很时尚,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不过看归看,大家心里也没什么想法。
大乔再漂亮,如今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在这群大学生看来,她就是个小妹妹。
突然,前面冲出来一个女子,那女子追着前面的男人娇滴滴道:“明城,这几天你怎么没有去找我,我一直在学校等你!”
那叫明城的男人看也不看女子,一脸冷漠道:“答同志,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前见过一两次,但本质上我们还是陌生人,请你以后不要再来骚扰我好吗?”
大乔原本还没有注意到他们,可听到这声“答同志”,她不由好奇地看过去。
只见那女子背对着她,留着一头短发,身上穿着半新不旧的衣服,就那身形看上去,跟瘌痢头狗剩的媳妇答秩很是相像。
主要是姓答的人太少了,所以她很怀疑眼前的女子就是答秩。
霍迟看她怔怔看着那女子,便问道:“你在看什么?”
大乔凑过去,小声道:“你还记得村里那个叫狗剩的男人不?”
她的气息拂过他的下巴,痒痒的,霍迟怔了一下道:“记得,好端端的怎么提起他来?”
大乔道:“那个女应该就是他的媳妇,之前她考上大学便没了消息,大家都说她抛夫弃子跑了,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
霍迟抬头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他离开生产队有五年,早已经忘记答秩长什么样子,不过他对那些抛弃家人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都深恶痛绝!
他眼珠子转了转道:“她和狗剩生的孩子叫什么?”
大乔眨了眨长密的眼睫,好奇道:“霍迟哥哥,你想做什么?”
霍迟学她的样子朝她眨了眨眼睛道:“你一会就知道了,你现在快告诉我他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大乔道:“男的叫刘小虎,小女儿叫刘小英,一个五岁,一个只有三岁。”
霍迟听到孩子年纪这么小,眼底闪过一抹愤怒:“你在大树后头躲着等我,我去去就过来!”
大乔心里有些猜到他要做什么,不过没打算阻止,像个乖宝宝一样跑到大树后面躲了起来。
霍迟看她像玩躲猫猫的小姑娘,嘴角忍不住勾了起来。
接着,他从答秩身边跑过去。
跑了几步又回头瞪着眼睛道:“狗剩媳妇,你怎么在这里?你家男人和孩子找你找得快疯了,你没有收到他们的信吗?”
答秩才刚将林明城给哄好,没想到半路突然会杀出这么一个程咬金来!
她的脸当场就吓白了:“你……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
霍迟怎么可能这么轻易放过她:“认错人?难道你不是叫答秩,从七里生产队考上中专的女知青?”
所有信息都对上了,答秩的脸色一下子白得好像一张纸,全身忍不住颤抖了起来。
她身边的男人看看霍迟,又回头看看脸色苍白的答秩,皱着眉头问道:“请问这是怎么回事?你说答同志已经结婚了?”
林明城之前去技校找他同学的时候认识了答秩,答秩漂亮温柔,很符合他心目中的择偶条件,所以他十分有诚意地表示要追求对方。
可答秩吊着他玩,之前还当着他同学的面说他们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叫他以后不要去骚扰她!
他也是要面子的,就算再喜欢她也熄了这份心思,谁知道不到半个月,她居然追了上来,说她心里早已经有他的存在,当时那样说不过是想给他一个考验!
他差点就被她给说动了,就在他要考虑原谅她的时候,这个少年就出现了。
霍迟道:“对,这位答秩同志当年下乡到七里生产队当知青,嫁给了当地一个叫狗剩的男人,生了两个孩子,儿子叫刘小虎,女儿叫刘小英,只是这位答秩同志考上中专后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失去了联系!”
答秩恨不得自己晕死过去:“我……我没有……你少含血喷人!”
霍迟扯了扯嘴角:“我有没有含血喷人,这位男同志只要去你学校查一下你的档案就知道了。”
说完,他不再理会他们,转身走了。
答秩身子摇晃了一下,想要去抓林明城的手,却抓了个空:“明城,你听我说……”
林明城脸涨得通红,眼睛燃烧着怒火:“你还想说什么?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我当初真是瞎了眼!”
说完,他甩袖而去。
答秩脸一阵红一阵白,差点气吐血!
