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竟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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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路过一个有些偏的胡同时竟然好巧不巧的碰上了林晨。
我懒懒地扫了一眼,看他似乎有点麻烦呢?
林晨我都快忘记这个人了,他自己却又蹦出来了,刚好这下省得我去找他了,莹姐一直想拉拢林晨,这小子却不知好歹地总会一句“崇尚不羁爱自由。”其实说白了就是老子不乐意。
林晨是个摇钱树还是莹姐想拉拢的摇钱树,我一直想帮莹姐的忙,所以我就时刻想着怎么样才能说服林晨给莹姐效力,但是林晨这个人吧,虽然有才华但是同时又有着才子的通病——孤傲!
跟人话都不愿意多说几句,我作为文艺圈外人,想和他多聊聊,就更不容易了。
莹姐正在生我的气呢,我把林晨带回去说不定莹姐一高兴就会原谅我,但也只是想想就算莹姐不会原谅我,我也会忍不住想怼她好,这个林晨既然莹姐想要留下,就算再难我也要帮莹姐实现这个愿望。
我想着每个人都有他特别的喜好,一旦知道了对方的爱好,再投其所好,貌似一般事情就都ok了!可是我现在还在上学,入道时间又不长根基还不稳,一没有太多时间,二没有多大能力去查探林晨的兴趣爱好什么的。
今日倒是碰巧了!
我遇见他的时候,林晨正被一群人围着,虽然我还没有走近去,但是远远看个大概我就能一眼认出他了。
不但是因为我特别关注他的原因,还有他的衣着气质十分的与众不同,让人一看就是个标准的艺术家的形象。
“那一群围着他的人也不知道是狗仔队还是他的粉丝。”我一边向他那边走过去一边嘴里念叨着。
不过也不管他们是什么人了,看那情形林晨像是被缠上了脱不了身似的。
貌似现在歌星明星什么的似乎都反感狗仔队吧,我现在上去替他解解围也是好的。
交情嘛,都是交往出来的,先跟他混熟悉了再提让他为莹姐出力的事情估计就容易多了。
想到这里我快走了几步,就很快靠近了他们,然而,情况貌似根本不是我心中想象的一样。
眼前的一群人手里既没有录像机麦克风,也没有签名的小本本,而且众人的嘴脸都一个个满脸横肉,面相不善的样子。
这是?我正疑惑时,就听见人群中的一个貌似领头的冲林晨说道:“小子哀,你最好识相点,别给脸不要脸哈,被我们金总看上了,那是你小子的荣幸,以后跟着金总,吃香的,喝辣的,亏不了你!”
金总……金石冠!咋一听说金总两个字,我心中第一个冒出来的人就是金石冠,再看看眼前这些混子,貌似都有些眼熟,没错,他们应该就是金石冠的手下了。
有几个人看见我靠近他们,只扫了我一眼,然后就对我视若无睹了。
金石冠那厮要收林晨干什么?做小弟?跟莹姐对着干?我不解。
不过林晨这个人也很有定力,被一群五大三粗的混子围着,却丝毫不见他紧张着慌,也不见他屈服的模样。
这是艺术家的傲气还是他混久了社会呢?我心想。
“对不住,不是我不愿意去金总那里驻唱,而是鄙人实在是才疏学浅,金石冠KTV庙太大,我实在高攀不起,烦请你回去对金总说一声,我很抱歉。”林晨冲他们微点着头,脸上似笑非笑道。
原来如此!金石冠那厮竟也看中了林晨的商业价值,想拉拢他去他的KTV为他效力赚钱,如此看来,林晨这小子还真是有些能耐了!
金石冠作为KTV的龙头老大都要拉他入驻,怪不得莹姐想留住他了!
只是林晨看起来似乎并不愿意去金石冠KTV,连业内最大的KTV都一口拒绝,可见他对金石冠实在不感兴趣,我看的心中欢畅的,忽然喜欢起他的艺术家的傲气了。
只不过他连金石冠的KTV都不放在眼里,看来我想把他拉给莹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哈,不过只要他不去金石冠的KTV,那就说明我还有机会。
不管如何,一定要把他拉给莹姐,不能让金石冠那厮一直压在莹姐的头上,这是我此刻的想法。
“mlg”的,什么意思?你小子这是诚心不给金老大面子是吧。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们金总开的KTV可是本市最大,也是市里的龙头企业!谁敢忤逆金总的意思?不想活了是吧!”其中一个脸上留一道疤子的混混声色俱厉的恐吓道。
“是啊,你小子识趣点,大家都好,要是闹僵了我只怕你到时候受不住哈!我们金总在本市里,那就是大哥大!抬脚跺一跺,整个市都要晃几晃,能让我们这些人来请你去入伙,那可是给了你天大的面子了,别不识好歹哈。”另一个瘦瘦的混子道。
然而,他们的威慑似乎丝毫吓不住林晨,只见他原来冷淡的脸色此刻却变得可是有些厌恶起来了。
还不等他开口,领头的混混就佯骂了那两个威胁林晨的混子道:“怎么说话呢?金总是让我们请林大歌唱家去我们KTV驻唱的,将来也就是我们自己人了?”
