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这个多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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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女儿这期待的模样,陈耀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他从来不知道作为一个混吃等死的乐天派,自己的泪点会这么低。
他对着女儿说道。
“当然了,爸爸说话算数,以后每天都来送我的以沫,但是你以后可要做我的小间谍哦,妈妈要是再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让你知道了,你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爸爸。”
以沫重重的点了点头。
“好,爸爸不许骗人,我们拉钩。”
以沫对陈耀伸出了那肉嘟嘟的小手,陈耀一笑,然后和以沫拉勾了勾指头。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当仪式结束后,以沫很是开心。
陈耀整理了一下以沫有些乱的衣服,然后对着以沫说道。
“好了,快进去吧,一会儿要迟到了。”
“爸爸,你要记得答应以沫的事情,以后要送以沫上学,还要好好对待妈妈哦。”
在陈耀点头之后,以沫亲了陈耀一下,然后就像是一只活泼的兔子一样,朝着幼儿园跑了进去。
“你放心,爸爸以后一定不会对不起你们母女的,爸爸一定争气。”
“嗯,但愿还来得及。”
陈耀返身回家,这时候沈秋也该醒来了,自己应该给她去准备早点了。
如果说自己很难短时期内做成大事,那么就应该从小事做起。
起码让沈秋知道,她不是一个人!
当沈秋被闹钟惊醒的时候,愕然的发现已经八点钟了。
“天啊,送女儿迟到了。”
沈秋快速的下地穿衣,却是发现了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女儿不见了。
“怎么回事?”
女儿丢了,沈秋的魂也丢了,这几年,陈耀混吃等死,完全没有人样,自己就靠和女儿以沫相依为命了,如果以沫真的丢了的话,那么她可就真的活不成,这个家就真的散了。
她急急忙忙的给陈耀打电话,虽然陈耀活的就不像个人,但是还是这个家唯一的男人,真正的一家之主,她的主心骨。
但是当陈耀的电话无法接通之后,她就真的绝望了。
“我的女儿。”
沈秋蹲在地上,哭出了声,就在这时候,手里提着一份早餐的陈耀推开门,走了进来。
“你怎么了?”
陈耀看着蹲在地上抱头大哭的沈秋有些茫然无措。
“孩子,孩子丢了。”
沈秋一头扎进了陈耀的怀里,抱着陈耀就哭了起来。
陈耀一愣,随即嘴角居然泛起了一丝笑意,原来沈秋一直还是需要自己的,哪怕她在对自己冷冰冰,也只是气自己不争气,不求上进,却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在她最脆弱的时候能够紧紧的抱住自己的举动,还有她给女儿以沫说的那一句。
“妈妈相信爸爸总有一天会长大的。”
她对自己很失望,但是却从未对自己彻底的失去信心过,从未放弃过自己,那么自己又为什么,有什么资格放弃自己呢。
懂事的小女儿,妻子沈秋的一个拥抱,就像是一个太阳一样,让笼罩在陈耀头顶的死亡阴影变得暗淡。
现在陈耀依旧在恐惧死亡的到来,但是却更想在临死之前,给沈秋母女做点儿什么事情,这才能对得起,自己碌碌无为这么多年,她们母女却始终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心。
陈耀拍了拍哭的死去活来的沈秋柔弱的后背,然后将沈秋轻轻的推开。
“放心吧,你嘴里的那个人贩子就是我,女儿已经被我送到学校去了,看你太累就没有叫醒你,时间不早了,早点我已经给你买来了。”
说着,陈耀将手中的包子油条稀饭一一取出来,放在了小桌子上。
“你把女儿送去学校了?”
沈秋的眼神和语气都很是古怪,有些劫后余生的庆幸,也有惊奇的意味。
陈耀知道沈秋为什么会这样,不外乎是因为自己混蛋每天睡得日上三竿,混吃等死,从来不管女儿不管家里的事情吗?
按道理说正常的家庭,一家三口睡在一起,老婆一觉醒来,发现女儿和老公都不在家,第一反应肯定是老公送女儿上学去了吧?
但是沈秋愣是能想到有人从家里把以沫偷走了,她之所以能想到这一点,是因为她死活都想不到,陈耀会送以沫去上幼儿园。
自己和陈耀因为这个事儿吵了好几次,但是没有一次,陈耀能够去送一次女儿。
所以沈秋此刻才会失态的嚎啕大哭,也会表现得如此惊奇。
她看在陈耀的眼神越是惊讶,就越是让陈耀觉得自己这些年,混蛋不着调,对不起他们母女。
爸爸送女儿去上幼儿园,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在沈秋的眼中就像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
陈耀有些愧疚的看着沈秋说道。
“别傻站着了,一会儿上班该迟到了,赶紧洗脸刷牙换衣服吧,我给你把牛奶热一热。”
说着,陈耀扭身进了小厨房,他都不敢去正视沈秋那惊讶的眼神,那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子一样,扎心!