她来中专后一心想要抓个有钱男人再嫁了,可是她年纪不算小了,更重要的是她生过两个孩子,身材严重走形,这样的情况下,她自然比不上那些年轻的姑娘。
后来她认识了林明城,林明城长得一般,家里经济也一般,她心里不是很满意,唯一好的一点是他是城里人。
她原本打算接受对方,谁知隔壁班有个有钱的男同学突然来追求她,她自然想也不想就甩掉了林明城,没想到那男同学不过是馋她的身子!
他睡了她之后,随便丢给她一些钱,便不再跟她联系!
她气得威胁说要去学校领导那里举报他,可对方一点也不担心,还反过来告诉她学校的领导是他家的亲戚,要是她真的去举报,被辞退的人只会是她。
她没有办法只能回来找林明城,她已经差点要说服对方,没想到……!
她真是恨不得弄死对方,可当她回过神来,哪里还有那个少年的踪影?
霍迟特意饶了一圈,才绕回大乔身边:“走吧,我们去找你堂姐。”
大乔双眼亮晶晶看着他道:“霍迟哥哥,你好厉害哦!”
霍迟嘴角不着痕迹勾了起来:“乔念念同学,你有没有发现你有些过分崇拜我?不过你想崇拜就崇拜吧,我不会阻止你的。”
大乔听到这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霍迟哥哥,你还说我臭美呢,原来你才是最臭美的那一个!”
说完她笑着跑了。
霍迟摸了摸耳朵讪讪笑了一下,赶紧追上去。
……
乔冬荷看到大乔惊喜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大乔妹妹,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大乔跑过去挽着堂姐的手臂道:“堂姐,你没有做梦,要不你捏捏我!”
乔冬荷哪里舍得捏她:“你要过来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好过去车站接你啊!”
大乔道:“霍迟哥哥去我们家里接我过来的,堂姐不用担心我。”
乔冬荷这才发现跟在大乔身后过来的少年,腼腆地朝他笑了笑。
这会儿,乔冬荷的舍友从教室走了出来。
其中有个叫蒋韶丽的女孩子走过来道:“冬荷,你堂妹怎么又过来了?你们在京市没有亲戚又没有房子,你堂妹要住在哪里?”
这话听着好像是在关心大乔,其实不然。
她说这话时语气带着不屑,下巴微微昂着,看人是用鼻孔看的!
大乔打量了对方一眼,便认出对方是第一次见面时就阴阳怪气那个漂亮女孩。
听她堂姐说,蒋韶丽是京市本地人,所以很看不起外地人,尤其看不起她这种乡下来的人。
乔冬荷脸拉下来道:“我堂妹住哪里不劳你操心,大乔,我们走!”
一个宿舍住十个人,大家都来自五湖四海,大部分人都挺好相处,只有个别几个狗眼看人低,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
蒋韶丽就是其中一个。
蒋韶丽看乔冬荷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她的面子,气得脸都黑了:“我呸,乡下泥腿子,得意个啥!”
大乔听到这话,气得脸都红了,想回去跟她理论,却被她堂姐给死死抓住。
乔冬荷摇头道:“别理她!”
大乔也不想给堂姐惹事,气哼哼道:“这人真是太讨厌了,希望倒霉一直跟着她!”
话刚说完,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声。
只见蒋韶丽脚下一崴,居然平地摔了个狗吃屎!
跟她一起走的女孩显然被吓到了,她呆了一下才将蒋韶丽扶起来,紧接着也尖叫了起来。
因为蒋韶丽摔出一嘴巴的血,样子看上去太吓人了!
蒋韶丽又痛又丢人,“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这一哭不要紧,却吐出了一颗门牙!
她的朋友看着她缺了一颗门牙的样子,样子无比的呆愣,她由头到尾都不知道蒋韶丽是怎么摔倒的,而且还摔得这么严重!
蒋韶丽看到地上的血牙,两眼一翻,顿时晕死了过去!
乔冬荷等蒋韶丽晕倒后,回头看着大乔,心里无比的震惊。
大乔朝堂姐眨了眨眼睛,无辜道:“堂姐,这不能怪我,我不过说说而已,是她自己倒霉!”
乔冬荷心里总觉得这事情太巧了,不过听到妹妹的话,她连连点头:“你说得对,是她自己倒霉!”