转身他又眯着个三角眼对林晨笑道,同时手里还拿着一张纸和一支笔:“嘿嘿,兄弟,还是把合同签了吧,进了咱大哥的KTV,包你一准火,金钱美女,还不是立刻一大堆啊!”
“对不起,我对那些不感兴趣,请你们让开,我得走了。”林晨一脸冷冷的道。
说完林晨就准备撒脚离开,几个混混立刻围成一圈,拦住了他的去路。
“事情都没有谈好,你着什么急走啊!等你签约了合同哥几个送你回去,哈哈。”一小混混道。
“不错,大哥还没有发话,你往哪里走!”
“你不签约合同,你走到哪里,我们就跟你到哪里,呵呵。”
一群混混耍起无赖的本事来。
“行啊,那我现在回家,你们也跟着吧,不过我家太小,可是住不下你们一群人,如果不嫌弃的话,就住我家门外吧!呵呵。”林晨一脸潇洒的对众混混道。
“你以为我们不敢?”一混混牛气轰轰道。
“怎么?不给大哥面子是吧!你知不知道,我们能跟你耗这么长时间,和你浪费这么多口水,那是客气!要是别人,早动起手了。”混混头被林晨毫不犹豫的拒绝给激怒了,脸色涨红起来,三角眼倒立起来,恼怒道。
“大哥,我看这小子就是皮痒痒,不动手他不服。”一小混混看着林晨摩拳擦掌道。
“是啊,大哥,咱什么时候受过这些气呀,不用跟他废话了,强行请吧!”另一混混道。
混混头看了他们一眼,冲林晨道:“小子,我知道你的能耐,有人说,你去酒吧一天,当天的营业额能翻两倍,我们金总要你,就是把你当个人看了,你别矫情了?在哪唱歌不是唱,我们金总的KTV可是本市最大的娱乐场所!来,乖乖的把这份合同签了,你好我也好。”
说完他就把纸笔递到林晨面前。
雾草,当街逼签签约合同,也是没谁了。
还有,我还站在旁边看着呢,好不?这群混混也真是胆大包天,在大街上就敢如此放肆。
“我不会答应的,你们别费力了。”林晨伸手一挥,拿着纸笔的混混手没抓紧,笔被他扫掉在地上。
混子气的脸都刷白刷白的,两只眼睛都瞪的圆遛遛的看着林晨。
一个混子弯腰从地上把笔捡了起来,递给混混小头目,一脸献媚道:“大哥,别动肝火,一个文人还不好对付嘛!不就签个约嘛,他不肯自己动手签约,兄弟们帮他一把不就成了!嘿嘿。”
“在这里?”混子头目看了看周围,低声道。
“不,请他去喝酒去,一进了包间,咱们想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嘿嘿。”小混混低声道。
雾草!我站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的,这是文的不行准备动武了。
看那林晨也就是个歌手,就算他不是歌手,也不是眼前这群混混的对手哈。
如果他们真的动起手来,别说他一个,就是三个也抵挡不住,一旦让他们强行弄起来,就凭这些混混的手段,这份合同八成是要盖上林晨的拇指印和签字了。
“嗯,主意不错。”混混头目一脸阴险的点点头,道。
“喂,小子,你当真不愿签下这份合同?”混混头目冲林晨最后问一句道。
“不签!你们不用再劳神了,回去告诉金老板,要找找别人去。”林晨一脸的坚决,断然道。
“好!很好!”混混头目鼓掌道:“我们先不谈合同的事情,我们想请你去喝杯酒,这总没问题吧?”
林晨看都不去看他懒懒地回道:“今天没时间,你们请便吧。”
果然是林晨的作风哪怕受制于人也不会落了下风,真不知道该说他单纯无知还是该夸他不怕死。
这天,我路过一个有些偏的胡同时竟然好巧不巧的碰上了林晨。
我懒懒地扫了一眼,看他似乎有点麻烦呢?