沈秋吃饭的时候一直偷偷的用自己眼角的余光扫视着正在叠被子,收拾整理衣服的陈耀,她甚至于悄悄的捏了捏自己的雪白大腿,当感觉到痛楚的时候,沈秋知道自己真的不是在做梦,她那个整天睡到日上三竿的,混吃等死的老公,今天居然破天荒的在打扫房间,而且陈耀今天还送以沫去上学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突然她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当她将最后一口牛奶喝完之后,她看向了正背对着她拖地的陈耀。
“老公,你不是是输钱了?还欠了债,想要我拿钱出去给你还债?”
正在背对着沈秋拖地的陈耀听到沈秋的话之后,身子剧烈的一颤,果然自己这几年活的太渣了啊,现在哪怕是做一些轻松的家务,老婆也会觉得自己是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在刻意的讨好她。
虽然心里有些酸涩,但是陈耀却是没有丝毫的不满,他继续拖着地,微微有些失落的说道。
“没有,只是睡了太久,闲了太久,有些心慌,所以找点事儿干而已,吃过饭之后就早点去上班吧,还有今天你下班之后就直接回家吧,以沫我会去接的,你注意安全。”
陈耀的这种变化,让沈秋很是吃惊,但是她却很喜欢陈耀现在的这种变化,虽然距离六年前的那个陈耀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是比起这几年,这种生活方式已经好了太多了。
“你真的没有其他的事情嘛?”
沈秋此刻还是有些疑惑。
陈耀依旧在背对着沈秋拖地,其实现在他的眼眶已经湿润了,他不敢去扭头看沈秋,他生怕自己在接触到沈秋那温柔的眼神之后,忍不住心中对于死亡的恐惧和悲伤,抱着沈秋痛哭将自己得了脑癌的事情告诉沈秋知道。
“那就好。”
听到陈耀的回答,沈秋松了一口气,然后擦了擦嘴,站了起来,轻轻的给自己涂了一点儿口红,然后拿起了放在床头的包包,轻轻的抚摸了一下陈耀的后背。
“那我上班去了。”
看到沈秋出了出租屋,陈耀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此刻眼泪终究还是克制不住,不争气的从眼眶里涌了出来,陈耀像是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抓着自己的头发,无声流泪。
死亡这件事,真的是让人有些承受不住啊!
……
陈耀一家租的房间不到三百米就有一个蔬菜市场。
中午的时候,陈耀花了二十三块钱买了一只白斩鸡,准备给沈秋和以沫炖一锅鸡汤。
煤气灶上的火焰嗖嗖的冒着,汤锅正在冒着蒸汽,狭小的出租屋里面满是鸡汤的香味。
百无聊赖的陈耀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锅,昏昏欲睡。
“轰隆。”
突然一声炸雷将陈耀从迷糊中惊醒。
“滴答,滴答,滴答。”
豆子大雨滴开始砸落在窗户上,陈耀推开门,瓢泼大雨不期而至。
花城从来都是一个多雨的城市。
陈耀看了看墙上一个老旧的挂表,已经四点钟。
老婆沈秋是每天五点三十下班,女儿以沫是五点放学。
按照往日的惯例一般都是老婆五点三十下班之后,急匆匆的赶往女儿的幼儿园,五点四十五分左右到达幼儿园街上孤零零的坐在教室里面的女儿以沫,然后再回家。
本来按照陈耀今天的计划,五点去接女儿放学,然后和女儿回家等着沈秋的,但是下雨了就另当别论,今天沈秋走的时候可没有带伞。
陈耀还算是了解自己的老婆沈秋,这几年他们一家的日子过得很苦,自己混吃等死,家里都是老婆沈秋一个人支撑着。
老婆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四千左右,可是每年女儿以沫的学费就要两万,所以家里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不过女儿以沫却是被她打扮的像是个小公主一样,就连混吃等死的陈耀也会不时的有新衣服穿,只有她自己一直是那个样子,上班的时候穿着工作服,下班了就穿着四五年的旧衣服。
虽说是今天下了暴雨,沈秋没有带伞,但是陈耀笃定沈秋肯定宁愿冒着暴雨跑回来也舍不得打车回家啊。
所以陈耀决定先去接女儿,然后一起去沈秋工作的酒店接沈秋下班。
关掉火,陈耀拿着雨伞,匆匆的出门了。
这个雨天注定不会是一个安宁的雨天!