……
乔冬荷想带大乔去饭堂吃,可霍迟没同意,说请她们去全聚德吃烤鸭。
大乔昨天其实已经吃过了。
乔冬荷自从上次吃过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虽然心里很想,可她还是拒绝了,主要是不想占霍家的便宜。
可大乔不由分说拉着她去。
吃完午饭出来,乔冬荷下午还有课便回学校去了,大乔和霍迟去逛百货大楼。
两人还没有走到百货大楼,就见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抱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娃哭着从百货大楼跑了出来。
只见她满面仓皇,一边跑一边呼救:“来人啊,救救我的孩子,求求你们救救我的孩子!”
她怀里的男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鼻血不断流出来,鲜血染红了他的脸和衣服,看上去刺目惊心!
大乔看到那女人时,莫名觉得有些眼熟,只是一时半会不知道从何说起。
那女人好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求人,想让有自行车的人载着他们两母子去医院,可大家看到小男孩一身血的样子都默默躲开了。
女人着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抱着孩子跌跌撞撞朝前跑,经过大乔和霍迟身边时,大乔突然开口了:“我们帮你。”
女人怔了一下,愣愣看着他们。
大乔扭头问霍迟道:“霍迟哥哥,我们开车送他们去医院好不好?”
她说不清为什么,可看到那女人的样子时,她莫名就觉得亲切。
霍迟没有丝毫犹豫,点头道:“好。”
第107章
霍家对大乔的到来很是期待和高兴。
霍华清和戴淑芳两人发现大乔送给他们的干花效果十分神奇,每次使用之后,他们都能一觉睡到天亮,身体也一天天跟着变好。
要知道早些年他们在农场吃了不少苦,每天吃不饱也就算了,最惨的是住在牛棚里面,那牛棚又脏又臭又潮湿,每到冬天更是四面来风,冷得他们牙齿都在打颤。
霍华清的关节炎和风湿病就是在那个时候埋下病根的,每次下雨时,都疼得他浑身冒冷汗,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墙上!
后来去了七里村,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每年还是要发作好几次,可这次回了京市之后,除了刚回来那会儿发作过一次,之后再也没有发作过!
而这一切都是在喝了大乔送给他们的干花之后才发生的。
他想起他刚到七里村的事情,那时候他发着高烧,还咳嗽了大半个月,原本以为那次要熬不过去了,谁知道在吃了大乔给的几个鸡蛋之后,他居然渐渐好了起来。
那时候他就有些怀疑了,只是没有证据,而且当时受限于他们的身份,就算发现了什么,他们也不敢嚷嚷出去。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将大乔送给他们的干花拿出来研究,为了确认是不是那干花在起作用,他们还拿出一些送给邻居。
他们邻居有个年纪七十来岁的老妇人,因为生病整天整夜都睡不着,活着不过是在等死罢了,那天晚上服用了霍家送的干花茶后,不仅多吃了小半碗粥,而且当晚很早就睡着了!
她家人看到她睡着了,一度还以为她死了,甚至还偷偷将手放在她鼻子下去探她的呼吸,在看到她只是睡着后,都震惊得不得了!
第二天,邻居立即就亲自过来,问他们那些干花是在哪里买的,他们愿意花大价钱购买!
可霍家不过才只有几瓶,哪里舍得将干花给他们,至于在哪里买的,他们更不会擅作主张地说出来,最后还是挨不过邻居的哀求,才给了他们半瓶。
邻居也是不差钱的人家,当场就给他们霍家送来了不少名贵的补品,还唠叨个不停,让他们要是再有干花的话,一定不要忘记他们!
霍家这才确定下来,大乔送给他们的干花的确不是一般的东西,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他们不知道,也没有进一步去深究。
只是他们很确定的一点是,他们一定要感谢大乔!
所以他们才会那么盼着大乔过来,还没放假就寄信和东西过去乔家,后来怕她不来,当霍迟自告奋勇说要去接她的时候,霍华清和戴淑芳也没有阻止。
除了要感谢大乔,其实他们两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在他们看来,大乔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性子乖巧懂事,读书还那么聪明,真是样样都出色。
除去大乔自身很优秀,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霍迟不排斥大乔,而且还很听她的话,若是将来霍迟能娶到她做媳妇,那真是霍迟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因此霍家才会这么热切期盼大乔过来住,除了真心喜欢,也是想着给这对小青梅竹马制造机会。
当然,霍家肯定不会逼迫大乔。
若是长大以后大乔对霍迟无意,那霍家会当做嫁女儿一样给她准备嫁妆!