林晨我都快忘记这个人了,他自己却又蹦出来了,刚好这下省得我去找他了,莹姐一直想拉拢林晨,这小子却不知好歹地总会一句“崇尚不羁爱自由。”其实说白了就是老子不乐意。
林晨是个摇钱树还是莹姐想拉拢的摇钱树,我一直想帮莹姐的忙,所以我就时刻想着怎么样才能说服林晨给莹姐效力,但是林晨这个人吧,虽然有才华但是同时又有着才子的通病——孤傲!
跟人话都不愿意多说几句,我作为文艺圈外人,想和他多聊聊,就更不容易了。
莹姐正在生我的气呢,我把林晨带回去说不定莹姐一高兴就会原谅我,但也只是想想就算莹姐不会原谅我,我也会忍不住想怼她好,这个林晨既然莹姐想要留下,就算再难我也要帮莹姐实现这个愿望。
我想着每个人都有他特别的喜好,一旦知道了对方的爱好,再投其所好,貌似一般事情就都ok了!可是我现在还在上学,入道时间又不长根基还不稳,一没有太多时间,二没有多大能力去查探林晨的兴趣爱好什么的。
今日倒是碰巧了!
我遇见他的时候,林晨正被一群人围着,虽然我还没有走近去,但是远远看个大概我就能一眼认出他了。
不但是因为我特别关注他的原因,还有他的衣着气质十分的与众不同,让人一看就是个标准的艺术家的形象。
“那一群围着他的人也不知道是狗仔队还是他的粉丝。”我一边向他那边走过去一边嘴里念叨着。
不过也不管他们是什么人了,看那情形林晨像是被缠上了脱不了身似的。
貌似现在歌星明星什么的似乎都反感狗仔队吧,我现在上去替他解解围也是好的。
交情嘛,都是交往出来的,先跟他混熟悉了再提让他为莹姐出力的事情估计就容易多了。
想到这里我快走了几步,就很快靠近了他们,然而,情况貌似根本不是我心中想象的一样。
眼前的一群人手里既没有录像机麦克风,也没有签名的小本本,而且众人的嘴脸都一个个满脸横肉,面相不善的样子。
这是?我正疑惑时,就听见人群中的一个貌似领头的冲林晨说道:“小子哀,你最好识相点,别给脸不要脸哈,被我们金总看上了,那是你小子的荣幸,以后跟着金总,吃香的,喝辣的,亏不了你!”
金总……金石冠!咋一听说金总两个字,我心中第一个冒出来的人就是金石冠,再看看眼前这些混子,貌似都有些眼熟,没错,他们应该就是金石冠的手下了。
有几个人看见我靠近他们,只扫了我一眼,然后就对我视若无睹了。
金石冠那厮要收林晨干什么?做小弟?跟莹姐对着干?我不解。
不过林晨这个人也很有定力,被一群五大三粗的混子围着,却丝毫不见他紧张着慌,也不见他屈服的模样。
这是艺术家的傲气还是他混久了社会呢?我心想。
“对不住,不是我不愿意去金总那里驻唱,而是鄙人实在是才疏学浅,金石冠KTV庙太大,我实在高攀不起,烦请你回去对金总说一声,我很抱歉。”林晨冲他们微点着头,脸上似笑非笑道。
原来如此!金石冠那厮竟也看中了林晨的商业价值,想拉拢他去他的KTV为他效力赚钱,如此看来,林晨这小子还真是有些能耐了!
金石冠作为KTV的龙头老大都要拉他入驻,怪不得莹姐想留住他了!
只是林晨看起来似乎并不愿意去金石冠KTV,连业内最大的KTV都一口拒绝,可见他对金石冠实在不感兴趣,我看的心中欢畅的,忽然喜欢起他的艺术家的傲气了。
只不过他连金石冠的KTV都不放在眼里,看来我想把他拉给莹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哈,不过只要他不去金石冠的KTV,那就说明我还有机会。
不管如何,一定要把他拉给莹姐,不能让金石冠那厮一直压在莹姐的头上,这是我此刻的想法。
“mlg”的,什么意思?你小子这是诚心不给金老大面子是吧。你也不去打听打听,我们金总开的KTV可是本市最大,也是市里的龙头企业!谁敢忤逆金总的意思?不想活了是吧!”其中一个脸上留一道疤子的混混声色俱厉的恐吓道。
“是啊,你小子识趣点,大家都好,要是闹僵了我只怕你到时候受不住哈!我们金总在本市里,那就是大哥大!抬脚跺一跺,整个市都要晃几晃,能让我们这些人来请你去入伙,那可是给了你天大的面子了,别不识好歹哈。”另一个瘦瘦的混子道。
然而,他们的威慑似乎丝毫吓不住林晨,只见他原来冷淡的脸色此刻却变得可是有些厌恶起来了。
还不等他开口,领头的混混就佯骂了那两个威胁林晨的混子道:“怎么说话呢?金总是让我们请林大歌唱家去我们KTV驻唱的,将来也就是我们自己人了?”