看着女儿这期待的模样,陈耀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他从来不知道作为一个混吃等死的乐天派,自己的泪点会这么低。
他对着女儿说道。
“当然了,爸爸说话算数,以后每天都来送我的以沫,但是你以后可要做我的小间谍哦,妈妈要是再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让你知道了,你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爸爸。”
以沫重重的点了点头。
“好,爸爸不许骗人,我们拉钩。”
以沫对陈耀伸出了那肉嘟嘟的小手,陈耀一笑,然后和以沫拉勾了勾指头。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当仪式结束后,以沫很是开心。
陈耀整理了一下以沫有些乱的衣服,然后对着以沫说道。
“好了,快进去吧,一会儿要迟到了。”
“爸爸,你要记得答应以沫的事情,以后要送以沫上学,还要好好对待妈妈哦。”
在陈耀点头之后,以沫亲了陈耀一下,然后就像是一只活泼的兔子一样,朝着幼儿园跑了进去。
“你放心,爸爸以后一定不会对不起你们母女的,爸爸一定争气。”
“嗯,但愿还来得及。”
陈耀返身回家,这时候沈秋也该醒来了,自己应该给她去准备早点了。
如果说自己很难短时期内做成大事,那么就应该从小事做起。
起码让沈秋知道,她不是一个人!
当沈秋被闹钟惊醒的时候,愕然的发现已经八点钟了。
“天啊,送女儿迟到了。”
沈秋快速的下地穿衣,却是发现了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女儿不见了。
“怎么回事?”
女儿丢了,沈秋的魂也丢了,这几年,陈耀混吃等死,完全没有人样,自己就靠和女儿以沫相依为命了,如果以沫真的丢了的话,那么她可就真的活不成,这个家就真的散了。
她急急忙忙的给陈耀打电话,虽然陈耀活的就不像个人,但是还是这个家唯一的男人,真正的一家之主,她的主心骨。
但是当陈耀的电话无法接通之后,她就真的绝望了。
“我的女儿。”
沈秋蹲在地上,哭出了声,就在这时候,手里提着一份早餐的陈耀推开门,走了进来。
“你怎么了?”
陈耀看着蹲在地上抱头大哭的沈秋有些茫然无措。
“孩子,孩子丢了。”
沈秋一头扎进了陈耀的怀里,抱着陈耀就哭了起来。
陈耀一愣,随即嘴角居然泛起了一丝笑意,原来沈秋一直还是需要自己的,哪怕她在对自己冷冰冰,也只是气自己不争气,不求上进,却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在她最脆弱的时候能够紧紧的抱住自己的举动,还有她给女儿以沫说的那一句。
“妈妈相信爸爸总有一天会长大的。”
她对自己很失望,但是却从未对自己彻底的失去信心过,从未放弃过自己,那么自己又为什么,有什么资格放弃自己呢。
懂事的小女儿,妻子沈秋的一个拥抱,就像是一个太阳一样,让笼罩在陈耀头顶的死亡阴影变得暗淡。
现在陈耀依旧在恐惧死亡的到来,但是却更想在临死之前,给沈秋母女做点儿什么事情,这才能对得起,自己碌碌无为这么多年,她们母女却始终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心。
陈耀拍了拍哭的死去活来的沈秋柔弱的后背,然后将沈秋轻轻的推开。
“放心吧,你嘴里的那个人贩子就是我,女儿已经被我送到学校去了,看你太累就没有叫醒你,时间不早了,早点我已经给你买来了。”
说着,陈耀将手中的包子油条稀饭一一取出来,放在了小桌子上。
“你把女儿送去学校了?”
沈秋的眼神和语气都很是古怪,有些劫后余生的庆幸,也有惊奇的意味。
陈耀知道沈秋为什么会这样,不外乎是因为自己混蛋每天睡得日上三竿,混吃等死,从来不管女儿不管家里的事情吗?
按道理说正常的家庭,一家三口睡在一起,老婆一觉醒来,发现女儿和老公都不在家,第一反应肯定是老公送女儿上学去了吧?
但是沈秋愣是能想到有人从家里把以沫偷走了,她之所以能想到这一点,是因为她死活都想不到,陈耀会送以沫去上幼儿园。
自己和陈耀因为这个事儿吵了好几次,但是没有一次,陈耀能够去送一次女儿。
所以沈秋此刻才会失态的嚎啕大哭,也会表现得如此惊奇。
她看在陈耀的眼神越是惊讶,就越是让陈耀觉得自己这些年,混蛋不着调,对不起他们母女。
爸爸送女儿去上幼儿园,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在沈秋的眼中就像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
陈耀有些愧疚的看着沈秋说道。
“别傻站着了,一会儿上班该迟到了,赶紧洗脸刷牙换衣服吧,我给你把牛奶热一热。”
说着,陈耀扭身进了小厨房,他都不敢去正视沈秋那惊讶的眼神,那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子一样,扎心!