“来来,大乔,这是芳姨给你买的裙子,你看看合不合适?”
一吃完饭,戴淑芳就拉着大乔去她的房间,打开给她准备的衣柜,只见里面挂满了各色的连衣裙。
大乔绕是知道霍家的人都很喜欢她,可看到满满一个衣柜的衣服,她还是忍不住震惊了!
她大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软声道:“芳姨,这也太多了吧?而且你之前不是已经寄了好几条裙子给我了吗?”
戴淑芳将裙子一条条拿出来,然后在大乔身上比来比去:“不多不多,这些裙子你每一天换一套,要是不喜欢就丢在一旁,你不要有任何心里负担,这点钱芳姨给得起!”
刚怀上霍迟那会,她经常跟霍正琛笑着说,希望肚子里的是个女娃儿,那样子她就可以天天给女儿打扮,两母女穿一样的衣服,可惜后来出来的是个带把子。
记得那时候霍正琛握着她的手,安慰她说他会再接再厉,让他们的女儿早点来到霍家!
她听了之后顿时哭笑不得,其实不管儿子还是女儿,只要是他们的孩子,她都会爱他们,她原以为他们很快会有个女儿,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
想起以前的时光,戴淑芳鼻子一酸,眼眶突然有些红了。
大乔注意到芳姨的异样,扶着她的手着急问道:“芳姨,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戴淑芳摇摇头,将心里那点感伤驱散,笑着道:“芳姨没事,来,你快试试这条,你皮肤这么白,穿上肯定很好看!”
大乔不忍心驳了芳姨的好意,于是便拿着裙子进去衣帽间换。
戴淑芳嫁人之前是千金小姐,嫁人之后霍家是当时京市的屈指一数的富翁,换句话说,她自出生开始就不缺钱花,加上她爱打扮,所以她一直都是走在时尚潮流前锋的人,因此她选衣服的目光自然不会差。
她给大乔买的连衣裙,有些是成衣做好的,有些是手工定做的,不过不管是哪一种,都很符合大乔的气质和年纪。
白色的连衣裙穿在大乔的身上,显得她的肌肤越发白皙,整个人娇嫩得好像春天枝头绽放的第一朵迎春花,娇娇嫩嫩的,让人看了心生怜惜之情。
“哎哟,我就知道你穿上这裙子会很好看!”
戴淑芳看着小仙女一样的大乔,真是恨不得她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就在这个时候,霍迟走了进来。
戴淑芳看儿子过来,连忙朝他招手道:“迟儿,你快来看看,你大乔妹妹穿这身裙子好不好看?”
大乔也不是扭捏的人,原地转了一圈歪着头问道:“霍迟哥哥,我好看吗?”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这声“霍迟哥哥”好像沾了糖的糯米软膏,简直要黏糊到人的心里去!
霍迟看着眼前白皙鲜妍如鲜花的大乔,脸一热,然后心跳快速跳动了起来:“也就……还可以吧。”
大乔闻言,嘴巴微嘟了起来:“霍迟哥哥,你应该说很可以!”
霍迟突然不敢看她的眼睛,耳根一点一点在变红:“之前我看到小冬芸那么臭美,我还想不通她像谁,现在想来她应该是受了你的影响,你自小也是这么臭美!”
大乔越发不满了,双颊鼓鼓的:“霍迟哥哥,我们那不叫臭美,我们那叫自信!”
霍迟挑眉:“自信?”
小冬芸长得又丑又黑,能有那样的自信,其实也是一件十分稀奇的事情。
戴淑芳原本有意让儿子夸夸大乔,让他们自小就培养一下默契和感情,没想到儿子这么不给力!
她一脸嫌弃地将儿子往外推:“出去出去,瞧你一来就惹大乔生气!”
大乔躲在芳姨背后朝他做了个鬼脸。
霍迟看他妈和大乔两人同仇敌忾的样子,无奈地笑了:“好吧,那我不打扰你们了。”
对于他妈和爷爷这么喜欢和疼爱大乔,他心里一点也不嫉妒,反而觉得很开心。
在他看来,对大乔再好都不为过!