转身他又眯着个三角眼对林晨笑道,同时手里还拿着一张纸和一支笔:“嘿嘿,兄弟,还是把合同签了吧,进了咱大哥的KTV,包你一准火,金钱美女,还不是立刻一大堆啊!”
“对不起,我对那些不感兴趣,请你们让开,我得走了。”林晨一脸冷冷的道。
说完林晨就准备撒脚离开,几个混混立刻围成一圈,拦住了他的去路。
“事情都没有谈好,你着什么急走啊!等你签约了合同哥几个送你回去,哈哈。”一小混混道。
“不错,大哥还没有发话,你往哪里走!”
“你不签约合同,你走到哪里,我们就跟你到哪里,呵呵。”
一群混混耍起无赖的本事来。
“行啊,那我现在回家,你们也跟着吧,不过我家太小,可是住不下你们一群人,如果不嫌弃的话,就住我家门外吧!呵呵。”林晨一脸潇洒的对众混混道。
“你以为我们不敢?”一混混牛气轰轰道。
“怎么?不给大哥面子是吧!你知不知道,我们能跟你耗这么长时间,和你浪费这么多口水,那是客气!要是别人,早动起手了。”混混头被林晨毫不犹豫的拒绝给激怒了,脸色涨红起来,三角眼倒立起来,恼怒道。
“大哥,我看这小子就是皮痒痒,不动手他不服。”一小混混看着林晨摩拳擦掌道。
“是啊,大哥,咱什么时候受过这些气呀,不用跟他废话了,强行请吧!”另一混混道。
混混头看了他们一眼,冲林晨道:“小子,我知道你的能耐,有人说,你去酒吧一天,当天的营业额能翻两倍,我们金总要你,就是把你当个人看了,你别矫情了?在哪唱歌不是唱,我们金总的KTV可是本市最大的娱乐场所!来,乖乖的把这份合同签了,你好我也好。”
说完他就把纸笔递到林晨面前。
雾草,当街逼签签约合同,也是没谁了。
还有,我还站在旁边看着呢,好不?这群混混也真是胆大包天,在大街上就敢如此放肆。
“我不会答应的,你们别费力了。”林晨伸手一挥,拿着纸笔的混混手没抓紧,笔被他扫掉在地上。
混子气的脸都刷白刷白的,两只眼睛都瞪的圆遛遛的看着林晨。
一个混子弯腰从地上把笔捡了起来,递给混混小头目,一脸献媚道:“大哥,别动肝火,一个文人还不好对付嘛!不就签个约嘛,他不肯自己动手签约,兄弟们帮他一把不就成了!嘿嘿。”
“在这里?”混子头目看了看周围,低声道。
“不,请他去喝酒去,一进了包间,咱们想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嘿嘿。”小混混低声道。
雾草!我站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的,这是文的不行准备动武了。
看那林晨也就是个歌手,就算他不是歌手,也不是眼前这群混混的对手哈。
如果他们真的动起手来,别说他一个,就是三个也抵挡不住,一旦让他们强行弄起来,就凭这些混混的手段,这份合同八成是要盖上林晨的拇指印和签字了。
“嗯,主意不错。”混混头目一脸阴险的点点头,道。
“喂,小子,你当真不愿签下这份合同?”混混头目冲林晨最后问一句道。
“不签!你们不用再劳神了,回去告诉金老板,要找找别人去。”林晨一脸的坚决,断然道。
“好!很好!”混混头目鼓掌道:“我们先不谈合同的事情,我们想请你去喝杯酒,这总没问题吧?”
林晨看都不去看他懒懒地回道:“今天没时间,你们请便吧。”
果然是林晨的作风哪怕受制于人也不会落了下风,真不知道该说他单纯无知还是该夸他不怕死。