沈秋吃饭的时候一直偷偷的用自己眼角的余光扫视着正在叠被子,收拾整理衣服的陈耀,她甚至于悄悄的捏了捏自己的雪白大腿,当感觉到痛楚的时候,沈秋知道自己真的不是在做梦,她那个整天睡到日上三竿的,混吃等死的老公,今天居然破天荒的在打扫房间,而且陈耀今天还送以沫去上学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突然她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当她将最后一口牛奶喝完之后,她看向了正背对着她拖地的陈耀。
“老公,你不是是输钱了?还欠了债,想要我拿钱出去给你还债?”
正在背对着沈秋拖地的陈耀听到沈秋的话之后,身子剧烈的一颤,果然自己这几年活的太渣了啊,现在哪怕是做一些轻松的家务,老婆也会觉得自己是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在刻意的讨好她。
虽然心里有些酸涩,但是陈耀却是没有丝毫的不满,他继续拖着地,微微有些失落的说道。
“没有,只是睡了太久,闲了太久,有些心慌,所以找点事儿干而已,吃过饭之后就早点去上班吧,还有今天你下班之后就直接回家吧,以沫我会去接的,你注意安全。”
陈耀的这种变化,让沈秋很是吃惊,但是她却很喜欢陈耀现在的这种变化,虽然距离六年前的那个陈耀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是比起这几年,这种生活方式已经好了太多了。
“你真的没有其他的事情嘛?”
沈秋此刻还是有些疑惑。
陈耀依旧在背对着沈秋拖地,其实现在他的眼眶已经湿润了,他不敢去扭头看沈秋,他生怕自己在接触到沈秋那温柔的眼神之后,忍不住心中对于死亡的恐惧和悲伤,抱着沈秋痛哭将自己得了脑癌的事情告诉沈秋知道。
“那就好。”
听到陈耀的回答,沈秋松了一口气,然后擦了擦嘴,站了起来,轻轻的给自己涂了一点儿口红,然后拿起了放在床头的包包,轻轻的抚摸了一下陈耀的后背。
“那我上班去了。”
看到沈秋出了出租屋,陈耀突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此刻眼泪终究还是克制不住,不争气的从眼眶里涌了出来,陈耀像是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抓着自己的头发,无声流泪。
死亡这件事,真的是让人有些承受不住啊!
……
陈耀一家租的房间不到三百米就有一个蔬菜市场。
中午的时候,陈耀花了二十三块钱买了一只白斩鸡,准备给沈秋和以沫炖一锅鸡汤。
煤气灶上的火焰嗖嗖的冒着,汤锅正在冒着蒸汽,狭小的出租屋里面满是鸡汤的香味。
百无聊赖的陈耀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锅,昏昏欲睡。
“轰隆。”
突然一声炸雷将陈耀从迷糊中惊醒。
“滴答,滴答,滴答。”
豆子大雨滴开始砸落在窗户上,陈耀推开门,瓢泼大雨不期而至。
花城从来都是一个多雨的城市。
陈耀看了看墙上一个老旧的挂表,已经四点钟。
老婆沈秋是每天五点三十下班,女儿以沫是五点放学。
按照往日的惯例一般都是老婆五点三十下班之后,急匆匆的赶往女儿的幼儿园,五点四十五分左右到达幼儿园街上孤零零的坐在教室里面的女儿以沫,然后再回家。
本来按照陈耀今天的计划,五点去接女儿放学,然后和女儿回家等着沈秋的,但是下雨了就另当别论,今天沈秋走的时候可没有带伞。
陈耀还算是了解自己的老婆沈秋,这几年他们一家的日子过得很苦,自己混吃等死,家里都是老婆沈秋一个人支撑着。
老婆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四千左右,可是每年女儿以沫的学费就要两万,所以家里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不过女儿以沫却是被她打扮的像是个小公主一样,就连混吃等死的陈耀也会不时的有新衣服穿,只有她自己一直是那个样子,上班的时候穿着工作服,下班了就穿着四五年的旧衣服。
虽说是今天下了暴雨,沈秋没有带伞,但是陈耀笃定沈秋肯定宁愿冒着暴雨跑回来也舍不得打车回家啊。
所以陈耀决定先去接女儿,然后一起去沈秋工作的酒店接沈秋下班。
关掉火,陈耀拿着雨伞,匆匆的出门了。
这个雨天注定不会是一个安宁的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