……
大乔这次过来,又给霍家送了好几瓶玫瑰干花和茉莉干花。
霍华清收到之后,立即将干花锁到柜子里,那样子要是被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他在藏什么稀世宝贝呢。
藏好之后,他想起邻居拜托他的事情,他便婉转地跟大乔打听干花的事情:“大乔,你做的这些干花都是你自己种的吗?”
大乔乖巧地点点头:“对,花种是沈家的干爷爷给我的,我种了好多年了,霍爷爷也有兴趣种花吗?”
霍华清连忙点头:“对,我和你芳姨喝了你给的干花茶后,觉得身子很好,所以也想亲自种一些来试试。”
听到这话,大乔心里顿时有些心虚。
霍爷爷要是想种花那倒不难,可要想种出她那样的效果来,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霍华清人老成精,看到大乔的样子,便知道她隐瞒了什么,不过他没打算用自己长辈的身份逼问对方。
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问种花的方法。
大乔见状心里大大松了一口气,将种花该注意的事项都讲给霍爷爷听。
霍华清做戏做全套,还特意拿出纸笔来记录。
大乔走后,霍华清一个人在书房研究那些干花。
那干花从外表来看,跟其他干花没什么两样,制作的过程也没什么稀奇的,就不知道中间因为什么关系而有了那样神奇的效果。
霍华清想不明白,不过他知道这个事情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否则将会给大乔带来灭顶之灾!
至于邻居那边,他就只能说谎,说这是以前的老伙伴送给他,那老伙伴如今已经去世,他也不知道这些干花是从哪里来的。
倒不是他不想帮助邻居家,只是在邻居和大乔之间,他毫不犹豫选择了保护大乔。
大乔在霍家住了一天,便提起要去师范大学看堂姐乔冬荷。
戴淑芳闻言,立即自责道:“瞧我这脑子,怎么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记了!我昨天就应该派人去将你堂姐一起接过来!”
大乔体贴道:“芳姨不要自责,我没有怪你。”
戴淑芳看她这么懂事,心里越发爱得不行。
她连忙安排司机送她去师范大学,因为她还有事情,于是便让霍迟陪她一起去。
轿车上,霍家十分体贴地给她准备了好多零食。
霍迟一边帮她打开零食袋子,一边将零食递到她手里,动作十分自然,仿佛以前就做惯了。
大乔也没觉得不妥,像只小松鼠一样,将两颊塞得满满的,一边吃一边告诉霍迟乔家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霍迟听得很专注,一点也不嫌她话多。
前面开车的司机见状,心里很是感叹,霍家对这乡下来的少女实在太好了,好得让人嫉妒!
在他看来,大乔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才能让霍家一家老小都这么喜欢她。
他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若是他知道大乔对霍家所作的事情,只怕他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因为大学开学比较晚,所以这会儿中小学已经放假了,可乔冬荷他们还没有放假。
大乔过去的时候,乔冬荷正在上课,她便和霍迟在校园里随便逛了起来。
校园里的学生看到他们,都忍不住朝他们身上多看一眼,实在是他们两人长得太好看了,而且两人打扮很时尚,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不过看归看,大家心里也没什么想法。
大乔再漂亮,如今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在这群大学生看来,她就是个小妹妹。
突然,前面冲出来一个女子,那女子追着前面的男人娇滴滴道:“明城,这几天你怎么没有去找我,我一直在学校等你!”
那叫明城的男人看也不看女子,一脸冷漠道:“答同志,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前见过一两次,但本质上我们还是陌生人,请你以后不要再来骚扰我好吗?”
大乔原本还没有注意到他们,可听到这声“答同志”,她不由好奇地看过去。
只见那女子背对着她,留着一头短发,身上穿着半新不旧的衣服,就那身形看上去,跟瘌痢头狗剩的媳妇答秩很是相像。
主要是姓答的人太少了,所以她很怀疑眼前的女子就是答秩。
霍迟看她怔怔看着那女子,便问道:“你在看什么?”
大乔凑过去,小声道:“你还记得村里那个叫狗剩的男人不?”
她的气息拂过他的下巴,痒痒的,霍迟怔了一下道:“记得,好端端的怎么提起他来?”
大乔道:“那个女应该就是他的媳妇,之前她考上大学便没了消息,大家都说她抛夫弃子跑了,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
霍迟抬头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他离开生产队有五年,早已经忘记答秩长什么样子,不过他对那些抛弃家人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都深恶痛绝!
他眼珠子转了转道:“她和狗剩生的孩子叫什么?”
大乔眨了眨长密的眼睫,好奇道:“霍迟哥哥,你想做什么?”
霍迟学她的样子朝她眨了眨眼睛道:“你一会就知道了,你现在快告诉我他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大乔道:“男的叫刘小虎,小女儿叫刘小英,一个五岁,一个只有三岁。”
霍迟听到孩子年纪这么小,眼底闪过一抹愤怒:“你在大树后头躲着等我,我去去就过来!”
大乔心里有些猜到他要做什么,不过没打算阻止,像个乖宝宝一样跑到大树后面躲了起来。
霍迟看她像玩躲猫猫的小姑娘,嘴角忍不住勾了起来。
接着,他从答秩身边跑过去。
跑了几步又回头瞪着眼睛道:“狗剩媳妇,你怎么在这里?你家男人和孩子找你找得快疯了,你没有收到他们的信吗?”
答秩才刚将林明城给哄好,没想到半路突然会杀出这么一个程咬金来!
她的脸当场就吓白了:“你……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
霍迟怎么可能这么轻易放过她:“认错人?难道你不是叫答秩,从七里生产队考上中专的女知青?”
所有信息都对上了,答秩的脸色一下子白得好像一张纸,全身忍不住颤抖了起来。
她身边的男人看看霍迟,又回头看看脸色苍白的答秩,皱着眉头问道:“请问这是怎么回事?你说答同志已经结婚了?”
林明城之前去技校找他同学的时候认识了答秩,答秩漂亮温柔,很符合他心目中的择偶条件,所以他十分有诚意地表示要追求对方。
可答秩吊着他玩,之前还当着他同学的面说他们不过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叫他以后不要去骚扰她!
他也是要面子的,就算再喜欢她也熄了这份心思,谁知道不到半个月,她居然追了上来,说她心里早已经有他的存在,当时那样说不过是想给他一个考验!
他差点就被她给说动了,就在他要考虑原谅她的时候,这个少年就出现了。
霍迟道:“对,这位答秩同志当年下乡到七里生产队当知青,嫁给了当地一个叫狗剩的男人,生了两个孩子,儿子叫刘小虎,女儿叫刘小英,只是这位答秩同志考上中专后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失去了联系!”
答秩恨不得自己晕死过去:“我……我没有……你少含血喷人!”
霍迟扯了扯嘴角:“我有没有含血喷人,这位男同志只要去你学校查一下你的档案就知道了。”
说完,他不再理会他们,转身走了。
答秩身子摇晃了一下,想要去抓林明城的手,却抓了个空:“明城,你听我说……”
林明城脸涨得通红,眼睛燃烧着怒火:“你还想说什么?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我当初真是瞎了眼!”
说完,他甩袖而去。
答秩脸一阵红一阵白,差点气吐血!
她来中专后一心想要抓个有钱男人再嫁了,可是她年纪不算小了,更重要的是她生过两个孩子,身材严重走形,这样的情况下,她自然比不上那些年轻的姑娘。
后来她认识了林明城,林明城长得一般,家里经济也一般,她心里不是很满意,唯一好的一点是他是城里人。
她原本打算接受对方,谁知隔壁班有个有钱的男同学突然来追求她,她自然想也不想就甩掉了林明城,没想到那男同学不过是馋她的身子!
他睡了她之后,随便丢给她一些钱,便不再跟她联系!
她气得威胁说要去学校领导那里举报他,可对方一点也不担心,还反过来告诉她学校的领导是他家的亲戚,要是她真的去举报,被辞退的人只会是她。
她没有办法只能回来找林明城,她已经差点要说服对方,没想到……!
她真是恨不得弄死对方,可当她回过神来,哪里还有那个少年的踪影?
霍迟特意饶了一圈,才绕回大乔身边:“走吧,我们去找你堂姐。”
大乔双眼亮晶晶看着他道:“霍迟哥哥,你好厉害哦!”
霍迟嘴角不着痕迹勾了起来:“乔念念同学,你有没有发现你有些过分崇拜我?不过你想崇拜就崇拜吧,我不会阻止你的。”
大乔听到这话,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霍迟哥哥,你还说我臭美呢,原来你才是最臭美的那一个!”
说完她笑着跑了。
霍迟摸了摸耳朵讪讪笑了一下,赶紧追上去。
……
乔冬荷看到大乔惊喜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大乔妹妹,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大乔跑过去挽着堂姐的手臂道:“堂姐,你没有做梦,要不你捏捏我!”
乔冬荷哪里舍得捏她:“你要过来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好过去车站接你啊!”
大乔道:“霍迟哥哥去我们家里接我过来的,堂姐不用担心我。”
乔冬荷这才发现跟在大乔身后过来的少年,腼腆地朝他笑了笑。
这会儿,乔冬荷的舍友从教室走了出来。
其中有个叫蒋韶丽的女孩子走过来道:“冬荷,你堂妹怎么又过来了?你们在京市没有亲戚又没有房子,你堂妹要住在哪里?”
这话听着好像是在关心大乔,其实不然。
她说这话时语气带着不屑,下巴微微昂着,看人是用鼻孔看的!
大乔打量了对方一眼,便认出对方是第一次见面时就阴阳怪气那个漂亮女孩。
听她堂姐说,蒋韶丽是京市本地人,所以很看不起外地人,尤其看不起她这种乡下来的人。
乔冬荷脸拉下来道:“我堂妹住哪里不劳你操心,大乔,我们走!”
一个宿舍住十个人,大家都来自五湖四海,大部分人都挺好相处,只有个别几个狗眼看人低,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
蒋韶丽就是其中一个。
蒋韶丽看乔冬荷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她的面子,气得脸都黑了:“我呸,乡下泥腿子,得意个啥!”
大乔听到这话,气得脸都红了,想回去跟她理论,却被她堂姐给死死抓住。
乔冬荷摇头道:“别理她!”
大乔也不想给堂姐惹事,气哼哼道:“这人真是太讨厌了,希望倒霉一直跟着她!”
话刚说完,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声。
只见蒋韶丽脚下一崴,居然平地摔了个狗吃屎!
跟她一起走的女孩显然被吓到了,她呆了一下才将蒋韶丽扶起来,紧接着也尖叫了起来。
因为蒋韶丽摔出一嘴巴的血,样子看上去太吓人了!
蒋韶丽又痛又丢人,“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这一哭不要紧,却吐出了一颗门牙!
她的朋友看着她缺了一颗门牙的样子,样子无比的呆愣,她由头到尾都不知道蒋韶丽是怎么摔倒的,而且还摔得这么严重!
蒋韶丽看到地上的血牙,两眼一翻,顿时晕死了过去!
乔冬荷等蒋韶丽晕倒后,回头看着大乔,心里无比的震惊。
大乔朝堂姐眨了眨眼睛,无辜道:“堂姐,这不能怪我,我不过说说而已,是她自己倒霉!”
乔冬荷心里总觉得这事情太巧了,不过听到妹妹的话,她连连点头:“你说得对,是她自己倒霉!”
……
乔冬荷想带大乔去饭堂吃,可霍迟没同意,说请她们去全聚德吃烤鸭。
大乔昨天其实已经吃过了。
乔冬荷自从上次吃过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虽然心里很想,可她还是拒绝了,主要是不想占霍家的便宜。
可大乔不由分说拉着她去。
吃完午饭出来,乔冬荷下午还有课便回学校去了,大乔和霍迟去逛百货大楼。
两人还没有走到百货大楼,就见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抱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娃哭着从百货大楼跑了出来。
只见她满面仓皇,一边跑一边呼救:“来人啊,救救我的孩子,求求你们救救我的孩子!”
她怀里的男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鼻血不断流出来,鲜血染红了他的脸和衣服,看上去刺目惊心!
大乔看到那女人时,莫名觉得有些眼熟,只是一时半会不知道从何说起。
那女人好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求人,想让有自行车的人载着他们两母子去医院,可大家看到小男孩一身血的样子都默默躲开了。
女人着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抱着孩子跌跌撞撞朝前跑,经过大乔和霍迟身边时,大乔突然开口了:“我们帮你。”
女人怔了一下,愣愣看着他们。
大乔扭头问霍迟道:“霍迟哥哥,我们开车送他们去医院好不好?”
她说不清为什么,可看到那女人的样子时,她莫名就觉得亲切。
霍迟没有丝毫犹豫,点头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